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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亞里斯多德學說的復興

在文檔中 西洋哲學史 (頁 134-140)

2)大學的興起   3)修道院的學術活動

1.亞里斯多德學說的復興

12 世紀開始,13 世紀達高峰,至迪卡兒(1596-1650)之後,

學術界纔走出亞里斯多德學說的影響。

亞氏學說的復興,經由兩路:一路間接經由已受亞氏學說影響 的阿拉伯哲學與猶太哲學,另一路是亞氏的著作由希臘文譯成拉丁文 歷史契機:阿拉伯哲學經由海權國家西班牙傳入歐洲大陸,而十字 軍東征(1096-1270)也給學術界帶回一些寶貴的資料。

故,士林哲學是綜合了新柏拉圖主義、奧斯定學說、阿拉伯學說 和猶太哲學,而用亞氏的系統研究哲學的問題。

(1) 阿拉伯哲學

影響中世哲學的阿拉伯與猶太哲學,不是道地的伊斯蘭教與猶 太教的思想,而是以新柏拉圖主義觀點對亞氏學說的詮釋。

  阿拉伯哲學(伊斯蘭哲學)是亞氏哲學與西方哲學之間的橋樑;

敘利亞的基督徒學者,則是亞氏學說與阿拉伯哲學的橋樑。

阿拉伯哲學的橋樑

但亞維采那(Avicenna)與亞威洛哀(Averroes)不只是亞氏學說 的翻譯者或詮釋者,而是在新柏拉圖主義觀點下發揮亞氏的學說。

亞威洛哀(Averroes)某些觀點反基督徒思想,因此 13 世紀時,

士林哲學有反亞氏學說的:因視異教徒的哲學,傷害奧斯定、安瑟倫 及其他基督徒大思想家的思想。反對的程度不同,從粗淺和感情化的 反應,到經理性思考的反對,如波那文都拉(St. Bonaventure, 1221-1274)。

但重視阿拉伯哲學的,如多瑪斯,視亞氏系統是有價值的工具,

可用以辯證和闡明基督徒神學。而且視亞氏系統本身是真正的哲學,

可以不必要伊斯蘭教哲學的詮釋。這樣將亞氏學說與Averroes 分開,

自己與Averroes 劃清界線。

但要了解多瑪斯與士林哲學,需要知道一些中世的阿拉伯哲學。

因在巴黎有一學派,代表人席格(Siger of Brabant, 1235-1285

——多瑪斯有名的對頭),自認代表整個真正的亞氏學說,即 Averroes 詮釋的亞氏學說。

翻譯

研究阿拉伯哲學對基督徒哲學的影響,同時研究了基督徒哲學 的發源。因為首先是敘利亞的基督徒,將亞氏及其他古代哲學家的作 品,譯成敘利亞文,而帶入阿拉伯地區的。

1) 第一階段,譯成敘利亞文,有名的是

a) at the school of Edessa in Mesopotamia(有

Nestorianism),由 St. Ephrem of Nisibis 於 363 所創建。

b) 第 6 世紀時,亞氏著作與偽狄奧尼修斯的作品等,被譯成敘利亞 文。

2) 第二階段,由敘利亞文譯成阿拉伯文。

甚至在Mohammed(569-632)之前,在阿拉伯的一些

Nestorian 的基督徒己進行翻譯。750 年 Abbasid 王朝建立,邀敘 利亞學者入官廷(Bagdad)翻譯希臘著作。部分由敘利亞譯文,部分 由希臘原文。先是醫學,一段時間後也譯哲學著作。

832 年,在 Bagdad 有了翻譯館的設立。除了亞氏著作外,也譯對 亞氏的詮釋。

  第九世紀上半葉,所謂的”Theology of Aristotle”與《論原 因》(“Liber de Causis),誤歸於亞氏。前者本編自柏羅丁

(Platinus)的九組篇(Enneades)之 4-6。後者本是普洛克路斯

(Proclus)的《神學導論》(“institutio theologica)。

  這樣促進了亞氏學說的新柏拉圖主義的詮釋。尤其關理性

(intelligenzen, nous)理論、流出說、存有不同等級的觀念、人理性 的統一、物質的永恆與密契。 

三哲學家

新柏拉圖主義的亞里斯多德學說的阿拉伯哲學家。

伊斯蘭教哲學家分東與西。三哲學家屬於東。

1) 亞爾法拉比(Alfarabi, ca. 873-950)

