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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一 節 台北市國中教評會組織與運作之現況

本節主要在呈現台北市國民中學教師評審委員會組織與運作之實際現況。本研究問卷分 甲、乙兩卷:甲卷目的在調查台北市各國中教評會組織與運作的現況,係以全台北市 57 所公 立國中為母群,郵寄全台北市各公立國中,商請各校的校長、人事主任(或教務主任)(1校 1人為原則)填寫問卷,進行問卷調查,共發出五十七份,回收 40 份,回收率 70 %。經整 理後有效問卷為 39 份。本節根據甲卷調查結果,以 SPSS 統計套裝軟體視窗 10.0 版做統計分 析,整理如下:

壹、台北市國民中學教師評審委員會組織之現況

一、民國 88 年 5 月以後,台北市國中有 64.1%的學校修訂過「教師評審委員會 設置辦法」

台北市國中有 35.9%的學校沒修訂過「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表 4-1 台北市國中修訂過「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之學校數及比例

個數 % 個數 %

總和

25 64.1% 14 35.9%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二、台北市國中大部份學校教評會共設置教評會委員十五至十九人

從表 4-2 分析,台北市國中教評會設置委員數因學校規模而異,班級數在 61 班以上的 學校 100 % 設置委員 15-19 人,37-60 班規模學校約步不到 3 成置 15-19 人,班級數大 的學校委員數也多,班級數小的學校委員數也少。全部受訪學校都符合法令規定的 5-19 位委員之規定。

根據表 4-2,台北市國中教評會設置委員數是 5∼9 人的國中佔 10.3%,設置委員 10∼

14 人的學校,佔 23.1%,設置委員 15∼19 人的國中,佔 66.7%,絕大多數台北市國中學校 委員數是在 15∼19 人。

表 4-2 台北市國中教評會設置委員數

5∼9 人以下 10 人∼14 人 15∼19 人 個數 % 個數 % 個數 % 總和 4 10.3% 9 23.1% 26 66.7%

(2)

台北市國中教評會委員數

10%

23%

67%

5∼9人以下 10人∼14人 15人以上

圖 4-2 台北市國中教評會設置委員數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三、台北市國中教評會當然委員之「家長會代表」76.9 % 的國中是由家長會長 擔任

「家長會代表」76.9 % 的國中是由家長會長擔任,而 23.1%的國中不是由家長會長擔任「家 長代表」;表示台北市的國中家長會沒有家長會長權力集一身的現象,家長會的組織健全。

表 4-3 台北市國中教評會 92 學年度教評會當然委員之「家長代表」,由家長會長擔任之比例

個數 % 個數 %

總和 30 76.9% 9 23.1%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四、台北市國中教評會當然委員之「家長會代表」由上學年度連任的比例不高,

只佔 21.1 % 的學校。

根據表 4-4 台北市國中教評會 92 學年度教評會當然委員之「家長代表」,由上學年度之

「家長代表」連任之比例只佔 21.1%,連任的比例算是很低。

表 4-4 教評會當然委員之「家長代表」連任之比例

個數 % 個數 %

總和 8 21.1% 30 78.9%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五、台北市國中教評會當然委員之「家長會代表」。代表產生的方式,以家長會 長擔任的比例最高,佔 56.4 % ,其次是由家長會委員互相推舉佔第二。

根據表 4-5 台北市國中教評會 92 學年度教評會當然委員之「家長代表」之選舉方式,其

(3)

中家長會長權力不是獨占的,家長會運作健全,可是家長代表之產生方式卻有疑慮之處。

表 4-5 教評會當然委員之「家長代表」之選舉方式 家長會長擔任 家長會委員互相

推舉 其他

個數 % 個數 % 個數 % 總和 22 56.4% 16 41.0% 1 2.6%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六、「教師會代表」是由教師會長擔任的佔 76.3 %的學校。至於教師會代表產生 的方式,以教師會會長擔任的比例最高,佔 59 % ,其次是由教師會委員互 相推舉佔第二。

根據表 4-6 九十二學年度教評會委員「教師會代表」,是由學校教師會長擔的佔 76.3

%。不同學校規模有顯著之差異,61 班以上學校有六成以上是由教師會長擔任教評會委 員之「教師會代表」,而 37-60 班學校比例高達 92.3 %。顯見 61 班以上學校教師會運作良 好,並未發生教師會長把持權力,選舉方式是由教師會長擔任的學校佔 59 % ,由教師會 委員互相推舉佔 17.9 %。

表 4-6 教評會當然委員之「教師會代表」,由教師會會長擔任之比例

個數 % 個數 % 個數 % 總和 29 76.3% 6 15.8% 3 7.9%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根據表 4-7,由全校教師推舉的國中佔 10.3%,由教師會長擔任的佔 59%,由教師會委 員互相推舉佔 17.9%的學校,其他方式佔 12.8%的學校,可見得由教師會長擔任的比例與由 家長會長擔任的比例(56.4%)相當,可說「教師會」「家長會」之產生的結果符合民主運 作,很健全,沒有發生會長集權。但是他們兩者產生代表的方式並不是全經由選舉,是不符 合民主程序的!

