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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下一頁/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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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下一頁

陳盛賢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育學系助理教授 高瑄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育學系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

一、前言

各國為了提升教師素質及促進教師 專業成長,開始實施教師評鑑或教師分級 制度。而教育部為協助教師專業成長,增 進教師專業素養,提升教學品質,以增進 學生學習成果,則是訂定了「教育部補助 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各縣 市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係依據該實施要 點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相關事宜。教師 專業發展評鑑自 95 學年度起試辦,至 97 學年度試辦滿 3 年後正式辦理,推動至今 已達 10 年,參加校數及教師數逐年增 加,然而就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滿 10 年之際,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則向 教育部提出應停止由上而下、形式化的教 師專業發展評鑑,而教育部表示自 106 學年度起,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將轉型為由 下而上的「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以 更接近教師需求(張錦弘,2016)。究竟推 動長達 10 年之久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教育部為何要將其進行轉型?值得探 究。此外,即將轉型成為教師專業發展支 持系統,其規劃與推動的重點有哪些?亦 值得瞭解之。

二、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轉型為支

持系統之原因探究

以下就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施行至 今的困境進行說明,藉此便可知悉為 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要轉型為支持系 統之原因(吳俊憲,2010;秦夢群、陳 清溪、吳政達、郭昭佑、邱郁雯、林 曉涵、張芷瑄和李佩茹,2011;教育 部,2016a)。 (一) 申請程序層面 為建立完整且專業的各類人才培訓 與認證制度,因而由學術單位發展出各 類表件,然而現場教師對各表件專業內 涵缺乏共識,致使認證表件被認定為複 雜。老師們普遍反應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申請作業繁瑣及表件複雜。 (二) 認證制度層面 1. 各區域中心學術團隊認證審查標準 不一,各類人才認證專業遭受質疑。 2. 人才培訓與認證制度的實施,缺乏取 證後服務表現的規範,致使流於個人 主義的認證的迷思,而未能體認認證 是專業建立的策略與歷程,故未能建 立同儕團體省思文化。 (三) 教師認知層面 1. 雖然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強調的是 善用評鑑中「善意的另一雙眼睛」 來 幫 助 教 師 尋 找 教 學 上 的 優 缺 點,然而多數的教師對於「評鑑」 仍有所迷思,認為評鑑是用來給教 師打分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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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由於教師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的過程,需要填寫非常多的資料, 目前教育部雖已簡化相關行政流 程,並將精緻教師專業評鑑資訊化 及數位化,且透過精緻教師專業發 展評鑑網,期許能減低重複填寫、 且系統可自動帶出資料等功能,然 而整體而言,仍對於老師教學時間 有所壓縮。 3. 同一學校的同儕互評,基於人情壓 力,往往多給予正面的回應,易流 於形式,無法真正達到教學改進的 成效。 (四) 學校執行層面 1. 評鑑工具流於形式化,由於教師專 業 發 展 評 鑑 係 屬 於 學 校 本 位 評 鑑,校方可自行研訂評鑑規準,然 而校方欠缺具有教學領導知能人 員的帶領,未能建構評鑑規準多元 解讀的共識,致使評鑑工具流於形 式化,而產生評鑑無效或不同學科 (領域)教師無法互評的困境。 2. 對於逐年期學校每年實施正式評 鑑,進行教學觀察,卻未能適當輔 導進行專業成長活動,致部分逐年 期學校未能深化教學觀察知能。 綜合上述,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 執行,確實陷入了困境之中,無論是 在申請程序上被認為過度繁複,或是 認證層面上被質疑審查標準不一,再 或者是老師對於「評鑑」的抗拒與迷 思,以及壓縮教學時間的不滿、評鑑 流於形式...等,致使教育部不得不重 新審視及思考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適 切性,也因此為了使教師專業發展能 更穩健的發展下去,必須化原有的困 境為轉機,更為了能夠真正幫助教師 專業成長,因而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有 了新發展─轉型為支持系統。

