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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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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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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 設施設備之研究.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協同研究報告 中華民國 101 年 12 月 (本報告內容及建議,純屬研究小組意見,不代表本機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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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 設施設備之研究. 研究主持人:王順治 協同主持人:李淑貞 研. 究. 員:張力山、談宜芳. 研 究 助 理 :何季蓉、羅貝糸.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究報告 中華民國 101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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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目次. 目次 表次.............................................................................................................................. III 圖次............................................................................................................................... V 摘要............................................................................................................................ VII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背景..................................................................................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6 第三節 研究的重要性...................................................................................... 7 第二章 國內外有關本計畫之研究情況.................................................................... 10 第三章 研究方法及過程............................................................................................ 16 第一節 研究採用之方法................................................................................ 16 第二節 研究採用方法之原因........................................................................ 18 第三節 預計可能遭遇之困難及解決途徑.................................................... 19 第四節 研究步驟............................................................................................ 20 第五節 研究預期對相關施政之助益............................................................ 21 第四章 結果................................................................................................................ 22 第一節 國外養護機構發展現況.................................................................... 22 第二節 國內老人養護機構調查結果............................................................ 56 第三節 探討老人養護機構需要之生活環境空間設施設備........................ 71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79 第一節 結論.................................................................................................... 79 第二節 建議.................................................................................................... 84 附錄一 甄審評審意見與廠商回應............................................................................ 87 附錄二 期中審查會議紀錄........................................................................................ 91 附錄三 期末審查會議紀錄........................................................................................ 95 附錄四 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表............................................................................ 99 附錄五「老人福利機構評鑑表」中與無障礙設計有關之評鑑項目.................... 103 附錄六 國內老人養護機構焦點團體訪談紀錄...................................................... 107 附錄七「老人養護機構需要之無障礙環境設計」第一次專家諮詢會議會議紀錄 .................................................................................................................................... 129 附錄八「老人養護機構需要之無障礙環境設計」第二次專家諮詢會議會議紀錄 .................................................................................................................................... 135 附錄九 「老人養護機構需要之無障礙環境設計」會議資料.............................. 141 參考書目.................................................................................................................... 151. I.

(6) 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研究. II.

(7) 表次. 表次. 表 1-1- 1 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表之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項目 ................... 6 表 4-1- 1 表 4-1- 2 表 4-1- 3 表 4-1- 4 表 4-1- 5 表 4-1- 6 表 4-1- 7 表 4-1- 8. MEAP 量表之環境評估構面(Moos, 1980) ....................................... 29 「TESS」系列三種量表之評估構面和項目............................................ 33 NURS 的評估構面及評估項目(Grant, 1996) ................................... 34 PEAP 原版的評估構面及評估項目 ....................................................... 35 「建築環境檢核表」 ................................................................................. 44 「設施環境服務檢核表」 ......................................................................... 45 機構環境評估檢核表—特別養護老人院篇 ........................................... 46 PEAP 日本版 ............................................................................................ 48. 表 4-2- 1 表 4-2- 2 表 4-2- 3 表 4-2- 4. 焦點團體訪談機構特性統計表 ................................................................. 57 焦點團體訪談參與人員基本資料 ............................................................. 58 焦點團體訪談人員組成特性統計表 ......................................................... 59 建築技術規則第 170 條養護型機構應設置之無障礙設施項目 ............. 67. III.

(8) 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研究. IV.

(9) 圖次. 圖次. 圖 3-4- 1. 研究流程 ................................................................................................... 20. 圖 4-1- 1 圖 4-1- 2 圖 4-1- 3. 2010 年美國照護機構住民特性-種族、性別及年齡分布 .................. 23 2010 年美國照護機構住民特性-功能協助 .......................................... 24 2010 年美國照護機構住民特性-疾病診斷 .......................................... 24. V.

(10) 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研究. VI.

(11) 摘要. 摘要 關鍵詞:老人養護機構、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無障礙環境. 一、 研究緣起.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的資料顯示,截至民國 101 年 6 月底止,我國老人長期照 顧及安養機構共計有 1,057 所,其中以長期照顧養護型機構 955 所(占 77%)為 最多,可供進住人數 4 萬 5,581 人,使用率為 75.42%,且有逐年增加的趨勢(內 政統計通報,一○一年第三十六週)。老人養護機構以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 人照顧之老人或需鼻胃管、導尿管護理服務需求之老人為照顧對象,因此機構中 的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設計與配置影響入住者之生活舒適性與安全性甚鉅。從 實際應用層面考量,內政部營建署現行之「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難以概 括性地適用於老人養護機構;而內政部社會司另定之「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表」, 其中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 14 個項目實為簡略且僅能作為最低基準, 無法據以反應老人養護機構中入住者之需求並提昇其生活環境品質,因此規劃本 課題進行研究。 本研究之目地在於針對老人養護機構之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進行調查 研究,檢視其無障礙生活環境空間軟硬體之現況,並調查分析機構內使用者行為 及需求,以融入機構無障礙化設計之理念,探討適合老人養護機構之無障礙設施 設計規範相關內容,對現行「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表」之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 設備等項目,研提具體可行之建議項目。. 二、 研究方法及過程. 本計畫選定「老人福利機構」中長期照顧之『老人養護機構』,針對其生活 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進行調查研究。本研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 蒐集先進國家有關老人養護機構之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等相關資料: 藉由蒐集先進國家有關老人養護機構之相關資料,用以對照研究我國 「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表」是否有改善加強之項目。 VII.

(12) 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研究 (二) 基礎資料庫之建立: 針對老人養護機構有關肢體障礙者、照護者、訪視者等進行案例焦點 訪談,以建立福利機構之環境基礎調查資料庫及瞭解使用者之行為與 需求。 (三) 探討老人養護機構需要之無障礙環境設計: 組織福利機構無障礙生活環境空間專業顧問團隊,邀集社區、無障礙 空間、肢體障礙者等相關領域專家學者,透過專家顧問會議,共同針 對老人養護機構無障礙化,探討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無障礙環境設計之 應有內容。. 研究流程:. 1.. 相關文獻、規範資料檢索及蒐集;. 2.. 資料彙整、建檔、比較與分析;. 3.. 提出「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表」修正建議;. 4.. 養護機構查訪聯絡事宜、焦點訪談工作準備;. 5.. 進行養護機構查訪及焦點訪談;. 6.. 訪談資料整理分析,包括使用者行為分析;. 7.. 建立老人養護機構之環境基礎調查資料庫;. 8.. 組織老人福利機構無障礙專業顧問團隊;. 9.. 籌備並召開 2 場專家諮詢會議;. 10. 專家諮詢會議意見彙整及分析; 11. 提出老人養護機構無障礙規範內容; 12. 成果報告撰寫。. 三、 重要發現. (一). 目前美國的老人養護機構普遍具有以下特質:去機構化和家庭化、個 人化的服務設計、同時重視生活需求的支持和強化身心功能的照護設 計、對於人際互動的增進、鼓勵住民發揮互助精神及強調住民自決與 自我負責的精神。. VIII.

(13) 摘要 (二). 目前日本的老人養護機構以「單位照顧型」居多,其主要精神為:1) 把 大規模的空間小規模化,以增加入住者的生活據點並強化其生活重心; 2) 塑造家庭氣氛,其重點為考量個別入住者的特性、生活習慣及需求, 改造其生活空間,並盡可能維護其自主、尊嚴及隱私。就空間規劃及 硬體設置的原則方面,可包括 4 大部分:1) 「小家制」的共同家庭式 生活單位;2) 個人化、多樣化與層次化的空間設計;3) 因應「陪伴式 照顧」的充足照顧人力配置及 4) 以使用行為及需求為導向的設計原 則。. (三). 參考所蒐集之美國、日本及英國相關環境評估量表,並對照我國「老 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表」,提出 18 點之建議改善項目。. (四). 本研究共計完成國內 11 家老人養護機構之查訪工作,包括與 31 名人員 進行案例焦點訪談與相關資料之收集。其中公立有 3 家(27%)、私立有 8 家(73%);北區有 4 家(36%)、中區有 3 家(27%)、南區有 2 家(18%)、 東區有 2 家(18%);收容人數大於 50 床的有 8 家(73%)、小於 50 床的 有 3 家(27%);96 年以前立案的有 10 家(91%)而 96 年以後立案的有 1 家(9%)。. (五). 國內老人養護機構在室外通路走廊的問題,大多在於大門出入口有高 低差,未設置坡道或坡道過陡。部分機構在室外通路以呼叫服務鈴的 設置為因應策略,作為替代改善方案。. (六). 養護機構內的扶手使用率甚高,但扶手的問題通常在於扶手過粗且不 易抓握、扶手末端未做防勾撞處理或通道壁面突出物過大,造成住民 在使用上的困難。. (七). 寢室為機構住民最常發生跌倒之處,因此房間內除必要設施設備外, 應盡量避免設置其他容易影響通路的設施設備。另由於住民多半使用 輔具,因此建議於住民寢室內另外規劃輔具擺放空間,避免影響住民 行經通道或工作人員執行照護工作時所需之空間。. (八). 機構管理者通常基於院民安全考量,不鼓勵住民使用樓梯,並於樓梯 間門口設有安全開關,無樓梯間門口的樓梯則設有隔柵,以防止跌落 意外發生。. (九). 無障礙廁所內的設施設置問題多發生在鏡子設置過高、設置斜面境、 洗臉台設置錯誤、洗臉台下方無預留供輪椅使用者之淨空間或堆放雜 IX.

