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醫師對實施基層分科總額預算之意願及影響因素—以中部四縣市為例; Willingness of primary care physicians for department global budget implementation and the associated factors in central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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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摘要 目的:探討實施基層分科總額管理後對醫師執業之影響及滿意 度,並了解基層醫師對實施分科總額預算之意願及其影響因素。 方法:針對中部四縣市所有西醫基層執業醫師,利用結構式問卷 以郵寄方式進行普查,共發出 2,673 份問卷,回收 579 份問卷。除 描述性分析及雙變項分析外,以羅吉斯迴歸分析探討影響基層醫 師是否贊成分科總額預算之相關因素。 結果: 55%的基層醫師認為分科方式不合理,54.63%認為分科管 理對未來發展為負面影響,整體滿意度認為普通者佔 40.81%,認 為不滿意者佔 38.52%,認為滿意者佔 20.67%。在都會區執業競爭 較激烈,整體滿意度較低。不贊成實施分科總額預算者佔 57.99%。對於實施繼續分科總額之意願,泌尿科、外科、骨科、 耳鼻喉科及婦產科明顯贊成,而精神科、皮膚科及家醫科傾向不 贊成。由羅吉斯迴歸分析結果發現影響醫師是否贊成實施分科總 額預算之因素為「實施後基層醫師間之競爭度」、「實施後平均 每週看診次數之變化」、「執業年資」、「分科方式合理性」、 「對該科未來之影響」及「科別」。實施分科管理後平均每週看 診次數增加越多者、執業年資越長者、認為分科方式合理性越高 者、對未來發展之影響越正面者,就越贊成分科總額。實施分科 管理後基層醫師感覺越競爭者,就越不贊成實施分科總額。 結論與建議:基層醫師對於分科管理的各項滿意度均偏低,分科 管理較不利於都會區之醫師,多數基層醫師不贊成進一步實施分 科總額預算。建議加強溝通宣導、檢討總額預算制度、降低基層 醫師執業不利因素之影響程度、注重整體的醫療品質、改進分科 i.
(3) 方式及鼓勵基層醫師至鄉鎮地區執業。. 關鍵字:總額預算、基層醫師、分科管理、分科總額預算. ii.
(4) Willingness of primary care physicians for department global budget implementation and the associated factors in central Taiwan Abstract Objectives :. This study aimed to investigate the influences of. implementation of department global budget (DGB) demonstration on primary care physicians’ practice and the satisfaction with DGB. In addition, this study explored the willingness of primary care physicians (PCPs) for DGB implementation and the associated factors. Method : This study adopted the survey method of a self-designed structured questionnaire. All the PCPs who were undertaking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at western medicine clinics were selected with a total of 2673 physicians on May 1, 2007. 579 valid responses were received with a response rate of 21.66%. Result:55% PCPs thought the way of partitioning departments was unreasonable. 54.63% PCPs thought the DGB had a harmful effect on department development. 38.52% PCPs were dissatisfied about DGB while 20.67% were satisfied and 40.81% were unremarkable.The satisfaction was lower at big city probably due to higher competition. 57.99% PCPs disagreed with DGB. The PCPs in urology, surgery, orthopedics, ENT,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had higher agreement on continuing DGB implementation, but PCPs in psychiatry, dermatology and family medicine inclined to disagree.The factors that affect the agreement of DGB included the competition after DGB, the work time alteration after DGB, years of practice, rationality of the way of partitioning. departments,. the. anticipated. effect. on. department. development and the variety of departments through logistic regression analysis. iii.
(5) Conclusion:The satisfaction of DGB demonstration was relatively low. The DGB is disadvantageous to PCPs at big city. The majority of PCPs disagreed with DGB implementation.. Key words: primary care physicians, department global budget, department global budget demonstration. iv.
(6) 誌謝. 本研究論文之完成,首先要感謝中國醫藥大學醫務管理學研究 所蔡文正所長之熱忱指導,這是論文成形的最大要素。並誠摯感謝 李采娟老師與亞洲大學龔佩珍老師之指正,以及感謝龍紀萱老師與 黃光華老師幫忙問卷之設計,使本論文更為完整。特別感謝郭娓吟 小姐與陳慧珊小姐協助本論文之完成。 由於台中市醫師公會高大成理事長、台中縣醫師公會陳宗獻理 事長、彰化縣醫師公會黃明和理事長、南投縣醫師公會呂和雄理事 長、中區四縣市診所協會理事長、各分科召集人、彰化縣李武波醫 師以及許多師長先進之慨然相挺且提供寶貴意見,使本論文得以順 利進行,在此致上萬分謝意。 謹將本論文獻給長期在基層奮鬥與奉獻之醫界朋友們,這篇論 文是我們共同的心血所堆砌而成。. 陳文侯謹識於台中 2008 年 7 月. v.
(7) 目 錄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 3. 第二章. 文獻探討 .......................................................................................4. 第一節. 名詞定義 ............................................................................... 4. 第二節. 各國實施總額預算的背景與成效 ....................................... 6. 第三節. 實施總額預算的爭議 ........................................................... 8. 第四節. 總額預算對醫界的影響 ..................................................... 10. 第五節 系統模型參考 ....................................................................... 12 第六節 第三章. 文獻總結 ............................................................................. 14. 研究設計與研究方法 .................................................................15.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15. 第二節. 資料來源 ............................................................................. 16. 第三節. 研究變項與操作型定義 ..................................................... 18. 第四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 21. 第四章. 研究結果 .....................................................................................23. 第一節. 樣本代表性分析 ................................................................. 23. 第二節. 描述性分析 ......................................................................... 24. vi.
(8) 第三節. 雙變項分析 ......................................................................... 27. 第四節. 羅吉斯迴歸分析 ................................................................. 31. 第五章. 討論 .............................................................................................54.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63. 第一節. 結論 ..................................................................................... 63. 第二節. 建議 ..................................................................................... 65. 第三節. 研究限制 ............................................................................. 67. 參考文獻 .....................................................................................................68 附錄一、96 年中區西醫基層總額分科管理計畫草案 ............................72 附錄二、醫師問卷 .....................................................................................74. vii.
(9) 表目錄 表 3-1、操作型定義……………………………………………….…18 表 4-1、樣本代表性分析…………………………………………….33 表 4-2、受訪醫師特質及診所基本特性…………………………….34 表 4-3、實施分科管理前基層診所之情況………………………….36 表 4-4、受訪醫師對分科管理之了解與態度…………………….....37 表 4-5、實施分科管理後基層診所之情況………………………….38 表 4-6、實施分科管理後之診療情況 ………………………………39 表 4-7、實施分科管理後之滿意度…………………………............ 40 表 4-8、各縣市醫師執業情形之雙變項分析……………………… 41 表 4-9、醫師是否贊成繼續實施分科管理之雙變項分析………….42 表 4-10、醫師是否贊成實施分科總額之雙變項分析……………...43 表 4-11、實施分科管理前後各科別執業情形……………………...48 表 4-12、各縣市實施分科管理後之情形…………………………...49 表 4-13、各科實施分科管理後之情形……………………………...50 表 4-14、各科醫師對分科管理之滿意度比較……………………...51 表 4-15、不同特性的醫師對分科管理之滿意度比較……………...52 表 4-16、醫師是否贊成實施分科總額之羅吉斯迴歸分析………...53. viii.
(10)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我國自 1995 年 3 月 1 日起實施強制全民健康保險,在全民健保 法的規定下,全體民眾必須納入加保,繳交保險費。又根據全民健 保法第 47 條的規定,必須有保險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但於全民 健保開辦之初,費用支出小於費用收入,所收取之保險費有盈餘, 故未實施總額預算。隨著醫療利用率直線上升,像是人口老化和慢 性病比率升高,尤其是醫療院所之數量暴增,並且病床數急速擴 充,使得費用支出快速增加。但民眾的健保費率增加量微小,十多 年來僅調整 0.3%,還因此引發政爭,導致衛生首長下台。在收入未 能隨著服務量提升而增加,而支出直線成長之時,實施總額預算遂 有其迫切性,以儘量達到收支平衡。 牙醫在 1998 年 7 月開始試行總額預算,其後正式實施至今。其 他醫療群體也陸續加入,包括中醫於 2000 年 7 月,西醫基層於 2001 年 7 月,西醫醫院於 2002 年 7 月。故自 2002 年 7 月 1 日起,我國 全民健康保險已全面施行總額預算制度。 西醫基層實施總額預算的初期,因保障基層整體的醫療收入, 且服務量的成長率不大,較醫院尤其是醫學中心小很多,故度過一 段蜜月期。此時基層醫師壓力小,收入穩定。但隔年醫院也實施總 額預算,而醫院服務量成長率又明顯大於總額成長率,使得醫院釋 出部分門診病人到基層,或設立「院前診所」(即由醫院出資的診 所,聘請醫師執業,負責醫師僅是掛名的老闆,實際的老闆是醫院 的老闆。院前診所不一定在醫院附近。),造成基層服務量大增, 使得基層總額財務吃緊,浮動點值一直下滑,最低至 2004 年第 4 季 的 0.683,基層醫師收入暴減,多數苦不堪言。 1.
(11) 在基層院所,某些科別成長率較高,一方面領取較高額健保給 付,一方面造成浮動點值更為下降,因此相對壓縮成長率低或持平 甚至負成長的科別,使得某些科別格外有危機感。加上許多醫師不 滿意申報案件審查的次數與結果,近年來就有實施分科總額預算 (以下簡稱分科總額)的討論。 健保局中區分局自 2007 年 5 月 1 日起,試行「西醫基層總額分 科管理試辦計畫」(附錄一,以下簡稱分科管理),以分科「虛擬 總額」監控各科點數。每一分科設立召集人及科委員,共同輔導管 理。 虛擬總額的計算是依據基層各科最近 3 年(2004-2007 年)申報 之醫療費用總點數,計算各科占率,然後乘上今年度中區基層總 額,即為基層各科今年度之虛擬總額。分科管理是進一步實施分科 總額的前驅措施,而分科總額是一全新之措施,不僅為國內外之首 創,且對基層醫師的執業與未來發展,可能產生極大之影響。故基 層醫師對實施基層分科總額之意願以及影響其贊成或反對分科總額 之相關因素,頗值得探討。. 2.