表 4-7 教評會當然委員之「教師會代表」產生方式 全校教師推舉 教師會長擔

教師會擔任 其他 個數 % 個數 % 個數 % 個數 % 總和 4 10.3% 23 59.0% 7 17.9% 5 12.8%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4)

七、台北市國中教評會的「選舉委員」產生方式以全校教師推舉(佔 84.6%)為

最多

根據表 4-8,百分之 12.8%的學校選舉委員是由全校教職員推舉,絕大多數國中(84.6%的 學校)是由全校教師推舉產生委員代表的,

表 4-8 教評會之「選舉委員」產生方式

全校教職員推舉 全校教師推舉 其他 個數 % 個數 % 個數 % 總和 5 12.8% 33 84.6% 1 2.6%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八、台北市國中教評會的「選舉委員」連任比例不到三成

九十二學年度教評會之選舉委員約只有 27 % 是連任的,年年委員異動頻繁,這較不利於教評 會之運作與經驗之傳承。非兼行政職務教師當選九十二學年度教評會委員者,

根據表 4-9,台北市國中 92 學年度教評會之選舉委員,約有 1/2 以上(含 1/2)連任的 國中佔 27%,1/2 以下連任的學校佔 62.2%;1/2 以上連任的比例並不高,顯見台北市國中 教評會未發生權力壟斷;而教評委員無人連任的學校佔 10%,在運作上有經驗傳承不足之疑 慮。在不同學校規模,不同學校歷史,沒有顯著差異,但在不同學校位置,卻有顯著差異,

西區學校 1/2 以上連任學校佔 50%,原因為何?值得再深究探討。

表 4-9 教評會之「選舉委員」連任之比例

1 2以上連任。

(含1 2) 1 2以下連任 無人連任 個數 % 個數 % 個數 % 總和 10 27.0% 23 62.2% 4 10.8%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九、台北市國中學校未兼行政職務的教師當選「教評會委員」者的比例

根據表 4-10 顯示,台北市國中學校未兼行政職務的教師當選「教評會委員」者的比例,

勾選(佔 1/2 以下,1/3 以上)的學校佔 55.6%,勾選(未達 1/3 的)學校佔 5.6%,勾 選(佔 1/2 以上)的學校只佔 38.9%,在這一點上與教評會辦法規定未兼行政職教師擔 任教評會委員數委員需超過委員總額 1/2 以上的規定是不符合的,尚待改進。

表 4-10 未兼行政職務的教師當選「教評會委員」之比例

1 2以下,1 3

以上 未達1 3 1 2以上 個數 % 個數 % 個數 % 總和 20 55.6% 2 5.6% 14 38.9%

(5)

十、台北市國中教評會的行政工作,是由人事行政單位主辦的學校佔 94..9 %

據表 4-11 顯示,百分之 94.9 的學校是由學校人事單位主辦教評會行政工作,只有 5.1

%的學校不是由學校人事行政單位主辦,,這是不符合法令規定的,學校應儘速改善。

表 4-11 由學校人事單位主辦教評會行政工作之比例

個數 % 個數 %

總和 37 94.9% 2 5.1%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貳、「台北市國民中學教師評審委員會運作」之現況

一、台北市國中教評會之運作很順暢。

自八十六學年度迄今,台北市曾發生過選舉委員依法被解除委員職務之事件(佔 7.7

%),未曾發生過經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連署召集開教評會之事件,未曾發生應迴避而未迴 避事件。這顯示台北市國中校長、教師、家長能依民主程序順暢運作教評會。

根據表 4-12 之統計,台北市國中教評會之選舉委員,自 86 學年度迄今,台北市國中共 有 7.7%的學校曾發生過依法被解除委員職務之事件,據表 4-13 台北市國中自 86 學年 度迄今,全部學校未曾發生過連署召開教評會之事件。顯見,台北市教評會運作,當然 主席校長領導行事順暢,未起內部對立衝突。

據表 4-14 表顯示,台北市國中自 86 年度迄今,全市國中教評會 100%的學校,未曾發 生應迴避而未迴避事件。

表 4-12 教評會發生過依法被解除委員職務之學校數

個數 % 個數 %

總和 3 7.7% 36 92.3%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表 4-13 教評會曾發生連署召集會議之學校數

個數 % 個數 %

總和 39 100.0%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6)

表 4-14 教評會曾發生應迴避而未迴避事件。

個數 % 個數 %

總和 39 100.0%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二、台北市國中教評會自八十六學年度以來迄今,曾經執行的任務

根據表 4-15 資料顯示,自 86 學年度以來,台北市國中教評會執行的任務最主要的依序 為:

1. 審查教師初聘(97.4%),

2. 審查教師的續聘(94.9%),

3. 審查教師長聘聘任(82.1%),

4. 訂定教師長期聘期(74.4%),

5. 審查實習代課教師的聘任(71.8%) 6. 教師違反教師法規定事項(35.9%) 7. 審查停聘的事項(佔 20.5%) 8. 不續聘、解聘則很少(只佔 5.1%)

台北市國中教評會執行的任務

97.4 94.9 82.1 74.4 71.8 35.9

20.5 5.1

0 20 40 60 80 100 120

不續聘、解聘則很少 審查停聘的事項

教師違反教師法規定事項 審查實習代課教師的聘任 訂定教師長期聘期

審查教師長聘聘任 審查教師的續聘 審查教師初聘 圖 4-3 台北市國中教評會執行的任務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7)

初聘 續聘 長聘 長期

聘期 解聘 停聘 不續聘 資遣原 因

教師違 法

實習代 課 個

數 % 個

數 % 個

數 % 個

數 % 個

數 % 個

數 % 個

數 % 個

數 % 個

數 % 個 數 % 總和 38 97.4 37 94.9 32 82.1 29 74.4 2 5.1 8 20.5 2 5.1 7 17.9 14 35.9 28 71.8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三、台北市國中教師長期聘任聘期的訂定年限

根據表 4-16,台北市國中教師長聘聘任聘期之訂定,82.4%的國中將長期聘任聘期訂為 3∼5 年;14.7%的國中將長期聘任聘期訂為 6∼10 年;2.9%的國中將長期聘任聘期訂 為 11∼20 年,在這個題項上不因學校規模,學校歷史,學校地區而有顯著差異。

表 4-16 台北市國中關於教師長期聘任聘期的訂定

3年∼5年 6年∼10 年 11-20 年 個數 % 個數 % 個數 % 總和 28 82.4% 5 14.7% 1 2.9%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四、最近三年(91、92、93)台北市國中教師甄選方式