(14) 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研究 物等;在馬桶扶手方面,則有兩側扶手皆為固定式,缺乏迴轉空間, 或是未依規定將洗臉盆扶手高於檯面 1 至 3 公分。 (十). 本研究發現,養護機構住民之生活能力差異甚大,當中可能還伴隨失 智住民。生活能力較好之住民由於身體機能損傷較輕微,因此尚可獨 立自主生活,生活能力較差之住民則包括臥床等具不同身體機能損傷 者。. (十一) 養護機構訪視者不乏有同樣身為高齡者的住民朋友或其配偶,甚至有 視覺或肢體障礙者。養護機構內使用者對於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 之使用行為與需求,因其身心特性的不同所造成的影響甚鉅。 (十二) 養護機構應注意地面的防滑、良好的照明、適當的扶手;而對於助步 車、助行器及輪椅使用者,環境與設施的重點在於地面不應有高低差、 室內走廊或寢室內通道具有一定寬度及廁所具輪椅迴轉空間等。 (十三) 建議在電梯外部加裝開門延長鈕,使住民在進入電梯時有更充裕的時 間。另外為防止因電梯上下震動而造成住民跌倒,也建議於電梯內設 置椅子,以提高安全性。 (十四) 針對「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表」中「生活環境空間設施設備」提出 四點建議:樓梯、走道及浴廁應有適當照明設備;樓梯、走道及浴廁 地板應有防滑措施;寢室內床邊與鄰床之距離應至少為 80 公分,以利 照顧者及設備進出;公立及財團法人養護機構,其每間房間應提供簡 易衛生設備。 (十五) 針對「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表」中「消防安全制度與設施」提出兩 點建議:建築物內外及房間、廁所出入口應避免高低差;兩層樓以上 之建築物應設置無障礙之昇降設備以供所需。 (十六) 針對「老人養護機構優質環境設計」提出以下建議:避免眩光、設置 扶手、無障礙廁所、門淨寬 90 公分、室內通路 120 公分、室外通路 130 公分、房間床與鄰床之間距離至少 90 公分、床尾至牆壁至少 120 公分、 簡易衛生設備、門鎖、空間提供、避免噪音及提供戶外庭園或徘徊路 徑。. X.

(15) 摘要 四、 主要建議事項. 建議一 立即可行建議:辦理「無障礙生活環境空間設施與設備」相關教育訓練課程 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機關:各地方政府老人福利機構主管單位 從本研究的焦點訪談結果中發現,機構業者普遍對於無障礙概念認知不足, 或有錯誤認知,致使對於現行無障礙法規認同感不足,同時亦有機構業者反應建 管單位第一線執行人員檢視標準不同,對於修繕建築物與新增無障礙設施設備項 目,在執行層面上較為被動。建議辦理相關教育訓練課程,並邀請機構業者與建 管相關人員參與,從提升業者對於無障礙概念的認知做起,了解無障礙生活環境 空間不僅是針對身心障礙者而已,包含機構住民、訪視者、工作人員亦能受益, 以及使業者與建管單位執行人員在認定標準上建立明確且一致的共識,期待能達 到機構生活環境空間無障礙化之目標。. 建議二 立即可行建議:廣邀全國小型老人養護機構業者,針對無障礙生活環境空間與設 施設備,辦理檢討會議 主管機關:內政部社會司 協辦機關:地方政府老人福利機構主管單位 從本研究的焦點訪談結果中發現,大型老人養護機構無障礙生活環境空間 執行狀況一般來說較小型老人養護機構佳,就算有所不足,也較易有改善空間, 反觀國內小型老人養護機構因建築物結構、空間狹隘或經費營運等問題,在改善 的執行層面上較有困難。建議邀集地方政府及國內小型老人養護機構代表,共同 針對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中的無障礙相關部分做相關檢討,包括室內外的通路 和出入口、寢室、樓梯、昇將設備、衛生及衛浴設施與設備,同時使地方政府與 機構業者在老人福利機構無障礙改善之認定標準上建立明確且一致的共識。. 建議三 短期性建議:修訂目前現行之「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表」項目 主管機關:內政部社會司 XI.

(16) 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研究 協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每年各縣市地方政府至少應對各老人養護機構查核一次,作為其基準之「老 人福利機構服導查核表」有監督、檢查之用意,並為保障老人權益,促進老人福 利機構業務發展,以及提升服務品質,建議修訂目前現行之「老人福利機構輔導 查核表」中與生活環境空間及消防安全制度與設施相關之項目,融入無障礙設計 之概念,以期能督促業者,並提升機構生活環境及服務品質。. 建議四 短期性建議:宣傳並推廣老人養護機構應有之優質環境設計 主管機關:內政部社會司 協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及營建署 本研究蒐集美國、日本及英國等先進國家之養護機構發展狀況與相關環境 評估量表,對國內 11 家老人養護機構與 31 名相關人員進行焦點團體訪談,從中 蒐集資料並進行分析研究,進而辦理兩場「老人養護機構需要之無障礙環境設計」 整理出優質老人養護機構環境設計之具體建議項目及內容。建議宣傳並推廣老人 養護機構之優質環境設計,內容包括:走道避免炫光、扶手設置情境、無障礙廁 所設置地點與清楚標示、門淨寬 90 公分、室內通路 120 公分、室外通路 130 公 分、床與鄰床之間距離至少 90 公分、床尾至牆壁至少 120 公分、簡易衛生設備 空間、門鎖設計、休閒空間提供、避免噪音及提供戶外庭園或徘徊路徑等,以供 目前業者與新興業者參考,如此不但可提升業者形象,提升機構生活環境及服務 品質,且致力達到老人養護機構全人關懷與無障礙生活環境空間之目標。. 建議五 中長期建議:擴充並更新老人養護機構生活環境空間行為需求資料庫 主管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研究計畫協辦單位 針對台灣高齡化社會的需要,老年人在居住環境上,雖然在宅老化是多數 人對於年老後居住安排的期望,但是難免會因家庭或身體狀況等因素進住老人養 護機構,建議未來能以進一步研究擴充老人養護機構生活環境空間行為需求資料 庫,增加調查機構與訪查人員的樣本數、擴大調查機構的屬性範圍、調查對象涵 蓋不同身心特性的住民,並進行長期追蹤調查與更新比較。 XII.

(17) 摘要 建議六 中長期建議:建置安養、失智老人生活環境空間行為需求資料庫 主管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研究計畫協辦單位 老年人身體狀況隨著年齡增長而有改變,其行動能力以及生理功能亦隨著 年齡增長而退化,不同樣態之高齡者亦會有不同的生活環境行為需求。建議針對 安養及失智之高齡者建置生活環境空間行為需求資料庫,以規畫出適合不同高齡 者族群之生活環境空間,供建築業者或設計者作為未來環境設計之參考,將無障 礙概念融入社區一般建築中,以達社區老化,此不但為目前世界各國潮流,同時 也是較符合人性及國人需求的做法。. XIII.

(18) 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研究. XIV.