(12)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目的如下: 一、了解各科醫師對繼續實施分科管理之意願 一項政策的修改或推行,尤其是攸關全體民眾健康的醫療 保險給付制度,必須極為審慎。如果醫界的共識高,多數表示 贊成,則其推展必較順利。如果醫界的共識不高,表示贊成者 較少,甚至有抗拒的情事,則此項政策較難順利推展。故了解 各科醫師的意願,有其必要性。 二、探討實施基層總額分科管理後,對醫師執業之影響 醫療保險給付制度直接影響醫師之執業,也必然對民眾的 健康照護有重大的影響。實施基層總額分科管理後,必須了解 對醫師執業之影響。 三、探討基層醫師對實施基層總額分科管理之滿意度 在全民健康保險實施後,每年都會對民眾進行滿意度調 查,但甚少對醫師進行滿意度調查。由於基層總額分科管理是 一項試辦計畫,所以應該探討基層醫師的滿意度。 四、探討基層醫師由分科管理的經驗,是否有進一步實施分科總額 預算的意願,以及探討影響基層醫師贊成或反對分科總額預算 的相關因素 分科總額預算是分科管理的終極目標,故有必要了解基層 醫師的意願,並評估實施分科管理的有利因素,及如何解決不 利因素,有助於推動本政策,並減少醫界反對及民怨。. 3.
(13)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名詞定義 一、診所 僅提供門診治療之醫療機構,依組織之不同,區分為單人診 所、同科醫師組成之聯合診所、不同科醫師組成之聯合診所與聯合 門診。聯合門診為至少兩個診所組成之醫療機構,可共用場所與設 備,可共聘人員,但經營與財務各自獨立,在衛生署和健保局的認 定上,是各自獨立的診所。 二、分科總額預算 總額預算為總額預算支付制度之簡稱。指健康保險相關團體包 括付費者與醫事服務提供者,就特定範圍的醫療服務,預先以協商 方式,訂定未來一段時間內健康保險醫療服務費用總支出,以酬付 該醫事服務部門在該期間內所提供的醫療服務,並藉以維持健康保 險財務收支平衡。分科總額預算即是將整體總額預算依科別之不同 再切割開來,各科擁有自己的總額。因已切割清楚,各科的點值將 不相同。 三、分科管理 健保局原先依專科類別將基層醫師分為家醫科、內科、外科、 小兒科、婦產科、骨科、神經外科、泌尿科、耳鼻喉科、眼科、皮 膚科、神經內科、精神科、復健科、整形外科、一般科等 16 科,但 由於中區四縣市有些科別的醫師總數太少,為了便於管理,在分科 管理時整併為 12 科,即家醫科、內科、外科、小兒科、婦產科、骨 科、泌尿科、耳鼻喉科、眼科、皮膚科、精神科、復健科等,而且 基層醫師可以自行選擇要歸入那一科。未表明者,則歸入過去申報 健保給付比例最高的科別,譬如過去申報健保給付以外科案件最 4.
(14) 多,則歸入外科。分科管理是依據虛擬總額來進行管控,但若申報 總數超過或低於虛擬總額,最後仍進入整體總額去計算,各科的點 值並無不同。. 5.
(15) 第二節 各國實施總額預算的背景與成效 對於國民的健康照護,先進國家都極為重視,將其列為施政的 重點項目(Annas, 1998)。健康保險制度是健康照護的主流之一, 尤其是對於急難、重症及慢性病的患者,健康保險制度發揮了最大 的效用,更讓低收入戶能夠得到基本的醫療救治,我國則自 1995 年 起實施全民健康保險制度(Chiang, 1997)。 但隨著醫療的進步與國民對醫療需求日益增加,多數國家的醫 療支出快速成長,其成長率明顯大於 GDP 之成長率(Burner and Waldo, 1995),使得各國普遍面臨醫療財務問題。為了因應醫療財 務困境,於是有了各種解決的方法(Aas, 1995)。 荷蘭與德國強調醫療供應者與保險人之義務重於權利 (Kirkman-Liff, 1991),也有人提倡以“新經濟"思維去降低成本 (Starr, 2000),“新經濟"包含下列項目: (一)以網路行銷(藥品及醫療器材等)降低成本。 (二)減少地區獨佔。例如放射科之 X 光片,可經網路由遠距之 專科醫師判讀,不必再由當地醫師獨佔。 (三)可透過網路向醫師諮詢,取代原有的門診諮詢。 德國在 1883 年即建立現代健康照護系統,政府讓勞工們擁有 健 康 保 險 。 德 國 自 1977 年 起 經 過 一 連 串 的 改 造 ( Schneider, 1991),來抑制醫療費用的增加,其成效較大多數西方國家顯著。 採取的措施包括增加自負額,限制醫院擴張病床數,以及增加家庭 醫師之診療費用等(Brenner and Rublee, 1991)。 除了上述的努力外,已實施健康保險制度的國家,為控制醫療 費用,並提升醫療服務及管理效率,施行相關的支付措施,包括論 病例計酬、論人計酬、總額預算等。法國在 1984 年實施住院病人之. 6.
(16) 總額預算(Redmon et al., 1995),成功地降低了醫療費用成長率。 德國則在 1987 年首次以費用支出上限來限制費用成長(Henke et al., 1994)。以荷蘭為例(張友珊,1999),中央費率機構以被保險人 風險校正論人支付制度(risk-adjusting capitation payment, RACP)支 付費用給各保險人,保險人再以論人計酬支付給家庭醫師,以總額 預算支付給醫院,一家醫院一筆預算。其總額預算另有幾個特點, 例如: (一)減少中央集權,增加地方分權:保險人、醫院與醫師將協商 層面由中央擴及地區,談判項目簡單化。 (二)總額之計算:由保險人與醫療服務提供者分別洽定醫院費、 醫師費、藥費等的分配額度,全國醫療費用的總額由財政部 長做最後的決定。保險費率可由中央費率機構依醫療費用支 出之額度調整,很少受到政治干預。 (三)地區導向:社會保險人有義務與所在地區的醫事服務機構簽 約。 其 他 OECD (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 國 家 也 將 總 額 預 算 納 入 健 康 照 護 改 造 之 重 要 內 容 (Hurst, 1991),據 1991 年美國會計機構(U.S. 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之估計,總額預算降低了這些國家 9-17%之健康照護支出。 這使得更多國家跟進,加拿大從 1990 年開始實施總額預算(Hurley and Card, 1996),瑞士也在 1992 年研究試行(Etter and Perneger, 1998)。. 7.
(17) 第三節 實施總額預算的爭議 各個國家的總額預算不盡相同,也各存在一些問題。像是加拿 大的總額預算,就有重症病患須長期等候治療的問題,也就產生民 眾對醫療照顧適當性是否滿意的問題。而加拿大不同的省份,其總 額預算的內容並不盡相同(Hurley et al.,1997; Rublee and Moser, 1991)。對於醫療人員來說,從 fee-for-service 改為總額預算,是難 以適應的挑戰(Hurley and Card, 1996)。為了讓付費者與醫療供應 者 增 加 和 諧 與 減 少 衝 突 , 雙 方 應 透 過 協 商 處 理 歧 見 ( Ellis and McGuire, 1990)。 在世界各國當中,美國的醫療保健支出佔 GDP 的比率最高,但 醫療成果卻未必較好,例如平均壽命和嬰兒死亡率均不理想 (Schieber, 1994)。雖然其他國家總額預算的經驗可為美國借鏡 (Henke et al., 1994),但學者仍擔心實施總額預算後的醫療成效。 而且總額預算限制了保險公司對保險費的收取,將使保險公司面臨 嚴重的財務問題(Stuart et al., 1993)。 對我國全面實施總額預算,有部分持保留甚至反對的態度。持 保留態度者認為,這樣的一個制度,並非單純的數字推估即可達 成,乃涉及複雜的社會文化、經驗傳承、協商技巧與專業背景。在 這四種項目尚未齊備下,如貿然引用,恐將產生更多後遺症(尤之 毅,1999)。反對者認為,我國醫療保健支出佔 GDP 的比率,明顯 低於 OECD 國家實施總額預算者,更遠低於美國。但政府及健保局 卻不斷承諾醫療保險給付的範圍,又未能配合增加保費的收入,使 得健保財務加速惡化。健康保險須兼顧就醫可近性、醫療品質與就 醫成本三大主軸,三者間的平衡點,應由市場機制去決定,不能因 短暫保費收入設計不當,就強行抑制合理的醫療支出。當然醫療資. 8.
(18) 源有限,必須節制浪費,但應該是針對特定醫療服務項目的濫用或 誤用行為,予以稽核並且導正,而不是全面性的嚴厲限制。在整體 國家醫療保健總支出未達合理水準前,不應因暫時性的財務失衡現 象而不斷變更制度(郭正全,2000)。而且總額預算偏重財務觀 點,較少品質考量(周麗芳等,1999;吳重慶等,2001)。 對於總額預算的運作,採取支出上限制或支出目標制何者較 佳,存在著討論的空間。支持支出上限制者認為,在相同的費用 下,其醫療服務量較大(Fan et al., 1998)。支持支出目標制者認 為,在相同的費用下,政府可控制單位價格及所要限定的醫療數量 (陳耀東,2004)。. 9.
