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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灣族地區國小實施民族教育活動 之行動研究-以琉璃珠課程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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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教育學系 學校行政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王前龍 博士

排灣族地區國小實施民族教育活動 之行動研究-以琉璃珠課程為例

研 究 生: 楊 萍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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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教育學系 學校行政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排灣族地區國小實施民族教育活動 之行動研究-以琉璃珠課程為例

研 究 生: 楊 萍 撰 指導教授: 王前龍 博士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九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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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誌

回想兩年三個暑假的研究生活,點點滴滴,感動在心頭,深深體 會由於許多人的協助與鼓勵,論文才得以完成,由衷感謝在此階段陪 伴我成長中的每一個人。

我最要感謝的人,是我的指導教授王前龍老師。

王老師學養兼備、幽默親切,總是適時的給我支持和引導,在許 多地方給予我寶貴的意見,讓我在論文寫作上得以周延,論文得以順 利完成。此外,口試委員楊智穎老師及郭李宗文老師,也不斷的給予 我建議和鼓勵,使論文的內容能夠更加完整、豐富。

我也要感謝求學過程中鼓勵我為我打氣的東大好友—惠珍、惠 雯、美媛,以及學校行政碩士班的所有同學們,你們激發了阿萍寫作 論文的勇氣和動力。此外,三個暑假的學習時間中,摯友淑惠、惠英 在台東生活上的關愛和照顧,讓身在外地的我感受溫暖。

在課程教學過程中,最要感謝與我經驗分享和教學回饋的寬亮主 任及孟君老師,以及學校同事給予教學上實質的建議,使我的論文得 以修正而充實,當然還有六甲 bunny 班 16 位寶貝學生(育傑、維翔、

江昇、宇祥、陳毅、陳涵、語心、淑君、瑞祥、智函、子璇、昱曄、

陳琳、俞萱、培妤、俊杰)的全力協助、全心學習,讓我的研究內容 更顯豐富和珍貴。

最後,感謝始終支持並給予我無限關愛的大妹雅玲、小妹雅珍以 及時時為我禱告的外婆,這一路走來,家人對我的體諒與包容,已非 筆墨能形容,尤其念研究所的這兩年,也是我人生最低潮的一段時 期!家人的不離不棄讓我更有勇氣面對學業和工作。還有我的寶貝謦 謦,天天陪伴媽咪,時時給媽咪鼓勵,謦謦寶貝的擁抱和親親,使媽 咪我能在困頓、頹喪時獲得及時甘霖。

最後,我真誠感謝上帝!感謝上帝始終在我左右,讓我平安、順 利與喜樂的完成碩士學位。

茲將這本論文獻給我一生的摯愛─教育我、養育我、扶持我的母

親,以及逝世多年的父親,希望他們能以我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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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灣族地區國小實施民族教育活動之 行動研究

---以琉璃珠課程為例

作 者 : 楊 萍

國 立 臺 東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摘 要

香 山 國 小 ( 化 名 ) 位 於 屏 東 縣 排 灣 族 地 區 ,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是 希 望 透 過 香 山 國 小 排 灣 族 琉 璃 珠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課 程,讓 學 生 從 原 住 民 的 角 度 學 習 民 族 教 育,藉 此 提 升 學 生 琉 璃 珠 文 化 知 能、認 同 自 己 的 族 群 文 化。而 且 探 討 課 程 設 計 並 分 析 課 程 實 施 過 程 及 困 境,並 分 析 課 程 實 施 後 學 生、教 師 態 度 的 改 變。本 研 究 課 程 教 學 的 對 象 是 國 小 五 年 級 的 學 生,本 研 究 以 半 結 構 式 訪 談、協 同 老 師 參 與 觀 察 與 討 論 及 學 生 學 習 單 的 回 饋 作 分 析,其 主 要 發 現 如 下:學 生 對 琉 璃 珠 與 排 灣 族 文 化 的 認 知 與 態 度 有 改 變,例 如 提 升 對 排 灣 族 琉 璃 珠 文 化 認 知 程 度、重 視 琉 璃 珠 為 排 灣 族 的 重 要 文 化 、 提 升 感 念 祖 先 的 態 度 、 願 意 擔 負 傳 承「 排 灣 族 文 化 」的 責 任 , 甚 至 學 生 以 身 為 原 住 民 為 榮 。 其 次 , 課 程 設 計 多 元 豐 富 深 受 學 生 喜 愛,而 且 動 態 及 參 與 度 高 的 教 學 方 式 也 受 到 學 生 喜 愛 , 研 究 者( 教 學 者 )尊 重 與 鼓 勵 的 教 學 態 度 更 受 到 學 生 肯 定 。 再 者 , 課 程 實 施 讓 研 究 者 培 養 文 化 自 信 , 建 立 族 群 、 文 化 的 認 同 , 而 且 協 同 小 組 之 間 也 增 進 課 程 設 計 、 教 學 反 省 及 教 師 行 動 研 究 的 能 力 。

本 研 究 建 議 原 住 民 學 校 應 積 極 推 展 民 族 教 育 課 程,而 教 師 進 修 應 納 入 原 住 民 文 化 教 育 提 升 教 學 專 業 知 能 , 並 整 合 琉 璃 珠 文 化 相 關 資 料,建 置 共 用 教 學 資 源 平 台,而 且 課 程 設 計 應 融 入 各 教 學 領 域 並 加 強 情 意 學 習 , 課 程 活 動 設 計 應 運 用 多 樣 化 的 教 學 策 略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 最 後 建 議 學 校 可 以 組 成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之 教 師 專 業 學 習 社 群

( PLC), 以 激 發 教 師 自 我 反 思 與 成 長 , 提 升 教 師 專 業 , 也 提 升 了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 造 成 師 生 雙 贏 的 局 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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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ion Research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Indigenous Education Activity

at an Elementary School in Paiwan Tribe area

—the Case of Glass Beads Course

Author: Ping, Yang

National Taitung University, Education Major

Abstract

This study aims to enhance the self-identity of the students of Siangshan Elementary School (an alias), located in the Paiwan area of Pingtung County, and their identification with the ethnic group and tribe through the glass beads course. Also, to explore the course design, and analyze the curriculum implementation and difficulties may encounter.

Followed by the course, analyze how both students and teachers have changed their attitude towards Paiwan glass bead culture. The target students of the course are fifth graders of Siangshan Elementary School.

Semi-structured interviews, observation and discussion, as well as feedback on student worksheets were analyzed and generalized as follows:

The result has shown that students’ knowledge and attitude toward glass

beads and Paiwan culture has changed. For example, increasing the level

of knowledge towards Paiwan glass bead culture, understanding the glass

bead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Paiwan culture, improving the attitude

to remember for their ancestors with gratitude, willing to responsible for

inheriting the “Paiwan Culture”, and even students are proud of being an

indigenous people. Also, students enjoy the course designed diversely and

plentifully. Students also like the active teaching method and the highly

participation throughout the course. The researcher (the instructor) shows

an attitude with respect and encourage in teaching, which is more

acceptable for the students. Moreover, the curriculum implementation

developed researcher’s cultural self-confidence, and build up the

identification on the ethnic and culture. The working with coordination in

small group of the participant teachers is also improving their ability for

course design, teaching introspection and conducting action research.

(8)

The results of this study suggest that schools in indigenous areas in Taiwan should aggressively promote indigenous education, advanced studies for teachers should include indigenous culture education to enhance their specialist knowledge, and related materials should be integrated into the curriculum in order to build a teaching resources platform. Glass beads culture course design should integrate into any teaching fields and to enhance affective learning. Curriculum design should have diversified teaching strategy to increase students’ interests of learning. Lastly, suggest schools to form a Professional Learning Community (PLC) for teachers, in order to stimulate teachers’

introspection and development, and to improve teachers’ profession. In result, students will also improve on learning. This is creating a win-win situation for both teachers and students.

Keywords: Indigenous education, School-based Curriculum Development,

Paiwan, Glass beads , Action Research

(9)

目 次

中文摘要

...

I 英文摘要

...

II 目次

...

IV 表次

...

VI

圖次

...

VII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5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5

第四節 重要名詞釋義 ...6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8

第一節 多元文化教育 ...8

第二節 原住民之民族教育 ...19

第三節 民族教育課程發展之相關研究 ...38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48

第一節 研究方法 ...48

第二節 研究架構與流程 ...49

第三節 研究場域背景與對象 ...53

第四節 排灣族琉璃珠課程的設計 ...57

第五節 資料蒐集與分析 ...61

第六節 研究信實度 ...64

第四章

研究發現與討論

...66

第一節 課程實施的設計 ...66

第二節 課程實施的歷程 ...92

(10)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155

第一節 結論 ...155

第二節 建議 ...158

參考文獻

...161

一 中文部分 ...161

二 英文部分 ...167

附錄

...169

一 屏東縣三地國民小學五年級學校本位自編課程計畫 ...169

二 協同研究教師討論表 ...184

三 學生訪談大綱 ...185

四 排灣族琉璃珠文化知識測驗(前測)(後測) ...188

三 五年級 bunny 班琉璃珠文化課程教學觀察省思日誌 ...192

(11)

表 次

表 2-1 民族教育的相關研究摘要表

... 39

表 2-2 灣族地區民族教育的相關研究摘要表

... 45

表 3-1 資料編碼代號一覽表

... 64

表 4-1 學生答對題數之前測比例分析表

... 90

表 4-2 課程主題架構表

... 90

表 4-3 課程實施時間與日期一覽表

... 93

表 4-4 學生答對題數之前測比例分析表

... 132

表 4-5 琉璃珠課程對學生的影響程度表

... 136

表 4-6 學生對整體課程喜愛程度之原因調查表

... 141

表 4-7 學生對整體課程不喜愛程度之原因調查表

... 142

表 4-8 學生對課程個別單元喜愛的程度調查表

... 143

表 4-9 學生對本課程各種上課方式的喜愛程度調查表

... 146

表 4-10 學生對老師教學的看法調查表

... 148

(12)

圖 次

圖 3-1 琉璃珠課程「琉璃風華」研究架構圖

... 51

圖 3-2 琉璃珠課程「琉璃風華」研究流程圖

... 52

圖 3-3 香山鄉琉璃珠工作室分布圖

...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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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曾 經

我 們 的 人 民 遮 滿 大 地 ,

如 風 吹 浪 湧 的 海 岸 遮 滿 鋪 遍 貝 殼 的 海 底 , 但 那 個 時 代 早 已 過 去 ,

而 部 族 的 偉 大 現 已 幾 乎 全 被 遺 忘 , 我 並 不 悲 嘆 我 們 的 過 早 衰 亡 , 也 不 責 備 我 們 的 白 面 兄 弟 使 之 加 速 ,

