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氏如下解釋矛盾律:
「同一物不可能以同一關係同時屬於又不屬於同一事物」。無矛盾律的 存在,則一切語言的傳遞,知識的探求,乃至邏輯上的論證推理,
皆成不可能。
(三)亞氏形上學
三學問層梯
中世紀阿拉伯哲學家Avicenna 自述前後通讀亞氏《形上學》約 達40 次,仍然未獲慧解。
《形上學》卷一開頭便說:「人之天性本有求知之欲望」。接著探 討學問的層梯,分別出三種人存在類型:
經驗家:雖知對於那種病症應下那種醫葯,但不知對症下葯 的理由。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故停留在常識 經驗的階段。
技術家:不但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例如深曉對症下葯之 學理的醫生。但還不算真正具有智慧的人,因為最高
智慧並不企獲任何功利實用,而只為了純然知識的 探求尋覓萬事萬物的第一原理。
學問家:不為特殊目的學習技藝。但出自人類驚異好奇之感,
去建立第一原理或原因之學,即最抽象最真確的學 問。第一原理之學即亞氏所謂的形上學;學問家不外 指形上學家而言。
第一原理
最 抽
高 形上學 象 智 化
慧 分殊技藝 普 探 遍 求 常識經驗 化 步 過 驟 感官知覺 程
四原因說:
形上學(最高智慧)所關涉的第一原理,在《物理學》中列舉四 種,形成著名的四原因說:
形相因、形式因(eidos),指謂事物本質或實體。
物質因、質料因(hyle),指謂物質要素。
動力因、運動因(arkhe),指運動變化的來源。
目的因(telos),事物生成變化的究極目的,亦即善。
例如:建築師構劃的藍圖---房屋的形相因 木材磚瓦砂土等---物質因
建築師與工匠等---動力因 要蓋成房子供人居住---目的因
存有自體之學
《形上學》卷四說,形上學是研究「存有之為存有」、存有本身之
學(to on he on, Being as such),即探求不變自存的實體之學。因 為實體(自立體)為自存之物,是名副其實的,十足的「存有」。其他 一切皆為實體的樣態,皆依賴實體而存在。所以形上學的主要對象是 實體。
實體又分不同的種類:一是不變的;一是可變的。不變的實體最 符合「存有」的定義,是不析不扣的「存有」。最高的不變的實體是上 帝,所以形上學的最高對象是上帝,所以形上學又稱為「神學」。
形上學主要探討不變且不可感覺的自存「實體」。除了「可變的」
與「不可變的」實體之外,也區分如下三種實體:
「可感覺和會死滅的」實體,例如:植物、動物
「可感覺和永恆的」實體 ,乃指天體而言
「不可感覺和永恆的」實體
可感覺的實體有運動變化,為物理學研究的對象。
形上學專論不可感覺的實體問題。
/
是什麼?這涉及亞氏對 Plato 理型論的批判:
對Plato 理型論的批判
總之,Plato 理型之說,乃是對於現實事物徒勞無益的兩重化理 論,最大的缺陷:規定理型為可從個體游離出來的自體存在。
亞氏修正說:形相即在個物之中,離開個物,別無獨立存在的 理型(形相)可言。
換言之,形相是感覺事物的內在本質。
同:認為形相(共相)不只是主觀的概念,或只口頭表現的模式而 已。心中共相,即普遍概念,有外在對象的固有本質與之符應。
異:事物本質並不如Plato 所認為的,可離事物而獨自存在。
由此可見:亞氏基本上取Plato 形相(理型)的義蘊。
但祛除了形相的獨立自存性。
兩人都認為,真正的知識應該探求感覺事物的普遍本 質,或形相。
感覺經驗本身並不構成知識。
「實體」義蘊:
第一義言,實體即是指謂現實個物。
由形相(form)和質料(matter)組合成
第二義,即引伸之義,實體特指共相,即事物的普遍本質。
/
構成個物的形式(form)原理 譬如說「Sokrates 是人」
/ \ 個物 共相
a)亞氏對實體第一義與第二義的區分,只對我們經驗的遠近程 度而說,不涉及性質、時間與價值之義。
b) 但就形上學立場而言,第二義的實體較第一義的個物更具高 度的實在性,因共相乃為個物之內在真實本質。
/ \
存留不變 終必死滅
譬如眼前的一隻白馬終必老死,但此白馬所具內在本質(馬性) 則永恆存在。只是馬之形相非如Plato 所說,本來獨立自存。
因此第二義實體概念是亞氏形上學所最關心的對象。
/
它是形式原理
然而亞氏認為不具質料的純粹形式(只上帝、天體的諸神、以 及人類靈魂中的「主動理性」),纔算是主要的與真正的實體。
形質論:
亞氏應用四原因說說明世界的生成變化,事實上主要著重在形 式與質料兩因素,視為形上學體系的兩大根本原理。
一切事物都由形式與質料兩大原理組成。
/ \
/ 有接受形式限定的「潛能」或「可能性」
使質料潛能實現的「現實性」
一切事物的生成:是從質料可能性狀態到其生成目的之現實 性狀態的過程。
譬如:材料---房屋的可能性 建好的房屋---房屋的現實性
在形式與質料之外,為說明一物之轉成他物的變化,亞氏又提 出另一種消極性的要素,稱為「缺性」(privation)。
譬如:水有取得蒸氣新形式的潛能,
當尚未取得新形式之前,它缺乏那個形式,
此即「缺性」所指。
人靈中的主動理性、天體的諸神和上帝是純形式,不具物質因素,
因此無所謂從潛能到實現的生成變化可言。
上帝:是最高的純綷形式原理,稱為「形式之形式」,而為一 切生成變化的最後目的。
「第一質料」
最後的物質原理是所謂的「第一質料」,它是純綷的潛能,
不具任何的形式。因無形式限定,事實上不能「存在」,只在理論上可 從形式分離而已。因此不能成為感官知覺的對象。
上帝與第一質料:亞氏形上學體系的兩大絕對預設。
不同等級的存在之物:
所謂實現即是形式的實現。由於形式的不同,因而存在之物 有不同的等級:
最下一級為第一質料(沒有任何形式)再來就是元素(水、
火、土、氣)再往上是由元素構成的物體然後是植物類(有生命 而無感覺)然後是動物類(有生命、有感覺,而無理性)然後是
人類(有生命、有感覺和理性)然後是諸神最後是上帝(純粹形 式),他是純粹實現,沒有任何潛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