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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三樂章

探討樂曲的弓法使用對於樂曲的詮釋來說是即其必要的,莫札特在《小提琴演奏的 基本原理》中探討弓法的章節提到:

109 Geminiani, Francesco, ―The Art of Playing on the Violin‖, 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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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的旋律是非常多變的,不只是旋律的高或低、還有音的長短。它們透過音符 呈現出來,但因為有小節的限制,所以教導小提琴家如何適當的並且有系統的使 用弓,使其更容易並且有條理是非常重要的。110

莫札特對於弓法定下清楚的原則,傑米尼亞尼以及塔悌尼在弓法的使用上是採取較「自 由的」方式,他們建議拉奏者採用順弓的方式拉奏。以下筆者歸納快板樂章的音型來探 討弓法,將探討樂曲基本音型以及幾種特殊例外的音型。

在此類音型上的弓法運用都是相同的,如第一樂章第二十四小節,譜例 5-2-1。

【譜例 5-2-1】第一樂章第 24 小節

較為特殊的為三拍子的音型,如第三樂章為 3/8 拍複拍子,在連續八分音符的音型 上的弓法如果順弓會造成下一小節為相反的弓法。樂團部份有此類的音型,主要以三拍 子的八分音符、十六分音符以及四分音符為主。在拉奏連續的八分音符時,依照三本教

學法的弓法原則,都以「順弓」為主,如譜例 5-2-2 第一小節到第七小節。

110 Mozart, Leopold, ―A Treatise on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Violin Playing‖, p.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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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譜例 5-2-2】第三樂章第 1 小節到第 7 小節

除了連續的八分以及十六分音符,第一樂章中有附點音符的音型。莫札特有提到關於附 點音符的弓法使用:如果遇到第一拍為四分音符、第二拍為附點八分音符加上十六分音 符組成,第二拍應該要為連弓。而在拉奏此種音型時,八分音符與十六分音符應該要斷 開,111 如譜例 5-2-3。

【譜例 5-2-3】莫札特之弓法,第一樂章第 16 小節、第 20 小節

111 Ibid, p.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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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傑米尼亞尼與塔悌尼的「順弓」原則,此種音型弓法應該如下,如譜例 5-2-4:

【譜例 5-2-4】傑米尼亞尼與塔悌尼之弓法,第一樂章第 16 小節、第 20 小節

筆者認為,以莫札特的弓法拉奏比較適當,一來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重音,尤其在上方譜 例第十六小節第二拍的十六分音符;再來,可以突顯第三拍的一個重點音。

切分音也是第一樂章常出現的節拍,分為兩種音型,一種為切分拍、另一種為有連 結線的切分拍。以切分拍來說,莫札特指出,遇到這類型的切分音,順弓拉奏即可,不 用遵照他一開始所說的「正拍一定是下弓」的原則。112 而傑米尼亞尼與塔悌尼的「順 弓」原則正好與莫札特的說法相同,故在弓法的使用上是一樣的。筆者以第一樂章第五 十四小節為例,如譜例 5-2-5:

【譜例 5-2-5】第一樂章第 54 小節

112 Ibid, p.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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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遇到有連結線的切分拍時,三部教學法都仍以「順弓」為主,但有連結線切分拍結束 之後的弓法則仍要以所接的音型為主。下方譜例譜例 5-2-6 中,第一樂章第三十一小節 連結線的切分拍仍以順弓為原則,到了三十九小節第四拍時,依莫札特的弓法原則,第 四拍的兩個十六分音符要使用連弓:

【譜例 5-2-6】第一樂章第 31 小節到第 39 小節

依照傑米尼亞尼以及塔悌尼的原則,第三十八小節第四拍則不必使用連弓,順弓拉下去 即可。筆者認為,依照傑米尼亞尼以及塔悌尼的順弓原則較適合,可以在三十八、三十 九小節一樣的音型當中做出不同的色彩。

第三樂章的三十二分音符連接十六分音符也是要探討的音型,莫札特在教學法中特 別提及在複拍子中弓法的使用,在下方譜例 5-2-7 的第 81 小節中,不應該順弓拉下去,