三、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之規

劃與作法初探

教育部訂於 106 學年度起推動中小學 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因此教育部規劃 了「教育部辦理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支持 系統規劃重點(草案)」,並於 2016 年 10 月 至 11 月期間密集辦理北區、中區、南區 及東區共 7 場次的座談會,邀請各縣市政 府教育局(處)、教專中心、教師研習中心、 國教輔導團、學校行政代表、教師會代 表、校長團體代表等出席「中小學教師專 業發展支持系統縣市座談會」。 在「教育部辦理中小學教師專業發 展支持系統規劃重點(草案)」1 則可看出 教育部欲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轉型為教 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之決心,其目前規 劃的預估任務說明如下(教育部,2016a; 教育部,2016b)。 (一) 修訂「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 發展評鑑實施要點」等相關規範 1. 取消「評鑑」二字,名稱改為「教 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以減少教 師間競爭的氛圍並創造合作機會。 2. 同時簡化申辦審核程序,簡化重點 包括取消需經過校務會議及課發 會通過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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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鬆綁參加教專之門檻,以校為單 位,只要有教師自願參加即可申 辦。 4. 確實落實教學輔導教師任務,並避 免教學輔導教師只能幫助不適任 老師之標籤化,同時賦予教學輔導 教師協助實習學生、初任教師、新 進教師或有意願專業成長之教師 等同儕教師專業成長之任務。 5. 初階及進階評鑑人員整合培訓,以 教師自主參與為原則。 6. 擴大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申請及 降低申請門檻。 7. 協助校長及教師落實十二年國民 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公開授課及專 業回饋,由師資藝教司及國教署共 同合作辦理相關落實措施,包括讓 教師理解與認識十二年國民基本 教育課程綱要;透過「教學觀察三 部曲(觀察前會談、教學觀察、回饋 會談)」及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精緻網 之教學觀察、觀課紀錄成果數位化 之功能,協助學校落實十二年國民 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校長及每位 教師每學年應在學校或社群整體 規劃,公開至少授課一次,並進行 專業回饋」之目標;並培訓教師具 備 培 育 學 生 核 心 素 養 導 向 的 課 程、教學與評量等能力。 (二) 建構系統化之教學領導教師機制 1. 開 放 多 元 人 才 成 為 教 學 領 導 教 師,包括教專評鑑的教學輔導教 師、薪傳教師、國教輔導團員、社 群領導人、領域召集人、Super 教 師、師鐸獎教師、教學卓越獎教 師、學思達領導人、學習共同體領 導人、教學基地學校領導人等。 2. 教學領導教師應具備隨時公開觀 課及教學實務能力,並能帶動同儕 專業成長。 3. 教學領導教師須進行全縣(市)公開 之協同教學或示範教學累積達一 定次數以上,藉此避免認證流於書 面及形式化。 (三) 針對不同教師職涯階段辦理專業 成長活動,展開教師多元專業發 展模式 教師職涯階段分為職前教育、初 任教師、中堅教師及資深教師等三階 段,針對職前教育階段強化在專業課 程中融入教專的觀課、教學專業檔案 等內容,積極培育社群領導人及教學 領導能力;初任教師階段則是引導初 任教師積極參與教師專業發展,提供 系統化的初任教師導入輔導協助機制 及客製化服務,以增進初任教師班級 經營能力及教學技巧;中堅教師及資 深教師階段,則鼓勵其成為教學領導 教師,並提供多元專業發展模式,包 括揪團進修、學習共同體、分組合作 學習、差異化教學、學思達、教師學 習社群、學校策略聯盟及教學基地學 校等, 以貼近現場 教 師專業 成長需 求,還給教師增能學習、由下而上的 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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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辦理中小學校長課程教學與領導 知能培訓 由師資藝教司與國家教育研究院 合作辦理包括初任校長導入輔導機制 及校長初進階研習等,並引進國外權 威性資源辦理國際工作坊。 (五) 資源盤點,以期許各資源完整整 合 為使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能發 揮最大效益,教育部除了盤點與整合 師資藝教司及國教署所辦理的教師專 業發展相關計畫、組織、經費資源及 平台系統外,同時為了與各地方政府 合作推動教師專業發展,尊重各地方 政府自主以資源整合的概念,於近期 內盤點教師專業發展相關組織、計畫 及方案,其中包括校長及教師專業發 展中心、國民教育輔導團及教師研習 中心等組織資源。此外,校長及教師 專業發展中心與教師研習中心進行功 能性整合,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之功能不再只是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 鑑工作,而是與教師研習中心整合後 共同辦理整個縣市之教師專業發展支 持系統相關事務。

