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資訊時代下中國大陸市民社會之研究—
後鄧時代中國民眾政治認同之分析
計畫編號:NSC-90-2414-H-004-002-
執行期間:90/08/01~91/07/31
計畫主持人 :李英明
共同主持人 :朱蓓蕾
計畫參與人員:賴皆興
王志堯
執行單位: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目 錄
第一章、緒論 ……….1 一、研究動機與目的 ………1 二、研究方法 ………5 第二章、認同的表現與市民社會興起的意涵:兼論中國大陸的市民社會觀點…..7 一、認同的意涵與形成………..9 二、認同在政治範疇的集體意義:國家認同/民族認同與差異性的強化..12 三、認同的公/私領域:市民社會在國家/社會辯證發展下的歷史意涵…16 四、當代中國大陸的政治認同與市民社會興起的討論………24 第三章、中國認同的建構與市民社會的興起………32 一、中國認同的發韌與建構:由民初到毛澤東時代………32 二、鄧小平時代中國的認同建構:全球化/本土化的辯證思維….………39 三、後鄧時期認同的多元化與市民社會的興起……….45 四、中共政治認同操作與市民社會間的辯證操作……….50. 第四章、資訊時代下中國大陸政治認同之論爭:網路論壇之探討………..57 一、 市民社會對外同仇敵愾的作用例證:從「北約誤炸中共駐南斯拉夫使 館事件」到「九一一事件」………60 (一)、北約誤炸中共駐南斯拉夫使館事件………. 60 (二)、中美軍機擦撞事件………..62 (三)、「九一一」事件………66.(四)、民族主義與集體認同的反思……… 69 二、市民社會對內抗衡的例證:法輪功事件……… ..71 (一)、言論要點……….75 (二)、政治認同的迷思………..76 三、小結………76. 第五章、結論………80 參考文獻………85
第一章、 緒論
一、 研究動機與目的
自從西方啟蒙以來,民族國家的出現與成熟似乎成為一種順理成章的事實,然 而,另一個伴隨著民族國家概念的發展與成熟而相對興起的,便是對市民社會的討 論,國家作為一個最高公權力體現的場域,相對於市民社會是相對於國家的另一個 人民意志的集合,兩者之間存在一個怎麼樣的關連,應該是對立抗衡、或是相互支 撐合作,是一個讓許多研究者關注的議題。而我們將這個議題放到現階段對中國大 陸的研究上來看,更是一個令人感到有興趣的議題。 無可否認的,市民社會的概念是一種西方的思想,西方從古典時期到現在對它 的研究者不乏其人,不同的研究者也都對市民社會的定義以及內容提出自己的意 見,這些意見雖然不盡相同,但是我們或許可以大膽的認為,市民社會的具體落實 與存在則可以視為是一種具有普世價值的概念,換言之,只要有一個大一統的政治 權力存在,便會出現相對於它而屬於人民自己的公共/私有領域,這種領域的出現是 相對於國家權力而存在,可以視為是一種非政治範疇勢力的集合體,相對於國家/ 政治範疇的權力運作,這種領域的集合是鬆散的以及非正式的,它的大小與作用隨 著國家對非政治領域的控制力而改變,當然,也隨著人民以非政治身份/領域參與政 治/非政治領域的熱誠而改變。 要研究中國大陸的市民社會,可以說是一件相當困難的工程,這不僅是由於中 國特殊的政治體制,也由於她的歷史傳統。在西方從啟蒙思想以來被視為是普世價 值的人權、自由、民主等概念,在中國則被視為是一種西方向中國展現其文化霸權的一種表現,一則是東西方在意識型態上的對立問題,並一個更重要的問題則在於 中國是否有條件發展成一個市民社會,這一點牽涉到對中國傳統文化是否存在像人 權、自由、民主這些價值觀的挑戰。中國傳統是以「忠君愛國」作為其政治意識型 態的核心價值,而且以「家天下」的觀念構成國家的核心命題,當一個家族取代另 一個家族成為統治階級時則象徵國家的滅亡,個人對帝王名器的覬予則被視為是一 種大逆不道的反叛行為,社會是作為國家內部的統治環節而存在,而個人則是作為 鞏固現有的君王世家而存在,人權或是個人價值的觀念是不能與現有的國家君王有 任何抵觸的,在這種情形下,人權、自由、民主這些概念自然不會成為中國政治發 展史上的內容。直到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期,西方以其船堅砲利震開了清朝的 大門,不但震出了清朝的腐敗與脆弱,也震開的中國數千年被壅塞封閉的民智,伴 隨著西方武力叩關的典章書籍,帶來的是西方的文化思想與價值觀,而這些都讓當 時的中國人感到新奇,也讓當時年輕一代與有志之士重新思索中國的未來該何去何 從的問題,從而讓西方的價值觀進入中國這一個傳統封閉的思想體系,並且在其中 翻起一場前所未有的啟蒙思想運動,也讓中國傳統「忠君」以及「家天下」的思想 受到衝擊與解構,讓中國開始思索並重建國家與社會的關係。 然而中國隨後便進入了兵荒馬亂的時代,雖然在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政成 功,「中國人民站起來了」,然而在毛澤東時代,中國大陸處在一種極度的個人威權 以及閉關鎖國的狀態下,人民無法接觸外來的思想,而只是以毛澤東的意識型態作 為最高的行為準則,國家內部以奉毛澤東一人為首,不容許其他的雜音出現,整個 國家社會的關係宛如又回到君王專制的時代,民主/自由/人權的思想在中國大陸只 是曇花一現,取而代之的是毛澤東思想的絕對體現與落實,終於釀成了如文革般的 悲劇,而這種獨裁與封閉的作風,不但讓中國的國家發展嚴重停滯,也讓國家社會 的關係也發展到瀕臨瓦解的地步。
一九七八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中共新領導人鄧小平認知到這一點,所以開始 推行「改革開放」,以一種務實且積極的態度融入世界體系的運行規範。在這個過程 中,中共內部的國家/社會關係產生一種十分微妙的變化,由最初的國家/社會的對 立開始,到後來的國家與社會連成一氣對抗西方,到後來的國家社會時而對立、時 而結合的關係。而這一種反反合合的辯證發展關係,從鄧小平時代一直延伸到江澤 民時代。 鄧小平時代可謂是一個思想解放的時代,也是一個意識型態解構與重構的時 代,而在這種思想解放的同時,整個國家/社會(或該說是知識份子)其實是籠罩在 一股代表東方西方/二元對立的氛圍下的,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是,八0年代的中國社 會可以視為是一種政府與民間社會的拉鋸戰、是一種代表西方思潮與代表社會主義 意識型態的拉扯,所以,在八0年代出現了所謂的「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清除精 神污染」、「馬克思主義再認識」、「反資產階級自由化」等等抗拒西方思潮同時維護 中共領導政權意識型態正當性的運動,並且發展成「八九民運」這樣一個政府/民間 社會(知識份子)對抗所導致的悲劇。同時也使得中共的開放政策轉成保守,使中 共對「反和平演變」的鼓吹更是不遺餘力。 然而,在九0年代中葉後,局勢卻開始出現一種十分微妙的逆轉,中共的民間 社會/知識份子由一種「親西方路線」轉而為「反西方路線」?原本將西方思潮/價 值視為是中國人所亟欲爭取的普世價值,卻轉而成為必須要符合中國具體國情、「有 中國特色」的「中國價值」?同時,「新儒學」或「後國學」的興起,象徵的是對中 華文化的重新肯定、認同與建構,卻也表示了對西方價值的抗拒。強調西方霸權在 政治、經濟、文化上對中國的侵略,同時也反對用西方價值來做為中國是否成就現
