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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不朽論證

在文檔中 西洋哲學史 (頁 66-69)

(三)小蘇格拉底學派

1. 靈魂不朽論證

受到Orphism 與 Pythagoreism 思想影響。人靈具神性。但比 蘇格拉底進一步,提出六個靈魂不朽的不同論證。

1) 生成是對立物的不斷循環。

  大自小,醜生美。生與死對立,兩者交亙生成。因此,靈魂 有再生的可能,必也曾存在於冥府。(”Phaedo” 70 c – 72 e) 2) 從知識的「先驗」(a priori)因素推論。

  當我們做價值判斷時,暗示我們對於價值規準(理型界)有所

知,無學自通的數學知識也是客觀而真確的。理型界和數理的知識,

跟感官知覺無關。已寄寓肉軀內的靈魂不可能認識客觀真確的真理。

唯一可能的解釋是,靈魂在前世已獲得此知識。因此,知識的成立足 以證明靈魂曾於前世存在。(“Phaedo” 72 e – 77 a)

  將1) 的再生說與 2) 的回憶說聯貫起來,也無異證明了靈魂的 永恆存在。(“Phaedo” 77 a – 77 d)

3) 從靈魂的精神性導出。(“Phaedo” 78 b4 – 80 e1)       

     ┌神性的、不朽的、精神的、單一不可分的、永恆自 存在分兩種┤ 同的。

     └人性的、可死的、非精神的、雜多可分的、非永恆        自我同一的。

  靈魂比肉身更能分享理型界的原型,直觀理型本體,而為規範 肉身的原理。因此靈魂必是神性的。而古希臘人所理解的「神」性,同 時涵有不朽與不變的意思。

4) “Phaedo”最後一個根據語意分析性的證明。

  靈魂是生命原理,也是精神原理。生命是靈魂的本質屬性,理應 不朽,因為死滅的靈魂在語意上顯然有矛盾。生命原理決無「磨損」可 能。(“Phaedo” 102 a – 107 b)

5) 從不因內在惡而滅亡論證。(“Republic” X)

任何存在的毀壞滅亡,必有所謂固有的惡內在於它。例如:木 材因腐朽,鐵因生鏽,身體因疾病而變質甚或死亡。靈魂固有的惡 是無知、怯懦、放縱、不義。但這些惡決不會減少靈魂所有的任何 生命力量。尤其惡德與異常的精神能力結合之時,生命力量往往反 而增加。

  靈魂既不因內在的惡而死滅,更不被外在的惡所毀滅。換言 之,靈魂必定永恆不朽。

6) 根據靈魂自動性的論證。(“Phaedrus”)

  靈魂不像其他現實存在,常為外力所推動。

   靈魂是一種自動原理,是運動的始源,因此始終不被創造,而

無死滅可言。

靈魂不朽之重要含意:靈魂在人死後繼續存在,而且其來世的 生命將依現世行為而決定。

神話涉及輪迴之說,但柏拉圖本人的態度不易確知,況且與其 只理性部分不朽的說法無法相容。

2. 「靈魂三分說」

柏拉圖所謂不朽的靈魂,指涉的是理性部分的靈魂。

在”Republic”與”Timaios”出現「靈魂三分說」。不過所謂「部分」,

非物質性,而是在行動的形式、功能與原理言。

       ┌能做理論的觀照、 

   ┌不朽部分 – 理性部分:位於頭部┤ 審慮等理知活動。

人的 │       └使人異於禽獸、使靈 靈魂 │         不朽、親近神明    │    ┌勇氣或意志部分:較高的衝動,位於胸部,

   └死滅部分┤    聽從理性的命令,及身而亡。

        └ 情欲:肉身欲望,位在下腹。

人之三種類型:

 

理性愛慕智慧 – 富於理性的人是愛智者(philosophos),亦即哲學         家。

意志追求名譽 – 富於勇氣的人則好名者,一般的政治家與事業家         等。

情欲貪愛財寶 – 耽於情欲衝動的人是愛財者,如拜金主義者、貪官         污吏、娼妓等是。

由於人靈魂內部的明顯衝突與種種掙扎,以及自由解脫等現象,

因此有此「靈魂三分說」,以昭示較合乎理性的靈性生活。

因此,靈魂論的主要旨趣是道德目的的。”Phaedrus”比喻,

理性靈魂是御者,意志部分(良馬)與情欲部分(不馴)則為雙馬。

柏拉圖未系統化推展出心理學。

(六) 道德論

柏拉圖倫理學的主旨,在獲得至善(summum bonum)的生活,

達到人生真正的幸福為目的。因此是一種幸福論的倫理學。

柏拉圖倫理學與他的理型論、政治論與靈魂論息息相關,不單獨 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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