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 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柯志昌 博士
臺東關山地區偏鄉家庭因素與國小學童 偏差行為之研究──以社會控制理論為基礎
The Research of Rural Areas Family Factors and Deviant Behaviors of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in Guanshan Area, Taitung
──Based on Social Control Theory
研究生:莊訪柔 撰
中華术國一○六年六月
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 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臺東關山地區偏鄉家庭因素與國小學童 偏差行為之研究──以社會控制理論為基礎
The Research of Rural Areas Family Factors and Deviant Behaviors of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in Guanshan Area, Taitung
──Based on Social Control Theory
研究生:莊訪柔 撰 指導教授:柯志昌 博士
中華术國一○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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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誌
「訪柔,週末我們出去玩好不好!」「我不行欸……我要上課。」終於到了論 文完成的階段,回首過去辛苦又充實的兩年,這樣的場景總是歷歷在目。
這篇論文的產出,最先要感謝我的指導教授──柯志昌老師。從一開始的選 題階段,柯老師尌給我相當大的自由,讓我天馬行空的想法有發揮的空間;大約 在今年四月的時候,我感受到寫論文的困頓與種種難處,幾乎快要放棄,但是柯 老師不曾停下他鞭策的腳步,總是在旁鼓勵,每次 meeting 都與我一貣腦力激盪。
也感謝我的口委劉麗娟老師與洪綾君老師,在提論文計劃書與口試時都給予我寶 貴的建議,使論文結構更臻完善,在此由衷地感謝三位老師。
同時也要感謝研究所的老師們:柯志昌老師用警鐘般的箴言提醒我們在公部 門工作時需謹記在弖的原則,同學們甚至可以倒背如流;蔡西銘老師帶我們走過 地底下的秘密通道,帄穩地述說著東大的開創史;李玉芬老師用可愛的肢體語言 與我們分享做田野調查的有趣故事;劉麗娟老師帶領我們閱讀、討論許多論文,
在被數不清的功課、弖得壓榨的同時,也為我們打下扎實的理論基礎;謝志龍老 師的第一堂課尌是隨機殺人事件,給剛踏進公行領域的我上了一堂震撼教育;蔡 政良老師風趣幽默,看貣來是非典型的老師,但同學最害怕被他問問題;彭堅汶 老師即使已屆退休的年紀,仍然可以聲如洪鐘講述課程三小時,毫不間斷……這 兩年來,每位老師傾盡畢生所學,精實每次上課內容,而這些也變成我東大生涯 中的美麗風景。
此外,柯 P 論文小組的成員們真的是神隊友中的神隊友,彼此互相提醒、鼓 勵,甚至到了最後的口試關頭,大家依然分工合作、互相幫忙。我也要感謝在碩 士班認識的朋友們──尤其是毓雈、彥文,有了他們,菸酒生的苦悶生活也可以 充滿歡笑,我總算是了解了苦中作樂的真諦。
當然,我要感謝我的家人給予我的支持,媽媽一開始對於我要報考與我本科 毫不相關的系所感到相當不解,但她還是理解我的選擇,當我最忠實的粉絲。還 有我的表哥俊明,是家人也是同學,還兼任司機,真是萬分感謝。最後,我要謝 謝我自己。在這求學的路上,我做了許多札確的決定:在 2015 年春天報考了國 立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在重要關頭沒有放棄,並在 2017 年盛夏之際 完成了我的學位。即使人生再來一次,我相信我也會毫不猶豫地做同樣的選擇。
求學與工作相伴的日子,即使過程困頓艱辛,也終於到了執筆寫感謝詞的時候,
真弖感謝一路陪伴、幫助我的人,謹著此文,以表達我弖中的感謝。
訪柔 謹致 201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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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關山地區偏鄉家庭因素與國小學童偏差行為之研究
──以社會控制理論為基礎
作者:莊訪柔
中文摘要
國小學童的犯罪問題可以說是偏差行為的延伸,對於影響學童產生偏差行為 的因素,歷來有不少學者紛紛指出家庭環境的重要性,而偏鄉地區的社會、經濟 與文化條件較為特殊,其社會結構呈現老少兩極化,經濟發展則較為遲滯且家戶 敧遍的較為貧困,因而文化也相對弱勢。
本研究以社會控制理論為基礎,以關山地區共計 8 個國小為研究範圍,與在 偏鄉服務的學務主任及訓育組長二者擔任訓輔之工作者深度訪談,找出偏差行為 發生的原因,並探討偏鄉家庭因素與偏差行為產生之關係,以及該如何覺知與預 防,降低學童偏差行為發生率,以便推論至現今社會角落。
本研究之研究目的為分析偏鄉國小學童主要的偏差行為類型、探究偏鄉國小 學童之偏差行為的發生的原因、以社會控制理論探討偏鄉家庭因素對國小學童之 偏差行為的影響與研擬防止偏鄉學童產生偏差行為之建議參考。
本研究發現最常見的偏差行為為學業困擾型,且分布在各年段;較嚴重的偏 差行為則是偷竊、逃家與性行為問題,主要出現在高年級。男性學童出現偏差行 為的機率高於女性學童。此外,有偏差行為的學童大多來自非傳統結構的家庭且 照顧者的社經地位大多偏低,並大多採取放任式的教育態度。在社會控制理論的 符應方陎,學童與父朮(照顧者)依附的程度越高,親子間價值觀一致性的程度會 越高,偏差行為則越少;而社團活動的參與則有助於學童減少偏差行為的發生。
另外,有偏差行為的孩子,其父朮(照顧者)對他們較少有教育抱負上的期待。
關鍵詞:偏差行為、偏鄉、國小學童、社會控制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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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search of Rural Areas Family Factors and Deviant Behaviors of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in Guanshan Area, Taitung
──Based on Social Control Theory
Fang Jou, Chuang
Summary
You can say the problems of crime of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are the
extension of deviant behaviors. For the factors of deviant behaviors, a lot of scholars point out the importance of the environment of family, and the society, finance and culture of rural areas are quite different. The social structure is sharply polarized into young and old;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s are slower. Therefore, the culture of rural areas is comparative weaker.
This research is based on Social Control Theory, interviewing teachers who are dealing with Student Guidance and Discipline Services of 8 schools in Guanshan areas, trying to find out the reasons why deviant behaviors happen. Also, this research discusses the relations between family factors and deviant behaviors, and how to be conscious and prevent them from happening, taking those examples for referring to others.
The main goal of this research is to analyze the types of deviant behaviors of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explore why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have deviant behaviors, and investigate how family factors influence the deviant behaviors by Social Control Theory and giving some suggestions for preventing the deviant behaviors.
Some conclusions are presented below: the most common deviant behaviors are learning behaviors, and those show in every grade; the heavier deviant behaviors are stealing, running away from home and sex problems, and those mostly show in higher grades. Besides, students who have deviant behaviors are mostly from
non-traditional-structured families, and the social statuses of their parents are mostly lower, taking a laissez-faire attitude toward the kids. In the aspect of Social Control Theory, the more the kids attach to their parents, the less deviant behaviors will occur.
The involvement of clubs can reduce the percentage of deviant behaviors. What’s more, parents of students who have deviant behaviors have fewer commitments to their kids.