代化的指標。這種逆轉,演變出來的是中國的民族主義/愛國主義高漲,使得中國人 的自我認同在極短時間中凝聚成一股沛然莫之能禦的力量,這股力量對外表現表現 在中共處理外交事務和統一問題上,對內也使得江澤民的意識型態建構不再以馬列 主義為核心價值,而以「中國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為意識型態的核心。民國初年 的西化思潮,使得中國二十世紀的歷史幾乎都是在受西方思想的影響/制約下進行認 同和民族自信心的建構,使得中國主體始終受到西方帝國主義、殖民主義、馬列主 義的壓迫而無法真正彰顯,但何以這一波由七0年代末開始的「思想解放」,在短短 的十幾年間,便由一種「西化」向「反西化」的方向轉型,原因在哪裡?這種「中 國認同」建構的正當性與合理性在哪裡? 也因此,我們不禁十分好奇,這種國家/社會關係的發展,是否代表中國已經發 展/形成出一股具自主性的市民社會力量來代替民間發言,並且跳出了傳統意識型態 的束縛而形自我建構出一套符合當代的政治認同?得我們思考的,即是中國內部現 階段到底存不存在所謂的市民社會?我們知道,中共經濟發展的同時帶動國家機器 對意識型態的鬆綁,民間社會也在這種氛圍下逐漸形成一股有別於國家機器所能介 入/主導的力量,而這一股民間力量所凝聚出來的力量,逐漸形成一股作用力並且在 不同時候會去壓迫/協助國家機器在處理政治事務上的表現,例如在對外事務的表現 上,這一股作用力表現出來的強大民族主義訴求成為中共最有力的後盾,然而在如 法輪功事件上,這一股力量似乎又表現出對國家機器的強大壓力。所以,中共內部 實以存在一股相對於國家機器所能完全操控的自主力量,並且具體表現再對許多焦 點議題的關注上面。而對這些議題的關注與發言之所以在某些時候會呈現與國家機 器不同的意見,是因為人民已經通過對本土/全球市民社會的認同,建構出一套屬於 自己/中國的政治認同,而這一套政治認同是通過以自我/社會/國家為主體所建構出 來的,不再是受傳統的單向的/絕對的意識型態所宰制的。
所以,如上所述,我們將研究的焦點集中在: 一、市民社會的形成概念為何,西方是如何來看待市民社會的興起與存在的, 而相較於西方,中國大陸的市民社會概念是如何形成與發展的,中國的市 民社會概念有何特殊之處,中國現階段是否具備支撐與形成市民社會的條 件,政治認同的解放/多元化是否可以被視為是中國大陸市民社會興起的一 向重要指標? 二、中國大陸現階段是否存在市民社會,如果有,那它是如何產生的,同時在 中共這種極權政體下,它又是透過何種方式表現出來的,這種表現是否會 受到中共的壓制或何以中共放任其存在?它所表現出來的作用又是如何? 三、在這種全球化時代,中國的市民社會如果真的存在且發展完善,那麼對未 來的中國的發展將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對世界又會有何影響?
二、研究方法:
由於本文研究是針對中國大陸在資訊時代下市民社會與中國認同問題兩者之間 所產生的互動與關連性問題,包含對市民社會與認同的定義、發展以及內容,還有 兩者之間的關連,我們都必須做一番探討,特別是針對中國大陸的市民社會與認同 建構方面的討論,更是我們著重的焦點。另外,我們將採用分析大陸網站言論的方 式來作為中國大陸市民社會興起的一個例證,。 所以,我們將採取下列研究方法: 一、 歷史回溯研究法:
我們將回顧西方學者對市民社會的定義、內容與分析,並在其中找出市民社會 的特點來檢證中國內部現在的情況。另外,我們也將由中國認同建構的過程來探討 中國市民社會興起的原因以及認同建構之間的關連。 二、 比較研究法: 我們將比較出西方與中國市民社會的差異,並說明在中國學者的眼中,中國的 市民社會應當是如何作用與表現,同時,也指出中國市民社會在發展過程中與西方 的理論有何差異,中國如何發展出自己獨特的「有中國特色的市民社會」。 三、分析評論法:
利用分析中國內部網站上的言論,來瞭解中國內部如何透過網路上的意見交換 與互動形成一個不受政治範疇管轄的公共領域,同時中國人民如何透過在網路上的 表意與活動表現出對政府作為的支持/反對,並藉由這一個過程凝聚起一股強而有力 的市民社會力量,之所以採用分析其網路言論的方式,一方面固然是由於網路的發 展與市民社會的力量展現有密不可分的關係,二來也是由於對網際網路的運用恰可 以反應出中國大陸市民社會的力量在資訊時代下是如何具體成為相對於國家機器的 另一個公共言論的表現空間。
第二章、認同的表現與市民社會興起的意涵:兼論中國
大陸的市民社會觀點
自有人類歷史以來,「認同」問題便一直是一個令人十分感興趣的議題。從最 初的想瞭解「我是誰」、「我們是誰」到後來的想去探討「為什麼我是誰」、「為什麼 我們是誰?」,認同被研究/關注的焦點也逐漸從認同的對象和內容轉向認同的建構 與形成。從一開始人類致力於發現/找出認同的歸屬到後來轉而研究認同存在的內 涵與意義,認同這個概念對人類的影響卻始終不變,沒有人可以不需要一個認同的 歸屬點,或許認同被建構/存在的意義,不在於認同的存在提供或保證了什麼,而 在於不認同的存在會帶給人們多大的不安與恐懼感,而這種不安與恐懼感驅使人們 朝向建立一種認知、一種歸屬、一種對「我者」/「他者」之間的分別,藉由這種 區 別「我者」/「他者」所建立起來對「非我族類」的排斥感,更精確的形成了對「我 群」的一種依賴、信任與強化。認同的建構也就在這種人類歷史區分同異的過程當 中,被不斷的形塑出來,進而強化、確立。 然而,在這種認同的確立過程當中產生了一個矛盾點:當個體認同通過對「我 者」/「他者」的差異區別而匯集成一股集體認同時,這種集體認同反而開始壓制、 甚至是消滅個體認同的存在。即是認同的建立原先是一種人類尋求自我歸屬與安全 感的手段,具有相同認同感的個體會聚合在一起而產生一個群體,並產生一個群體 認同/集體認同來作為共同的歸屬感。然而在這個集體認同的形塑/發展過程當中, 會愈來愈忽略個人的差異感覺與認知,愈來愈傾向於尋求一種大一統的「集體認同」 的建構,換言之,原先於個體通過對我者/他者之間的差異所建立起來的個體認同, 逐漸凝聚成一股集體認同的同時,卻反過來要求消除個體間的自我認同,要求「自我認同」能服膺在「群體認同」之下,最好便是讓「自我認同」與「群體認同」合 二為一成為行為主體唯一的認同。而當這種原先經由自然發展,後來卻成為人為建 構的群體認同被要求必須凌駕在自我認同之上成為個人認同的主要依據時,「認同」 作為一個認識自己、瞭解自己的內涵便被徹底的異化了,而藉由認識自己、瞭解自 己進而找到歸屬感的作用也被異化成一種工具式、目的論式的認同建構。近代以來, 西方國家的「民族認同建構」或是「國族認同建構」,很大程度是由這種思維著手完 成的,這種建構也使得認同由個人的自我需要轉變成為一種工具性、目的論式的政 治需要,並被塑造成為一種集體的歷史需要或文化需要。換言之,人們出於各種情 境的塑造而產生對彼此的認同,使他們締造國家,然而這種經由契約而自發性締造 國家的行為,反映出來的其實是人們非自發性的相互認同1。 然則,作為一個獨立存在的個體,集體認同的建構無法全然取代自我認同的存 在,表現出來的便是一種市民社會的興起;特別是針對當代市民社會而言。如果我 們將集體認同放入一種政治領域來看的話,那麼個體認同便可以代表是一種相對於 政治領域的個人表現領域,這個領域可以是個人的私人領域,也可以是個人和群體 共同組成的一個公共空間,然則,這一個公共空間相對於政治領域而言,對個人存 在很大的自由度,個人通過這個私人領域/公共空間來展現自己的生活,也讓自己的 自我認同由一種被強制/政治範疇意義下的集體認同解放出來。在這裡的認同可以是 多元的、是不受拘束的,這裡的認同可以形成一種共同認同的集合,但卻又允許個 體之間的差異。也因此,當全球主義和資訊主義的興起讓世界運作的規則,由原來 因為個體之間的差異而導致的不相往來或不相瞭解,轉向通過多元或彈性互動形式/ 觀念而變得更具包容性時,對自我認同的相互尊重、相互承認也逐漸取代對集體認 同的重視而成為區別/對待一個人的身份象徵,換言之,由集體認同所建構出來的不 1 石之瑜,政治學的知識脈絡,(台北,五南,2001 年),頁 48。