(19) 第四節 總額預算對醫界的影響 我國全民健保以牙醫最早實施總額預算,實施初期發現門診 量、每人次申報費用及申報總金額均有上升趨勢(廖翊舒,2000; 蕭秀如,1999)。針對台北市牙醫師的研究,顯示對收入及服務量 無明顯影響,但醫療品質和醫病關係有提升,而牙醫團體間的關係 較緊張且核刪率較高,滿意度為 55.5%(楊哲銘等,2001)。牙醫 總額預算影響支付制度內部結構之調整,具有促進醫療資源均勻分 布之效果(黃昱瞳,2000)。其後的研究指出,總額預算後牙醫之 就醫可近性降低,週末/非週末之看診次數比值持續下降。牙醫之全 民健保費用受到控制,但自費部分仍繼續上漲,牙醫之醫療品質無 明顯變化(張育嘉等,2006)。 中醫接在牙醫之後實施總額預算,雖能控制醫療費用上漲,但 現行的支付標準及審查制度和中醫醫療品質的提升,仍有許多改進 的空間(林雨菁,2001)。中醫師對中醫門診總額預算滿意度偏低 ( 36% ) , 最 不 滿 意 是 給 付 點 數 與 專 業 審 查 作 業 ( 應 純 哲 等 , 2002)。 在牙醫開始實施總額預算後,西醫不論醫院或基層,對可能也 必須面對的總額預算制度,已高度關切,甚至著手規畫因應策略 (邱永仁,1999)。包括推派適當的談判者、如何分配醫療費用、 建立合理公平的審查制度及同儕制約等。其他因應之道還有整合醫 療體系、結合社區服務、因勢順變、減少醫療費用支出、增進資源 利用、提升病患滿意度等(吳重慶等,2001)。此外,防止醫療品 質下降,是實施總額預算時必須特別考量的要點(邱永仁, 2001)。而要達到付費者與醫療供給者雙方都可接受的情況,必須 雙方協商(Bishop and Wallack, 1996; Ellis and McGuire, 1990)。. 10.
(20) 西醫基層實施總額預算半年之後,申請件數顯著下降,單位價 格顯著增加(張益誠,2002)。西醫基層實施總額預算一年後,申 請件數及醫療費用總點數均低於前一年,但 2002 年以後均呈現緩步 成長(葉德豐等,2002)。即前半年雖延續先前負成長的趨勢,但 半年後基層醫療已逐漸能吸引病患就診。 基層醫師對實施總額預算初期成效之評價,以提升專業自主 性、同儕制約、審查合理性、保障執業收入等策略的同意度較高, 但提升醫療品質與醫病關係等策略的同意與不同意各半(葉德豐 等,2005)。使用國產藥比例顯著增加,民眾用藥品質可能受影響 (張育嘉等,2006)。 對醫師來說,醫師越清楚總額預算之點值分配辦法,則對工作 態度越產生負面影響。醫師對薪資(收入)越感到滿足,則工作投入 越高,組織承諾度越佳(洪麗雯,2005)。. 11.
(21) 第五節 系統模型參考 而在系統模型參考方面,D. S. Van Meter 和 C. E. Van Horn(Van Meter and Van Horn, 1975)提供了一個系統模型說明了執行過程 中,影響到政策產出的幾個相關因素:. 執行機構的特性. 政策資源. 政 策 執 行. 組織間的溝通 與強化行動. 執行人員的意向. 政策標準 與目標. 經社與政治環境. 資料來源: Van Meter and Van Horn, 1975. 本研究參考上述模型設計研究架構,茲分項敘述比較如下: 一、政策標準與目標:在本研究中,即以「虛擬總額」實施分科管 理,其目標為實施分科總額。 二、政策資源:在本研究中,即全民健保之所有保費收入,包括政 府、投保單位與民眾三方面所繳交的保費。 三、組織間的溝通與強化行動:在本研究中,即分科管理前後基層 醫師間的競爭情況,同科及不同科基層醫師間的關係。. 四、執行機構的特性:在本研究中,即基本資料,包括醫師特質、 診所特性及服務量。 12.
(22) 五、經社與政治環境:在本研究中,即實施分科管理後之一般情況 (除了分科管理前後基層醫師間的競爭情況,同科及不同科基 層醫師間的關係之外)及診療情況,包括案件抽審次數、審查 核刪費用、執業壓力、平均每月健保收入、平均每週看診次 數、民眾對醫療的抱怨,用藥、處置、檢驗及檢查的自主性、 轉診的病人數等。 六、執行人員的意向:在本研究中,指基層執業醫師對實施分科總 額之意願。即對分科管理的了解與態度與實施分科管理後的滿 意度,包括對分科管理內容和精神的了解、分科方式的合理 性、分科管理對該科未來發展的影響、繼續實施分科管理的意 願,以及對健保支付點值、申報案件審查、分科「虛擬總額」 的公平性、整體醫療品質的滿意度與整體滿意度。 七、政策執行:在本研究中,即實施分科總額。. 13.
(23) 第六節 文獻總結 實施總額預算原就存在正反不同的意見,在牙醫實施已十年而 西醫基層實施已七年後,全民健保費用受到控制,在提升專業自主 性、同儕制約、審查合理性、保障執業收入等策略有較高的同意 度。但由於點值明顯下降,對醫師的工作態度產生負面影響,並使 得自費項目及支出持續增加。至於醫療品質,有可能受影響,唯各 界看法不一致。此外,分科總額預算或分科管理在國內外尚未有先 例,中區四縣市是台灣全民健康保險六個分區當中唯一試辦分科管 理的地區。其施行結果的評估,將是未來是否繼續辦理的重要依 據,也是其他分區作為參考的指標,並且影響將來是否進一步實施 分科總額。. 14.
(24)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架構 基本資料 y 醫師特質 y 診所特性. • 服務量. 實施分科管理前的情況 y 基層醫師間競爭情況 y 同科醫師間關係 y 不同科醫師間關係. y y y y y y. 執業壓力 • 民眾對醫療的抱怨 案件抽審次數 • 審查核刪費用 同科醫師間關係 • 不同科醫師間關係 平均每月健保收入 平均每週看診次數 基層醫師間競爭情況. 實施分科管理後的診療情況 y 用藥的自主性 • 轉診的病人數 y 處置(含手術)的自主性性 y 檢驗及檢查的自主性. 實施分科管理後的滿意度 y 健保支付點值 • 申報案件審查 y 整體醫療品質 • 整體滿意度 y 分科「虛擬總額」的公平性. 對分科管理的了解與態度 y y y y. 分科管理的內容和精神 分科方式合理性 對該科未來發展的影響 繼續實施分科管理的意願 15. 基層醫師對實施分科總額之意願. 實施分科管理後的情況.
(25) 第二節 資料來源 一、研究對象 包括中部四縣市基層之所有執業西醫師,共 2143 家診所,2773 位醫師。其中台中市有 789 家診所及 971 位醫師。台中縣有 626 家 診所及 852 位醫師,彰化縣有 496 家診所及 656 位醫師,南投縣有 232 家診所及 294 位醫師。但扣除未辦理健保之醫師 100 位,實際研 究對象為 2673 位。 二、抽樣方法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資料,係透過中部四縣市醫師公會取得基層 醫師之名單與地址,針對中部四縣市所有西醫基層執業醫師進行普 查,以結構式問卷利用郵寄方式將問卷寄給本研究之研究對象,請 其塡答問卷後,以所附回郵信封寄回給研究者。自 2008 年 2 月 1 日 起透過各醫師公會及診所協會寄出問卷,共發出有效問卷 2,673 份,回收有效問卷 579 份,有效回收率為 21.66%。 三、研究工具 (一)問卷設計 本研究係透過問卷調查的方式蒐集資料,測量工具採結構式問 卷。問卷的設計是參考國內外相關文獻,針對研究目的及研究架構 設計。問卷內容主要可分為五部分,包括基本資料(醫師特質如性 別、年齡、執業年資、執業縣市、擔任職務、科別、2008 年 1 月 1 日後是否換科、換科後之新科別,診所特性如診所類型及診所醫師 數,服務量如個人每月平均看診人次和診所每月平均看診人次等)、 實施分科管理前的情況(同一地區基層醫師間的競爭情況、同科或 不同科醫師間的融洽關係等)、分科管理後之一般情況及診療情況 (基層醫師間的競爭、同科或不同科醫師間的融洽關係、案件抽審 16.
(26) 次數、審查核刪費用、執業壓力、平均每月健保收入、平均每週看 診次數、民眾對醫療的抱怨,用藥、處置、檢驗及檢查的自主性、 轉診的病人數等)、實施分科管理後的滿意度(健保支付點值、申 報案件審查、分科「虛擬總額」的公平性、整體的醫療品質及整體 滿意度等)及對分科管理的了解與態度(對分科管理內容和精神的 了解、分科方式的合理性、分科管理對該科未來發展的影響、繼續 實施分科管理及進一步實施分科總額的意願等)。 (二)問卷信、效度 在信度測量方面,因無法利用再測法(test-retest method)重複 訪問同一人,故本研究採取計算 Cronbach’s α係數,確認問卷內容 的一致性。Cronbach’s α係數表示各受訪者回答問卷內容一致性程 度,係數越大表示問卷內容一致性越高,一般而言係數大於 0.7 則 表示問卷內容信度佳。在醫師問卷方面,針對實施分科管理後之診 療情況(4 題)與實施分科管理後之滿意度(4 題),檢定其 Cronbach’s α係數,分別為 0.79 與 0.89,可知本問卷內容具有高度 一致性。 在 效 度 的 測 量 方 面 , 以 專 家 效 度 進 行 內 容 效 度 ( content validity)之測量,依照研究變項的適用性來衡量題目,題目分為 「適合」、「不適合」及「修正後適合」三類,邀請五位專家學者 進行效度之評估與建議,並依專家提出之建議修改,將問卷內容定 義模糊之題目予以釐清,以確定問卷完整性。經專家審查後,計算 問卷之 CVI(content validity index)值。一般而言,CVI 值大於 0.8 即代表效度極佳,而本問卷效度 CVI 值平均為 0.97,顯示本研究之 問卷效度極好。. 17.