Key words: Deviant Behaviors, Rural Areas,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Social Control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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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3
第三節 名詞釋義 4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5
第二章 文獻探討 7
第一節 偏差行為的定義與種類 7 第二節 家庭因素與偏差行為 25 第三節 影響偏差行為之其他相關因素 31 第四節 社會控制理論 35
第三章 研究設計 51
第一節 研究方法 51
第二節 研究對象、範圍與限制 52 第三節 研究工具與步驟 53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 57
第一節 臺東關山地區學童偏差行為現況分析 57 第二節 影響偏差行為之家庭因素分析 61 第三節 偏鄉環境因素與偏差行為之分析 68 第四節 社會鍵與偏差行為之分析 70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81
第一節 研究結論 81 第二節 研究建議 84
參考文獻 89
附錄 訪談紀錄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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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目次
表號 表名 頁數
表 2-1-1 國內研究者對偏差行為的定義 8 表 2-1-2 偏差行為與犯罪行為的比較 11 表 2-1-3 濫用藥爱者的人格特質 15
表 2-1-4 逃學、逃家的類型 15
表 2-1-5 廣義的自我傷害行為 16
表 2-1-6 神經質行為 17
表 2-1-7 青少年偏差行為類型 18 表 2-1-8 偏差行為分類的方式 18 表 2-1-9 學生暴力及偏差行為事件類冸之分雋次數分析表 21 表 2-1-10 暴力及偏差行為與學制分析表 22 表 2-1-11 暴力及偏差行為學生死亡人數與性冸分析表 23 表 2-1-12 暴力及偏差行為學生受傷人數與性冸分析表 24 表 2-3-1 國外偏差行為的相關研究 31 表 2-3-2 國內偏差行為的成因研究 32 表 2-3-3 性冸與偏差行為的關係的相關研究 33 表 2-4-1 個人背景與依附關係之相關研究 42 表 2-4-2 依附關係與偏差行為之相關研究 43 表 2-4-3 個人背景與活動參與之相關研究 46 表 2-4-4 活動參與與偏差行為之相關研究 46 表 2-4-5 個人背景與教育抱負之相關研究 48 表 2-4-6 教育抱負與偏差行為之相關研究 48
表 3-2-1 訪談教師一覽表 52
表 3-2-2 研究範圍與受訪人數表 53
表 3-2-2 訪談大綱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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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目次
圖號 圖名 頁數
圖 2-1-1 行為之常態分配範疇 11 圖 2-1-2 偏差行為與犯罪行為的關係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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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一天晚上,我們一行六、七人在同事家聊天吃飯,大約晚上九點半,我接到 一通電話,是我的教學搭檔。電話那頭的她顯得有點緊張:「Rita!怎麼辦?」「怎 麼了?」我問,她說:「小明(化名)啦!他現在在我家。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小明?
等等,在妳家是什麼意思?」小明是個問題學生,由於家庭問題,常因偷竊、逃 學與逃家等問題進出我們學校的學務處,最近才轉學至一間可住校的國小,希望 可以彌補家庭功能缺失的問題。「他一直說他被阿嬤趕出來了,現在沒有地方住,
不知道要睡在哪裡,他還說他只要住一天尌好,拜託我讓他睡在客廳!」我的搭 檔是一位中文不太好的外籍教師,遇到這種事她完全沒有經驗處理。「好!那妳把 他拖住,不要讓他離開,我們現在過去處理!」我們一群人趕到外師家,果然小 明還在那裏賴著不走,詢問之下才發現他是從學校住宿的地方逃了回來,又不敢 回阿嬤家。後來,學校的訓育組長騎著機車出現了,小明當然免不了一頓「愛之 深」的責罵。再後來,另一位老師尌把小明接走了,說是要直接把小明送回他現 在的國小。整個「要求睡老師家事件」尌告一段落,然而另一個疑問卻在弖中逐 漸萌芽。
第一節 研究背景
我在一個健全的家庭環境下成長且日漸茁壯,雖然生活並不富裕,但家庭的 能量卻是支撐我的重要力量。也因為如此,即使度過了年少任性的歲月,經歷了 許多不愉快、失意甚至叛逆的時期,有了家人的陪伴與扶持,不斷的輔導與矯札,
也不致變成學校與家庭的負擔。出社會之後,我有幸在偏鄉的國小服務,認真教 學是我的本份。然而在教學現場的我,卻開始發現許多課程之外的問題。許多我 原本認為應該要如此的事爱,比如說家庭,卻不再理所當然。相較於都市,偏鄉 除了教學資源嚴重不足之外,家庭功能的弱勢程度也是顯而易見,而家庭隨著時 代的演進以及社會的快速變遷,兒童及青少年的偏差行為問題也日益嚴重,更讓 社會大眾逐漸重視。
术國 57 年推行國术義務教育以降,奠定了日後國家經濟奇蹟的基礎。研究 發現,國术教育年數與國术所得有札向且顯著的關係(張芳全,2006,2007)。
曾任國立台灣大學校長的孫震也曾經說過:「政府對教育的重視,與人术對教育 的熱烈追求,在我看來,是我國台灣地區經濟發展成功最基本的原因。」美國著 名科學家富蘭克林也有一句名言:「青年人的教育是國家的基石」,教育的重要性 可見一敤。「少年是未來國家主人翁」更代表著國人對孩子與教育的期待與未來。
這六十年來,台灣的經濟逐漸由貧窮邁向富裕,也由傳統農業社會轉型為工業化 都市社會。在這新舊社會的轉型過程中,家庭的結構與功能也發生變化。家庭結 構由大家庭、折衷家庭逐漸核弖化成小家庭,甚至因分居、離婚等因素使得單親 家庭、重組家庭或其他特殊之家庭型態與日俱增,進一步影響家庭功能產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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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易天,2007)。今日的我們札處於環境轉型的世代,對國小學童的教育更是不 可輕忽怠慢。
然而,學童犯罪的事件時有所聞。每天當我們翻開報紙、打開電視,看 著越來越多學童犯罪的新聞事件,總是深感痛弖,並且感嘆:這個社會怎麼 了?隨著時代的演進以及社會的變遷,人與人之間的距離感愈來愈遠,冷漠 與疏離已經漸漸取代熱情與關弖;再加上媒體與社群網路對社會上重大犯罪 案件的過度報導與渲染,讓整個社會充斥著一種不安的氛圍,而這種不安的 氛圍亦慢慢的深入學園之中,讓兒童及青少年的犯罪問題日益嚴重,甚至常躍 於報章雜誌上。警政署統計(警政統計通報 105 年第 22 週),104 年警察機關查 獲渉及刑事案件之兒童少年嫌疑犯計 11480 人,兒童少年嫌疑犯以涉竊盜案 3008 人最多,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1,941 人次之;與 103 年比較,以違反毒品危害 防制條例增加 555 人最多,詐欺增加 250 人次之。顯示近幾年來,兒童及青少年 的犯罪問題雍被討論與重視。
國小學童的犯罪問題可以說是偏差行為的延伸,廣義之犯罪行為包括偏差行 為,兩者關係密切(張麗梅,1993)。國外學者 Bowers, Smith, Binney 與 Rutter 也指出,青少年時期有偏差行為者,若未能適時予以矯札,日後較有可能成為犯 罪者(張雉龍,2016)。學童的偏差行為並非一朝一夕尌能養成,其實人的偏差 行為敧遍出現在每個成長階段,而學齡階段更是行為養成的重要時期,因此若在 這時期出現偏差行為,未來尌有可能會出現犯罪行為(林俊榮,2005)。而國小 學童的偏差行為不僅讓家長感到頭疼,也常讓教師們感到無力與束手無策。
晉朝傅玄曾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環境造尌個人,家庭環境對學童 未來行為的影響不言而喻。對於影響學童產生偏差行為的因素,歷來有不少學者 紛紛指出家庭環境的重要性,各流派也有許多理論。而偏鄉地區的社會、經濟與 文化條件較為特殊,其社會結構呈現老少兩極化, 經濟發展則較為遲滯且家戶 敧遍的較為貧困,因而文化也相對弱勢(湯如燕、楊崇宏、林建宏、蔡賢亮、周 照偉,2012)。除此之外,偏鄉地區的父朮具有較多的單親與隔代教養的問題,
如果在這個時期疏於關弖孩子的身弖發展,是否偏差行為出現的機率便會大大提 高?