因 為 我 們 也 有 罪 責

─ 西 雅 圖 酋 長 , 1998: 27。 ─

以 天 地 為 教 室

用 石 板 當 課 桌 椅 森 林 、 河 流 是 課 本 祖 先 是 風 是 雲 是 陽 光 是 雨 水

他 們 從 不 缺 席

─ 撒 古 流 .巴 瓦 瓦 隆 , 1998─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台 灣 過 去 以 來 , 原 住 民 各 族 群 的 文 化 發 展 , 大 都 是 以 大 中 華 文 化 為 認 同 的 最 終 對 象 , 教 育 體 系 中 所 宣 稱 的 融 合 或 涵 化 , 實 際 上 都 只 是 「 以 同 化 為 本 質 的 涵 化 」 (張 守 仁 , 2002)。 再 者 , 台 灣 教 育 一 直 強 調 齊 一 而 忽 略 異 質 的 存 在 , 使 得 同 化 政 策 成 為 實 施 原 住 民 教 育 活 動 的 主 軸 , 其 實 學 童 的 部 落 生 活 經 驗 與 學 校 教 育 兩 者 截 然 不 同 , 如 同 Bourdieu and Passeron( 1990)

指 出:「 學 校 常 不 經 意 或 刻 意 透 過 使 用 主 流 的 語 言,主 流 的 教 學 方 式,主 流 所 決 定 的 科 目 , 來 反 映 主 流 社 會 的 文 化 , 也 傳 遞 了 潛 在 的 意 識 型 態 給 下 一 代 」。這 種 的 方 式 和 作 法,不 但 讓 原 住 民 的 語 言 與 文 化 在 學 校 體 制 內 不 斷 的 被 打 壓 與 削 弱 , 也 使 得 原 住 民 學 生 在 求 學 的 過 程 中 , 游 離 在 主 流 文 化 與 母 體 文 化 之 間 , 容 易 造 成 認 同 失 調 , 甚 至 會 逐 漸 刻 意 遺 忘 自 己 的 母 語 與 母 體 文 化 ( May, 1999; 譚 光 鼎 , 2001; 李 季 順 , 2005)。

台 灣 自 1981 年 代 中 期 解 嚴,社 會 民 主 化,本 土 意 識 覺 醒,原 先 在 一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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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制 度 下 被 隱 藏 的 活 力 , 紛 紛 釋 放 出 來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日 趨 活 躍 。 因 應 社 會 的 整 體 變 動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主 張 日 益 受 到 重 視 。 一 方 面 , 教 育 學 者 對 主 流 文 化 的 宰 制 做 意 識 型 態 的 批 判 , 凸 顯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重 要 性 。 另 一 方 面 , 弱 勢 族 群 自 我 意 識 的 覺 醒 , 使 教 育 機 會 均 等 的 要 求 從 形 式 上 入 學 機 會 均 等 轉 變 為 實 質 上 的 平 等 對 待( 譚 光 鼎,2001)。其 次,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首 要 目 標 即 在 維 護 我 國 憲 法 所 規 定 的「 國 民 受 教 育 機 會 一 律 平 等 」的 精 神。

另 外,於 1998 年 公 佈 的〈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法 〉又 根 據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第 十 條 之 規 定 , 政 府 應 依 原 住 民 之 民 族 意 願 , 保 障 原 住 民 之 民 族 教 育 權 , 以 發 展 原 住 民 之 民 族 教 育 文 化 ……。 因 此 , 從 法 源 基 礎 上 , 彰 顯 了 原 住 民 在 教 育 中 應 有 的 地 位 。

譚 光 鼎 ( 2001, 1997) 曾 指 出 台 灣 教 科 書 中 有 許 多 對 於 原 住 民 的 偏 見 和 歧 視,例 如:對 於 原 住 民 族 群 的 文 化 在 教 科 書 中 略 而 不 見,或 語 焉 不 詳 ; 依 舊 把 原 住 民 描 述 成 居 住 山 地 、 身 著 傳 統 服 飾 的 刻 板 印 象 式 的 知 識 , 而 抹 煞 了 族 群 的 個 別 差 異 , 忽 略 了 原 住 民 的 現 代 化 , 並 且 也 模 糊 了 學 生 對 於 族 群 文 化 實 況 的 瞭 解 ; 編 輯 者 依 據 主 流 文 化 的 觀 點 來 篩 選 教 科 書 的 取 材 , 所 有 弱 勢 團 體 的 事 物 在 課 程 中 的 份 量 極 少 ; 原 住 民 各 族 的 文 化 、 制 度 、 風 俗 各 不 相 同 , 教 科 書 卻 籠 統 概 略 地 描 述 ; 教 科 書 內 容 對 於 少 數 民 族 的 說 明 , 以 單 獨 章 節 或 零 散 的 片 段 呈 現 目 而 淪 為 一 種 趣 味 的 、 點 綴 性 的 教 材 , 難 以 拼 湊 連 綴 成 一 張 完 整 的 原 住 民 族 圖 像 。 即 使 隨 著 台 灣 民 主 化 和 本 土 化 的 進 程 , 歷 經 原 住 民 運 動 的 爭 取 與 訴 求 , 原 住 民 的 文 化 認 同 獲 的 重 建 且 日 趨 正 面 積 極 , 但 也 看 出 空 有 文 化 認 同 的 情 感 與 態 度 , 卻 缺 少 文 化 認 知 的 實 際 行 動 , 其 學 校 教 育 課 程 普 遍 是 為 優 勢 階 級 文 化 設 計 的 , 少 數 的 弱 勢 族 群 文 化 倫 為 邊 陲 , 學 校 教 育 無 法 真 正 反 應 弱 勢 族 群 的 需 求 , 教 育 內 容 並 非 著 眼 於 原 住 民 的 文 化,限 制 了 原 住 民 學 生 的 學 習 發 展 空 間( 湯 仁 燕,2002)。1998 年 教 育 部 公 佈「 國 民 教 育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正 式 將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納 為 新 的 課 程 修 訂 方 向 , 賦 予 學 校 更 大 的 責 任 與 自 由 度 , 又 鼓 勵 學 校 利 用 自 身 條 件 與 社 區 資 源 打 造 有 特 色 的 學 校 (黃 正 傑 、 張 嘉 育 , 1999)。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給 予 學 校 更 大 的 課 程 發 展 空 間 , 甚 而 帶 動 本 就 是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內 容 之 一 的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

學 校 教 育 自 1960 年 代 就 重 視 多 元 文 化 課 題,多 元 文 化 的 教 育 理 念 強 調 文 化 有 多 樣 性 、 尊 重 差 異 、 社 會 正 義 與 機 會 均 等 。 但 學 校 課 程 長 期 受 到 強 勢 文 化 及 支 配 階 級 的 控 制 , 使 得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多 以 附 加 式 的 策 略 呈 現 , 使 得 弱 勢 族 群 的 文 化 是 以 主 流 文 化 的 觀 點 詮 釋 的 , 如 此 只 會 使 主 流 文 化 的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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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 勢,弱 勢 族 群 的 文 化 相 對 被 貶 抑( 湯 仁 燕,2000;黃 政 傑、張 嘉 育,1998)。 台 灣 教 育 界 過 去 也 多 從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或 教 育 均 等 的 觀 點 來 解 釋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 但 在 原 住 民 爭 取 在 《 憲 法 》、《 原 住 民 族 基 本 法 》、《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法 》 的 「 民 族 權 」 後 , 原 住 民 的 民 族 教 育 追 求 的 是 集 體 自 我 認 同 , 以 及 更 明 確 的 教 育 定 位 ( 王 前 龍 , 2008b)。

孫 大 川 ( 2000) 曾 感 嘆 : 沒 有 文 字 、 歷 史 的 民 族 是 容 易 被 遺 忘 的 。 在 周 德 禎( 2001)的 研 究 裡,排 灣 族 人 說:我 們 原 住 民 有 我 們 自 己 大 地 的 思 想 , 森 林 賜 給 我 們 智 慧 ( 頁 126)。 長 久 居 住 在 原 野 山 林 或 鄰 近 海 洋 的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群 , 因 為 與 大 自 然 接 觸 的 關 係 極 為 密 切 , 讓 不 同 的 部 落 、 族 群 也 因 此 和 自 然 環 境 產 生 了 特 有 的 文 化 形 式 與 內 涵 。 而 台 灣 原 住 民 的 傳 統 教 育 上 是 以 整 個 部 落 為 學 習 的 場 所 , 以 生 活 技 能 為 引 導 , 以 前 輩 父 兄 為 師 長 的 教 育 ( 孫 大 川,2000)。原 住 民 的 傳 統 教 育,與 日 常 生 活 關 係 密 切,沒 有 固 定 的 教 材,

亦 無 固 定 的 教 室 空 間 ; 父 母 、 長 輩 是 知 識 的 傳 授 者 , 大 自 然 就 是 最 好 的 教 室 。 再 者 , 於 2006 年 行 政 院 新 聞 局 舉 辦 票 選 台 灣 意 象 的 活 動 時 : 「 提 到 法 國 , 會 聯 想 到 巴 黎 鐵 塔 ; 說 到 澳 洲 , 會 聯 想 到 袋 鼠 、 無 尾 熊 … … 而 台 灣 並 沒 有 一 個 廣 為 人 知 的 『 意 象 』 可 以 代 表 台 灣 」 , 最 後 在 激 烈 的 網 路 票 選 後 由 布 袋 戲 勝 出 。 因 而 意 象 成 為 一 個 重 要 的 代 表 詞 , 它 代 表 了 一 個 族 群 的 第 一 印 象 ( 洪 珮 芬 , 2007) 。 以 台 灣 原 住 民 為 例 , 若 談 及 達 悟 族 的 文 化 意 象 即 是 飛 魚 祭 、 丁 字 褲 ; 談 到 泰 雅 族 , 有 著 黥 面 藝 術 ; 排 灣 族 會 想 到 琉 璃 珠 、 陶 壺 、 青 銅 刀 等 排 灣 三 寶 。 尤 其 談 及 琉 璃 珠 , 大 部 分 的 人 都 會 聯 想 到 排 灣 族,甚 至 聯 想 到 屏 東 縣 香 山 鄉( 化 名 )。琉 璃 珠 自 古 以 來 在 排 灣 族 的 社 會 階 級 中 一 直 都 扮 演 著 重 要 的 角 色 , 排 灣 族 的 許 多 社 會 活 動 都 與 琉 璃 珠 脫 離 不 了 關 係,甚 至 可 以 說,排 灣 族 裡 所 有 的 社 會 活 動,都 與 琉 璃 珠 有 直 接 、 間 接 的 關 係 , 琉 璃 珠 與 排 灣 族 社 會 的 關 係 是 淵 遠 流 長 的 , 而 琉 璃 珠 是 排 灣 族 物 質 文 化 的 一 環 , 小 小 的 琉 璃 珠 各 有 其 象 徵 意 義 、 社 會 功 能 , 蘊 含 豐 富 的 族 群 文 化 〈 許 美 智 , 1992〉。