同國家、民族間的疆界概念,在全球化時代下逐漸被以個人為核心的市民社會所取 代。市民社會在理論上由傳統概念發展迄今,其間雖然經歷過許多轉折與不同人士 的詮釋,也沒有一個共通的說法,但相信無損它在全球運行體系上日益重要且快速 發展的事實。可以如是說,認同的多元化造成市民社會的快速興起,而市民社會的 興起也為多元認同本身提供了存在的依據,兩者在發展上呈現一種相輔相成的辯證 關係。 中國大陸正是在這樣一個資訊化、全球化的時代面臨一個「認同多元」與「認 同轉向」的問題,不可否認的,在這一波資訊化與全球化的浪潮下,許多傳統的國 際關係上的概念包括領土、主權等概念都受到了侵蝕與重新詮釋的命運,而以行動 個體、非政府組織(NGO)、跨國企業/組織等作為發展內涵的市民社會,也在中國 大陸內部悄然成形。
一、 認同的意涵與形成
「認同」是什麼?認同本身便是一個十分難以界定清楚的命題,嚴格說起來,它 所表徵的意涵是:「誰認同什麼」或是「什麼被誰認同」。這兩者乍看之下似乎是同 一種意思,實際上不然,牽涉到的是一種主觀認同/認知與客觀認同/被認知的問題。 換言之,認同可能是主觀的認識到自己所想要的,也可能是一種客觀被動的因為其 他因素所發動的認識。兩者的差別便在於在認同形成的過程中,認同主體是否具有 獨立思考/認識並進而接受的能力。 我們或許該先對「認同」做一個定義上的解釋,依照學者江宜樺的說法,認同 似乎可以指稱三種不盡相同的涵義。第一個意義是「同一、等一」(oneness、sameness)的意思,這是以同一性和差異性的觀點來探討的;第二個意義是具有一 種「確認、歸屬」(identification)的涵意,「確認」是指一個存在物經由辨識自 己的特徵,從而知道自己與他類的不同,肯定了自己的個體性;而「歸屬」則是指 一個存在物經由辨識自己與他物的共同特徵,從而知道自己的同類何在,肯定了自 己的群體性,而這兩者是相輔相成的。第三種則是「贊同、同意」(approval ,agreement),這種表現出主觀意志取向的認同意義,是一種日常生活意志選擇的習 慣用語,與我們要探討的認同較無關聯2 。 在學者蔡英文的研究中,「認同」的構成有兩個環節,一是人類的理性反思的能 力,其次則是人對社群團體的歸屬感,他認為認同的意義是扣緊「認同」之形構所 牽涉的兩個環節,一個是自我反省、解釋與「敘述」(narrative);其次是個人之認 同的形構必然涉及人際和社群的關係;認同是一種建構的過程,在這種過程中,「認 同」/「同一性」與「差異」是同時為建構者所體現的,這種將他者視為「異己」的 建構過程,是認同形成的必要手段,而這種手段的作用則是體現在對自我的反省、 解釋與敘述中所逐漸形/強化的自我認同的建構。換言之,認同的建立絕非是一種「獨 我論式」的,而是行之於個人與他人,以及社群團體的互動過程當中3。 學者石之瑜則認為,認同問題是人類自始就有的問題,是一種深層的心理現 象,其表述無法透過一般日常的語言,因此當事人自己也未必說得明白。所以為了 分析認同現象,人們提出了「不同」的概念,亦即舉凡任何一認同之表述,必定先 界定並區隔出不同之範圍,「認同」與「不同」構成一體的兩面,人民只要可以指出 自己不屬於哪一個範圍,就等於間接說明自己的認同,而認同與不同兩個範疇之間 2 江宜樺,自由主義、民族主義與國家認同,(台北,揚智文化,2000 年),頁 9-10。 3 蔡英文,「認同與政治— 一種理論性的反省」,政治科學論叢,第 8 期,民 86 年 6 月,頁 55-56。
必須存在不可逾越的界限,否則認同變成沒有意義的事4。 所以,基本上,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即認同的產生/形成不是一個人可以獨力完 成的,而是必須依賴他者的存在,藉由區別/肯定他者與我之間的差異/相同,而後 藉由反省與批判的過程,讓自己產生一種自我心理上的歸屬感或安全感,同時藉由 這種不斷區別/肯定與反省批判的過程,塑造/強化自我認同的形成與建構,而在差 異與相同必然/必須存在一道明確的界限,才能使得認同的建構具有意義。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認同是一種自我歸屬感/安全感型塑與建構,而這種歸屬感 或安全感的產生不會只來自一個面向,所以,人的認同其實是可以相當多元的,可 以大如國家認同、民族認同、社會認同這些關係到群我之間的認同,也可以小如 身份認同、性向認同、職業認同等這種只屬於自己的個人認同﹔而同一範疇內的認 同也具有可以選擇的自由,例如職業認同方面,可以有如律師、教授、醫師、藝人 等等對不同職業所產生的認同。只是認同雖然可以同時存在不同面向/範疇中,但常 常會有一些認同的價值比重會凌駕在其他認同上﹔有一些認同則會被當成是必須遵 行、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選擇的,而且幾乎是具有最高性的,例如國家認同便是一 例。而國家認同與民族認同在近代民族國家/主權國家的形成過程基本上又是息息相 關的,民族為國家認同提供了正當性,而國家為民族認同提供了合法性,而這種國 家認同/民族認同的意義與內涵則構成了現代國家產生的最根本基礎,從而區分出國 際關係運作的種種規範與法則。而國家認同/民族認同乍看之下似乎是從屬於政治範 疇,然而影響所及,卻包括經濟、社會、文化等各面向的運作,也因此,以國家/ 民族為前提所產生的政治認同,在當代便自然凌駕在其他認同議題之上,成為最最 重要的一種認同建構與意涵。 4 參見石之瑜,政治心理學,(台北,五南,民 88 年),頁 175。
二、認同在政治範疇的集體意義:國家認同/民族認同與差異
性的強化
由上述的探討,我們得知個人認同的終極意義既然是在為孤單的個人在心靈上 尋得一個歸屬感與安全感,那麼個人認同到最後必然會發展成為一個集體認同的一 環,個人認同/歸屬於一個群體,而這個群體也提供個人情感上的慰藉、安全與滿足, 於是,這個群體慢慢的便會演變成一個種族(race)、一個民族(nation),這個群 體在經濟範疇上的交易行為再加上種種各種生活面向上的互動,會逐漸的演變成一 個部落型社會,而當政治範疇的種種行為逐漸出現時,這個群體便開始由單純的社 會向一種具強烈政治性、排他性的組織建構過渡,然後國家便由此產生。這也標示 著一種近代以來不斷被形塑/建構/探討的「國家認同」/「民族認同」於焉產生。 從政治哲學的面向上來看,國家認同所牽涉的基本議題至少可以分為下列幾 種,包括什麼是國家認同?為什麼要有國家認同?國家認同如何形成?國家認同和 集體認同有何關係?國家認同能否/為何能否改變?等等面向議題的探討5 。而這在 政治學上又牽涉到了對「國家」與「認同」定義的模糊與質疑,一個癥結點在於對 國家認同的存在是一個「主觀必要」或是「客觀必要」的問題,說得白話一點,國 家認同/民族認同的存在,是因為人為上的需求而刻意塑造出來的;亦或是這種需求 本來就是必然要存在的?