(19) 摘要. ABSTRACT Keywords: senior care facility, living environmental space and facility infrastructure and equipment, barrier-free environment Introduction. According to the statistical data from the Ministry of Interior, there are 1,057senior facilities by the half of 2012. Among those, assisted facilities count for 955 and are able to provide accommodation for 45,581 people with the usage rate of 75.42% which remains increasing. Assisted facilities aim to provide services for those who are impaired with activities of daily life or personal care, thus requiring assistance from other. Physical environment of facilities statistically influence comfort and safety of senior residents. Practically, current assessment checklist is insufficient to meet residents’ need and improve their quality of life. Therefore,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investigate the physical environment in senior facilities, survey resident needs, and establish barrier-free design. In addition, this study also aims to revise the current assessment checklist.. Methods and Procedures. This study focuses on senior assisted facilities and examines the physical environment and devices. This study can be divided into three parts: 1.. Collecting relating articles and documentations and comparing with current assessment checklist.. 2.. Focus group approach to examine residents’ needs.. 3.. Establishing accessible design for senior assisted facilities.. Procedure:. 1.. Literature review. 2.. Date analysis from step 1 XV.

(20) 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研究 3.. Suggestions for current assessment checklist. 4.. Preparing for focus group meeting. 5.. Focus group meeting. 6.. Date analysis from step 5. 7.. Establishing data bank. 8.. Organizing accessable design team for senior assisted facilities. 9.. Team meetings. 10. Summarizing all data and findings 11. The guidelines of accessable design for senior assisted facilities 12. Report. Import Findings 1.. Senior assisted facilities in US are featured with de-institutionalization and family-like settings, personalized care, care emphasized with needs support and functionality enhancement, social interaction improvement, and encouragement of peer support, self-determination and self-responsibility.. 2.. The majority of senior assisted facilities in Japan are featured withunit care,which is emphasized with reduced-size space to enhance the integrity of daily life, andfamily-like settings with consideration of independency, dignity and privacy. Considerations to space arrangement and physical environment settings include family-like living unit, personalized, diverse and hierarchical space design, companion-type care¸ and need-based design principles.. 3.. Based on the literature review on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scales from US, Japan and UK, in addition to the current assessment checklist for senior assisted facilities, the research team introduced 18 suggestions.. 4.. Data were collected from eleven senior facilities, including 3 public facilities and 8 private facilities, 10 facilities are registered before 2007, 4 in northern Taiwan, 3 in mid Taiwan, 2 in southern Taiwan, and 2 in eastern Taiwan. Eight facilities have over 50 beds and the rest have less than 50 beds.. 5.. The common problem regarding to the outdoor pathway is level difference at the entrance with no ramps, or due to the improper slope angle of the ramp.. XVI.

(21) 摘要 6.. Handrails areusually useful and functional for facility residents; sometimes the problems come from the improper size or end shape of the handrail, or the obstacles along the handrail.. 7.. Objects which might be interfering should be avoided in order to prevent falls. There should be extra storage space for assistive devices, as well as for caring. 8.. activities. For safety concerns, residents are not encouraged to use stairs. Safety guard such as gates and fences are usuallyused at the stairway for the same purpose.. 9.. The common problems in accessible restrooms include improper mirror height, angled mirrors, wrong settings of sink, insufficient room under sink; regarding to toilet handrails, the problems usually come from unmovable handrails, insufficient room for wheelchair turning, and improper height of sink hand support.. 10. Diversity of physical and mental abilities among facility residents is noticed. Some residents are even suffered from dementia. Most residents are able to live independently, but some are bed-ridden. 11. The design of physical environment and settings of senior facilities should take the needs of spouses and relatives of residents, and visitors into considerations, regarding some of them may have various disabilities. 12. Attentions should be paid regarding to anti-slip management, lighting and hand supports, also level differences, pathway width, and wheelchair turning space for residents using assistive devices for mobility. 13. There should be buttons outside the evaluator for holding the door and to keep it open, allowing residents with physical disabilities to enter the evaluator. The chairs in the evaluator can prevent falls when residents take the evaluator. 14. Suggestions for the assessment checklist include appropriate lighting and anti-slip settings in stairway, pathway and bathroom/restroom, distance between beds greater than 80 cm, and each room with basic personal hygiene devices for the facilities over 50 beds. 15. Other suggestions for the assessment checklist include avoiding level difference inside and outside the facilities, and wheelchair accessible lift devices in 2-story XVII.

(22) 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研究 buildings. 16. Suggestions for optimal environmental design for senior facilities include avoiding glare, providing hand support, accessible toilets, doorway with 90cm in width, indoor/outdoor pathway with 120cm/130cm in width, 90cm between beds in distance, 120cm between bed and wall in distance, basic personal hygiene devices, specialized-designed door lock, special concerns in space settings, avoiding noise, and outdoor garden and wonder pathway.. Suggestions. Based on the current findings, recommendations for future work can include: Recommendations for immediate work: 1.. Hold workshop for barrier-free environment to promote accessible concepts.. 2.. Invite senior facility managers and owners to discuss barrier-free and accessible issues and come to agreements.. Recommendations for short-term work: 1.. Revise the current assessment checklist for senior facilities based on the findings from the current study.. 2.. Promote optimal environment designs in terms of barrier-free and accessible environment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living in senior facilities.. Recommendations for intermediate work: 1.. Continue and expand the research area on the needs of residents in senior facilities in terms of living environmental space and facility infrastructure and equipment.. 2.. Conduct research on the needs of senior residents in independent living facilities and seniors with dementia in terms of living environmental space and facility infrastructure and equipment.. XVIII.

(23)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背景. 壹、研究緣起 台灣社會自民國82年邁入高齡化,近年來65歲以上老人所占比例持續攀升, 至101年6月已達10.98%(共計255萬4,988人) ;老化指數為73.91%,近3年間大幅 攀升10.7個百分點。民國100年老化指數雖仍較加拿大、歐洲各國、南韓及日本 等為低(日本176.9%、德國161.5%、英國94.1%、南韓81.3%),但較美國及其 他亞洲國家為高(美國65%、新加坡52.9%、中國大陸52.9%、馬來西亞16.7%) (內政統計通報,一○一年第三十六週) 。隨著台灣社會的高齡化以及家庭結構之 改變,傳統式三代同堂之家庭日漸減少,家庭式老人照顧之功能逐漸式微,進而 使得老人入住老人機構之比率日漸增高,尤其以都會區較為顯著。老人機構作為 日益增多之高齡者的生活場所,其環境空間及設施設備與高齡者之日常生活活動 與表現息息相關,所以空間及設備的設計或規劃良好與否,對於高齡者於機構中 的生活品質有決定性的影響。依「老人福利法」第四章第34條及「老人福利機構 設立標準」第一章第2條規定,「老人福利機構」包括:長期照顧機構、安養機 構(以需他人照顧或無扶養義務親屬或扶養義務親屬無扶養能力,且日常生活能 自理之老人為照顧對象)及其他老人福利機構等三種類型。在長期照顧機構方面, 又分為長期照護型機構(以罹患長期慢性病,且需要醫護服務之老人為照顧對象)、 養護型機構(以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人照顧之老人或需鼻胃管、導尿管護理服 務需求之老人為照顧對象)、失智照顧型機構(以神經科、精神科等專科醫師診 斷為失智症中度以上、具行動能力,且需受照顧之老人為照顧對象)等三種類型; 其中又以養護機構為最普遍。因此應審慎考量老人養護機構之環境空間及設施設 備的設計或規劃,並將老人養護機構無障礙化列為優先之重點工作事項之一。 目前與長期照顧養護機構之環境空間及設施設備相關之現行規範包括內政 部營建署之「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民國97年12月19日修正)、內政部 社會司訂定之「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民國96年7月30日修正)中第3-5條、 第14-15條及第17條規定、 「老人福利機構評鑑指標」中之第參部分『環境設施及 安全維護』及「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表」中之『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查 1.

