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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東地區中小學適應體育教學現況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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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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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東大學特殊教育系所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王明泉 博士

花東地區中小學適應體育教學現況調查

研 究 生: 劉嘉惠 撰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六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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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東大學特殊教育系所 碩士論文

花東地區中小學適應體育教學現況調查

AN INVESTIGATION OF CURRENT 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 AT JUNIOR HIGH SCHOOLS AND ELEMENTARY SCHOOLS

IN HUALIEN AND TAITUNG COUNTY

研 究 生: 劉嘉惠 撰 指導教授: 王明泉 博士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六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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誌謝詞

經過三年的努力和最後半年下班後幾乎都是在圖書館度過夜晚,終於將這本 論文完成。首先,筆者要感謝博學多聞的指導教授王明泉老師,他總是謙虛、以 幽默的方式督促筆者,並不厭其煩的給予指正,讓筆者努力地寫完論文;還有系 主任吳永怡老師,感謝您在撰寫論文中給予的協助和鼓勵,讓我能順利完成;當 然,還有研究所裡所有教過筆者的老師:王明雯老師、李秀妃老師、曾世杰老師、

程鈺雄老師、劉明松老師、魏俊華老師,感謝您們教導筆者處事的態度,做學問 的專注與堅持,讓筆者學會對做研究該有的嚴謹和尊重。

感謝花蓮縣和台東縣,在百忙中撥冗協助填寫問卷的所有老師們,謝謝辛苦 的您們!讓此篇論文能誕生,希望能提供相關單位參考,讓各位老師在教學上更 得力。

   此外,在研究所進修的這三年,要感謝學校陳榮華、邱明忠校長和同事們,

尤其是班級搭檔李淑蓉組長,在上班時間進修時,給予工作上的分擔,讓筆者能 專心在學校學習,謝謝您們!

   在研究所進修的日子裡,要謝謝研究所的所有同學,特別是嘉慧、曉琪、辰 宇,在寫論文時不時給予意見和支持,感謝辰宇同學在統計學上的幫忙和指正,

非常懷念和同學們一起上課和努力寫報告的日子。

    最後,要謝謝筆者的父母和公婆,總是不斷包容、接納和默默給予支持;

以及筆者親愛的先生,從準備考試、考取到論文完成,一路陪伴和鼓勵,讓筆者 順利完成學業,謝謝最愛的你們。

    僅以此論文獻給筆者敬愛的師長、同學和家人們,與你們分享這份成果和 喜悅。

台東大學特教研究所劉嘉惠誌   97 年 6 月 22 日

(7)

花東地區中小學適應體育教學現況調查

作 者 : 劉 嘉 惠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研 究 所

摘 要

    本研究目的在探討花東地區國民中小學階段,教師實施適應體育教學的現 況、特殊體育實施的需求、困難與意見,以及不同背景變項對「適應體育教學現 況」、「適應體育教學困難」、「適應體育教學需求」、和「適應體育任教意願」的差 異情形。研究方法採問卷調查法,研究調查對象以九十六年度花蓮和臺東兩縣市,

國民中學和國民小學中,每校各抽取擔任適應體育教師一至二名,有效樣本共 256 名。本研究之研究工具參考黃明霞編制之「啟智學校適應體育教學實施現況之調 查研究」量表,來了解國中小學教師實施適應體育教學現況。問卷資料以次數分 配、百分率、T 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LSD 事後比較以及卡方考驗,進行分析 處理和差異性比較。本研究的結果如下:

一、擔任適應體育教師以男性居多;年齡以 31~40 歲佔最多;教育背景以師範院 校最多,一般大學學歷次之,特教背景部分有七成四未受過特教訓練,而有七成 的老師為非體育系畢業;有近一半的老師是未參加過適應體育的研習或修習適應 體育學分。

二、適應體育教學實施體能分組特教班比例大於普通班;體育教學最常進行的場 所,男性教師以田徑場為主要場所,女性教師則以籃球場為主;體育教學是否有 考慮身心障礙學生需求?特教班「有考慮」的比例大於普通班;特教班老師較大 的比例有特別修正或設計體育器材或教具;國中小沒有進行適應體育的宣導活動 比例皆高;不同性別、不同教育背景、不同婚姻狀況、不同體育專業背景,在對 適應體育看法上並沒有顯著差異的情形。

三、受試者普遍覺得困難之處為「教師缺乏適應體育教學專業知能」、「缺乏無 障礙設施的教學環境」、「缺乏適應體育參考教材」。

四、男性教師認為需求比例最高的為「專業團隊」,而女性教師認為需求比例最 高的為「適應體育專業知能研習」。

五、不同的教育背景、不同學歷、不同教育年資、已婚或未婚、不同年齡在「擔 任適應體育教學的意願」上,並沒有顯著差異的情形產生。

(8)

本研究之結果與建議可供日後推展適應體育活動和教學之參考。

關 鍵 詞 :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 適 應 體 育 、 教 學 現 況

(9)

An Investigation of Current 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 at Junior High Schools and Elementary Schools in Hualien and

Taitung County

Chia-Hui Liu National Taitung University Director: Ming-Chuan Wang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explore the current status of 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APE) teaching in Hualien and Taitung county for teachers of junior and elementary schools. Questionnaires were used to survey the 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 status and the needs, problems and implementation of 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 teaching. Two hundred and fifty six questionnaires were administered to teachers. The data were analyzed by frequency, percentage, independent t-test, One-Way ANOVA, LSD and Chi-Square Test. The results were as followings: Most APE teachers are male, aged from 31 to 40, and have graduated from teachers’ colleges; 74% of samples had not received special education training and 70% were not physical education majors.

Furthermore, the APE teaching based on students’ health condition was more used in special classes than in general classes. The survey showed that facilities were frequently used in track and field activities, center by male teachers and basketball court by female teachers. Special teachers had more consideration of students’ individual needs than general teachers had. A high percentage of both junior and elementary schools did not give guidance in APE in campu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were found in teachers’

gender, education, physical education background, and connubiality in teachers’

perception to current status on APE. Teaching difficulties were mainly in deficiency of APE professional teaching knowledge, facilities of special equipment for students with disabilities and APE teaching materials. In regard to teachers training needs, male teachers needed professional team support most, while female teachers needed

(10)

workshops and training in APE .Consequently, there wa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in the willingness to teach APE for teachers with different gender, age, education background, and seniority. Results could be used as reference to develop 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 and teaching.

KEYWORDS:Students with Disabilities, 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 ,Current

Adapted Physical Educational Teaching

(11)

目 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背景………..01

第二節 研究目的………..02

第三節 研究問題………..03

第四節 研究假設………..03

第五節 研究限制………..03

第六節 名詞釋義………..04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適應體育的意涵………...06

第二節 適應體育現況分析………...13

第三節 國外適應體育障礙適應體育活動相關研究………...24

第四節 96年度花東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現況………...26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架構………...29

第二節 研究對象……….. ………...31

第三節 研究工具………..31

第四節 研究流程………..33

第五節 資料分析與處理………..35

第四章  研究結果和討論 第一節 背景變項、教學現況、學習需求及教學困難、 意願之分析………..37

第二節 不同背景變項之差異分析………. 55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117.

第二節 建議………123.

