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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蘇格拉底

在文檔中 西洋哲學史 (頁 44-50)

 

1. 引言

資料來源:在Xenophon《回憶錄》中的形象,Sokrates 是個大眾 化

     的道德教育家。他的主要興趣在於造就好人與好公民,

     並不關心邏輯與形上學的問題。

     在柏拉圖的《對話錄》中,Sokrates 成為第一流的形上學 家,不滿足於只解決日常生活的問題,而要為超越哲學 奠立基礎。理型世界之說,是他劃時代的貢獻。

     亞里斯多德則在理論面視Sokrates 如邏輯專家,並將定      義法與歸納法歸於Sokrates 的發明。但認為 Sokrates

本人並未宣講理型論,它應屬於柏拉圖哲學的特殊思想。

     亞利斯多芬的「雲」。

來源差別的原因在於,Xenophon 本身缺乏哲學的才華與興趣,

柏拉圖的《對話錄》則多少將Sokrates 理想化,以致難以辨認本來 面目的Sokrates 與柏拉圖式的 Sokrates。大致可以確定的是,柏 拉圖早期的”Apology”, “Crito”, “Laches”比較如實記述

Sokrates 的哲學思想。他的其他作品,都把自己的理論托 Sokrates 之口說出。

生涯(ca. 470-399 B.C.)

Sokrates 之父是否是個彫刻匠,至今仍是個謎。不過其母曾是 個能幹的助產婦,則是確實的事。他娶妻甚晚,一般傳說她是個悍婦,

並不可靠。

青年時代他曾從事於自然的研究,而與Anaxagoras 在雅典的 繼承人Archelaus,以及 Pythagoreans 有過密切的接觸;在

“Phaedo”篇,當他讀到 Anaxagoras 以 nous 為一切自然法則與 秩序的原因時,覺得茅塞頓開,但是後來發現Anaxagoras 用 nous,只是為使太初的漩渦轉動,而大失所望。

他與Parmenides 和 Zenon 也有思想上的接觸。從伊利亞學派 他學到了一種假設法──假設對方立論成立,再推論其矛盾。他的催 生術極可能即Zenon 辯證法的發揮成果。

他跟當時詭辯派的辯士也有密切的聯繫。尤其Protagoras 對他 思想的發展可能有相當重要的影響。大體上他學到了修辭法等語言技 術與文化方面的實際知識。

宗教與道德方面,他自幼便聽取內心神明(daimon)的聲音,它 警告不得為惡。靈魂概念是他思想中的一個根本概念。《饗宴》

(“Symposion”)說他有次陷入沉思,整整一天一夜,當時他還身在 軍旅。這樣的現象不必解釋為宗教神秘經驗,更像是專心致志於某一 問題所引發的入神狀態。

Delphi 神諭事件是 Sokrates 生活與思想的一個轉捩點。他的 摯友Chaerephon 曾求示神諭,人間有沒有比 Sokrates 更富智慧 的人,神諭答無。Sokrates 頗感驚訝,雖不能置信,也不敢推定神 諭只是謊言。於是Sokrates 對雅典當時的社會賢達開始一一訪間,

希望從問答探尋出神諭的旨意。從與各界名流的問答,結果

Sokrates 發現,他所訪問過的政治家、詩人、藝術家等名流,原來都 是跟自己一樣,都是無知的人。Sokrates 由此理會到,神諭不過是 說,Sokrates 不像他人一樣,以無知為有知而自滿自傲;而是虛心 承認自己的無知。換句話說,神諭所以褒揚Sokrates 為天下第一智 者,原是由於Sokrates 具「無知之知」。從此以後,Sokrates 出入 雅典街頭巷尾,自以勸導同胞自覺自己的無知與關懷自己的靈魂為 畢生使命。可能因此他得罪了不少有權有勢的雅典人。