(24) 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研究 核項目編號第301至314;經檢視「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表」中有關環境空間與 設施設備等14個項目,包括寢室、廚房、污物處理室、洗衣間、食物儲藏及冷凍 設備、供水設備等,其中之查核內容相當簡略,亦缺乏無障礙設計之概念與內容, 因此僅能作為現行之最低基準,無法據以提昇老人養護機構中入住者之生活環境 品質。雖然內政部社會司責請各縣市政府對每一機構每年最少應查核1次,由於 此查核工作並非強制性且查核內容本身為最低標準,查核效果不易彰顯,加上缺 乏老人養護機構之環境基礎調查資料庫,因此難以對於機構入住者在環境空間及 設施設備之相關使用行為與需求進行進一步的瞭解,進而對於「老人福利機構輔 導查核表」從事改善與加強。. 貳、研究背景 依「老人福利法」第四章第 34 條及「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第一章第 2 條規定,「老人福利機構」包括:長期照顧機構、安養機構及其他老人福利機構 等三種類型。在長期照顧機構方面,又分為長期照護型、養護型、失智照顧型機 構等三種類型。在民國 101 年 6 月為止,我國老人福利機構(不含榮民之家及護理 之家)共計有 1,057 所,可供入住者人數 5 萬 7,957 人,占全國 65 歲以上老人比率 為 2.27%;實際進住人數 4 萬 2,898 人,使用率為 74.02%。若依機構類別來分, 以長期照顧養護型機構 955 所(占 90.35%)最多,可供入住者人數 4 萬 5,581 人, 使用率為 75.42%;長期照顧長期照護型機構 51 所次之,可供入住者人數 2,591 人,使用率為 77.00%;安養機構 40 所居第三,可供入住者人數 8,702 人,使用 率為 70.89%。(內政統計通報一○○年第二十一週)。 「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民國70年11月30日公布,96年7月30日修正) 第3條規定,老人福利機構之設立,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建築物之設計、構造與設備,應符合建築法及相關法令規定。 (二)消防安全設備、防火管理、防焰物品等消防安全事項應符合消防法及相關 法令規定。 (三)用地應符合土地使用管制相關法令規定。 (四)飲用水供應應充足,並應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 2.

(25) 第一章 緒論 (五)應維持環境整潔與衛生,並應有妨害衛生之病媒及孳生源防治之適當措 施。 (六)其他法令有規定者,依該法令規定辦理。 第4條規定,長期照顧機構及安養機構除前條規定外,並應有符合下列規定 之設施: (一)寢室: 1. 良好通風及充足光線,且有自然採光之窗戶。 2. 不得設於地下樓層。 3. 室內設之床位,每床應附有櫥櫃或床頭櫃,並配置緊急呼叫系統;床 邊與鄰床之距離至少八十公分。 4. 至少設一扇門,其淨寬度應在八十公分以上。 5. 二人或多人床位之寢室,應備具隔離視線之屏障物。 6. 寢室間之隔間高度應與天花板密接。 7. 有可供直接進入寢室,不須經過其他寢室之走廊。 (二)衛浴設備: 1. 至少設一扇門,其淨寬度應在八十公分以上。 2. 屬於多人使用之衛浴設施,應有適當之隔間或門簾。 3. 照顧區應設衛生及沐浴設備,並配置緊急呼叫系統。 4. 有適合臥床或乘坐輪椅老人使用之衛浴設備。 (三)照顧區、餐廳、浴廁、走道、樓梯及平臺,均應設欄杆或扶手之設備。樓 梯、走道及浴廁地板應有防滑措施及適當照明設備。 (四)廚房應配置食物加熱、貯藏及冷凍設備。 (五)公共設施有提供公用電話者,應有適合身心障礙或行動不便老人使用之設 計。 (六)有被褥、床單存放櫃及用品雜物、輪椅等之儲藏設施。 第5條規定,老人福利機構設日間照顧設施者,應設有多功能活動室、餐廳、 廚房、盥洗衛生設備及午休設施。日間照顧設施之樓地板面積,平均每人應有十 平方公尺以上。前項日間照顧設施設有寢室者,其寢室之樓地板面積,平均每人 應有五平方公尺以上。第14條規定,各級政府設立及辦理財團法人登記之養護機 構(公立及財團法人養護機構,收容人數為50-200人)樓地板面積,以收容老人 3.

(26) 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研究 人數計算,平均每人應有十六點五平方公尺以上。小型養護機構(收容人數為5-49 人),其樓地板面積以收容老人人數計算,平均每人應有十平方公尺以上。第15 條規定,公立及財團法人養護機構設施除符合第四條規定外,並應符合下列規 定: (一)寢室: 1. 樓地板面積,平均每人應有七平方公尺以上。每一寢室至多設六床。 2. 收容人數五十人以上者,每一寢室應設簡易衛生設備。 (二)護理站:應具有準備室、工作臺、治療車、護理紀錄櫃、藥品與醫療器材 存放櫃及急救配備。 (三)日常活動場所:應設餐廳、交誼休閒活動等所需之空間及設備,平均每人 應有四平方公尺以上。 (四)其他設施:應設污物處理室、洗衣間等空間及設備。 前項機構得視業務需要,設物理治療室、職能治療室、社會服務室、宗教聚 會所、安寧照護室或緊急觀察室、配膳、廢棄物焚化等所需空間及設備。 第17條規定,小型養護機構,其設施除符合第四條規定外,並應符合下列規 定: (一)寢室:樓地板面積,平均每人應有五平方公尺以上。每一寢室至多設六床。 (二)護理站:應具護理紀錄櫃、急救配備。 (三)日常活動場所:應設多功能活動所需之空間及設備。 (四)廁所:每照顧十六人,至少應設男廁一間及女廁二間;未滿十六人者,以 十六人計。 老人福利法第5條第7款及第37條第2項規定『主管機關對老人福利機構應予 輔導、監督、檢查、評鑑及獎勵』。為加強老人福利機構之監督及輔導,保障老 人權益,促進老人福利機構業務發展,提昇服務品質,內政部訂定「老人福利機 構輔導查核表」,責請各縣市政府對每1機構每年最少應查核1次,按季將查核情 形報內政部(內政部社會司,老人福利政策與措施,2010)。另依據「老人福利 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第三條規定,老人福利機構之評鑑,中央主管機關每三年 至少舉辦一次。為辦理老人福利機構評鑑所需,而有「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實施計 畫」及「老人福利機構評鑑指標」的產生。以臺北市「101年度辦理老人安養暨 長期照顧機構評鑑實施計畫」為例,五項評鑑項目中的第三項:環境設施及安全 4.

(27) 第一章 緒論 維護,佔評分總分之30%,分為環境設施(整體環境及設施、寢室設施、衛浴設 施、醫療保健設施、廚房設施及交通設施)及安全維護(公共安全、飲食安全、 意外預防及緊急事件處理、衛生防護)二個部分;而在「101年度臺北市老人安 養暨長期照顧機構評鑑表」中的環境設施部分,與無障礙設計有關的評鑑項目包 括:整體環境及設施中的「無障礙樓梯設置情形」 、 「無障礙通路設置情形」與「昇 降設備設置情形」以及衛浴設施中的「無障礙浴室設置情形」與「無障礙廁所設 置情形」等(參照附錄二)。 另根據中華民國長期照護專業協會於民國93年3月所製作之「老人福利機構 設施設備參考手冊」,其中對於寢室、衛浴、廚房、空調及逃生設備等皆詳加描 述其類別、設施設備名稱及規格;以寢室設備為例,就包括二折病床、三折病床、 居家電動床、氣墊床、床上桌、寢室椅、床頭櫃、置物櫃、活動餐桌、透氣防透 中單、防褥瘡床墊、翻身枕、無障礙衣服、被、浴室止滑墊及檯燈等。 相對於「老人福利機構評鑑指標」及「老人福利機構設施設備參考手冊」, 在「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表」中的『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部分,雖包含 寢室、廚房、污物處理室、洗衣間、食物儲藏及冷凍設備、供水設備等14個項目, 其查核項目及內容就顯得相當簡略,而且只反應出「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當 中的最基本標準項目;尤其對於廚房設施設備的要求很少,只有食物加熱、貯藏 及冷凍設備的配置要求,而在衛浴設施設備上的要求幾乎沒有,更遑論無障礙設 計相關之項目(參照表1-1-1)。因此,「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表」無法實際 提昇老人養護機構中入住者之生活環境品質。雖然內政部社會司責請各縣市政府 對每一機構每年最少應查核1次,由於此查核工作並非強制性且查核內容本身為 最低標準,查核效果不易彰顯,加上缺乏老人養護機構之環境基礎調查資料庫, 因此難以對於機構入住者在環境空間及設施設備之相關使用行為與需求進行進 一步的瞭解,進而對於「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表」從事改善與加強。. 5.