九十一、九十二、九十三學年度全台北市約 92.3%、43.6 %、23.1%的國中自行辦理教師 甄選。如表 4-17

表 4-17 最近三年(91、92、93)台北市國中教師甄選方式 學年度 委託教育局辦理 各校自行辦理

91 7.7 % 92.3 %

92 51.3 % 43.6 %

93 64.1 % 23.1 %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根據表 4-17 從 91 學年有 92.3%的學校自行辦理甄選的學校,到 93 學年度,台北市國 中自行辦理甄選的學校比例已降到 23.1%,而委託教育局辦理聯合甄選已達 64.1%學校,從 這三年 91、92、93 學年度看來,台北市國中教師甄選方式漸朝委託教育局辦理聯合甄選,而 放棄學校自行辦理甄選。

自民國八十六年以來,台北市國中教師甄選聘任方式,除了前五年是由各國中自行辦理甄選

(8)

外,全市國中現已大多委託教育局辦理聯合甄選。根據訪查,發現未委託辦理的學校,是因 為當年度沒有缺額。而這樣的結果由研究分析可看出:1.自辦費力、費錢、不討好。2.認為教 育局辦理,省事又不用擔心甄選過程遭質疑。不過,這樣的結果,顯示教評會去了設置的目 的,這說明教評會的制度功能並未彰顯,反而突顯出立法過度理想化,實際執行卻弊端生的 現象。至於教師之甄選,教育局更規定,學校要將招募教師之簡章張貼在教育局的網路上公 告周知。因此全市國中辦理教師甄選之過程公開、公正,應該是不必懷疑的,且根據教育局 2004年9月 17 日的電話訪查,也顯示超過六成的人,肯定九十三學年度的教師甄選的公 正、公開、公平。

五、台北市國中自八十六學年度以來,曾經使用招募教師方式

根據表 4-18 之資料,台北市國中招募教師方式,自 86 學年度以來,92.3%的國中透過 在學校張貼公告,89.7%的國中請台北市教育局公告,100%的國中在網路上公告,20.5%國 中主動到師資培育機構招募,12.8%國中在報紙上公告。分析原因可能是台北市教育局之規 定﹕學校招募師資之簡章要張貼在教育的網路上公告周知。

表 4-18 台北市國中使用之招募教師方式 在學校張

貼公告

請台北市 教育局公

在網路上 公告

在報紙上 公告

主動到師 資培育機 構招募

其他

%

%

%

%

% % 總和 36 92.3 35 89.7 39 100 5 12.8 8 20.5 2 5.1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六、台北市國中自八十六學年度以來,曾使用的教師甄選標準

根據表 4-19 顯示,台北市國中自 86 學年度以來,較常用的甄選教師方式有筆試(97.4

%)、面試(89.7%)、試教(100%),較少用積分審查(25.6%) 表 4-19 台北市國中使用的甄選教師標準

積分審查

(含學、經 歷、服務年

資等)

筆試 面試 試教 其他

個數 % 個數 % 個數 % 個數 % 個數 % 總和 10 25.6 38 97.4 35 89.7 39 100 2 5.1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9)

七、台北市國中在「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中,規定教評會委員總額及選 舉方式須經教務會議通過的學校

根據表 4-20,台北市國中「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只有 84.6%的國中規定委員總 額及選舉方式須經校務會議通過而已,這非常嚴重的問題,因為法源不正,未符合法令規定 之後果堪慮,許多案例被申訴駁回原判,就是因為教評會設置辦法沒經過校務會議通過而產 生程序不合法,因而案例被宣判不成立。

表 4-20 規定教評會委員總額及選舉方式須經教務會議通過的學校數

個數 % 個數 %

總和 33 84.6% 6 15.4%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八、台北市國中過去這一年任期中(92 年 9 月 1 日∼93 年 8 月 31 日)教評會 召開會議之次數

本問題之意見統計結果如表 4-21 所示。根據表 4-21 顯示,在一學年當中教評會召開會議次 數 2 次∼16 次都有,據訪談學校相關人員及研究者在國中服務的經驗,學校通常只有在學年 末需要辦理續長聘及甄選教師作業時才會召開教評會議,學期中若是有開會,則通常是校內 發生不適任教師被家長控告事件上報或告到教育局時,學校不得不才會召開教評會會議。若 是無特殊事件處理會議要召開到 16 次之多,也太增加委員們的負荷。而 1 年當中只召開 2∼

3 次也未免是沒有什麼成效可預期的委員會議了!次數多寡的設計拿捏,需要好好用心研究。

(10)

表 4-21 台北市國中一年任期中教評會召開會議次數

開會次數 次數 百分比

2 1 2.6

3 3 7.7

4 2 5.1

5 3 7.7

6 1 2.6

7 4 10.3

8 7 17.9

9 1 2.6

10 2 5.1

11 1 2.6

12 3 7.7

13 2 5.1

14 1 2.6

15 1 2.6

16 1 2.6

小計 33 84.6

未填 6 15.4

合計 39 100.0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九、台北市國中教評會委員,在本任期教評會會議召開時之出席狀況

根據表 4-22,可以知道,在本次任期中,各國中的教評會會議召開時之出席狀況,「良」

佔 25.6%的學校,「可」佔 59%學校,至於勉強開會的佔 15.4%的學校,(再這個情況說明 一但教評會議要表決事項時就不符教評會辦法規定之門檻,而導致無法決議表決案!)關於 本題項,不同學校規模,不同學校位置有顯著差異。

表 4-22 本次任期教評會會議召開之出席狀況 幾乎全員到齊

(九成以上)

達法定人數(2/3)

七成以上,順利召

1/2(半數以上) 勉強開會 個數 % 個數 % 個數 % 總和 10 25.6% 23 59.0% 6 15.4%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11)

十、台北市國中學校決定教評會委員比例之考慮因素

根據表 4-23,以「服務年資」為被全部受試 39 所國中勾選(佔 100%),行政 非行政 比例考量佔第二位(76.9%),學科領域代表比例佔第三(56.4%),未做任何考量佔第 4 位

