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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幼稚園教師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相關因素研究—健康信念模式之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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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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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胡 益 進. 博士. 臺北市幼稚園教師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 相關因素研究—健康信念模式之應用 The Application of the Health Belief Model to the Related Factors Regarding the Playground Injuries Prevention Behavior among the Kindergarten Teachers in Taipei City. 研 究 生:林 佳 琪. 撰. 中 華 民 國 一○一 年 一 月.

(2)

(3) 致謝 兩年半的碩士生涯,充滿著喜怒哀樂酸甜苦辣的回憶,一路上跌跌 撞撞,歷經挫折,深刻體認到做研究的艱辛,也品嚐到可口的成果,在 這過程中讓我學到了許多,成長了不少。終於,來到這令人興奮的一刻, 在論文完成之際畫下了美好的句點。 謝謝胡益進老師,不厭其煩的指導,提供寶貴的意見,每當我遇到 瓶頸的時候,老師都能細心的協助我找尋解決方法,讓我撰寫論文的過 程中獲益良多,也感謝我的口試委員黃松元老師及鄭惠美老師,對於論 文提出的精闢的見解及具體建議,指出論文中應補強的部分,使我的論 文可以更加周詳完善。 撰寫論文的期間非常感謝我的好姊妹們,丹莉、念潔、佩君、尉婷, 給我論文上的建議、精神上的支持與鼓勵、生活上的關心、分享喜樂及 當我的垃圾桶使我忘卻煩憂。當面對論文的壓力,只要與你們談談心, 便會使心理負擔減輕許多,是無話不說的姊妹淘,有你們陪伴真好。 謝謝共同奮鬥的碩班同學們,尤其是盈君、虹蓁、宇翔及倩瑜,謝 謝你們陪伴在我碩士生涯的過程中,一起研究論文,一起努力學習,一 起開心玩樂,一起分憂解惑,這些日子是值得再三品味的回憶。. i.

(4) 感謝我親愛的家人,爸爸、媽媽、姊姊們,溫暖的家是永遠的避風 港,謝謝你們默默的陪伴、支持與鼓勵,讓我能無後顧之憂的在學業上 努力,勇敢的面對種種的挑戰。 最後,謹以此論文獻給我最愛的家人們,並與愛護我的師長、親友 及朋友們分享我的這份喜悅。 林佳琪 2012 年 1 月. ii.

(5)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碩士論文 臺北市幼稚園教師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相關因素研究— 健康信念模式之應用 學生:林佳琪. 指導教授:胡益進 摘要. 本研究依據健康信念模式探討臺北市幼稚園教師預防遊戲場所事故 傷害相關因素。以臺北市幼稚園九十九學年度現職教師為母群體,採分 層集束抽樣法。並以自編結構式問卷進行資料蒐集,共得有效樣本 398 份。本研究之重要結果如下: 一、研究對象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認知越高者與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 害態度越正向者,越會採取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行為。 二、研究對象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健康信念與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 害行為之關係中發現:(一)研究對象之自覺因疏忽而導致兒童於 遊戲場所發生事故傷害的罹患性越高者、嚴重性越高者、(二)自 覺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有效性越高者、障礙性越低者與(三) 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自我效能越有把握者,越會採取預防遊戲 場所事故傷害行為。. iii.

(6) 三、研究對象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行動線索與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 害行為之關係中發現: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外部線索獲得來源 越多者,越會採取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行為。 四、研究對象基本變項、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健康信念、預防遊戲 場所事故傷害的行動線索等變項對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行為變異 量的解釋力為 37.5%。顯著的預測變項為「服務於公立或私立幼稚 園」、「專職園長」、「平均一週帶領兒童至遊戲場所的次數」、 「有效性總分」、「障礙性總分」、「自我效能總分」、「外部線 索總分」。其中又以「自我效能總分」影響力最高,其次為「有效 性總分」,表示研究對象對於採取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行為把握 程度越高,自覺利益越高,其落實行為表現越好。. 關鍵字: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健康信念模式. iv.

(7) The Application of the Health Belief Model to the Related Factors Regarding the Playground Injuries Prevention Behavior among the Kindergarten Teachers in Taipei City A Master Thesis By Chia-Chi Lin ABSTRACT Based on the Health Belief Model, this research investigated the related factors regarding the playground injuries prevention behavior among the kindergarten teachers in Taipei city. The participants for this research were selected from the population of kindergarten teachers in Taipei city in 2011 and were selected by stratified cluster sampling method. The method to carry out this study was using a survey, which included structured questionnaire to collect data, a total of 398 valid samples were obtained. Results of this study are as follows: 1. Kindergarten teachers who get higher scores in knowledge and attitude of playground injuries prevention, have a higher tendency to adopt playground injuries prevention behaviors. 2.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layground injuries prevention health belief and playground injuries prevention behavior has been examined: (1) the teacher who inadvertently lead to playground injuries in children has the higher score of perceived susceptibility, perceived severity, have a higher tendency to adopt playground injuries prevention behaviors. (2) the higher score of perceived benefits in playground injuries prevention behavior and the lower score of perceived barriers, also have a higher tendency to adopt playground injuries prevention behaviors. And (3) the higher score of self-efficacy, have a higher tendency to adopt playground injuries prevention behaviors, too. 3.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layground injuries prevention cues to action and playground injuries prevention behaviors has been examined: the more exposure to external cues of playground injuries prevention sources, have a higher tendency to adopt playground injuries prevention behaviors. 4. Descriptive variables, playground injuries prevention health belief and playground injuries prevention cues to action are statistically relevant to v.