在 許 添 明 、 張 琦 琪 ( 2002)、 陳 逸 君 ( 2003)、 依 斯 坦 達 .霍 松 安 .珂 悠 瓦( 2007)、周 水 珍( 2007)、林 麗 君( 2006)、譚 光 鼎、張 如 慧( 2009)等 研 究 中 皆 從 個 案 學 校 中 發 現 民 族 教 育 面 臨 不 受 重 視 、 缺 乏 系 統 、 整 合 的 拼 湊 式 、 附 加 式 的 課 程 架 構 , 再 者 也 發 現 課 程 融 入 社 區 文 化 或 採 用 學 生 熟 悉 的 部 落 文 化 來 協 助 知 識 的 學 習 , 都 有 利 於 實 施 的 民 族 教 育 課 程 。 而 在 排 灣 族 地 區 實 施 民 族 教 育 課 程 , 現 在 教 育 體 制 中 仍 遭 遇 許 多 問 題 , 舉 凡 在 排 灣 族 區 域 的 研 究 如 : 賴 慶 安 ( 2002) 、 林 志 光 ( 2003) 、 蔡 明 潔 ( 2003)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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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究 指 出 缺 乏 適 切 教 材 主 流 文 化 主 宰 課 程 題 材 供 教 再 再 限 制 了 教 學 效 果 ; 楊 佳 蓉 ( 2005) 、 蔡 明 潔 ( 2003) 和 曾 昱 山 ( 2006) 的 研 究 中 發 現 學 校 推 動 民 族 教 育 方 式 都 差 不 多 , 甚 至 學 生 以 為 文 化 就 是 「 表 演 」 的 刻 板 印 象 , 不 過,朱 連 惠( 2006)也 發 現 當 文 化 變 成 一 種 生 活 時 就 無 關 乎 認 同 的 問 題 。 因 此 , 本 研 究 將 以 香 山 國 小 所 在 之 部 落 文 化 為 民 族 教 育 的 核 心 課 程 , 並 兼 顧 學 童 的 生 活 經 驗 從 原 住 民 的 角 度 學 習 民 族 教 育 , 而 不 是 以 主 流 文 化 的 價 值 觀 和 教 育 觀 , 本 研 究 將 走 入 部 落 、 運 用 當 地 人 資 源 、 工 作 室 資 源 進 行 民 族 教 育 課 程 的 研 發 與 設 計 , 希 望 用 行 動 研 究 的 方 式 與 策 略 , 發 展 出 民 族 教 育 的 課 程 設 計 與 教 學 模 式 。

另 外 , 周 德 禎 ( 2001) 發 現 有 關 排 灣 族 社 會 文 化 、 教 育 的 研 究 若 干 年 來 已 累 積 不 少,重 要 的 研 究 的 地 方 涵 蓋 三 地、大 社、筏 灣、太 麻 里、古 樓 、 來 義 等 諸 多 部 落 , 主 題 包 括 教 育 、 婚 禮 、 葬 禮 、 生 命 禮 俗 、 五 年 祭 、 頭 目 制 度 等 , 對 排 灣 族 探 究 的 質 與 量 都 粲 然 可 考 。 有 關 台 灣 原 住 民 文 化 琉 璃 珠 文 獻 資 料,從 事 學 術 性 與 科 學 性 的 民 族 學 調 查 研 究 始 於 日 據 時 期,而 1970 年 以 後,台 灣 本 土 文 化 與 原 住 民 文 化 也 逐 漸 受 到 重 視,一 度 曾 被 歸 為 落 後、

迷 信、不 文 明 的 物 品 也 開 始 受 到 排 灣 族 人 的 注 意( 許 功 明,1989;陳 富 雄 , 2004)。不 過,主 要 深 入 探 討 排 灣 族 琉 璃 珠 的 研 究 並 不 多,研 究 者 僅 整 理 出 如 陳 奇 祿( 1992)、李 莎 莉( 1998)、許 美 智( 1992)、朱 聖 吉( 2003)、

陳 富 雄 ( 2004) 、 林 宣 吟 ( 2005) 、 洪 珮 芬 ( 2007) 等 , 況 且 國 內 外 琉 璃 珠 的 相 關 文 獻 中 , 少 有 將 琉 璃 珠 融 入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的 研 究 , 再 加 上 香 山 國 小 ( 化 名 ) 所 在 之 鄉 內 藝 術 步 道 內 的 琉 璃 珠 工 作 坊 林 立 , 是 孩 童 經 常 可 以 接 觸 到 的 部 落 文 化 , 正 是 適 合 成 為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及 民 族 教 育 課 程 的 好 題 材,但 是 當 名 譟 一 時 的 電 影「 海 角 七 號 」,讓 台 灣 人 瘋 狂 湧 進 香 山 鄉 藝 術 街 道 收 集 琉 璃 珠 、 認 識 琉 璃 珠 , 但 是 當 影 迷 們 熱 烈 討 論 琉 璃 珠 的 故 事 時 , 部 落 裡 的 孩 子 卻 還 對 自 己 的 琉 璃 珠 顯 得 十 分 陌 生 。 周 德 禎 ( 2001) 在 對 部 落 耆 老 的 訪 談 中 聽 說 排 灣 族 祖 先 教 育 下 一 代 的 方 式 , 是 讓 他 們 先 體 會 對 自 己 土 地 的 情 感 , 進 而 會 認 同 自 我 尊 敬 部 落 、 珍 惜 文 化 。 因 此 , 藉 由 運 用 部 落 當 地 文 化 與 資 源 作 為 學 校 教 育 資 源 的 課 程 教 材 , 正 是 讓 學 生 認 同 自 己 部 落 、 認 同 自 己 族 群 的 好 題 材 。

而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發 展 之 初 , 我 國 各 學 校 發 展 本 位 課 程 只 呈 現 了 字 面 意 義 及 外 貌 形 式,對 其 實 質 內 涵 與 深 層 意 義 卻 有 待 深 入 探 究( 蔡 清 田,2007)。 是 故 , 香 山 國 小 於 2008年 開 始 自 編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 試 圖 將 學 校 教 育 與 部 落

(17)

傳 統 文 化 緊 密 相 連 而 發 揚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的 精 神 , 依 地 方 的 特 色 因 地 制 宜 規 劃 學 校 總 體 課 程,讓 學 校 課 程 與 社 區 文 化 充 分 結 合,達 到 學 校 社 區 化、

社 區 學 校 化 的 理 想 , 以 致 建 構 民 族 教 育 課 程 的 模 式 。

因 此 , 因 民 族 情 懷 之 故 , 希 望 藉 由 實 施 排 灣 族 琉 璃 珠 文 化 課 程 後 , 讓 學 生 不 但 有 機 會 接 近 自 己 的 族 群 和 文 化 , 可 加 強 學 生 自 我 的 認 同 , 以 及 對 其 族 群 、 部 落 的 體 認 , 而 且 維 護 學 生 有 身 為 原 住 民 的 人 權 , 不 被 主 流 文 化 同 化 的 權 益 , 最 後 再 將 實 施 課 程 之 歷 程 提 供 給 原 住 民 學 校 推 動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的 參 考 , 共 同 為 原 住 民 的 教 育 貢 獻 一 己 之 力 。

第二節 研究目的

基 於 以 上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 本 研 究 探 討 原 住 民 地 區 香 山 國 小 實 施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之 琉 璃 珠 課 程 的 發 展 背 景 、 實 施 的 現 況 , 使 學 生 能 深 刻 學 習 琉 璃 珠 文 化 , 加 強 其 對 排 灣 族 群 、 故 鄉 的 體 認 , 並 能 將 文 化 永 續 傳 承 , 最 後 其 研 究 成 果 可 供 其 他 學 校 推 動 民 族 教 育 之 參 考。具 體 而 言,本 研 究 目 的 如 下:

一 、 探 討 排 灣 族 琉 璃 珠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課 程 之 課 程 設 計 過 程 。 二 、 探 討 排 灣 族 琉 璃 珠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課 程 實 施 歷 程 及 困 境 。 三 、 分 析 實 施 排 灣 族 琉 璃 珠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課 程 後 的 影 響 與 結 果 。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 、 研 究 範 圍

本 研 究 以 屏 東 排 灣 族 地 區 香 山 國 小 為 個 案 研 究 之 場 域 , 研 究 範 圍 乃 香 山 國 小 所 設 計 的 琉 璃 珠 教 學 活 動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課 程 為 主 , 對 實 施 的 一 般 教 育 及 族 語 教 學 不 在 研 究 範 圍 之 內 。

二 、 研 究 限 制

( 一 ) 族 群 與 地 域 差 異 的 限 制

本 研 究 僅 以 屏 東 縣 排 灣 族 地 區 香 山 國 小 為 研 究 範 圍 , 而 由 於 地 域 環 境 及 族 群 均 有 其 獨 特 性 , 因 此 , 研 究 結 果 有 推 論 上 的 限 制 。

( 二 ) 研 究 對 象 方 面

本 研 究 中 輔 以 半 結 構 式 訪 談 , 對 學 校 教 務 處 崧 主 任 、 東 教 師 、 及 學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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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 集 資 料 , 雖 訪 談 題 目 之 文 字 敘 述 已 根 據 訪 談 對 象 之 不 同 而 修 正 , 但 是 訪 談 對 象 或 許 因 個 人 因 素 而 無 法 完 全 明 瞭 研 究 者 的 問 題 , 因 此 在 資 料 的 深 度 與 廣 度 也 許 會 有 不 足 。

( 三 ) 研 究 者 角 色 的 限 制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者 本 身 就 是 參 與 香 山 國 小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課 程 的 教 學 老 師,故,「 研 究 者 」與「 琉 璃 珠 課 程 實 際 教 學 者 」雙 重 角 色 扮 演 重 疊,而 易 形 成 研 究 者 個 人 狹 隘 的 偏 見 為 其 限 制 。

第四節 重要名詞釋義

本 研 究 重 要 名 詞 有 「 排 灣 族 地 區 小 學 」、「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 排 灣 族 琉 璃 珠 」 等 , 茲 分 別 界 定 如 下 :

一 、 排 灣 族 地 區 國 民 小 學

排 灣 族 分 佈 於 中 央 山 脈 南 端 及 東 部 海 岸 山 脈 南 端 , 以 台 灣 南 部 為 活 動 區 域 , 北 起 大 武 山 地 , 南 達 恆 春 , 西 自 隘 寮 , 東 到 太 麻 里 以 南 海 岸 。 排 灣 族 人 口 集 中 屏 東 縣 , 以 來 義 鄉 人 口 最 多 。 瑪 家 鄉 、 三 地 門 鄉 、 泰 武 鄉 、 春 日 鄉 、 獅 子 鄉 、 牡 丹 鄉 及 台 東 縣 等 行 政 區 也 都 是 排 灣 族 分 佈 地 ( 譚 昌 國 , 2007)。