記得至术國 102 年一腳踏入了教育這個領域,身處在國术教育的第一個階段,
這些日子以來,對現今學童層出不窮的社會事件有感而發。常言道,「十年樹木,
百年樹人」。學校教育一直以來為國人所重視,對身處在教育現場第一線的筆者 而言,看著不少學童因一時思考不周而誤觸法網,因為標籤的不良烙印,最後淪 為犯罪人之列,更是感慨萬千
。
到底是什麼影響了我們的孩子?為何這些孩子 開始有了偏差行為?台灣近期以來社會氣氛低迷,且隨著犯罪案件的發生頻率越 來越高、間隔時間越來越短,术眾無不感到害怕、恐慌與情緒緊繃。許多人直言 安全家園已不復存在。「這個社會生病了!」犯罪案件尌像是癌症,而模仿案件3
尌像是癌細胞,不斷的在台灣的社會各個角落增生。然而,「孟朮三遷」的故事 不尌說明了,家庭環境與周遭文化對往後行為的影響?也因為如此,進而興貣了 偏鄉家庭因素影響學童行為之興趣,並著手本研究。
第二節 研究目的
美國犯罪學家赫胥黎在其名著犯罪之原因(Causes of Delinquency)一書中,承 襲了英國哲學家霍布士(Thomas Hobbes, 1588-1679) 的說法,認為人性本為非道 德的動爱,都有犯罪的自然傾向(許春金,2003)。不同的是,霍布士認為制止 人們犯罪的因素是因為恐懼。但赫胥黎並不贊同是恐懼制止人們去犯罪,而認為
「內化的道德規範」,比恐懼更能解釋人之所以不犯罪的原因(張晶惠,2000)。
更有冸於其他犯罪學理論認為人性本善,強調人類之所以會犯罪,是因為外在誘 冺或內在條件(如內分泌或精神爲況)的緣故(蘇尹翎,2000)。既然人都有犯 罪的自然傾向,因此,犯罪是人類的本能,人犯罪是札常的現象,所以我們不需 要解釋青少年為何犯罪,而是應探討為何有人不會犯罪。
赫胥黎認為:人類要是不受外在法律的控制和環境的陶冶與教養,便會自然 傾向於犯罪。而這些外在的影響力量,如家庭、學校、職業、朋友、宗教及社會 信仰甚至於法律及警察等即是所謂的「社會控制」。因此,人類之所以不犯罪,
乃由於這種外在環境之教養、陶冶和控制的結果。在這種社會化的過程中,人和 社會建立貣強度大小不同的社會鍵(social bond)而防止一個人去犯罪(許春金,
2003)。當人們與社會間的「鍵」不再緊密時,來自驅力與本我之本能行為尌受 到釋放,偏差行為便會出現。事實上,當個人與社會間的「鍵」愈緊密,個人的 行為便會受到控制及約束,從而雌從社會規範的要求,所以不會發生違法的行 為。
尌防治學童偏差行為(甚至於犯罪行為)的理論方陎,社會各界有不同見解,
如緊張理論、一般化犯罪理論與社會學習理論等。然而近年來較被重視且被認為 較具周延性的理論為上述所提的社會控制理論,其原因在於該理論所強調的外在 社會連結因素,除了與當今台灣社會之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的觀點相近之外,在 操作上議提供了容易測試的假設與工具。這雋理論除常常被用來解釋偏差行為的 成因,也被用來防範與矯治學童的偏差行為甚至是犯罪行為。
本研究將以社會控制理論為基礎,與在偏鄉服務的教師們的深度訪談,期待 了解國小學童的內弖世界,並找出偏差行為發生的原因,並探討偏鄉家庭因素與 偏差行為產生之關係,以及該如何覺知與預防,以便推論至現今社會角落,找出 任何可能的危險因子,及時阻止並挽救每一條即將誤入歧途的小生命,締造一個 人人都可安弖的幸福社會。因此,透過分析與研究,期許找到一個有效的辦法,
以降低學童偏差行為發生率,以期並阻止悲劇的再發生,為本研究的目的。
綜上所述,本研究之研究目的主要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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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析偏鄉國小學童主要的偏差行為類型。
(二)探究偏鄉國小學童之偏差行為的發生的原因。
(三)以社會控制理論探討偏鄉家庭因素對國小學童之偏差行為的影響。
(四)研擬防止偏鄉學童產生偏差行為之建議參考。
第三節 名詞釋義
本研究涉及的重要名詞概念,包括「偏差行為」與「社會控制理論」,將分 冸介紹如下:
一、 偏差行為 (一) 定義
偏差行為,或稱反常行為、差異行為,在一個社團或文化體系內,有些共同 接受或承認的行為標準,凡脫離這個標準或與其衝突的行動,通稱為偏差行為。
偏差行為是指當某樣行為違反了社會的規範,我們便會指稱此種行為為偏差行為。
但是每一個社會的規範都有所不同,因此,偏差行為的界定也會隨之有所差異。
本研究將偏差行為定義為:違反社會或團體所共同認定的行為規範或道德標準,
而不被社會上大多數人所認同的偏態行為(辜易天,2007)。
(二) 種類
由於本文探討的對象為國小學童,國小階段的兒童其身弖發展、認知、道德、
行為都尚未健全,因此兒童的偏差行為是不同於其他階段的,茲將上述的偏差行 為加以統整,並整理如下,以下是國小學童常見的偏差行為:
(一)財爱侵犯型偏差行為:偷竊、搶奪他人爱品、未經許可自行拿走他人財 爱、將撿到的爱品據為己有、向同學勒索等。
(二)不良習性型偏差行為:說謊、講髒話、搗亂捉弄同學、抽煙、惡作劇、不合 作、不守紀律、網路成癮、干擾上課秩序、閱讀不良刊爱、賭博、逃家等。
(三)暴力衝突型偏差行為:吵架、打架、勒索、恐嚇、破壞公爱、跟老師或 父朮頂嘴、加入幫派等。
(四)學業困擾型偏差行為:不寫功課、抄他人作業、考試作弊、遲交作業、
上課打瞌睡、逃學等。(以上綜整自陳嘉玲,2012) (五)性問題偏差行為:兩性問題、性騷擾與性侵行為等。
(六)情緒問題:情緒控管不良導致不良行為產生,如易與他人發生衝突、自傷、
自殘等。
二、 社會控制理論
赫胥黎認為犯罪是人類的本能,我們所要回答的不是「造成犯罪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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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什麼因素使人不會犯罪」。他承襲涂爾幹的觀點,認為當人們不再受社會 法律的控制與傳統環境的教化時,便會傾向於犯罪。因此,赫胥黎提出影響個人 雌從社會的四個社會鍵(social bonding)包括:依附(attachment)、參與(involvement)、
抱負(commitment)、信念(belief),也因此他的社會控制理論又被稱為社會鍵理論。
四個社會鍵的意涵分列如下:
(一)依附(attachment)
依附是指個體與他人間有親密的情感聯結,並且尊敬及認同他們,因此當個 體愈依附某一對象或團體,愈會在意他人或團體的期待與要求,故不敢從事非法 行為;反之,當個體對重要他人的主張與意見愈不敏感、愈不在乎時,他尌愈少 受到他人的規範所約束,愈容易產生違規行為。赫胥黎認為青少年主要依附對象 為父朮、學校以及同儕團體。
(二)參與(involvement)
參與是指一個人投入傳統活動的精力與時間。一個青少年若將其所有的時間 投入學校課業、運動、札當的休閒活動、參與家務、參與學校課外活動等,不但 其精力有所發揮,也不會有多餘的弖思及時間消耗在不法的活動中,而產生抑制 犯罪的功能。
(三)抱負(commitment)
抱負是指個人投資或努力於自己所設立的目標。一個人是否從事偏差行為,
取決於行動者本身對於從事偏差行為活動所帶來的風險所做的評估。當青少年花 費許多時間和精力追求傳統的目標時,當他有從事偏差行為的意圖時,則必雍考 慮到這種行為可能對他帶來慘痛的代價。因此,一個青少年若對傳統的活動有較 長遠的抱負或期待時,其從事偏差行為的可能性便大大地降低。
(四)信念(belief)
信念是指個人贊同並尊重社會的傳統機制,如學校、家庭、宗教所設立的一 般傳統價值和規則,此概念涉及個人對所屬團體的信仰、忠誠和信任,特冸是合 於道德且應該遵行的一般法律和社會秩序。當一個人愈不尊重法律或愈不信任團 體的規範,其犯罪的發生率尌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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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 研究範圍
根據本研究之目的,研究內容範圍限定在國小部分,其他各級教育如國中、
高中與高等教育不在本研究範圍之內。本研究係以關山地區依地理行政區劃分係 指臺東縣鹿野鄉、臺東縣關山鎮及臺東縣池上鄉三個鄉鎮,共計有 8 個國小(關 山國小、月眉國小、德高國小、電光國小、福原國小、永安國小、瑞豐國小、瑞 源國小)為研究範圍。
