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奏協奏曲(Ripieno Concerto)
第三節 十八世紀小提琴教學法概況
十七世紀初陸續出現了專門給樂器的教學法,這些教學法反映出器樂開始想擺脫從
屬於聲樂的地位,有些也加進了一些基本技巧的突破。事實上,在十六世紀末期開始,
許多音樂家,如蒙台威爾第(Claudio Monteverdi, 1576-1643)、馬里尼以及法里納(Carlo Farina, 1600-1639)等開始開發並發展小提琴的技巧,加上小提琴的製造開始興盛,提 升了小提琴的藝術價值,漸漸改進了器樂的地位。22 小提琴的技巧雖然被提倡,但一直 都尚未有關於此樂器的書籍或是教學法。至十七世紀初才陸續有些相關樂器學書籍提到 探討小提琴的構造。如:普里托里烏斯的《音樂匯編》(Syntagma musicum, 1618-1620)、
梅爾賽內(Marin Mersenne, 1588-1648)的《宇宙和諧》(Harmonie universelle, 1636)、
普林納(Johann Jacob Prinner, 1624-1694)的《音樂之鑰》(Musicalischer Schlissl, 1677)、
以及法爾克(Georg Falck, 1630-1689)的《音樂美學》(Idea boni Cantoris, 1688)等等,
但還未出現所謂專業演奏的教學法。 格定弦法」 的人。法里納(Carlo Farina, 1600-1639)也提倡許多小提琴技巧,如弓背拉奏(col legno)、近橋拉奏(ponticello)以及滑奏(glissando)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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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的統一,對於各種學派的演奏法能更加的正確,對於當時的教師和學生都有非常大 的幫助。
小提琴的教學法在十七世紀中葉即出現,義大利小提琴家查內悌(Gasparo Zannetti, 1600-1660)的作品《如何學習小提琴的聲響》(Il scolaro di Gasparo Zannetti per imparar a svonare di violino, et altristromenti, 1645)中,並沒有任何的文字描述,只在樂譜的小
提琴部份寫上弓法、指法,並在前方標示定弦音。雖然沒有文字敘述,但為譜上標記弓 法以及指法,可說是邁向小提琴教學法的一大步。
教學法的內容一開始大多都是由當時的演奏家親口傳授。雖然開始被記載下來,但 是教學法仍多為同門師生的機密並世代相傳,真正的演奏法不對外公開,所以被記載或 流傳下來的內容無法與當時演奏家真正的拉法與詮釋相提並論。一直到十八世紀中葉,
真正比較專業而且進階的教學論著才開始出現。
前方提及,教學法的出現使之後的音樂家及表演者更加瞭解創作者的想法以及曲 風, 並能傳授當時表演者所用的演奏法。由此可見,教學法必有其存在的價值以及其 必要性,而了解教學法的傳承能夠使後世的音樂家以及演奏家能對器樂技巧發展更加熟 悉、以及其演奏法之間的脈絡關係。接下來將以時間軸來描述巴洛克小提琴教學法的發 展。
巴洛克小提琴教學法自十七世紀中葉即出現,但多是譜例教學,如布雷佛(John Playford, 1623-1686)1685 年的《小提琴華彩變奏》(The Division Violin)。一直到十七 世紀晚期,有「文字敘述」的小提琴教學法才開始問世,如布雷佛的教學法論著《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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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巧的介紹》(A Brief Introduction to the Skill of Musick),23 第一版於 1654 年出現,其 中內容並沒有提到任何小提琴的演奏法,直到 1658 年第二版才增加其中一篇“Playing
the Treble Violin”討論如何拉奏小提琴的文章。另一位音樂家法爾克在 1688 年的教學法
《音樂美學》,主要是寫給各種樂器演奏法,在內文中提及絃樂器的部份直接先附上「給 初學者」的標題。法國哲學家暨作曲家盧梭提到這份教學法「無法給教師使用」。24
另外,到了十七世紀末教學法增多,開始有專為小提琴所寫的指南,如 1695 年在 英國出版的三部教學法:25 梅爾克(Daniel Merck, 1657-1717)於 1695 年出版的教學法
《樂器概論》(Compendium Musicae Instrumentalis Chelicae)、以及兩部在 1695 年的無 名教學法《學習如何拉奏小提琴以及古提琴》(Nolens Volens or You shall learn to Play on the Violin and Viola da Gamba)和《演奏樂器的藝術》(The Self-instructor on the Violin or the Art of Playing on that Instrument)。梅爾克的《樂器概論》中,內容有提到一些初級的 小提琴技巧,並且提及中提琴以及古提琴的教學演奏。而另外兩部作品《學習如何拉奏 小提琴以及古提琴》以及《演奏樂器的藝術》,則是「專門給小提琴的指南」。26
十七世紀末除了英國在小提琴教學法上有新的發展以外,在德國有音樂家穆發特在 1695 以及 1698 所寫的絃樂選集《群芳集,第一冊》(Florilegium Primum)和《群芳集,
23 Stowell, Robin,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the Violin‖,p. 309
24 Boyden, David D, ―The History of Violin Playing from its Origin to 1761 and its Relationship to the Violin and Violin Music‖, p. 246
25 Ibid, p.245