根 據 《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法 》 施 行 細 則 第 三 條 規 定 : 原 住 民 重 點 學 校 , 乃 指 原 住 民 學 生 達 一 定 人 數 或 比 例 之 中 小 學 ; 在 原 住 民 地 區 , 指 該 校 原 住 民 學 生 人 數 達 學 生 總 數 之 三 分 之 一 者 。

故 本 研 究 中 所 稱 之「 排 灣 族 地 區 國 民 小 學 」,乃 是 指 屏 東 縣 香 山 鄉 排 灣 族 地 區 之 香 山 國 小 , 學 校 全 校 學 生 人 數 為 172 人 , 而 原 住 民 排 灣 族 學 生 為 163 人 , 佔 學 生 總 數 之 95%, 符 合 原 住 民 重 點 學 校 之 三 分 之 一 比 例 規 定 。

二 、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我 國 的 「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法 」 中 將 「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 分 為 「 一 般 教 育 」 與「 民 族 教 育 」,後 者 是 指 依 據 原 住 民 文 化 特 性,如:原 住 民 族 歷 史、語 言 、 藝 術、生 活 習 慣、 社 會 制 度、生 態 利 用 及 價 值 體 系 等,而 對 原 住 民 學 生 實 施 傳 統 文 化 教 育 的 相 關 教 育 措 施 及 活 動 , 並 由 原 住 民 主 管 機 關 原 民 會 統 籌 規 畫 ; 其 次 , 原 住 民 學 生 達 一 定 比 例 之 學 校 , 應 設 置 民 族 教 育 資 源 教 室 ; 縣 市 應 擇 定 學 校 設 置 民 族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法 ,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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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研 究 所 稱 之 「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 乃 指 : 屏 東 縣 排 灣 族 地 區 香 山 國 小 之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中 的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 此 課 程 亦 即 學 校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課 程 之 一 , 課 程 是 對 學 童 所 設 計 的 排 灣 族 琉 璃 珠 文 化 課 程 。

三 、 排 灣 族 琉 璃 珠 教 學 活 動

依 據 內 政 部 統 計 處( 2009)統 計 97年 底 我 國 原 住 民 人 口 數 計 49萬 4,107 人 , 其 中 排 灣 族 人 口 佔 了 8萬 5,617人 次 , 是 原 住 民 人 口 中 僅 次 於 阿 美 族 的 第 二 大 族 群 。 傳 統 上 排 灣 族 是 個 貴 族 制 度 的 社 會 , 具 有 獨 特 的 團 主 制 度 與 嚴 格 的 階 級 制 度 。 這 些 社 會 特 質 很 明 顯 的 投 射 在 實 體 的 物 質 文 化 上 ; 物 質 文 化 也 具 體 反 映 了 排 灣 族 無 形 的 精 神 領 域 ( 譚 昌 國 , 2007; 達 西 烏 拉 彎 . 畢 馬,2002)。這 種 社 會 特 質 與 物 質 文 化 之 間 的 相 互 投 射 即 充 分 表 現 在 排 灣 族 珍 視 琉 璃 珠 的 行 為 中 。 排 灣 族 持 有 一 種 特 殊 的 多 彩 琉 璃 珠 , 排 灣 族 人 無 法 指 出 這 些 古 琉 璃 珠 出 現 的 確 切 時 代 , 皆 認 為 可 能 是 當 初 遷 台 祖 先 一 起 攜 帶 過 來 的 , 或 從 祖 先 創 建 該 村 落 之 時 即 流 傳 下 來 。 排 灣 族 人 非 常 重 視 這 種 琉 璃 珠 , 視 為 其 傳 家 與 婚 聘 中 不 可 或 缺 之 物 。 傳 統 的 排 灣 族 社 會 只 有 貴 族 才 擁 有 琉 璃 珠 , 貴 重 的 琉 璃 珠 代 表 持 有 者 特 殊 的 身 分 與 地 位 ( 許 美 智 , 1992) 。 由 於 台 灣 的 原 住 民 族 中 , 排 灣 、 魯 凱 、 卑 南 三 族 因 地 理 位 置 相 近 而 時 有 接 觸 且 有 通 婚 情 形 , 因 此 琉 璃 珠 在 三 族 間 流 動 頻 繁 。 雖 然 三 族 擁 有 相 同 系 統 的 琉 璃 珠 , 但 由 於 排 灣 族 的 貴 族 制 度 在 三 族 中 最 為 突 顯 , 因 此 本 文 論 及 之 「 排 灣 族 琉 璃 珠 」 僅 限 於 排 灣 族 中 香 山 鄉 內 藝 術 村 各 工 作 室 的 多 彩 琉 璃 珠 ( 許 美 智 , 1992; 陳 富 雄 , 2004) 。

本 研 究 所 謂 之 「 排 灣 族 琉 璃 珠 教 學 活 動 」 是 指 , 香 山 國 小 結 合 部 落 文 化 特 性 之 傳 統 琉 璃 產 業 , 及 學 校 民 族 教 育 教 育 推 動 九 年 一 貫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之 民 族 教 育 活 動 , 藉 此 讓 香 山 國 小 的 孩 子 更 有 機 會 學 習 祖 先 的 智 慧 、 傳 承 祖 先 的 藝 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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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 章 分 為 四 個 部 分 來 加 以 論 述 , 第 一 節 為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 第 二 節 為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的 發 展 , 第 三 節 為 民 族 教 育 課 程 發 展 相 關 研 究 。 以 下 將 就 各 節 的 內 容 加 以 分 述 之 :

第一節 多元文化教育

本 節 首 先 要 闡 述 的 是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意 義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目 標 ,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設 計 模 式 、 最 後 再 探 討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限 制 與 挑 戰 。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以 後 , 移 民 人 口 愈 來 愈 多 , 不 同 族 群 之 間 的 相 處 出 現 問 題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 ( Multicultural Education) 最 早 從 多 族 群 國 家 開 始 發 展 , 例 如 美 國 、 加 拿 大 、 英 國 , 隨 著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意 義 的 擴 充 , 現 在 已 變 成 世 界 性 的 教 育 改 革 運 動 , 加 拿 大 的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起 因 於 境 內 不 同 語 裔 的 緊 張 衝 突 關 係 與 國 家 認 同 , 英 國 係 針 對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後 自 殖 民 地 湧 入 的 移 民 而 發 , 拉 丁 美 洲 國 家 則 與 當 地 原 住 民 的 意 識 覺 醒 有 關 ( 譚 光 鼎 , 2001)。

台 灣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起 源,可 以 追 溯 自 1981 年 代 中 期 解 嚴,社 會 民 主 化 , 本 土 意 識 覺 醒 , 原 先 在 一 元 化 制 度 下 被 隱 藏 的 活 力 , 紛 紛 釋 放 出 來 , 使 得 社 會 日 趨 多 元 與 活 躍 。 因 應 社 會 的 整 體 變 動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主 張 日 益 受 到 重 視 ( 譚 光 鼎 、 劉 美 慧 、 游 美 惠 , 2010: 19-25)。 此 時 , 教 育 學 者 對 主 流 文 化 的 宰 制 做 意 識 型 態 的 批 判 以 及 弱 勢 族 群 自 我 意 識 的 覺 醒 , 更 凸 顯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重 要 性 ( 譚 光 鼎 , 2001)。 而 1997 年 我 國 於 修 憲 會 議 中 通 過 原 住 民 族 條 款 也 出 現 的 多 元 文 化 的 字 眼,其 內 容 為:「 國 家 肯 定 多 元 文 化,並 積 極 維 護 發 展 原 住 民 族 語 言 及 文 化 」。此 條 款 保 障 了 原 住 民 族 的 基 本 權 利、承 認 原 住 民 權 利 也 改 變 了 原 住 民 的 歷 史 地 位( 夷 將 .拔 路 兒,1995)。

原 住 民 族 權 利 的 入 憲 象 徵 政 府 對 我 國 多 元 文 化 的 尊 重 與 肯 定 ( 施 正 鋒 , 2005)。

全 世 界 的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實 施 , 最 初 緣 起 於 少 數 種 族 對 主 流 文 化 同 化 的 一 種 反 動,而 提 出 的 一 種 文 化 多 元 性 的 多 種 族 教 育。隨 後 其 他 弱 勢 族 群,

例 如 女 性 主 義 者 、 少 數 民 族 、 文 化 不 利 者 、 低 社 會 階 級 者 等 也 群 起 效 法 , 以 減 除 其 受 歧 視 的 現 象 , 終 於 匯 集 為 一 股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運 動 , 藉 以 反 應 各 種 不 同 族 群 的 教 育 期 望 與 需 求 ( 陳 伯 璋 ,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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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內 涵 與 意 義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熱 潮 也 讓 許 多 學 者 都 有 其 個 人 見 解 , 而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內 涵 基 於 各 種 不 同 團 體 或 個 人 觀 點 有 多 不 同 的 意 涵 。

Herandez( 1989) 認 為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是 一 種 跨 領 域 教 育 計 畫 , 其 目 的 在 提 供 與 學 生 語 言 、 社 會 、 學 習 需 求 符 合 的 多 元 學 習 環 境 。

Nieto( 2000)也 認 為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內 涵,是 一 種 反 種 族 主 義 的 教 育、

是 一 種 強 調 基 本 的 教 育 、 是 對 每 個 學 生 都 重 要 的 教 育 、 是 普 遍 的 教 育 、 是 以 實 現 社 會 正 義 為 目 標 的 教 育 、 是 一 個 強 調 過 程 的 教 育 、 是 一 種 批 判 的 教 育 。

Bennett( 1995)也 對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做 了 一 個 全 面 性 的 界 定,他 覺 得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內 涵 應 包 含 : 是 一 種 教 育 追 求 機 會 均 等 的 運 動 , 是 一 種 課 程 設 計 途 徑 , 期 使 學 生 能 認 識 與 了 解 現 今 各 民 族 與 國 家 間 的 文 化 差 異 、 歷 史 與 貢 獻,是 一 個 發 展 多 元 文 化 溝 通 的 行 動 能 力,更 是 一 種 消 弭 任 何 因 種 族、

性 別 及 其 它 任 何 各 種 型 態 的 引 發 的 偏 見 和 歧 視 承 諾 。

而 陳 美 如 ( 2002) 認 為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內 涵 是 要 包 括 區 域 內 的 文 化 與 文 化 的 理 解 、 而 且 需 要 將 文 化 理 解 的 視 野 延 伸 到 國 際 與 世 界 , 並 且 也 考 慮 教 育 機 會 的 平 等 及 對 全 人 類 的 接 受 , 使 學 生 在 種 族 平 等 和 差 異 中 得 到 自 由 。 再 者 , 李 季 順 ( 2005) 也 以 為 多 元 的 理 念 在 於 尊 重 差 異 、 多 元 並 肯 定 人 的 價 值 , 重 視 個 人 潛 能 的 發 展 , 讓 每 個 人 不 但 能 欣 賞 各 族 群 的 文 化 , 也 更 能 珍 惜 自 己 的 族 群 文 化 ; 在 社 會 正 義 的 原 則 下 , 對 於 不 同 性 別 、 弱 勢 族 群 、 或 身 心 障 礙 者 的 教 育 需 求 應 予 以 特 別 的 考 量 , 協 助 其 發 展 。