(10.3%)學年比例也佔 7.7%,而根據本研究發現,對教評會態度有顯著差異的性別因素,

則甚少學校將之納入考量(只佔 2.6%的學校),此點發現值得各國中學校供作參考。

表 4-23 台北市國中教評會委員比例考慮因素 性別比例 學年代表

比例

學科領域

代表比例 服務年資 未做任何 考量

行政 行政比例

%

%

%

%

% % 總和 1 2.6 3 7.7 22 56.4 39 100 4 10.3 30 76.9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十一、台北市國中教評會本任期(92 年 9 月 1 日至 93 年 8 月 31 日)完成的任

在本任期高達 92.3%的學校通過新聘教師的任務,比例相當高。根據表 4-25,在本 年度通過資遣案任務的台北市國中教評會只佔 2.6%的學校。根據表 4-26,在本年度 通過解聘、停聘、不續聘任務的台北市國中教評會佔 10.3%的學校。但依據台北市 教育局資料公佈自民國 86 年以來,全台北市國中教師 6,000 人左右中,不續聘教師 只有 14 人而已,顯見教評會在這個任務上的功能明顯不彰。

(12)

表 4-24 台北市國中教評會通過新聘教師數 新聘教師人數 次數 百分比

0 3 7.7

1 1 2.6

2 3 7.7

3 3 7.7

4 2 5.1

5 3 7.7

6 3 7.7

7 2 5.1

9 5 12.8

10 2 5.1

11 2 5.1

12 3 7.7

13 1 2.6

16 2 5.1

44 1 2.6

小計 36 92.3

未填 3 7.7

合計 39 100.0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表 4-25 台北市國中教評會這一年任期通過資遺人數

資遺人數 次數 百分比

0 31 79.5

1 1 2.6

小計 32 82.1

未填 7 17.9

合計 39 100.0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13)

表 4-26 台北市國中這一年任期通過解聘,停聘,不續聘人數 解聘,停聘,不續聘人數 次數 百分比

0 28 71.8

1 4 10.3

小計 32 82.1

未填 7 17.9

合計 39 100.0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十二、台北市國中近三年(91、92、93 學年度)新錄取教師報到率

根據表 4-27,新錄取教師報到率達 100%的學校高達 72.7%,報到率 90%以上的國中佔 90.9%的學校,可見得報考台北市國中教師甄選的人,非常珍惜到台北市國中任教的機會,

而其中百分之 9.1 的未報到,據訪問幾個學校的經驗及在學校擔任教評委員的經驗得知,原 因多是因為報名者同時考上兩所以上學校所致!

表 4-27 台北市國中近三年(91、92、93 學年度)新錄取教師報到率 新錄取教師報到率 次數 百分比

100% 24 61.5

80.0% 1 2.6

82.00% 1 2.6 85.00% 1 2.6

90.0% 3 7.7

95.00% 2 5.1 96.00% 1 2.6

小計 33 84.6

未填 6 15.4

合計 39 100.0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十三、台北市國中 92、93 學年度因新錄取教師未報到或錄取不足額,而需再辦 理第 2 次甄選教師或甄選代理教師之比例

根據表 4-28,因新錄取教師未報到或錄取不足額,而需再辦理第 2 次甄選教師的台北市 國中教評會,佔 64.1%,比例非常高,雖然承上題新錄取教師報到率算高,但是只要有一個 缺額未補足,學校仍然需要再辦一次甄試,其費時費力實值得好好思考解決之道。

(14)

表 4-28 因新錄取教師未報到或錄取不足額,需再辦理第 2 次甄選教師的學校

個數 % 個數 %

總和 25 64.1% 14 35.9%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十四、台北市國中教評會運作時遭遇的最大困難

根據表 4-29 顯示,台北市各國中教評會運作時所遭遇最大困難,以「評議教師是否違反 教師法規定的事項」佔最大比例(佔 38.5%的學校),其次是「審查教師停聘事項」(佔 20.5

%學校)「審查教師解聘」(佔 23.1%)「審查教師不續聘的事項」(佔 20.5%)及「其他」

(佔 20.5%)

表 4-29 台北市國中教評會運作時遭遇之最大困難

初聘 續聘 長聘 長期

聘期 解聘 停聘 不續聘 資遣原 因

教師違 法

實習代 課

其他

數 % 個

數 % 個

數 % 個

數 % 個

數 % 個

數 % 個

數 % 個

數 % 個

數 % 個

數 % 個 數 % 總和 4 10.3 2 5.1 4 10.3 1 2.6 9 23.1 8 20.5 8 20.5 4 10.3 15 38.5 3 7.7 8 20.5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10.3 5.1

10.3 2.6

23.1 20.5 20.5 10.3

38.5 7.7

20.5

0 10 20 30 40

初聘 長聘 解聘 不續聘 教師違法

其他 其他

實習代課 教師違法 資遣原因 不續聘 停聘 解聘 長期聘期 長聘 續聘 數列1 10.3 5.1 10.3 2.6 23.1 20.5 20.5 10.3 38.5 7.7 20.5 初聘

初聘 續聘 長聘 長期

聘期 解聘 停聘 不續

資遣 原因

教師 違法

實習 代課 其他

(15)

十六、負責監督台北市國中教評會的決議結果的學校單位或人員

根據表 4-30 之資料分析,根據填答資料,35.1%的國中教評會議決結果是無任何異議通 過,而需經校長核可通過的學校佔 64.9%,全部學校並無勾選其他表列的答案選項。

表 4-30 負責監督台北市國中教評會的決議結果的單位

無任何異議通過 經校長核可通過

個數 % 個數 %

總和 13 35.1% 24 64.9%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參、現況分析

根據本研究甲問卷調查結果,整理綜合如下:在甲問卷三十個題項中‚ 不同學校只有 六題有表現顯著差異,如表 4-31

表 4-31 不同學校背景對教評會現況之顯著差異

不同學校規模 不同學校校齡 不同學校位置

教評會委員設置人數 * 教師會長擔任教師會代表 * 教師會代表產生方式 *

選舉委員連任比例 *

九一年教師甄選方式 *

教評會議出席狀況 * *

* P<.05;**P<.01;***P<.001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因此只針對這六題分析其顯著差異之部分,其他題項則做其現況之呈現。