(8) predict subjects’ playground injuries prevention behaviors (the statistical power is 37.5%). The main predictive factors are listed below: “work at public or private kindergarten” , “full-time kindergarten principal” , “average times of taking children to the playground per week” , “perceived benefits” , “perceived barriers” , “self-efficacy” , “external cues”. The most significant one is “self-efficacy” , and the second one is “perceived benefits” , indicating that the study with the higher level of self-efficacy and the higher perceived benefits, has increasing influence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playground injuries prevention behaviors. Key Word: playground injuries prevention, Health Belief Model. vi.

(9) 目. 次. 致謝 ……………………………………………………………………… i 中文摘要 ………………………………………………………………… iii 英文摘要 ………………………………………………………………… v 目次 ……………………………………………………………………… vii 表目次 …………………………………………………………………… x 圖目次 …………………………………………………………………… xiv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及重要性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 4 第三節 研究問題 ············································································ 5 第四節 研究假設 ············································································ 6 第五節 名詞操作型定義 ································································· 6 第六節 研究限制 ·········································································· 12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13 第一節 國內外遊戲場所安全的現況 ··········································· 13 第二節 影響遊戲場所安全的相關因素 ······································· 22 第三節 遊戲場所事故傷害預防措施 ··········································· 32 第四節 健康信念模式與其應用 ··················································· 37 vii.

(10)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45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45 第二節 研究對象 ·········································································· 46 第三節 研究工具 ·········································································· 48 第四節 研究步驟 ·········································································· 56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 57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 61 第一節 各變項分佈情形 ······························································· 61 第二節 研究對象之基本變項、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健康信念 及行動線索彼此之間的關係 ··········································· 89 第三節 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行為之相關因素 ······················ 101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111 第一節 結論 ················································································ 111 第二節 建議 ················································································ 115 參考文獻 ··································································································· 119 一、中文部份 ················································································ 119 二、英文部份 ················································································ 130. viii.

(11) 附錄 ……………………………………………………………………… 134 附錄一 問卷內容效度考驗專家名單 ………………….………… 134 附錄二 預試問卷 ……………………………….………………… 135 附錄三 正式問卷「臺北市幼稚園教師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相關因 素研究問卷」. …………………………………………… 145. ix.

(12) 表. 目. 次. 表 2- 1 國內運用健康信念模式之研究 ················································· 39 表 3- 1 臺北市各行政區幼稚園教師人數 ·············································· 46 表 3- 2 預試問卷內部一致性之信度分析 ·············································· 55 表 3- 3 研究目的、研究問題、研究假設、統計方法摘要表 ·············· 59 表 4- 1 研究對象基本變項之分佈 ························································· 65 表 4- 2 研究對象「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之認知量表」各題答題分 佈 ······························································································· 67 表 4- 3 研究對象「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之態度量表」各題答題分 佈 ······························································································· 69 表 4- 4 研究對象「自覺因疏忽而導致兒童於遊戲場所發生事故傷害的罹 患性量表」各題答題分佈 ························································· 71 表 4- 5 研究對象「自覺因疏忽而導致兒童於遊戲場所發生事故傷害的嚴 重性量表」各題答題分佈 ························································· 73 表 4- 6 研究對象「自覺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有效性量表」各題答題 分佈 ···························································································· 75 表 4- 7 研究對象「自覺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障礙性量表」各題答題 分佈 ···························································································· 77. x.

(13) 表 4- 8 研究對象「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自我效能量表」各題答題分 佈 ······························································································· 80 表 4- 9 研究對象「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行動線索量表」各題答題分 佈 ······························································································· 82 表 4- 10 研究對象「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行為之安全措施量表」各題答 題分佈 ······················································································ 84 表 4- 11 研究對象「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行為之環境評估量表」各題答 題分佈 ······················································································ 86 表 4- 12 研究對象「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行為之勸阻與教導行為量表」 各題答題分佈 ·········································································· 88 表 4- 13 研究對象基本變項與自覺因疏忽而導致兒童於遊戲場所發生事 故傷害的罹患性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 90 表 4- 14 研究對象基本變項與自覺因疏忽而導致兒童於遊戲場所發生事 故傷害的嚴重性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 91 表 4- 15 研究對象基本變項與自覺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有效性之單因 子變異數分析 ·········································································· 92 表 4- 16 研究對象基本變項與自覺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障礙性之單因 子變異數分析 ·········································································· 93. xi.