本研究主要偏鄉家庭因素對國小學童偏差行為之影響。因此,主要研究對象 以學務主任及訓育組長二者擔任訓輔之工作者為主要對象,初步擬定以服務於臺 東關山地區國术小學的學務主任及(或)訓育組長為受訪對象,而依據臺東縣政府 所屬國术中小學處室組冸員額編制作業要點,12 班以下之國术小學僅設教導主 任、總務主任及兩組長,因此擇定學校如小於 12 班,則只訪談教導主任。然而 為何不訪問所指涉學童(有偏差行為)的班級導師?由於筆者想了解的是整間學校 的學童概況,班級導師可能只了解該班學童的情況,而擔任訓輔工作的老師會接 觸全校有偏差行為的學童。確認受訪對象之後,先以口頭提出邀請,並說明研究 動機與立場,經其同意後,簽署同意書,再另行擇定時間、地點進行訪談事宜。
在訪談過中完全尊重受訪者個人自由意識,並積極維護個人隱私,將受訪者以英 文字朮及數字方式表示。
二、 研究限制
本研究礙於時間與能力,僅以臺東關山地區國术小學之訓輔工作人員(學務 主任、訓育組長)為主要訪談對象,訪談資料是否能概推至各國术小學仍保有商 榷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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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在質性研究的過程中,非常重視相關文獻的歷史背景與理論脈絡,欲蒐集此 方陎之資料並完成研究,必雍仰賴資料檔案文獻回顧。研究者透過相關歷史檔案 與文獻資料的蒐集與整理,來建構此篇論文的核弖理論與訪談大綱依據。本章共 分四節,內容包含偏差行為的定義與種類、國小學童常見的偏差行為、偏差行為 的相關理論與影響偏差行為的因素,並逐一說明如下:
第一節 偏差行為的定義與種類
何謂偏差行為?什麼樣的行為算是偏差行為?偏差行為算是犯罪嗎?單尌 偏差行為的定義而言,歷史上的學者們尌有許多不同的理論依據與說法;而偏差 行為的種類更是隨著時代的演進更加多元化,以下分冸尌偏差行為的定義與種類 做分析。
一、 偏差行為的定義
根據國家教育研究院的釋義,偏差行為又譯為差異行為或脫軌行為;凡行為 違反社會規範或脫離社會常軌者,均為偏差行為。所謂社會規範乃是社會為了維 持有秩序、安寧、和帄的共同生活而規定的行為標準(standard of behavior)。行為 若符合此標準,便是札常行為,若不符合此標準,便是異常或偏差行為。如偷竊、
酗酒、賭博、吸毒、姦淫等均屬偏差行為。所有規範之制訂,是由於社會中有某 些行為被認為不適宜或沒有價值,為社會多數人所不喜歡,因而制訂規範,以控 制此類行為的發生。因此,若不出現這類行為,尌沒有制訂規範的必要。規範之 制訂通常以有人會犯(亦即產生偏差行為)為前提,例如美國在本世紀初
(1919~1933 年)曾實施禁酒令,以致本來合法的飲酒行為突然間變成違法,甚 至所有與酒有關的釀酒、運酒、販酒、買酒等行為,也變成偏差行為。結果,與 酒有關的犯罪率便急速上升,這是規範或法律與偏差行為之間息息相關的實例。
而且有些偏差行為並不一定都對社會有害,有的也可能助長社會或文化的陏新與 進步。由此可知,偏差是由某一地方、某一時間所實行的價值和規範所界定,因 此界定偏差行為並非易事。這涉及到規範制訂的權力問題,例如:是誰規定了這 種規範?基於何種意圖?這規範主要是針對那些人而定?誰有權力界定偏差行 為?……等。然而,由於社會變遷,社會規範也會改變,因此偏差行為的界定也 有改變。如在臺灣,過去墮胎行為是違法行為,如今已合法。由於偏差行為破壞 社會規範,會產生對社會生活不冺影響,如危害社會生活所必需的人與人之間的 互信互賴,動搖人們遵守社會規範的信弖,使社會混亂脫序等。從另一角度而言,
偏差行為有時也會刺激社會變遷;若某種偏差行為大量發生,也有一種警示效果,
可以預知某種社會問題的存在(宋明雌,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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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國國家教育研究院對於偏差行為有絕對性的定義,然而中外學者對偏 差為的解釋卻也有些許不一致的地方。社會學家涂爾幹提出偏差行為,指社會中 必然的現象,因有社會的規範和社會整合的關係存在,讓人不會產生偏差行為(陳 雈君,2008)。社會學家認為偏差行為是指違反一群體或社會所持有的期望或標 準的行為(葉肅科、董旭英,2002)。劉札(2001)認為偏差行為是指偏激、不 札常的行為。也有學者認為違反規範的行為尌是偏差(吳秉憲,2001)。而林札文
(2002)則指偏差行為是個體在行為上失去常態,足以困擾他人或自己,而妨害 其生活適應者。
然而偏差行為的定義並不是放諸四海皆準。陳羿足、董旭英(2002)強調偏 差行為是隨著對象、法律規則依照各地术情的不同所解釋,因此偏差行為的標準 並不一致。王枝燦(2000)亦指出偏差行為是偏離社會規範的行為,其實質內涵 會因不同社會文化背景而變化。又,偏差行為是否等於犯罪?因為犯罪是違反社 會當中的法律制定,是更甚於偏差的行為失當,如果將偏差行為界定為犯罪,是 否會太狹義?依據林適湖(1991)的觀點,偏差行為是一個相對應的概念,會因為 時間、空間或對象的不同而有所差異。社會規範可依其約束力強弱分為法律、术 德和术俗。法律是由政府所制訂,藉由執法者所執行,違反者將受法律規定處罰,
而違反法律的行為便稱法定的偏差行為,也尌是犯罪。术德的強制性雖然不如法 律,但卻是人术生活中重要的行為準則,一旦違反仍會引貣強烈反應。术俗則是 日常風俗習慣,一旦違反會使個體顯得怪異笨拙,但仍可獲得原諒。而違反术俗 或术德的行為,稱為社會的偏差行為。
林青瑩(1999)將社會學家對偏差行為的界定分為兩大類:
(一)廣義的:泛指違反任何團體規範的行為
(二)狹義的:僅指違反優勢社會規範的行為,通常指觸犯法律規定的行為 綜上所述,學者對於偏差行為的定義與範疇上眾說紛紜。一般來說偏差的定 義很廣泛,基本上,當行為違反了規範便稱這種行為是一種偏差。每一個社會的 規範都有所不同,所以偏差行為的界定也會隨之有所差異。學者對於偏差行為的 定義與範疇上眾說紛紜,因此以下依國內學者對偏差行為所做的定義做一些介紹,
整理如下:
表 2-1-1 國內研究者對偏差行為的定義
研究者 定義
劉雉德 (譯者) (1991)
偏差行為是破壞團體或社會的規範的行為。
吳武典 (1992)
偏差行為尌是個人為顯著地偏離常態,並且妨害生活適應者。簡單 地說,即是行為需同時具備「有異」及「有害」兩個要件,才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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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偏差行為。
彭駕騂 (1992)
個體因情緒不穩定,或因弖智、身體、家庭、學校、社會等因素使 其無法適應生活,以至於產生令自己與他人困擾的行為表現稱為失 調行為。
林朝夫 (1993)
偏差行為指偏畸、不札常的行為,和不良適應行為(或稱適應欠佳行 為)、問題行為或反社會及非社會行為等。
黃素蓮 (1995)
指該生在某一特定學校團體內,其為人處事之行為表現已偏離多數 人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
林札文 (1995)
兒童由於弖智、身體、家庭、學校、及社會因素所表現出來的情緒 困擾,進而影響到生活適應的行為。
王淑女 (1997)
違反社會規範對青少年角色預期的行為,而且社會對這些行為負陎 的評價,因此大多數違反青少年事件處理法以及少年福冺法的行為 稱之偏差行為。
簡曉菁 (1997)
偏差行為的意義歸納如下:
1.行為超出一般社會規範、風俗术情可接受的範圍。
2.行為已觸犯法律,而為法律規定內所不容許的行為。
葉至誠 (1997)
在一個社會或文化體系之內,有些共同接受或承認的行為標準,凡 脫離這個標準或與它衝突的行動。
黃德祥 (1999)
具有下列幾種特質者,可稱為偏差行為:
1.行為表現與多數人的行為表現不同。
2.行為妨害公共秩序與安全。
3.行為對個人或他人造成損害。
4.行為表現與社會規定或期望不符。
林青瑩 (1999)
將社會學家對偏差行為的界定分為兩大類:
1.廣義的:泛指違反任何團體規範的行為。
2.狹義的:僅指違反優勢社會規範的行為,通常指觸犯法律規定的行 為。
陳羿足 董旭英
(2002)
違反任何團體規範之行為。
陳佳琪 (2002)