一、台北市國中教評會違法的部份:

(一)、自民國 88 年 5 月以後,約有 35.9%的國中沒修訂過「教評會設置辦法」。民國八十 五年十二月十一日行政院核定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歷經民 國八十六年三月十九日、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十二日、民國九十年三月十四日等三次之修 正後,已更改了相當多的重要條文內容,依法各學校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應跟隨著修正才合法適用。但根據本研究發現,民國 88 年 5 月以後,台北市國中共有 35.9%的學校沒修訂過「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這是非常嚴重之問題,學校有 關教評會審議之事項,很可能因教評會之組織不合法而導致決議無效。若不趕快補正,

其影響所及將不堪設想。舉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訴處理案例,即可看出法源不正 之影響!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八十七年至九十二年期間)第三屆、第四屆、第五 屆有關不適任教師申訴案例(含解聘、停聘、續聘及資遣案),經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

(16)

會評議「原決定不予維持或駁回」之原因,就是程序瑕庛,原因歸納如下:

(1)程序不完備:

1.學校作成解聘、停聘或不續聘決定後,未通知當事人。

2.資遣案未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辦理。

3.於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八條之事證不足情形下,於未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 准前,逕不續聘教師。。

4.學校教評會成員未依法組成情形下,通過教師不續聘案。

5.學校未依法成立教評會,而以成績考核委員會審議教師解聘、停聘及不續聘事項。

6.學校教評會決議表決方式不明、出席人員未簽到而於事後補簽、開會地點不在學校,

復以校方所提供之事實資料,尚難認為教師具有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不續聘理由。

(2)事實認定有所欠缺:

1.學校所認定教師具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不續聘理由之書面資料不完 整,且三級教評會認定續聘教師之理由盡相同。

2.學校所認定教師具有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規定解聘、不續聘理由之事證不足 或查證過程是否具體客觀,尚待審究。

3.教師經醫院需長期療養,向學校提出資遣申請,學校認定尚不符教師法第十四條第 第一項第七款規定而駁回其資遣申請,教師不服提起申訴,而主管機關申評會未就申 訴之決定要件嚴加審查,且未衡酌學校及主管機關之審核權限,逕作成申訴有理由之 決定。

(二)、「貴校未兼行政職務的教師當選 92 學年度「教評會委員」者,其比例達 1/2 以上 的學校」只占 38.9%,明顯違反「教評會設置辦法」之規定。

(三)、「貴校的教評會行政工作不是由學校人事單位主辦」占 5.1%的學校,應儘速更正。

二、台北市國中教評會組織之現況

(一)、台北市大部份國中學校教評會共設置委員 15-19 人(占 66.7%的學校),且根據乙卷 問卷分析結果,大部份的受試者認同教評會委員置 15-19 人合理,維持「教評會設置辦 法」中委員 5-19 人之規定(占 86.1%的學校),不同學校規模在這個題項上有顯著差異,

班級數多的學校,置委員也多,班級數少的學校設置委員人數也較少。而不同學校歷史,

學校位置則沒有顯著差異。

(二)、九十二學年度教評會委員之「家長代表」,76.9%的學校是由家長會長擔任。「教師 會代表」,是由學校教師會長擔任的占 76.3%的學校。

家長會代表由家長會長擔任之比例,不因學校規模,學校歷史、學校位置而有顯著差異;

教師會代表由教師會長擔任之比例,因不同學校規模是有顯著差異的,61 班以上學校,

由教師會長擔任的比例佔 61.5%,明顯低於 60 班以下學校,這個原因可能因為大型學 校教師會的選舉運作較健全且學校人才也多,彼此可以做好的分工。

1、家長會代表 76.9%的學校由家長會長擔任,顯示家長會長的權力在家長會中仍佔 重要角色的位置。但表達出台北市國中家長會運作正常健全,權力的平均分配已有進步。

(17)

加強對家長會的運作的協助與幫助符合民主程序。

2、教師會代表由教師會長擔任在不同學校規模有顯著差異,佔 92.3%而 61 班以上 學校只佔 61.5%,而教師會代表產生方式,由全校教師推舉佔 10%,由教師會長擔任佔 59%,由教師會委員互相推舉佔 17.9%,教師會代表選舉出代表參加教評會組織的產生 方式是很有問題的,傾向不符民主原則。

(三)、92 學年度選舉委員,84.6%的學校由全校教師推舉,顯示台北市國中教評會委員產 生方式符合民主原則。

(四)、約只有 27%的國中教評會選舉委員連任的比例超過 1/2,而連任比例在 1/2 以下的 國中佔 62.2%,這個現象說明學校教評會在任務經驗交接上可能會發生銜接的問題,宜 多注意業務的交接與經驗的傳授。

而在不同學校規模,不同學校歷史變項上沒有顯著差異,但是在不同學校位置,則 有顯著差異,西區學校有 1/2 以上委員連任的學校佔 50%,其原因尚待再深入探究。

三、台北市國中教評會運作的現況

(一)、 台北市國中教評會之運作很順暢。

1、自 86 學年度迄今,7.7%的學校曾發生過選舉委員依法被解除委員職務之事件。

2、全部學校未曾發生過經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連署召集開教評會之事件。

3、未曾發生應迴避而未迴避事件。

這顯示台北市國中校長、教師、家長能依民主程序順利運作教評會。

(二)、教評會已執行的任務,最主要項目是教師聘認的審查。

依據表 4-15,教評會執行的任務依序為:

1.初聘 97.4%

2.續聘 94.9%

3.長聘 81.1%

4.長聘聘期 74.4%

5.實習代課 71.8%

6.違法 35.9%

7.停聘 20.5%

8.資遣原因 17.9%

(三)、最近三年教師甄選辦理方式

從 91 學年有 92.3%的學校自行辦理甄選的學校,到 93 學年度,台北市國中自行辦理甄 選的學校比例已降到 23.1%,而委託教育局辦理聯合甄選已達 64.1%學校,從這三年 91、92、