(14) 表 4- 17 研究對象基本變項與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自我效能之單因 子變異數分析 ·········································································· 95 表 4- 18 研究對象基本變項與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外部線索之單因 子變異數分析 ·········································································· 96 表 4- 19 研究對象基本變項與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內部線索之單因 子變異數分析 ·········································································· 97 表 4- 20 研究對象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行動線索與預防遊戲場所事 故傷害的健康信念之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 ························· 100 表 4- 21 研究對象基本變項與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行為之單因子變異 數分析 ···················································································· 103 表 4- 22 研究對象基本變項與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行為之皮爾森積差 相關分析 ················································································ 103 表 4- 23 研究對象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健康信念與預防遊戲場所事 故傷害行為之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 ····································· 105 表 4- 24 研究對象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行動線索與預防遊戲場所事 故傷害行為之皮爾森積差相關分析 ····································· 106 表 4- 25 影響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行為之自變項間多元共線性診斷分 析 ··························································································· 107. xii.

(15) 表 4- 26 研究對象基本變項、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健康信念及預防遊 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行動線索,對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行為之 多元迴歸分析 ········································································ 109. xiii.

(16) 圖. 目. 次. 圖 3- 1 研究架構 ···················································································· 45. xiv.

(17) 第一章. 緒論. 本章共分為六節,包括第一節研究動機及重要性、第二節研究目的、 第三節研究問題、第四節研究假設、第五節名詞操作型定義及第六節研 究限制。. 第一節. 研究動機及重要性. 隨著國民生活水準提高與衛生環境各方面的進步,事故傷害與慢性 病已經取代傳染性疾病成為國人的主要死因,其中事故傷害居國人十大 死因第六位(行政院衛生署,2009),歷年來皆榜上有名。事故傷害亦 是兒童生命安全的最大威脅,更是0~14歲兒童十大死因的第一位,2009 年在1~14歲就有256名兒童(占死亡總數的22%)因事故傷害而失去寶貴 的生命(行政院衛生署,2009),讓我們不得不加以重視此問題。 1959年兒童權利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CHILD'S RIGHT) 表示:「兒童應有遊戲及娛樂之充分機會,此目標應與教育目標相同。 社會及政府應盡力促進此項權利之享受。」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1959)。 亦指出:「兒童有權享有休息和閒暇,從事與兒童年齡相宜的遊戲和娛 樂活動,以及自由參加文化生活和藝術活動,政府應鼓勵提供從事文化、 藝術、娛樂和休閒活動的適當和均等的機會。」(聯合國兒童基金會, 1959)。另外,國際兒童遊戲權協會於1977年提出「兒童遊戲權宣言」, 主張要「呼籲所有國家、組織及個人,需承認兒童遊戲權的信念與價值, 1.

(18) 並竭力確保無論何時何地兒童的遊戲權」 (國際兒童遊戲權協會,1977)。 歸結兒童遊戲權的基本理念,主要可以分為六項具體的概念,其中第六 項理念便強調「兒童遊戲權應受尊重與保障」,其內涵點出:提供兒童 適齡與適性的遊戲環境、規畫合宜的遊戲互動環境與空間、保障兒童遊 戲的安全與增進兒童遊戲的樂趣(國際兒童遊戲權協會,1977;石鎮嘉, 2007;李幸芳,2003)等數項內涵,皆提及遊戲對於兒童的重要性及遊 戲安全的重要。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4 歲前的孩子是「用腳 思考的年齡」,孩子在遊戲場中爬上爬下,用身體在認識環境;對於寶 貝們來說,遊戲即學習、遊戲即工作、工作即學習(靖娟兒童安全文教 基金會,2010),但兒童的好奇好動,卻使得其暴露危險的機會更多, 再加上兒童在各方面的發展都尚未完全,對於危險的認知,反應能力均 較差,所以較易發生事故傷害(李國行,2008;高慧娟,2001)。 近年來,由於兒童遊戲安全事故傷害頻傳,使我們不得不正視兒童 遊戲安全問題的重要性。葉純志、莊義利、蔡益堅、吳秀英於2007年根 據「2005年國民健康訪問暨藥物濫用調查」資料指出,0~6歲的幼童中非 致死性就醫事故傷害原因以跌落為最嚴重,其發生地點主要是家中客廳 (25%),其次是運動場或遊戲區(18%)(葉純志、莊義利、蔡益堅、 吳秀英,2007;張鳳琴、蔡益堅、吳聖良,2003),可見在運動場或是 2.

(19) 遊戲區受傷的情況也相當多。若加上事故傷害導致的疾病、傷殘等後遺 症,對其兒童發展、家庭及社會,在健康和經濟方面均會造成重大衝擊。 雖然事故傷害高居兒童十大死因的第一位,但事故傷害的發生並非 全然都是意外,大部分是有跡可尋的,而且是能加以事先預防避免的。 我們應有效的做好防範,給下一代一個安全的遊戲成長環境。 為此,不讓悲劇一再重演,「兒童遊戲安全」不只是所有與兒童有 關的成人,如家長、保母、機構負責人、保育員、幼教師等應該清楚明 白的主題,兒童本身更應培養危機意識,能辨識並避開危險玩具、遊具 與環境,以防事故傷害發生,不讓孩子的成長玩伴成為危險的殺手。 在現代生活空間狹小,兒童遊戲的地方往往是在社區、公園或學校 內的遊戲場所,又加上少子化的社會,遊戲安全更是保障未來主人翁的 重點之一。目前國內外事故傷害預防的研究多是探討有關家長及居家安 全方面,遊戲場所事故傷害預防相對較少,但對於遊戲場所安全我們也 應當不容忽視,尤其托育機構、幼稚園教師是僅次於父母,與孩子相處 最多時間及帶孩子去遊戲的重要人物,若孩子玩得開心、玩得安全,也 是對父母心理健全與安適的表徵,能看到孩子快樂健康的成長便是一項 莫大的安慰。 希望能為兒童打造一個健康安全的遊戲環境,家長及師長都能對不 安全的遊戲環境提高警覺,也替孩子做好安全措施,教導正確的遊戲行 3.