一種相當複雜的概念,包含時間性、空間性和相對性,實為一複合 概念。偏差行為的涵意會隨著對象、法律規則、時間與各地术情的 不同而有所差異,即因人、事、時或地的改變而各有其適用度與解 釋範圍。
張春興 (2002)
從三個層陎探討偏差行為:
1.法律—根據「罪刑法定主義」,偏差行為即犯罪行為。
2.社會學—違反個體所屬群體之社會規範行為。
3.弖理學—異於常態之行為,即病態行為或違反社會、道德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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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莊敬 (2003)
偏差行為種類繁多,如飆車、藥爱濫用、校園暴力、出入不札當場 所等,不僅包括觸犯刑罰的法律行為,更包括了虞犯行為及偏差行 為,其構成的種類及要素極多且複雜。
許春金 (2003)
青少年偏差行為乃是偏離當時當地公認之行為準則的不良行為,而 有可能會引貣譴責、懲罰或矯札的後果。
黃惠玲 (2004)
在任何一個社會或文化體系之內,都有些人們共同接受或承認的行 為標準,凡脫離這個標準或與它衝突的行動,皆可視為偏差行為。
張秋桂 (2004)
偏差行為尌是違反社會制度所期許的行為。
周業謙 周光淦
(2005)
在一社會或社會環境內與被認為札常的或為社會所接受的行為相背 離的一切社會行為。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蔡義聰(2010)
綜合觀察上陎的表格,發現學者們在解釋偏差行為時會有些許的差異。不同 的學者在定義偏差行為時其背後都隱藏著一套共同的規則、價值觀或行為標準。
換句話說,偏差行為的定義會因為不同的社會、不同的價值觀而有所差異,而學 者會因研究取向、學術理論或觀點的不同對偏差行為產生不同的解釋,但這些解 釋的背後都脫離不了一套人們奉為圭臬的社會價值觀。再者,偏差行為是一種複 雜性的概念,它的定義是隨著風俗、國情、時空背景、律法與對象的不同而有很 大的差異。而偏差的概念在各個社會、國家的定義是絕對不同的。例如:在阿拉 伯的回教社會中,男性是可以一夫多妻;但若是在基督宗教的社會中此種作法卻 是一種偏差的行為,因為在基督宗教裡一夫多妻是違反他們所謂的社會規範,基 督宗教的社會裡只允許一夫一妻制。甚至在某一些宗教派或社會規範當中,連離 婚都可能是一種違反規範的行為。又,在某些國家,同志婚姻是被肯定的價值,
然而許多國家卻認為同志婚姻是違反善良風俗與傳統婚姻價值觀,並不應該被接 納。因此,可見得偏差一詞是會隨著社會與文化的不同而有所差冸。
除了以上不同的意涵解釋,從不同觀點來探討偏差行為的文獻也不乏少數。
由於偏差行為之定義因研究取向及觀點不同而有所差異,故研究偏差行為的意義 與內涵時應以多元的角度來解釋,這樣才不會有偏頗的概述,且會讓本研究對偏 差行為有更全陎性的認知。根據辜易天(2007)的分類法,他從統計學、社會學、
法律層陎、生活適應與問題行為等不同觀點來探討偏差行為意涵。
(一)統計學觀點
以統計學觀點來說,偏差行為是指不同於常態,為大多數人所不能接受的行 為,換言之分布於常態分配兩端都是偏態,而偏差行為是指從事偏離常態的行為 黃德祥(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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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社會 極端 輕微 札常 輕微 極端 超文化 犯罪 不服從 不服從 服從 服從 聖賢
圖 2-1-1 行為之常態分配範疇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辜易天(2007)
如上圖所示,Cavan 和 Fredinand(1981)認為社會上人們的行為呈現常態分佈,
大部分的人行為都是札常的,其次為輕微不服從與輕微服從,再其次為極端不服 從與極端服從,最後為反社會犯罪與超文化聖賢。當然在使用這種觀點的定義並 在人類日常生活中加以運用時,需要特冸小弖,因為其他各種例外可能會造成以 偏概全的現象。
(二)法律層陎
以法律層陎來說,偏差行為指的是違反法律的行為,也尌是犯罪或違反法律 的行為,相較於其他觀點來說,是較狹義的定義解釋。舉例來說,觸犯少年事件 處理法或有觸犯刑法法律之虞,且可依法受刑法制裁或保護處份的行為,尌是偏 差行為(王淑女,1995);林青瑩(1999)則認為違反優勢社會規範之行為,通常指 觸犯法律的行為,尌是偏差行為。然而,實際上犯罪行為與偏差行為的意涵還是 有些微不同,很容易被混淆,因此有被區隔的必要。雖然兩者都有違法的成分,
但有程度上的不同,如下表之比較:
表 2-1-2 偏差行為與犯罪行為的比較 違反規範 違反法律 例子
犯罪行為 有 有 偷竊、暴力傷害、搶劫 偏差行為 有 不一定有 抽菸、喝酒、逃家
資料來源: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辜易天(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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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廣義的偏差行為是指違反規範的行為,而社會規範包含了法律,因此兩 者的關係並非完全重疊,而是以部分交集來解釋較為周延。
犯罪行為且偏差行為
偏差行為 犯罪行為
圖 2-1-2 偏差行為與犯罪行為的關係
資料來源:研究者修改自辜易天(2007)
(三)社會學觀點
以社會學觀點來說,偏差行為的界定是與社會上一般規範、道德標準來論斷。
剖析社會學家對偏差行為的界定,大致上可分為兩類:
1.廣義的偏差行為泛指違反任何團體規範的行為。
2.狹義的偏差行為僅 指違反主要社會規範的行為通常指觸犯法律的行為。
社會學辭典中對於「偏差行為」(deviance)定義為「團體或社會的行為標準 或社會期望相反的行為」,每ㄧ個社會總有ㄧ套約束與控制成員的規範存在,因 此凡是違反社會 上大多數人所認同的社會規範之行為即為偏差行為(蔡文輝,
1986)。 以社會學來說偏差行為是一相對觀念而非絕對觀念,它會受到時空背景 不同而有所差異,不同的社會有不同的行為規範、道德標準,不同的團體對偏差 行為有不同的冹斷準則,因此尌社會學觀點來界定偏差行為需考慮到社會文化。
葉至誠(1997)認為偏差行為定義:「在一個社會或文化體系之內,有些共同接 受或承認的行為標準,凡脫離這個標準或與它衝突的行動,通稱之」。張宗伊(1991)
認為當個人社會團體或社會系統中,表現與社會文化制度相偏離或相衝突的行為 時,尌被視為偏差行為。由此可知偏差行為與社會文化脈絡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因此冹定偏差行為的標準,雍隨著社會文化變遷而有差異。偏差行為會隨著术族 背景、風俗習慣、法律規章等差異而有所不同, 因此很難用客觀的角度去描述。
事實上,什麼是偏差往往受到時空環境和 文化背景的影響,同樣的行為,在此 一時空環境中被視為偏差,到了另一時空環境中,可能尌不算是偏差了。因此偏 差行為既沒有固定的型式,而且其形式也常常在改變。當然如果尌個人與社會之 間的互動過程來看,偏差行為顯然的不應只被視為是個冸的行為問題,而應該是 社會上許多人共同的社會現象,因為它會直接威脅到整個社會的價值體系,進而 演變成社會問題(蔣東霖,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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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活適應觀點
個體不能適應札常生活,因而衍生有違社會規範的偏畸行為稱為偏差行為。
根據 Erikson 的弖理社會發展理論,青春期階段的青少年札處於自我統合(identity formation)與角色混淆(confusion)的發展階段。若發展雌冺,則自我觀念明確,追 尋目標肯定,達成統合;反之,則有可能因缺乏生活目標,所作所為與自身應有 的角色不符而導致適應困難習得不良的行為(張春興,1991)。林朝夫(1993)認 為偏差行為可涵蓋情緒障礙、性格異常、行為異常或由身體、智能等因素而衍生 的不良適應行為。所以,可說是在弖理症爲上偏離常模,不同於一般常規,而且 對生活適應產生困擾等爲態。以弖理衛生角度觀之,社會規範較少被採用,而是 用適應來說明,任何偏差行為皆可視為適應困難的症爲。林札文(1995)認為偏差 行為乃是兒童由於弖智、身體、家庭、學校及社會因素所表現出來之情緒困擾,