四、結語

(一) 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之服務對 象,更為全面性及完整性 支持系統的服務對象不再僅限於 在職教師及校長,擴大為師資職前教 育階段的師資生、教育實習生均在服 務對象內。支持系統目前規劃將教師 職涯區分為職前教育階段、初任教師 階段以及中堅教師、資深教師階段。 其中,在師資職前培育階段更規劃積 極培育 社群領導人 才 及教學 領導人 才,從紮根做起培育活動。此外,為 了落實校長課程與教學領導,亦將針 對校長辦理中小學校長課程教學與領 導知能培訓。由此看來,除了向下紮 根進行培育,同時向上兼顧學校領導 人的課程與教學知能專業性之培訓, 支持系統的服務對象,將更為全面性 與完整性,此為值得肯定之處。 (二)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從 評 鑑 轉 型 為 支 持,然而評鑑就一定不好嗎? 美國及英國實施教師評鑑多年來 看,教師評鑑有其存在之必要性,透 過教師評鑑,可以促使教師在教學的 過程中,不斷的進行專業進修並獲得 成長,教學能力提升後,並將其回饋 到學生 身上,藉此 提 升學生 學習成 效。國內多數教師對於「評鑑」多半 仍存有抗拒及恐懼心態,且對於評鑑 有所迷思;此外,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目前為教師團體所詬病的便是申辦程 序繁瑣、表件冗雜、且是一種流於形 式的評鑑,因此建議教育行政機關適 切考量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內涵及其 優點,截長補短,並讓教師瞭解教師 專業發展評鑑的目的,而非僅刪除「評 鑑」一詞,藉此降低教師的不滿與恐 懼。教 師專業發展 評 鑑並非 績效評 鑑,其評鑑之目的是為了讓老師瞭解 自我教學的優缺失,進而改善與提升 教師專業成長。由此看來,評鑑就一 定不好嗎?則有待思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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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從評鑑轉型為支持系統,應避免 匆促上路,完善銜接規劃以收得 良好成效 教育部宣布 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 教 師 專業 發展 評鑑 依 照原 有計 畫 辦 理,並於期間辦理中小學教師專業發 展支持系統縣市分區座談會,聽取各 界代表意見進行雙向溝通,以使教師 專業發展支持系統得以修正的更臻完 善,並於 105 學年第 2 學期宣導「教 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爾後隨即於 106 學年全面轉型實施。從評鑑轉型為 支 持 系統 ,目 前係 規 劃一 學年 的 期 程,略顯倉促,建議教育行政當局應 再縝密規劃,將教師專業成長相關組 織、資源進行橫向及縱向整合,以期 許發揮最大效益,確實達到提升教師 專業成長的目的。 參考文獻  吳俊憲(2010)。教師專業發展評 鑑:三化取向理念與實務。臺北:五 南。  秦夢群、陳清溪、吳政達、郭昭 佑、邱郁雯、林曉涵、張芷瑄和李佩 茹(2011)。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成 效之研究結案報告。國家教育研究院 (NAER-100-10-I-2-01-00-2-01),未出 版。  張錦弘(2016年10月5日)。教專 評鑑將轉型由下而上 教部:鼓勵揪團 進修。聯合新聞網。取自 http://udn.com/news/story/6888/200289 0  教育部(2016a)。教育部辦理中 小學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縣市座談 會實施計畫。臺教師(三)第1050141117 號函。  教育部(2016b)。教育部辦理中 小學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縣市座談 會手冊。 附註: 1. 教育部於 2016 年 10 月下旬至 11 月間辦理 7 場次「中小學教師專業 發展支持系統縣市座談會」,有關 「教育部辦理中小學教師專業發 展支持系統規劃重點」內容則有可 能因座談會與談人的建議進行修 調。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當時的我,因為行政業務之故,進行相關規畫與申請,在校內辦理相關 的研習、認證及專業社群、教輔任務等。 97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初階暨進階培訓中心 資料來源

主要整理者:嘉義縣梅山國小 邱文嵐校長 臺南市進學國小 葉秀娥主任 臺南市億載國小 蔡惠娟老師

教師評鑑TE (Teacher Evaluation) / 專業成長PG (Professional Growth).. 協助老師確認優先

具有一般智能資賦優異潛能之應屆畢業生,其資賦優異學生家長觀察推薦表、資賦 優異學生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觀察推薦表(附件四)均達

 教師評鑑TE (Teacher Evaluation) / 專業成長PG (Professional Growth).. 

3.8.1 學校能因應工作的進展和達到預期目標 的程度,適切地調整年度目標和推行策略,逐 步深化過去兩年關注事項的成果。.

3.8.2 學校自評多以教師和學生的觀感作為成效 指標,流於主觀,學校及科組仍未能完全掌握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