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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現況調查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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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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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早期療育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林巾凱 博士. 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 現況調查之研究. 研究生:鄭巧莉 撰. 中華民國一○三年六月.

(2) 謝 誌 「不放棄,就會有希望」,這句人生座右銘陪伴我經歷了幼教教甄,也讓我順 利完成論文的寫作,即使這過程並非完全順遂,但也讓我堅持到了最後。回想這一 路早療之旅的點點滴滴,只有感謝,感謝,與感謝…,感謝上天安排了這樣美好的 際遇,讓我能在早療的殿堂受教於系上三位優秀的教授。首先要感謝的是我的指導 教授林巾凱老師,猶記去年暑假找老師討論論文方向時,老師便對我說「就做自己 想做的,不要侷限於我們領域的不同」 ,也因為老師這一句話,更加讓我投入於有 興趣的議題,才得以孕育出今日這篇論文。而撰寫論文的過程當中,與老師一來一 往的書信之間,除了能感受到老師的用心良苦與專業的知識外,最令人感動的是老 師還不忘隨著天氣變化表達關心之意,讓我在漂浮的論文海中,始終有一個浮木得 以依靠;而佩芳老師的融合教育課程與雅容老師的社工領域分享,也深深地影響自 己,期待自己能帶著老師對這些領域的關注與理念,努力在自己的幼教花園裡散播 開來。此外,也要感謝給予這篇論文許多寶貴建議與方向的王欣宜老師與宣崇慧老 師,才能使我的論文內容更臻完善。 而班上的同學也是我在早療之旅當中得到最珍貴的瑰寶,彼此之間除了能在學 業與專業上切磋成長之外,也能像家人般地寒暄問暖與相互扶持。其中,感謝一路 走來始終如一的「早療五人小組」文清、淑華、美欣姊、與敏綾,我們一起抱佛腳 解決了大大小小的報告,也不忘相約吃遍美食閒聊紓壓一下,謝謝你們陪我創造許 多美好的回憶。也謝謝「論文三人小組」的大心怡與敏綾,不只督促彼此的進度, 也能隨時在社團當中發文與解決彼此的問題,若沒有你們的陪伴,我想我也會少了 不少動力呢! 最後要謝謝的是我的同事與我的家人,感謝「追分少女們」對我身兼二職的體 諒,也不吝於給我溫暖的支持力量,才能讓我在教師與學生的角色轉換中不過於衝 突;也謝謝我親愛的家人,爸爸、媽媽和姊姊總是給予我最大的支持,沒有壓力的. I.

(3) 施加,只有不斷的鼓勵,成為我最堅強的後盾。而最疼我的承育,一路走來始終為 我加油打氣,傾聽著我的煩憂,紓解我的壓力,鼓勵著我成長。 感謝大家給予我畢業的祝福,也感謝大家這一路對我的肯定與包容,再次致上 最深的謝意,祝福大家 平安健康. 鄭巧莉 謹誌於中教大早療所 中華民國 103 年 6 月 24 日. II.

(4) 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現況調查之研究 摘要 本研究主要探討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之現況,以及對 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看法及建議。以研究者自編「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實施特殊 教育宣導活動現況調查問卷」為研究工具,共寄出 160 份問卷,得到有效樣本 145 份,回收率為 97%。資料經由次數分配、百分比、相關分析、t 檢定及單因子變異 數分析等統計方法進行資料處理分析後,茲將重要的研究發現說明如下: 一、就實施現況而言,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大多以班級為宣導單位進行相關的宣 導活動,且多數乃視情況隨時進行宣導與配合課程需求設計相關的活動。而宣 導的主題則以了解與各類特殊需求對象相處之道為主,並多以繪本故事分享、 影片欣賞、突發事件機會教育宣導、角色扮演、特教體驗活動等方式進行宣導。 宣導類別以發展遲緩和語言障礙類別為最多,較少針對資賦優異類別進行宣導 活動。宣導時的人力支援主要為園內教師與行政人員,較缺乏家長的支援。而 較常運用的資源則是縣市教育局(處)特教資源中心與網路資料的分享。 二、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實施特教宣導活動的整體看法極為正向。 三、對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整體看法,不因幼兒園背景變項與教師個人背景變 項的不同而有顯著差異;在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分項看法中,不因幼兒園所在 行政區、性質、目前班級有無特殊需求對象、年齡、教育程度、特教專業背景、 職稱等的不同而有顯著差異;不同幼兒園規模、班級人數的背景變項對特殊教 育宣導活動之分項看法達顯著差異;幼教教學年資愈高者,其進行宣導活動也 較多元性。. III.

(5) 四、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辦理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建議與意見,部分感到家長 的主動參與度不高,在活動的籌辦上難與課程主題相結合,並希望相關單位能 多辦理內容適宜的研習講座,提供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資訊以及專業人員的示 範。 茲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多項建議,供幼兒園、相關單位及未來研究之參考。 關鍵字:學前普通班教師、特殊教育宣導活動. IV.

(6) A Study to Investigate the Activities to Execute the Special Education Advocacy in Ordinary Class at Taichung Abstract This research was aimed to discuss the execution of Special Education Advocacy Activities in ordinary class in Taichung city. Besides, this paper focused on preschool education phase. The research based on self-developed questionnaire as research model, so-called “Special Education Advocacy Activities of preschool education in ordinary class in Taichung city”. We sent 160 questionnaires and got 145 valid samples back (response rate = 97%). After frequency distribution, percentage analysis, relevance analysis, t-test, and one-way ANOVA etc., we discovered some important implications as following. 1.For execution conditions, our respondents (the teachers who take charge of preschool education in ordinary class in Taichung city) mostly operate Special Education Advocacy Activities based on class-scale. Besides, they design and adjust activities content according to circumstance. The main purpose of activities was how to deal with special children. Most activities adopt picture book, video, and simulation. The topics concentrate more on developmental retardation and language disability. In addition, Special Education Advocacy Activities are hold by schoolteachers and staffs rather than children’s parents. Moreover, respondents exploit education resources from Special Education Center and the Internet sharing platform. 2.Overall, our respondents possess positive perception toward Special Education Advocacy Activities. 3.School environment and teachers’ background did not significantly influence. V.

(7) respondents’ perception toward Special Education Advocacy Activities. There were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in terms of administrative area, property, special children in class or not, age, education level, special education background, title etc. The kindergarten/school and class scale had significant influence on specific detail of Special Education Advocacy Activities. The more senior i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they had, the more diversification of Special Education Advocacy Activities they could provide. 4.Our respondents suggest that first, children’s parents have low willingness to participate Special Education Advocacy Activities. Second, it is hard to combine class topic and Special Education Advocacy Activities. They desire to participate seminars hold by related department so that they can access the latest information and professional demonstration. As a consequence of this study, some suggestions were proposed to contribute theoretically, practically, and comes up with directions for future research.. Keywords: preschool education teacher in ordinary class, Special Education Advocacy Activities. VI.

(8) 目 次 謝 誌………………………………………………………………………………I 中文摘要…………………………………………………………………………III 英文摘要…………………………………………………………………………V 目 次……………………………………………………………………………VII 表 次 …………………………………………………………………………… X 圖 次………………………………………………………………………… XIV.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目的 …………………………………………………… 1 第二節 研究問題 …………………………………………………………… 4 第三節 名詞釋義………………………………………………………………6.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之內涵 ………………………………………… 9 第二節 特殊教育宣導活動政策法令之發展……………………………… 25 第三節 國內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之實施情況……………………………… 37 第四節 國內特殊教育宣導活動實施之相關研究………………………… 42. VII.