(28) 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研究. 表1-1- 1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表之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項目 編號. 查核項目及內容. 301. 每間寢室人數是否符合規定(長期照顧≦8 人;安養≦3 人). □符合. (96 年 7 月 30 以後設立之長期照顧機構每間寢室不得高於 6 人) □不符合 302. 應設有被褥、床單及用品雜物等儲藏空間與設備. 303. 二人以上床位之寢室,應設置具隔離視線的屏風或圍簾. 304. 每間寢室應有自然採光之窗戶且光線適宜或有足夠照明. 305. 每間寢室應有適當的空調或通風設備,空氣潔淨,無難聞味道. 306. 寢室間隔間高度應與天花板密接. 307. 應有可供直接進入寢室,不須經過其他寢室之走廊. 308. 應提供每位院民個人可使用之床頭櫃或儲物櫃等設備. 309. 入住者個人之床墊、被蓋及枕頭套定期清洗且經常保持乾淨. 310. 廚房應配置食物加熱、貯藏及冷凍設備;並設置污物處理室、 洗衣間等空間設備(養護型及失智照顧型必設). 311. 設有具備溫度計之食物儲藏及冷凍設備且冷藏溫度在攝氏 7 度 以下;冷凍溫度在攝氏零下 18 度以下. 312. 膳食檢體每樣食物至少保留 100g 各 1 份,且標示日期及餐次, 在冷藏下存放 48 小時後始丟棄. 313. 飲用水每 3 個月檢測大腸桿菌群並有檢驗報告;且供水設備有 使用濾心者至少每 3 個月更換 1 次並保持清潔無髒污. 314. 應定期清潔防治害蟲及消毒並有紀錄. (資料來源:內政部社會司).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計畫擬選定「老人福利機構」中長期照顧之『老人養護機構』,針對其生 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進行調查研究,檢視其無障礙生活環境空間軟硬體之現況, 並調查分析機構內使用者行為及需求,以融入機構無障礙化設計之理念,探討適 合老人養護機構之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相關內容,對現行「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 核表」之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等項目,研提具體可行建議。本研究內容主要 6.

(29) 第一章 緒論 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蒐集先進國家有關老人養護機構之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等相關資料: 藉由蒐集先進國家有關老人養護機構之相關資料,用以對照研究我國 「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表」是否有改善加強之項目。 二、基礎資料庫之建立: 針對老人養護機構有關肢體障礙者、照護者、訪視者等進行案例焦點訪 談,以建立福利機構之環境基礎調查資料庫及瞭解使用者之行為與需求。 三、探討老人養護機構需要之無障礙環境設計: 組織福利機構無障礙生活環境空間專業顧問團隊,邀集社區、無障礙空 間、肢體障礙者等相關領域專家學者,透過專家顧問會議,共同針對老人養 護機構無障礙化,探討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無障礙環境設計之應有內容。. 第三節. 研究的重要性. 「全人關懷生活環境」係指建置關懷所有人的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並 配合相關照護福利政策與科技計畫,使不同年齡、性別以及身心功能的族群,都 能享有安全、健康與舒適的生活居住環境;尤其必須強調以往被忽視的弱勢族群, 包括身心障礙、小孩以及老人等之需求。隨著台灣社會的高齡化以及家庭結構之 改變,傳統式三代同堂之家庭日漸減少,家庭式老人照顧之功能逐漸式微,進而 使得老人入住老人機構之比率日漸增高,尤其以都會區較為顯著。老人機構作為 日益增多之高齡者的生活場所,其環境空間及設施設備與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動與 表現息息相關,所以空間及設備的設計或規劃良好與否,對於老年人於機構中的 生活品質有決定性的影響;而老人福利機構中又以老人養護機構最為普遍,因此 老人養護機構之環境空間及設施設備的設計或規劃應審慎考量,並將老人養護機 構無障礙化列為優先之重點工作事項之一。本研究將調查分析老人養護機構內使 用者之行為及需求,探討適合老人養護機構之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相關內容,並 對現行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表之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等項目,研提具體可 行建議。. 7.

(30) 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研究. 8.

(31) 第一章 緒論. 9.

(32) 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研究. 第二章 國內外有關本計畫之研究情況 一般老化的程度可分為三個等級:「一級老化」 (primary aging)的高齡者約 占 75%,這些高齡者的身體健康,活動自在且日常生活能自理,稱為「健康老人」, 機構居住型態通常為「老人之家或安養機構」,以獲得住宿、餐飲、個人服務及 社會照顧等支持性與保護性服務;「二級老化」(secondary aging)的高齡者約占 20%,這些高齡者具功能障礙,需使用柺杖、輪椅等輔具,生活自理能力通常有 缺損而需他人協助,稱為「障礙老人」 ,機構居住型態通常為「養護機構」 ,以獲 得個人照顧、社會服務、日常生活活動等協助;「三級老化」(tertiary aging)的 高齡者約占 5%,這些高齡者為無法生活自主自立的「臥床老人」 ,機構居住型態 通常為「長期照護機構」,如護理之家,由其提供全天候的護理照顧服務(林玉 子,1983;園田真理子,1993;日本厚生省人口問題研究所:人口統計資料集, 1994;伊藤明子,1994;外山義,2002;陳政雄,2006)。 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已經 19 年,也進入老年養護與長期照護需求激增的時 代,儘管「去機構化」已是現今國際社會福利服務之趨勢,各類研究均指出社區 化及家庭化是最適合老人安養護的照顧方式,然而由於社會型態變遷,因為都市 化及少子化所造成的經濟與家庭型態改變,老人養護似乎是個例外,不僅是年齡 愈高者入住養護機構者愈多,而且老人人口愈增加,入住養護機構比率也愈高(袁 美蓮,2005)。若仔細觀察台灣老人福利機構在過去四、五十年的發展歷史,就 現有老人安養護的趨勢來看,現存的立案公私立老人福利機構,從以往公費老人 收容占大部分,一般老人自費安養服務逐漸增加,轉型到目前為養護、長期照護 (張國棟,2007)。老人居住環境的整體規劃必須以安定、安心、安全為目標。 為達到「安定」的基本條件,對於健康老人,必須重視其個人喜好,以充實生活 內容為目標;針對障礙老人,必須注意其身心變化,並以無障礙化為環境規劃重 點;對於臥病老人,則必須掌握其照護服務之需求,並致力於照顧者壓力的減輕 (陳政雄,2006)。為達到「安心」的基本條件,環境的規劃必須以提高入住者 生活品質,創造有尊嚴的居住環境為依歸。 隨著年齡的增長,老人的身心逐漸衰退,生活環境的「安全」被列為首要課 題;無障礙環境的規劃設計,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傷害如跌倒、墜落等意外(陳政 雄,2006)。Hill 等學者(2009)亦提出影響老人養護機構入住者跌倒發生率的 10.

(33) 第二章 國內外有關本計畫之研究情況 五大環境因素,包括:環境設計的安全性考量、環境空間上的限制(如二人床寢 室空間的不足) 、障礙物(如輪椅或衣物推車) 、設備不當的使用或故障(如把輪 椅或推車當助行器使用)、以及機構中工作人員的警覺性。 對 於 許 多 老年人而 言 , 廁 所 是 每 天 不 可 或 缺 的 生 活 環 境 , 其 中 廁 所 扶 手 在 幫 助 老 年 人 移 動 及 防 止 跌 倒 方 面 扮 演 了 很 重 要 的 角 色 。 Dekker 等 (2007) 研究探討荷蘭的 14 位老 年 人 在使用廁所扶 手 上的偏 好 形 式 , 如 高 度 以 及 與 馬 桶 的 距 離、以 及 如 廁 過 程 中 扶 手 的 使 用 情 形。該 研 究 安 裝 並 測 試 三 種 不 同 的 扶 手,包 括 正 向 扶 手( front support)、垂 直 扶 手( vertical support)及 側 向 扶 手( side support),以 了 解 老 年 人 最 常 使 用 的 扶 手 高 度,以 及 其 相 對 於 身 體 的 部 位。結 果 發 現 老 年 人 對 於 扶 手 的 使 用,主 要 是 用 來 改 變 身 體 重 心 在 水 平 面 的 動 作 方 向;對 於 垂 直 扶 手 和 正 向 扶 手 的 使 用,大 多 數 受 試 者 起 身 時 是 利 用 拉 力 向 前 站 起,坐 下 時 則 是 拉 住 扶 手 慢 慢 向 後 坐 下;對 於 側 向 扶 手 的 使 用 則 是 利 用 將 身 體 向 上 推 的 方 式 完 成 。 扶 手 的 偏 好 方 面,在 坐 下 和 起 身 的 動 作 中,半 數 的 受 試 者 偏 好 垂 直 扶 手 ; 而 在 如 廁 的 過 程 中,使 用 垂 直 扶 手 與 側 向 扶 手 者 各 有 6 位。側 向 扶 手 的 高度顯著低於正向扶手的高度,可能與使用方式不同有關。 林春玲及翁彩瓊(2010)以老人養護機構居室使用者( 包括入住者及照護 者)之觀點,從高齡者使用行為與照護作業模式探討其空間尺度需求,並進行相 關法規檢討。該研究依據老人養護機構居室空間特性將居室單元分為寢室空間、 浴廁空間、簡易食物料理區、儲藏空間、小客廳及陽台。並將高齡者於上述空間 所發生之活動,以其使用行為分為飲食料理、睡眠、清潔修容、排泄、儲物收納、 移動、療養及休閒等項目。再根據高齡者依賴程度區分為:可完全獨立不需輔具、 可獨立操控輪椅、須全程依賴照護者協助等三類,依照護作業模式探討各項活動 發生時所需之各種空間需求,進而歸納出不同依賴程度之高齡者所需空間尺度 (林春玲及翁彩瓊,2010): (一) 移動:考量高齡者從床鋪移位以進行離床動作,建議床鋪的合適高度為 45-50cm,床與鄰床間距至少寬90cm,床尾通道淨寬至少90cm,以提供高齡 者獨立操控輪椅之空間。高齡者若須照護者協助移位,則床與鄰床間距須寬 120cm,床尾的通道寬需放大為120cm。床鋪兩側寬度需足夠90cm,否則無 法提供單側肢體偏癱之失能高齡者上下床路徑。而浴廁間之門淨寬應至少 11.