參考文獻 中文部份………..126

西文部分………..128

附錄一 預試問卷………..131

附錄二 專家效度審查同意書………..139

附錄三 專家效度審查人員名錄………..141

附錄四 正式問卷………..142 附錄五 問卷使用同意書

(12)

表 目 次

表 2-1-1 我國適應體育發展的過程及重方向………..09

表 2-1-2 我國政府頒佈適應體育相關之法令與條文………..11

表 2-2-1 國內身心障礙者相關適應體育現況研究一覽表………18

表2-3-1 國外身心障礙適應體育活動相關研究……….24

表2-4-1花東縣市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班級設置概況……….27

表2-4-2 花東縣市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學生安置概況………...27

表2-4-3 花東縣市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教師概況………...27

表2-4-4 花東縣市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經費執行概況………...28

表4-1-1 背景變項統計摘要表………....38

表4-1-2 安排課程摘要表………....39

表4-1-3 是否擔任身心障礙學生教學活動摘要表………....40

表4-1-4 身心障礙學生適應體育課程規劃摘要表………....40

表4-1-5 實施適應體育教學之課程依據摘要表………....40

表4-1-6 身心障礙學生對體育課的反應摘要表………41

表4-1-7 對身心障礙學生適應體育教學體能分組摘要表………41

表4-1-8 身心障礙學生體育課教學主要型態摘要表………42

表4-1-9 身心障礙學生體育教學活動內容………42

表4-1-10 學校最常選用的教學內容摘要表………43

表4-1-11 對身心障礙學生進行教學地點摘要表………43

表4-1-12 學校最常進行教學場所摘要表………..44

表4-1-13 對身心障礙學生的體育教學之需求考慮摘要表………..44

表4-1-14 修正或設計適用的器材或教具來進行體育教學摘要表………..45

表4-1-15 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體適能測驗摘要表………..45

表4-1-16 身心障礙學生參加運動會或競賽摘要表………..45

表4-1-17 身心障礙學生教學結合專業人士之摘要表………..46

表4-1-18 學校兩年內舉辦校內相關適應體育宣導、推廣活動之摘要表………..46

表4-1-19 學校兩年內舉辦校內相關適應體育競賽活動之摘要表………..46

表4-1-20 學校兩年內為身心障礙學生開辦運動性社團之摘要表………..47

表4-1-21 身心障礙學生參加運動性社團之摘要表………..47

表4-1-22 身心障礙學生組成運動代表隊之摘要表………..47

表4-1-23 身心障礙學生參加運動代表隊之摘要表………..48

表4-1-24 身心障礙學生參加運動代表隊之摘要表………..48

表4-1-25 對於身心障礙學生適應體育教學看法之摘要表………..75

(13)

表 目 次

表4-1-26 普通學生對於身心障礙者之反應摘要表………49

表4-1-27 普通學生對於身心障礙者典型反應之摘要表………50

表4-1-28 教師對於身心障礙學生與普通學校學生一起上體育課看法之摘要表…50 表4-1-29 教師認為實施適應體育之理由摘要表………51

表4-1-30 教師認為實施適應體育最主要理由之摘要表………51

表4-1-31 教師實施適應體育困難之原因摘要表………52

表4-1-32 教師實施適應體育困難主要原因之摘要表………52

表4-1-33 是否適合擔任適應體育教學之摘要表………53

表4-1-34 是否願意擔任適應體育教學之摘要表………53

表4-1-35 教師研習資訊需求加權摘要表………54

表4-1-36 教師適應體育教學需求加權摘要表………55

表4-2-1 不同背景變項在安排體育課程之卡方檢定………..56

表4-2-2 不同背景變項在安排體育課程之交叉表………..56

表4-2-3 不同背景變項在實施體育課程規劃之卡方檢定………..58

表4-2-4 不同背景變項在實施體育課程規劃之交叉表………..59

表4-2-5不同背景變項在實施體育課程依據之卡方檢定………61

表4-2-6 不同背景變項在實施體育課程依據之交叉表………..61

表4-2-7不同背景變項在認為身心障礙者的看法之卡方檢定………63

表4-2-8 不同背景變項在認為身心障礙者的看法之交叉表………..63

表4-2-9 不同背景變項在是否體能分組之卡方檢定………..64

表4-2-10不同背景變項在是否體能分組之交叉表………..64

表4-2-11不同背景變項在身心障礙者上課主要型態之卡方檢………..64

表4-2-12 不同背景變項在身心障礙者上課主要型態之交叉表………65

表4-2-13不同背景變項在體育教學內容之卡方檢定………..67

表4-2-14不同背景變項在體育教學內容之交叉表………..68

表4-2-15 不同背景變項在體育教學場所之卡方檢定………69

表4-2-16 不同背景變項在體育教學場所之交叉表………69

表4-2-17不同背景變項在考慮身心障礙者需求之卡方檢定………..70

表 4-2-18 不同背景變項在考慮身心障礙者需求之交叉表………...71

表 4-2-19 不同背景變項在修正設計器材教具之卡方檢定………...72

表 4-2-20 不同背景變項在修正設計器材教具之交叉表………...73

表 4-2-21 不同背景變項在實施體適能測驗之卡方檢定………....73

表 4-2-22 不同背景變項在參加校內外體育競賽之卡方檢定………....74

表 4-2-23 不同背景變項在參加校內外體育競賽之交叉表………....75

(14)

表 目 次

表 4-2-24 不同背景變項在結合校內外專業人士之卡方檢定………75

表 4-2-25 不同背景變項在結合校內外專業人士之交叉表……….75

表 4-2-26 不同背景變項在適應體育宣導活動之卡方檢定……….76

表 4-2-27 不同背景變項在適應體育宣導活動之交叉表……….77

表 4-2-28 不同背景變項在適應體育競賽之卡方檢定……….78

表 4-2-29 不同背景變項在適應體育競賽之交叉表……….79

表 4-2-30 不同背景變項在開辦運動性社團之卡方檢定……….80

表 4-2-31 不同背景變項在參加運動性社團之卡方檢定……….81

表 4-2-32 不同背景變項在參加運動性社團之交叉表……….81

表 4-2-33 不同背景變項在學生組成運動競賽代表隊團之卡方檢定………82

表 4-2-34 不同背景變項在學生組成運動競賽代表隊團之交叉表………82

表 4-2-35 不同背景變項在是否有運動競賽代表隊團之卡方檢定………84

表 4-2-36 不同背景變項在是否有運動競賽代表隊團之交叉表………84

表 4-2-37 不同背景變項在學生獲得優良體育成績之卡方檢定………85

表 4-2-38 不同背景變項在學生獲得優良體育成績之交叉表………85

表 4-2-39 不同任教學校在看法上之差異分析………..87

表 4-2-40 擔任不同職務在看法上之差異分析………..88

表 4-2-41 擔任不同職務在看法上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89

表 4-2-42 任教不同班級在看法上之差異分析………..90

表 4-2-43 不同性別在看法上之差異分析………..90

表 4-2-44 不同學歷在看法上之差異分析………..91

表 4-2-45 不同學歷在看法上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92

表 4-2-46 不同教育背景在看法上之差異分析………..93

表 4-2-47 不同教育背景在看法上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94

表 4-2-48 不同體育專業背景在看法上之差異分析………..96

表 4-2-49 不同體育專業背景在看法上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96

表 4-2-50 不同年齡在看法上之差異分析………..96

表 4-2-51 不同年齡在看法上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98

表 4-2-52 不同婚姻狀況在看法上之差異分析………..98

表4-2-53 不同教育年資在看法上之差異分析………99

表4-2-54 不同教育年資在看法上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100

表4-2-55 是否修習學分或參加研習在看法上之差異分析………..101

表 4-2-56 不同背景變項之卡方摘要表……….102

(15)

表 目 次

表 4-2-58 不同教育背景在上課可行性題項之卡方摘要表……….103

表 4-2-59 不同性別在實施主要理由題項之卡方摘要表……….103

表 4-2-60 不同背景變項對於適應體育困難處之卡方摘要表……….104

表 4-2-61 不同背景變項對於適應體育首要困難之卡方摘要表……….106

表 4-2-62 不同性別對於適應體育首要困難之卡方摘要表……….106

表 4-2-63 不同年齡對於適應體育首要困難之卡方摘要表……….107

表 4-2-64 有無修習學分或參加研習對於適應體育首要困難之卡方摘要表……..107

表 4-2-65 不同性別在適應體育意願上之差異分析………..108

表 4-2-66 擔任不同職務在適應體育意願上之差異分析………..108

表 4-2-67 擔任不同職務在適應體育意願上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109

表 4-2-68 任教不同班級在適應體育意願上之差異分析……….109

表 4-2-69 不同性別在適應體育意願上之差異分析……….109

表 4-2-70 不同學歷在適應體育意願上之差異分析……….110

表 4-2-71 不同學歷在適應體育意願上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110

表 4-2-72 不同教育背景在適應體育意願上之差異分析……….111

表 4-2-73 不同教育背景在適應體育意願上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111

表 4-2-74 不同教育專業背景在適應體育意願上之差異分析……….111

表 4-2-75 不同教育專業背景在適應體育意願上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112