(9) 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51 第二節 研究對象 ………………………………………………………… 53 第三節 研究工具 ………………………………………………………… 57 第四節 研究流程 ………………………………………………………… 64 第五節 資料分析與處理………………………………………………… 68.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研究對象基本資料……………………………………………… 71 第二節 臺中市學前通班教師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現況………… 75 第三節 臺中市學前通班教師對於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現看法分析 ……………………………………………………………………83 第四節 不同背景變項之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於實施特殊教育宣導 活動看法的差異情形……………………………………………91.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107 第二節 建議……………………………………………………………… 110. VIII.

(10) 參考文獻 一、中文部分………………………………………………………………115 二、英文部分………………………………………………………………120. 附錄 附錄一 台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現況調查問卷 (初稿)………………………………………………………… 123 附錄二 專家學者意見審查名單………………………………………… 129 附錄三 問卷初稿專家學者意見審查彙整表…………………………… 130 附錄四 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現況調查問卷 (預試問卷)………………………………………………………138 附錄五 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現況調查問卷 (正式問卷)………………………………………………………143. IX.

(11) 表次 表2-1 態度的意義………………………………………………………… 20 表 2-2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教育報告書與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相關之處… 27 表 2-3 資優教育白皮書與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相關之發展策略彙整表… 29 表 2-4 特殊教育法與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相關之延伸辦法彙整表……… 30 表 2-5 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與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相關內容之整表…… 32 表 2-6 聯合國與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相關之政策與法令………………… 34 表 2-7 國小階段特殊教育宣導活動實施之相關研究…………………… 43 表 2-8 學前階段特殊教育宣導活動實施之相關研究…………………… 47 表 3-1 102 學年度臺中市公私立幼兒園數 …………………………… 53 表 3-2 預試問卷回收率統計表一覽表 ………………………………… 55 表 3-3 正式問卷發放與回收統計表 …………………………………… 56 表 3-4 問卷初稿之宣導看法題數統計表 ……………………………… 57 表 3-5 預試問卷之宣導活動看法各題項答題項目分析表……………… 60 表 3-6 預試問卷信度分析結果…………………………………………… 61 表 3-7 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之看法……… 63 表 4-1 填答教師之幼兒園背景資料表…………………………………… 72 表 4-2 填答教師之個人背景資料表……………………………………… 74. X.

(12) 表 4-3 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實施方式……………………………………… 75 表 4-4 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實施時間……………………………………… 76 表 4-5 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宣導主題……………………………………… 77 表 4-6 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宣導特教類別………………………………… 78 表 4-7 特殊教育宣導活動方式之實施情形………………………………… 79 表 4-8 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人力支援………………………………… 81 表 4-9 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時使用的資源……………………………… 82 表 4-10 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看法之分析統計表… 83 表 4-11 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特殊教育宣導活動適切性之看法彙整表 …………………………………………………………………………84 表 4-12 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對特殊教育宣導活動多元性之看法彙整表 …………………………………………………………………………85 表 4-13 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相關人員支持度之看法 彙整表………………………………………………………………… 85 表 4-14 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相關人員接納性之看法 彙整表………………………………………………………………… 86 表 4-15 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相關人員自我成長之看法 彙整表………………………………………………………………… 87. XI.

(13) 表 4-16 不同幼兒園所在行政區之學前普通班教師對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 看法…………………………………………………………………… 92 表 4-17 不同幼兒園性質之學前普通班教師對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 看法…………………………………………………………………… 93 表 4-18 不同幼兒園規模之學前普通班教師對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 看法…………………………………………………………………… 94 表 4-19 不同班級人數之學前普通班教師對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看法 ………………………………………………………………………… 95 表 4-20 班級有無特殊需求對象之學前普通班教師對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 看法…………………………………………………………………… 96 表 4-21 不同年齡之學前普通班教師對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看法 ………………………………………………………………………… 98 表 4-22 不同幼教教學年資之學前普通班教師對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看法 ………………………………………………………………………. 99. 表 4-23 不同教育程度之學前普通班教師對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看法…100. 表 4-24 不同特教專業背景之學前普通班教師對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看法 ……………………………………………………………………… 102. XII.

(14) 表 4-25 不同職稱之學前普通班教師對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看法……104. XIII.

(15) 圖次 圖 3-1 研究架構圖 ……………………………………………………… 52 圖 3-2 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實施特殊教育宣導現況調查研究之研究程序 …………………………………………………………………………67. XIV.

(16)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旨在透過問卷瞭解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現 況,本章共分為三節,首先說明本研究的研究背景與目的,接著敘述研究問題,最 後針對本研究中提到的重要名詞加以釋義。.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目的 因應融合教育趨勢,特殊教育已成為教育相關科系之必備課程,各縣市政府函 示各國中小學於甄選新聘教師時,以修有特教學分者優先錄用,鼓勵教師進修特殊 教育學分。意指當應聘者之各項條件皆達到錄取標準且同分時,可依需求考量優先 錄取修習特教三學分以上或修習特殊教育研習時數五十四小時以上者,此為輔助條 件。而幼兒園教師在大學所修習的師資培育課程當中,也將這門特殊教育學科納入 必修的科目,如特殊幼兒教育,可以見得特教相關知能對於普通班教師的重要程 度。而目前學前教育階段也因融合教育的提倡,學前普通班教師除了指導一般幼兒 之外,也可能面臨到班上有特殊需求幼兒的情況,甚至實際在現場教學後,才發現 融合教育的理論範疇不僅僅用於幼兒上,甚至延伸至有特殊需求的家長。因此,這 時期對於大部分一般幼兒來說,與有特殊需求的對象接觸是一個陌生的經驗,在沒 有建立特殊教育概念的情況之下,普遍幼兒可能會有負面的情緒或想法產生。 以研究者職場上的經驗舉例來說,有位家長為肢體障礙者,班上某幾位幼兒看 到該家長都有驚嚇哭泣的行為表現,由於幼兒尚未對有特殊需求者建立相關的概 念,因此會很直接地反應出負面的情緒;另一方面,也曾遇過家長考量到班上有特 殊幼兒就讀,擔心會影響自己孩子的學習,因此做了將孩子轉學到他校的決定。由 上述例子可以了解到,在學前階段實施特殊教育相關概念宣導的重要性,能讓幼兒 及早建立正確的觀念,接納有特殊需求的對象,甚至進而影響家人產生接納特殊需. 1.