要在第一拍將前兩個音連起來,使弓法再次回到「第一拍為下弓」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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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譜例 5-2-7】莫札特之弓法,第三樂章第 80 小節到第 88 小節

而傑米尼亞尼以及塔悌尼的順弓原則,第八十一小節的弓法會為譜例 5-2-8:

【譜例 5-2-8】傑米尼亞尼及塔悌尼之弓法,第三樂章第 80 小節至第 88 小節

另外,第三樂章還有八分音符連接十六分音符的類型,如譜例 5-2-9。遇到四百三十小 節與四百三十一小節的音型時,莫札特提到,在遇上此類比較特殊的音型時,要在第四 百三十一小節的十六分音符做連弓,將相反的弓法「立即」的回到「第一拍為下弓」的 原則。113

113 Ibid, p.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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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譜例 5-2-9】莫札特之弓法,第三樂章第 430 小節到第 433 小節

而以傑米尼亞尼與塔悌尼的順弓原則來看,第四百三十一小節之後的弓法會成為下方譜 例 5-2-10:

【譜例 5-2-10】傑米尼亞尼、塔悌尼之弓法,第三樂章 430 至第 433 小節

另外,在第一百六十一小節樂團部份的節拍,依莫札特的教學法,八分休止符之後的弱 拍音,要從上弓開始,如譜例 5-2-11。114 而傑米尼亞尼以及塔悌尼的看法則是上弓、

下弓開始皆可,如譜例 5-2-12。

114 Ibid, p.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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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譜例 5-2-11】莫札特之弓法,第三樂章第 161 小節

【譜例 5-2-12】傑米尼亞尼、塔悌尼之弓法,第三樂章第 161 小節

筆者認為,第一百六十一小節的弓法應從上弓開始,才可以在第一百六十五小節做 出「強」的力度。

(二)第二樂章

羅卡泰里在第二樂章已經有將一些弓法寫在譜上,但仍有些部份寫的比較模糊不 清,筆者將會在以下部份加以討論。在決定弓法時,應該要先以旋律線條為主,配合教 學法的運用,將會比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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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樂章開頭部份為弱起拍,依莫札特的原則,應為上弓開始,如譜例 5-2-13。第 七小節獨奏小提琴開始主旋律,第一個音應從下弓開始,接下來依照羅卡泰里在譜上所 寫的弓法拉奏。到了第十四小節時,第二個十六分音符 C 音,應該要再多拉一個下弓,

將前兩個音做出連弓,雖然羅卡泰里在這部份並沒有使用連弓,但為了樂曲到第十六小 節時要以上弓結束,接續第十七小節新的樂句,第十四小節可以依照莫札特的弓法原則 來加上一個連弓。115

【譜例 5-2-13】第二樂章第 1 小節到第 16 小節

第二樂章開頭部份如果以傑米尼亞尼以及塔悌尼的觀點,第一個音從下弓或者是上 弓皆可。但從傑米尼亞尼的「練習十六」(Example XVI)來看,如譜例 5-2-14「範例十 六」,116 雖然他認為所有的音皆可從上弓或是下弓開始,但正拍仍然大多以下弓開始。

故筆者認為,第一個音仍然會從上弓開始比較適當。從獨奏小提琴的旋律開始到十六小 節的弓法中,為了讓第十七小節的弓法回到下弓開始,筆者以不失掉樂句走向為原則,

115 Ibid, p. 82

116 Geminiani, Francesco, ―The Art of Playing on the Violin‖, p.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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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傑米尼亞尼的「範例十六」、「範例十七」(Example XVII)的範例為參考,推測出下列 三種弓法,如譜例 5-2-14 下方之譜例。

【譜例 5-2-14】傑米尼亞尼的「範例十六」

第二樂章第 1 小節至第 16 小節比較

第二樂章樂團部份音型大致也與獨奏小提琴相同,故弓法可以參考上段對於第二樂章獨 奏小提琴的音型來拉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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