然則要探討國家認同,我們或許必須先從近代民族認同的 建構談起。 「政治認同」作為認同的一種,所指涉的自然是民眾對與政治範疇相關的政治 行為的認同,如果我們以一般通俗的話來說,政治認同的焦點著重在一般民眾對一 5 江宜樺,前揭書,頁 6。個國家的政治制度、政治行為、政治文化等面向上的信任或遵循程度,轉換成一種 對國家整體的信賴與認同。所以,如果由宏觀面來說,政治認同探討的其實便是一 種國家認同行為的表現,又由於近代的國家往往通過是以民族主義為號召來建構一 個民族國家,所以,探討國家認同其實很大程度上等同於探討「民族認同」,或可以 曰之為「國族認同」,這種通過對民族主義或國族主義來形塑民族國家的表現,構成 現代政治認同形塑與內涵/意義一個十分重要依據。 現代國家的興起與民族主義的建構脫不了關係,然而民族主義建構的原因其實 又和「主權國家」概念的興起有著緊密的結合,主權發展/演變的歷史與現代國家的 演變相對應,它反映了國家與市民社會、政治權力與共同體之間關係的發展。主權 國家何時成為政治生活的最終事實一直存在著爭議,有人認為是在十五世紀後期, 有人認為是從奧格斯堡條約開始,還有人習慣以威斯特法利亞條約為起始點。然則, 這些爭論都無損於主權不管在理論上或實踐上都與十六、十七世紀歐洲的社會經濟 占世界主流發展地位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換言之,以歐洲為中心的一套主權論述, 伴隨著歐洲國家的向外發展而擴散到世界各地,這種以西方為中心所產生的主權觀 念,代表的不只是一套思想,還是一套制度,一種談論世界的方式,讓這種西方中 心的主權國家思想擴散到世界各地的同時,伴隨而來的是一套對這種思想的定義/ 限制的反思,我們在這裡無能也不想去探討思想家對主權所做出的探討,我們感興 趣的是,民族主義的產生/強化或許也可以從這裡開始探討6。 民族主義的興起誠然有許多不同面向上的因素,西方主權國家觀念的興起與向 外擴張是一個原因,而人類從農業社會過渡到工業社會也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 6 Joseph A. Camilleri 著,李東燕譯,主權的終結?日趨「縮小」和「碎片化」的世界政治,(浙江, 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 年),頁 13-45。
傳統的農業社會組織由於結構因素,利於一種多元文化性質的社會運作模式,不利 於文化和政治單元的聚合,但到了工業時代,對人類生活/世界體系運作規則的影響 其本身所帶來的,有別於農業時代的快速發展與和適應其間所造成的動盪與改革, 以及隨後因為主權國家興起/擴張所造成的全球殖民化運動,這種矛盾與衝突的過程 使得政治與文化的界限面臨重整與修正的命運,而這種強化自我認同與區隔他者的 民族主義/國族主義的興起,遂成為勢所必然的歷史發展,在其後的數百年裡,民族 主義成為人類政治生活中一項最重要的課題7。而「民族認同」也成為政治認同中一 項重要的構成要素。 民族主義作為一種政治認同,其最終的目的便是要求組建成一個獨立自主的國 家,所以民族國家的要求/產生遂成為民族主義者的終極目標,也因此,如果我們由 這種向度上做思考,民族認同其實便是一種國家認同的展現。 針對「民族」這一概念的討論一直是政治學界一個十分熱門的話題,因為它所衍 生出來的民族主義/民族認同幾乎構成當代國際政治關係的主要內容,政治學上的 「民族」概念,不同於生物學或社會學上的用法,單純的將之視為是一種群體表現 或區隔不同種類的一種概念意義。正如 Hobsbawn 不認為民族是天生一成不變的實 體,他認為「民族」乃是通過民族主義想像得來的產物,我們可以藉由民族主義來 預想「民族」存在的各種情況;但是,真實的「民族」卻只能視為是既定的後設產 物,難以討論。所以,「民族」是特定時空下的產物,而且是一項人類發明,而這種 發明又與當代的主權國家的產生是息息相關的。Hobsbawn 進一步指出,民族主義 早於民族的建立,並不是民族創造了國家和民族主義,而是國家和民族主義創造了 7 Emest Gellner 著,李金梅、黃俊龍譯,國族與國族主義,台北,聯經,2001 年,頁 53-71。
民族8。相同的看法也存在 Gellner 的著作裡,Gellner 認為是國族主義(民族--Nation) 產生了國族;國族主義通過將意志、文化與政體三者融合成一個規範,並且用文化 塑造的方式來產生新的國族主義;國族主義的出現並不是國族的意識覺醒與政治的 自我宣示的總和,而是意志、文化與政體三者融合成一個「唯一一種的單元」讓人 們自願且熱烈的認同它9 。 B.Anderson 在其膾炙人口的著作《想像的共同體》一書中將民族定義為是一種 「想像的政治共同體」,它被想像為本質上有限的,同時也享有主權的共同體10。 Anderson 從歷史的角度下手,將民族的起源與形成歸因於宗教信仰之領土化、古典 王朝家族之衰微、時間觀念之改變,特別是資本主義與印刷術之間的交互作用與國 家語言的發展,這些因素使得民族主義成為一種顛覆不破且乍看之下似乎是自然生 成的的意識型態。成為人類歷史發展過程中因應資本主義與帝國主義所這形成的一 種「想像的共同體」,所以,在 Anderson 的認知裡,「民族」這個「實體」之所以存 在可以說是通過時空環境的交互作用而被形塑完成的。而用 Gellner 的看法來說,便 是國族主義是新形式社會組織的結果,立基於深層內化且依賴教育的高級文化之 上,而且各自依靠其所屬的國家保護,如果一個團體無法尋得一個依靠(形成民族 或國家),那他們的文化將逐漸消失,而自然的被融入新民族國家中更廣大的文化裡 面,成為歷史的垃圾11 。 當「民族主義」藉由建構共同的血緣、文化、社會意識及群體情感建立出一種 8 艾瑞克˙霍布斯邦(Eric Hobsbawn)著,李金梅譯,民族與民族主義,台北,麥田,1997 年,頁 12-14。 9 Emest Gellner 著,前揭書,頁 76。 10 班那迪克‧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吳叡人譯,想像的共同體,台北,時報文化,民 88 年,頁 10。 11 Emest Gellner 著,前揭書,頁 64-65。
認同歸屬,並藉由這種認同歸屬在歷史的發展過程中形成一種強烈的且具備政治意 涵的民族情感與民族意識,這就構成了民族國家的形成的可能因素。民族主義與近 代國家的形成是緊緊扣連在一起的,國家的形成通過以主權訴求為號召而與民族連 在一起,並且通過下列兩種訴求方式而建構出來近代民族國家的面貌12﹔第一種稱 為「國家民族主義」,這是一種多民族國家的操作模式,通過承認在一定領土範圍內 的種族差異性,但要求各種族通過集體效忠來形成一個具有集體意識的國家,並進 而形成一個統一的民族,另一種則稱為「種族民族主義」,則是一種單民族國家的操 作模式,通過要求某一種族在政治上獲得自主性而組成一個國家,藉以凸顯種族的 政治角色,要求單一種族由遺傳、生物上的族群角色轉變為政治角色。雖然這兩種 雖然國家型態組成的內涵不同,但都扣緊了「民族」,由「民族認同」的要求進一步 的向「國家認同」過渡。
三、認同的公/私領域:市民社會在國家/社會辯證發展下的歷
史意涵
