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宗教用地之土地使用特性分析
一、宗教活動的區位特性
寺廟或教堂的形成,主要是由於民眾為敬天、祭祀或尋求心靈寄託而產生的宗教 信仰與活動場所。中國傳統信仰基本源自於中國古代的祭禮,在《禮記》卷四十六「祭 法」中談到制訂祭祀對象的原則:「聖王之制祭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 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敵則祀之;能悍大患則祀之(蔡相煇,1995:16)」。由此 觀之,古人制訂祭祀之原則,其出發點便是有功於民或有德者,都應該受到某種程度 的回報與尊敬。而隨著時代的變遷與禮俗傳承,在中國各地方便產生許多民間信仰的 傳奇故事流傳與祭祀活動,例如媽祖保境護民的傳奇事蹟與觀世音菩薩的顯化故事,
也都根深於民間信仰民眾的心中,人們為了祈求生活、工作的平安順遂,遂建廟祭祀 之。寺廟的功能由早期單純的尊敬與崇拜的場所,逐漸轉變成一種心裡的寄託、尋求 心靈慰藉的場所。
不論從西方或台灣社會的宗教場所發展脈絡來看,宗教場所象徵著族群共同信仰 與認同的中心,基於同一信仰與認同,由當地民眾自發性的動員,組成較具規模的祭 祀組織來推動祭典或節慶活動。在尚未專業分工的早期社會裡,透過宗教信仰場所的 開發,與聚落的發展,經年累月下,促進地方的發展。更成為社群與信眾互動的重要 場域,對都市化的發展,著實扮演重要的影響力。
不論是寺廟的廟埕或是教堂/會的庭院或廣場,都展現出都市極佳的廣場特質,尤 其具有公共性的特質。所以,這些宗教的外部開放空間,猶如西方社會對廣場在都市 空間的規劃或使用上非常重視,更突顯出其對都市發展開放的公共空間上也扮演相當 重要的角色。換言之,這樣的公共性開放空間,不僅具有宗教使用的功能,也常成為 人民生活、休閒的一部份,其存在的價值是多元且公益的。
一般而言,因為宗教區位背後的不確定性原因,難以用傳統都市計畫的固定作業 方式,來預先劃設或選擇其用地需求。由於宗教信仰的差異、文化背景、信仰價值觀 與歷史發展等的因素交錯影響,形成目前我們所經常見到的宗教文化景觀。針對台灣 地區民間信仰所引發的宗教建築與區位形成的因素,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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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間泛靈信仰(大自然的崇拜),對自然環境之偏好:
我們常在都市或鄉下地方,看到一顆千年或百年古樹或特殊形狀的石頭,或 以巨木、巨石為禮拜對象,往往會見到附近搭建一小間的寺廟,用以作為對大自 然力量的崇拜與尊敬。例如時而所聞的大樹公、石頭公、三官大地(天地水之神)、 玄天上帝(北極星)…等。這種對大自然崇拜的泛靈信仰,一直普遍的存在台灣 社會,縱使在都市建成區,我們依舊看得見這樣的信仰遺跡,也常被一些主張古 蹟保存學者或社區耆老們保存這樣的歷史記憶。
由於台灣民間的這種泛靈信仰或對大自然崇拜所產生的文化遺跡,其建築的 所在區位,因有其歷史發展背景及淵源,通常是在地方上發生一些事件之後,由 地方仕紳或耆老們登高一呼,有錢出錢、有力出力來興建地方信仰中心或紀念特 殊事件。這樣的故事,其實經常發生在我們生活的周遭,更無從預先規劃其信仰 區位及市場區求的預測。
(二)漢人傳統民間信仰(靈魂崇拜):
靈魂崇拜,是漢人傳統的民間信仰,也是目前最為普遍的寺廟現象,例如神 明祭祀的媽祖廟、觀世音廟;文人崇拜的文昌祠、孔廟;漢人移民的宗族守護神 如霞海城隍廟、保生大帝的保安宮、鹿港吳府千歲、開漳聖王、清水祖師等;英 雄聖賢的紀念如延平郡王、吳鳳公等;宗族祭祀的祖先崇拜,如祠堂等(謝宗榮,
2003)。
(三)宗教觀不同,影響其區位選擇的地理位置:
1. 出世:需要深山隱居修行、禪修、地理風水、磁場佳、景觀上等因素考量,
例如佛、道等宗教,造成寺廟大多分佈於非都市土地、山坡地區或環境敏感 地區。
2. 入世:需要接近人群、聚會聚集的考量,例如基督教、天主教、回教等宗教,
造成教堂或聚會所多聚集於都市建成地區或早期的聚落中心。
(四)特殊事件引發:例如供奉無主鬼魂或因疾病、戰亂所興建的有應公廟(陰廟)、 林爽文事件所興建的鹿港新祖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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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眾捐獻土地,發心蓋廟或教堂:由熱心信眾籌資,自由捐獻興建各類型宗 教建築或寺廟。
綜上所述,在台灣地區的寺廟與教堂興建與發展,往往與當時歷史發展及諸多偶然 因素等時空背景、條件下,導致宗教區位的選定或座落,難以用傳統的土地使用分區來 加以劃定其區位,更難以預測其區位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