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者對本身的使命之認識
134 臺灣教育會,《臺灣教育沿革誌》,頁 229。
135 石田新太郎,〈臺灣教育家の使命〉,《臺灣教育會雜誌》,第 61 號,1907.4.25,
頁 5。
有論者表示:「教師是教育,教師是學校。……教育界認為教 師的價值占七成,教具設備占一成,學生的好壞占一成,然而,相 信不是過度偏重之偏見。」136當時,不限於臺灣,一般的教育輿論 流行強調學校教師的重要性。關於臺灣教育,例如臺中廳長枝德二 認為「統治新領地之根本必須求之於教育之力,因此,本島教育家 的責任的確甚大」;137另有論者表示,「舉凡所有的事業首在於得 人,方可見其效果,尤其是在教育界首在於有適當的校長和教師,
方可收到教育的實效。亦即是,學校實質內容之良否取決於教育者 其人。」138上述意見乃是強調新領地的學校教師亦不例外,在教育 上居最重要之地位。甚至有論者強調,學校教師尤其重要的是學校 的首長校長,若校長的人格、學力均欠佳,則學校的事業可能幾乎 停擺。其次,宜慎選者,乃是一般教諭。兒童從學校獲得最多的並 非學科,而是接觸偉大的人格,重視教師之人格是理所當然之事。
139明白地顯示,當時臺灣教育界普遍留意教師之素質,尤其是強調 其人格對教育之成果具有重大的影響。
在上述議論中,關於教師被要求的責任,有論者主張教育者宜
136 前田孟雄,〈兒童缺席原因及其救濟法(承前)〉,《臺灣教育會雜誌》,第 17 號,1903.8.25,頁 9
137 〈枝臺中廳長談 教育家の責任〉,《臺灣日日新報》第 3949 號,1911 年 5 月 22 日,4 版。
138 〈教育所見 本島教育者の覺悟〉,《臺灣日日新報》第 3504 號,1910 年 1 月 1 日,21 版。
139 同上註。
採取「自己的一舉手、一投足全被學生模仿也無妨」的舉止,作為 個人、作為家庭之一分子,以及作為社會國家之一員,其行為至少 應該根據教育根本要旨而具有堪稱為學生高尚典範之資格。140另有 論者指出處於「試驗」期的臺灣教育方針,雖以同化主義為目標,
重視實學,但臺灣教育的根本問題有二:其一,住在臺灣的日本人 未表現出引導臺灣人、率先教導他們之態度;其二,僅以啟發知識 去推動教育,無法長期培養學生具有希望、氣概、抱負、忍耐等豐 富的情感,因而臺灣教育家的本分在於透過富有敬愛慈愛的人格,
負責感化和薰陶之重任。141餘不備舉。要之,教師為了以本身的人 格感化兒童,宜經常抱持向上心,勤於修養發展。142
關於教師本身的修養方法,論者經常提起的是,宜振奮上進心 以增進知識和經驗,尤其是閱讀新出刊的書籍和報章雜誌,而不落 後於社會的進展。143然而,另有論者則督促教師宜注意不時配合本 身的觀點及狀況,採用最合適的教育學說和主張。144至於「離開母 國而孤立於海南的新領土臺灣」的教師們,其因身處此一環境,而
140 木村德藏,〈學窗閑話(十) 教育者の資格〉,《臺灣日日新報》第 3948 號,
1911 年 5 月 21 日,6 版。
141 石田新太郎,〈臺灣教育家の使命〉,《臺灣教育會雜誌》,第 61 號,1907.4.25,
頁 5。
142 木村德藏,〈學窗閑話(十) 教育者の資格〉,《臺灣日日新報》第 3948 號,
1911 年 5 月 21 日,6 版。
143 〈教育所見 本島教育者の覺悟〉,《臺灣日日新報》第 3504 號,1910 年 1 月 1 日,21 版。
144 木村德藏,〈學窗閑話(十) 教育者の資格〉,《臺灣日日新報》第 3948 號,
1911 年 5 月 21 日,6 版。
欠缺受世界刺激的機會,常不免稍微落後社會的進步,例如開設巡 迴文庫、購買新刊書籍,提供相互輪流閱讀,或蒐集各自閱畢的新 刊圖書,謀求知識之教化,以及利用暑假辦理講習會等。145要之,
由上顯示,論者一致主張為了讓教師修養的核心不落後於時勢,教 師宜經常收集新資訊、不斷地思考、具有臺灣教育界有本身處於落 後處境的自覺、團結一致地從事系統的教育實踐者修養之構築。
另一方面,關於必須避免的方法,有論者指出若教師具有「像 其他官吏一樣以權力威壓兒童」146的態度,則應予以強烈批判。可 知雖然教師隨時都以教育學生為本分,但往往濫用專制權,斥責其 忘記,責備其學不會,教師若有這樣的態度,學生將產生無論採取 什麼方法,只要達成教師的要求即可的想法。結果,造成學生討厭 自習,虛應故事,以致成績可能將更加惡劣。147老師對學生高壓的 態度,對各學科的教學恐有不少不良影響,因此宜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