其 次 , 許 多 學 者 都 有 對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之 定 義 的 個 人 見 解 , 其 就 臚 列 如 下 :

Banks( 1993) 指 出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是 一 種 思 想 , 一 種 哲 學 觀 點 , 一 種 價 值 取 向 , 一 種 教 育 的 改 造 行 動 , 和 一 種 以 改 變 教 育 的 慣 性 結 構 為 主 要 目 標 的 過 程 。 」

Sleeter(1993) 認 為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不 是 一 個 增 加 的 方 案 , 而 是 改 變 學 校 的 歷 程 , 主 要 目 的 在 提 昇 教 師 對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關 心 、 能 力 及 對 多 種 族 學 生 的 正 確 觀 點 , 而 且 承 認 人 類 差 異 的 本 質 , 並 對 社 會 上 的 立 法 提 出 質 疑 , 主 張 透 過 教 育 及 整 體 的 努 力 促 進 社 會 正 義 。

Gay( 1995) 認 為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是 一 種 進 行 了 解 、 改 變 、 綜 合 文 化 多 樣 性 等 相 關 知 識 的 持 續 性 活 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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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nt & Ladson-Billings( 1997) 亦 認 為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是 建 基 在 自 由 、 正 義 、 平 等 和 人 類 尊 嚴 的 哲 學 理 念 上 的 一 種 教 育 過 程 。

黃 政 傑 ( 1995) 定 義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是 一 種 教 育 改 革 理 念 和 教 育 改 革 運 動 , 它 透 過 持 續 不 斷 的 課 程 改 革 和 其 他 教 育 改 革 途 徑 , 教 導 學 生 熟 悉 自 己 的 文 化 , 能 夠 自 尊 自 信 , 它 也 教 導 學 生 去 理 解 和 欣 賞 其 他 微 型 文 化 , 國 家 文 化 及 世 界 文 化,養 成 積 極 對 待 其 他 文 化 的 態 度,消 除 性 別、種 族、民 族 、 宗 教 、 社 會 階 級 、 年 齡 、 特 殊 性 等 等 方 面 存 在 的 偏 見 與 歧 視 , 使 每 個 學 生 都 具 有 同 等 的 學 習 機 會 , 都 能 體 驗 成 功 的 學 習 經 驗 , 使 族 群 之 間 的 關 係 和 諧 , 促 進 人 類 之 共 存 共 榮 , 達 成 世 界 一 家 的 理 想 。

陳 枝 烈 ( 1997) 認 為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是 一 種 不 受 傳 統 偏 見 、 不 受 狹 隘 情 感 影 響 的 教 育 , 而 且 能 自 由 地 探 索 其 他 民 族 的 文 化 的 教 育 , 甚 至 於 讓 個 人 在 完 全 意 識 中 做 抉 擇 ; 它 不 是 一 種 偏 離 或 對 立 的 教 育 方 式 , 而 其 教 育 理 念 是 精 緻、博 雅 的;多 元 文 化 教 育 不 但 不 會 阻 止 兒 童 與 自 己 母 體 文 化 的 接 觸,

而 且 希 望 藉 教 育 方 式 充 實 兒 童 的 心 靈 並 開 拓 兒 童 的 觀 點 , 而 不 至 於 成 為 失 根 的 一 代 。

譚 光 鼎 ( 2001) 提 到 : 廣 義 的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是 希 望 透 過 學 校 的 改 革 , 促 進 社 會 正 義 與 公 平 的 一 種 教 育 方 式 ; 狹 義 的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是 另 一 種 尊 重 差 異 的 泛 文 化 學 習 之 教 育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是 多 元 文 化 社 會 下 的 產 物 , 它 希 望 藉 由 教 育 的 力 量 , 肯 定 文 化 多 樣 性 的 價 值 , 尊 重 文 化 多 樣 性 下 的 人 權 , 增 加 人 民 選 擇 生 活 方 式 的 可 能 性 , 進 而 促 進 社 會 正 義 與 公 平 機 會 的 實 現 。 陳 美 如 ( 2002) 指 出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不 僅 是 教 育 的 信 念 , 也 包 含 了 教 學 的 歷 程 ; 它 是 追 求 公 平 、 自 由 的 教 育 , 對 象 是 全 體 的 學 生 , 透 過 課 程 來 培 養 學 生 更 真 實 、 多 元 的 觀 點 , 提 供 學 生 與 不 同 團 體 互 動 的 機 會 , 並 增 進 相 互 理 解 、 相 互 包 容 的 能 力 。

綜 合 以 上 學 者 的 定 義 , 多 元 文 化 的 精 髓 就 是 同 理 心 或 設 身 處 地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意 義 應 該 是 透 過 教 育 的 方 式 , 學 生 肯 定 文 化 多 樣 性 的 價 值 , 尊 重 文 化 多 樣 性 下 的 人 權 , 在 這 樣 的 教 育 下 , Sleeter(1993) 也 認 為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不 是 一 個 增 加 的 方 案 , 而 是 一 種 改 變 學 校 的 歷 程 , 其 主 要 目 的 在 提 昇 教 師 對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關 心 及 認 知 能 力 , 尤 其 對 多 種 族 學 生 的 正 確 觀 點 而 不 可 有 偏 見 , 認 同 人 類 本 質 原 本 就 有 不 同 但 非 優 劣 之 別 , 主 張 透 過 教 育 及 整 體 的 努 力 促 進 社 會 正 義 。

故 , 學 生 明 白 文 化 沒 有 好 壞 優 劣 , 只 是 不 同 而 已 , 更 重 要 的 是 讓 學 生 享 有 民 族 教 育 的 受 教 權 後 認 同 自 己 的 母 體 文 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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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目 標

教 育 目 標 在 提 供 全 人 類 經 驗 之 真 實 的 、 有 意 義 的 闡 述 , 如 果 課 程 著 重 在 真 實 , 則 課 程 將 是 多 元 的 , 全 人 類 文 化 是 所 有 人 類 奮 鬥 的 產 物 , 而 不 是 單 一 種 族 所 擁 有( 陳 美 如,2002)。Sleeter 和 Grant( 1993)也 發 現 多 元 文 化 有 多 種 意 義 , 為 了 澄 清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意 義 , 在 不 同 的 意 義 下 , 應 發 展 不 同 的 目 標 。

另外 Lynch(1983)以 多 元 種 族 的 觀 點 出 發 , 提 出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目 標 包 含 兩 大 類 : 一 為 尊 重 他 人 , 二 為 尊 重 自 己 。 亦 即 使 學 生 從 自 我 瞭 解 開 始 , 認 識 自 我 文 化 , 建 立 自 我 認 同 與 價 值 , 進 而 認 識 教 室 內 其 他 族 群 的 文 化 觀 點 , 發 現 差 異 , 體 會 多 元 。

因 此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目 的 , 是 在 追 求 各 族 群 於 教 育 領 域 中 獲 得 教 育 機 會 的 均 等 、 文 化 在 教 育 內 容 呈 現 的 機 會 均 等 。 而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目 標 是 從 認 同 自 己 族 群 的 文 化 出 發 , 進 而 尊 重 與 欣 賞 其 他 族 群 族 群 的 文 化 , 最 後 達 到 人 類 共 存 與 世 界 和 諧 , 這 些 目 標 包 含 認 知 、 技 能 與 情 意 等 三 領 域 , 不 只 要 學 會 正 確 的 族 群 相 關 知 識 , 也 要 發 展 出 適 切 的 族 群 人 際 能 力 和 實 踐 技 能 , 更 要 養 成 適 當 的 多 元 文 化 態 度 、 情 感 和 債 值 觀 念 ( 陳 伯 璋 , 1993)。

黃 政 傑 ( 1995) 發 現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目 標 是 一 方 面 在 提 供 均 等 的 教 育 機 會 , 提 高 各 族 群 學 生 的 學 業 成 就 ; 二 方 面 又 在 消 除 偏 見 、 歧 視 , 培 養 積 極 的 族 群 態 度 , 使 族 群 關 係 和 諧 , 人 類 共 存 共 榮 ; 最 後 在 促 進 對 不 同 族 群 文 化 和 觀 點 的 了 解 , 肯 定 文 化 多 元 性 的 價 值 , 提 高 反 省 自 己 文 化 的 能 力 。

譚 光 鼎 ( 2001) 認 為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主 要 目 標 有 五 : ( 一 ) 維 護 教 育 機 會 均 等 的 精 神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首 要 目 標 即 在 維 護 我 國 憲 法 所 規 定 的 「 國 民 受 教 育 機 會 一 律 平 等 」 的 精 神 。 因 此 , 在 量 的 方 面 , 必 須 保 障 不 同 背 景 學 童 的 入 學 機 會 ;在 質 的 方 面,所 有 學 生 在 學 校 必 須 受 到 平 等 的 對 待,並 得 到 適 性 教 育 的 機 會 。

( 二 ) 提 昇 弱 勢 族 群 學 童 的 學 業 成 就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目 標 即 在 瞭 解 並 掌 握 弱 勢 族 群 學 童 學 業 成 就 低 落 的 原 因 , 並 根 據 這 些 原 凶 採 取 因 應 的 補 救 措 施 , 使 弱 勢 族 群 學 生 能 適 應 學 校 生 活 , 進 而 提 昇 學 習 成 就 。

( 三 ) 瞭 解 與 支 持 文 化 多 樣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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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 元 文 化 教 育 希 望 學 生 透 過 對 異 文 化 的 學 習 , 瞭 解 不 同 族 群 的 生 活 方 式 , 並 願 意 支 持 文 化 多 樣 性 , 支 持 的 程 度 從 容 忍 、 接 受 、 尊 敬 釗 肯 定 多 元 文 化 之 美 。

( 四 ) 培 養 群 際 關 係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希 望 提 供 學 生 與 不 同 族 群 學 生 合 作 的 機 會 , 進 而 促 進 不 同 文 化 背 景 學 生 相 處 的 能 力 。

( 五 ) 培 養 增 能 與 社 會 行 動 能 力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在 培 養 學 生 關 心 族 群 議 題 , 做 理 性 決 定 , 並 解 決 族 群 衝 突 等 問 題 的 能 力 。 培 養 學 生 關 心 弱 勢 族 群 的 態 度 , 並 願 意 與 弱 勢 族 群 共 享 資 源 與 權 力 。