93 學年度看來,台北市國中教師甄選方式漸朝委託教育局辦理聯合甄選,而放棄學校自行辦 理甄選。自民國八十六年以來,台北市國中教師甄選聘任方式,除了前五年是由各國中自行 辦理甄選外,全市國中現已大多委託教育局辦理聯合甄選。台北市國中教師甄選辦理方式,

不因學校規模,學校歷史,學校位置而有顯著差異。

(四)、教評會會議召開的次數

(18)

根據表 4-21 顯示,再一學年當中教評會會議召開的次數在 2 次∼16 次都有,據訪談相 關校內人員,通常只有在學年末辦理續長聘及甄選教師作業時才會召開會議,若有開會,則 是因為校內發生不適任教師被家長控告事件上報或告到教育局時才會召開教評會會議,若是 無事件處理卻要開會多到 16 次之多,則是增加教師負荷,而在一年當中只召開 2∼3 次的學 校也未免是不會有什麼成效可言的教評會委員會議了!

(五)、委員出席狀況

在本次任期中,各國中教評會議的委員出席狀況,「良」的佔 8.3%,「可」占 75%,至 於勉強開會占 16.7%,(若要表決事項時就不符教評辦法規定,而無法通過決議案!),不同 學校位置有顯著差異。

(六)、決定委員比例的考慮因素

台北市國中教評會委員比例,考慮的因素,以「服務年資」為全部受試的 39 所國中所勾 選(佔 100%)「行政 非行政比例」考量佔第二位(76.9%)「學科領域代表比例」佔第 三(56.4%)「未做考量」佔第 4 位(10.3%)「學年比例」也佔 7.7%,而根據本研究發現,

對教評會態度有顯著差異的性別因素,則甚少學校將之納入考量因素(只佔 2.6%的學校) 此點發現值得各學校供作參考。

(七)、台北市國中教評會運作最大的困難

台北市各國中教評會運作時所遭遇最大困難,依序是

1.以評議教師是否違反教師法規定的事項----佔最大比例(38.5%)

2.審查教師解聘(23.1%)

3.審查教師停聘事項(20.5%)、審查教師不續聘的事項(20.5%)及其他(20.5%)

顯示台北市國中教評會運作最大的困難在處理不適任教師。

(19)

第二節「教師評審委員會」組織與運作之問題

根據「台北市國民中學教師評審委員會組織與運作調查問卷」乙卷之第一部分,教師評 審委員會組織與運作之問題,有關「教評會組織方面的問題」之選項反應,來瞭解分析各校 相關人員對於教評會組織問題的看法。根據填答結果,整理如下:

壹、「教評會」組織方面之問題

表 4-32 教評會組織問題的整體平均數與標準差 (n=249)

平均數 標準差 1、貴校教評會委員的選(推)舉方式與過程不夠嚴謹 2.56 .99 2、貴校教評會委員的組成人數太少,不能代表貴校達成評審教師的任務 2.40 .96 3、貴校教評會委員連任者太少,經驗不足﹐影響教評會的運作 2.45 .94 4、貴校教評會委員連任者太多,造成權力壟斷 2.32 .96 5、貴校教師兼行政職位教師﹐擔任教評會委員之人數太少 2.44 .85 6、貴校教評會委員素質參差不齊,缺乏審議教師的專業能力 2.36 1.02 7、貴校教師參與和擔任教評會的意願不高 3.11 1.04 8、貴校教評會家長會代表審查教師聘任及甄選的專業能力不足 2.83 1.01

Total 2.56 .69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據表 4-32,台北市國中校長、主任、教師及家長對於教評會組織問題的意見,在整體的 平均數是 2.56 分,表示填答者對台北市國中教評會組織的問題表達在「部份同意」的看法。

顯見台北市國中教評會在組織方面的問題並不是很嚴重。

一、根據表 4-32 之統計資料顯示,台北市國中校長、行政人員、教師及家長對於教評會組織 問題的看法,認同比較嚴重的前三項依序為:

7、貴校教師參與和擔任教評會的意願不高(3.11 分),在 8 個題目中只有此項得分高於 3,

表示填答者認為此為最嚴重的組織問題。

8、貴校教評會家長會代表審查教師聘任及甄選的專業能力不足(2.83 分)

1、貴校教評會委員的選(推)舉方式與過程不夠嚴謹(2.56 分)

二、最不認同教評會有的組織問題,前二項依序為:

4、貴校教評會委員連任者太多,造成權力壟斷(2.32 分)

6、貴校教評會委員素質參差不齊,缺乏審議教師的專業能力(2.36 分)

三、不同背景人員對於教評會組織問題的意見之反應。

(20)

*P<.05;**P<.01;***P<.001

表 4-33 不同背景人員對於教評會組織問題的意見之反應 平均

性別 年齡 不同 職務

不同委 員年資

不同服 務年資

擔任行 政否

擔任委 員否

學校 歷史

學校 位置

學校 規模

小計

1.選(推)舉 方式與過程 不夠嚴謹

2.56

** * ** ** **

5 2.(委員的組

成人數太 少),不足 代表

2.40

* *** * *** * *** 7

3.委員連任者 太少,經驗 不足

2.45

* *** * *

4 4..委員連任

者太多,造 成權力壟斷

2.32

* **** *** ** ***

6 5.兼行政職位

教師,擔任 委員之人數 太少

2.44

*** * ***

3

6.委員素質參 差不齊

2.36 * ** ** 3

7.參與和擔任 教評會的意 願不高

3.11

*** * *

3 8.貴校教評家

長會代表業 能力

2.83

** **

2 小 計 3 4 5 5 0 8 5 0 1 2

合 計 2.56 ** ** *** ** ** 5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21)

(一)根據表 4-33,可以看出達顯著差異水準的題目及變項:

2、貴校教評會委員的組成人數太少,不能代表貴校達成評審教師的任務:在 5 個背景變 項上達顯著差異。

4、貴校教評會委員連任者太多,造成權力壟斷:在 6 個背景變項上,達顯著差異。

(二)根據表 4-33,可以看出不同背景變項填答者的差異看法。

1、以曾經或現在擔任行政職務的顯著差異最大,在 8 個題目上全部達顯差異。如表 4-34 4-34 擔任行政職務對於教評會組織問題的意見檢定

教評會組織問題 曾經或現在擔任

行政職務

平均

標準

t 值 117 2.39 .63

整體

124 2.72 .71

-3.756**

117 2.38 .95 1、貴校教評會委員的選(推)舉方式與過程不

夠嚴謹 124 2.73 .99

-2.790**

117 2.25 .95 2、貴校教評會委員的組成人數太少,不能代表

貴校達成評審教師的任務 124 2.54 .95

-2.395*

117 2.31 .91 3、貴校教評會委員連任者太少,經驗不足﹐影

響教評會的運作 124 2.59 .95

-2.332*

117 2.16 .96 4、貴校教評會委員連任者太多,造成權力壟斷

123 2.50 .96

-2.695**

116 2.31 .82 5、貴校教師兼行政職位教師﹐擔任教評會委員

之人數太少 123 2.55 .87

-2.217*

117 2.15 .95 6、貴校教評會委員素質參差不齊,缺乏審議教

師的專業能力 124 2.56 1.07

-3.090**

117 2.96 1.05 7、貴校教師參與和擔任教評會的意願不高

124 3.27 1.03

-2.369*

117 2.63 1.06 8、貴校教評會家長會代表審查教師聘任及甄選

的專業能力不足 123 3.02 .93

-2.967**

*P<.05;**P<.01;***P<.001;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表 4-34 擔任行政職務對於教評會組織問題的意見,在組織問題整體平均數上看來是有 顯著差異的。在組織問題的 8 個題目上顯示全部在 t 檢定上都有顯著差異,未擔任過行政職 務人員顯然認為組織問題之嚴重性高過有擔任過行政職務人員之看法。

(22)

2、以下這三個不同背景人員的看法在教評會組織問題的5個題目上,達顯著差異。分析如表 4-35 表 4-36 表 4-37

(1)現任職務

(2)擔任教評會委員的年資

(3)曾經或現在擔任教評會委員

不同職務人員對於教評會組織問題的意見,統計分析如表 4-3-4 所示。

4-35 不同職務人員對於教評會組織問題的意見檢定

教評會組織問題 職務

平均

標準

F 值 Scheffe 事後 比較 校長 16 1.98 .59 5.769** 3>1 主任、組長 55 2.45 .69

導師、專任教師 169 2.65 .67 整體

家長 7 2.41 .57

校長 16 1.81 .54 4.560** 3>1 主任、組長 55 2.40 .99

導師、專任教師 169 2.67 .98 1、貴校教評會委員的選(推)舉

方式與過程不夠嚴謹

家長 7 2.71 1.11

校長 16 1.81 .54 3.582* 3>1 主任、組長 55 2.27 .99

導師、專任教師 169 2.51 .96 2、貴校教評會委員的組成人數太

少,不能代表貴校達成評審教師的 任務

家長 7 2.00 .82

校長 16 2.19 .98 2.967*

主任、組長 55 2.18 .86 導師、專任教師 169 2.57 .94 3、貴校教評會委員連任者太少,

經驗不足﹐影響教評會的運作

家長 7 2.29 .76

校長 16 1.75 .77 2.920*

主任、組長 55 2.29 .99 導師、專任教師 168 2.40 .96 4、貴校教評會委員連任者太多,

造成權力壟斷

家長 7 1.86 .90

校長 16 1.94 .68 2.129

(23)

校長 16 1.94 .68 2.129 主任、組長 55 2.42 .88

導師、專任教師 167 2.49 .84 5、貴校教師兼行政職位教師﹐擔

任教評會委員之人數太少 家長 7 2.43 .79

校長 16 1.94 .68 1.069 主任、組長 55 2.33 1.07

導師、專任教師 169 2.41 1.04 6、貴校教評會委員素質參差不

齊,缺乏審議教師的專業能力

家長 7 2.29 .76

校長 16 2.19 .75 6.792*** 3>1 主任、組長 55 2.95 1.11

導師、專任教師 169 3.27 1.00 7、貴校教師參與和擔任教評會的

意願不高

家長 7 2.71 .76

校長 16 2.19 .66 2.586 主任、組長 55 2.78 1.21

導師、專任教師 168 2.90 .95 家長 7 3.00 1.00

*P<.05;**P<.01;***P<.001;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據表 4-35 不同職務人員對於教評會組織的問題,經 Scheffe 事後比較,可知教師導師組 對 問題的看法明顯跟校長有顯著差異,而且這組的同意問題存在度也都高於校長及行政人員,

而校長的平均數顯示校長呈現滿意的程度較其他組為高,這應該是以往對於教師聘任校長有 名無權(大部分老師是統一分發報到),現在是民意高漲做主的時代,四周都是監督的眼耳,

有教評會的背書,校長樂得減輕被外界批評獨攬大權的壓力。

在這一題組中,有以下 5 題經 Scheffe 事後比較,不同職務人員看法是有顯著差異存在的,

分別是

第 1 題---貴校教評會委員的選(推)舉方式與過程不夠嚴謹

第 2 題---貴校教評會委員的組成人數太少,不能代表貴校達成評審教師的任務 第 3 題---貴校教評會委員連任者太少,經驗不足﹐影響教評會的運作

第 4 題---貴校教評會委員連任者太多,造成權力壟斷 第 7 題---貴校教師參與和擔任教評會的意願不高

而有趣的是,在第 8 個題項--- 貴校教評會家長會代表審查教師聘任及甄選的專業 能力不足--- 家長的意見整體呈現平均數是 3,且是家長意見唯一一題同意度高過其他 3 個組群且題項分數唯一超過 3 的意見,顯見家長自己本身也蠻同意家長對評審教師的專業能 力是不足的。