(20) 為,減少不安全環境或不適當的衣著、行為而導致的事故傷害,造成身 心健康的損傷。畢竟投資兒童的健康,便是投資國家的未 來。 兒童遊戲場中發生的事故傷害,兒童的行為應是一項變動性較大的 因素,許多研究證明行為深受認知的影響。多數遊戲傷害發生的原因則 在於兒童對於遊戲安全之認知、注意程度不足與行為不當(陳冠蓁, 2003;謝園,1996b;侯錦雄、王培如、林鈺專,1994),所以在減低兒 童遊戲造成的傷害上,對於兒童遊戲安全之認知、態度、及行為研究有 其必要性與重要性。.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根據上述研究動機及重要性,本研究主要探討臺北市幼稚園教師預 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相關因素,立基於健康信念模式為基礎運用,期待 能從中探究研究對象基本變項、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健康信念、預 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行動線索,與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行為彼此間 的關係。研究目的如下: 一、了解研究對象之基本變項、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健康信念、預 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行動線索及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行為之分 佈情形。. 4.

(21) 二、分析研究對象之基本變項、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健康信念、預 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行動線索及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行為彼此 之間的關係。 三、探討研究對象之基本變項、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健康信念、預 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行動線索,對於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行為 之預測力。. 第三節. 研究問題. 根據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本研究所探討的問題如下: 一、研究對象之基本變項、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健康信念、預防遊 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行動線索及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行為分佈情形 為何? 二、研究對象之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健康信念、預防遊戲場所事故 傷害的行動線索、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行為,是否會因基本變項 的不同水準而有顯著差異? 三、研究對象之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健康信念、預防遊戲場所事故 傷害的行動線索、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行為,彼此之間是否有相 關?. 5.

(22) 四、研究對象之基本變項、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健康信念、預防遊 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行動線索,是否能有效預測其預防遊戲場所事故 傷害行為?. 第四節. 研究假設. 本研究所驗證的研究假設如下: 一、研究對象之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健康信念、預防遊戲場所事故 傷害的行動線索、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行為,會因基本變項的不 同水準而有顯著差異。 二、研究對象之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健康信念、預防遊戲場所事故 傷害的行動線索、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行為,彼此之間有顯著相 關。 三、研究對象之基本變項、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健康信念、預防遊 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行動線索,能顯著預測其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 行為。. 第五節. 名詞操作型定義. 與本研究有關之名詞操作型定義如下: 一、幼稚園:指九十九學年度臺北市經合格立案之幼稚園。. 6.

(23) 二、教師:指於幼稚園中提供兒童教育、保育服務之教師總稱。(教師 包含專職園長、帶班教師兼任園長、專職帶班教師、帶班教師兼任 行政業務) 三、遊戲場所:指公共場所(如公園、綠地)、公私立國小及托育機構 設置的永久裝置之無動力兒童遊戲設施場地,包含遊戲空間、遊戲 設備和附屬設施(李國行,2008;吳卓縝,2005)。 四、遊具:指設立在遊戲場所之遊戲設備和附屬設施。根據李國行研究 中描述依經濟部中央標準局之界定,遊戲設備係指一般室外永久裝 置之無動力兒童遊戲設備,如鞦韆、蹺蹺板、滑梯、沙坑、攀岩組、 攀爬架等(李國行,2008)。 五、事故傷害:依據世界衛生組織(1991)定義:「未經預先安排的突 發事件,造成人體可認知的傷害」。 六、兒童:依幼稚教育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幼稚教育,係指四歲至入國 民小學前之兒童,在幼稚園所受之教育」(幼稚教育法,2009)。 本研究所稱之兒童因此定義為足歲四歲至未滿六歲,就讀於幼稚園 之兒童。 七、基本變項:包括人口學變項、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相關變項。 (一)人口學變項 1. 性別:分為男與女兩項。 7.

(24) 2. 年齡:以研究對象的實際年齡來計算。 3. 教育程度:以研究對象最高學歷來計算,分為高中(職)畢業、 專科大學畢業及研究所畢業。 4. 職稱:以研究對象在幼稚園中所擔任的職務,分為專職園長、 帶班教師兼任園長、專職帶班教師、帶班教師兼任行政業務。 5. 擔任教師之累計年資:以研究對象在幼稚園中擔任教師之累計 服務年數計算。 6. 負擔之兒童數:以研究對象在幼稚園中,一人平均所需負擔之 兒童數計算。 (二)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相關變項(徐知本,2007;王依 虹,2005; 秦金生,2005;高慧娟,2001) 1. 帶領兒童每週至遊戲場所次數:以研究對象平均每週帶領兒童 至遊戲場所之次數計算。 2. 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之認知:指研究對象對於預防遊戲場所 事故傷害相關知識的了解程度。以本研究自擬問卷中「預防遊 戲場所事故傷害之認知量表」的測量結果,得分愈高,表示對 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認知愈佳;得分愈低,則反之。 3. 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之態度:指研究對象對於預防遊戲場所 事故傷害正負向態度。以本研究自擬問卷中「預防遊戲場所事 8.