26 Boyden, David D, ―The History of Violin Playing from its Origin to 1761 and its Relationship to the Violin and Violin Music‖, p.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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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冊》(Florilegium Secundum)。這兩部作品以法式的拉奏法為主,穆發特在樂曲的引 言中提到,絃樂選集主要是提供給不熟悉法國小提琴音樂拉奏法的德國表演者,為了讓
法國以音樂家蒙特克萊爾(Michel Pignolet de Montéclair, 1667-1737),度朋(Pierre
Dupont, 約 1740 年代)和科列特(Michel Corrette, 1707-1795)為出名。蒙特克萊爾的
《簡易小提琴教學法》(Méthode facile pour aprendre à joueer du violon)主要在討論平均 音符(note égalité)與不平均(notes inégales)音符的拉法、以及如何教導學生的課程。
度朋的兩本教學法-1713 年《音樂的聲響原則》(Principes de musique par demandes et
réponce)以及 1718 年《小提琴的準則》(Principes du violon)在討論「不平均音符」的 拉奏法以及在法國舞曲中小提琴的弓法使用。科列特 1738 年的《奧爾菲學院》(L’Ecole d’Orphee)被視為為當時法國最專業以及最受到重視的教學法。在這本教學法中,主要
討論以法式的奏鳴曲為例子,探討法式以及義式的持琴、握弓、把位以及風格。28
在十七世紀的義大利製琴技術發展與龐大的藝術作品的數量與教學法是完全不成
27 Muffat, Georg, ―On Performance Practice‖, p. 21
28 David D Boyden, ―The History of Violin Playing from its Origin to 1761 and its Relationship to the Violin and Violin Music‖, p. 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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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比,主要的原因有二:當時仍然維持傳統保守的師徒制,教學法大多是由口授為主,
並無被記載下來的習慣,而「演奏法」被視為是只有同門的師生才能知道的祕密。
義大利在十八世紀前半葉的教學法仍然無法與其音樂的發達成正比,小提琴家瓦拉 契尼所遺留下來在凱魯碧尼學院(Conservatorio Cherubini)所找到的教學法,其中內容 大多是描述當時的歌手以及一些八卦,並沒有真正的提及小提琴演奏法。
十八世紀初期的教學法,整體來說比起十七世紀又更加有進展一些。歐洲各地區的 教學法逐漸的興盛,尤其以法國發展最為迅速。但整體來說,教學法仍然不足以代表小 提琴技術在各地區的發展。前述提及的教學法,都仍停留在比較「基本技巧」或「基本 詮釋」的階段,反觀當時非常著名的小提琴家如畢伯、華爾特等人,都已經使用到更高 難度的技巧。由此可知,小提琴的教學系統仍未能被系統化的提及。
一直到十八世紀中葉,比較專業並進階的教學法才開始出現。其中 1751 年義大利 小提琴家傑米尼亞尼的《小提琴演奏的藝術》以及 1756 年德國小提琴家莫札特教學法
《小提琴演奏的基本原理》被視為第一批給專業演者的教學著作。29《小提琴演奏的藝 術》與《小提琴演奏的基本原理》才開始為針對專門的小提琴器樂來探討,內容記載較 為詳盡,探討的內容也是為專業的小提琴演奏者為主:從小提琴演奏者的持琴、握弓等 基本姿勢,到左右手的技巧皆有探討。《小提琴演奏的藝術》中,對於各式小提琴基本 以及進階的技巧皆有探討,並且富含大量的譜例。《小提琴演奏的基本原理》內容完全 針對小提琴這項樂器來討論各種技巧以及演奏法,書中有大量的篇幅,其中包含大量的
29 Ibid, p.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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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詳細並且有系統的概述了小提琴的演奏。
十八世紀中葉的法國小提琴教學法,以費爾斯(L‘Abbe le files, 1727-1803)於 1772 年出版的《小提琴的準則》(Principes du violon)和科列特 1782 的《完美的小提琴演奏 藝術》(L’Art de se perfectionner dans le Violon)最為出名。《完美的小提琴演奏藝術》中,
科列特有針對義式和法式的拉法以及演奏風格進行比較。30 費爾斯的《小提琴的準則》
演奏法內容中,提及巴洛克後期弓法的運用以及雙音、裝飾音以及泛音等拉法,則是帶 給了當時法國的新氣象。
另外,在義大利的小提琴家塔悌尼所流傳下來的演奏法有三:兩本教學法以及一些 書信。書信主要是寫給他的學生倫芭蒂(Maddalena Lombardini, 1745-1818),內容主要 為小提琴的基本的注意事項,但仍是零星的書信片段。31 教學法《弓法的藝術》是一首 取自科雷里小提琴奏鳴曲作品五第十首當中的嘉禾舞曲為主題的變奏曲,其中並沒有任 何的文字內容。本論文所要探討的《裝飾音論著》,手稿十八世紀初期一直以來都在塔 悌尼學生中流傳,直到 1771 年才在法國被集結出版後,開始受到大家的重視。《裝飾音 論著》被視為演奏者及歌手的指南,對於教學和練習方面都提供非常具體化的內容。
30 Ibid, p. 359
31 這份書信後來於 1961 年與《裝飾音論著》出版,內文含有原本的意大利文,以及由邦
尼(Charles Burney, 1726-1814)所翻譯的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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