(17) 求者的態度,這是必要且重要的。 過去的相關研究也曾指出融合教育很重要的一點是「建立一個真正無障礙的學 習環境」,這當中包含的除了有形的環境設備之外,另一個重點即是「無形的社會 環境」 。許多研究皆說明同儕對特殊需求者的接納度,不但會影響特殊需求者的自 我概念,更間接影響其適應行為及能力(吳武典、簡明建、王欣宜、陳俊湰 2001; 黃玉嬌,2006),因此就上述例子而言,在有形的環境準備好之下,欲順應融合教 育潮流,達到融合教育理想,第一步勢必要培養幼兒及早建立對特殊需求者正確的 認知與態度,提升支持度與接納度,進一步才可能促進特殊需求者本身能力的建 立,最終才能使融合教育不至於淪為一種口號 (馮淑珍,2005)。除此之外,許碧 勳(2003)也提到促成融合教育成功與否的重要因素之ㄧ即是融合班教師,若要成 功引領一般兒童視特殊兒童為班上一份子,那麼老師自身應當具備良好、正向且積 極的態度。 由上述相關研究可以得知普通班教師與學生對班上有特殊需求的學生之接納態 度會深切影響其自我概念、行為、能力等的發展,以及學習表現。國內外對有特殊 需求學生的態度及接納程度方面的研究為數不少,從這些研究中可以了解一般社會 大眾對於有特殊需求者的接納情形。然而,國外學者 Leyser 與 Price(1985)從數 篇研究中歸納出結論,若僅僅將身心障礙學生安置於普通班裡,卻未直接介入引導 一般學童,不僅無法改變其態度,也無法增進對身心障礙學生的認識。因此,必須 先從增進普通班師生對身心障礙學生的了解著手,才有可能促進普通班師生與身心 障礙學生之間的正向互動。而也有研究者持相同的看法,認為學前階段是教育之 初,愈早培養幼兒對有特殊需求者的了解,更易提升日後幼兒對於特殊需求者的接 納度(吳淑美,1999),才有機會促成未來營建一個真正無障礙、無歧視的公平正 義社會。因此,在學前教育階段首要的工作,便是「宣導」 ,透過各種大眾傳播媒 體,讓幼兒多了解有特殊需求的對象。. 2.

(18) 而國內對於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也行之有年,但總覽近幾年來關於特殊教育的文 獻,研究者發現較少探討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文章,大多以列舉當年度舉辦的 特殊教育宣導活動項目為主,並沒有通盤性地歸納整理。而過去曾有幾位研究者對 特殊教育宣導活動做概況的介紹(沈宜純,1999;洪貞甄,1999) ,少數研究者進 一步做成效與分析(陳秀芬,1999) ,但並沒有全面且客觀的研究。曾雅祺(2007) 研究澎湖縣三十八所國小的特殊教育宣導實施現況,主要以普通班的老師與學生為 研究對象,發現並非全部的國小都有做宣導,只有設立特教班或資源班的學校才有 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而其中也發現了經費不足之問題。蔡家熒(2008) 以國 民小學特教業務承辦人員為對象,探討各校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相關議題,是 近年來對於特殊教育宣導活動有較完整探討之研究,而林伊云(2013)以台北市國 民小學教師為研究對象,調查融合教育宣導實施現況與及成效,也是相似的研究, 共同探討著涵蓋融合教育的特殊教育,但兩者的研究對象並無包含學前教育人員, 因此,基於了解到學前與國小在活動實施情形上可能有實質的差別,再加上目前尚 無針對學前階段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相關文獻,有鑑於此,引發研究者想要探 討學前特殊教育宣導的實施情況。 目前公立附設幼兒園在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部分,由於是附屬在國小之下,不 少幼兒園是跟著國小的教學行事曆來進行教育活動的宣導。研究者查閱國小的「特 殊教育宣導實施計畫」可以發現大多是依據特殊教育法與年度工作計劃來執行,但 在宣導內容與實施方式上各個學校就有不同之處了,有些幼兒園會與國小一起合 辦,有些則是依情況各自辦理。以研究者服務的學校這兩年來舉辦特殊教育宣導活 動的情形為例,配合著國小教學行事曆,100 學年度園所宣導的班級數為一班,因 此實施的方式是小規模的「特教體驗-神秘箱」 ,主要讓幼兒透過觸覺來體驗眼睛看 不到時的經驗。除此之外,也因班上有特殊幼兒,研究者也會在課堂活動當中與幼 兒討論關於班上特殊需求幼兒的狀況,讓幼兒有初步的了解進而延伸同理心;而 101. 3.

(19) 學年度園所宣導的班級數擴增為四班,因此實施的方式就更加多元化,例如:利用 週三全園活動時間進行特殊教育宣導,透過短劇演出、狀況討論引發幼兒對於特殊 教育議題的興趣與了解;或是研究者也在班上透過繪本故事的引導、突發事件的機 會教育,讓幼兒對身心障礙者的外觀能產生包容與同理心,並降低內心的恐懼感, 進而去幫助他們。歸納上述活動,內容相當的多元,而且也因為背景條件的不同而 在實施的情形上有不同之處,期待透過這樣的研究能夠初探目前學前階段幼兒園的 特殊教育宣導實施情況,此為動機之一。進一步,以了解學前普通班教師以及幼兒 在實施特殊教育宣導後的態度與想法,此為動機之二。 本研究經由問卷調查來了解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 現況,再進一步比較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個人背景變項對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看 法之差異,以整理出最終結果,提供給學前教師及相關單位參考,未來在實施特殊 教育宣導時,能夠如何規劃與執行,達到良好的融合教育成效。 根據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所欲探討的目的如下: 1.探討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之現況。 2.探討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於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之看法。 3.探究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在不同背景變項之下對於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之 看法的差異情形。 4.蒐集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之建議及改進意見。. 第二節 研究問題 (一) 針對「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之現況」提出下列問題: 1-1 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之現況為何? (二) 針對「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於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之看法」提出下列. 4.

(20) 問題: 2-1 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宣導活動整體的看法為何? 2-2 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宣導活動適切性的看法為何? 2-3 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宣導活動多元性的看法為何? 2-4 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相關人員支持度的看法為何? 2-5 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相關人員接納性的看法為何? 2-6 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相關人員自我成長的看法為何? (三) 針對「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在不同背景變項之下對於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 動的看法之差異情形」提出問題: 3-1 不同幼兒園所在行政區之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於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看 法的差異情形為何? 3-2 不同幼兒園性質之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於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看法的差 異情形為何? 3-3 不同幼兒園規模之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於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看法的差 異情形為何? 3-4 不同班級人數之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於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看法的差異 情形為何? 3-5 目前班級有特殊需求對象與無特殊需求對象之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於實施 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看法的差異情形為何? 3-6 不同年齡之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於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看法的差異情形 為何? 3-7 不同幼教教學年資之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於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看法的 差異情形為何? 3-8 不同教育程度之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於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看法的差異. 5.

(21) 情形為何? 3-9 不同特教專業背景之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於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看法的 差異情形為何? 3-10 不同職稱之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於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看法的差異情形 為何? (四)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對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意見為何?. 第三節 名詞釋義 一、學前普通班教師 102 年 5 月公佈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為目前學前階段重要的法令之一,對 於學前階段的相關服務人員也有重新的定義,統稱為「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而 第一章第二條對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之定義為「在幼兒園服務之園長、教師、教保 員及助理教保員」。 本研究所指的學前普通班教師是指 101 及 102 學年度任職於臺中市公私立幼兒 園內的部分教保服務人員,包含主任、園長、組長、教師與教保員,並有實際帶班 者。 二、特殊教育宣導活動 特殊教育法及相關延伸辦法規定諸多與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相關之內容,其中對 特殊教育宣導活動有較清楚的項目說明乃「各級學校定期辦理特殊教育宣導活動實 施計畫」。各縣市學校單位依此規定辦理特教宣導活動,以增進對特殊教育學生的 瞭解、接納及融合,其辦理活動內容包含身心障礙體驗活動、特殊教育藝文宣導活 動(漫畫、書法、作文、海報---等) 、特殊教育書籍閱讀、影片欣賞、劇場表演、特 殊教育機構參觀或服務學習、親師生互動交流活動、特殊教育相關議題專題演講、. 6.