(25) 故傷害之態度量表」的測量結果,得分愈高,表示對預防遊戲 場所事故傷害的態度愈正向;得分愈低,則反之。 4. 是否修習過急救課程:指研究對象過去是否修習過急救課程, 分為是與否兩項。. 八、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健康信念 根據 1950 年代,由 Hochbaum, Kegeles, Rosenstock, & Becker 等 社會心理學家研究修正發展出來(Rosenstock,1974)的健康信念模 式,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健康信念包含自覺因疏忽而導致兒童於 遊戲場所發生事故傷害的威脅性、自覺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可能 性、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自我效能。 (一)自覺因疏忽而導致兒童於遊戲場所發生事故傷害的威脅性 1. 自覺因疏忽而導致兒童於遊戲場所發生事故傷害的罹患性 以本研究自擬問卷來探討個人主觀評估自己因疏忽而導致 兒童於遊戲場所發生事故傷害的罹患性,得分愈高,表示研究 對象自覺因疏忽而導致兒童於遊戲場所發生事故傷害的罹患性 越高;得分愈低,則反之。. 9.

(26) 2. 自覺因疏忽而導致兒童於遊戲場所發生事故傷害的嚴重性 以本研究自擬問卷來探討個人主觀評估自己因疏忽而導致 兒童於遊戲場所發生事故傷害的嚴重性,得分愈高,表示研究 對象自覺因疏忽而導致兒童於遊戲場所發生事故傷害的結果愈 嚴重;得分愈低,則反之。. (二)自覺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可能性 1. 自覺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有效性 以本研究自擬問卷來探討個人主觀評估自己預防遊戲場所 事故傷害的有效程度,得分愈高,表示研究對象採取之行為, 能夠獲得的利益程度越高;得分愈低,則反之。 2. 自覺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障礙性 以本研究自擬問卷來探討個人主觀評估自己預防遊戲場所 事故傷害可能遇到的障礙,得分愈高,表示研究對象採取之行 為,遇到的障礙程度愈高;得分愈低,則反之。 (三)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自我效能 指研究對象在不同情境下對自己採取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 害的自我效能。以本研究自擬問卷測量,得分越高,表示研究 對象認為自己採取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把握程度越高。 10.

(27) 九、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行動線索: 根據 1950 年代,由 Hochbaum, Kegeles, Rosenstock, & Becker 等 社會心理學家研究修正發展出來(Rosenstock,1974)的健康信念模 式,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行動線索包含外部線索及內部線索,以 本研究自擬問卷來調查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行動線索多寡程 度,得分愈高,表示研究對象獲得的行動線索越多;得分愈低,則反 之。 (一)外部線索 1. 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資訊來源 2. 重要他人對於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經驗 3. 重要他人對於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看法 4. 醫護相關人員對於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提醒 (二)內部線索 1. 兒童過去於遊戲場所受傷經驗 2. 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能力. 11.

(28) 十、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行為(徐知本,2007;王依虹,2005;秦金 生,2005;高慧娟,2001): 指研究對象在過去一個月內所採取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安 全措施、環境評估、勸阻與教導行為,以本研究自擬問卷來測量,得 分越高,表示研究對象採取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表現愈佳;得分 愈低,則反之。. 第六節. 研究限制. 本研究之研究限制如下: 一、本研究以臺北市幼稚園之教師為母群體,其研究結果不能推論至所 有的幼稚園教師。 二、本研究屬於橫斷性研究,研究結果不能推論其因果關係。 三、本研究採自填式問卷調查方式進行,研究對象填答之認真程度與真 實性,可能會影響調查的結果。 四、本研究測得的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的健康信念、預防遊戲場所事 故傷害的行動線索、預防遊戲場所事故傷害行為及其他相關變項資 料,僅限於本研究工具所涵蓋之範圍。. 12.

(29)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共分為四節,包括第一節國內外遊戲場所安全的現況、第二節 影響遊戲場所安全的相關因素、第三節遊戲場所事故傷害預防措施及第 四節健康信念模式與其應用。. 第一節. 國內外遊戲場所安全的現況. 遊戲與玩具對於兒童有其不可或缺的重要性,成人皆希望孩子能玩 得開心,也玩得安全,所以在選擇一個適合兒童遊戲的場所時,除了遊 戲環境及玩具的豐富多元化外,安全與否更是需要加以注意。 由於社會經濟、人口結構、生活空間的發展與改變,兒童的遊戲環 境也與以往不同,戶外不再有適合兒童嬉戲玩耍的空地,從過去的農村 大自然探索的型態,轉而是社區、公園或學校中的遊戲場所。 就國內狀況而言,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於 2005 年,曾針對都會 型地區進行調查,發現兒童最常玩的休閒遊戲活動類型中六成七為戶外 遊戲設施,可見都會型地區兒童遊戲空間少,公園遊戲場成為兒童重要 的活動場域,提升其安全性與鋪面保護能力相對迫切(靖娟兒童安全文 教基金會,2010)。國小低年級學童下課時間,以遊戲場所為主要嬉戲 休憩場所,根據湯志民於 1991 年調查六所臺北市國小兒童下課時間的休 憩活動結果發現,低年級比較喜歡去遊戲場玩,各種遊戲設施都喜歡, 尤其是鞦韆和滑梯,高年級比較喜歡運動場,尤其是球場。吳旭專於 2000 13.