近代以來,認同的塑造或集體化/政治化的表現形成了如上所述的國家認同/民 族認同,然而也因為如此,相對於國家/民族之外,個人愈來愈希望有一塊並不屬於 政治領域的思考/活動範圍,可以讓個人自在/自為於其中,並且個人的自我認同也 可以通過這一塊領域獲得形塑的機會。這一塊領域可以是屬於個人的,也可以是許 多個人的集合體而形成一個團體/組織,但這種集合是非官方/非政治領域所管轄/ 控制的。它是人民自發性的作為或集合,並隨時在人民的公/私領域做變換,換言之, 它是一個相對於國家的人民有機的集合,人民在其中通過各種形式產生互動交流, 12 李英明,全球化時代下的中國大陸與兩岸關係,台北,生智,2001 年,頁 27。這個領域存在公領域內,但卻不在公權力的管轄範圍內,我們可以說,這便是一個 「市民社會」(civic society)。 市民社會是一個十分複雜的概念,我們之所以認為它複雜,是因為它所指涉/ 代表的問題意識十分的晦曖難明,因為市民社會在歷史上的起點、它所涵蓋的範圍、 它與國家的關係、甚至是它自己的界限與作用都是學界關注的焦點。雖然一般咸認 為市民社會的存在與主權國家的出現可謂一體兩面,但它是先於國家或是後於國家 出現,還是兩者同時並起,相互辯證?它是可以獨立存在的一個非政治領域/空間, 或是必須依托政治領域的出現與運作才能存在的領域/空間,都是令學界爭議不休的 命題。也由於市民社會的概念是如此的複雜多變,所以我們或許可以暫時將這些紛 紛擾擾的定義拋開,而回到歷史脈絡下去找答案。 「市民社會」這個概念最早被提及,應該是來自亞理斯多德,亞理斯多德在描述 古希臘的城邦政治時,首先使用市民社會這一個名詞,然而亞氏當時所指稱的市民 社會是一個政治共同體(Koinonia Politike)的概念,是指包含著一切公民的政治組 織和社會,是一個在共同的道德規範與價值合法界定的政治體系下,一切自由平等 公民的公共倫理政治共同體13,是一個以「市民」為主所組成的政治社會運作體系, 不包含奴隸和工人。類似的概念也出現於西賽羅的「公民社會」(civilis societatis) 和「城邦國家」(civitas publica)的概念上14。然則,我們必須尷尬的指出,這裡所指 稱的市民社會的內涵、作用與意義,其實與主權國家出現的市民社會概念具有很大 的其異性。然而不可否認的,上述的市民社會的論述點出一個重要的事實:即是在 國家組織尚未正式出現前,人類已經懂得以政治形式來組織、經營、運作一個群聚 13 林琳文,後社會主義中國: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台北,生智,1997 年),頁 45。 14 參見薩孟武,西洋政治思想史,(台北,三民,民 82 年),頁 55-58。
社會,並且具有簡單的政治社會形式。
上述的概念並不適用主權國家興起後對市民社會的認知與解釋,弗格森(Adam
Ferguson )在其一七六七年出版的《論市民社會之歷史》(An Essay on the History of
Civil Society)中區分出古典和近代型態市民社會的不同,前者是指古希臘羅馬時 期,公民自由參政以及由法治所形成的城邦共同體;後者則是指十八世紀的英國, 在君主制下所發展出來的商業資本主義社會。這種將資本主義的興起與市民社會結 合並重新詮釋/闡述市民社會存在與意義的看法,對傳統市民社會的定義是一個很大 的轉變,然而這種看法開啟了現代市民社會概念思考與論述的起點,也讓政治範疇 開始非政治的社會範疇開始產生二元分野15。 在這裡,我們有必要提及洛克的市民社會觀點,洛克對市民社會的論述是由對 自然法和社會契約的觀念為開展,從而區分國家(政治社會/市民社會)與自然社會 /家庭社會之間的不同。他十分嚴格的區別出一般由個人和家庭所組成的「自然社會」 與後來發展成國家的政治社會/市民社會是不同的。洛克的政治社會/市民社會是指 人們為了避免自然社會的種種不便,所以聯合起來,利用通過契約的方式來組成一 個共同體,這個共同體可以是民族、政府、國家,生活在共同體裡面的人們必須放 棄自己在自然法上所賦予/擁有的權力,將人際互動之間的裁判與執行的權力交給市 民社會/政府/國家。因此,是否具有共同制定的法律,可供申訴以及有權裁判和處 罰罪犯的司法機關等,就成為判別一個社會是否進入市民社會的標準,而這也成為 判別市民社會和其他社會的標準16。由這裡我們可以發現,在洛克的認知裡,市民 社會的存在作用等於是一種通過對私人權力的讓渡來換取生存保障或更大利益的一 15 蔡英文,「公民德性、市民社會與主權國家:現代市民社會論述之探討」,政治科學論叢,第十期, 民國 88 年 6 月,頁 89
個群體組織,而這種群體組知識具有政治意涵的,或甚至說就是等同於政治社會, 所以,在洛克的觀點上,市民社會與政治社會是劃上等號的。 另一個對市民社會思想產生深遠影響的思想家是黑格爾,黑格爾對市民社會的 定義是「各個成員做為獨立的單獨個體(人)的聯合,因而也就是在抽象普遍性中 的聯合,這種聯合是通過成員的需要,通過保障人身和財產的法律制度,和通過維 護他們特殊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外部秩序所建立起來的17」。黑格爾的市民社會中主要
有三個環節:需要體系(system of need)、司法體系(administation of justice)和警
察與同業公會(corporation)。需要體系是市民社會之所以存在/運作的基礎環節,每 個獨立個體因為需要而與其他個體產生互動關係,這種互動關係是一種利己/自私的 需要,無關其他的價值指涉。而司法體系則是作為個體組成聯合體以進行互動交換 時的一種限制規範,避免這種交換行為的運行,會變成類似前自然時代的弱肉強食 規則,奠定了近代「公正」(justice)思想的重要性。而警察或同業公會的作用,則 是一種讓市民社會邁向國家發展的先驅,警察象徵公共權力,同業公會則象徵以一 種組織性團體來取代個人主義的存在。所以,由這些分析我們可以知道,黑格爾所 敘述的市民社會是一個「市場化」的社會,人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與別人進行交易互 動,隨然彼此依賴,但出發點卻是以自利為主18。在這裡,黑格爾將「市民性」與 社會結合,開啟現代性市民社會的意義,他分離了國家與社會的領域,賦予社會一 種「市民性」的意涵,因此「市民性」取得了社會的內涵,因此與古典共和式的的 公民社會意義有個根本上的差異19。在黑格爾的論述裡,由於市民社會是一種私立 取向的,所以,自然比不上以倫理、道德、利他取向為主的國家,所以「國家高於 16 林琳文,前揭書,頁 48-49。 17 黑格爾著,范揚、張企泰譯,法哲學原理,(北京,商務印書館,1982),頁 173-174。 18 石元康,「市民社會與民主」,收錄於殷海光基金會主編,市民社會與民主的反思,(台北,桂冠, 1998),頁 6-10。
