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式之參與者包括受戒者,引導戒子各方面禮儀的引禮、引贊師,授戒的戒 和尚,授經阿闍黎以及隨堂書記師。
(一)戒子──受戒者
受戒者在戒期中又稱為戒子。就佛教而言,發心剃髮出家嚴格說來,其實 還不是一位真正的僧人,只是沙彌罷了。《摩訶僧祇律》卷十九提到,有七至十 三歲的驅烏沙彌、十四到十九歲的應法沙彌、二十歲以上但未受具足戒的名字沙 彌。131等到正式登壇受具足戒後才堪稱比丘、比丘尼僧。是故為了具足僧人的真 正身份,剃髮之後赴戒場登壇受具,方能成為一位真正的僧人。
受戒者之資格,律制規定一般應年滿二十,七十歲以下,身心健康,六根 具足方能登壇受戒,而妙法寺戒壇則規定,六十五歲以下身心建全者方可受戒。
對於女眾出家受戒,除以上規定外還必須經過二年的考驗期,132才能到戒場受比 丘尼戒。不過,當今則未必完全遵守此規定,出家後不久即趕去受戒者也不在少 數,像這樣就沒有「二歲學戒」時間的限制。也有出家一段時間了,直到師長認 為可以了,才送去受戒的也有,這段時間可說是本身出家道心的考驗期。
到了戒場之後,引禮、引贊師將對前來受者戒加以嚴格審查,目的為確定 受戒者身心能否適應出家生活,或辨別當中有否魚目混珠的情形。受戒期間戒子 一律遵守戒場規約,不能擅自行動或出入;除了戒場規定可閱讀的典籍之外,避
131 參見《摩訶僧祇律》卷十九,T22,頁 461 中。驅烏沙彌意指有驅趕烏鳥的能力,應法沙彌意 指可以參加出家生活之沙彌,名字沙彌指止息諸惡,廣修善行,可以沙彌的名字稱之。
132《大智度論》卷十三:「問曰:沙彌十戒便受具足戒,比丘尼法中,何以有式叉摩那,然後得 受具足戒?答曰。佛在世時,有一長者婦,不覺懷妊出家受具足戒,其後身大轉現,諸長者譏 嫌比丘,因此制:有二歲學戒受六法,然後受具足戒。」參見《大智度論》,T25,頁 161 下。
免閱讀與受戒無關之書報,並要求戒子在戒期中要把握光陰,多加學習團體共住 要領,背誦《毘尼日用》133、比丘、比丘尼戒、菩薩戒等,熟悉授戒儀式上的各 種禮儀等等,直到三壇次第登畢,納受清淨戒體後才告假出堂。
(二)開堂和尚、引禮、引贊師
戒期中負責引導戒子各種禮儀的戒師,因襲中國佛教會傳戒的傳統,習慣 將男眾稱為引禮師,女眾稱為引贊師。台灣戒場的普遍作法,包括妙法寺在內,
在生活方面,都將男、女戒子分開管理與教導,引禮師負責男眾戒子,女眾戒子 歸引贊師負責,通常每次戒期戒子都是女多於男,為了達到教導成效,引贊人數 也多於引禮師。
在所有引禮與引贊之中,又以「開堂」為首,開堂亦稱開堂和尚,戒子可 稱「大師父」,為我國傳戒會上重要職事之一,有關戒子授戒規儀、生活規矩禮 儀等,皆由開堂和尚親自教導。開堂必須瞭解整個授戒儀式儀程,儀式進行時開 堂又是所有唱念的領唱者。另外,輔佐開堂者成為「陪堂」,必要時可代替開堂 發言或執行開堂的工作,是僅次於開堂的重要職事。總之,開堂與陪堂是傳戒上 最為核心的人物。
引禮、引贊師的主要工作,在於配合開堂的教導,實際去執行對戒子於生 活方面的輔導,僧人應有威儀細行、道念的提攜、心理輔導,以及授戒儀規教導,
必須與戒子天天朝夕相處,只要戒子所在之處,引禮、引贊師就必須隨行在側,
從旁觀照,因此影響戒子的身心與思想是直接而深刻的。同時引禮、引贊師也是 戒子與開堂和尚、戒和尚之間的橋樑,戒期中有關戒子的狀況,引禮、引贊師必 須隨時向戒和尚、開堂反應。以新營妙法寺戒場的作法為例,每天早齋畢開堂和 尚必定召集所有引禮、引贊師進行會報,會報內容大致重點有三:
第一、工作檢討:討論引禮、引贊師在工作執行上有何滯礙難行處,須加 強或改進之處,或作引禮、引贊師工作經驗交流分享。
第二、戒子學習報告:引禮、引贊師工作的最終目的是要協助戒子得以圓 滿受戒,因而在與戒子相處過程中的所見、所聞都應具體提出,才能即時提供戒 子資源、資助或輔導。因此每位引禮、引贊師除了必須熟悉授戒儀規外,更應具 有高度耐心、服務熱忱以及敏銳的觀察力。
133 《毗尼日用錄》指日常應遵守之律儀,明代性祇著,收於《卍續藏》第 106 冊,以偈、咒彙 編而成。參見《佛光大辭典》頁 3848。
第三、當日工作重點報告
此外,引禮、引贊師還必須配合授戒儀式上各儀節,負責梵唄唱誦與法器 鳴擊,讓儀式在如禮如儀中進行。
台灣戒場的引禮、引贊師皆由傳戒會出面邀請,並發給聘書,一但承諾擔 任引禮、引贊一執,就必須放下原有常住執事,在戒期中移住戒場,全心負起引 禮、引贊之責。
(三)戒師──三師、七證
通常三師與七證並稱三師七證,因其職務不同,以下分別敘述之。
1、三師
戒場三師分別為得戒和尚、羯磨和尚、教授和尚,通常在正授戒儀式時出 現,受戒者乃從三師處得戒。
得戒和尚:指正授戒律之和尚,傳戒時和尚是戒子得戒的根本所依。其戒 臘須在十年以上,並嚴守戒法,具足智慧,堪能教授戒法者。134
羯磨和尚:又稱羯摩阿闍黎,主要負責對戒子審戒、問遮,並教導戒子懺 悔罪業的阿闍黎。登比丘(尼)壇時,負責宣讀羯磨文,並主持白四羯磨授戒儀 式。135擔任羯磨和尚,其戒臘須在五年以上。
教授和尚:又稱教授阿闍黎,主要教授戒子威儀作法,為眾人引導開解者,
其戒臘亦須在五年以上。136 2、七證
七證為七位尊證之意,登二壇授比丘(尼)戒時才出現在儀式會上。是指 在登壇白四羯磨時,證明戒子受戒的七位與會比丘。若受戒者的資格有疑,尊證 有表示反對的權利,其戒臘亦須在五年以上。
新營妙法寺戒場傳承二部僧受傳統,因此在尼眾受戒,還得恭請三師和尚 尼以及七位尊證和尚尼,十位和尚尼之意如前所述。
在台灣能被恭請作為戒壇的三師七證,其實戒臘都遠超乎律制的規定,堪 稱是佛教界德高望重的長老及長老尼,因此在戒期中,開堂和尚總會把握機會,
不定時邀請三師七證為戒子開示修道法要,強化戒子修道信心,作為戒子未來修 道的資糧。
134 參見《佛光大辭典》,頁 595。
135 參見《佛光大辭典》,頁 595。
136 參見《佛光大辭典》,頁 595。
(四)授經阿闍黎
授經阿闍黎是指講授戒學之法師。傳戒目的乃在於讓受戒者瞭解戒律之 開、遮、持、犯,戒期中講戒因而成為必要工作之一。講授內容計有:毘尼日用、
沙彌戒、比丘戒、比丘尼戒、菩薩戒,每一種戒律由戒會邀請不同授經阿闍黎講 授,聽講時,除比丘、比丘尼戒之外,男女眾齊集齋堂一起聽講。由於比丘戒與 比丘尼戒相不完全相同,因此採取男、女眾分開講授方式,比丘尼戒一定由比丘 尼授經阿闍黎講授,比丘戒由比丘授經阿闍黎負責。戒期中,授經阿闍黎必須負 責解決,戒子在戒學方面的疑惑,因而授經阿闍黎必須熟諳律學。
(五)書記師
隨堂書記師負責整個授戒儀式的記錄工作,包括文字記錄與影像記錄。舉 凡戒子活動、戒師開示、戒子登壇狀況的記錄、儀式所須各種榜文書寫等,都是 書記師的工作重點。因此書記師與引禮、引贊師一樣,必須隨時掌握儀式進程與 受戒者的狀況。授戒儀式結束後還得將整個儀式進行內容彙編成「同戒錄」,為 該次戒期留下完整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