表 4-2-76 不同年齡在適應體育意願上之差異分析……….112

表 4-2-77 不同年齡在適應體育意願上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112

表 4-2-78 不同婚姻狀況在適應體育意願上之差異分析……….113

表 4-2-79 不同教育年資在適應體育意願上之差異分析……….113

表 4-2-80 不同教育年資在適應體育意願上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114

表4-2-81 有無修習學分或參加研習在適應體育意願上之差異分析………..114

表4-2-82 不同背景變項在研習及教學上需求之卡方分析………..114

表4-2-83 不同專業背景在研習資訊需求之卡方摘要表………..115

表4-2-84 不同性別在教學需求之卡方摘要表………..116

(16)

圖 目 次

圖3-1-1 研究架構………..30 圖3-3-1問卷編製及實施流程………32

3-4-1

研究流程圖……….34

(17)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背景

  資訊媒體的普及與便利,使得每個人身體活動大為減少,我國六成小朋友假 日看電視逾兩小時,課後參加才藝班的學生比比皆是(黃文俊,1999),靜態活 動時間的增長,身體活動量不足,都將造成孩子的肥胖,導致將來罹患慢性病的 比率增高。而身體活動對身心障礙者尤其重要,身心障礙學生看電視的時間恐比 普通學生來的更長,尚憶薇(2003)的研究指出,透過體育活動的參與可增進智能 障礙者與同儕溝通的能力,同時也改善了動作協調技巧。莊耀洲(2003)也指出運 動訓練的實施更是能提升智能障礙職業能力的一種方法。足見休閒體育運動的推 展對於身心障礙者有其特殊的效能,能協助身心障礙者利用運動得機會克服因肢 體或心理障礙所遭遇的困難,開發其身體活動的限制,以增進身體之健康,增進 社會適應能力。

以美國為例,每年花費2000億美金,在人民醫療費用上,而其中三之一的費用 為照顧身心障礙者健康狀況的醫療費用,而這些花費主要在處理身心障礙者因缺 乏運動,而引起二度或三度的傷害,如:高血壓、心肺功能失常、肥胖…等(行政 委員會,民88)。從研究及文獻發現,「運動」是治療及復健身心障礙者的有效方 式,使其能在情緒上的安定,進而能適應社會和擁有健康的生活(施大立,1997)

因此,若能推展身心障礙者運動,不僅對身心障礙者有復健效果,同時無形中也 能減少社會成本。

  然而根據內政部截至2005年6月的統計,全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口約923,000

,但將近九成以上的身心障礙者幾乎完全沒有從事運動休閒娛樂的活動與機會,

甚至包括適當的體能活動。根據2004年度特殊教育統計年報的數據指出,國小階 段的身心障礙學生共有33,527人,安置在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的比例29.9%,而安 置在普通班接受資源班特教服務的比例有41%,二者合計約有70.9%的身心障礙學 生安置在一般學校的普通班中接受教育;而安置在傳統自足式的特殊班或特殊學 校接受特殊教育的身心障礙學生僅佔21.6% (教育部特殊教育工作小組,2004)。

但此同時,國內在適應體育運動的發展,仍有很大努力空間

    由以上學者的研究,顯見還是有許多身心障礙者幾乎完全沒有從事體育運

(18)

動的機會,而身心障礙學生在學校接受適應體育的機會與現況,亦值得我們關注。

筆者擔任適應體育教學工作已有十年,深感體育活動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之重要,

因此如何讓身心障礙學生參與體育,獲得發展身體機能之適應性的良好教育機 會,使其潛能充分發展,是為本研究動機之一。

   擔任適應體育教學時,除考慮障礙者個別需求外,在「教育機會均等」之理 念下,仍應秉著「因材施教」、「有教無類」的教育專業知能,調整其教學內容,

設計有系統的教學方法,施以樂趣化體育教學模式增進個體喜歡運動,養成其運 動的良好習慣,增進身心障礙者的身心健康,鍛練身體機能改善障礙狀況,此為 適應體育教學的重要方向。Sherrill(1986)指出一位良好體育教師,就是適應 體育的老師,激勵體育教師扮演重要角色,於課前擬定適性的教學目標、教學方 法,準備教材,隨時作修正指導學生學習,幫助身心障礙者了解自身的限制,藉 由體能活動的實施達到治療效果,提昇參與身體活動的機會,發揮最大潛能,透 過互動學習的情境提昇人際關係,增進社會適應能力。

  目前適應體育教學無法如上述學者所言,皆由於體育教師缺乏專業知能,或 缺乏適應體育教學的熱忱和意願,導致學生之個別差異無法獲得適性的發展(偉 清,1997;許銘松,1999),難以達成體育目標及彰顯運動功能,因此,瞭解目 前適應體育實施現況、需求和困難;如何將適應體育教學理念普及提昇筆者自身 教學品質,也是本研究的動機之二。

  故本研究以「花東地區國民中小學適應體育教學實施現況之調查研究」,藉 此瞭解花東地區國中小學實施適應體育教學的需求、困難、意見和看法,冀望將 研究的結果做為日後推動適應體育教學的參考。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瞭解花東地區中小學適應體育教學之實施現況,根據研究動機,探 討適應體育老師、特殊教育老師、擔任適應體育之行政人員對適應體育教學實施 之看法並加以分析,本研究之目的如下:

一、研究目的

(一)瞭解花東地區中小學不同背景之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適應體育教學之現 況。

(二)探討花東地區中小學不同背景之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適應體育教學面臨

(19)

(三)探討花東地區中小學校不同背景之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適應體育教學之 需求。

(四)探討花東地區中小學不同背景之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適應體育教學之任 教的意願。

第三節 研究問題

根據研究目的本研究提出待答的問題:

(一)不同背景之教師對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適應體育教學現況為何?

(二)不同背景之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適應體育教學之困難為何?

(三)不同背景之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適應體育教學之需求為何?

(四)不同背景之教師對實施適應體育教學之任教的意願為何?

第四節 研究假設

根據研究問題,本研究的研究假設為:

假設一:不同背景之教師對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適應體育現況有顯著差異。

假設二:不同背景之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適應體育教學之困難有顯著性差異。

假設三:不同背景之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適應體育教學之需求有顯著性差異。

假設四:不同背景之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適應體育教學之任教意願有顯著性       差異。

第五節 研究限制

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研究對象為96年度花蓮、台東地區國民中小學擔任適應

(20)

體育教學之教師,包含有體育教師、特教教師、擔任適應體育教學之行政人員等,

每所學校推薦一至二位擔任適應體育教師為主,共計253所學校,受訪教師490名。

此研究結果只能反應花東地區實施適應體育之教學現況,無法擴及和推論至其他 縣市實施適應體育情形。

第六節 名詞釋義

一、身心障礙學生

民國八十六年四月公佈的「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簡稱身保法),以「身 心障礙者」取代「殘障者」,一則是要突顯「障礙」可以是來自「個人因生理或 心理因素」,也可能是來自「社會的限制」;再則是要擴大殘障福利的適用範圍,

讓一些確實有醫療、教育、福利等需求的人,可以納入被照顧的範圍內。本文所 指身心障礙學生是指年齡在十五歲以下之國民中、小學學生並符合身心障礙法第 三條,係指個人因生理或心理因素致其參與社會及從事生產活動功能受到限制或 無法發揮,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等級之下列障礙並領有身心障礙手 冊者為範圍:

1. 視覺障礙者。

2. 聽覺機能障礙者。

3. 平衡機能障礙者。

4. 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者。

5. 肢體障礙者。

6. 智能障礙者。

7.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

8. 顏面損傷者。

9. 植物人。

10. 失智症者。

11. 自閉症者。

12. 慢性精神病患者。

13. 多重障礙者。

14. 頑性(難治型)癲癇症者。

(21)

16. 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障礙者。

前項障礙類別之等級、第七款重要器官及第十六款其他身心障礙類別之項目,

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二、適應體育

以往慣稱的特殊體育於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改稱適應體育。針對身 心障礙學生之個別差異,擬定教學目標,應用教材與輔具,設計多元化的課 程內容,並加於修正和應用的一種變通的教學方法,本研究所指之適應體育 教學是針對智能障礙學生個別差異進行體育教學,增進生理、心理、社會、

