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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影響宗教用地未來需求的因素

(一) 社會變遷對台灣宗教發展的影響

二次戰後的台灣,在社會經濟方面也產生了若干重要的變遷,分別是 快速的都市化、中產階級的興起、消費社會的形成,以及以第三級產業(服 務業)為主的「後工業社會」出現(林本炫,1997)。

1. 都市化

從五十年代開始的鄉城移民流向都會區,人口集中於幾個主要的都會 區。這一都市化的過程,其速度在八十年代大致上已經趨緩,但是人口依 舊不斷向都市集中。都市和宗教信仰有密切的關係,古典的和當代的宗教 社會學研究都指出,都市人口和鄉村人口有不同的信仰型態,在基督教與 回教,古代與近代的幾個重要的宗教運動,都和城市有密切的關係。就台 灣的狀況來說,都市化讓人脫離原有的傳統信仰社區,在都市尋求新的認 同,而有改變信仰的可能。

2. 中產階級的興起

宗教和社會的關係,一般總喜歡「社會富裕,造成精神空虛,使人趨 向追求精神寄託」的空泛說法加以說明。說法預設了宗教是經濟發達後的 結果。因此問題不在於社會趨於富裕,而可能是在於階層結構的轉變。其 中,中產階級的興起是最近社會學界熱烈探討的主題。不論以何種指標,

台灣中產階級的興起是一個可以認定的事實。因此,中產階級的信仰心態 和參與宗教的方式,並會造成台灣宗教面貌的改變。

3. 「後工業社會」的出現

後工業社會的特色,一方面是服務業的主導性,另一方面,它也可以 說是金融資本主義的形態。製造業既然不再是社會中主要的生產與消費對 象,社會中所生產與流通的,乃是各種勞務以及具有「高附加價值」的象 徵符號(譬如各種流行風尚)。也因此,「勤勞」不再是美德,勤勞也未 必能夠致富,反之,消費也不再是罪惡。同時,技術的快速變遷,世代交 替的速度加快,使個人的生存風險加大,不安全感因此未必比農業或是工

業社會低。倫理相對論的高漲,其結果是人不再有可以依靠的對象,不再 有可以信任與可資信賴的德性與價值觀(林本炫,1997)。

4. 消費社會的形成

消費社會的特性也可以說是和後工業社會有密切關係。在工業社會當 中,人的社會地位決定於他在生產體系中的位置,而在後工業的消費社會 中,人的社會地位決定於他在消費領域中的位置。換句話說,是在於他消 費什麼(消費實物或是消費象徵符號),如何消費。

(二) 宗教經營方式的轉變對發展的影響 1. 組織經營方式

目前發展規模較健全的宗教團體,不但在組織的經營管理模式與企業 化專業分工有異曲同工之妙,使得其動員力量與運作模式較不若傳統組織 鬆散。例如佛光慈善基金會、佛教慈濟功德會、崇德文教基金會等。

2. 企業化經營與行銷

所謂宗教的企業化經營與行銷,主要是指「迎合市場需求」、「價格 取向」以及「行銷取向」。迎合市場需求是指以通俗淺顯的教義、立即可 得的福報與得救方式,作為傳教的主要方式。而價格取向則是宗教象徵有 商品化的趨勢,某些宗教符號與宗教服務(譬如光明燈與靈骨塔)有其價 格,而不再是隨緣奉獻(林本炫,1997)。如光明燈與靈骨塔,並舉辦各 種大型活動,提高社會能見度之外,乃至於運用電子媒體(無線與有線電 視)的廣告或是節目,以拓展自身的宗教事業版圖。

3. 參與公共事務

宗教是否要參與公共事務,尤其參與政治,在宗教內外都一直有所爭 議。在威權戒嚴時期,台灣的宗教團體除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之外,向來 和政治保持距離,或者是採取積極擁護政府的立場。但是在解嚴之後,隨 著政治民主化而展開的政治立場與意識形態的不同,也滲入到宗教內部。