(22) 特殊教育教學觀摩研討會、一般教師特教知能研習活動、其他特殊教育宣導創新活 動…等,共 9 項。 本研究所指的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乃是指臺中市幼兒園普通班教師於 101 及 102 學年度在園 (班級) 內以不同方式宣導有關特殊教育之各項活動。在宣導的特教類 別共包含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兩大類,由於學前幼兒年紀小,其障礙狀況多萌發於 漸微,甚至多有不易區分障礙類別的幼兒,因此,大多通稱為「發展遲緩幼兒」 。 但因本研究考量教師進行特殊教育宣導的動機有可能是非特殊幼兒所引起,所以一 併納入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而在資賦優異類別當中,根據各縣市學前階段年滿 5 足歲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之幼兒,能經由申請、 鑑定的方式提早入學,因此也納入本研究的宣導特教類別當中。而其中宣導內容係 以研究者自編的「臺中市學前普通班教師實施特殊教育宣導現況之調查問卷」所列 的各項內容為依據,包括「實施方式」 、 「實施時間」 、 「宣導主題」 、 「宣導特教類別」 、 「宣導方式」、「人力支援之運用」 、 「校外資源之運用」等 7 個向度。. 7.

(23) 8.

(24)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主要探究國內外與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相關的文獻與研究,以作為本研究執 行之依據。本章共分為五節,第一節探討特殊教育宣導之內涵,第二節探討特殊教 育宣導活動之政策法令之發展,第三節探討國內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實施情況,及 第四節探討國內特殊教育宣導活動實施之實徵研究。茲將各節內容分述如下。. 第一節. 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之內涵. 為了解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之內涵,本節就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之意義、目的與重 要性、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之理論基礎兩方面加以探討。. 壹、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內涵 茲就國內外學者及相關法令政策對特殊教育宣導之「意義」 、「目的」與「重要 性」 ,所持之觀點分述之。. 一、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之意義 「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依字面意義來解讀的話就是以宣導特殊教育為主的活動。 而何謂「特殊教育」?「特殊」指的是特別的、不同於一般的,包含生理、心理、 與社會的獨特性。進一步解釋,為了符合特殊需求者的個別差異性與需求而改變傳 統的教學方法(Hewett&Forness,1984) ,所實施一連串的教學方案課程與活動,稱 為「特殊教育」。其實「特殊教育」原本就是普通教育的一環,特別是在融合教育 (inclusive education)的趨勢下,特殊需求學生與普通教育環境的結合度更密切, 亦即在「普通班中接受特殊教育」 ,其課程設計與實際教學,與普通教育的課程與 教學更是密不可分(林坤燦,2002)。有了這樣的教育調整方式,才得以有因材施 教的機會,使得不同對象可以個別學習到不一樣的面向。以有特殊需求的幼兒來. 9.

(25) 說,他們可以因教學上的特殊設計或扶助,加強其適應的能力,學習自助的技能, 以減低社會問題和國家負擔(李德高,1986);相對的,以一般幼兒來說,他們能 透過特殊教育的實施,了解與認識有特殊需求之對象,進一步培養接納的態度與協 助的行為 (盧明,2002)。 而「宣導」是指有目的地去改變目前現有或研議中有關特定個案或其群體權益 的公共政策或實務作法,亦或間接促成環境改變以更符合特定個案或其群體的相關 需求,例如政策宣導、階層宣導、公民宣導、社區宣導、個案宣導等。因此,宣導 包括「獲取公認」、「使其修正」與「促進提昇」三個過程。 「獲取公認」乃運用各 種方式對特定議題公開傳播宣揚,讓社會大眾知曉,並進一步引導產生一致的概念 與想法,「使其修正」是指將原本的想法或作法改變成更符合需求的樣貌,而「促 進提昇」意指當逐漸改變以符合需求樣貌時,便可促進與提昇相關的福祉。另,國 父也曾說:「『宣傳』乃是勸導人的行為,感化人的行為,教育人的工具,甚至是文 化傳播的淵源」(張靜如,1997)。因此,從以上字詞涵義大致可以了解「宣導」的 意義。而國外對於「宣導」一詞,常見之用詞為「advocacy」 ,就英文字面來說,具 「倡導」 、 「鼓吹」、「主張」、「支援」 、 「擁護」及「提倡」等意義,且帶有「為他人 發聲」的意涵 (蔡家熒,2008) 。 國內學者對於特殊教育宣導也下了不同的意義,吳舜菁(2008)認為實施特 殊教育宣導活動乃是為了落實「零拒絕、無障礙」的教育環境,增進學生對融合教 育的瞭解與關懷,並且展現校內實施融合教育的成果;陳秀芬(1999)指出特殊教 育宣導活動能有效提升學生與學校相關人員對身心障礙學生的瞭解,並且增進對身 心障礙者的應對及接納的態度,其宣導目的在於提供「無障礙校園環境」以增進身 心障礙學生對校園生活的適應;蔡家熒(2008)則認為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意義乃 透過活動實施的方式為有特殊需求者發聲,讓他人認識並接納特殊需求學生;林伊 云(2013)認為特殊教育宣導的意義為,幫助學生能更加瞭解身心障礙者所面對的. 10.

(26) 歧視、日常生活中所遭遇的困難及需要如何的對待與協助等,使他們與身心障礙同 儕在相處上能感到舒適;國外學者 Snow(2004) 指出融合教育宣導活動的意義在於 教導其他人認識何謂身心障礙,以減少歧視並提供身心障礙者一個正向支持的環 境。 除了上述的看法之外,諸多學者也有類似的見解,認為以尊重身心障礙學生的 人權考量為前提之下,透過各種宣導活動的實施與推展的確能提升一般生對身心障 礙學生的瞭解與接納的態度,改善以往的刻板印象與誤解,進一步提升雙方的互動 關係(尤妙真,2008;吳曉玫,2004;沈寶玉,2000;林金珠,2008;林坤燦、洪 麗遠,1992;林素美,1988;洪曼佾,2003;陳金池,1998;陳藝芳,2008;黃素 娥,2005;黃慈愛,1998;楊寶玉,2005;蘇孟君,2008; Buckney, 1990 ; Favazza &Odom,1997; McGregor & Forlin, 2005) 綜合上述,特殊教育宣導活動指的是個人或團體以宣傳特殊教育為目的,採不 同的方式和管道為有特殊需求者發聲,讓社會大眾對特殊教育有更全面的認識,並 調整心態或改變對特殊需求者的刻板印象所規劃與實施的活動。. 二、學前階段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之目的與重要性 融合教育的思潮帶動教育均等觀念的提倡,使得「早期療育」與「教育往下扎 根」逐漸推展至學前階段,對此一時期的幼兒而言,學校乃其初接觸之小型社會, 除了要培養各方面的能力與學習不同的知識之外,也是建立人際關係的重要階段。 而融合教育的推廣也促使普通幼兒與有特殊需求者在此階段開始有了接觸,相關研 究顯示,融合教育的成功是可見的,不僅能降低普通幼兒對有特殊需求幼兒的排斥 或歧視(Salend & Duhaney, 1999),且特殊需求幼兒在溝通、社會能力與行為表現上 上也有顯著的進步(Hines, 2001; Lindsay, 2007; Roach,1995) 。因此期待藉由實際宣 導活動的推行,培養普通幼兒對有特殊需求者之認識、尊重、包容與接納態度,從. 11.