情緒的溝通,期獲得鍛鍊身體,改善障礙狀況,啟發智慧和學習活動的體育 課程。

三、教學現況

係指96年度針對花蓮和台東兩縣市,擔任適應體育教師目前在適應體育實 施情形、教學困難和教師需求所設計之問卷。

(22)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內容主要目的是探討與本研究相關之國內、外推展適應體育的情形和研 究,藉由其理論進行文獻探討,進而奠定本研究理論之基礎。本章共分三節,第 一節適應體育的意涵;包括一、適應體育的定義;二、適應體育的目的;三、適 應體育的發展;第二節適應體育現況分析;第三節探討96年度花東縣市國民中小 學特殊教育現況。

第一節 適應體育的意涵

一、 適應體育的定義

歐美許多國家稱特殊體育(Special physical education) 為適應體育

(Adapted physicaleducation)。基本而言,適應體育與普通體育一樣是體育,只 是在考量學生需要與個別差異的原則下,在教學目標上的擬定,課程內容的選擇、

教具器材的應用和教學方法的變通上,加以適當的修正與運用。一位勝任的體育 教師應該也是一位稱職的適應體育教師。稱職的體育教師是要以學生為教學中 心,以學生的個別能力程度與需要來設計體育教學活動。在一般體育班級裡,縱 然沒有身心障礙的學生,其中也會有許多程度上與背景上頗為不同的學生存在,

體育教師務必要為這些不同需要的學生設計不同的體育教學活動,以達成人人有 機會上體育課的平等機會。教學過程中,普通體育教學與適應體育教師都一樣,

必須認識與瞭解每一位學生身心特質與發展其動作能力程度,而這種教師必備的 能力是需透過專業的訓練才能夠獲得的知能。

美國健康體育休閒舞蹈協會(AAHPERD)認為適應體育是以多樣化的活動設 計,來符合特殊學生的需求。從專門研究領域而言,適應體育係屬「適應身體活 動」(Adapted physical activity)的一支,它是一個跨學科的知識體系,強調在 學校教育體系中,經由體育方面綜合性的課程與特殊教學設計,首先透過評估,

(23)

(Psychomotor)等方面的終身問題(Sherrill, 1994)。有關適應身體活動的分類情 形。綜合而言,適應體育是:

(一)一種體育教學的態度;

(二)全方位的教育服務傳輸系統;

(三)強調動作問題的發現、評估和矯治的知識體系。

從適應體育教師的觀點而言,適應體育的意義是為考量學生個別差異與求,

進而調整(彈性化)體育教學活動與設計內容,以確保學生能夠獲得適應性的動 作表現並透過學習達到功能性的目的,感受身體活動方面的成功經驗與樂趣。

國內學者對適應體育之定義包括:

一、李美玲(1996)、潘裕豐(1997)亦提到特殊體育是經由綜合性的設計,透過身 體的活動,以達成個體適應社會,情感與心智等方面的發展,包含了運動、

遊戲、韻律等多樣性的活動設計,以符合身心障礙學生的興趣、能力與限制。

二、李偉清(1997)亦提到特殊體育包含各種可用於身心障礙者之體育活動,這些 體育活動對身心障礙者而言必須事先規劃以符合適性的要求,教師的教學需 掌握因材施教與個別化教學的原則。

三、林曼蕙、張翠萍(2001)則認為適應體育是指針對為身心障礙者所設計之有組 織化的身體活動,其範圍涵蓋了學校體育、競技運動、休閒運動及治療和矯 正運動。

四、闕月清(2002) 認為適應體育是考量學生的需要與個別差異的原則下,在課 程內容的選擇、教具器材的應用上,加以適當的修正與運用。

國外學者對適應體育之定義包括:

一、Clarke(1978), Arnheim & Sinclair(1985)認為適應體育是針對身心障礙 學生體育學習上的特殊個別需要,來提供一些計畫,以幫助身心障礙學生達 成身體機能的活動。

二、Jansma &French(1994),Dunn & Fait(1989)認為特殊體育主要是指透過各 種體操或特殊活動,改善身心障礙者姿勢,使其恢復功能及身體機制;並且 是針對傳統的體育活動做一修正,並儘可能調整出一個適合身心障礙學生運 動學習的環境的體育課程,強調發展大肌肉運動能力和身體適應能力,來提 昇身心障礙者能力,使他們運動能力到達或接近同儕的水準。

三、Auxter(1993)& Winnick(1990)亦指出,適應體育是一個特殊領域,它是完 全針對身心障礙者在體育學習上的特殊需要所發展而來,能提供一些特殊的 計畫與策略。

四、Beaver 在1996年國際特殊體育研討會報告書(教育部,1996a)指出適應體育 是經由綜合性的設計,透過身體活動,以達成個體適應社會、情感與心智等 方面的發展;更包含了運動、遊戲、韻律等多樣性的活動設計,以符合特殊 學生的興趣、能力與限制。

五、美國健康體育及運動休閒舞蹈協會( American Alliance for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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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ysicalEducation , Recreation and Dance, 簡稱AAHPERD )之下的健康教 育委員會在1974年定義則指出,適應體育是以多樣化的活動設計,來符合特 殊學生之需求(陳在頤,1982)。

六、Sherrill(1998)指出適應體育是藉由改善心理動作問題,以利個人達成其成 就目標與自我實現,並建立積極、主動的健康生活型態。適應體育得在回歸 主流及非回歸主流教育中進行,由一般教育人員( generalist )與特殊教育 專業人員( specialist )負責。

綜合以上的說法,適應體育包含了所有可用於身心障礙者的適性體育活動,

而潘裕豐(1997)指出「適應體育」一般以Sherrill(1993)的定義為適應體育界認 同。Sherrill以美國健康體育及運動休閒舞蹈協會(AAHPERD)認為適應體育是以多 樣化的活動設計,來符合特殊學生的需求。從專門研究領域而言,適應體育係屬

「適應身體活動」( Adapted physical activity )的一支,它是一個跨學科的知 識體系,強調在學校教育體系中,經由體育方面綜合性的課程與特殊教學設計,

首先透過評估,進而診斷與解決一個人因傷殘失能而引起的社會、情意、認知與 心理動作等方面的終身問題(引自教育部,1998)。

適應體育是在日常生活中個體與環境的身體活動互動過程,個體為了因應環 境及滿足其自身的需求,嘗試利用各式各樣的方法、策略和技巧,以維持個體與 環境中人、事、物的和諧平衡關係,使個體能融入生態環境系統之中;特殊體育 則強調個體與環境之不同,藉由特殊設計之活動方法、策略與技巧,來提升個體 的運動能力,兩者可說是殊途同歸;研究者認為適應體育是藉由生態環境分析及 個體心理動作分析,運用相關知識及專業服務模式,設計適合個體之統整性體育 活動,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來提升其情感抒發與心智、體能發展,減少學 習挫折,促進其學習成就與社會參與。

二、 適應體育的目的

楊忠和(1985)認為推行特殊體育的目的有:

一、使身心障礙學童得到參與各種運動比賽學習機會。

二、期望身心障礙學童的體適能及動作技能得到最大的發展。

三、能加強身心障礙學童身體動作的發展,進而幫助其在日常生活中,身體活動 更方便與安全。

Nancy(1989)主張推行特殊體育的目的有:

一、增加體適能。

二、發展基本運動和球類技巧的能力。

三、增加對自己個人限制的了解。

四、發展自我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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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昇生活與休閒活動品質。

七、增加和同儕互動的機會和經驗。

教育部、McCubbin(1995)與Beaver(教育部,1996a)指出推行特殊體育的目的 有:

一、了解自身的限制所在。

二、促進動作的發展。

三、克服自身殘障的部份。

四、技能的發展及認識安全的重要。

五、學習如何放鬆。

六、培養能力的發展。

七、欣賞能力與理解能力的發展。

綜合以上研究者的闡述,推行適應體育的目的在於發展及改善個體的健康與體 適能,提升動作技巧並增加社會適應及自信心,改善生活及休閒活動品質,而為 達到這些目的,良好的適應體育支持服務架構與執行是不可或缺的。