從 以 上 學 者 的 看 法 , 可 以 知 道 多 元 文 化 的 目 標 必 須 藉 由 中 間 目 標 及 切 近 目 標 的 訂 定 來 落 實 , 從 尊 重 自 己 而 尊 重 他 人 , 不 只 要 學 習 正 確 的 族 群 相 關 知 識 , 也 要 發 展 出 適 切 的 族 群 人 際 能 力 和 實 踐 技 能 , 更 要 養 成 適 當 的 多 元 文 化 態 度 、 情 感 和 價 值 觀 念 。

三、多元文化課程之設計模式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課 程 設 計 模 式 甚 多 , 黃 政 傑 、 張 嘉 育 (1998 )分 析 台 灣 的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中 可 發 現 , 大 抵 上 是 在 正 式 課 程 之 外 另 加 活 動 和 時 閤 來 實 施 , 或 在 正 式 課 程 之 中 增 加 教 學 科 目 (如 鄉 土 教 學 活 動 或 鄉 土 藝 術 活 動 ),

或 實 施 某 一 科 目 的 補 救 教 學 或 補 償 教 育 , 所 採 用 者 , 也 就 是 最 簡 單 易 行 的 補 救 模 式 、 消 除 摸 式 、 非 正 式 課 程 摸 式 與 正 式 課 程 附 加 模 式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學 者 對 於 課 程 的 編 製 , 曾 有 多 人 提 出 模 式 , 其 中 又 以 Banks 的 模 式 頗 為 周 延 為 最 多 人 引 用 ( 陳 枝 烈 , 1997; 譚 光 鼎 、 劉 美 慧 、 游 美 惠 , 2010), Banks( 1994) 將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課 程 的 統 整 模 式 發 展 分 為 四 個 階 段 :

( 一 ) 階 段 一 : 貢 獻 的 取 向 ( the contribution approroach)

此 取 向 是 最 常 使 用 和 應 用 最 廣 泛 的 方 式 。 這 種 模 式 的 特 質 是 , 採 取 主 流 文 化 選 擇 英 雄 人 物 和 文 化 器 物 的 相 同 標 準 , 雖 然 將 少 數 民 族 的 英 雄 人 物 和 片 斷 的 器 物 插 入 課 程 之 中 , 但 卻 較 少 關 心 這 些 文 化 內 容 在 少 數 民 族 社 區 中 的 意 義 與 重 要 性 。 此 取 向 的 另 一 特 質 是 , 依 據 主 流 社 會 的 標 準 , 保 留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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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 課 程 的 結 構 與 目 標 。

( 二 ) 階 段 二 : 民 族 添 加 的 取 向 ( the additive approroach)

添 加 取 向 允 許 教 師 將 少 數 民 族 文 化 內 容 放 入 課 程 中 , 它 是 較 激 烈 的 課 程 改 革 , 試 著 努 力 去 設 計 改 造 課 程 , 統 整 少 數 民 族 的 文 化 內 容 、 觀 點 和 參 照 架 構 , 然 而 這 種 取 向 最 大 缺 點 是 , 它 通 常 由 主 流 文 化 的 觀 點 來 看 少 數 民 族 文 化 , 被 選 擇 出 來 作 為 研 讀 的 事 件 、 概 念 、 議 題 與 問 題 均 是 採 主 流 文 化 的 標 準 和 觀 點 。

( 三 ) 階 段 三 : 轉 換 的 取 向 ( the transformation approach)

前 述 的 兩 種 取 向 其 內 容 是 添 加 在 主 流 的 核 心 課 程 中 , 但 並 未 改 變 其 基 本 的 假 定 、 本 質 與 結 構 , 但 轉 換 的 取 向 則 已 改 變 課 程 的 基 本 目 標 、 結 構 與 觀 點 , 並 使 學 生 從 幾 種 民 族 觀 點 來 看 概 念 、 議 題 、 主 題 與 問 題 , 主 流 中 心 的 觀 點 只 是 其 中 的 觀 點 之 一,以 擴 展 學 生 了 解 社 會 的 本 質、發 展 與 複 雜 性。

( 四 ) 階 段 四 : 社 會 行 動 的 取 向 ( the social action approach)

此 取 向 除 了 包 含 轉 換 取 向 的 所 有 內 容 外 , 並 要 學 生 對 與 少 數 民 族 文 化 有 關 的 概 念 、 議 題 與 問 題 做 決 定 , 採 取 行 動 。 此 取 向 的 主 要 目 標 在 於 幫 助 學 生 獲 得 參 與 社 會 變 遷 所 需 的 知 識 、 價 值 與 技 能 , 幫 助 學 生 了 解 理 想 與 實 際 間 的 不 一 致 。

黃 政 傑 ( 1995) 認 為 許 多 學 者 專 家 所 歸 納 提 出 的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設 計 途 徑 , 雖 然 各 有 所 見 , 但 亦 有 相 當 大 的 重 疊 性 , 顯 示 殊 途 同 歸 的 現 象 , 因 此 不 同 學 者 的 主 張 , 令 人 稍 感 混 淆 , 而 且 這 些 設 計 途 徑 大 都 限 定 於 正 式 課 程 方 面 , 未 能 涵 蓋 整 體 教 育 的 設 計 方 式 , 因 此 , 茲 提 出 另 一 分 類 方 式 供 課 程 設 計 者 參 考 :

( 一 ) 補 救 模 式 :

是 以 傳 統 的 課 程 為 核 心 , 完 全 不 加 以 改 變 , 刖 課 程 是 由 優 勢 族 群 依 其 經 驗 、 觀 點 和 文 化 所 界 定 的 , 其 他 族 群 都 要 拋 棄 自 己 族 群 的 經 驗 、 觀 點 和 文 化 , 融 人 主 流 課 程 之 中 。 由 於 非 優 勢 族 群 學 生 的 認 定 課 程 內 容 是 不 必 改 變 的 , 要 改 變 的 是 學 生 的 不 足 之 處 。

( 二 ) 消 除 偏 見 模 式 :

旨 在 檢 討 傳 統 課 程 巾 各 科 內 容 的 偏 見 和 歧 視 , 加 以 刪 除 或 調 整 。 消 除 偏 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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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 式 基 本 上 不 去 改 變 傳 統 的 課 程 結 構 和 主 要 內 容 , 只 是 就 其 中 部 分 不 當 內 容 予 以 調 整 , 以 消 除 課 程 之 偏 見 和 歧 視 。

( 三 ) 人 際 關 係 模 式 :

是 消 除 偏 見 模 式 的 延 伸 , 不 單 是 消 極 地 刪 除 課 程 內 容 之 偏 見 , 更 要 積 極 地 納 人 人 際 關 係 的 內 容 , 以 促 進 族 群 問 彼 此 之 尊 重 、 關 懷 與 和 諧 。

( 四 ) 融 合 模 式 :

此 與 附 加 模 式 不 同 者 , 在 於 附 加 模 式 仍 可 明 顯 看 出 族 群 內 容 和 傳 統 課 程 內 容 的 分 野 , 且 族 群 內 容 採 取 的 是 少 數 族 群 科 目 或 單 元 的 型 態 進 行 設 計 , 而 融 合 模 式 則 將 族 群 內 容 融 人 各 相 關 科 目 的 各 個 單 元 之 中 。

( 五 ) 正 式 課 程 附 加 模 式 :

模 式 上 沒 有 改 變 主 流 課 程 的 基 本 結 構 , 唯 時 間 上 較 節 省 , 不 過 此 模 式 可 以 當 成 是 課 程 改 革 的 開 始 , 它 有 兩 種 主 要 方 式 , 其 一 為 獨 立 開 設 一 門 族 群 研 究 的 課 , 其 二 為 把 族 群 有 關 的 內 容 , 分 散 到 正 式 課 程 的 相 關 課 程 領 域 中 , 這 是 一 種 分 散 式 附 加 的 模 式 , 或 稱 為 跨 課 程 ( cross currculum) 的 模 式 , 而 不 是 採 取 融 合 的 方 式 。

( 六 ) 非 正 式 課 程 模 式 :

此 模 式 相 當 於 貢 獻 模 式 , 是 最 常 用 的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模 式 , 此 種 模 式 著 重 優 勢 族 群 之 外 的 民 族 英 雄、節 慶 及 不 相 關 聯 的 文 化 因 素 或 產 品 (如 食 物 、 舞 蹈、音 樂、手 工 藝 品 等 ),把 它 們 納 人 課 程 中 施 教。一 般 常 採 用 正 式 課 程 之 外 的 課 外 活 動 或 學 校 活 動 方 式 辦 理 , 或 與 正 式 課 程 聯 絡 教 學 。 在 此 種 模 式 下 , 主 流 課 程 的 基 本 結 構 、 目 標 主 要 特 質 仍 舊 維 持 不 變 。

( 七 ) 族 群 研 究 模 式 :

在 主 流 課 程 中 , 增 開 一 門 族 群 研 究 的 課 程 。

( 八 ) 統 整 模 式 :

比 融 合 模 式 更 進 一 步 , 以 社 會 事 件 或 歷 史 事 件 為 核 心 , 替 代 學 科 知 識 的 主 題 , 然 後 探 討 各 族 群 對 該 事 件 的 觀 點 、 經 驗 或 感 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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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 社 會 行 動 模 式 :

此 模 式 仍 然 是 以 歷 史 或 社 會 事 件 為 焦 點 , 來 統 合 各 族 群 的 觀 點 、 經 驗 或 感 受 , 不 過 更 進 一 步 由 學 生 對 此 一 事 件 作 成 相 關 決 定 , 付 諸 行 動 , 以 便 進 行 社 會 改 革 。

( 十 ) 整 體 改 革 模 式 :

也 有 人 稱 呼 為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途 徑 。 整 體 改 革 模 式 旨 在 改 變 整 體 的 學 校 教 育 過 程 及 其 中 的 相 關 因 素 , 在 課 程 教 學 方 面 要 改 變 來 教 導 每 個 學 生 , 使 其 認 識 、 接 納 和 肯 定 文 化 多 元 性 , 協 助 每 個 學 生 都 能 成 功 地 學 習 。 不 過 除 了 正 式 課 程 的 改 革 之 外 , 此 一 模 式 也 非 常 重 視 整 個 學 校 系 統 的 改 革 。 陳 伯 璋 ( 1993) 發 現 自 從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受 到 重 視 以 來 , 各 種 課 程 發 展 途 徑 或 模 式 紛 紛 為 學 者 所 提 出 , 所 以 歸 納 出 以 下 六 種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主 要 取 向 是 : 消 除 取 向 、 活 動 取 向 、 附 加 取 向 、 融 合 取 向 、 統 整 取 向 、 整 體 改 革 取 向 等 。 而 以 上 六 種 發 展 取 向 各 有 其 特 色 , 消 除 取 向 、 活 動 取 向 和 附 加 取 向 均 末 改 變 原 有 的 課 程 結 構 , 且 主 文 化 和 弱 勢 族 群 文 化 壁 壘 分 明 , 這 三 種 取 向 難 免 造 成 膚 淺 的 認 識 , 且 對 於 主 流 文 化 不 利 的 內 容 不 易 列 為 課 程 的 內 容 ; 融 合 取 向 、 統 合 取 向 與 整 體 改 革 取 向 屬 於 較 理 想 的 方 式 , 但 因 涉 及 學 科 內 容 、 甚 至 課 程 結 構 的 更 動 , 變 動 幅 度 較 大 , 需 要 較 高 深 的 課 程 專 業 技 巧 , 教 材 編 製 與 發 展 費 時 , 而 且 爭 議 性 較 高 , 不 過 , 各 種 取 向 的 分 類 並 非 相 互 排 斥 , 而 是 可 以 合 併 使 用 , 根 據 學 校 條 件 和 社 會 趨 勢 選 擇 適 當 的 發 展 模 式 。