(27) 中學習融合教育的精神。而家長的部分也尤其重要,唯有自身先調整好心態,才能 正視面對有特殊需求的對象(王雪瑜,2007),也才能間接以良好的正向身教予一 般幼兒學習(曹佳蓉,2011) 。由此可知在學前階段推行融合教育,實施特殊教育宣 導活動乃目前特殊教育重要的方向之一了。 研究者總攬國內近幾年來各校所公布的特殊教育宣導活動實施計畫,發現實施 特殊教育宣導的目的大多雷同,主要精神仍呼應「特殊教育法」第一條立法規定「為 了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之國民,均有接受適性教育之權利,充分發展身心潛能, 培養健全人格,增進服務社會能力。」以激發個人潛能及培育獨立自主之生活能力。 除此之外,「特殊教育法」暨「特殊教育施行細則」以及教育部頒「各級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提供普通學校輔導特殊教育學生支援服務辦法」第五條明文規定高級中等 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為處理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 育推行委員會,以建立學校特殊教育支援體系,推動特殊教育工作、宣導特殊教育 理念、發揮安置及教學輔導、轉銜服務功能,並提昇教師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由此 可知,辦理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為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的重點工作之ㄧ,希望藉此能 將宣導擴展至學校層面,增加一般師生對於特殊需求學生的了解與接納,營造一個 真正無障礙的環境,讓所有人能充分享受應有的受教權(蔡家熒,2008)。以下為 研究者彙整近幾年來北中南東四個地區的「特殊教育宣導活動實施計畫」所提及之 目的共同點與相關文獻的論點,支持實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之必要性與重要性: 1.宣傳特殊教育理念,推行零拒絕、無障礙環境 配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2011)第七條之規定「學校應整合相關特殊教育及輔導資源,提供就讀普通班身 心障礙學生之家長所需之特殊教育知能、家庭諮詢、輔導、親職教育及轉介等支持 服務,並定期辦理特殊教育宣導活動。」,而我國特殊教育法(2013)第二十三條 也提及「為推展身心障礙兒童之早期療育,其特殊教育之實施,應自二歲開始。」,. 12.

(28) 顯示出特殊教育的年齡層已向下延伸, 「早期療育」的概念與重要性逐年抬頭。相 關研究也指出,年紀愈小的幼兒愈能接受身心障礙幼兒,在活動當中也較能以平等 的關係共處,這也有助於幼兒在認知、社會、情緒、語言以及動作的學習(Baker,Wang &Walberg,1995) 。因此往下紮根,在學前階段即開始實施特殊教育宣導,能讓幼兒 提早認識有特殊需求者,建立正確的觀念與態度,進而學習關心、照顧他人。而其 中第十八條「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適性化、個別 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之精神。」也點出學生的個別差異性,不論普通學生或 是有特殊需求的學生,每個人都是獨特的個體,也因個人背景因素的差異而造就個 體差異性。而有特殊需求的學生可能因身體狀況的限制,又更加需要「無障礙環境」 的支持。 「無障礙環境」指的是排除現存對身心障礙學生形成障礙的一切措施,使身心 障礙學生能和一般學生一樣,能在最少限制的環境中接受「適性教育」,以達到「因 材施教」的目的,並享有應得的資源,充分發揮其潛能(吳武典,1991;楊國賜, 1992)。因此,學校建築及空間規劃更應考量身心障礙學生的需求,以確實落實無 障礙校園環境的理念,期待能藉由校園內的硬體設備,如建築物、教學環境與相關 設施,以及軟體設備如人文的關懷,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克服校園內有形及無形的障 礙,使其能夠在最少限制的環境下,與一般學生享受相同的學習權益,增進個人在 校園中的行動及適應能力,並發揮其生命的價值(巫孟蓁,2006;梁明華,2010)。 最後,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二條「各級學校及試務單位不得以身心障礙為由,拒絕學 生入學或應試。」之規定也說明了在教育階段應採取零拒絕的精神,可知「融合教 育」已是目前教育的發展重點,學校因此才能提供多元化的教學活動及機會讓普通 學生可以和有特殊需求的學生有所交流、互動及共同學習。整理上述內文所述,明 白「宣傳特殊教育理念,推行零拒絕、無障礙環境」的概念甚為重要,故成為特殊 教育宣導計畫實施目的要點之一。. 13.

(29) 2.加強人權教育,培養「尊重生命」與「自我省思」的能力 國內探討人權教育的研究為數不少,大多數研究者認為人權教育也是種人格教 育,其中心思想乃不斷探索尊重人類的尊嚴與人性的行為法則,使個人體認人性尊 嚴、學習如何尊重自己及他人,進而擴大推展至社會與全世界(王瓊慧,2007;湯 梅英,1999)。而有特殊需求者,因先天或後天因素致使身體發展與常人有所不同, 更需要社會大眾對其接納與尊重,因此,人權教育應該著重於合作、尊重、公平、 正義等價值的教導,經由這樣的學習過程引領社會大眾面對不同族群、不同階級和 不同地區的個人與群體時,能給予尊重和包容,創造一個無歧視的環境,培養個人 成為具有人性化的國民(楊國賜,2001)。 黃蘭茵(2011)也整理了諸多探討人權教育議題的研究,歸納人權教育就是種 以尊重人類尊嚴為出發點的教育,從教育過程當中來瞭解人權的相關知識,並形成 尊重、維護與伸張人權的價值信念,進而建立一個追求社會正義的理想社會。因此 透過特殊教育宣導的實施,能培養一般幼兒與成人尊重自己與尊重有特殊需求者的 態度,以及建立拒絕歧視和接納包容的核心精神,藉由「自重自愛」、「肯定自己, 接納別人」的校園人權教育之推動,促使人權精神能在校園中萌芽茁壯,以培養了 解、尊重、包容與相互欣賞的態度。 而特殊教育宣導的實施目的除了人權教育的概念之外,其實也帶有「生命教育」 的意涵,期待能透過這樣的活動宣導,建立「尊重生命」的態度。學者吳清山、林 天佑(2000)認為生命教育應具備認知、實踐與情義三個層次。透過這三個層次能 讓個體認識並了解身體及生命的意義與價值,進一步明白與他人相處之道、愛惜生 命的方法,並透過身體力行與不斷的自我省思,培養出關懷與熱愛生命的態度。整 理上述內文所述,明白「人權教育、培養尊重生命與自我省思」的概念甚為重要, 故成為特殊教育宣導計畫實施目的要點之一。. 14.