三、適應體育的發展

(一)我國適應體育實施之發展

我國適應體育實施由於較晚受到重視(黃月嬋,1997),如從民國1974 年追溯就以台灣省教育廳選定台北縣永和國中、彰化縣二林國中及東縣潮州 國中為「國中肢體殘障學童體育實施方案實驗研究」為實驗學校(陳在頤,

1982)。實驗結果由於增加參與活動的機會,不但提昇身心障礙者的學習意 願、增進體能,獲得穩定情緒的效果且漸受重視,實現人權主義理念及教育 機會均等的原則,讓社會大眾漸漸關心弱勢族群。因此,教育行政單位也擬 定相關措施明訂適應體育有關之法令、條文和實施計畫宣示重視身心障礙者 的受教權及參與社會活動的機會,研究者依年代將我國適應體育發展的過程 及重方向。敘述如表2-1-1:

表2-1-1 我國適應體育發展的過程及重方向 年代 我國適應體育發展的過程及重方向

1954年 教育部頒佈「公私立中等以上患病學生體育成績考核辦法」,規定患 病學生應修習體育。

1968年 教育部公佈「學校特殊學生無論是資優或身心障礙都必須接受教育,」

二類學生皆須接受體育課程。

1978年 教育部規定殘障學生不得免休體育。

1979年 教育部頒訂「國民(初級)中學體育特別實施計畫」針對編班、教材、

教學原則、成績考核均有規定。

(26)

續表2-1-1 我國適應體育發展的過程及重方向

1982年 教育部再度強調患病學生體育成績考核辦法,各校應確實按規定辦理。

1992年 教育部「發展特殊教育五年計畫」中第十一項「推展特殊體育及殘障 運動計畫」之內容實施。

1993年 教育部特殊體育委員會決議請體育司「加強特殊體育教學規畫與推 展」。

1995年 教育部體育司執行為期四年的「改進推展特殊體育教學實施計畫」。

1995年 全國身心障礙教育會議:加強推展殘障體育運動,促進全民運動之推 展。

1997年 教育部公佈「獎勵績優殘障運動選手實施要點」。

1999年 教育部公佈「適應體育教學中程發展」

資料來源:整理自施大立(1997)、許銘松(民2000)、陳理哲(民2002)

隨著年代與發展的重點,適應體育其發展指標在於提昇教學品質增進智能障 礙學生學習機會和體適能力,研究者認為適應體育的內容只要依學生的身心特 性,考量其特殊需求,設計有規劃、有組織化且適性的體育活動,提供學生具有 安全又愉快的學習環境,增進參與和學習機會,進而從活動經驗中建立信心,激 發最大潛能培養積極主動的生活型態為適應體育發展的重要目標。

(二)我國政府頒佈適應體育相關之法令與條文

自從美國於1975年公佈PL 94-142公法通過「殘障兒童教育法案」

後不但提昇體育教學品質讓身心障礙者獲得體驗運動的機會,(蘇燕華,

2000),也讓特殊教育的發展邁向重要的關鍵。教育當局為了表示相同的重視 也陸續的推展相關的服利措施、法律條文和實施計畫,讓身心障礙者增進參與 活動的機會,獲得改善體質和障礙問題,並提昇適應社會的能力,研究者依頒 佈的年代先後順序逐條敘述於表2-1-2:

(27)

表2-1-2 我國政府頒佈適應體育相關之法令與條文 法令條文(年代) 內容與實施計畫

國民中學體育特別 實施計畫(1977)

包括編班(15人為一班,對象為肢體殘障、智能不足或病 患傷殘等)、人員(受過專業訓練之體育教師擔任教學,

並協調當地復健醫療機構協助)、經費(自各校體育經費 中編列)、設備(自行充實設備,專供特別班使用)。

國民教育法(1979) 第十四條:國民教育階段,對於資賦優異,體能障礙、智 能不足、性格或行為異常之學生,應施以特殊教育或技藝 訓練。

高級中學體育課程 標準(教育部,1983)

第四實施方法:肆、與其他方面之聯繫:

四、殘疾學生未能隨班上課時,應成立體育特別班,授於 適當之體育活動。

高級中學選修科目 舞蹈課程標準(教育 部,1983)

第三實施方法:肆、與其他方面之聯繫:

四、殘疾學生可另選較適合技術,成立體育特別班授課。

高級中學選修科目 水上運動標準(教育 部,1983)

第三實施方法:肆、與其他方面之聯繫:四、殘疾學生可 另選較適合技術,成立體育特別班授課。

各級學校體育實施 辦法(1986)

第十一條:身體障礙或經醫生證明生理狀況不適宜與一般 學生同時上課者,宜另成立體育特別班,其體育成績之考 察,另按授課內容訂定測驗項目和評量標準辦理。

啟智學校(班)課程 綱要(教育部,1988)

各年級每週兩節課100分鐘,分輕、重度之課程設計。

發展與改革特殊教 育五年計畫綱要(教 育部,1992)

第十一項:推展特殊體育與殘障運動(執行時間自1994年 至1998年)

1.特殊體育與殘障運動成立推行委員會。

2.培訓特殊體育師資與殘障運動教練。

3.改善無障礙運動環境。4.舉辦各項殘障運動競賽。

4.舉辦特殊體育與殘障運動研討會及國際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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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表2-1-2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

教育部報告書- 充 分就學,適性發展

(教育部1995a)

第七項、加強特殊體育,增進身心健康:

1.研修法規,建立特殊體育體制。

2.建置資訊,掌握特殊體育訊息。

3.健全組織,發揮特殊體育功能。4.改進教學 全國身心障礙教育

會議(教育部1995d)

議題六:

身心障礙學生潛能發展綱要:「加強殘障體育運動,促進 全民運動體育之推展」

1.研訂法規。2.輔導民間。3.加強特殊體育及殘障運動行 政組織之功能。4.培訓特殊體育師資及運動教練。5.加強 殘障運動課程與教材之研發。6.改善無障礙運動環境。7.

舉辦各項殘障運動競賽。8.舉辦特殊體育研討會及國際交 流活動。9.培訓優秀之殘障運動選手參與國際競賽。10.

獎勵推行特殊體育及殘障運動有功人員。

國民教育階段啟智 學校(班)課程綱要 修訂草案(教育部民 1996c)

休閒教育領域又分育樂、藝術活動、休閒活動,其中育樂 活動又分為體育、康樂活動、美勞、音樂。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

(1977;原為殘障服 利法,1990)

第三十六條:

各項新建公共設施、建築物活動場所及公共交通工具,應 規劃設置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設施及設備…。

特殊教育法

(1997修正)

第一條:

為使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之國民,均有接受適性教育之權 利,以達到充分發展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人格、增進服務 社會之能力,特制定本法。

第五條:

特殊教育之課程、教材及教法,應保持彈性適合學生身心 特性及需要,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適應體育教學中程 發展計畫(教育部,

1. 教學與策略。2.教材與教具。3.輔導與評鑑。

4.研發與發展。5.進修與考察。6.場地與設備。

(29)

續表2-1-2

2003年 教育部公佈「增進適應體育發展方案」

資料來源:整理自施大立(1997)、許銘松(2000)、陳理哲(2002)。

有關於適應體育條文與法令的推動在美國已行之有年,我國教育主管單位隨之 積極訂立相關條文與法令措施,其目的在於保障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生活型態的 機會,並滿足不同的需求,享有機會均等和人權主義最高理想的目標進行,相信 只要用心規劃充實適應體育教材、教具、器材與場地設施,增加適應體育教師研 習與進修機會,培訓師資及結合專業團隊共同配合推展,相信一定會落實適應體 育的推展並呈現良好的成績單。

第二節 適應體育實施現況分析

    研究者將近期碩士論文所針對各縣市適應體育實施現況歸納說明如下:

   程淑麗(2007)國中適應體育教學實施現況研究是以質性取向半結構之深度 訪談方式,透過三位專家學者及八位資深體育教師為研究對象,深入蒐集其對於 適應體育教學實施現況、課程規劃、教學需求及所面臨困難之經驗與看法。獲知 研究的主要結果有:

一、適應體育教學現況:輕度障礙學生採融合安置並由體育教師擔任教學,但部   分學校體育仍有代、配課問題;其中,曾接受適應體育訓練及具專業背景之比   例甚少,師資不足問題亦未獲得改善;而教師的教學熱忱與任教意願會受到年   資、教學經驗及是否曾參與研習或訓練等因素影響。

二、適應體育課程規劃情形:體育教師以依據現行課程標準及原排定課程進度為   主,且教學多以自身經驗再視情況修正;教學評量則依障礙學生努力程度、進   步情形及情意整體表現作為評量依據。在教學需求方面,會主動提出、尋找支   援的比例低。

三、適應體育教學器材需求:學校因經費缺乏,以致教學設備仍以現有為主,而   添購器材後也可能產生使用率不高、不知如何使用等問題。另外,多數教師雖   表示有尋求適應體育教科書參考,及修習特教知能之必要需求,只是教師並未   積極尋求此資源之管道及方法。

(30)

四、實施適應體育所面臨之困難:因缺乏政策法令配套措施及經費的影響,特教   與體育教師未有交集;中央與地方溝通執行不佳,種子教師亦無機會參與推    廣;而回歸主流後學生需求相對增加,仍有部分體育教師對適應體育認知不    足、缺乏熱忱、教學意願低落且在缺乏相關人員協助下實施傳統式教學以致同   儕互動產生問題,障礙學生未能真正融入,學習權益遭受剝奪。

  而葉宏達 (2006)在碩士論文國民小學普通班實施適應體育之研究-以中部五 縣市為例中,其研究結果如下:

一、 國小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體育教學現況方面

目前各校大都有為身心障礙學生安排體育課;級任教師規劃課程的方式以「設 計個別化體育教學方案」為主,而體育教師則是以「使用一般學生教學方式,

但予以簡化」為主;課程規劃的主要依據方式為:「依實際狀況,自行調整擬 定」;教學安置型態主要為「與普通學生一起上體育課,但獨自運動」;最常使 用的教學內容為:「球類」;最常使用的教學場地為:「田徑場」。

二、 實施適應體育的需求分析

1. 在「教好適應體育課程」的需求方面:

教師對「法令資訊需求」、「運動傷害與特殊狀況之防範與處理」、「體能動作評 量的工具和技巧」、「現行可用、適用的教材資訊」、「對適應體育教學經驗資 訊」、「如何安排和執行適應體育方案資訊」、「專業訓練與在職訓練資訊」、「對 無障礙環境與相關教具、器材、設備資訊」等八個項目之資訊需求比率皆高達 七成以上。

2. 在對「適應體育課程期許」方面:

教師對「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適應體育教學」、「對制訂法律來推動適應體育」、

「對由教育部統一編訂適應體育教材」、 「對另編經費來購置適應體育教具、

器材及改善現有運動設施」、「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適應體育個別化教育方 案」、「對為特殊教育教師提供適應體育在職進修機會」、「舉辦一些特殊運動會 及國際性適應體育與運動交流活動」等七個實務上之項目需要勾選率皆達七成 以上。

三、 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適應體育困難與意見

高達四成的教師認為在普通學校中身心障礙學生與普通學生一起上體育課「可 行」。實施適應體育首要困難,勾選率最高的是「教師缺乏適應體育教學知能」; 勾選率最低的是「教師缺乏適應體育教學熱忱與意願」。

四、普通學校級任教師覺得自己適應體育知能足以擔任適應體育教學的比率比普 通學校體育教師高。

五、多數教師未來都願意從事適應體育教學。

(31)

應體育課程的實施。

七、教師對「教好適應體育課程」及對「適應體育課程期許」並不因「任教類別」

及有否參加「適應體育研習」而有差異。

八、不同「性別」教師,對「適應體育課程期許」有差異。

九、不同「年齡」、「服務年資」、「適應體育年資」、「教育程度」教師,對「教好 適應體育課程」及「適應體育課程期許」均有差異。

  吳昇光(2004)碩士論文臺中市國小適應體育實施現況調查研究,針對臺中市 59所國小545位體育教師(男性283人,女性262人)進行問卷調查,調查研究發現:

一、國小APE實施現況仍有大幅可改善空間。

二、國小體育教師背景變項中對PAP-TE-CA模式有顯著差異情形:

(一)計畫:畢業科系(組)類別、學校規模、APE學分、APE研習(討)會、特 殊教育(SE)學分、SE研習(討)會、自覺APE教學能力等7項。

(二)評量:APE研習(討)會、SE研習(討)會、自覺APE教學能力等3項。

(三)處方/安置:性別、學校規模、指導身心障礙學生年資、APE學分、APE研習

(討)會、SE研習(討)會、自覺APE教學能力等7項。

(四)教學/諮商/教練:畢業科系(組)類別、學校規模、指導身心障礙學生年 資、APE學分、APE研習(討)會、SE研習(討)會、自覺APE教學能力、身心障礙 家人等8項。

(五)評鑑:年齡、學校規模、任教年級、教學年資、自覺APE教學能力等5項。

(六)資源整合、諮詢與倡導:性別、學校規模、教學年資、指導身心障礙學生 年資、擔任職務、SE學分、SE研習(討)會、自覺APE教學能力等8項。

  根據研究結果,建議教育行政單位應加強規劃教師相關適應體育知能研習及檢 視學校適應體育推動組織之執行成效、重視評鑑對學校適應體育推展的實質效 益、建立適應體育教師證照制度,落實教學品質、加強適應體育之倡導;另建議 師資培育機構開設系統化的研習進修課程,提供在職進修管道、重整適應體育師 資養成階段之課程結構。

  南部適應體育現況,吳泰億(2004)碩士論文高雄市國民中小學適應體育教學 實施現況與需求調查,研究結果指出(一)身心障礙學生的體育課安置是以融合 式安置為主,國小與國中都面臨師資缺乏的問題,而現職的教師有半數都缺乏適 應體育專業知能。(二)只有三成的學校有另外安排適應體育課程,課程規劃、教 學計劃和教材編訂,多數是教師自行擬定的。適應體育的教材內容以基本動作訓 練、體能活動和運動技能為主。(三)高雄市的國小與國中,在人力方面的支援服 務是不足的。而場地設施雖然足夠,卻有無障礙設施不足的情況。提供的教具與 普通班級一樣,但是缺乏適用的適應體育教具和輔助器材的支援。此外,教師也 很少尋求相關人力與物力的支援服務。(四)高雄市實施適應體育主要的困難,是

(32)

教師專業能力的不足,以及缺乏適應體育的教材。(五)目前高雄市各國小與國中 的教師,最需要的是提升在職教師的專業知能、廣設在職進修的管道、編訂適應 體育的教材與健全相關支援系統。

  最後陳福順在2002碩士論文國小特殊體育實施現況與意見調查研究所做之研 究,調查對象以九十學年度台灣省國民小學中部五縣市(包括台中市、台中縣、

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含有特殊班(包括啟智班、資源班、啟聰班、啟明班、

啟仁班)的學校中,每校各抽取特殊教師一名及體育教師一名;及特殊學校國小 階段每校抽取每年級級任老師及體育老師各一名,有效樣本共279名,研究的結果 有:

一、 國小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體育教學現況方面

1. 目前各校大都有為身心障礙學生安排體育課,擔任者以導師為主,且 上體育課的身心障礙學生大都安置於特殊班。

2. 擔任體育課程教師,近八成會為身心障礙學生規劃特殊體育課程,課 程的規劃方式超過一半的教師以「設計個別化體育教學方案」為主,其次 是「使用一般學生教學方式,但予以簡化」,再其次是「彈性擬定」。 3. 課程規劃的主要依據方式為:「依實際狀況,自行調整擬定」,其次為

「特殊學校課程綱要」,再其次為「現行體育課程實施標準」。

4. 目前對身心障礙學生特殊體育教學安置型態,主要為「特殊班自成一 班實施體育教學」以避免發生危險,老師好管理,課程也容易安排。

5. 教師認為現行的教學內容,以「球類」、「團康」及「感覺統合訓練」

選用率最高。

6. 教師認為現行的教學場地,以「田徑場」、「籃球場」及「原班級教室」

選用率最高。

7. 實施特殊體育教學時大都利用現有的器材及教具;當遇到困難時大都 會尋求校內相關領域的同事協助,結合校外專業人士的比率較低。

二、 實施特殊體育的需求分析

1. 在「教好特殊體育課程」的需求方面:

  教師對「法令資訊需求」、「運動傷害與特殊狀況之防範與處理」、「體能 動作評量的工具和技巧」、「現行可用、適用的教材資訊」、「對特殊體育教 學經驗資訊」、「如何安排和執行特殊體育方案資訊」、「專業訓練與在職訓 練資訊」、「對無障礙環境與相關教具、器材、設備資訊」等八個項目之資 訊需求比率皆高達八成以上。

2. 在對「特殊體育課程期許」方面:

  教師對「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特殊體育教學」、「對制訂法律來推動特殊 體育」、「對由教育部統一編訂特殊體育教材」、 「對另編經費來購置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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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化教育方案」、「對為特殊教育教師提供特殊體育在職進修機會」、「舉辦 一些特殊運動會及國際性特殊體育與運動交流活動」等七個實務上之項目 需要勾選率皆達六成以上,顯見這些項目是教師們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特 殊體育期許中,覺得自已或所處環境不足的部份,也是未來推動特殊體育 要加強的重點所在。

三、 對身心障礙學生實施特殊體育困難與意見

 1.高達49.1﹪的教師勾選「可偶爾嘗試,但還是以在特殊班中進行體育教 學為佳」,顯示多數教師對身心障礙學生的體育教學還是不贊成讓他們經常地 到普通班上課。

  2.身心障礙學生體育教學要教什麼,目前缺乏特殊體育教材也沒有一個依 據或參考,只是依照學生失能狀況提供必要的幫助,造成教師無所適從。且 體育教師較不明瞭身心障礙學生的障礙性質、行為、相關知識;而特殊教育 教師較不明瞭有關體育的專業部份,如何統整這兩類教師的專業知能,可作 為推動特殊體育的參考。

  3.特殊體育教師在面對身心障礙學生學生時,絕非自己一個人的單方面專 業知能就能解決學生所有問題,一定要同時多方面配合,有專業團隊支持和 諮詢。

4.目前特殊體育的知能是否適合擔任特殊體育教學,不到一半教師認為自己

「適合」,其餘大部份教師認為「不適合」或「無意見」。顯示一半以上教師 覺得目前自己特殊體育知能不夠。

5. 特殊學校教師與普通學校體育教師覺得自己特殊體育知能較能擔任特殊 體育  教學的比率明顯高於其他兩類教師;其可能原因是普通學校體育教師 本身只有  體育專業知能,且接觸身心障礙學生機會較少;普通學校資源班 教師目前對特殊體育的專業素養仍感陌生,因此比率也不高。

6.超過一半的教師未來都願意從事特殊體育教學,顯示實施特殊體育的推動 已具有一定的成果。

四、不同「性別」、「年齡」、「婚姻狀況」、「服務年資」、「擔任特殊體育年資」、「教 育程度」、「有無修習體育學分或曾參加相關研習」等背景的教師,對「教好 特殊體育課程」與對「特殊體育課程期許」,並不因教師的個人因素而影響對 特殊體育課程的實施。

五、不同「任教類別」的體育教師對「教好特殊體育課程」及對「特殊體育 課程期許」會因其任教類別的差異而影響其對特殊體育課程的實施。

1.普通學校資源班班教師與普通學校體育教師對如何「教好特殊體育課程」

差異情形為:普通學校資源班教師比普通學校體育教師較能教好特殊體育課 程。

2.普通學校特殊班教師與普通學校體育教師對「特殊體育課程期許」的比較,

其差異情形為:普通學校特殊班教師比普通學校體育教師對特殊體育課程發

(34)

展的期許較高。

3.普通學校資源班教師與普通學校體育教師對「特殊體育課程期許」的比較,

其差異情形為:普通學校資源班教師比普通學校體育教師對特殊體育課程發 展的期許較高。

  綜合以上,教師普遍認為適應體育教學設施和場地仍嫌不足,多數教師覺得目 前自己特殊體育知能不夠並缺乏適應體育教材,非常需要適應體育專業知識再充 實和參加適應體育相關研習;多數教師仍願意擔任適應體育教學。

  而不同時期國內身心障礙者相關適應體育現況以圖表整理成以下,茲將各研究 分述於表2-3-1:

表 2-2-1 國內身心障礙者相關適應體育現況研究一覽表 年代 研

究 者

研究對象 研究目的 研究方法 休閒現況或體育教學現況的 研究結果

備註

2002 年 沈 永 欽

台中市肢 體障礙者

探討肢體 障礙者從 事適應體 育休閒活 動及面臨 的休閒阻 礙,及其實 際與期望 從事的休 閒型態之 差異,並了 解他們對 現有休閒 場所的無 障礙設施 之滿意度 和認為需 要改善的 項目

利用深度訪 談的方式

肢體障礙者多偏向於特定適 應體育休閒活動型態,室內 以娛樂性活動為主,戶外以 體育性活動為主。

實際從事與期望從事的活動 型態並不相同。

外在環境和內在心理因素所 造成的休閒阻礙,皆會影響 肢體障礙者對休閒活動的參 與意願,無障礙設施規劃設 計上的缺失與盲點導致肢體 障礙者從事活動時困難重 重。

過度依賴殘障福利團體,導 致他們無法主動發現參與休 閒活動的管道。

2002 年 洪 南投地區研究南投 參考適應體 在適應體育活動類型中以

(35)

欽 障礙學生 之中小學

學身心障 礙學生參 與適應體 育活動的 類型及其 影響因素

相關文獻與 特教理論,建 立學理架 構,再參酌相 關研究自編 量表

而以「體能型休閒活動」最 少,對於學生參加的休閒活 動、其中性別、求學階段、

障礙等級、家長教育程度、

家長職業是重要的影響因 素,至於參加各類型休閒活 動的頻率在南投縣的情形為 女生皆比男生高;國中學生 在「閒逸型」及「社交型」

活動比國小學生高,其他「體 能型」及「藝文型」則低於 國小學生;中度身障生參加 活動頻率最高,其次為重度 身障生,而輕度身障生參與 頻率最低,家長教育程度高 的學生,休閒活動參與頻率 高於家長教育程度低的學 生;家長職業類別之不同對 學生參加適應體育活動的頻 率雖有不同,但不顯著。另 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之班級教 師對目前學生從事休閒活動 之意見,因性別、任教階段、

任教班別、任教科別的不同 而有不同程度的差異;在同 意程度上除「活動特性」層 面外,女教師的同意意見皆 高於男教師,而國小教師除

「場所設備」及「課程編排」

兩個層面外,餘各層面之同 意程度均高於國中教師。

2002 年 張 偉 雄

高雄市立 楠梓特殊 學校高職 部師生與 學生家長

探析智能 障礙青少 年學生的 休閒生活 現況和休 閒教育效

根據

Peterson 和 Gunn 所發展 的休閒教育 內涵模式與 活動分析做

就學校調查部分,在校智障 青少年學生之休閒活動技能 與融合體育課及綜合活動課 之效能呈顯著正向關係,其 年齡與社交互動技能及休閒 教育效能呈顯著差異;年級

(36)

能,評估休 閒覺知、社 交互動技 能、休閒資 源及休閒 活動技能 對休閒教 育效能之 影響與個 人屬性對 其是否呈 顯著差異

為研究架 構,以 Delphi Method 對該 校學者專家 進行深度訪 談,修正原架 構的構面,再 針對該校老 師實施面對 面訪談、問卷 調查、家長問 卷調查與參 與觀察紀 錄,評估其研 究架構的構 面對適應體 育休閒教育 效能的影響 和個人屬性 對與其之相 關

與休閒覺知、休閒資源及休 閒教育效能呈顯著差異;障 礙程度與休閒覺知、休閒活 動技能、休閒資源及休閒教 育效能呈顯著差異。就家庭 調查部分,智障青少年子女 於家庭所表現之社交互動技 能與休閒資源對休閒教育效 能呈顯著正向關係,其年齡 與社交互動技能呈顯著差 異;年級與休閒資源呈顯著 差異;而障礙程度與休閒教 育效能呈顯著差異。參與觀 察紀錄部分,智能障礙青少 年學生年齡與情緒(感)表達 呈顯著差異,年級與情緒 (感)表達及休閒覺知呈顯著 差異,而障礙程度則與自我 覺知及休閒資源呈顯著差 異。