社會」、「國家至上」的原則成為黑格爾國家與社會關係哲學論述的結論。 然而,黑格爾的思想受到了馬克思的挑戰,馬克思以辯證法在黑格爾的市民社 會思想上進一步做出「創造性翻轉」。黑格爾區分了國家/政治與市民社會的分際, 而馬克思將它做了「翻轉」,馬克思通過對黑格爾法哲學的批判,同時也融合了他自 己對資本主義的研究心得,認為黑格爾是通過神秘主義將國家與市民社會的關係顛 倒過來了。黑格爾把市民社會和家庭看做是從屬於國家之下的一環,而不是把國家 看成是從作為家庭和市民社會的成員而存在的群體中產生出來的,這是一種「頭足 倒置」的觀念,馬克思強調,政治國家沒有家庭和市民社會就不可能存在,所以它 們是構成國家的必要條件20。換言之,不是國家產生市民社會,而是恰恰相反,市 民社會是國家的前提21。 馬克思對市民社會的看法,相當明確的表現在其以歷史唯物主義作為基礎的著 作《德意志意識型態》中,他提到:「從直接生活的物質生產出發來闡述現實的生產 過程,並且把同這種生產方式相聯繫的、它所產生的交往形式,即各個不同階段上 的市民社會理解為整個歷史的基礎;從市民社會做為國家的活動描述市民社會,同 時從市民社會出發來闡述意識的各種不同的理論的產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學、道 德等22。」馬克思也提到:「在過去一切歷史階段上受到生產力制約,同時也制約生 產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會…….市民社會包括各個個人在生產力發展的一定階 段上的一切物質交往。它包括該階段上的整個商業生活和工業生活,因此它超出了 國家和民族的範圍,儘管另一方面它對外仍然需要以民族的姿態出現,對內仍然需 19 蔡英文,「公民德性、市民社會與主權國家:現代市民社會論述之探討」,頁 20 林琳文,前揭書,頁 63。 21 郭定平,「我國市民社會的發展與政治轉型」,社會科學,1994 年第 12 期,頁 53。 22 馬克思,「德意志意識型態」,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編譯局編,《馬克思、恩格思
要組成國家形式。…….市民社會始終標誌著直接從生產和交往中發展起來的社會組 織,這種社會組織在一切時代都構成國家的基礎以及任何其他的觀念上的上層建築 的基礎23。」 馬克思的這一段話點出了市民社會的經濟性,在他的看法裡,市民社會是相對 於國家的另一個人類行為的領域,這個領域是以生產力和為生產力而來的交往形式 作為存在/行動基礎的,換言之,這是一個由經濟行為所構成的互動空間,並且是發 展成其他互動領域的最原始、最基本的領域/空間。這就徹底的區隔開了市民社會在 政治與經濟範疇上的意義,然而這並不表示經濟範疇和政治範疇在市民社會中是可 以一刀切的,因為上下層建築是互相辯證發展的;下層的經濟互動構成市民社會, 市民社會影響了政治,而政治的作用又反過來影響了經濟,這是一個相互制約/辯證 的過程。另一個值得我們注意的,馬克思在這裡似乎也為市民社會的全球性發展預 留了一個伏筆,因為他將國家與民族的產生描述為是相對於市民社會存在的一個「對 內」和「對外」的姿態與形式,我們或許可以相信在馬克思當時並未將市民社會與 全球化直接聯想在一起,但是既然馬克思是以關注「全人類的階級」作為其理論論 述的核心點,那人類「私有的」市民社會的發展超出國家民族的界限而延伸出去, 不就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了嗎? 會使我們做出以上詮釋/聯想的原因要來自葛蘭西對馬克思市民社會的理論修 正與詮釋,葛蘭西是一個馬克思主義者,他對市民社會概念有其特定的含意。他認 為市民社會概念基本上應該是屬於意識型態上層建築的範疇,指的是同制定與傳播 統治階級意識型態有關的一切私人的或民間的機構的總稱。統治階級意識型態表現 選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年),頁 92。 23 馬克思,前揭書,頁 130-131。
的形式可以透過各種不同的方式,如宗教、文藝、教育、思想、倫理道德等,而傳 播和制定的機構如政黨、工會、教育單位、大眾傳媒等等,這些機構透過日常生活 的操作機制,使得人民在自覺/不自覺中接受了統治階級所欲傳達的思想和意識型 態,並將之當成日常生活中的常識24。葛蘭西探討市民社會的作用最主要是要闡明 文化霸權(hegemony)的作用概念。他認為上層建築領域主要分成「政治社會」和 「市民社會」兩大塊,在國家發展的初級階段,市民社會的存在/生成並不明顯,國 家和政府/政治社會是同義詞,然而在國家發展的成熟階段,國家就該包含市民社會 和政治社會,即國家=市民社會+政治社會,然而又因為市民社會是社會組織的集 合體,所以兼具有商業活動意義上的經濟社會行為和傳播文化霸權的文化社會行 為,所以,國家又可以等於經濟社會、文化社會和政治社會的總和,即國家=政治 社會+經濟社會+文化社會25。 在葛蘭西的看法裡,市民社會不再單純的作為一個商業活動的經濟範疇,而是 成為一個相對於政治社會卻又與其相輔相成而組成國家的社會組織體存在。市民社 會不應該被單純的視為人類經濟活動的場域,它同時也是人類完成文化思想活動的 空間,市民社會與政治社會的結合,構成了現代國家統治/宰制人民的全部內容。在 這裡,市民社會的意涵/作用又往前邁進了一大步,它儼然已經成為一個代表相對於 政治社會卻又同時支撐著它的其他社會的集合了。 近代談論市民社會最為人所熟知與推崇者,當推哈伯瑪斯了,哈伯瑪斯對市民 社會的探討,主要是為了現代資本主義發達與民主政治的運作下所產生的「合法性 危機」來做其論述重點。哈伯瑪斯強調對「合法性」的要求必須來自「社會整合」 24 何增科,「市民社會與文化領導權:葛蘭西的理論」,中國社會科學季刊,1993 年第 3 期,頁 28。 25 參見李英明「當代馬克思主義」上課筆記,民 89 年 4 月。
(social intergration)和社會認同(social identity),哈伯瑪斯把社會系統分成三個獨 立的次系統,即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系統,而在社會文化系統中,人們進行社會 整合,並由此取得認同歸屬並由此產生價值與需求的意義與滿足感,而市民社會便 是進行社會整合的重要場所/空間。經濟與政治的整合只是一種制度/現象的整合, 無法提供類似的意義與滿足感,所以社會整合的過程成為建構國家合法性的來源。 也因此,市民社會在其中扮演了一個相當重要的角色。哈伯瑪斯認為,現代市民社 會是隨著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而形成的一種獨立於政治力量的「非政治領域」, 包含以個人為主體的「私人領域」和以群眾集合為主體的「公共空間」,其中「私人 領域」是指以資本主義私人佔有制為基礎的市場經濟系統,或稱之為「狹義的市民 社會」。而「公共領域」則是指由私人所組成、不受官方控管的有機組織體,像是社 團、俱樂部、出版、新聞等非官方組織或機構,是一個私人構成的「公共領域」26。 。然而,哈伯瑪斯也沒有忽略政治力量對市民社會的滲透與入侵,他同葛蘭西一般, 強調的是政府如何通過文化、思想、意識型態等面向的塑造/建構來向市民社會展開 自覺/不自覺的宰制與操控。 綜合上述意見,我們可以瞭解,市民社會其實不是一個一成不變的概念,它是 隨著歷史的演變與時代環境的變遷,而具有不同的發展與意涵。不能將市民社會當 成是一個僵化的、具有一定所指意涵的概念,而必須將它與所處的時代環境連結, 才能做出正確的時代意義,換言之,市民社會是一個國家與社會關係的歷史辯證下 的產物/概念。套用德理克的話,「從歷史上來看,市民社會/公共領域的問題是與『社 會的』概念同時出現的。後者視社會為一對抗國家的自治領域。無論是從歷史還是 從邏輯上來看,社會與國家在概念上的分野都是產生市民社會/公共領域等現代理念 26 方朝暉,「市民社會與資本主義國家的合法性:論哈伯瑪斯的合法性學說」,中國社會科學季刊, 1993 年第 3 期,頁 34-41。
的必要條件27。」
四、當代中國大陸的政治認同與市民社會興起的討論