(30) 3.提升對特殊需求幼兒之認識、尊重與接納,進而協助 根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2011)第六條之規定「學校應主動邀請家長、社區人士、教師及學生等擔任志工, 協助就讀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學習及生活輔導,並促進其人際關係及社會適應能 力。」,可見學校方面有必要針對就讀普通班的特殊需求學生進行相關輔導,並促 進其人際與適應能力之發展。再者,相關研究也指出學齡前階段的幼兒,大約四、 五歲時,已能觀察出有特殊需求者與己不同之處,若能提早在學前教育階段讓幼兒 認識有特殊需求者,是有助於讓一般幼兒從外顯徵象的觀察,進一步建立起對有特 殊需求者的正向態度(盧明,2002;Diamond,1993;Gerber,1977)。由此可知學前 階段是一切發展的開始,更是建立對人事物之態度與價值觀的關鍵時期,如果能在 融合的學習環境中讓一般幼兒認識有特殊需求的幼兒,並建立起接納的態度,不僅 對有特殊需求幼兒的社會發展有正面意義,同時也能促進一般幼兒的社會性互動, 進一步協助有特殊需求的幼兒,落實融合教育的真正意義(盧明,2002)。 而在家長接納態度的相關研究上,則有兩種不同的研究結果,其一為對融合教 育較持正面與贊同的態度(李郁青,2009;官雯欣,2008;許嘉麟,2009; Rafferty, Caroline,2000;Cathy, Peter, 2004;Jane, 2007;Ryan, 2009; Rafferty, Caroline, 2000);另一種研究結果則是持較擔憂的態度,例如覺得自己的 孩子在學習與發展上可能會受到不良的影響、教師可能會疏於照顧…等(紐文英, 2000;秦麗花,2001;Lorman, McGhied, Barber, Lupart, 2009 ; Rafferty, Caroline,2000),由此可知並非所有的家長對於有特殊需求對象皆秉持著 接納的態度。由於家長的態度與身教對於幼兒的影響甚大,因此學前階段實行特 殊教育宣導活動有將家長也納入宣導對象的必要性與重要性。 整理上述內文所述,明白「提升對有特殊需求者之認識、尊重與接納,並進而 協助」的概念甚為重要,故成為特殊教育宣導計畫實施目的要點之一。. 15.

(31) 4.提升特殊需求幼兒之自我實現 根據心理學家 Maslow 將人類的基本需求分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歸屬與愛 的需求、自尊的需求、知的需求、美的需求與自我實現的需求等七個層次(張春興, 1997)。其中歸屬與愛及自尊的需求,說明了人類都希望被他人接納或是受到他人 尊重,也因為如此,才能進一步產生自我實現的可能(李永昌,1990;張春興,1997; 林東山,2005;曾月琴,2005)。可以見得若能處在一個被接納喜歡的同儕關係中, 是有助於增進特殊需求兒童的自我認同與自信心,並了解自己的問題所在,使之努 力以對未來充滿著希望而達到較高的學業成就。反之,若特殊需求兒童遭受同儕的 排斥,則容易產生負面情緒,如焦慮、缺乏自信、形成孤獨感,導致種種不良適應 (林東山,2005) 學前教育階段是幼兒第一次接觸學校生活,也是首度與同儕有互動的機會,其 互動範圍包括生活、學習、遊戲等方面,因此對個人在社會化的過程中扮演一個很 重要的角色,成為滿足個人歸屬與愛及自尊需求之重要來源。因此,同儕接納可謂 個體為其相近年齡、年級或能力的個人或團體所接受,而成為其中的一份子(吳麗 君,1987;林豐城、蘇再添,1992;李永昌,1990;陳素真,1996;曾月琴,2005)。 若以 Erikson 的人格發展理論來看,其符合人格發展的第三個關鍵期,在自我觀念 上已開始向所喜歡的人產生模仿認同的行為,若能被接納則有助於兒童發展積極的 自我概念(張春興,1997)。因此,良好的社會適應是成功的基礎。如果兒童在同 儕團體中能被接受,能促使其日後的行為及態度更加積極,並具有較強烈的學習動 機,且願意主動參與及發揮自己的能力。 配合我國特殊教育法(2013)第二十條規定「為充分發揮特殊教育學生潛能, 各級學校對於特殊教育之教學應結合相關資源,並得聘任具特殊專才者協助教學。」 與第二十九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考量身心障礙學生之優勢能 力、性向及特殊教育需求及生涯規劃,提供適當之升學輔導。」,顯示出協助有特. 16.

(32) 殊需求的學生對未來多元性發展空間之認識是具重要性與必要性的。整理上述內文 所述,明白「提升特殊教育學生之自我成長」的概念甚為重要,故成為特殊教育宣 導計畫實施目的要點之一。 綜合而言,特殊教育宣導的目的即是透過多元的方式,傳達特殊教育的理念, 促進社會的真平等,並提升對特殊需求者的了解與接納,降低排拒感,達到一個真 正零拒絕與無障礙的社會。進一步,也發揮其重要性,透過特殊教育宣導讓社會大 眾更加了解人權與生命教育的意涵,並落實於實際生活當中,也期待這樣的互動能 促使特殊需求者提升自我的成長。. 貳、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的理論基礎 特殊教育宣導活動指的是透過活動的規劃與實施,以不同的方式和管道為有特 殊需求者發聲,讓社會大眾對特殊教育有更全面的認識,並調整心態或改變對特殊 需求者的刻板印象。目前國內外於特殊教育宣導活動尚未有一套完整之理論,但可 從其意義瞭解特殊教育宣導的中心精神為「為他人發聲、使他人能更加認識」以及 「使他人調整心態、改變想法」,故研究者以宣導與說服性溝通為理論架構。. 一、宣導與說服性溝通 宣導(advocacy) 有「為他人發聲」的意涵,可解釋為透過多元的活動,使社會 大眾對於某一人事物有所認知,並以此引導眾人產生想法,而特殊教育宣導活動即 是希望透過各種多元活動的推行為有特殊需求者發聲,加強社會大眾對於特殊教育 的認識,進而使人改變正向的想法,培養接納的態度(蔡家熒,2008;林伊云, 2013) 。 「說服」是一種傳播訊息方式,也是民主政治的一種產品,普遍存在日常生活. 17.

(33) 中,不管是政治選舉的宣傳、產品服務的推銷、宗教理念的推廣,都是傳播者有意 地向接收者傳遞經過考慮設計的傳播訊息。學者李凰珠(1997)認為說服的資訊應 具有以下特點:一、有目的:希望人們接受、處理訊息,進而相信訊息或作態度或 行為上的改變;二、雙向的:在進行說服的過程中,訊息接受者也同時在進行傳播 的或處理訊息;三、相互影響的:強調說服是相互影響、反應與回餽的過程。而李 美枝(1986)與蔡家熒(2008)則認為說服的目的就是要改變目標人物的態度、信 念或行為,而宣導活動的實施本質上就是進行一種說服性的溝通。. 二、說服性溝通與態度改變 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所帶來的社會變遷,在 1940 年代晚期到 1950 年代,大部 分有關大眾傳播及態度改變的研究便開始出現,Hovland,Janis 和 Kelly(1953) 在耶 魯大學以學習理論為基礎所組成的研究計畫,即有名的「耶魯的態度改變研究」 , 此研究成為許多理論之奠基,逐漸發展出與態度改變相關聯的實證研究,並將態度 改變看待成說服性溝通的結果(李茂興,余柏泉譯,1995;黃安邦譯,1992)。而 前面也提及到「宣導」主要就是透過多元管道的訊息傳播,促使大眾改變想法並提 升接納度,形成態度的改變。而其中,當大眾產生態度的改變時,其實也代表著成 功說服了大眾,因此,若要達到最終結果「態度的改變」,那麼進行說服性的溝通 便是宣導活動一個必要的過程了。以下就態度的意涵與促使態度改變的說服性元素 做一說明。 (一)態度的意涵 態度(attitude)一詞,一般較常於社會心理學中看見,對一般人來說,態度較 為抽象,若視為內隱的話,則是指對某人、事、物的想法或評價,若視為外顯,則 表示對某人、事、物採取的具體行動(林惠敏,2003)。學者張春興(1989)對於 態度也下了不同的定義,認為態度是指個體對人、事與周遭的環境所具有的一種持. 18.