2002 年 陳 理 哲

南投縣 120 位國 小教師

了解南投 縣國小教 師對身心 障礙兒童 實施體育 教學之現 況,對實施 適應體育 之需求與 困難,並探 討其對適 應體育之 意見

採用問卷調 查法及訪談 法

研究對象以女性居多,年齡 為 26~40 歲,多為大學及師 院畢業,且多未受特教專業 訓練。

各校都有爲身心障礙兒童安 排體育課程,規劃方式以設 計個別化體育教學方案居 多,且大多與一般兒童共同 場地。

教師均認為需要具有適應體 育的教學經驗及評量等能 力。

對適應體育之看法爲能培養 身心障礙兒童正常之社會關 係,建議多舉辦適應體育之

(37)

師多了解特教知能及特殊學 生不同的需求。

2002 年 陳 福 順

九十學年 度中部五 縣市(台 中市、台 中縣、彰 化縣、南 投縣及雲 林縣)設 有特殊班 的學校 中,各校 抽一名特 教教師和 體育教師

探討國小 階段身心 障礙學生 實施體育 教學的現 況、適應體 育實施的 需求、困難 與意見,以 及不同背 景變項對

「適應體 育教學」與

「適應體 育課程期 許」的差異 情形

以吳武典與 施大立共同 編制之「對適 應體育現況 與意見調查 問卷」量表,

來了解國小 適應體育實 施情形

1.目前各校大都有爲身心障 礙學生安排體育課,擔任者 以導師為主,且上體育課的 身心障礙學生大都安置於特 殊班。

2.擔任體育課程教師,近八 成會為身心障礙學生規劃適 應體育課程,課程的規劃方 式超過一半的教師以「設計 個別化體育教學方案」為 主,其次是「使用普通班學 生教學方式,但予以簡化」,

再其次是「彈性擬定」。 3.課程規劃設計的主要依據 方式為:「依實際狀況,自行 調整擬定」,其次為「特殊學 校課程綱要」,再其次為「現 行體育課程實施標準」。 4.目前對身心障礙學生適應 體育教學安置型態,主要為

「特殊班自成一班實施體育 教學」以避免發生危險,老 師好管理,課程也容易安 排。

5.教師認為現行的教學內 容,以「球類」、「團康」及

「感覺統合訓練」選用率最 高。

6.教師認為現行的教學場地 也「田徑場」、「籃球場」及

「原班級教室」選用率最 高。

7.實施適應體育教學時大都 利用現有的器材及教具;當 遇到困難時大都會尋求校內

(38)

相關領域的同事協助,結合 校外專業人士的比率較低。

1998 年 羅 丰 苓

啟智學校 國小部二 到六年級 學生家長

了解啟智 學校國小 部學生暑 假期間的 教育現況 及需求

以調查研究 法為主、人種 誌研究法為 輔(問卷和訪 談)

學生主要從事觀賞性的適應 體育休閒活動(隨意完耍)、

多半和兄弟姊妹一起玩。另 有許多學生不會安排暑假生 活,出現發呆、閒晃情形。

整體而言,學生在暑假期間 的生活十分封閉、缺乏積極 的人際互動。

1997 年 孫 孟 君

國中肢 障、聽障 學生共 157 人對 照組普通 班學生 241 人

了解不同 性別的身 體障礙青 少年適應 體育、休閒 活動參與 現況、期望 及阻礙情 形

以問卷調查 法蒐集資料 再分別以二 因子多變項 變異數分 析、典型相關 等統計方法 處理

1.身體障礙學生的適應體育 休閒覺知自由較普通學生 差。

2.身體障礙學生與普通學生 希望與實際參與的適應體育 偏好有所不同。

3.身體障礙學生與普通學生 的適應體育休閒活動阻礙不 同。

1997 年 洪 榮 照

國中小啟 智班教師 (國中 138、國小 184)、家 長 374 人

探討啟智 班學生的 適應體育 和休閒生 活與教育

採文獻分析 與問卷調查 法

1.啟智班學生主要從事的休 閒為「看電視影片」、有 29%

的學生閒暇時間是「無所事 事,呆坐、閒晃」。

2.啟智班學生喜歡與同學或 兄弟姊妹一起從事適應體育 休閒活動,不喜歡獨自一 人,也不喜歡和正常人一起 運動。

1995 年 洪 榮 照

八所公私 立特殊學 校與教養 機構

探究公私 立特殊學 校、教養機 構適應體 育實施狀 況及障礙 學生的休 閒生活

以文獻分 析、深度訪 談、觀察等方 法深究

1.障礙學生缺乏多樣化的適 應體育活動之選擇機會。

2.中等以上學校或社會服務 社團帶動障礙學生各項團康 活動,成為住宿式障礙學生 假日的主要休閒活動。

3.特殊學校與教養機構的休 閒設施與設備仍感不足。

(39)

能,以致影響及參與休閒活 動的意願。

5.多數特殊學校與教養機構 對學生的適應體育缺乏主動 整體的規劃。

6.在觀念上部分教育、保育 人員認為休閒就是休息,毋 須加以干涉。有些人認為適 應體育就是藝能科教育,因 此無須另行安排休閒教育。

7.多數特殊學校與教養機構 在課程安排上並未單獨提供 適應體育課程。

資料來源:取自賴育慧(2003)

綜合上述國內身心障礙相關適應體育研究,再將研究年代、研究者之研究對 象、研究方法、以及結果加以歸納分析如下:

一、在研究時間方面:

(一) 國內學者及研究生對於適應體育的現況研究有愈多之趨勢,2003 年之 論文高達五篇。

(二) 顯示在教學與研究被重視有加,學者的熱情參與,使得適應體育在國 內能深入紮根,並且發揚光大。

二、在研究對象方面:

(一) 國內學者在各種身心障礙類別均有涉入,但仍舊以在學學生為主要之 研究對象。

(二) 成人之後及學前教育較缺乏,由於研究此領域學者或研究生以學校機 構為主,成人以後及學齡前的適應體育相關論文較乏人問津。

三、在研究方法方面:

(一) 大多數研究者均採用訪談、問卷調查、觀察紀錄、質的研究、量的研 究、文獻分析等方式來取得現況之資料。

(二) 並以相關著名學者為依據為主要的研究方法和架構,讓整個研究過程 更嚴謹仔細。

四、在研究結果方面:

(一) 休閒活動、融合式適應體育、團康、球類活動、感覺統合訓練乃居適

數據

圖 目 次
表 4-1-1  背景變項統計表  變項  類別  次數  百分比  任教學校  國中  國小  43  213  16.8 83.2  擔任職務  行政兼體育  普通兼體育  非專任體育  專任體育  特教班導師  其他  95 41 31 19 37  27  38.0 16.4 12.4 7.6 14.8 10.8  任教班級  普通班  特教班  196  48  80.3 19.7  性別  男  女  168  87  65.9 34.1  變項  類別  次數  百分比  學歷  一般專科
表 4-2-4  不同背景變項在實施體育課程規劃之交叉表  擬定 IEP  彈性教學  一般予以簡化  沒有計畫  12 4  4 2  國中  54.5% 18.2% 18.2% 9.1%  21 8 44  6  國小  26.6% 10.1% 55.7% 7.6%  4 1 24  2  行政兼體育  12.9% 3.2% 77.4%  6.5%  2 3 6  3  普通兼體育  14.3% 21.4% 42.9%  21.4%  0 0 6  1  非專任體育  .0% .0%  85.7%  1
表 2-2-4  不同背景變項在實施體育課程規劃之交叉表(續)  擬定 IEP  彈性教學  一般予以簡化  沒有計畫  1 1 0  0  25 歲以下  50.0% 50.0%  .0%  .0%  16 5  6 0  26~30 歲  59.3% 18.5% 22.2% .0%  2 1 11  3  31~35 歲  11.8% 5.9% 64.7%  17.6%  5 3 18  2  36~40 歲  17.9% 10.7% 64.3% 7.1%  3 0 8  1  41~45 歲  25.
+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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