(30) 年研究國小二、三、四年級兒童,其下課最喜歡去的地方依序是教室、 遊戲場、運動場,且有 25%的兒童「幾乎每天去」遊戲場玩(吳旭專, 2000)。然而,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根據內政部兒童局 2004 年公佈 資料指出,有近 3 成兒童曾經使用遊戲設備設施受傷,地點以公園(60% 以上)、公共場所遊戲設施(16%)、國小(16%)為前三位;受傷狀況 以撞擊(55%)、墜落 (16%)為主 要(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2005a)。 高慧娟於 2001 年指出「墜落到地面」是遊戲場中最危險的事故(佔 70% 的遊戲事故傷害),其他還有被正在旋轉或移動的遊樂設施(如鞦韆) 打傷,或被突出物、尖銳處刺傷、裂縫隙縫夾傷等(高慧娟,2001)。 Roderick 在 2004 年針對兒童遊戲設備安全調查中亦表示,事故傷害發生 原因有 70%是跌落(Roderick,2004)。遊戲場對於兒童來說,具有舉足 輕重的地位,卻有可能因著環境的不安全或是人為因素而導致傷害發 生。因此,如何讓兒童在遊戲場所中玩得安全,玩得開心,便顯得更為 重要了。. 一、公園、綠地遊戲場所設施 根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簡稱消基會)於2005年 針對全臺灣共計148座公園(包括北區48座、中區34座、南區35座、高屏 地區25座、花東地區6座)進行遊戲場設備安全調查研究,調查結果指出 14.

(31) 有一半以上的項目亟待改善的公園地區依序是:花東地區表現較差 (100%)、而其次是中區(32%)及高屏地區(32%)、北區則表現較 好些(15%),皆仍有進步的空間,需要再努力改善(消基會,2006b)。 消基會在2004年針對全國80座開放式公園兒童遊戲區的遊具安全調 查指出,在24種遊具中,沙坑、蹺蹺板、攀岩組、浪船及地球儀是不合 格率較高的前五項遊具類型,表示每天在這些公園遊戲的兒童暴露在很 大的危險中(消基會,2004b;陳怡伶,2004)。 另外,針對公園、綠地的兒童遊戲設施之安全性評估,將目前國內 兒童遊戲安全現況,根據多位學者研究調查(王依虹,2005;消基會, 2004a,2004b;陳怡伶,2004),綜合整理如下: (一)大部分公園內缺乏「兒童遊戲場使用須知」的告示牌,有告示牌 的公園也都受到破壞或內文不完整,已無告示之功能。 (二)單項式遊具以搖馬最多,其次是滑梯、攀爬具、蹺蹺板及搖椅。 (三)遊戲器具破損。 (四)大部分公園所使用的鋪面材質不適當,未能符合國家標準 (CNS12643遊戲場鋪面材料衝擊吸收性能試驗法),或使用適當 的鋪面材質但厚度卻不足。. 15.

(32) (五)遊具間的緩衝距離未能符合標準(CNS12642公共兒童遊戲場設 備)、(CNS12643遊戲場鋪面材料衝擊吸收性能試驗法),且少 部分遊具彼此過於靠近。. 二、國小及托育機構的遊戲場所設施 消基會於2008年針對全臺灣共計181所國民小學(包括北區24所、中 區32所、南區54所、高屏地區24所、花東地區47所)進行校園遊戲場設 備安全調查研究,並依據CNS12642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國家標準進行檢 視,調查結果發現在181所校園遊具,有175所在調查的項目中均有缺失, 比例高達97%。其中 分別以(一)10項調查項目中,以標示不全最為嚴重; (二)遊具周邊環境中,以地面不平坦、無安全鋪面最為嚴重;(三) 遊具設施上,遊具本體破損、斷裂、鏽蝕等問題最為嚴重!(消基會, 2008b) 消基會在2004年針對開放式校園兒童遊具的安全性進行調查,對臺 北縣市32所國小校園內兒童遊戲區的遊具安全進行調查,結果發現在22 種遊具中,各項遊具的個別安全性不合格率超過五成的有:攀岩組、旋 轉鞦韆、蹺蹺板、沙坑、鞦韆與攀爬架等。其中較嚴重的缺失是整體結 構有鬆動或破損、沙坑的填充量不足及有沙坑變成積水池、鞦韆鐵架間 隙過大等(消基會,2004c)。 16.