399 B.C.有 Meletus, Anytus and Lycon 等三位雅典市民控 告蘇格拉底腐化雅典青年與不信城邦信奉的諸神。然而在法庭上,蘇 格拉底義正詞嚴,沒有妥協意向,觸怒庭上判官們,終以361 票對 140 票被判死刑。坐牢期間,他仍與友朋弟子侃侃談論靈魂不朽與人 生智慧等問題。蘇格拉底不聽眾友勸告逃亡他邦,反而堅持服從法律 的觀點,終於從容服毒,溘然長逝。他最後的遺言是:「Crito 啊!我 還欠Asclepius 神一隻公雞,請代為奉獻,不要忘掉。」

(“Phaedo”) 2. 思想

(1)「靈魂的關懷」

蘇格拉底思想的中心是人。

他最關心的哲學問題乃是所謂「靈魂的關懷」,希求靈魂的更趨 於善。在《辯護》中,蘇格拉底受審時,自述平生之志只要引人向善,

設法說服別人追求德行與智慧先於個人的利益,謀求城邦的正義先 於城邦的利益。

在理性主義立場下,他認為靈魂的核心在乎理性(logos),而理 性固有的功能則在培養對於善惡深邃的智慧。因此,靈魂關懷的真諦,

即在追求分辨善惡的高度智慧,以達成靈魂圓滿之德。

哲學(Philo-sophia)的根本意義即在此。換言之,哲學就是在探 求人存在與生活的至善之道,即追求人類理性所欲獲致的客觀知識,

尤其有關善惡方面的實踐知識。

「靈魂的關懷」不外是至善生活的探求。而這非借重於知識或真智 慧不可。

蘇格拉底的「知識」,非外在科學知識或實際的生活技藝,而是 意謂著與「靈魂的關懷」息息相關的倫理實踐的內在知識;在此,「知 識」與智慧的意義幾同。

(2)客觀的真理規準

相對於感覺主義與主觀主義的詭辯派,蘇格拉底通過理性作用探

討客觀的真理或概念的知識,尤其關心各種倫理之德的真確義蘊以 及客觀的道德法則。

他經常藉用對話,層層揭發「何為德行?」「何為勇敢?」「何為 節制?」「何為虔誠?」「何為友誼?」「何為正義?」「何謂美?」「何 為不朽?」等等名辭的固有義蘊。

雖然對此類價值概念的探求工作,多半沒有獲致決定性的結論。

但是,重要的是,蘇格拉底深信,此類概念必須有客觀真確的定義;

否則人類生活的一切倫理實踐無從建立起適切可循的行為規準,而 如詭辯派的相對主觀主義一樣,要導致真偽不分、善惡無別的混亂狀 態。──哲學工作最重要的不在答案,而在問題,蘇格拉底即提出了 問題。

  客觀的真理判準,尤其關涉人靈魂問題的善惡概念,必須儼然 存在。只要抱著對智慧無比的愛探索,總有豁然貫通,自證自得的一 天。

蘇格拉底哲學思想的偉大,在於他以身作則,畢生探求真理 。 Philosophieren 遠比 Philosophie 更富意義和價值。

(3)「歸納法論證」與「普遍定義」

1) 亞里斯多德推崇說,「歸納法論證」(“inductive arguments”)與

「普遍定義」(“universal definitions”)應歸功於蘇格拉底的創舉。

(met. 107 8 b 28-9)這並不表示蘇格拉底志在討論邏輯問題,

而從邏輯的立場推演出一套明確的歸納理論來。而是亞里斯多德 在追述蘇格拉底的實際作為與方法之後,以邏輯的術語對之總結。

事實上即指蘇格拉底應用的辯證法或對話法;而此對話法以實際 經驗為切入點,以求得普遍的定義。

   蘇格拉底為獲得諸般德行的客觀義蘊所採取的方法,即一種  「對話法」。因為只有通過理性存在者的共同思索和討論,才能  夠逐步發現客觀真確的德性概念及其界說。因此,他慣常與弟子  們或一般雅典市民進行問答式的哲學思索。