(27) 第三節 研究變項與操作型定義 依據研究目的與研究架構,將本研究之各種分析資料變項的詳 細內容與定義詳列如下: 表 3-1、操作型定義 變項名稱. 操作型定義. 資料屬性. 受訪醫師及診所基本特性 性別. 男、女. 類別. 年齡. 醫師實際年齡,資料處理時以連續變項處理. 連續. 執業年資. 醫師實際執業年資. 連續. 執業縣市. 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 類別. 診所類型. 單人診所、聯合診所(同科)、 聯合診所(不同科)、聯合門診. 類別. 診所醫師人數. 1 位、2 位、3 位、4 位、5 位及 5 位以上. 序位. 擔任職務. 負責人、合夥人、受僱者. 類別. 家醫科、內科、外科、小兒科、婦產科、 骨科、神經外科、泌尿科、耳鼻喉科、眼科、 皮膚科、神經內科、精神科、復健科、 整形外科、一般科. 類別. 分科管理選擇科別. 家醫科、內科、外科、小兒科、婦產科、 骨科、泌尿科、耳鼻喉科、眼科、皮膚科、 精神科、復健科. 類別. 診所 2008 年後是 否換科. 是、否. 類別. 更換科別. 家醫科、內科、外科、小兒科、婦產科、 骨科、泌尿科、耳鼻喉科、眼科、皮膚科、 精神科、復健科. 診所原登記專科 (可複選). 18. 類別.
(28) 表 3-1、操作型定義(續) 變項名稱. 操作型定義. 變項屬性. 分科管理後個人 每月 平均看診人次. ≦500、501~1000、1001~1500、1501~ 2000、2001~2500、2501~3000、≧3001. 序位. 分科管理後診所 每月 平均看診人次. ≦500、501~1000、1001~1500、1501~ 2000、2001~2500、2501~3000、3001~ 3500、3501~4000、4001~4500、≧4501. 序位. 實施分科管理前基層診所之情況 所在執業地區基層醫 師間之競爭度. 非常不激烈、不激烈、普通、激烈、非常 激烈(以 Likert’s scale 五等分法). 序位. 所在執業地區同科 醫 師間之關係. 非常不融洽、不融洽、普通、融洽、非常 融洽(以 Likert’s scale 五等分法). 序位. 所在執業地區不同科 醫師間之關係. 非常不融洽、不融洽、普通、融洽、非常 融洽(以 Likert’s scale 五等分法). 序位. 實施分科管理後基層診所之情況 基層醫師間之競爭. 以 1~5 分衡量,1 分表示減少很多、2 分表 示減少一些、3 分表示差不多、4 分表示增加 一些、5 分表示增加很多. 序位. 同科醫師間融洽關係. 以 1~5 分衡量,1 分表示減少很多、2 分表 示減少一些、3 分表示差不多、4 分表示增加 一些、5 分表示增加很多. 序位. 不同科醫師間之融洽 關係. 以 1~5 分衡量,1 分表示減少很多、2 分表 示減少一些、3 分表示差不多、4 分表示增加 一些、5 分表示增加很多. 序位. 案件抽審次數. 以 1~5 分衡量,1 分表示減少很多、2 分表 示減少一些、3 分表示差不多、4 分表示增加 一些、5 分表示增加很多. 序位. 審查核刪費用. 以 1~5 分衡量,1 分表示減少很多、2 分表 示減少一些、3 分表示差不多、4 分表示增加 一些、5 分表示增加很多. 序位. 執業壓力. 以 1~5 分衡量,1 分表示減少很多、2 分表 示減少一些、3 分表示差不多、4 分表示增加 一些、5 分表示增加很多. 序位. 平均每月健保收入. 以 1~5 分衡量,1 分表示減少很多、2 分表 示減少一些、3 分表示差不多、4 分表示增加 一些、5 分表示增加很多. 序位. 平均每週看診次數. 以 1~5 分衡量,1 分表示減少很多、2 分表 示減少一些、3 分表示差不多、4 分表示增加 一些、5 分表示增加很多. 序位. 19.
(29) 表 3-1、操作型定義(續) 變項名稱 民眾對醫療的抱怨. 操作型定義 以 1~5 分衡量,1 分表示減少很多、2 分表示 減少一些、3 分表示差不多、4 分表示增加一 些、5 分表示增加很多. 變項屬性 序位. 實施分科管理後之診療情況 用藥自主性. 處置(含手術)自主性. 檢驗及檢查自主性. 轉診(轉出)病人數. 以 1~5 分衡量,1 分表示減少很多、2 分表示 減少一些、3 分表示差不多、4 分表示增加一 些、5 分表示增加很多 以 1~5 分衡量,1 分表示減少很多、2 分表示 減少一些、3 分表示差不多、4 分表示增加一 些、5 分表示增加很多 以 1~5 分衡量,1 分表示減少很多、2 分表示 減少一些、3 分表示差不多、4 分表示增加一 些、5 分表示增加很多 以 1~5 分衡量,1 分表示減少很多、2 分表示 減少一些、3 分表示差不多、4 分表示增加一 些、5 分表示增加很多. 序位. 序位. 序位. 序位. 實施分科管理後之滿意度 健保支付點值. 非常不滿意、不滿意、普通、滿意、非常滿意 (以 Likert’s scale 五等分法). 序位. 申報案件審查. 非常不滿意、不滿意、普通、滿意、非常滿意 (以 Likert’s scale 五等分法). 序位. 科虛擬總額公平性. 非常不滿意、不滿意、普通、滿意、非常滿意 (以 Likert’s scale 五等分法). 序位. 整體醫療品質. 非常不滿意、不滿意、普通、滿意、非常滿意 (以 Likert’s scale 五等分法). 序位. 整體滿意度. 非常不滿意、不滿意、普通、滿意、非常滿意 (以 Likert’s scale 五等分法). 序位. 受訪醫師對分科管理之了解與態度 對分科管理內容與精神 之了解. 完全不了解、大部分不了解、大部分了解、 非常了解. 序位. 分科方式之合理性. 非常不合理、不合理、合理、非常合理. 序位. 分科管理對該科未來發 展之影響. 非常負面、負面、正面、非常正面. 序位. 是否贊成繼續實施分科 管理. 非常不贊成、不贊成、贊成、非常贊成. 序位. 是否贊成實施分科總額. 非常不贊成、不贊成、贊成、非常贊成. 序位. 20.
(30) 第四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本研究問卷回收後,以 SAS 9.1 之統計套裝軟體進行資料統計 分析工作,統計分析方法分述如下: 一、描述性統計 以次數、百分比、平均值,描述基層醫師特質及診所基本特 性、實施分科管理前的情況、實施分科管理後的一般與診療情況、 實施分科管理後的滿意度及對分科管理的了解與態度等方面,以了 解醫師在各變項之看法。 二、推論性統計 1. 卡方檢定 本研究依照是否贊成實施分科總額分群,利用卡方檢定分析贊 成與不贊成兩類在醫師特質及診所基本特性、實施分科管理前的情 況、實施分科管理後的一般與診療情況、實施分科管理後的滿意度 及對分科管理的了解與態度等方面是否有差異。 2. t 檢定 針對贊成實施分科總額與不贊成實施分科總額兩類,對於實施 分科管理前的情況、實施分科管理後的一般與診療情況、實施分科 管理後的滿意度及對分科管理的了解與態度等方面進行 t 檢定,檢 定兩分群在統計上是否有顯著差異。 3. 變異數分析(ANOVA) 針對不同科別與縣市別之基層醫師對實施分科管理前的情況、 實施分科管理後的一般與診療情況、實施分科管理後的滿意度及對 分科管理的了解與態度等方面,利用變異數分析檢定各科別與縣市 別在統計上是否有顯著差異。. 21.
(31) 4. 羅吉斯迴歸分析 利用羅吉斯迴歸分析(Logistic Regression Analysis),以贊成 作為事件,以是否贊成實施分科總額為依變項,以醫師特質及診所 基本特性、實施分科管理前的情況、實施分科管理後的一般與診療 情況、實施分科管理後的滿意度及對分科管理的了解與態度等因素 為自變項,利用逐步迴歸模式,分析基層醫師是否贊成實施分科總 額的顯著影響因素。. 22.
(32) 第四章. 研究結果. 本研究結果共分為四部分,第一部分為樣本代表性分析,主要針 對本研究樣本與母群體之分布,利用適合度檢定來分析本研究樣本是 否具代表性。第二部分為描述性分析,主要針對回收問卷簡單描述贊 成與不贊成分科總額之醫師樣本分布情形。第三部分為雙變項分析, 利用卡方檢定、t 檢定及 ANOVA 分析贊成及不贊成兩組醫師在各變 項之間是否達統計上顯著差異。第四部分以羅吉斯迴歸分析影響基層 醫師是否贊成分科總額之顯著因素。. 第一節 樣本代表性分析 為確定回收有效樣本具代表性,本研究針對回收有效樣本在四縣 市之分布,以及回收有效樣本在各分科之分布,進行適合度檢定。以 2007 年 5 月 1 日各醫師公會及分科管理各科召集人提供之資料為母群 體。檢定結果,樣本不論在四縣市之分布或是在各分科之分布,均未 達統計上顯著差異(P=0.19 及 P=0.78),顯示本研究問卷回收之樣本 具有代表性(表 4-1)。. 23.