我們不諱言的指出,我們於上一章節所做的市民社會的概念探討,其實是根據 中國大陸學者對市民社會的主流研究觀點在走的,這是因為我們研究的焦點是在中 國大陸的市民社會研究上,所以必須要對中國大陸學界對市民社會的研究發展脈絡 有所認知。至於中國大陸內部是否已經有市民社會的存在?這是一個見仁見智的問 題,然而中國大陸學界在九0年代以來針對「市民社會」這個議題的探討愈來愈感 到興趣也是一個不爭事實,論者習慣從市民社會的定義、中國是否存在市民社會以 及中國市民社會的情形該是如何做出論述,然而,這種情形其實或多或少也反映出 另一股不屬於國家/政府的公共空間/市民空間正在悄然且自發性形成。 我們或許必須提出,「市民社會」這個概念早期在中國大陸幾乎可以被是同於是 一個禁忌,然而,九0年代以來的種種局勢發展,都預告一個市民社會在大陸的出 現、成長以迄日漸成熟壯大是一個不可迴避的事實,當民間基於於意識型態桎梏的 解放而導致認同的多元化時,中國大陸民間便開始凝聚市民社會出現的能量了,除 了現實種種因素的推動外,學界對市民社會的高度興趣也是另一個讓市民社會這一 概念可以快速的落實到一般民間的原因。當時學界的焦點主要集中在探討中國歷史 上是否存在過市民社會28?什麼是中國的市民社會29?以及現階段市民社會發展的 27 Arif Dirlik 「當代中國市民社會與公共領域」,鄧正來譯,中國社會科學季刊,第 4 卷,1993,頁 19。 28 參見夏維中,「市民社會:中國近期難圓的夢」,中國社會科學季刊,第 4 卷,1993,頁 177-182。 29 鄧正來、景躍進,「建構中國的市民社會」,中國社會科學季刊,第 1 卷,1992,頁 58-68。朱士 群,「中國市民社會研究評述」,社會學研究,1995 年,第 6 期,頁 41-45。障礙或困難點在哪裡30?也有學者從西方後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來研究市民社會的現 代性意義為何31。雖然當時的學者研究仍然侷限於市民社會的定義和片段式論述, 但也開啟了研究和關注市民社會存在/發展的事實。當時學界對市民社會的看法和理 解大概可以歸納成幾種:第一種是認為市民社會主要限於經濟領域,它由以營利為 目的的各種社會組織所組成。第二種認為市民社會除了經濟領域外,也包括非經濟 的活動空間和功能,如從事社會福利、文化和其他公益活動的各種民間組織,把「公 共領域」納入市民社會的概念。第三種則是認為市民社會具有雙重意義:一方面它 與國家相區別,即它具有「市民性」/「非政府性」;另一方面,它又與以原始血緣 關係為組合紐帶的社會群體(如家庭)相區別,即它具備「社會性」/「普遍性」。 第四種則直接認為市民社會具有五大特性,即自立、自主、自律、個性自由及多種 多樣性的社會組織。第五種則主張將市民社會從經濟系統分化出來,使社會文化系 統具有獨立的地位和自我運作邏輯,從而形成社會文化國家/經濟系統的三維結構, 市民社會成為一個公共領域和社會整合、文化生產的載體32。這些意見顯然是學者 針對西方對市民社會的研究所提出來的整合性意見,內容雖然分歧,但市民社會的 「公共領域」特性已經被強調出來,而且這種討論的本身,也就是一種有別於國家 機器的市民社會運作的具體表現。 因為中國大陸是一個以馬列主義為意識型態理論依據的社會主義國家,所由馬 克思主義下手來解讀市民社會的意涵,也成為學者熱門的研究課題,然而,如果單 純從馬克思原典上的觀點來看,市民社會幾乎就等同於是資產階級社會,學者項光 勤曾經歸納出中國大陸學界對馬克思市民社會的主要意涵有下列五點:第一個觀點 認為「市民社會」只是馬克思在早期由黑格爾那裡借用的一個不成熟的概念,晚期 30 蕭功秦,「市民社會與中國現代化的三重障礙」,中國社會科學季刊,第 4 卷,1993,頁 183-188。 31 童世駿,「後馬克思主義視野中的市民社會」,中國社會科學季刊,第 4 卷,1993,頁 189---195。
則以「經濟結構」、「經濟基礎」、「生產關係總和」來取代。第二個觀點則認為在馬 克思的論述裡,市民社會自始至終等於生產關係或經濟基礎。第三種觀點是認為「市 民社會」在馬克思的論述裡就是指「階級資產社會」,兩者算是同義詞,這是由馬克 思的德文原文 burgerlichc Gesellschaft 有時當成資產階級社會,有時又可作為市民社 會的用法而來的。第四種觀點則是認為市民社會是在「物質生活的交往形式」這一 意義上使用的。第五種則是綜合,認為在馬克思的德文原典中,所謂的 burgerlichc Gesellschaft 有三種不同的含意:一是經濟基礎的近義語,指一切時代的物質生活的 總和;二是指不同於自然經濟社會和未來社會的整個商品經濟社會;三是指近代西 方發達的商品經濟社會,這三種含意都能解釋或理解市民社會,但它並沒有一個可 供全面認識或理解的意義33。上述這五種看法不管是哪一種,都將「市民社會」與 「經濟社會」/「資產階級社會」掛靠在一起。然則隨著中國大陸情勢的變遷,民間 社會/市民社會所表現出來的力量愈來愈受到重視,愈來愈多的學者投入市民社會的 研究,也讓原本侷限在探討市民社會定義和內涵的學者們,轉向對承認市民社會的 出現以即它所帶來的效益做出研究。 中國之所以會興起這股研究市民社會的熱潮,學者德理克認為可以歸因於兩個 方面,第一個方面是中國政治自八0年代以來改革開放所獲致的發展成果,提供了 全球性社會主義社會劇變的可能。尤其是東歐社會從七0年代以來對官僚社會主義 的抨擊,促使人們重新提出對市民社會概念的重視,並視其為證明社會有權對抗國 家的工具,而這一種強調自治的主張以及隨之而產生的對市民社會所產生的關注, 在八0年代後期在中國更是明顯。第二個方面則是來自於學者對於晚清和民清時期 的中國研究,這些論著對十九世紀末的中國國家與社會的互動模式作了徹底的研 32 景躍進,「市民社會與中國現代化學術討論會術要」,中國社會科學季刊,第 4 卷,1993,頁 197-202。 33 項光勤,「國內近年來有關馬克思市民社會理論的研究綜述」,學術月刊,1995 第 7 期,頁 107-109。
究,對中國的市民社會/公共空間做出了一定程度的討論34,德理克的說法較偏於對 學術界的影響,對中國內部市民社會的實際興起與發展則較少關聯。 中國大陸學者俞可平則是由中國整體發展和中國內部的非政府組織觀點,來探討 市民社會在中國形成與發展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它是藉由區分「治理」(governance) 與「統治」(government)在作用上的差異來看待國家與市民社會的關係的。俞可平 認為,八0年代後中國大陸市民社會慢慢的成長,並且具體的表現在民間組織的數 量迅速增加、民間組織的種類大大增多、民間組織的獨立性明顯強和民間組織的合 法性日益強大四個方向,而造成這些表現的客觀原因則是因為政府日益重視法治與 法制而讓公民結社自由開始有了實質上的意義、政府大幅度放權以及八0年代後政 府的職能轉變等三個因素。他認為在改革開放以前,中國奉行的是一個政治上高度 一元化的組織和領導體制,公/私、國家/社會、政府/民間幾乎是合在一起的,當時 民間組織/市民社會/公民社會幾乎就直覺式的被當成是與國家/政府相對立的資產階 級社會,改革開放以後,一方面獨立於政府之外的民間組織大量出現,加速了市民 社會興起的發展事實,另一方面,伴隨著改革開放所帶來的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的 變遷,使得傳統的政治意識型態和價值觀受到挑戰,人們有愈來愈多新的意識型態 和價值觀可以為人民所選擇/接受,與此相對應的是人們逐漸接受市民社會興起/存 在的事實並接受/討論它,而市民社會的發展也逐漸在學術界、一般民眾和官方中都 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合法地位。俞可平的論述中強調了以「治理」的觀念來看待國家 與市民社會的關係,算是一項蠻有意思也符合時代潮流的看法35。 然而,我們必須瞭解到的是,中國大陸這一波市民社會的興起與發展和學理上 34 Arif Dirlik ,前揭文,頁 20-21。 35 俞可平,「中國公民社會的興起與治理的變遷」,中國社會科學季刊,1999 年秋季號,頁 105-117。