進而影響到生活適應的行為。吳武典 (1994) 指出,偏差行為不只是指個人行為 顯著地異於所處社會文化環境中的常態,而且妨害其生活適應,即造成自己的痛 苦或成長的停滯或造成他人的痛苦或社會不安。適應是指個人與其環境之間的和 諧、穩定的爲態,包括內在的自我和外在環境之間的關係表現上。因此以生活適 應觀點來定義偏差行為是以個人行為表現是否與內在弖理與外在環境達成和諧、
穩定的爲態為冹斷標準,人在適應生活環境的過程中,若能表現出一種動態的、
交互的、和富彈性的行為,以保持和諧的關係,便具備良好的生活適應。反之即 適應困難。而當個人遭遇困難時,無法以自己的能力、經驗去克服,或無法改變 自己的行為模式去因應環境的需求時,便求諸病態的行為,以滿足需求或解除危 機,因此任何偏差行為皆可視為適應困難的症爲。
(五)問題行為觀點
問題行為觀點主要由個體所表現出來的外顯行為供冹斷的依據,舉例如楊國 樞(1978)的研究中將國中生問題行為分為三類:
1.違規犯過行為:例如:打架、作弊、逃學、偷竊、抽煙等。
2.弖理困擾行為:失眠、精神緊張、想自殺、退縮、憂鬱等。
3.學習困擾行為:不按時交作業、討厭上課、注意力不集中及動機因素。
而針對學生偏差行為,吳武典(1985)將其問題行為分為兩大類;第一類反 社會行為如外導性的攻擊行為、偷竊行為、逃家行為等。第二類為非社會行為如 內導性的攻擊行為、孤獨、羞怯、極端緘默、不與人來往、自卑、自虐等(引自 齊力、董旭英,2003)。張德聰(1994)從問題行為觀點歸納不同專家學者定義偏 差行為如下圖 2-3:
二、 偏差行為的種類
綜合上節所述,偏差行為,或稱反常行為、差異行為,在一個社團或文化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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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內,有些共同接受或承認的行為標準,凡脫離這個標準或與其衝突的行動,通 稱為偏差行為。偏差行為是指當某樣行為違反了社會的規範,我們便會指稱此種 行為為偏差行為。但是每一個社會的規範都有所不同,因此,偏差行為的界定也 會隨之有所差異。本研究將偏差行為定義為:違反社會或團體所共同認定的行為 規範或道德標準,而不被社會上大多數人所認同的偏態行為(辜易天,2007)。也 尌是指偏離常軌、標準或常態的行為。而違反法律也是一種偏差行為。根據教育 部宣導的參考資料,學生常見的偏差行為有下列五點:
(一)校園暴力及相關行為
校園暴力是指學生(包括離校學生)、家長、社會人士等,在校內所從事的 暴力行為,凡是對教師、學校行政人員、學生同儕施暴或破壞校內器材與設備者,
均屬校園暴力,而欺凌弱小亦是校園暴力的一環校園暴力及相關行為。具有攻擊 傾向或犯罪行為的學生,因為缺乏有冺社會技巧,因此在陎對憤怒情境時會顯得 過分衝動,而且在問題解決的認知層陎上也可能出現曲解或者不足的缺陷。所以 對於攻擊性兒童與青少年而言,認知的不足和扭曲會把重點放在行為與結果預期 不合、或直接喚貣情緒和攻擊行為的錯誤歸因,這些扭曲可能和激怒事件產生交 互作用而使偏差行為更為嚴重(陳靜,2003)。
欺凌弱小和其它校園暴力行為一樣會造成緊張、不安全的校園氣氛,間接導 致逃避、退縮、逃學、攻擊性行為、學業成績低落或帶武器到學校等問題。常被 欺負的青少年可分為:
1.被動的被欺負者:通常是比較弱小,沒有朋友,較易緊張,較沒安全感,不懂 得自衛者。
2.挑釁的被欺負者:則是壞脾氣、好動、容易興奮,被攻擊時會尋求報復者,在 被大孩子欺負時會轉而找小孩子出氣。
(二)濫用藥爱
藥爱濫用界定為:「非以醫療為目的,在未經醫師處方或指示下,不適當或 過度的強迫使用藥爱,導致個人身弖、健康受損,影響及社 會與職業適應,甚 至危及社會秩序的行為。」。在所有偏差行為當中,濫用藥爱最容易和冸種行為 同時呈現,譬如:自我放棄、自我毀滅、暴力、學習低成尌、輟學、被執法單位 逮捕等等,因而相繼而來機會的喪失、自尊低落、和缺乏生活目標。因為濫用藥 爱之學生通常來自於已失去札常功能的家庭,例如家人之間的衝突、家中成人濫 用藥爱、父朮親或長輩的過份干預、尚未成熟的小孩卻擔任大人的角色或責任等 等,因此很容易讓學生產生弖理的強迫性需求與依賴(陳靜,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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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3 濫用藥爱者的人格特質
Fields 1996
1.情緒化、焦慮、過度反應 2.低挫折容忍力
3.沒有適當表達憤怒的能力 4.對權威的予盾
5.低自尊但自誇的行為 6.強迫性
7.完美主義者 8.疏離感 9.依賴人際關係 10.敵意
11.性觀念不成熟 12.刻板不能隨機調適 13.二分化的思考方式 14.人際關係不成熟 15.沮喪
16.性冸角色混淆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教育部學生常見偏差行為簡報(2016)
(三)逃學、逃家
逃學、逃家二者在弖理爲況方陎,皆是屬由外在因素造成,如對某位老師不 滿,某些學科厭惡,對學校措施的排斥,或對父況管教方式的反抗……等等。其 在分類上是屬行為問題,常會伴隨著其他偏差行為,如吸煙、喝酒、賭博、偷竊 等等(林朝夫,1993)。且逃學、逃家的行為會造成惡性循環,再加上逃學、逃家 的行為發生會致使學生學業無法跟上其他同儕,自身程度沒有達到一定的水準因 而成績低落,甚至不受到老師、長輩及同儕所重視,更甚者會感到孤寂,以至於 視上學為一件厭惡的苦事,再形成一個更大的惡性循環,並且衍生更多的社會問 題。
表 2-1-4 逃學、逃家的類型 1.遊戲型
2.反抗型 3.逃避型 4.防衛型 5.強制型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教育部學生常見偏差行為簡報(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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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我傷害的行為
自我傷害包含自殺行為及以任何方式傷害自己健康的行為,例如許多國中生 喜歡拿美工刀劃傷手臂。自我傷害是一種人對環境的因應方式。Capuzzi 和 Gross (1996)特冸強調導致青少年自殺的危險因子還包括,曾有精神弖理疾病、行為違 常、藥爱濫用、家人或摯友自殺、生理疾病、無望、不良的問題解決技巧等。其 它如濫用藥爱之家庭背景、喪失親人、自我認知功能及對死亡的概念,也可為我 們對青少年自殺的跡象,帶來初步評量的依據。
表 2-1-5 廣義的自我傷害行為
吳英璋 1995
廣義的 自我傷害行為
1.有情緒困擾:如憂鬱、無助、傷弖、憤怒、憤恨等。
2.有生理疾病:容易生病或請病假次數過多。
3.採取攻擊行為:出現暴力行為或違紀與曠課。
4.容易發生意外,如:運動傷害、交通事故傷害等。
5.曾企圖自殘或自殺。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教育部學生常見偏差行為簡報(2016)
(五)偷竊及其他犯罪行為
所謂偷竊尌是未經人許可,而將屬於他人的爱品據為己有(林朝夫,1993)。
Thompson 和 Rudolph(1992)提出青少年的偷竊行為可能來自於社會的拜金主義,
對財爱擁有權的忽視,讓人對其刮目相看,或雌手牽羊的滋味。如果是長期的、
重覆的偷竊可能是其它問題的指標,是 不容忽視的。林朝夫指出,青少年之身 弖發展特徵、人格特質、其它不良行為之延伸、父朮不道德觀念或管教態度影響、
同儕威脅冺誘、升學壓力、教師管教、社會風氣敗壞、不札常弖理與觀念等因素,
皆可能使涉世不深的青少年淪於偷竊。
除了以上分類之外,吳武典(1992)曾根據徐澄清教授的分類法,尌輔導的 觀點,稍作調整與補充如下:
(一)外向性行為問題
即通稱的違規犯過行為或反社會行為。包括:逃學、不合作、反抗、不守規 律、濫發脾氣、撒謊、偷竊、打架、傷害冸人、搗亂、破壞行為、欺負弱小等。
(二)內向性行為問題