(33) 第二節 描述性分析 一、受訪醫師特質及診所基本特性 本研究總共取得 579 份有效樣本,包括 533 位男性(93.02%)。 平均年齡為 50.53 歲,其年齡分布以 46-50 歲者(28.34%)比例最 高,小於及等於 40 歲者(11.94%)最少。平均執業年資為 13.24 年, 其年資以 10-15 年(25.79%)最多,25-30 年(5.91%)最少。執業縣 市以台中市(32.17%)最多,南投縣(11.13%)最少。執業類型以單 人診所(66.38%)最多,聯合門診(1.57%)最少。診所醫師人數以 1 位(64.30%)最多,5 位及 5 位以上(1.60%)最少。在診所擔任的 職務,以負責人(84.58%)最多,受僱者(6.07%)最少。診所原登 記 的 專 科 ( 可 複 選 ) 以 家 醫 科 ( 26.98% ) 最 多 , 依 次 為 小 兒 科 (19.22%),內科及一般科(均為 16.75%),婦產科(10.23%), 而以整形外科(0.35%)及神經內科(0.53%)最少。分科管理後選擇 的科別以家醫科(33.51%)最多,其次為內科(16.13%)及小兒科 (12.41%),以泌尿科(0.89%)及精神科(1.24%)最少。神經外 科、神經內科、整形外科及一般科於分科管理後自由選擇併入其他科 別。在 2008 年 1 月 1 日以後大多數診所並沒有換科(93.11%),有 更換科別者,以更換為外科(34.21%)最多,其次為家醫科及內科 (均為 23.68%)。分科管理後個人每月平均看診人次,以 501-1000 人次(29.61%)最多,其次為 1001-1500 人次(28.19%),大於 3001 人次(1.95%)者最少。分科管理後診所每月平均看診人次,以 5011000 人次(25.40%)最多,其次為 1001-1500 人次(22.02%),以 4001-4500 人次(1.78%)最少(表 4-2)。 二、實施分科管理前基層診所的情況 所在執業地區基層醫師間的競爭,激烈與非常激烈共佔. 24.
(34) 66.84%。同科基層醫師間的關係,普通佔 59.02%,融洽與非常融洽 共佔 27.32%。不同科基層醫師間的關係,普通佔 61.05%,融洽與非 常融洽共佔 29.47%(表 4-3)。 三、受訪醫師對分科管理的了解與態度 對分科管理內容和精神的了解,大部分了解及非常了解共佔 71.03% 。 分 科 方 式 之 合 理 性 , 認 為 不 合 理 及 非 常 不 合 理 共 佔 55.00%。分科管理對該科未來發展的影響,認為負面及非常負面者共 佔 54.63%。贊成及非常贊成繼續實施分科管理者共佔 50.36%。不贊 成及非常不贊成進一步實施分科總額者共佔 57.99%(表 4-4)。 四、實施分科管理後基層診所的情況 基層醫師間的競爭,65.74%為差不多。同科基層醫師間的關係, 73.26%為差不多。不同科基層醫師間的關係,75.61%為差不多。案件 抽審次數,39.65%為差不多,30.26%減少。審查核刪費用,40.35%為 差不多,35.13%增加。執業壓力,43.48%為差不多,41.39%增加。平 均每月健保收入,48.43%為差不多,47.56%減少。平均每週看診次 數,80.31%為差不多,17.77%減少。民眾對醫療的抱怨,66.37%為差 不多,29.25%增加(表 4-5)。 五、實施分科管理後的診療情況 用藥的自主性,57.47%為差不多,31.08%減少。處置(包括手 術)的自主性,60.21%為差不多,30.28%減少。檢驗及檢查的自主 性,59.89%為差不多,30.12%減少。轉診(轉出)的病人數,81.04% 為差不多,16.00%增加(表 4-6)。 六、實施分科管理後的滿意度 健保支付點值,49.04%為不滿意,普通佔 40.70%。申報案件審 查,45.20%為普通,不滿意佔 41.71%。分科「虛擬總額」的公平. 25.
(35) 性,45.52%為不滿意,普通佔 39.19%。整體的醫療品質,49.82%為 普通,不滿意佔 34.65%。整體滿意度,40.81%為普通,不滿意佔 38.52%(表 4-7)。. 26.
(36) 第三節 雙變項分析 一、各縣市醫師執業情形 對於分科管理後個人每月平均看診人次、分科管理後診所每月平 均看診人次、所在執業地區基層醫師間之競爭度、所在執業地區同科 醫師間之關係及所在執業地區不同科醫師間之關係,僅分科管理後診 所每月平均看診人次達顯著差異(P<0.05)(詳見表 4-8)。 二、醫師是否贊成繼續實施分科管理之雙變項分析 以分科管理選擇科別來看,呈現顯著差異(P<0.05)(見表 4-9)。 該科贊成繼續實施分科管理之比率,最高前三名為泌尿科 (100%)、外科(90.91%)與骨科(80%),其他明顯贊成者(贊成 者>60%)還有耳鼻喉科(72.34%)與婦產科(67.44%),最低前三 名為精神科(0%)、皮膚科(26.92%)與家醫科(37.99%) 三、醫師是否贊成實施分科總額之雙變項分析 (一)受訪醫師個人及診所基本特性 以性別、擔任職務及分科管理選擇科別(P<0.05)達顯著差異。 在性別當中,女性不贊成的比例較高。在擔任職務當中,以合夥人及 受僱者不贊成的比例較高。在分科管理選擇科別當中,該科不贊成實 施分科總額比率的前 3 名依序為精神科、皮膚科、家醫科,該科贊成 實施分科總額比率的前 3 名依序為外科、骨科、婦產科。 (二)實施分科管理前基層診所 的情況 實施分科管理前,所在執業地區同科醫師間之關係及所在執業地 區不同科醫師間之關係,均達顯著差異(P<0.05),不融洽者傾向不 贊成。所在執業地區基層醫師間之競爭則無顯著差異。 (三)實施分科管理後基層診所的情況 所在執業地區基層醫師間之競爭、同科醫師間之關係及不同科醫. 27.
(37) 師間之關係,均達顯著差異(P<0.05)。即競爭增加以及融洽關係減 少者,均傾向不贊成。案件抽審次數、審查核刪費用、執業壓力、平 均每月健保收入與民眾對醫療的抱怨,均達顯著差異(P<0.05)。案 件抽審次數、審查核刪費用、執業壓力與民眾對醫療的抱怨增加者傾 向不贊成,平均每月健保收入減少者傾向不贊成。 (四)實施分科管理後的診療情況 用藥的自主性、處置(包括手術)的自主性、檢驗及檢查的自主 性,均達顯著差異(P<0.05)。自主性減少則傾向不贊成。 (五)實施分科管理後的滿意度 健保支付點值、申報案件審查、分科「虛擬總額」的公平性、整 體的醫療品質與整體滿意度,均達顯著差異(P<0.05)。滿意度較低 者傾向不贊成。 (六)受訪醫師對分科管理的了解與態度 對分科管理內容和精神的了解、分科方式之合理性、分科管理對 該科未來發展的影響與是否贊成繼續實施分科管理,均達顯著差異 (P<0.05)。對分科管理內容和精神不了解、認為分科方式不合理、 認為對該科未來發展是負面及不贊成繼續實施分科管理者,傾向不贊 成(詳見表 4-10)。 四、實施分科管理前後各科別執業情況 所在執業地區基層醫師間之競爭、同科醫師間之關係及不同科醫 師間之關係,均達顯著差異(P<0.05)(詳見表 4-11),顯示各科之 間明顯不同。競爭度以 Likert's scale 五分法衡量,實施前之 1 分表示 非常不激烈, 5 分表示非常激烈。實施後之 1 分表示減少很多, 5 分 表示增加很多。醫師間關係以 Likert's scale 五分法衡量,實施前之 1 分表示非常不融洽, 5 分表示非常融洽。實施後之 1 分表示減少很. 28.
(38) 多, 5 分表示增加很多。 五、各縣市實施分科管理後之情況 分科管理後之一般情況及診療情況當中,基層醫師間之競爭、不 同科醫師間之關係、執業壓力及用藥的自主性,達顯著差異 (P<0.05)(詳見表 4-12)。基層醫師間之競爭台中市明顯大於台中 縣與南投縣,不同科醫師間之關係南投縣明顯大於台中市,執業壓力 台中市明顯大於台中縣與彰化縣,用藥的自主性台中縣明顯大於台中 市。 六、各科實施分科管理後之情況 案件抽審次數、審查核刪費用、執業壓力、平均每月健保收入、 民眾對醫療的抱怨、用藥的自主性、處置(包括手術)的自主性及檢 驗及檢查的自主性,均達顯著差異(P<0.05)(詳見表 4-13)。案件 抽審次數,家醫科及皮膚科明顯大於外科。審查核刪費用,家醫科、 皮膚科及精神科明顯大於其他科別。執業壓力,精神科明顯大於外 科、骨科及耳鼻喉科,皮膚科明顯大於外科。平均每月健保收入,以 家醫科及精神科明顯減少。民眾對醫療的抱怨,精神科明顯大於其他 各科。用藥的自主性,內科、外科、小兒科、婦產科、骨科及耳鼻喉 科明顯大於精神科。處置(包括手術)的自主性,內科、外科、小兒 科、婦產科、骨科、耳鼻喉科及復健科明顯大於精神科。檢驗及檢查 的自主性,外科明顯大於精神科。 七、各科醫師對分科管理之滿意度比較 健保支付點值、申報案件審查、分科「虛擬總額」的公平性、整 體的醫療品質與整體滿意度,均達顯著差異(P<0.05)(詳見表 414)。健保支付點值,外科明顯大於多數其他科別。申報案件審查, 耳鼻喉科明顯大於家醫科。分科「虛擬總額」的公平性,外科及耳鼻. 29.