譚 光 鼎、劉 美 慧、游 美 惠( 2010)也 提 醒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設 計 應 擺 脫 表 面 的 「 節 日 與 英 雄 」 或 「 慶 祝 差 異 」 的 模 式 , 而 應 採 深 入 探 討 多 元 文 化 議 題 的 轉 型 課 程 , 使 課 程 符 合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精 神 , 因 此 應 把 握 下 列 原 則 , : ( 一 ) 以 概 念 為 課 程 組 織 要 素

凡 是 與 文 化 相 關 的 整 合 性 概 念 , 皆 可 做 為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的 組 織 要 素 ;事 件 方 面 則 可 以 包 含 過 去、現 在、及 未 來 的 事 件 ;議 題 方 面 則 以 開 放 性 問 題 為 主 , 透 過 尚 未 解 決 的 問 題 培 養 學 生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 二 ) 注 重 深 度 學 習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應 慎 選 少 數 概 念 與 議 題 , 針 對 每 一 個 概 念 和 議 題 作 深 入 的 探 討 , 除 可 避 免 增 加 學 生 的 學 習 負 擔 , 也 可 以 使 學 生 超 越 表 面 的 學 習 , 達 到 複 雜 的 認 知 學 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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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強 調 科 際 整 合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應 注 重 科 際 整 合 , 強 調 學 科 之 間 的 關 聯 性 , 一 方 面 可 以 藉 由 不 同 學 科 領 域 的 整 合,凸 顯 知 識 的 統 整 性 與 多 元 性 ;一 方 面 可 以 避 免 不 同 科 目 教 材 內 容 過 度 重 複 的 情 形 發 生 。

( 四 ) 以 動 態 課 程 為 主

課 程 應 強 調 培 養 學 生 對 社 會 或 族 群 議 題 蒐 集 相 關 資 料 , 作 理 性 的 分 析 與 決 定 , 強 調 求 知 能 力 、 價 值 選 擇 、 與 行 動 能 力 的 課 程 , 就 是 一 種 動 態 課 程 。

( 五 ) 注 重 轉 型 知 識 ( transformative knowledge)

從 不 同 族 群 的 觀 點 和 經 驗 解 釋 概 念 、 事 件 與 議 題 , 使 學 生 瞭 解 知 識 建 構 的 過 程 , 以 及 不 同 族 群 的 觀 點 與 經 驗 , 此 種 課 程 所 呈 現 的 知 識 就 是 一 種 轉 型 知 識 。

( 六 ) 避 免 特 定 的 意 識 型 態

課 程 設 計 者 必 須 對 自 己 的 偏 見 與 意 識 型 態 有 高 度 的 敏 感 度 , 並 且 避 免 將 意 識 型 態 隱 藏 於 課 程 中 。

(七 )教 學 目 標 應 多 元 化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設 計 應 兼 顧 認 知 、 技 能 、 情 意 三 大 領 域 的 目 標 , 在 認 知 方 面,加 強 學 生 對 己 文 化 與 異 文 化 的 瞭 解 ;在 技 能 方 面,培 養 不 同 族 群 學 生 相 處 的 能 力 ;在 情 意 方 面 , 應 強 調 尊 重 異 己 與 包 容 多 元 觀 的 精 神 。

( 八 ) 以 所 有 學 生 為 對 象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應 以 所 有 學 生 為 對 象 , 因 為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不 僅 在 教 導 弱 勢 族 群 學 生 認 識 自 己 的 文 化 , 產 生 增 能 的 作 用 , 更 重 要 的 是 教 導 主 流 文 化 的 學 生 去 體 認 不 同 文 化 , 進 而 尊 重 其 他 族 群 。

( 九 ) 邀 請 原 住 民 教 師 參 與 課 程 發 展

多 元 文 化 社 會 科 課 程 設 計 時 , 須 有 不 同 文 化 背 景 教 師 共 同 參 與 , 尤 其 是 原 住 民 教 師 , 除 可 擴 大 課 程 設 計 的 參 與 層 面 , 亦 可 借 重 其 經 驗 及 對 母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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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的 瞭 解 , 以 呈 現 原 住 民 文 化 之 主 體 性 。

(十 )避 免 課 程 超 載

要 納 入 不 同 的 主 題 與 觀 點 , 很 容 易 造 成 課 程 超 載 的 情 形 , 因 此 在 設 計 課 程 時 , 應 力 求 內 容 精 簡 。 此 外 , 沒 有 一 套 教 材 可 以 適 用 於 不 同 地 區 或 文 化 的 所 有 人 。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可 以 設 計 空 白 課 程 , 供 教 師 彈 性 運 用 , 以 利 進 行 因 地 制 宜 的 教 學 。

綜 合 以 上 所 言 ,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發 展 模 式 有 多 種 不 同 的 取 向 及 途 徑 , 其 做 法 可 以 在 原 有 的 課 程 架 構 上 , 採 取 消 除 族 群 偏 見 、 辦 理 相 關 活 動 、 和 附 加 相 關 科 目 或 單 元 等 方 式 。 更 進 一 步 則 則 可 以 將 族 群 文 化 融 入 相 關 科 目 及 其 單 位 , 或 打 破 學 科 界 線 以 事 件 或 議 題 為 核 心 來 設 計 統 整 學 的 課 程 。 根 據 Banks( 1994)的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改 革 模 式 取 向 中,以 社 會 行 動 的 取 向 是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課 程 的 最 高 境 界 。 也 就 是 說 最 理 想 的 方 式 是 採 整 體 改 革 的 取 向 , 改 變 整 個 學 校 環 境 或 學 校 系 統 , 將 正 式 課 程 、 非 正 式 課 程 和 潛 在 課 程 規 劃 為 多 元 文 化 的 教 育 情 境 , 讓 學 生 在 耳 濡 目 染 中 學 習 。

本 研 究 範 圍 的 香 山 國 小 以 往 所 設 計 之 學 校 本 位 琉 璃 珠 課 程 , 也 同 樣 多 屬 於 民 族 添 加 取 向 的 課 程 , 以 及 正 式 課 程 附 加 模 式 , 多 以 主 流 課 程 為 主 而 無 法 真 正 凸 顯 出 民 族 課 程 的 意 涵,就 如 Banks( 1993,1994)指 出,建 立 多 元 族 群 課 程 必 須 將 族 群 文 化 的 內 容 統 合 到 學 校 課 程 中 , 所 以 身 為 排 灣 族 原 住 民 教 師 , 希 望 藉 由 行 動 研 究 的 方 式 設 計 真 正 以 部 落 為 課 程 、 以 學 生 為 主 題 的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

四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限 制 與 挑 戰

要 將 上 述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之 目 標 、 內 涵 及 課 程 設 計 模 式 落 實 到 教 育 實 際 情 境 , 困 難 、 限 制 及 挑 戰 一 定 在 所 難 免 。

因 此 , 譚 光 鼎 ( 2007) 再 度 指 出 台 灣 雖 然 推 動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 但 原 住 民 文 化 納 入 課 程 中 的 比 例 仍 然 偏 低 , 活 動 型 式 簡 單 , 僅 屬 點 綴 , 對 於 培 養 民 族 文 化 認 同 或 消 除 族 群 偏 見 等 , 功 能 非 常 有 限 ; 擁 有 豐 富 文 化 資 本 的 漢 族 學 習 者 , 一 直 未 能 充 分 認 知 、 批 判 並 反 省 族 群 關 係 問 題 , 將 使 族 群 階 層 和 壓 迫 關 係 繼 續 存 在 。

例 如 黃 政 傑 與 張 嘉 育 ( 1998) 便 提 出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課 程 遇 到 的 困 難 與 限 制 包 括 教 育 範 圍 的 偏 狹 、 對 象 選 擇 的 缺 漏 、 目 標 層 次 的 矮 化 、 功 能 的 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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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 、 降 低 教 育 品 質 的 疑 慮 、 文 化 價 值 判 斷 的 困 難 、 國 家 認 同 的 危 機 、 課 程 設 計 的 缺 失 、 消 除 族 群 偏 見 途 徑 的 商 榷 、 族 群 融 合 做 法 上 的 矛 盾 、 母 語 教 學 與 外 語 教 學 的 定 位 不 明 等 。

除 了 上 述 限 制 , 楊 智 穎 ( 2002) 還 分 析 目 前 國 內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的 發 展 現 況 遭 遇 到 如 下 之 挑 戰 :

( 一 ) 文 化 商 品 化 的 威 脅 :

不 同 地 區 文 化 經 由 媒 體 或 商 品 給 予 娛 樂 化 、 大 眾 化 與 觀 光 化 之 後 , 便 可 能 讓 資 本 家 操 控 文 化 。 如 果 我 們 所 發 展 之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 只 是 將 文 化 視 為 「 物 品 」 來 瞭 解 或 學 習 , 結 果 將 僅 具 形 式 , 而 不 具 實 質 意 義 。

( 二 ) 全 球 化 趨 勢 的 影 響 :

全 球 化 趨 勢 似 乎 已 是 當 前 一 股 無 法 抗 拒 的 世 界 潮 流 , 目 前 全 球 化 的 實 質 內 涵 幾 乎 等 同 於 西 方 化 或 資 本 主 義 化 , 在 這 種 情 況 我 們 可 以 發 現 孩 童 相 對 於 西 方 文 化 的 熱 愛 , 其 對 本 土 的 傳 統 文 化 卻 非 常 陌 生 , 故 全 球 化 趨 勢 對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所 產 生 的 影 響 值 得 我 們 注 意 。

( 三 ) 新 興 文 化 霸 權 的 危 機 :