(34) 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研究 80cm,內部最小淨寬為120 cm以利輪椅迴轉,若有照護者陪伴則最小淨寬 為170cm。 (二) 飲食料理:臥床高齡者接受照護者餵食或灌食時,其床與鄰床間距至少需 76cm,以提供照護者通行與活動,而床旁櫃為餐具與食物之暫放空間,尺 寸為長45×寬50×高80cm;若於小客廳或食物料理區進食,所需之用餐照護 空間、微波或蒸食餐點及倒開水之作業深度(含檯面)需大於120cm。因應 獨立操控輪椅者需求,須具備輪椅迴轉直徑最小淨寬120cm,若有照護者陪 伴則為170cm。 (三) 排泄:於寢室進行之排泄活動,通常由照護者服務,故照護者床邊活動寬 度至少需76cm,垃圾桶合適高度為50-60cm。 (四) 清潔修容:若由照護者於寢室進行擦澡盥洗服務,照護者加上工作車之床 邊活動寬度應至少90cm,而工作車尺寸為長55×寬49×高90cm,因應工作車 迴轉需求,故床尾通道淨寬至少需90cm。若利用洗澡床轉運高齡者至公共 浴室洗澡,則需考量洗澡床的轉運幅度,洗澡床長195cm加寬65cm再加迴轉 幅度40cm,故床尾通道淨寬至少需105cm,床與鄰床間距淨寬須至少100cm, 而其居室淨寬需大於300cm。 (五) 療養:多數療養活動發生於寢室空間,高齡者可能坐在輪椅於床邊進行療 養活動或臥床接受照護者服務,照護者幾乎全程參與其活動,故床與鄰床間 距淨寬須120cm,而床尾的通道寬需為90-120cm,以提供工作車或輪椅迴轉 空間。 (六) 儲物收納:因應輪椅使用者儲物收納需求,其儲藏櫃最大高度為120 cm, 最低高度為40cm。而活動空間須具備輪椅迴轉直徑最小淨寬120cm,若有照 護者陪伴則為170cm。 (七) 休閒:多半發生於小客廳,其活動空間須具備輪椅迴轉直徑最小淨寬120cm, 若有照護者陪伴則為170cm。 吳謝芳(2005)將安養機構老人居住行為的層次就空間的性質及行為本身的 特性分為住宅內部行為及住宅外部行為。住宅內部行為若依社群關係及領域觀念 來分,可分為私密行為及社交行為;若依居住者對居住設備的使用來分,則可分 12.

(35) 第二章 國內外有關本計畫之研究情況 為勞動行為、休閒行為及情報行為(指在住宅內知識與消息的傳送行為,包括學 習行為以及如電視、電話、交談等傳播行為)。除了在住宅內部的居住行為外, 凡是和居住者居住生活有關的行為都是住宅外部行為,包括鄰里及社區內的居住 活動,居住者的戶外休閒活動等。老人的居住環境則分為外部環境和內部環境, 外在居住環境指住屋以外的鄰里環境,包含道路、人行道、建築物電梯、樓梯和 通道、居所附近的休憩場所等,內在的居住環境則指住屋內的設施,包含了寢室、 廚房、浴室/廁所、走廊、安全設施、醫療復健設施、洗衣間、烘衣處、康樂室、 餐廳、閱覽室、交誼廳、花園、涼亭、宗教信仰設施、電器、緊急警報系統及整 體的硬體設施環境等項目。內在與外在的居住環境,配合老年人的生理與社會變 化,會產生強度減弱或提昇環境的壓力(吳謝芳,2005)。老人因生理器官退化, 體力衰退及各種慢性病的困擾,造成行動不便,所以老人身體狀況是影響居住環 境最直接的因素。提供老人良好的居住環境,需強調幾個層面,包括以「老人為 本位」、安全性、舒適性與便利性,另外還有無障礙環境設施,包括建築物之可 及性,考慮居住者的方便性;對視障、聽障者應有方位、懸掛物高度、地面紋理 改變、聲音與色彩的引導;以輔具幫助水平或垂直移動;居室規模與出入口大小 需考量輪椅迴轉半徑(吳謝芳,2005)。 楊文廣等(2010)研究中高齡民眾對於老人住宅硬體方面的設施需求,結果 發現宗教會所(如佛堂或教會)、生命監控儀器設施與休閒設施的需求較高;中 高齡民眾對於老人住宅設施的軟體需求集中於休閒活動、專業的看護人員及安全 人員。在其他設備的部份,中高齡民眾最希望老人住宅可以與周邊的環境做結合, 如觀光、休閒、生態、遊憩等;另外較為特別的是中高齡民眾希望能夠有與他人 分享經驗或是發揮長才的機會,顯示他們的內心仍希望投入合適的工作,呈現個 人價值、提昇社會地位。中高齡民眾對於老人住宅設施需求在年齡、居住地區、 經濟來源、子女人數、子女是否固定會提供零用錢與家庭屬性上呈現顯著差異。 顏慶全及鍾朱炎(2001)探討不同體能高齡者對於生活空間的需求,將受訪 者以依賴程度區分為完全獨立、輕度依賴、中度依賴及重度依賴;而將空間設施 分為以下 5 大類:1.基本生活單元 19 項:臥室、廚房、飯廳、客廳、書房、會 客室、陽台、浴室、廁所、工作間、儲藏室、家事室、佣人房、客房、燙衣間、 晾衣間、玄關、衣帽間、停車空間;2.公共服務設施 28 項:禮堂、自助洗衣間、 公共烘衣室、公共會客室、公共電話、飲水機、收垃圾處、招待所、公共廚房、 13.

(36) 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研究 信箱、福利社、理髮部、洗衣店、公共曬衣、郵局、縫補間、公用儲藏室、收物 箱、公共廁所、宗教設施、圖書館、提款機、銀髮學園、活動中心、社區中心、 家屬接待處、銀行、社區醫院;3.室內休閒空間 12 項:教室、交誼廳、圖書室、 棋藝室、手工藝室、撞球室、桌球室、書畫室、麻將間、游泳池、羽球場、卡拉 OK;4.室外休閒空間 10 項:戶外綠地、花圃、健康步道、槌球場、菜園、水池、 養寵物處、噴泉、假山、兒童遊樂場;5.信仰空間 4 項:佛堂、天主教堂、基督 教堂、祖先牌位。結果發現:基本生活單元需要程度以重度依賴略高於其他等級; 公共服務設施與室內休閒空間需要程度以輕度依賴最高,其他依賴等級需求程度 則較低;信仰空間需要程度以輕度依賴最高,在完全獨立組則降至最低點。各項 空間得分最高點除了基本生活單元落在重度依賴之外,其餘各項空間均以輕度依 賴為最高分。整體而言,中度依賴與輕度依賴之間是一個明確的切割點,以輕度 依賴的空間需求程度最高、其次為完全獨立,重度依賴與中度依賴組對整體空間 需求則無明顯差異。在 ADL80 分以下,室外休閒空間、公共服務空間、室內休 閒空間、信仰空間隨依賴程度增加而減少,在基本生活單元需要程度以重度依賴 最高、其次為輕度依賴、完全獨立、中度依賴。輕度依賴受訪者在追求健康的動 機之下,以增加活動的方式,企圖保存既有的身體功能,形成對於空間需求量達 到最高的狀況,而輕度依賴到中度、及重度三者對於空間需求量是遞減的(顏慶 全及鍾朱炎,2001)。 林熅如等(2006)根據對老人養護機構之無障礙居住環境分析,提出以下建 議: (一) 為使高齡者在居住環境內活動時,能夠順利到達所欲前往的空間或區域, 必須考慮動線設計的流暢性,以減少各類障礙的活動干擾;根據調查結果 發現,建築物內之水平和垂直的移動路線雖已考慮,但在有關設施方面, 如樓梯、電梯等無障礙設施方面卻常常未能配合動線設計而設置。 (二) 廚房與浴室的設計,須考慮老人移動和向上伸手可及高度的限制問題,儲 藏櫃、用具及桌面高度必須比一般低,且應加上欄杆和其他支撐的東西。 (三) 老年人的感官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有所改變,隔音設備及地毯的使用便成 為居住環境中很重要的一環。 (四) 閃爍的燈光和強光會嚴重的擾亂老年人的視力,其他不當的光線也會導致 14.