(39) 喉科明顯大於家醫科、皮膚科及精神科。整體的醫療品質,外科明顯 大於家醫科及精神科。整體滿意度,泌尿科明顯大於家醫科、內科、 小兒科、眼科、皮膚科及精神科,外科、骨科、耳鼻喉科及復健科明 顯大於精神科。 八、不同特性的醫師對分科管理之滿意度比較 在整體滿意度方面,南投縣明顯大於台中市(P<0.05)。在健保 支付點值及分科「虛擬總額」的公平性方面,醫師擔任職務達顯著差 異(P<0.05),合夥人及受僱者的滿意度傾向較低(詳見表 4-15)。. 30.
(40) 第四節 羅吉斯迴歸分析 為了解影響基層醫師贊成或反對分科總額預算的 相關因素,以本 研究樣本基層醫師實施基層分科總額預算的意願為依變項,進行羅吉 斯迴歸分析,找出相關顯著影響因素。利用逐步迴歸方式先挑選出顯 著影響因素(進入模式 p<0.25; 停留 p<0.1),包括性別、年齡、執 業年資、擔任職務、分科管理選擇科別、分科管理後個人每月平均看 診人次、實施分科管理前基層診所的情況、分科管理後之一般情況及 診療情況(除了轉診的病人數之外)、實施分科管理後的滿意度及對 分科管理的了解與態度,將其放入羅吉斯迴歸模式中進行分析(詳見 表 4-16)。 根據表 4-16,發現在控制其他變項之下,實施分科管理後醫師間 競爭度的勝算比為 0.58,顯示在實施分科管理後醫師間競爭度越高 者,贊成實施基層分科總額預算的機率就越低。平均每週看診次數之 增加情形的勝算比為 2.75,顯示每週看診次數增加越多者,贊成實施 分科總額預算的機率就越高。執業年資的勝算比為 1.05,顯示執業年 資越長者,贊成實施分科總額預算的機率就越高。 在分科方式之合理性方面,認為合理者贊成實施分科總額預算的 機率顯著高於認為不合理者,勝算比為 3.46。在對該科未來發展的影 響方面,認為正面者贊成實施分科總額預算的機率顯著高於認為負面 者,勝算比為 15.21。在科別方面,婦產科贊成實施分科總額預算的 機率顯著高於家醫科,勝算比為 6.04。皮膚科贊成實施分科總額預算 的機率顯著低於家醫科,勝算比為 0.07。但精神科 7 位均不贊成實施 分科總額預算,因併入「其他科」項目中,未單獨顯現出來。由研究 結果可知,每週看診次數增加越多、執業年資越長、認為分科方式為 合理、認為對該科未來發展的影響為正面及科別為婦產科者,明顯贊. 31.
(41) 成實施分科總額預算。在實施分科管理後醫師間競爭度越高及科別為 皮膚科者,明顯不贊成實施分科總額預算。. 32.
(42) 表 4-1 、樣本代表性分析 受訪醫師 變項 縣市 台中市 台中縣 彰化縣 南投縣. 樣本 N=579(%). a. 母群體 N=2773(%). 受訪醫師. χ2. 變項. P值. (32.17) (29.04) (27.65) (11.13). 971 852 656 294. 樣本 母群體 N=579 (%) N=2673 (%). χ2 P值. 科別 p=0.78 家醫科 189 (33.51) 882 (33.00) 內科 91 (16.13) 440 (16.46) 小兒科 70 (12.41) 332 (12.42) 耳鼻喉 48 (8.51) 287 (10.74) 婦產科 43 (7.62) 198 (7.41) 眼科 36 (6.38) 176 (6.58) 皮膚科 29 (5.14) 129 (4.83) 外科 22 (3.90) 98 (3.67) 復健科 14 (2.48) 42 (1.57) 骨科 10 (1.77) 52 (1.95) 精神科 7 (1.24) 26 (0.97) 泌尿科 5 (0.89) 11 (0.41). p=0.19 185 167 159 64. b. (35.02) (30.72) (23.66) (10.83). 註:a.資料來源:中部四縣市各醫師公會提供,2007 年 5 月 1 日,共 2773 位醫師。 b .資料來源:中區西醫基層總額分科管理試辦計畫各科召集人,2007 年 5 月 1 日,共 2673 位醫師。. 33.
(43) 表 4-2、受訪醫師特質及診所基本特性 變項. 受訪醫師樣本 (N=579) 個數 %. 性別 男 女 遺漏值. 533 40 6. 年齡 ≦40 41~45(含) 46~50(含) 51~55(含) 56~60(含) >60 遺漏值 執業年資 ≦5 5~10(含) 11~15 (含) 16~20(含) 21~25(含) 26~30(含) >30 遺漏值 執業縣市 台中市 台中縣 彰化縣 南投縣 遺漏值 診所類型 單人診所 聯合診所(同科) 聯合診所(不同科) 聯合門診 遺漏值 診所醫師人數 1位 2位 3位 4位 ≧5 位 遺漏值 擔任職務 負責人 合夥人 受僱者 遺漏值. 67 78 159 93 87 77 18 71 90 131 93 46 30 47 71. 93.02 6.98 (50.53a±9.53b) 11.94 13.90 28.34 16.58 15.51 13.73 (13.24a±10.75b) 13.98 17.72 25.79 18.31 9.06 5.91 9.25. 185 167 159 64 4. 32.17 29.04 27.65 11.13. 381 106 78 9 5. 66.38 18.47 13.59 1.57. 362 135 40 17 9 16 488 54 35 2. 註:a表示平均數、b表標準差;遺漏個案不納入百分比之計算. 34. (1.54a±0.90b) 64.30 23.98 7.10 3.02 1.60. 84.58 9.36 6.07.
(44) 表 4-2、受訪醫師特質及診所基本特性(續) 受訪醫師樣本 (N=579) 個數 %. 變項 診所原登記專科(可複選) 家醫科 小兒科 內科 一般科 婦產科 耳鼻喉科 外科 眼科 皮膚科 復健科 骨科 泌尿科 精神科 神經內科 整形外科 其他 遺漏值 分科管理選擇科別 家醫科 內科 小兒科 耳鼻喉科 婦產科 眼科 皮膚科 外科 復健科 骨科 精神科 泌尿科 遺漏值 診所 2008 年後是否換科 否 是 遺漏值 更換科別為(N=39) 外科 家醫科 內科 小兒科 耳鼻喉科 骨科 泌尿科 精神科 遺漏值. 153 109 95 95 58 45 37 36 32 15 14 6 6 3 2 4 12. 26.98 19.22 16.75 16.75 10.23 7.94 6.53 6.35 5.64 2.65 2.47 1.06 1.06 0.53 0.35 0.71. 189 91 70 48 43 36 29 22 14 10 7 5 15. 33.51 16.13 12.41 8.51 7.62 6.38 5.14 3.90 2.48 1.77 1.24 0.89. 527 39 13. 93.11 6.89. 13 9 9 2 2 1 1 1 1. 34.21 23.68 23.68 5.26 5.26 2.63 2.63 2.63. 35.
(45) 表 4-2、受訪醫師特質及診所基本特性(續) 受訪醫師樣本 (N=579) 個數 %. 變項 分科管理後個人 每月平均看診人次 ≦500 501~1000 1001~1500 1501~2000 2001~2500 2501~3000 ≧3001 遺漏值 分科管理後診所 每月平均看診人次 ≦500 501~1000 1001~1500 1501~2000 2001~2500 2501~3000 3001~3500 3501~4000 4001~4500 ≧4501 遺漏值. 59 167 159 113 41 14 11 15. 10.46 29.61 28.19 20.04 7.27 2.48 1.95. 53 143 124 98 50 27 25 11 10 22 16. 9.41 25.40 22.02 17.41 8.88 4.80 4.44 1.95 1.78 3.91. 表 4-3、實施分科管理前基層診所之情況 受訪醫師樣本 (N=579) 個數 %. 變項 所在執業地區基層醫師間之競爭度 非常不激烈 不激烈 普通 激烈 非常激烈 遺漏值 所在執業地區同科 醫師間之關係 非常不融洽 不融洽 普通 融洽 非常融洽 遺漏值 所在執業地區不同科 醫師間之關係 非常不融洽 不融洽 普通 融洽 非常融洽 遺漏值. 5 27 158 251 132 6. 0.87 4.71 27.57 43.80 23.04. 8 70 337 150 6 8. 1.40 12.26 59.02 26.27 1.05. 6 48 348 162 6 9. 1.05 8.42 61.05 28.42 1.05. 36.
(46) 表 4-4、受訪醫師對分科管理之了解與態度 受訪醫師樣本 (N=579) 個數 %. 變項 對分科管理內容與精神之了解 完全不了解 大部分不了解 大部分了解 非常了解 遺漏值 分科方式之合理性 非常不合理 不合理 合理 非常合理 遺漏值 分科管理對該科未來發展之影響 非常負面 負面 正面 非常正面 遺漏值 是否贊成繼續實施分科管理 非常不贊成 不贊成 贊成 非常贊成 遺漏值 是否贊成實施分科總額 非常不贊成 不贊成 贊成 非常贊成 遺漏值. 30 136 348 59 6. 5.24 23.73 60.73 10.30. 73 235 239 13 19. 13.04 41.96 42.68 2.32. 77 230 237 18 17. 13.70 40.93 42.17 3.20. 88 190 244 38 19. 15.71 33.93 43.57 6.79. 94 229 213 21 22. 16.88 41.11 38.24 3.77. 37.