  Baghdad 學派。他將伊斯蘭教知識界引入亞氏邏輯。他分開神學 與哲學,邏輯即為哲學的導論。

  哲學分理論哲學與實踐哲學;前者包括物理學與形上學,後者 即倫理學。

  他應用亞氏論證證明神的存在:

a)假定世物被動,受到神第一動者的推動。       

b)世物偶性,非必然存在。必須承認有一必然存有,為一切偶性存有 所以存在的原因。 

  新柏拉圖主義:

a)流出說:由太一發出理性(the intelligence, nous)和世界靈魂;

由理性之觀念發出宇宙。

b) 光照說:人的理性受宇宙理性的光照,這表達人的概念與物相合,

因為神內的觀念是人心智中的概念與物內之形式的模型與同一根 源。

c) 人最崇高的事是認知神。因為一切流自神,也歸向神;流自神,

受祂開啟明悟的人,也要歸向神和像似神。

2) 亞維采那(Avicenna, 980-1037) 

  東伊斯蘭教哲學家中最偉大,也是伊斯蘭教世界中士林系統真 正創始者。以阿拉伯文著作;哲學著作涉及邏輯、物理學(包括自然

科學)、數學、心理學和形上學。

  哲學分:邏輯、哲學導論、特殊哲學(物理、數學、神學:第一神 學相當於存有學和自然神學,第二神學處理伊斯蘭教命題),及實 踐哲學(倫理學、經濟、政治)。

是個獨立的思想家,形成自己的系統。雖與亞氏同,以存有就為 存有的研究屬形上學。但以自己的方式說明,人的心智必然能把握存 有的觀念。雖然正常的方式是由經驗獲得認知,但即使人不能有外在 感官經驗,至少能從自我意識獲得存有的概念,因人至少能意識而 肯定自己的存在。

所有存有是必然的。但分兩種必然的存有:一個是偶性世物,非 由己而是由他必然,即其存在決定於一個永恆因的必然行動而必然。

另一種必然存有是本身無因的第一因,此必然存有本質與存在同一。

分潛能與實現。如亞氏,潛能是由一物變成另一物的改變原理。

分主動潛能與被動潛能。在純潛能(第一質料)與純實現(必然存 有)之間,有不同程度的潛能與實現。

神,常在行動的存有,非出自潛能或缺乏,而由於神是絕對善 與絕對愛的同一,而必然要傳播其善,按神性,必然要創造——必 然永恆的創造。

首先由太一(神)流出的是第一理性。與太一近似程度的不同,

共流出十個不同的理性。第十個理性賦予第一質料形式。質料是個別 性原理,使在同一形式之下,具體物因而又有不同。藉此Avicenna 說明世界的繁多。

為避免泛神論嫌疑,他肯定,所有直接或間接發自神的存有,

有本質與存在的區分。

Avicenna 系統的一些基本原則,更近泛神論,但他非有意的泛 神論者。其著作在12 世紀譯成拉丁文,對(拉丁)士林哲學的影響,

主要在三主題:認知與光照說、本質與存在的區分、質料為個別性原 理。

3) 亞爾加才爾(Algazel, 1058-1111)

  一個時候在Baghdad 教學。       

從Mohammedan 正統教義觀點,反駁 Alfarabi 與 Avicenna。

  創造,在時間內、自無  Avicenna 的流出說與世界永恆。

  神是普遍因。一切因果關連,不在於受造物,靠的是神的能力與 行動——機緣論(Occasionalism)。

亞威洛哀(Averroes, 1126-1198)

拉丁士林哲學家們口中的「詮釋者」。東伊斯蘭教哲學家有 Avicenna 為代表;西伊斯蘭教哲學之代表是 Averroes。

他認為亞氏的才情是人間理性的最大成就,因而一生致力於亞 氏著作的詮釋編輯。分三級:

1) 次等詮釋:對於亞氏學說加上他自己的解釋,而不易分清,

是來自他自己或來自亞氏。

2) 大詮釋:先列出一份亞氏正文,然後接著他自己給的詮釋。

3) 小詮釋(意譯或撮要):提出亞氏的結論,但略去證明文件 與歷史旁註。

顯然在做2)時,先做了 1)與 3)。

基督徒士林哲學家擁有的Averroes 詮釋:亞氏整部《工具》

(Organon)之次等詮釋與撮要;《分析後論》(Analytica

posterior)、《物理學》(Physica)、《天界論》(De caelo)、《論靈魂》

(De anima)與《形上學》(Metaphysica)等包括三級詮釋的拉丁譯本 形上階級:由最低的純物質,到最高純實現的神。在中間是由潛 能與實現組合成的有限存有,形成「所產的自然」(Natura

naturata)——後來 Spinoza 的「能產自然」(Natura naturans)與

「所產自然」。

第一質料(純物質)等於無,是純潛能,完全無所限定,不能 夠是創造的,而與神同永恆。

不過神從純質料的潛能,引出物質之物的形式,而創造了十個 理性。這樣他避免了Avicenna 的流出說(由太一直接流出十個理性,

第十理性賦予第一質料形式),並排除了泛神論。

無所謂位格不朽。在每一個別的人內,被動理性在主動理性之活 動下,成後天習得的理性,而被主動理性所吸收,身體死後仍存留,

但非個別存在,而是人類共同的普遍理性的一因素。對此,多瑪斯與 其他士林學者極力反駁。

神學與哲學研究同一真理,但用不同的方式表達。哲學清明,無 想像的裝飾,為受過訓練的人。神學是寓言表達,為一般信眾 。 Averroes 將神學隸屬哲學之下,以哲學為神學的判斷。引起 Koran 神學的反對。也引發在Islamic Spain 禁止希臘哲學的研究,和焚燒 哲學著作。

(2)猶太哲學

影響士林哲學的猶太哲學,本身受阿拉伯哲學的影響,因而也 是在新柏拉圖主義的觀點下談亞氏學說的。

亞維采布隆(Avicebron)

主要著作:《生命之泉》(Fons Vitae),阿拉伯原文,但保留下 來的只有拉丁譯本,包五本書,對基督徒士林哲學影響很大。

新柏拉圖主義影響,採流出說立場。

神,存有的最高級,是一切有限存有之源,唯一。推理理性無法 認識,只由ecstasy(忘我超拔)的直觀所體會。

神的意志,像神本身,超一切質料與形式的組合;只在密契經 驗中能了悟。

經神的意志,由神發出「世界靈魂」,是質料與形式的組合。由

「世界靈魂」再發出純精神體和有形之物。

影響基督徒士林傳統的則是:神之下的一切存有,均組合自質 料與形式。

麥摩尼得斯(Maimonides, Moses)

創造論與神存在論證影響多瑪斯。書”Guide of the

Doubting”,試著在哲學(即亞氏哲學)給神學提供一個理性基礎;

視亞氏為先知之外,人類理性能力最偉大的模範。

1) 理性判準

  應堅持感官知覺所提供與理性嚴格所證明的。

  若O.T.的陳述與理性相佐(不是說,若與亞氏學說不同;而是 說,理性為判準),則O.T.應做寓言解釋。例如:神學教導,神在時 間自無創造,表達神是一切質料與形式之源,而世界非永恆。但若理 性證明,世界永恆,並且相反不可能,則對於聖經的教導,應做如 是的解釋。但若聖經的教導清楚,而哲學的論證不確定,則要在此點 上相反亞氏學說。

  宗教狂熱者反對,甚至要訴諸於宗教法庭,但事實上,他不是 盲目的亞氏信徒,例如他反亞氏,而主張世界非永恆。

  宗教狂熱者反對,甚至要訴諸於宗教法庭,但事實上,他不是 盲目的亞氏信徒,例如他反亞氏,而主張世界非永恆。

在文檔中 西洋哲學史 (頁 134-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