(37) 第二章 國內外有關本計畫之研究情況 視力減弱。使用工作燈及塗上減弱強光的塗料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之一。 (五) 高齡者辨色的能力也有顯著的退化,因此應採用對比較強的顏色。 (六) 觸覺也會隨著年齡而改變,一些原本會造成不便的設備可能反而成為有益 的,像門把對有關節炎的人而言,很不容易轉動,但卻也成為刺激觸覺的 方法。 廖慧燕(2010)探討老人福利機構的無障礙環境現況與發展,發現目前問題 大部分在於室內外走廊或大門出入口的通路高差、樓梯缺乏扶手或扶手端部未做 防勾撞處理、缺乏昇降設備、馬桶形式錯誤、未設扶手或設置錯誤、缺乏移位、 迴轉空間等。機構無障礙設施問題的形成原因有二:1)建築法令的修正造成建築 物合法性之問題,加上舊的法令對於無障礙設施設計之規定過於簡略;2)位於舊 建築的小型老人機構其無障礙設施無法符合現今法令,尤其是租用公寓的機構更 缺乏改善空間。該調查研究提出之建議改善包括四項原則:. (一)攸關安全的設施應優先改善,如:坡道過陡、通道上不易引起注意之高差、 浴室地面過滑等; (二)迫切、易改善、立即見效之設施應優先改善,如:廁所馬桶形式錯誤; (三)雖然樓梯之級高與級深不易改善,但可改善者應儘量改善,如:樓梯兩側之 防護措施或扶手等; (四)分期改善-如果改善工程費時且花費不貲,則應先達到基本必要之設施或設 備要求,之後再分段完成所有改善。. 15.

(38) 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研究. 第三章 研究方法及過程 第一節. 研究採用之方法. 本研究計畫共分為三大部分: 一、 蒐集先進國家有關老人養護機構之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等相關資料: 蒐集先進國家有關老人養護機構之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等相關資料, 以對照研究我國「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表」是否有改善加強之項目,並對現 行「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表」,提供改善建議。 辦理方法和進行步驟 (一) 利用網路進行國際及先進國家如歐、美、日等對於老人養護機構有 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法規、標準、規範、相關研究及文獻、 目前應用現況或未來發展趨勢之相關資料檢索及蒐集,必要時以電 子郵件、電話、傳真或書面郵件等方式,聯絡相關單位(如政府單 位、圖書館、電子資料庫等)進行諮詢或資料索取。 (二) 資料彙整與建檔,探討比較先進國家有關老人養護機構之生活環境 空間與設施設備之法規、標準、規範、相關研究及文獻、目前應用 現況或未來發展趨勢之差異,並與我國法規、政策、以及「老人福 利機構輔導查核表」進行比較與分析。 (三) 融入無障礙化設計之理念,對現行「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表」之 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等項目,提出具體可行之改善建議以及必 須加強之項目。 二、 環境基礎調查資料庫之建立: 針對老人養護機構有關肢體障礙者、照護者、訪視者等進行案例焦點訪談, 以建立福利機構之環境基礎調查資料庫並進行使用行為與需求之分析。 辦理方法和進行步驟 (一) 選定「老人福利機構」中長期照顧之『老人養護機構』,進行查訪 16.

(39) 第三章 研究方法及過程 之聯絡事宜。 (二) 以焦點團體訪談法(Focus group interview),針對老人養護機構有 關肢體障礙者、照護者、訪視者等進行案例焦點訪談,訪談內容擬 包括: 1.. 機構內之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 2.. 機構內無障礙生活環境空間軟硬體之現況。. 3.. 機構內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無障礙化之執行困境與解決方 法。. 4.. 機構內使用者對於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使用行為及需求。. 5.. 適合長期照顧機構之無障礙設施相關內容。. (三) 對於焦點訪談內容之資料及結果進行彙整及分析。 (四) 完成老人養護機構有關肢體障礙者、照護者、訪視者等之使用行為 與需求分析,並建立訪談資料庫。 (五) 建立老人養護機構之環境基礎調查資料庫。 三、 探討老人養護機構之無障礙環境設計並提出建議: 組織福利機構無障礙生活環境空間專業顧問團隊,邀集社區、無障礙空間、 肢體障礙者等相關領域專家學者,透過專家顧問會議,共同針對老人養護機構 無障礙化,探討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無障礙環境設計及設施設計規範之應有內 容。 辦理方法和進行步驟 (一) 組織老人福利機構無障礙生活環境空間專業顧問團隊,包括社區、 無障礙空間、肢體障礙者等相關領域專家學者。 (二) 籌備專家諮詢會議,邀請老人福利機構無障礙生活環境空間專業顧 問團隊及相關專家學者出席諮詢座談會議,以提供專業諮詢意見。 (三) 召開專家諮詢會議,會議座談及研討內容擬包括: 1.. 老人養護機構之入住者、照護者及訪視者對於無障礙環境設計之需 求。. 2.. 機構內環境空間無障礙化之國際趨勢、國內現況、執行困境與解決 方法。 17.

(40) 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研究 3.. 適合長期照顧機構之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相關內容。. 4.. 老人養護機構無障礙化執行方向與進行步驟。. (四) 專家諮詢會議意見彙整及分析。 (五) 利用前項之專家諮詢意見,加上第一部分之無障礙相關資料及第二 部分之使用行為與需求分析,以及訪談資料庫等綜合結果,提出適 合老人養護機構之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相關內容及無障礙環境優 質設計等相關建議。. 第二節. 研究採用方法之原因. 用於養護機構訪談之焦點團體訪談法 焦點訪談最早運用於廣告及市場調查,主要目的為調查消費者對產品的意見、 服務體系及廣告的效果等。焦點團體訪談法通常是小群體的介入,研究者先當討 論的起始者或串場者(moderator),並介紹討論的主題,起始整個討論及過程, 或鼓勵受訪者參與討論但自己不參與討論;其優點是能快速獲得研究資料,比一 對一面談方式更具經濟性,而更重要的是讓團體中的每一個參與者都能對研究問 題有所反應,並對其他成員的反應也有所回應(林金定等,2005)。必須注意的 是:焦點團體成員的選擇必須依據研究問題的性質而定(洪志成、廖梅花,2003)。 焦點團體中引言人之質性訪談技巧與一般訪談技巧類似,由一般性的問題漸進至 較特別而深入的問題,但應儘早進入主要問題的討論,以免參與者開始不耐煩及 準備離開;一般而言,以不超過10-12個問題為上限,以容許一些問題的衍生討 論(林金定等,2005)。除此之外,尚需留意參與者的需求及關注之焦點,而不 是所有焦點皆集中在研究者本身之興趣所在而已。 「輪流技巧」 (circle technique) 可以用來增進參與者之反應程度:每一個人輪流表達對問題的看法,雖然可能造 成許多不同意見,但可以消弭整個討論被少數人把持的狀況,進而促使每個人都 有一定程度的貢獻,尤其對一些主要的問題上;另外的技巧包括故意不提一些重 要或爭議性大的問題,看看彼此的反應,這些反應可以小心地審視著;概念的陳 述也是一種技巧,如腦力激盪、鼓勵思考、以及嘗試發展一些解決方案等;利用 類比法,虛擬實境,也可避免現實的衝突;故事、個案研究、影片放映、照片等 皆可幫助參與者的互動(Morgan, 1995; Grbich, 1999; Krueger & Casey, 2000)。. 18.