(33) 其他針對校園、托育機構的遊戲場所環境及設備設施探討的研究, 也是得到類似的結果,鋪面所使用的材質不適當、場地空間不足、遊具 間的安全距離不夠、設備暴露無保護、設備表面脫落、大部分的遊具設 置未能符合安全標準、未有良好的維護管理等主要問題(李國行,2008; 黃獻平;2008;吳卓縝,2005;黃獻平、賀力行,2004;吳盈慧,2004; 賴小玲,2000)。. 綜合國內針對公園及校園的遊戲場所安全性評估的研究結果,一致 顯示目前公園綠地及校園的遊戲場所的遊戲設備普遍存在許多問題,且 有高比率不合格的檢驗結果,意味著每天在公園、校園中遊戲的兒童均 冒著極大的風險,但我們不能因部分遊戲設施的管理維護上的問題而抹 煞了兒童遊戲的機會。在大環境無法立即改變的狀況下,我們必須教育 兒童的家長、教師學會爲兒童選擇一個安全的遊戲場所,減少因為環境 的不安全,而產生的兒童傷害,並且讓家長、教師提高警覺性,能夠避 免兒童在遊戲的過程中因不當的遊戲行為導致受傷。. 三、遊戲場所設備國家標準 為提供國內兒童更安全之遊戲環境,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內政部兒 童局共同合作,於2008年1月31日頒布新修訂之CNS12642(公共兒童遊 戲場設備)與CNS 12643(遊戲場鋪面材料衝擊吸收性能試驗法)等二種 17.

(34) 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國家標準。參考美國材料與試驗協會標準(American Society for Testing Materials,ASTM)制訂,該系列標準認為易於執行及 可對遊戲設備安全完整規範,充分保障兒童遊戲之安全,同時利於國內 製造廠商遵循與銷售(經濟部標準檢驗局,2008)。 新版之國家標準,針對公園、校園等常見之無動力固定公共兒童遊 戲場設備,提供遊戲場使用區域規劃、設備、性能、安裝、維護等規定; 另為讓行動不便之兒童亦有使用遊戲場設備之機會,針對無障礙路徑亦 有相關之規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2008;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 2010)。. 四、遊戲場所事故傷害發生的情況 針對兒童遊戲場所的事故傷害情況的研究,雖然研究方法和情境不 同,但可依據多數研究結果及資料加以整理,歸納出以下共同論點: (一)發生時間 針對台北市托兒所、幼稚園兒童為期一年的事故傷害流行病 學調查,發現以上午10時到11時的時間受傷為最多(黃秋惠, 2006),另一針對兒童事故傷害調查研究則發現於非假日發生事 故傷害者(62.9%)遠高於假日(37.1),而在一天之中以18點~24 點是兒童事故傷害的第一高峰(41.7%)、其次是12點~18點之前 18.

(35) (34.9%)、第三是6點~12點之前(20.0%)(賴怜蜜、張立東、 蔡明哲、謝秀幸、林佳蓉,2006)。 (二)發生季節 跌落發生在春夏季為最多(鍾其祥、白璐、吳秉勳、賴建丞、 簡戊鑑,2010;賴怜蜜等人,2006),另一研究則表示在學期剛 開始時,九月與四月時受傷情況最多及最嚴重(White,2005)。 (三)發生地點 以公共場所遊戲設施居多,其中又以公園為最多,學校遊戲 運動場次之(Wong,& Mahadev,2011;Hudson, Thompson, & Olsen,2005;消基會,2005),另一研究則表是以教室(36.4%) 及遊戲運動場(35.8%)為最多(賴怜蜜等人,2006)。 (四)傷害發生原因 以兒童不當使用遊具最多,其次為設備本身不安全(Olsen, Hudson, & Thompson,2010;陳冠蓁,2003;黃獻平、賀力行, 2004)。 (五)容易導致受傷的設施類型 最常發生在攀爬架,其次是滑梯、鞦韆、蹺蹺板(Rueda, & Gilchrist,2009;Mahadev, Soon, & Lam,2004;Purvis, & Hirsh,2003;消基會,2005),另一研究亦指出送醫治療中,最 19.

(36) 常導致受傷的設備是單槓(49%),其次是滑梯(Wong,& Mahadev,2011)。 (六)事故傷害發生原因 以墜落為主要,除了由高處跌落低處的墜落類型外,還包含 同一平面的墜落(跌倒或撞傷),在學校的事故中,跌倒的比率 高達58.0%,遠超過其他類型(高慧娟,2001;張鳳琴等人, 2003;賴怜蜜等人,2006;Fiissell, Pattison, & Howard,2005; Macpherson, Jones, Rothman, Macarthur, & Howard,2010);且有 79%的遊戲場事故都與跌落有關(Tinsworth, & McDonald,2001; Roderick,2004;Macarthur, Hu, Wesson, & Parkin,2000)。 (七)受傷部位 骨折是發生最多的類型,頭、臉和頸部是身體最容易受傷的 部位,其次是上肢的部位(手腕、下臂),下肢部位(腳趾、小 腿、膝蓋、大腿)則位居第三位(黃獻平、賀力行,2004),賴 怜蜜,2006)。在226名新加坡急診孩童研究中,有35.8%前臂骨 折、28.8%肱骨踝上骨折,其餘都是上肢骨折(Wong,& Mahadev, 2011). 20.