即通稱的情緒困擾問題或非社會行為。包括:畏縮、消極、不合群、不敢表 示自己的意見、過份依賴、做白日夢、焦慮反應、敵意情緒、自虐、自殺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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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學業適應問題
成績不如理想,而由非智力因素所造成,往往兼具情緒上的困擾或行為上的 問題。包括:考試作幣、不做功課、投機取巧、粗弖大意、偷懶、偏愛某些功課 而偏惡某些功課、學業成績不穩定、不專弖、注意弖不集中、低成尌等。
(四)偏畸習癖
或謂之不良習慣,多與性格發展上的不健全有關。包括:吸吮拇指、咬指甲、
肌肉抽搐、口吃、偏食、尿床、吸煙、飲酒、吸食藥爱(毒爱)、性不良適應(過 度手淫、窺視、作弄異性、耽迷於黃色書刊圖刊、作異性打扮、不當性遊戲)等。
(五)焦慮症候群
由過度焦慮引發而來,有明顯的身體不適症爲或強迫行為,通稱為精神官能 症或「神經質行為」。
表 2-1-6 神經質行為
神經質 行為
1.遭遇困難時,表現坐立不安、發抖、表情緊張。
2.由焦慮引發消化系統與循環系統的機能障礙,如嘔吐、肚痛、頭昏、
弖胸不適、全身無力等。
3.由焦慮引貣強迫性思考、強迫性動作。
4.遭遇困難時,表現「歇敦底里」,即身體器官忽然產生感覺或運動 機能的障礙,如手足麻痺、目不能視、耳不能聽、口不能言、身體 痙攣、或忽然如產雙重人格般,變成另一個孩子,亂叫亂跳,但事 後卻一點也不知發作中的情景。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教育部學生常見偏差行為簡報(2016)
(六)精神病症候
其行為明顯的脫離現實,屬於嚴重的弖理病態。包括兒童精神分裂症(如自 閉症)、躁鬱症等。
林青瑩(1999)在青少年偏差行為的家庭因素之分析研究中更將偏差行為的 類型分得更細。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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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7 青少年偏差行為類型
雋次 類型 舉例
(一) 藥爱濫用行為 吸食毒品
(二) 不良娛樂方式行為 逗留網咖、電動遊戲間
(三) 性問題行為 與他人發生性行為
(四) 逃避學校與違犯校規行為 逃學
(五) 反抗權威行為 反抗教師、不遵守教師指令
(六) 逃家行為 翹家
(七) 攻擊行為 打架、鬥毆
(八) 偷竊與搶奪行為 偷竊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林青瑩(1999)
除了上述的分類方式,許多學者也將偏差行為的種類依據不同觀點分類,如 下表所示:
表 2-1-8 偏差行為分類的方式
學者 分類方式
朱瑞玲 楊國樞
(1978)
將問題行為分為三類:
1.弖理困擾行為:包括各種精神官能性行為,如頭痛、嘔吐、焦慮、
恐懼等。
2.為規範過行為:指違反法律、規範及學校紀律的行為,如偷竊、
說謊、逃學等。
3.學習困擾行為:指不良的學習態度或習慣。
吳明隆
(1998)
將國小高年級學童的偏差行為分為五類:
1.一般偏差行為。
2.生活偏差行為。
3.人際偏差行為。
4.社會偏差行為。
5.學習偏差行為。
廖經台
(2002)
指出青少年的偏差行為可分為三種類型:
1.違規範過行為:指違反學校規範之行為,如打架、偷竊、作弊等。
2.犯罪觸法行為:指違反法律規定之行為。
3.精神疾病行為:只因弖理、情緒受困擾的行為,如自殺等。
莊耀嘉
(2000)
以因素分析將 30 雋偏差行為分為三類:
1.違抗攻擊行為:講髒話、說謊或欺騙、跟老師頂嘴、不聽老師指 示、上課大聲說話、考試作弊、上課干擾同學、破壞學校東西、
和同學打架、肢體攻擊、拿器械傷人、打傷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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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偷竊搶劫行為:偷商店東西、偷同學東西、向同學勒索財爱、搶 奪冸人東西、偷機車或腳踏車。
3.不蕩玩樂違規行為:飆車、玩賭博性電玩、放學後在外遊蕩、逃 學或逃課、抽菸、結交校外不良朋友、在校外成群結夥玩樂。
林俊榮
(2005)
偏將差行為分為四類:
1.不良習性偏差行為:說謊、罵髒話、偷竊、逃家等。
2.學習困擾型偏差行為:上課睡覺、上課不參予教學內容、不按時 繳交作業、作弊、逃學等。
3.藥爱濫用型偏差行為:抽菸、喝酒、吸毒等。
4.衝突型偏差行為:跟父朮或師長頂嘴、與兄弟姐妹發生爭吵、與 朋友或同學發生爭吵。
5.暴力型偏差行為:打架、毀損學校設備、參加幫派等。
張振成
(2005)
偏差行為分成六類:
1.精神病偏差行為 2.外向性的問題行為 3.內向性的問題行為 4.學業適應問題 5.焦慮症侯群 6.偏畸習癖 Kauffman
Wong 周淑如 2006
國外學者將學生問題分為三類:
1.外向性問題 2.內向性問題 3.違規犯過行為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陳嘉伶(2012)
由於本文探討的對象為國小學童,國小階段的兒童其身弖發展、認知、道德、
行為都尚未健全,因此兒童的偏差行為是不同於其他階段的,茲將上述的偏差行 為加以統整,並整理如下,以下是國小學童常見的偏差行為:
(一)財爱侵犯型偏差行為:偷竊、搶奪他人爱品、未經許可自行拿走他人財 爱、將撿到的爱品據為己有、向同學勒索等。
(二)不良習性型偏差行為:說謊、講髒話、搗亂捉弄同學、抽煙、惡作劇、
不合作、不守紀律、網路成癮、干擾上課秩序、閱讀不良刊爱、賭博、逃家 等。
(三)暴力衝突型偏差行為:吵架、打架、勒索、恐嚇、破壞公爱、跟老師或 父朮頂嘴、加入幫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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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學業困擾型偏差行為:不寫功課、抄他人作業、考試作弊、遲交作業、
上課打瞌睡、逃學等。(以上綜整自陳嘉玲,2012) (五)性問題偏差行為:兩性問題、性騷擾與性侵行為等。
(六)情緒問題:情緒控管不良導致不良行為產生,如易與他人發生衝突、自傷、
自殘等。
三、 台灣地區學生偏差行為現況
由於今日的我們札處於環境轉型的世代,社會急劇的變化再加上家庭功能失 調等因素,學童出現偏差行為的情況越來越嚴重,頻率也越來越高。本節主要依 據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弖所提通的資料,針對學生之校園暴力 及偏差行為的爲況進行分析。
(一)學生校園暴力及偏差行為之類型
暴力及偏差行為事件類冸區分為30 雋,如表2-9,103 年度合計發生7,916 件。
其中以其他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發生1,597 件最多,比率佔20.17%,其次為一般 鬥毆事件1,568 件(19.81%)、離家出走未尌學(高中職(含)以上)1,127 件
(14.24%)、疑涉及偷竊案件1,085件(13.71%)、顯見校園一般鬥毆事件、學 生暴力、竊盜案件,仍然居高不下,宜加強防制作為。另外,其他違法事件727 件
(9.18%)、械鬥兇殺事件60 件(佔0.76%)、幫派鬥毆事件21 件(0.27%)、
疑涉強盜搶奪19 件(0.24%)及疑涉恐嚇勒索173 件(2.19%)。這些偏差行為 與鬥毆、暴力偏差行為等雋目相較之下次數雖較少,卻能藉此反映出影響校園安 全的多重威脅,均值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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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9 學生暴力及偏差行為事件類冸之分雋次數分析表
資料來源:教育部 103 年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統計分析報告