(34) 久性與一致性之傾向,這種傾向可由個體的外顯行為來推斷,共包含認知、情感與 行動三種成份;而提到態度也一定少不了對象,此對象可以是具體的人、事、物, 也可是抽象的觀念或思想;而重要的是,態度的特點具有類化的特性,若對某一特 定對象秉持正面的態度,那麼對同類型的對象也會產生較正面的態度;最後也談及 態度的形成與文化傳統、家庭環境、學校教育等因素有關,因此,態度可以說是習 得而來的人格特質。 而 Triandis, Adamopoulos 和 Bringberg(1984)在探討態度本身的功能時指出,態度 可以展現個人的價值觀,保護自我尊嚴,並幫助人們瞭解與調適處在自身周圍的複 雜環境,進一步使自己能在適當的時間作適當的事(杞昭安,1995)。對於態度的 詮釋不同學者之間有其異同之處,謝藍芝(2005)認為所有態度的研究,在於如何 界定態度,而普遍社會心理學家大多將態度的組成要素區分為認知、情感與行為三 大類(李茂興,余柏泉譯,1995;李美枝,1983;黃安邦譯,1992;楊語芸譯,1997) , 以下就這三要素做一簡單說明: 1.認知因素,是指個人對待態度對象帶有的評價意義,包含個人對事物認知、 理解、相信或懷疑、知覺與訊息。最常使用於描述個人對態度對象的所知,也表示 個人對態度對象的贊同與反對。 2.情感因素,是指個人對待態度對象的正負面情緒感覺與情感體驗,如:尊重 與輕視、喜歡與厭惡、同情與排斥等,通常會與認知因素交互作用而形成個人對態 度對象的正負面評論。 3.行為因素,是指個人對態度對象必須有行動表現時,他將有什麼樣的行為表 現?這種能透過觀察或覺知的行為表現,可謂一種反應或行動前的準備狀態。 而林伊云(2013)也有對國內研究中之態度一詞的意義加以整理,研究者參考 其研究並重新收集與彙整國內外文獻對於態度一詞之詮釋,詳如表 2-1。. 19.

(35) 表 2-1 態度的意涵 學者/研究者(年代). 態度的意義. 李美枝(1986). 態度是指人們對所認識的人、事、物或觀念做認 知上的陳述,也就是個人對特定對象的評價感覺 (evaluative feeling)及行動傾向. 張春興(1989). 態度,是指個體對人、對事、對周圍的世界所持 有的一種具有持久性與一致性的傾向但也可能消 失變化,必須藉由外顯的行為來判斷。. 黃天中、洪英正(1992). 態度,一般人皆會有一個概略的印象,例如有人 會說態度是喜歡、討厭的表示。. 張春興、楊國樞(1998). 態度指個體對任何事物(社會的或非社會的)所 特有之協調一致的、有組織的及習慣性的內在心 理反應,而此一複雜的心理歷程係由該事務引發 的各種思想、感情及行動傾向而成。. 李玉琴(2001). 態度是個人對於人、事、物的好惡、積極或消極 等具有正反兩面的認知、情感與行為。態度能透 過組織及簡化的方式幫助人們了解周遭的世界, 並表現出適當的行為。. 林惠敏(2003). 態度是個人對事務的認知、情感、行動傾向,具 有持久性的心理歷程。. 林東山(2005). 態度是指對人、事、物等特定對象所持有的正、 向的評價與行動傾向,其具有一致性與持久性。 (續下頁). 20.

(36) 表 2-1 邱嘉琳(2005). 態度是指個人對某人、事、物或觀念持有的一種 具持久性與一致性的消極或積極反應傾向,態度 是由認知、情感、行為傾向所組成的。. 葉振彰(2005). 態度是個人對某一特定對象所產生一種心理傾 向,為個人對人、事、物的正向或負向的評價與 行為傾向。而態度具有一致性、方向性與持久性。. 朱敏倫(2010). 態度是個體受到生活經驗、學習過程,或某些特 定的情感或信念的影響,對於周遭環境中的特定 對象所抱持的某種心理傾向,進而外顯於行為傾 向或反應方式。具組織性、一致性及持久性,並 且含有正負向之評價,進一步影響個體產生相關 的行為或認知。. Wells & Prensky(1996). 態度是一種習得的傾向,基於事物認知的評估所 產生的感覺意見,且具有一致性的行為傾向。. Kotler(2000). 態度是指一個人對某些客體的觀念存有一種持久 性的喜歡或不喜歡的評價,以及情緒性的感覺及 行動傾向。. Blackwell, Miniard &. 態度決定了意圖,而態度代表著人們喜歡及厭惡. Engel(2001). 的事物,在一般情況下,人們會樂意做自己喜歡 的事,而排斥厭惡的事情。. 統整上述相關文獻內容可以得知,態度指的是個人對於特定的人事物產生的一 種心理傾向,包含認知、情感與行為三要素,此三要素互相協調,其具有持久性與 一致性,但也有可能消失或改變,因此必須藉由外顯的行為來判斷。而與本研究結. 21.

(37) 合,認知方面指的即是對有特殊需求對象的認識,包含認識特殊需求的類別、相處 之道…等;在情感方面則是指建立對有特殊需求對象的接納與關懷態度,並培養同 理之心;在行為方面則是指對有特殊需求對象的實際相關行動或可觀察到的行為。 黃素娥(2005)提到在這三大要素之中,態度與行為之間的關係容易受其他因素之 影響而出現不一致,再者,情感層面是經過一段時間的醞釀而成,要改變一個人的 情感其實會比改變一個人的認知還要困難。以此說法來看,態度當中的認知要素是 我們比較容易掌握的部份。目前實施的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也主要由此概念出發,大 多都是透過活動的引導促使認知層面來改變個人態度,同時也認為藉由提升知識能 促使大眾態度的改變,當一般學生了解有特殊需求對象之後,便較能以同理心來接 納其特殊部分,降低排拒感,甚至能增進一般學生主動提供有特殊需求者協助的行 為。 (二)促使態度改變的說服性元素 如何改變他人根深柢固的想法與態度,那便是說服的重要性了。說服的元素可 分為訊息來源、情境、訊息接收者及訊息內容,共同交織成說服的歷程,也就是說 「誰」 「在哪個地方」「對誰」「說了什麼」。首先,楊語芸(1997)指出訊息來源的 可信度是影響到個人態度是否改變的原因,也就是說,當來源的可信度愈高時,其 態度改變的可能性就愈大。在 1950 年代時,耶魯學者 Hovland 等人(Hovland, Janis, & Kelly,1953)也提出影響訊息來源特色之因素包含專業性、可信任度、吸引或喜歡 程度、訊息涉入程度等,每一個因素都對態度的改變具有相當的影響。 接收者對訊息來源所懷的印象,可能影響訊息本身的勸說能力。一般來說,若 在接收者心目中有較崇高地位的來源、具高度專業或值得信賴的話,那麼便可能提 升傳播者的可信度,增加勸說的效力,如接收者對於所認為有威望的,可相信的, 有價值的,有親密關係的,或他所「喜歡」的來源,都可能給予有利的反應,因此, 常見用於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之中的便是請身心障礙名人現身分享自身經驗,或是請. 22.