(37) (八)嚴重性 大部分的遊戲場所事故傷害都是屬於輕微,非永久性傷害。 然而在嚴重的事故傷害中,以骨折高居首位,其次是腦震盪 (Wong,& Mahadev,2011;Hung, & Chang,2009);多數送醫救 治的兒童都能在處理後返家,需要住院的個案佔少數(8.3%)(賴 怜蜜等人,2006)。 (九)對象及性別 學齡前兒童是最常發生傷害的群體,以男童受傷比率高於女 童。(鍾其祥等人,2010;賴怜蜜等人,2006;Wong,& Mahadev, 2011;Olsen, Hudson, & Thompson,2010;Macpherson, Jones, Rothman, Macarthur, & Howard,2010;Fiissell, Pattison, & Howard,2005;Petridou, Sibert, Dedoukou, Skalkidis, & Trichopoulos,2002). 五、小結 依據以上提及之公園、綠地遊戲場所、國小及托育機構的遊戲場所 設施、可知目前在兒童的遊戲環境中,仍是佈滿了危險,在遊戲行為上 也有許多的不適當。縱使已經有了遊戲場所設備的國家標準,但是在遊. 21.

(38) 戲安全環境上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且在許多研究中也紛紛指出遊戲場 所事故發生的情況、地點、發生原因、受傷部位等都有相似的結論。 遊戲活動在兒童階段扮演的重要的角色,可以增進兒童身心健康的 發展,但是如果在成長的過程中,因遊戲活動而經歷傷痛、殘障甚至死 亡,這不是我們願意見到的,故無論是公園或托育機構的遊戲場所,其 最基本的原則是要讓兒童能在安全的環境中遊戲,這應該也是遊戲設備 設計的基本要求。. 第二節. 影響遊戲場所安全的相關因素. 一、社會人口學特性 (一)兒童部份 會造成兒童在遊戲場所發生傷害的因素很多,針對兒童本身的 特性:如性別、年齡、兒童每週至遊戲場所次數、認知、態度、行 為影響等都與是否容易發生遊戲場所傷害有關。 1. 性別 過去研究針對希臘調查777名0~14歲兒童在公立及私立遊戲場所 發生傷害的研究發現,不管在公立及私立遊戲場所內男童受傷(64%) 的頻率都比女童來得高(Petridou, Sibert, Dedoukou, Skalkidis, & Trichopoulos,2002)。另一研究390名0~12歲在遊戲場所發生骨折傷 22.

(39) 害的兒童,作者將發生傷害的兒童分成0~2歲、2~5歲和5~12歲來分析, 結果發現各年齡層男童受傷個案數都是女童的2倍(Mahadev et al., 2004) 。針對新加坡急診就醫的226名兒童中,有三分之二為男童(Wong, & Mahadev,2011)。 2. 年齡 在1999年因遊戲場所傷害而進入醫院就診的0~14歲兒童中,研究 指出有48%受傷兒童為5~9歲,而大於10歲以上兒童發生遊戲場所傷害 的危險性則是5~9歲的0.5倍,表示5~9歲的兒童發生傷害的危險性較高 (Petridou et al.,2002)。另一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研究亦表示在遊戲 場發生事故傷害的年齡,超過半數(58%)是介於5~9歲之 間(Canadian Institute for Health Information,2007)。 另外,在新加坡研究因事故傷害送醫急診的226名兒童中,平均年 齡是7.5歲(Wong,& Mahadev,2011)。 3. 兒童每週至遊戲場所次數 過去有研究發現,每個星期到遊戲場所4~7次發生傷害的危險性 是每個月只去1~2次的4.8倍(Mowat, Wang, Pickett, & Brison,1998)。 另一研究發現,當「兒童暴露於某項遊具次數較多」時,發生受傷的 機會也較高(Nixon, Acton, Wallis, Ballesteros, & Battistutta,2003)。. 23.

(40) 4. 認知、態度、行為影響 林聰哲、洪慧敏針對某國小校園遊戲場安全教育宣導與安全認知 研究中指出,兒童的認知或想法會影響兒童對遊戲場所的選擇,其知 識、態度及行為是事故傷害的重要影響因子,這些因子可藉由安全教 育來改變其危險行為(林聰哲、洪慧敏,2008)。 另外,針對兒童戶外遊戲空間研究,結果發現兒童在遊戲場所內 受傷主要原因是不當使用遊具(83%),其餘為同伴間推撞、兒童本 身行為不小心引起(李幸芳,2003),另一研究亦指出兒童在遊戲場 所常因不當使用設施造成嚴重的事故傷害(Garzon,2005)。謝園於 1996年指出,複雜度高或具有移動性的遊戲設施較受兒童喜愛,所以 遊戲場所內有些兒童常會意圖使用較「刺激」的方式使用設施,也較 勇於嘗試具有危險性的遊戲行為,例如:站著盪鞦韆,然後由高處下 跳或者是以頭上腳下的方式溜滑梯等。但這樣的行為,或許對使用者 而言是更具有趣味性的,但兒童卻忽略了這是影響他們遊戲安全的主 因(謝園,1996a)。 過去的研究亦提出事故傷害發生的主要原因是:不正確的知識、 不當的習慣和態度、不安全的行為、不熟練的技術以及環境中所隱伏 的危機(黃松元、劉淑媛、賴香如、劉貴雲,1998)。. 2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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