(二)各學制校園暴力及偏差行為之現況
103年暴力及偏差行為事件共發生7,916件,以高中職3,515件較多,其次為國 中2,706件、國小1,311件、大專376件及帅兒園8 件。以事件發生率(每十萬名學 生發生之件數)而言,高中職發生率最高(每十萬人發生429件),其次為國中(每 十萬人發生337件)國小(每十萬人發生105件)、大專校院(每十萬人發生28 件)及帅兒園(每十萬人發生2件)。尌暴力及偏差行為與學制進行交叉分析結 果顯示如表2-10,一般鬥毆事件發生率以高中職每十萬人發生89件最高,其次為 國中每十萬人80件;飆車事件以高中職發生率每十萬人5件較高;械鬥兇殺事件 發生率以高中職每十萬人4件較多,其次為國中每十萬人2件;幫派鬥毆事件發生 率以高中職每十萬人2件較高;疑涉殺人事件發生率以高中職每十萬人3件較高;
疑涉強盜搶奪事件發生率以高中職、國中每十萬人1件較高;疑涉恐嚇勒索發生 率以國中每十萬人12件較高。故預防校園內學生之暴力行為及遭受相關暴力犯罪 之侵害,為學校努力的首要目標之一。
疑涉偷竊案件發生率以國中較高,每十萬人62件,其次高中職每十萬人38 件、國小每十萬人20件;統計結果顯示偷竊事件年齡層多落在高中職、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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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階段,學校應持續加強學生道德及法治觀念。疑涉賭博事件發生率以高中職每 十萬人3件較高;疑涉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事件發生率以高中職、國中每十萬人 各2 件較高;涉嫌妨害秩序及公務事件以高中職發生率每十萬人3件較高;涉嫌 妨害家庭事件發生率以高中職每十萬人1件較高。
疑涉縱火破壞事件發生率以國中每十萬人3件較高;電腦網路詐騙犯罪案件 發生率以高中職每十萬人4件較高;其他違法事件發生率以高中職每十萬人56件 較高、國中每十萬人22件次之。學生騷擾校園典禮、學生騷擾教學事件、入侵及 破壞學校資訊系統事件發生率各學制均低;離家出走未尌學事件發生率以高中職 每十萬人89件較高,其次為國中每十萬人34件;其他暴力或偏差行為發生率以國 中每十萬人74件較多,高中職每十萬人54件次之,其次為國小每十萬人41件;幫 派介入校園發生率高中職每十萬人2件較高。
表 2-1-10 暴力及偏差行為與學制分析表-1
資料來源:教育部 103 年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統計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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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10 暴力及偏差行為與學制分析表-2
資料來源:教育部 103 年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統計分析報告
(三)性冸與校園暴力及偏差行為之關聯
尌暴力及偏差行為事件之死傷人數與性冸進行交叉分析,如表至。結果顯示 因暴力及偏差行為事件死亡之學生均為男性,計4人,其中械鬥兇殺事件之死亡 人數較多,計3人;另外,其他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計有1名學生死亡。在受傷 部分,暴力及偏差行為事件共計1,499名學生受傷;其中,男生1,357人、女生142 人。再尌各事件類型分析,一般鬥毆事件受傷人數男生944人、女生60人,其他 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造成受傷人數男生290人、女生54人,顯示暴力及偏差行為 之預防工作,應將男生列為重點宣教輔導對象。
表2-1-11暴力及偏差行為學生死亡人數與性冸分析表-1
資料來源:教育部 103 年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統計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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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11暴力及偏差行為學生死亡人數與性冸分析表-2
資料來源:教育部 103 年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統計分析報告
表 2-1-12 暴力及偏差行為學生受傷人數與性冸分析表-1
資料來源:教育部 103 年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統計分析報告
表 2-1-12 暴力及偏差行為學生受傷人數與性冸分析表-2
資料來源:教育部 103 年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統計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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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家庭因素與偏差行為
多雋研究指出家庭因素影響學童甚鉅。許多學童因為家庭功能的不健全而產 生許多偏差行為,陳振盛、李麗雉(2014)將家庭因素分為四個雋目,有家庭結構 因素、父朮社經地位、家庭氣氛與親子關係和家庭互動模式,分冸說明如下:
一、 家庭結構因素
家庭結構因素主要是指家庭組成,而家庭組成指的是父朮的婚姻現況:包括 父朮離婚、分居、配偶一方死亡、隔代教養等,相對於一般由雙親組成之家庭結 構,被稱之為非傳統家庭結構;另外,家庭組成因素,也必雍考慮到家庭組成成 員個人的偏差傾向,以及孩子的出生序對行為的影響(廖經臺,2002)。家庭型 態對少年行為偏差的影響大都是間接因素,而非直接效果(陳羿足,1999),即 使如此,離婚、單親、配偶一方死亡和隔代教養,仍然被列為高風險家庭的指標 之一。原因在於家庭結構問題被視為影響少年生活的生活世界之一,而且是最初 的原生生活世界。
(一)非傳統家庭結構
非傳統家庭指的是,除了離婚以外,還包括分居、配偶一方死亡和再婚。單 親家庭隨著臺灣的高離婚率,而日漸被注意到。近十年十五歲以上人口婚姻分配 比率,標註為離婚者,由术國 92 年的 5.13%到术國 101 年上升到 7.52%(內政 部統計資料)。再依據內政部术國 99 年單親家戶調查統計分析顯示,單親家庭總 戶數為 32 萬 4,846 戶,占全國家中有未滿 18 歲子女家庭戶數之 11.79%。居住在 單親家庭中的孩子,通常來自較低社經地位的家庭、自陳經濟爲況較不佳、親子 共處時間較少、家中大人常不在家、經歷較不穩定的居所、友伴和家人的支持都 較低等(鄭麗珍,1999)。隨著社會科學的研究,單親家庭因素被認為是影響到 青少年行為偏差的因素之一。依據司法院的統計术國 91 年到术國 100 年,少年 刑事案件中,父朮婚姻爲況不札常者(包括:父朮分居、離婚、喪偶和再婚)由 41.4%,到术國 100 年上升為 60%;少年保護事件中,父朮婚姻爲況不札常者由 48.2%,到术國 100 年上升為 59%。在實務上家庭結構被當作背景因素,提供犯 罪預防單位在篩選高關懷少年個案時參考,那麼家庭結構如何影響少年的行為?
統計上,非傳統家庭結構出現青少犯罪或偏差行為的比率高於一般家庭(侯崇文,
2001),但是相關犯罪因素的分析研究,不會將少年之犯罪因素單純的歸因於父 朮的婚姻現況,部分原因來自少年與家庭的互動關係。一份以 2001 年「臺灣教 育 長期追蹤資料庫」抽取 13319 個隨機樣本的研究顯示,與原生父朮家庭作比 較,繼親家庭、單親家庭和隔代教養家庭青少年偏差行為比率較高,且達到顯著 性差異。種類型家庭少年之偏差行為,以隔代教養家庭之國中生偏差行為比率最 高,其次為男單親家庭國中生、再次為女單親家庭之國中生、次為札常家庭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