(24)

不同教評會委員年資對於教評會組織問題的意見,統計分析如表 4-36 所示。

表 4-36 不同教評會委員年資對於教評會組織問題的意見檢定

教評會組織問題 教評會委

員年資

平均

標準

F 值 Scheffe 事 後比較 1年以下 83 2.72 .70 7.515*** 1,2>4 1∼2年 60 2.70 .70

2∼3年 24 2.40 .67 整體

3年以上 49 2.20 .59

1年以下 83 2.69 .96 4.783** 1,2>4 1∼2年 60 2.73 .99

2∼3年 24 2.54 .98 1、貴校教評會委員的選(推)舉方式與過

程不夠嚴謹

3年以上 49 2.10 .94

1年以下 83 2.70 .96 11.123*** 1>3,4 2>4 1∼2年 60 2.58 1.03

2∼3年 24 2.08 .93 2、貴校教評會委員的組成人數太少,不能

代表貴校達成評審教師的任務

3年以上 49 1.82 .70

1年以下 83 2.59 .83 7.034*** 1,2>4 1∼2年 60 2.77 1.05

2∼3年 24 2.25 1.03 3、貴校教評會委員連任者太少,經驗不足﹐

影響教評會的運作

3年以上 49 2.02 .80

1年以下 82 2.65 .97 7.806*** 1>4 1∼2年 60 2.37 .97

2∼3年 24 2.08 1.14 4、貴校教評會委員連任者太多,造成權力

壟斷

3年以上 49 1.86 .71

1年以下 81 2.67 .82 7.618*** 1,2>4 1∼2年 60 2.50 .89

2∼3年 24 2.25 .79 5、貴校教師兼行政職位教師﹐擔任教評會

委員之人數太少

3年以上 49 1.98 .75

(25)

1年以下 83 2.51 .98 1.218 1∼2年 60 2.37 1.02

2∼3年 24 2.13 1.26 6、貴校教評會委員素質參差不齊,缺乏審

議教師的專業能力

3年以上 49 2.22 1.07

1年以下 83 3.05 1.08 1.329 1∼2年 60 3.33 .95

2∼3年 24 3.25 1.07 7、貴校教師參與和擔任教評會的意願不高

3年以上 49 2.98 1.15

1年以下 83 2.94 1.05 1.555 1∼2年 59 2.98 1.03

2∼3年 24 2.63 1.10 8、貴校教評會家長會代表審查教師聘任及

甄選的專業能力不足

3年以上 49 2.65 .90

*P<.05;**P<.01;***P<.001;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不同教評會委員年資對於教評會組織問題的意見,統計分析如表 4-3-8 所示,

在第 1 題---貴校教評會委員的選(推)舉方式與過程不夠嚴謹

第 2 題---貴校教評會委員的組成人數太少,不能代表貴校達成評審教師的任務 第 3 題---貴校教評會委員連任者太少,經驗不足﹐影響教評會的運作

第 4 題---貴校教評會委員連任者太多,造成權力壟斷

第 5 題---貴校教師兼行政職位教師﹐擔任教評會委員之人數太少

經 Scheffe 事後比較,1年以下和1∼2年組跟2∼3年和3年以上組是有顯著差異,

且擔任教評委員 3 年以上人員針對第 2 題至第 5 題與一年以下或未擔任委員人員為達.001 顯 著差異。擔任教評委員 3 年以上人員的看法表現接近少部分同意或低於 2 分,顯見他們對教 評會的工作,相當認同組織沒有問題存在,但是還是沒有達到非常不同意組織有此有問題存 在。

擔任教評委員對於教評會組織問題的意見,統計分析如表 4-37 所示。

表 4-37 擔任過教評會委員對於教評會組織問題的意見,在組織問題的第 2 題至第 6 題題目 上 t 檢定有顯著差異,未擔任過教評會委員的人員顯然認同組織問題嚴重高過有擔任過教評 會委員的人員。經驗的因素在在影響人的看法,因為擔任過教評會委員有實際運作經驗,比 較認同教評會組織。

數據

表 4-14  教評會曾發生應迴避而未迴避事件。  是  否  個數  %  個數  %  總和  39  100.0%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二、台北市國中教評會自八十六學年度以來迄今,曾經執行的任務  根據表 4-15 資料顯示,自 86 學年度以來,台北市國中教評會執行的任務最主要的依序 為:  1
表 4-21 台北市國中一年任期中教評會召開會議次數  開會次數  次數  百分比  2  1  2.6  3  3  7.7  4  2  5.1  5  3  7.7  6  1  2.6  7  4  10.3  8  7  17.9  9  1  2.6  10  2  5.1  11  1  2.6  12  3  7.7  13  2  5.1  14  1  2.6  15  1  2.6  16  1  2.6  小計  33  84.6  未填  6  15.4  合計  39  100.
表 4-24 台北市國中教評會通過新聘教師數  新聘教師人數  次數  百分比  0  3 7.7  1  1 2.6  2  3 7.7  3  3 7.7  4  2 5.1  5  3 7.7  6  3 7.7  7  2 5.1  9  5 12.8  10  2 5.1  11  2 5.1  12  3 7.7  13  1 2.6  16  2 5.1  44  1 2.6  小計  36 92.3  未填  3 7.7  合計  39 100.0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表 4-25 台北
表 4-26 台北市國中這一年任期通過解聘,停聘,不續聘人數  解聘,停聘,不續聘人數 次數  百分比  0  28 71.8  1  4 10.3  小計  32 82.1  未填  7 17.9  合計  39 100.0  資料來源:自行整理  十二、台北市國中近三年(91、92、93 學年度)新錄取教師報到率  根據表 4-27,新錄取教師報到率達 100%的學校高達 72.7%,報到率 90%以上的國中佔 90.9%的學校,可見得報考台北市國中教師甄選的人,非常珍惜到台北市國中任教的機會, 而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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