因此在選舉時,宗教團體也開始積極參與支持某些特定的候選人,這對將 來宗教用地的開發或取得,對本身宗教發展有著密切關係。

4. 社會福利事業

基督教在台灣從事於社會福利事業由來已久,佛教界則是由於「人間 佛教」觀念的大力倡導,近來對於社會福利事業開始熱衷推展。尤其在慈 濟功德會獲得廣泛成功與注意之後,許多著名道場現在也開始重視社會福 利事業,甚至於模仿慈濟的模式,也成立「功德會」的組織。政府宗教行 政單位向來想要「輔導」宗教團體從事於社會福利事業,現今各個廟宇在 財源充沛之餘,則已經主動從事社福工作。但是這些社會福利事業多半仍 在傳統慈善事業的範圍內,而且多屬零星式的救濟,似乎並未有太大突 破。而對於有些廟宇或是新興宗教團體,則以從事慈善事業作為獲取社會 認同與正當性的手段。

(三) 宗教規模與信仰人口的成長

如之前所分析的統計資料,目前我國的宗教信仰人口呈現成長的趨 勢。而根據內政部統計民國92 年最新資料統計,我國目前有宗教信仰人 口數約有15,737,896 人,而全國人口數約有 22,604,550 人,來計算信仰人 口佔全國人數的比率,民國92 年底即約佔有 70.14%的信仰人口比例,這 是相當高的比例。換言之,即10 個人當中就有 7 個人具有宗教信仰。一 些發展較具規模的宗教團體,往往信眾就是三、五十萬信眾。例如國內知 名的慈濟功德會的人數,光是委員就有七千名,會員即約有四百萬人口(李 政恩,2000:89)。這也顯示出宗教信仰人口的成長,則會逐漸反應在未 來宗教用地的需求上,而組織規模的健全,也透露出具有專業化宗教經營 人才的產生,是未來影響宗教活動或是用地使用性質的影響力。

(四) 相關管理法令改變對用地開發的影響

由下列近年來,增修的相關宗教用地開發的許多法令上來說,不難發 現到,法令的改變、新的觀念或是相關管制的嚴格規定,都使得宗教用地 的開發上,面臨諸多向的問題,不但民政主管機關的主要法令規範,也牽 涉到地政、建管、環保單位、水土保持單位等相關主管機關的法令限制(見 表5-12 所示)。不僅讓宗教團體無所適從,甚至相關主管單位,也未能充 分掌握瞭解相關法令規定與限制。這也使得未來宗教用地開發上的成本增

加,降低宗教團體興建寺廟意願,或甚至轉而往購置或開發其他附屬事業 的開發上。

表4-6 近年修訂之相關宗教用地開發法令彙整表

管理單位 相關法令

1、內政部宗教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內政部,民國 89 年函)

民政司 2、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宗教使用專案輔導合法化處理原則(內 政部,民國92 年函)

1、土地法(第二條、第十條、第十九條,內政部,民國 90 年修訂)

2、土地登記規則(內政部,民國 90 年修訂)

地政 3、宗教團體以自有資金或無償取得而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之農業用地 辦理更名登記為寺廟教堂(會)宗教基金會所有應行注意事項(內政 部,民國92 年函修訂)

1、建築法(內政部,民國 90 年修訂)

2、宗教團體申請免受山坡地開發建築面積不得少於十公頃限制案審 查原則(內政部,民國90 年函)

3、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執行要點(內政部,民國 90 年函修訂)。

4、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內政部,民國 91 年修訂)

5、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內政部,民國 91 年函修訂)。

建管

6、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內政部,民國 92 年修訂)

1、環境影響評估法(行政院,民國 89 年修訂)

環保 2、環境影響評估施行細則(行政院,民國 91 年修訂)

1、水土保持法(行政院,民國 89 年修訂)

2、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行政院,民國 89 年修訂)

3、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行政院,民國 91 年修訂)

水土保持

4、水土保持計畫審核及監督要點(行政院,民國 92 年修訂)

1、農業發展條例(行政院,民國 91 年修訂)

其他 2、文化資產保存法(行政院,民國 91 年修訂)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第三節 宗教用地之未來發展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