其 近 幾 年 , 代 表 台 灣 本 土 文 化 的 鄉 土 意 識 已 躍 居 成 為 主 流 文 化 , 但 所 擔 心 的 是 , 鄉 土 意 識 一 旦 轉 變 成 為 一 種 霸 權 意 識 , 便 可 能 會 以 一 種 文 化 至 尊 , 不 具 否 定 地 位 的 型 態 出 現 , 亦 即 凡 與 鄉 土 意 識 有 關 的 論 述 皆 為 肯 定 , 而 任 何 其 他 者 則 皆 為 負 面 , 若 持 這 種 二 元 分 立 的 意 識 型 態 , 對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的 發 展 是 不 利 。 同 理 , 如 果 我 們 在 處 理 西 方 文 化 時 也 持 這 樣 的 態 度 , 其 對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的 發 展 也 是 同 樣 具 有 不 利 的 影 響 。 因 此 , 當 我 們 在 反 文 化 霸 權 時 , 同 時 也 必 須 注 意 是 否 又 創 造 另 一 個 文 化 霸 權 。

( 四 ) 族 群 的 議 題 抑 制 其 他 多 元 文 化 議 題 的 發 展 :

族 群 議 題 確 實 在 國 內 有 其 討 論 的 必 要 性 , 但 若 把 它 等 同 於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 將 抑 制 其 他 多 元 文 化 議 題 的 發 展 , 同 時 也 會 誤 導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發 展 的 方 向 。

( 五 ) 文 化 認 同 的 危 機 :

從 台 灣 的 歷 史 發 展 來 看 , 台 灣 分 別 歷 經 荷 蘭 、 西 班 牙 、 清 朝 、 日 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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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同 國 家 統 治 , 而 當 這 些 殖 民 統 治 者 脫 離 他 們 的 殖 民 統 治 時 , 台 灣 反 而 在 自 我 的 文 化 認 同 上 產 生 矛 盾 的 現 象,因 為 我 們 尋 找 不 到 自 己 的 文 化 主 體 性。

綜 觀 以 上 所 言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限 制 與 挑 戰 是 當 各 民 族 教 育 推 動 時 常 常 受 到 主 流 文 化 的 牽 制 與 壓 迫 , 使 之 教 育 功 能 與 教 育 品 質 相 對 減 弱 , 而 且 當 今 教 育 十 分 重 視 培 養 學 生 的 本 土 觀 、 國 際 觀 等 更 多 元 的 學 習 , 使 得 學 生 的 學 習 主 體 變 的 複 雜 , 再 者 文 化 的 商 品 化 、 以 及 族 群 意 識 等 同 於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迷 思 也 是 其 限 制 和 挑 戰 。

第二節 原住民之民族教育

本 節 要 探 討 的 是 世 界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權 利 、 台 灣 原 住 民 族 之 民 族 教 育 、 民 族 教 育 課 程 的 發 展 。

一 、 世 界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權 利 (一 )原 住 民 族 的 意 義

在 社 會 學 中 , Water 認 為 民 族 的 概 念 中 很 重 要 的 部 分 是 強 調 這 些 人 種 來 自 共 同 的 祖 先,享 有 共 同 的 文 化,並 且 願 意「 認 同 」這 個 族 群 ( 引 自 譚 光 鼎、劉 美 慧、游 美 惠,2010)。也 就 是 說 客 觀 而 言,民 族 是 指 一 群 有 共 同 體 質 、 語 言 、 文 化 、 生 活 習 慣 等 的 人 群 。 主 觀 而 言 , 民 族 的 認 定 不 只 是 語 言 、 文 化 血 統 等 內 涵 , 更 是 根 據 歷 史 社 會 及 心 理 因 素 所 形 成 的 族 群 邊 界 , 也 就 是 一 種 社 會 邊 界 ( 王 明 珂 , 1999)。

高 德 義 ( 2001) 將 「 原 住 民 」 的 定 義 綜 合 而 成 下 列 五 項 特 徵 , 包 括 : 其 祖 先 在 外 來 殖 民 者 到 來 之 前 即 住 在 該 地 ; 在 目 前 所 處 社 會 居 於 非 支 配 地 位 ; 其 文 化 異 於 主 流 社 會 ; 具 自 我 認 同 感 ; 基 於 其 中 第 一 項 原 住 身 分 與 殖 民 經 驗 , 原 住 民 族 與 少 數 民 族 在 國 際 人 權 法 上 的 地 位 和 權 益 不 同 , 除 了 一 般 人 權 之 外,還 享 有 特 殊 的 原 住「 民 族 權 」。王 前 龍( 2008)認 為「 原 住 民 」 是 指 在 外 來 民 族 國 家 侵 略 與 殖 民 之 前 便 原 居 在 該 地 , 且 其 文 化 不 同 於 主 流 社 會 , 擁 有 自 身 獨 特 認 同 的 人 群 ; 由 於 被 殖 民 的 情 境 而 處 於 社 會 的 弱 勢 地 位 , 因 此 需 要 受 到 保 護 。

由 於 原 住 民 共 同 對 抗 民 族 國 家 殖 民 統 治、追 求 集 體 權 利 的 努 力,使「 原 住 民 族 」具 有 追 求 自 決 主 體 的 現 代 意 義( 王 前 龍,2008)。也 就 是 說,台 灣 目 前 已 正 名 的 十 四 族 原 住 民 因 有 著 追 求 自 決 主 體 的 共 同 目 標 而 成 有 現 代 意 義 的 「 原 住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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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世 界 原 住 民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權 利

原 住 民 教 育 不 只 是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 的 問 題 , 更 是 「 抵 殖 民 」

( decolonization) 的 國 際 性 議 題 , 是 全 世 界 原 住 民 族 抵 抗 五 世 紀 以 來 西 方 殖 民 的 跨 國 行 動 ( 王 前 龍 , 2009)。

世 界 原 住 民 族 運 動 開 始 於 1970 年 代 , 但 是 在 1957 年 ,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的 《 原 住 民 與 部 落 人 口 ( 107 號 ) 公 約 》 就 首 度 開 始 保 護 原 住 民 權 利 , 但 其 中「 統 合 主 義 」的 觀 點 備 受 世 界 原 住 民 批 評;之 後 到 了 1970 年 代,全 世 界 原 住 民 開 始 建 構 「 原 住 民 族 」 (indigenous peoples)的 意 識 型 態 , 積 極 參 與 國 際 勞 工 組 織。聯 合 國 為 了 關 心 世 界 各 地 區 的 原 住 民 族,1982 年 特 別 在 人 權 委 員 會 下 設 原 住 民 人 口 工 作 組 ( Working Group on Indigenous

Populations ), 擬 原 住 民 族 權 利 宜 言 ( Draft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 ),原 住 民 族( (Indigenous Peoples)一 詞 已 是 世 界 各 國 政 府 及 原 住 民 的 共 識 基 礎( 夷 將 .拔 路 兒,1993)。在 1989 年 改 訂《 原 住 民 與 部 落 人 民( 169 號 )公 約 》,它 是 目 前 處 理 原 住 民 族 權 利 與 需 求 唯 一 有 約 束 力 的 國 際 法 , 其 提 倡 尊 重 原 住 民 與 部 落 人 民 的 人 權 與 基 本 自 由 , 並 承 認 原 住 民 族 對 土 地 的 集 體 所 有 權 , 然 因 其 未 能 承 認 原 住 民 族 自 治 權 利 , 仍 受 到 原 住 民 族 的 批 評 。

再 者,聯 合 國 大 會 在 1993年 通 過《 原 住 民 權 利 宣 言 草 案 》,其 指 出 由 於 其 中 未 承 認 原 住 民 有「 身 為 原 住 民 的 權 利 」以 及「 自 決 權 」,雖 賦 予 了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權 利 的 部 份 基 礎 , 但 對 於 保 護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權 利 尚 有 限 制 ( The Coolangatta Statement on Indigenous Peoples’ Rights in Education, 1999)。

「 世 界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會 議 」在 同 年 開 始 起 草《 Coolangatta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權 利 宣 言 》( 以 下 簡 稱《 Coolangatta宣 言 》),並 在 1999年 通 過,它 展 現 出 世 界 原 住 民 族 試 圖 在 聯 合 國 國 際 人 權 法 的 基 礎 上 建 構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權 利 的 企 圖,它 也 再 度 強 調「 做 為 原 住 民 的 權 利 」是 原 住 民 人 權 中 最 為 基 本 且 重 要 , 也 是 自 決 的 前 提,它 連 結 於 賦 予 語 言 與 文 化 生 命 的「 大 地 」( mother earth),

而 語 言 是 傳 授 文 化 的 最 佳 途 徑,它 認 為 教 育 中 的 自 決 權 利 是:控 制 /管 治 原 住 民 族 教 育 體 系 ; 設 立 承 認 並 尊 重 且 促 進 原 住 民 族 價 值 觀 、 哲 學 與 意 識 形 態 的 學 校 與 其 他 學 習 機 構 ; 發 展 和 實 施 文 化 融 入 課 程 ; 借 重 原 住 民 族 耆 老 的 重 要 智 慧 ; 建 立 評 鑑 和 評 估 的 規 準 ; 界 定 資 質 優 異 標 準 ; 促 進 原 住 民 族

數據

圖 3-1 琉璃珠課程「琉璃風華」研究架構圖 ...................... 51  圖 3-2 琉璃珠課程「琉璃風華」研究流程圖 .....................
圖 3-3香 山 鄉 琉 璃 珠 工 作 室 分 布 圖       然 而 巫 瑪 斯 一 直 希 望 在 將 琉 璃 珠 的 色 澤 更 近 似 於 傳 統 琉 璃 珠 而 不 斷 研 發,於 是 1995年 又 成 功 研 發 推 出 第 二 代 晶 土( kipuan,巫 瑪 斯 先 生 命 名,排 灣 語 意 為 真 正 的 土 )琉 璃 珠;1996年 第 三 代 水 玉 琉 璃 珠( marozalom,巫 瑪 斯 先 生 命 名 , 排 灣 語 意 為 像 水 一 樣 的 ) ( 朱 聖 吉
表 4-1  學 生 答 對 題 數 之 前 測 比 例 分 析 表  答 對 題 數   人 數   ( 15 人 )   百 分 比( % ) 答 對 題 數 人 數   ( 15 人 )   百 分 比  ( % )   50 題   0 人   0%   35-39 題   10 人   62%   45-49 題   0 人   0%   30-34 題   3 人   19%   40-44 題   0 人   0%   25-29 題   3 人   19%             從 學 生
表 4-5  琉 璃 珠 課 程 對 學 生 的 影 響 程 度 表   題 數   題 目   非 常 贊 成 贊 成 還 好   不 贊成   1  我 認 為 要 去 多 了 解 排 灣 族 的 傳 統 文 化 , 因 為 對 我 未 來 有 幫 助   11  5  0  0  2  認 識 家 鄉 的 歷 史 文 化、排 灣 族 琉 璃 珠 文 化 之 後 , 我 更 喜 歡 自 己 的 故 鄉 了   13  1  2  0  3  我 覺 得 排 灣 族 琉 璃 珠 文 化 太 豐 富 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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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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