(41) 第三章 研究方法及過程. 第三節. 預計可能遭遇之困難及解決途徑. 在選定「老人福利機構」之長期照顧『老人養護機構』,以作為查訪及訪談 之對象時(及焦點團體成員),必須審慎考慮選擇合作之機構,確認其機構所具 有的代表性,否則在焦點訪談及對其機構中之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進行調查 研究的過程中必定會遭遇困難,在訪談內容的廣度及深度上也容易失焦,並且在 後續進行使用者行為及需求的調查分析以及資料庫的建立上,效果必定會大打折 扣。因此,本研究計畫預計優先考慮收容人數超過 50 人之較具規模的財團法人 老人機構,成立期間並至少十年以上。. 19.

(42) 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研究. 第四節. 研究步驟. 相關文獻、規範資料檢索及蒐集. 資料彙整、建檔、比較與分析. 提出「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表」修正建議. 養護機構查訪聯絡事宜、焦點訪談工作準備. 進行養護機構查訪及焦點訪談. 訪談資料整理分析(包括使用者行為分析). 建立老人養護機構之環境基礎調查資料庫. 組織老人福利機構無障礙專業顧問團隊. 籌備並召開專家諮詢會議(2 場). 專家諮詢會議意見彙整及分析. 提出老人養護機構無障礙規範內容. 成果報告撰寫 圖 3-4- 1 研究流程 (本研究整理). 20.

(43) 第三章 研究方法及過程. 第五節. 研究預期對相關施政之助益. 一、 蒐集先進國家有關老人養護機構之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等相關資料, 並對現行「老人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表」,提供改善建議。 二、 完成老人養護機構有關肢體障礙者、照護者、訪視者等使用行為分析及建 立訪談資料庫。 三、 提出老人養護機構之無障礙環境優質設計等相關建議。 四、 至少兩篇文獻發表於國內重要期刊或國外期刊。 五、 國立陽明大學物理治療暨輔助科技學系博士生人才培育。 六、 結合國立陽明大學 ICF 暨輔助科技研究中心、內政部多功能輔具資源整合 推廣中心、各縣市輔具資源中心之資源,以及其與中央和各縣市長期照護 資源之連結,推廣「老人福利機構」之無障礙環境優質設計。 七、 透過「內政部多功能輔具資源整合推廣中心」之資源連結、服務推廣及合 作媒合之角色及功能,促使內政部社會司更加重視「老人福利機構」之無 障礙相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瞭解機構使用者之行為與需求,並提 供有效可行之建議,以提昇老人相關福祉。. 21.

(44) 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研究. 第四章 結果 第一節. 國外養護機構發展現況. 一、 美國養護機構發展狀況 美國國家輔助居住中心(the National Center for Assisted Living,簡稱 NCAL) 對照顧住宅機構(Assisted living facilities,簡稱 ALF)的定義為-提供二十四小時 協助性看護,減少搬遷,提供每一位住民個別化的選擇最大化自主、獨立、安 全、選擇權、自尊,並有足夠的家庭及社區參與。也就是說美國的照顧住宅機 構是介於護理之家及居家照護之間的機構,大部分入住者尚能照顧自己的部分 生活起居,因此不需要全天候的護理專業照顧,當老人可以在家中獲得親友協 助性服務或有社區的支持系統,那便可在家中老化,但當老人無法擁有足夠的 支持系統時,就需住入有協助性服務的照顧住宅機構中。照顧住宅機構提供用 藥服務,協助處理入住者的日常生活活動,並提供洗衣、交通服務、用餐與家 務服務。每日三餐於中央餐廳使用,入住者有自己的私人房間,24 小時有工作 人員值班。照顧住宅機構的型式沒有一定標準,有提供個人廁所、小廚房、傢 俱或不提供的,但會有各項支持性的服務、個人照護服務、各式的健康服務、 社會服務、社交及宗教性活動、交通車的安排、打掃及修理家俱;有些照顧住 宅機構的業務甚至包括復健治療、失智症照護、安寧照護等。目前對照顧住宅 有許多不同的名稱,包括居住照護(residential care) 、個人照護 (personal caring) 、 成人集合照護(adult congregate care),99%的照顧住宅機構是由其所屬的每個 州政府監管,每一州對於機構照護及服務有其各自的定義及規範,其法令均不 相同,設置辦法及標準之間差異很大。不過美國所有的照顧住宅機構都應符合 「美國身心障礙者法案」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y Act of 1990,ADA 法案)、 「公平住宅法」 (The Fair Housing Act)及一般的消防安全規範(美國國家輔助 居住中心,2002)。 根據美國輔助居住聯盟(Assisted Living Federation of America,簡稱 ALFA) 所進行的統計資料顯示,在 2009 年全美有超過 3,600 家照顧住宅機構,並有超 過 100 萬的高齡者受惠於其所提供之服務,其中約 68%為女性,32%為男性。 另外據估計,在 2005 年全美照顧住宅機構的年收益約為 150 億美金,折合台幣 22.

(45) 第四章 結果 約 4,500 億元。而根據美國衛生暨福利部(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簡稱 HHS)的疾病管制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簡稱 CDC)底下之國家衛生統計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Health Statistics,簡 稱 NCHS)所作的統計,在 2010 年全美有約 733,300 人居住在居住照護機構 (residential care facility)中,此乃根據 2010 年國家居住照護機構問卷(National Survey of Residential Care Facilitites)之數據。其中 10 人當中有 9 人為非西班牙 裔白人(佔 91%) ,女性則佔 70%(參照圖 4-1-1) 。超過一半的機構住民為 85 歲及以上的高齡者(佔 54%),超過四分之一住民為 75 至 84 歲高齡者(佔 27 %) ,剩下的五分之一為 65 至 74 歲(佔 9%)及 65 歲以下的高齡者(佔 11%)。. 100% 90% 80% 54%. 70% 60% 50% 40%. 85歲以上. 91% 70%. 30% 20%. 27% 9%. 10%. 11%. 0% 非西班牙裔白人. 女性. 75-84歲 65-74歲 65歲以下. 所有住民. 圖 4-1- 1 2010 年美國照護機構住民特性-種族、性別及年齡分布 (資料來源:2010 年美國居住照護機構問卷) 入住在居住照護機構的高齡者中,將近四分之三需要並接受沐浴方面的協 助(佔 72%) ,超過二分之一接受穿衣方面的協助(佔 52%) ,超過三分之一接 受如廁方面的協助(佔 36%) ,四分之一接受移轉位方面的協助(佔 25%) ,而 超過五分之一接受進食方面的協助(佔 22%)(參照圖 4-1-2)。另外,有 38% 的居住照護機構入住者接受 3 項以上日常生活活動的協助;有 36%的住民接受 1 或 2 項日常生活活動的協助;而有 26%的住民沒有接受日常生活活動的協助。 另一方面,入住在居住照護機構的高齡者中,最常見的十大慢性疾病依序為: 23.

(46) 老人養護機構有關生活環境空間與設施設備之研究 高血壓(佔 57%) 、失智症(佔 42%) 、心臟病(佔 34%) 、憂鬱症(佔 28%)、 關節炎(佔 27%) 、骨質疏鬆症(佔 21%) 、糖尿病(佔 17%) 、慢性阻塞性肺 病 COPD(佔 15%)、以及癌症與中風(各佔 11%)(參照圖 4-1-3)。 100% 90% 38%. 80%. 3至5項ADL. 70% 60% 50% 40% 30%. 36%. 1至2項ADL. 0項ADL. 72% 52%. 20%. 36%. 25%. 22%. 26%. 移轉位. 進食. 所有住民. 10% 0% 沐浴. 穿衣. 如廁. 圖 4-1- 2 2010 年美國照護機構住民特性-功能協助 (資料來源:2010 年美國居住照護機構問卷). 57%. 高血壓 42%. 失智症 34%. 心臟病 憂鬱症. 28%. 關節炎. 27% 21%. 骨質疏鬆症. 17%. 糖尿病. 15%. 慢性阻塞性肺病 癌症. 11%. 中風. 11% 0%. 10%. 20%. 30%. 40%. 50%. 圖 4-1- 3 2010 年美國照護機構住民特性-疾病診斷 (資料來源:2010 年美國居住照護機構問卷) 24. 60%.

數據

表 4-1- 8  PEAP 日本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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