   在步驟上,蘇格拉底本著「無知之知」的探求精神,先讓對  方提出一個初步的界說,然後進行一番共同的理性反省,揚棄原

 初的界說;如此步步逼緊問題的核心,修正再修正,隨著思維的  深化,層層導出更客觀更普遍的義蘊來。

   在方法上,蘇格拉底首先假設對方的立論成立,然後從該立  論所衍生的自然結論,尋出其論理的矛盾,由之修正原有的假設,

 以獲取更高層次的理性概念。這一方法即稱「假設法」或「辯證  法」(dialectic),又稱「催生術」(maieutike) 。

   亞里斯多德稱為「歸納論證」,即指論證的進展總是從具體  個別到普遍,從較不完美的概念到較完美的概念。此一「歸納」

 程序,旨在獲致真正的普遍定義。──例如:欺騙是不義,但父  親為了治療孩子而哄騙他吃藥,由之推論,只有存心傷害朋友的  行為才是不義。

   蘇格拉底對普遍定義的關心,即對確定概念的關心。他的用  意在給道德行為提供穩固的基石。因為辯士否定一切必然與普遍  的知識,在道德上主張相對主義。但是,若能夠掌握正義的普遍  定義,那麼不僅可以判斷個人的行為,也可以判斷各個城邦的道  德規範。

(4)「知德合一」

   客觀知識是行為實踐唯一可靠的手段。蘇格拉底進一步主張  知識與德行一體:有德者即真知,有真知識者必真有德。

   凡是知道善惡的智者,必定行善而避惡。換句話說,對於邪  惡之行,沒有人會明知故犯。因為沒有人不關心自己的靈魂──

 真正的幸福所在──,所以不會有人明知惡而仍故意去為非作  歹。

   作歹的人是無知;邪惡的根源是無知。有智識的人是知道什  麼是對,且願意實踐對的人。在哲學史上稱之為「倫理的主知主  義」。

   從此「倫理的主知主義」觀點,也可以理解蘇格拉底似有違  常理的話。他說,「有意」傷害他人、撒謊或作惡者,較諸無心  為惡的人,尚高一籌。(“Hippias II”)因為「有意」者還能夠知道什

麼是善,而具備行善的可能條件。「無心」者因缺乏知識,則毫無行

善可能。

§亞里斯多德批評蘇格拉底的倫理學:

1) 蘇格拉底忽略了靈魂不合理性的一面;諸如不合理性的衝動和意 志作用等等。一般人的日常行為大半受制於情意衝動,雖然瞭解 什麼是善,卻寧願聽從不合理性的靈魂的指使,而明知故犯。

2) 智慧雖是一種德性,但不是一種知識。

回答:

1) 亞里斯多德站在理論倫理學觀點;蘇格拉底則是站在實踐倫理學 觀點,因此如古人對於「知識」之實踐瞭解,對「善」的瞭解是知,

亦是實踐。

2) 蘇格拉底的觀點暗含,合乎理性的道德觀,必須奠基於人之天性,

以及人性本身的善。人性常存不變,道德價值也常存不變。蘇格拉 底所以流芳千古,即在他發現這些價值的常存性,並且設法以普 遍定義的方式加以確定,以便做為人類行為的指標與規範。

(5)德之可教導性

真正的德行在於領悟,何者對人類真正有益,何者真正有助於靈 魂的健康與和諧。據此,德即知,則德可教導。

Arete,原意指技能;技能知識可學而能;延伸指靈魂之德能,

亦當同樣可教使之能。

但所「教」者,不僅僅是純粹知識。因為「教」,不指純綷觀念上 的疏解,而在於引導一個人達到真正的識見。

但所「教」者,不僅僅是純粹知識。因為「教」,不指純綷觀念上 的疏解,而在於引導一個人達到真正的識見。

在文檔中 西洋哲學史 (頁 4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