(47) 表 4-5、實施分科管理後基層診所之情況 變. 項. 受訪醫師樣本 (N=579) 個數 %. 基層醫師間之競爭 減少很多 5 減少一些 60 378 差不多 93 增加一些 39 增加很多 遺漏值 4 同科基師間之融洽關係 減少很多 26 減少一些 62 差不多 422 增加一些 60 增加很多 6 遺漏值 3 不同科醫師間之融洽關係 減少很多 13 減少一些 48 差不多 434 增加一些 72 增加很多 7 遺漏值 5 案件抽審次數 減少很多 37 減少一些 137 差不多 228 增加一些 123 增加很多 50 遺漏值 4 審查核刪費用 減少很多 23 減少一些 118 差不多 232 增加一些 135 增加很多 67 遺漏值 4. 變. 項. 執業壓力 減少很多 減少一些 差不多 增加一些 增加很多 遺漏值 平均每月健保收入 減少很多 減少一些 差不多 增加一些 遺漏值 . 0.87 10.43 65.74 16.17 6.78. 4.51 10.76 73.26 10.42 1.04. 平均每週看診次數 減少很多 減少一些 差不多 增加一些 增加很多 遺漏值 民眾對醫療的抱怨 減少很多 減少一些 差不多 增加一些 增加很多 遺漏值 . 2.26 8.36 75.61 12.54 1.22. 6.43 23.83 39.65 21.39 8.70. 4.00 20.52 40.35 23.48 11.65. 38. 受訪醫師樣本 (N=579) 個數 % 18 69 250 134 104 4. 3.13 12.00 43.48 23.30 18.09. 71 202 278 23 5. 12.37 35.19 48.43 4.01. 8 94 461 9 2 5. 1.39 16.38 80.31 1.57 0.35. 1 24 379 123 44 8. 0.18 4.20 66.37 21.54 7.71.
(48) 表 4-6、實施分科管理後之診療情況 變. 項. 用藥自主性 減少很多 減少一些 差不多 增加一些 增加很多 遺漏值 處置(含手術)自主性 減少很多 減少一些 差不多 增加一些 增加很多 遺漏值 檢驗及檢查自主性 減少很多 減少一些 差不多 增加一些 增加很多 遺漏值 轉診(轉出)病人數 減少很多 減少一些 差不多 增加一些 增加很多 遺漏值 . 受訪醫師樣本 (N=579) 個數 % 68 111 331 57 9 3. 11.81 19.27 57.47 9.90 1.56. 56 116 342 45 9 11. 9.86 20.42 60.21 7.92 1.58. 51 121 342 48 9 8. 8.93 21.19 59.89 8.41 1.58. 5 12 466 86 6 4. 0.87 2.09 81.04 14.96 1.04. 39.
(49) 表 4-7、實施分科管理後之滿意度 變. 項. 健保支付點值 非常不滿意 不滿意 普通 滿意 非常滿意 遺漏值 申報案件審查 非常不滿意 不滿意 普通 滿意 非常滿意 遺漏值 分科虛擬總額公平性 非常不滿意 不滿意 普通 滿意 非常滿意 遺漏值 整體醫療品質 非常不滿意 不滿意 普通 滿意 非常滿意 遺漏值 整體滿意度 非常不滿意 不滿意 普通 滿意 非常滿意 遺漏值 . 受訪醫師樣本 (N=579) 個數 % 88 194 234 54 5 4. 15.30 33.74 40.70 9.39 0.87. 78 161 259 68 7 6. 13.61 28.10 45.20 11.87 1.22. 105 154 223 81 6 10. 18.45 27.07 39.19 14.24 1.05. 52 142 279 80 7 19. 9.29 25.36 49.82 14.29 1.25. 79 139 231 97 20 13. 13.96 24.56 40.81 17.14 3.53. 40.
(50) 表 4-8、各縣市醫師執業情形之雙變項分析 變項. 台中市 (N=185) 個數 %. 分科管理後個人 每月 平均看診人次 ≦500 20 501~1000 57 1001~1500 58 1501~2000 25 2001~2500 13 2501~3000 3 ≧3001 3 遺漏值 6 分科管理後診所 每月 平均看診人次 ≦500 20 501~1000 50 1001~1500 46 1501~2000 23 2001~2500 17 2501~3000 7 3001~3500 9 3501~4000 4 4001~4500 2 ≧4501 1 遺漏值 6 所在執業地區基層醫 師間之競爭度 非常不激烈 1 不激烈 6 47 普通 激烈 76 非常激烈 52 遺漏值 3 所在執業地區同科 醫師間之關係 非常不融洽 4 不融洽 22 普通 111 融洽 43 非常融洽 2 遺漏值 3 所在執業地區不同科 醫師間之關係 非常不融洽 3 不融洽 17 普通 115 融洽 45 非常融洽 2 遺漏值 3. 台中縣 (N=167) 個數 %. 彰化縣 (N=159) 個數 %. 南投縣 (N=64) 個數 %. χ2 P值 0.410. 11.17 31.84 32.40 13.97 7.26 1.68 1.68. 14 50 43 37 10 4 6 3. 8.54 30.49 26.22 22.56 6.10 2.44 3.66. 18 40 38 37 16 6 1 3. 11.54 25.64 24.36 23.72 10.26 3.85 0.64. 7 20 19 13 2 1 1 1. 11.11 31.75 30.16 20.63 3.17 1.59 1.59 0.011. 11.17 27.93 25.70 12.85 9.50 3.91 5.03 2.23 1.12 0.56. 14 40 31 35 12 8 10 0 7 7 3. 8.54 24.39 18.90 21.34 7.32 4.88 6.10 0.00 4.27 4.27. 13 33 33 30 14 8 3 6 1 14 4. 8.39 21.29 21.29 19.35 9.03 5.16 1.94 3.87 0.65 9.03. 6 20 14 9 6 4 3 1 0 0 1. 9.52 31.75 22.22 14.29 9.52 6.35 4.76 1.59 0.00 0.00 0.401. 0.55 3.30 25.82 41.76 28.57. 2 7 47 77 32 2. 1.21 4.24 28.48 46.67 19.39. 1 6 45 69 37 1. 0.63 3.80 28.48 43.67 23.42. 1 7 18 27 11 0. 1.56 10.94 28.13 42.19 17.19 0.608. 2.20 12.09 60.99 23.63 1.10. 2 21 93 45 2 4. 1.23 12.88 57.06 27.61 1.23. 2 19 101 35 1 1. 1.27 12.03 63.92 22.15 0.63. 0 7 31 25 1 0. 0.00 10.94 48.44 39.06 1.56 0.231. 1.65 9.34 63.19 24.73 1.10. 1 16 92 52 3 3 41. 0.61 9.76 56.10 31.71 1.83. 0 12 105 39 1 2. 0.00 7.64 66.88 24.84 0.64. 2 3 34 24 0 1. 3.17 4.76 53.97 38.10 0.00.
(51) 表 4-9、醫師是否贊成繼續實施分科管理之雙變項分析 變項. 全體 (N=560) N %. 診所原登記專科(可複選) 家醫科 143 小兒科 108 一般科 94 內科 91 婦產科 58 耳鼻喉科 44 外科 37 眼科 36 皮膚科 29 復健科 15 骨科 14 泌尿科 6 精神科 6 神經內科 3 整型外科 2 其他 4 分科管理選擇科別 家醫科 179 內科 88 小兒科 69 耳鼻喉科 47 婦產科 43 眼科 36 皮膚科 26 外科 22 復健科 14 骨科 10 精神科 7 泌尿科 5 遺漏值 14 診所 2008 年後是否換科 否 510 是 39 遺漏值 11 更換科別為 (N=39) 外科 13 家醫科 9 內科 9 小兒科 2 耳鼻喉科 2 骨科 1 泌尿科 1 精神科 1 遺漏值 1. 不贊成 (N=278) N %. 贊成 (N=282) N %. χ2 P值 NA. 26.09 19.71 17.15 16.61 10.58 8.03 6.75 6.57 5.29 2.74 2.55 1.09 1.09 0.55 0.36 0.73. 83 59 52 48 24 12 17 17 20 7 6 2 6 1 0 1. 58.04 54.63 55.32 52.75 41.38 27.27 45.95 47.22 68.97 46.67 42.86 33.33 100.00 33.33 0.00 25.00. 60 49 42 43 34 32 20 19 9 8 8 4 0 2 2 3. 41.96 45.37 44.68 47.25 58.62 72.73 54.05 52.78 31.03 53.33 57.14 66.67 0.00 66.67 100.00 75.00 <0.001. 32.78 16.12 12.64 8.61 7.88 6.59 4.76 4.03 2.56 1.83 1.28 0.92. 111 41 37 13 14 17 19 2 7 2 7 0 8. 62.01 46.59 53.62 27.66 32.56 47.22 73.08 9.09 50.00 20.00 100.00 0.00. 68 47 32 34 29 19 7 20 7 8 0 5 6. 37.99 53.41 46.38 72.34 67.44 52.78 26.92 90.91 50.00 80.00 0.00 100.00. 92.90 7.10. 249 23 6. 48.82 58.97. 261 16 5. 51.18 41.03. 0.247. 0.343 34.21 23.68 23.68 5.26 5.26 2.63 2.63 2.63. 6 8 4 1 1 1 0 1 1. 42. 46.15 88.89 44.44 50.00 50.00 100.00 0.00 100.00. 7 1 5 1 1 0 1 0 0. 53.85 11.11 55.56 50.00 50.00 0.00 100.00 0.00.