所造成的爭辯與討論,是建立在一個以資訊化、全球化為基礎條件的全球化浪潮邏 輯思維上的。換言之,中國大陸內部認同的多元取向以及市民社會的興起與發展, 並非如西方一般是經過歷史演變的發展與反思後所得到的結果,而是在全球化的浪 潮下直接/直覺式的被納入這種可以稱為「後主權時代」的思維中而產生的。 二次大戰結束後,主權觀念主要被分為外在(external)和內在(internal) 兩個層次來理解。從外在向度論主權,主要是指涉國家和外部國際社會的關係,強 調國家必須獨立於外在力量之外,不可受制於國家之外的其他權威,並且擁有在自 己領土內的完全和獨佔的權力;而從內在向度論主權,主要是指涉國家和其他內部 社會的關係,強調國家擁有比在領土範圍內其他權威更高的位階,並且有權利去統 治和控制領土範圍內的社會各個領域甚至包括個人的生活和行為。從外在向度呈現 的主權又被稱為法理主權,而從內在向度所呈現的主權,經常又被稱為經驗主權 法理主權又可細分為兩個層次:威斯特伐利亞主權(Westphalian Sovereignt)和
國際法主權(international Legal Sovereignty)。前者主要是通過強調互不侵犯
和干涉原則做為支撐和保證;而後者主要是通過強調國家間相互承認原則作為基 礎。至於經驗主權又可稱為內政主權(Domestic Sovereignty)。但是伴隨資訊科技 的發展,以及諸如環境和生態問題的湧現所促成的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 和網絡的出現和互賴(interdependence)程度的不斷提升,已經促使得主權的內外 在向度的界限逐漸崩解中36,並且已經使互賴向度成為我們思考主權問題時必須考 量的,而互賴主權也儼然成為我們必須正視甚至接受的範疇37 。國家通過互賴向度, 雖然一方面必須讓渡主權,但另一方面卻能展現國家處理跨國事物和問題的能力。
36 Stephen D.Kranser,Sovereignty:Organized Hypocrisy,(Princeton,University Press,1999),pp3-16. 37 R.A.W Rhodes,'The New Goverance:Governing without Government',Political
udies(1996)XLIV,pp.653-660'Lawrence S.Finkelstein,What Is Global Governance', Globa
Govermancel(1995)pp.367-372.,張亞中,『全球化下的全球治理:主權與權力的解析』,全球治理與國 際關係學術研討會,政治大學外交系主辦,民國 90 年 6 月 2 日。
這種互賴主權的發展,也逐漸成為國際社會對主權概念行使的新典範,成為處理國 際關係的一個重要依據,主權概念在國際關係的應用上不再強調其傳統不可侵犯的 特性,而代之以一種互相尊重合作的方式來操作,我們可以將這種國際關係的轉變 稱為是一種「後主權時代」38 。 造成這種後主權時代來臨的一個重要原因,很大程度便是因為資訊科技發達的 緣故,這一波的全球化浪潮之所以可以快速的向世界各地擴散並且讓人人都無法抗 拒或招架,便是由於資訊科技的一日千里,造成人的日常生活形態受到了徹底的顛 覆,包括生活習慣、日常作息、休閒娛樂甚至是商業行為、產業競爭、經營管理都 呈現與以往工業主義時代截然不同的面貌,讓人與人之間的距離縮得更短,也讓時 空因素不再成為人際交往間一個無法跨越的障礙,這種科技資訊主義時代的來臨, 除了對個人層面和社會層面發生作用外,也對國家行為和國際關係的發展與運作都 產生徹底的變革,讓世界圖像的運作方式呈現出一種新的方式與新的格局。沒有任 何人或國家可以置身其外,每個人都在自覺/不自覺當中被捲入這一股時代發展的浪 潮中。 在這裡我們也可能落入另一個「全球市民社會」的陷阱裡,認為在這種以資訊 科技主義為載體的全球化時代,各個國家中的市民社會將會透過資訊科技而彼此結 合在一起,如此,將會使全球更趨向一個整體,而使得國家的概念愈來愈不明確甚 至被社會概念取代而消亡,這是一個很大的迷思與誤解,因為市民社會的產生與國 家的存在是一體的兩面,以作用範疇來說,是政治與非政治領域的「區隔化」,社會 的出現必然先於國家的存在,然而在歷史發展的過程中,國家的出現又必然是因應 於社會運作的發展需要,兩者是相輔相成的。所以,放大到全球格局來看,每個國 38 相關概念參見李英明,重構兩岸與世界圖象,(台北,揚智,民 91 年),頁 157-158。
家的市民社會卻又都是依托著其國家的存在而產生作用的,在「全球化」的世界格 局中以「本土化」的思維來產生自己的市民社會,然後再以「本土化」為操作基礎 去的認知理解「全球化」思維下的市民社會應當如何型塑/運作,換言之,縱然市民 社會的興起已經是一個時代的潮流,但在每個國家/民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國家/ 民族/政治認同時,市民社會是呈現一種全球化/本土化相互依存的辯證發展。 也因此,我們必須扣緊全球化的向度來看待中國大陸的認同多元化和市民社會 的興起發展,中國大陸市民社會從來就不是在一個封閉的國家/區域領土內被形塑或 發展出來,恰恰相反,它是由外向內以及由對內反思所產生的一股張力而形成的。 西方的思想/價值觀進入中國讓中國人民用來檢視/反思國家機器/官方的作為,然後 再由國家機器/官方所強調的民族認同/國家認同的向度去尋找自己的認同與定位, 這即是說,中國人民一方面藉由外來的觀念/價值觀凝聚成一股相對於國家的力量, 同時藉由外來資源的幫助/挹注而讓這股力量蓬勃發展;但另一方面,基於中國本位 的思想,中國人民所形成的這股力量卻不會全然偏向西方,而是以一種「面向世界 開放」,卻更「堅持本土立場」的思維來塑造自己的認同觀和市民社會,用中國人民 的話來講,這形成了「有中國特色的市民社會」。 這種「有中國特色的市民社會」,與西方歷史中發展的市民社會存在很大的差 異,它不是通過契約而形成的,它沒有經過西方市民社會那一段演變發展的過程, 它直接是相對於國家而形成的另一個「私人領域」/「公共領域」,它出現的原因是 為了承載更大限度的自由表意與活動的空間,而這種更大限度空間的出現要求不僅 是來自人民的自覺,更大程度是來自對外來/國外對照組的比較與嚮往,同時通過與 國外/外來勢力的互動交流,更加肯定這個空間的必要存在性,也因此,中國的市民 社會,一開始便是一種開放式的、全球化的,他不只是中國的/東方的市民社會,更
是具備全球化/本土化交融發展的市民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