(38) 著名的人物擔任代言人等來進行宣導活動 (蔡家熒,2008)。再者,傳播者本身的 特質也會產生個人吸引力,或是與接收者之間有較高的相似性,亦能使可信度與說 服力更加提升。最後,接收者對訊息的涉入程度多寡也會影響說服力的效果,若要 測量一個人的說服感受程度,應該選擇其學習程度、接觸經驗的宣導素材,減低其 個人情緒、注意力所帶來的干擾程度,方能達到較佳的效果(李美枝,1986;黃安 邦譯,1986;林伊云,2013)。 而在情境的部分,指的便是傳遞訊息的時間或地點。其實在進行說服行為的時 候,外在的影響因素相當多而複雜,並非只依賴訊息來源者直接對訊息接收者釋放 訊息而已,「情境」可謂扮演重要的角色,能影響說服行為的成功與否,其中包含 了訊息的密度與重複及訊息接收者的預警與分心等因素(黃安邦譯,1986;楊語芸 譯,1997)。首先,訊息出現的密度與重複性若較高的話,那便能提升熟悉感,使 之逐漸內化後而接受,往後也較容易喚起對該訊息的記憶,致使個體產生態度的轉 變。至於訊息接收者的預警與分心這部分,相關研究有提到說,若訊息接收者的預 警程度高的話,則較容易對訊息內容產生質疑,增加說服行為的難度;而分心的話, 則是因為訊息接收者無法專注於主體上,使之無法清楚地思考訊息內容,也因為這 樣的干擾使之無法提出相異的意見,反而能使說服行為變得較簡單而成功(黃安邦 譯,1986) 。 接著談及的是訊息接收者,也就是我們傳遞訊息試圖要說服的對象。其實在傳 遞訊息的過程中,訊息接收者本身的狀態與特質也是重要的影響因素,不同的個人 會在態度改變的歷程中產生不一樣的作用,致使不同的結果。因此,在傳遞訊息時, 接收者的個人情緒表現、注意力是否集中以及自我涉入程度多寡都會影響自身的態 度改變程度。由此可見其影響因素如此廣泛,因此當我們欲測量某對象的接受說服 行為的程度時,應該要先以更多元的說服方式進行訊息的傳遞,再從中觀察對象之 反應(李美枝,1986;黃安邦譯,1986)。所以當我們在實施特教宣導活動時,應. 23.

(39) 該針對不同的對象與個體特性,並考量其對訊息的感受程度,選擇符合其接觸經驗 的宣導題材,避免宣導對象產生負面情緒或是注意力不集中等的訊息干擾現象,影 響說服的效果。 最後,在訊息內容的部分,怎樣才較容易說服訊息接收者呢?第一,簡單的訊 息會比複雜的訊息較容易使訊息接收者理解與接受,達到說服的效果、第二,傳遞 的訊息內容若與接收者的接觸經驗較為相近的話,說服力也較高;第三,接收者較 容易接受與自身目前態度立場差異較小的訊息;第四,有技巧且清楚的提供並分析 訊息的優點與缺點,也有助於提升訊息的可信度;第五,在不同階段當中搭配多元 的「媒介」使用,例如:宣導初期可透過較簡單的文宣、海報、影片,給予對象一 些基本的概念,接著進一步可以透過聆聽特殊需求者的親身分享,更加認識他們, 最後,可以實際與有特殊需求者接觸互動,透過親身的經驗,能夠更加深自我對於 有特殊需求者的感受。以上這些方式都較容易促使接收者產生態度的改變(李美 枝,1983;黃安邦譯,1986 ;楊語芸譯,1997)。 從上述相關文獻的探究當中,我們瞭解說服元素的運用能促使態度產生改變, 不同的對象有不同的特質,而其他的外在因素也需考量在內,因此使得要說服他人 產生態度的改變變得更具挑戰性與複雜。因此,在幼兒園內設計與實施特殊教育宣 導活動時,不僅要思考各種說服的元素,針對不同的年齡層還需選擇較貼近他們學 習程度或接觸經驗的模式,並運用不同的傳播媒介、設計適當的宣導情境與實際接 觸有特殊需求者之經驗,提升幼兒的認識。過程當中,也要持續觀察幼兒的態度與 實際作為,隨時注意產生的問題並適時介入處理,降低幼兒負面態度的生成。. 24.

(40) 第二節. 特殊教育宣導活動政策法令之發展. 現今融合教育已成為世界各先進國家的特殊教育發展趨勢,主要積極推展身心 障礙教育以及落實殘障福利制度,並發展成衡量一個國家教育進步與水準的重要指 標。而特殊教育的發展受到 70 年代回歸主流,並歷經 80 年代的統合,到 90 年代 的融合運動之影響,由以往隔離式的教育環境,已漸漸朝向與普通教育融合。而為 了落實這樣的理念,國內外發展了許多因應措施,特殊教育宣導活動便如此產生。 我國政府也順應這樣的趨勢訂定了相關的政策與法令,做為推動特殊教育的基礎, 希望促使全國各級機關能加強推展特殊教育宣導活動。而國外與特殊教育宣導活動 相關的政策法令也早已行之有年,主要以聯合國發表的主張與宣言為最多,以下就 國內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相關政策法令與聯合國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相關政策之發展 加以探討。. 壹、國內特殊教育宣導活動相關政策法令的發展 一、相關政策發展 特殊教育的規劃與推展,需蒐集建立全國學齡階段特殊兒童之出現率、分布情 形、殘障類別及身心障礙的程度等資料,因此我國於 1976 年辦理「全國第一次特 殊兒童普查」,1992 年完成辦理「全國第二次特殊兒童普查」,本次普查將普查年 齡層向上擴增至十五歲的學生,障礙類別也增加了語言障礙、行為異常、學習障 礙、顏面傷殘及自閉症。特殊兒童的普查對特殊教育的發展具有積極的意義,但 從中也可以發現在這兩次普查當中,均未包括資賦優異兒童,其主要原因係由於 身心障礙兒童在接受特殊教育的需求較為急迫。兩次特殊兒童普查的結果,出現 率皆較理論的預估為低,究其原因,可能在於普查的程序,係由學校教師根據普. 25.

(41) 查手冊中之規定提出疑似的對象,再由醫學及心理評量人員加以鑑定,多數輕度 障礙兒童外表特徵不顯著,致未被教師推薦(引自王振德,2010)。 有了特殊兒童的普查開啟了新的扉頁之後,因應普查的成果,政府陸陸續續開 始訂定相關的因應政策,於 1993 年訂定「發展與改進特殊教育五年計畫」並執行, 內容除了擴大特殊教育服務對象及增設特殊教育學校之外,亦提升特殊教育服務品 質,全面推展特殊教育。而其中第七大項「建立無障礙校園環境」中執行要項的第 三次項也提及到「加強對大眾認識『特殊教育』之宣導」,執行內容為辦理一系列 的活動如:辦理特殊教育通俗講座、舉辦愛護殘障宣導週活動(每年一次)、辦理 「生命的光輝」系列活動、辦理以社區大眾為對象之特殊教育通俗講座、訪視活動 等、國中與小學課程中增列尊重身心障礙者之教材內容等五項活動(教育部, 1991) 。由上述政府推行之計畫當中可以看見特殊教育宣導活動有其必要性與重要 性,在推展的過程中,無形之間也將提升大眾對特殊教育的注意與認識,可謂宣導 的起步。而最重要的里程碑便是 1995 年舉辦全國身心障礙教育會議,完成第一份 特殊教育白皮書「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教育報告書—充分就學、適性發展」 ,開啟我 國特殊教育發展史的重要文獻,其主要目標為實現有教無類、因材施教、充分就學 與適應發展,該報告書提出九項理念,研究者針對其內容與特殊教育宣導的相關之 處做一整理:. 2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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