(52) 表 4-10、醫師是否贊成實施分科總額之雙變項分析 變項 性別 男 女 遺漏值 年齡 ≦40 41~45(含) 46~50(含) 51~55(含) 56~60(含) >60 遺漏值 執業年資 ≦5 5~10 (含) 10~15 (含) 15~20 (含) 20~25 (含) 25~30 (含) >30 遺漏值 執業縣市 台中市 台中縣 彰化縣 南投縣 遺漏值 診所類型 單人診所 聯合診所(同科) 聯合診所(不同科) 聯合門診 遺漏值 診所醫師人數 1位 2位 3位 4位 ≧5 位 遺漏值 擔任職務 負責人 合夥人 受僱者 遺漏值. 全體 (N=557) 個數 %. 不贊成 (N=323) 個數 %. 贊成 (N=234) 個數 %. 513 39 5. 288 31 4. 225 8 1. χ2 P值 0.004. 92.93 7.07. 90.28 9.72. 96.57 3.43 0.229. 66 74 149 92 84 75 17. 12.22 13.70 27.59 17.04 15.56 13.89. 44 48 78 50 45 46 12. 14.15 15.43 25.08 16.08 14.47 14.79. 22 26 71 42 39 29 5. 9.61 11.35 31.00 18.34 17.03 12.66 0.131. 67 88 124 89 44 29 46 70. 13.76 18.07 25.46 18.28 9.03 5.95 9.45. 48 43 67 45 25 16 27 52. 17.71 15.87 24.72 16.61 9.23 5.90 9.96. 19 45 57 44 19 13 19 18. 8.80 20.83 26.39 20.37 8.80 6.02 8.80 0.539. 177 161 156 59 4. 32.01 29.11 28.21 10.67. 105 87 91 38 2. 32.71 27.10 28.35 11.84. 72 74 65 21 2. 31.03 31.90 28.02 9.05 0.257. 363 105 75 9 5. 65.76 19.02 13.59 1.63. 200 66 46 7 4. 62.70 20.69 14.42 2.19. 163 39 29 2 1. 69.96 16.74 12.45 0.86. 348 129 39 17 9 15. 64.21 23.80 7.20 3.14 1.66. 193 77 28 12 5 8. 61.27 24.44 8.89 3.81 1.59. 155 52 11 5 4 7. 68.28 22.91 4.85 2.20 1.76. 0.263. 0.003* 468 52 35 2. 84.32 9.37 6.31. 257 36 28 2. 43. 80.06 11.21 8.72. 211 16 7. 90.17 6.84 2.99.
(53) 表 4-10、醫師是否贊成實施分科總額之雙變項分析(續) 變項. 全體 (N=557) 個數 %. 診所原登記專科(可複選) 家醫科 143 小兒科 106 一般科 94 內科 91 婦產科 58 耳鼻喉科 42 外科 37 眼科 36 皮膚科 30 復健科 15 骨科 14 泌尿科 6 精神科 6 神經內科 3 整形外科 2 其他 4 分科管理選擇科別 家醫科 179 內科 88 小兒科 67 耳鼻喉科 45 婦產科 43 眼科 36 皮膚科 27 外科 22 復健科 14 骨科 10 精神科 7 泌尿科 5 遺漏值 14 診所 2008 年後是否換科 否 506 是 39 遺漏值 12 更換科別為(N=39) 外科 13 家醫科 9 內科 9 小兒科 2 耳鼻喉科 2 骨科 1 泌尿科 1 精神科 1 遺漏值 1. 不贊成 (N=323) 個數 %. 贊成 (N=234) 個數 %. χ2 P值 NA. 26.24 19.45 17.25 16.70 10.64 7.71 6.79 6.61 5.50 2.75 2.57 1.10 1.10 0.55 0.37 0.73. 95 65 58 59 26 17 19 16 25 9 7 3 6 3 1 2. 29.97 20.50 18.30 18.61 8.20 5.36 5.99 5.05 7.89 2.84 2.21 0.95 1.89 0.95 0.32 0.63. 48 41 36 32 32 25 18 20 5 6 7 3 0 0 1 2. 21.05 17.98 15.79 14.04 14.04 10.96 7.89 8.77 2.19 2.63 3.07 1.32 0.00 0.00 0.44 0.88 <0.001. 32.97 16.21 12.34 8.29 7.92 6.63 4.97 4.05 2.58 1.84 1.29 0.92. 124 53 39 18 16 16 24 5 9 3 7 2 7. 69.27 60.23 58.21 40.00 37.21 44.44 88.89 22.73 64.29 30.00 100.00 40.00. 55 35 28 27 27 20 3 17 5 7 0 3 7. 30.73 39.77 41.79 60.00 62.79 55.56 11.11 77.27 35.71 70.00 0.00 60.00. 92.84 7.16. 292 26 5. 91.82 8.18. 214 13 7. 94.27 5.73. 34.21 23.68 23.68 5.26 5.26 2.63 2.63 2.63. 6 7 6 1 2 1 1 1 1. 24.00 28.00 24.00 4.00 8.00 4.00 4.00 4.00. 7 2 3 1 0 0 0 0 0. 53.85 15.38 23.08 7.69 0.00 0.00 0.00 0.00. 0.314. 0.584. 44.
(54) 表 4-10、醫師是否贊成實施分科總額之雙變項分析(續) 變項. 全體 (N=557) 個數 %. 分科管理後個人 每月 平均看診人次 ≦500 58 501~1000 162 1001~1500 153 1501~2000 104 2001~2500 40 2501~3000 14 ≧3001 11 遺漏值 14 分科管理後診所 每月 平均看診人次 ≦500 52 501~1000 138 1001~1500 119 1501~2000 93 2001~2500 47 2501~3000 27 3001~3500 23 3501~4000 10 4001~4500 10 ≧4501 22 遺漏值 15 實施前醫師間之競爭 非常不激烈 5 不激烈 26 普通 152 激烈 241 非常激烈 129 遺漏值 4 實施前同科 醫師間關係 非常不融洽 7 不融洽 69 普通 326 融洽 144 非常融洽 5 遺漏值 6 實施前不同科 醫師間關係 非常不融洽 6 不融洽 44 普通 336 融洽 158 非常融洽 6 遺漏值 7 實施後醫師間之競爭 減少很多 5 減少一些 59 差不多 364 增加一些 90 增加很多 38 遺漏值 1. 不贊成 (N=323) 個數 %. 贊成 (N=234) 個數 %. χ2 P值 0.097. 10.70 29.89 28.23 19.19 7.38 2.58 2.03. 36 102 81 61 22 11 3 7. 11.39 32.28 25.63 19.30 6.96 3.48 0.95. 22 60 73 43 18 3 8 7. 9.69 26.43 32.16 18.94 7.93 1.32 3.52 0.863. 9.61 25.51 22.00 17.19 8.69 4.99 4.25 1.85 1.85 4.07. 29 88 67 49 26 16 15 7 6 12 8. 9.21 27.94 21.27 15.56 8.25 5.08 4.76 2.22 1.90 3.81. 23 50 53 44 21 11 8 3 4 10 7. 10.13 22.03 23.35 19.38 9.25 4.85 3.52 1.32 1.76 4.41. 0.90 4.70 27.49 43.58 23.33. 4 14 80 140 84 1. 1.24 4.35 24.84 43.48 26.09. 1 12 72 101 45 3. 0.43 5.19 31.17 43.72 19.48. 0.226. 0.015 1.27 12.52 59.17 26.13 0.91. 5 52 188 74 2 2. 1.56 16.20 58.57 23.05 0.62. 2 17 138 70 3 4. 0.87 7.39 60.00 30.43 1.30 0.036. 1.09 8.00 61.09 28.73 1.09. 6 28 204 79 4 2. 1.87 8.72 63.55 24.61 1.25. 0 16 132 79 2 5. 0.00 6.99 57.64 34.50 0.87. 0.90 10.61 65.47 16.19 6.83. 0 17 198 74 34 0. 0.00 5.26 61.30 22.91 10.53. 5 42 166 16 4 1. 2.15 18.03 71.24 6.87 1.72. <0.001. 45.
(55) 表 4-10、醫師是否贊成實施分科總額之雙變項分析(續) 變項. 全體 (N=557) 個數 %. 實施後同科 醫師間關係 減少很多 26 減少一些 61 差不多 404 增加一些 60 增加很多 6 實施後不同科 醫師間關係 減少很多 13 減少一些 46 差不多 418 增加一些 71 增加很多 7 遺漏值 2 整體滿意度 非常不滿意 78 不滿意 138 普通 215 滿意 96 非常滿意 19 遺漏值 11 對分科管理內容精神 完全不了解 24 大部分不了解 126 大部分了解 345 非常了解 58 遺漏值 4 分科方式之合理性 非常不合理 71 不合理 227 合理 236 非常合理 13 遺漏值 10 分科管理對該科未來發展影響 非常負面 76 負面 223 正面 235 非常正面 17 遺漏值 6 繼續實施分科管理 非常不贊成 88 不贊成 186 贊成 242 非常贊成 37 遺漏值 4. 不贊成 (N=323) 個數 %. 贊成 (N=234) 個數 %. χ2 P值 <0.001. 4.67 10.95 72.53 10.77 1.08. 23 53 220 24 3. 7.12 16.41 68.11 7.43 0.93. 3 1.28 8 3.42 184 78.63 36 15.38 3 1.28 0.002. 2.34 8.29 75.32 12.79 1.26. 12 30 246 33 1 1. 3.73 9.32 76.40 10.25 0.31. 1 0.43 16 6.87 172 73.82 38 16.31 6 2.58 1 <0.001. 14.29 25.27 39.38 17.58 3.48. 69 116 98 24 8 8. 21.90 36.83 31.11 7.62 2.54. 9 3.90 22 9.52 117 50.65 72 31.17 11 4.76 3. 4.34 22.78 62.39 10.49. 20 90 175 35 3. 6.25 28.13 54.69 10.94. 4 1.72 36 15.45 170 72.96 23 9.87 1. <0.001. <0.001 12.98 41.50 43.14 2.38. 68 192 59 3 1. 21.12 59.63 18.32 0.93. 3 1.33 35 15.56 177 78.67 10 4.44 9 <0.001. 13.79 40.47 42.65 3.09. 72 196 54 0 1. 22.36 60.87 16.77 0.00. 4 1.75 27 11.79 181 79.04 17 7.42 5. 15.91 33.63 43.76 6.69. 85 175 55 6 2. 26.48 54.52 17.13 1.87. 3 1.29 11 4.74 187 80.60 31 13.36 2. <0.001.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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