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9

在戒嚴時期即具有強烈的民主與民族雙重特性,常以黨外雜誌、運動,及「愛黨 愛台灣」、「住民自決」、「台獨黨綱」等主張召喚台灣的本土認同,並運用議會路 線與體制外運動等手段衝擊黨國政權(戴寶村,2007)。當時改革派的李登輝以 本土化召喚人民新國家認同、刻意地將悲情的舊台灣人劃分,以自信的新台灣人 做為新願景,強調台灣優先的意識,不但替李登輝贏得了黨內權力與民主的正當 性,更具體喚起台灣的認同意識(錢永祥,1999;若林正丈,2014)。對民進黨 來說,象徵舊中華民國認同的國民黨保守派,不僅是黨最大的敵人,亦是威權主 義的代表,相對來說李登輝是能夠溝通的角色。

1993 年後典型外省人政治菁英郝柏村下台、代表國民黨「法統」保守派新黨 由黨內出走、去除國大代表等窺見兩種民族認同的拉鋸,解嚴後初期國民黨內鬥 爭導致了中央政權轉型,亦同時宣告了改革派的勝利。李登輝的台灣民族主義,

不僅成功地動員本省籍選民為主的地方派系、拉攏民進黨與改革派結盟、切割戒 嚴時期官方的中國民主主義(若林正丈,1992)。

由國民黨政爭引發的後續效應來看,國民黨內派系鬥爭利用新權力聯盟取得 政治主導權,同時也壯大了部分挑戰執政者體制的反對勢力、直接或間接導致本 土與地方菁英進入中央、並影響國家決策,典型外省政治菁英所代表的「法統」

認同的影響力也逐漸被本土的新政治菁英所取代。這些新興菁英在政治鬥爭中逐 漸壯大並扮演了不同角色,彼此間雖在部分議題中可能因不同利益產生競爭,並 可能產生合作的可能,對過去對政策擁有絕對決定權的國民黨政權產生了影響

(若林正丈,1992;2014;王振寰,1989、1993、2002;瞿宛文,1995、2004)。

三、侍從主義下媒體市場的經營特性

解嚴前後的廣電媒體政策並未有劇烈的變動,可由兩方面觀之:其一,對國 民黨政府來說,雖然有線電視崛起影響無線電視的收視率,然而無線電視仍然為 主要的廣電媒體重心。媒體市場結構部分,自解嚴後 1991 年衛視(STAR TV)

的五個頻道進入台灣市場,頻道市場便進入多頻道競爭時代(劉幼琍,1997)。

而後 1993 年有線電視合法化,衛星節目等數十個節目得以從有線電視系統進入 各個家庭,有線電視合法化帶來媒體市場變革,以及經營模式重組,在有線電視 崛起速度劇烈下,原先由三台壟斷的廣告與閱聽眾逐步走向分眾市場,並確實影 響了無線電視台的廣告營收與收視率;雖然如此,由廣電市場的營收以及收視率 來看,無線廣播電視影響力仍然大於有線電視。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0

表格五、廣電媒體營收與收視率變化:1992~1996(單位:千元)

無線電視 有線電視

營收(廣告量) 收視率 營收(廣告量) 收視率 1992 22,681,625 100.0% -- -- -- 1993 24,938,797 95.8% -- 1,089,764 4.2% -- 1994 24,938,797 91.0% 7.0 2,863,356 9.0% 2.6 1995 28,947,768 87.6% 5.3 4,114,027 12.4% 3.4 1996 18,275,439 75.2% 5.0 6,031,425 24.8% 3.8

資料來源:整理自陳炳宏、鄭麗琪(2003);廣告雜誌(1993、1995、1998)

第二,廣電媒體需倚賴政治勢力才得順利經營、跨過市場進入門檻。由無線 三台寡占市場,且由股權結構與董事長經營人選來看,無線電視的股權結構與經 理人在戒嚴前後並無太大差別。台視仍由六行庫掌握近半的股權,戒嚴時期六行 庫為省政府管轄,解嚴後人事任命仍高度與省政府相關;中視與國民黨的關係在 解嚴後甚至更為緊密,解嚴後國民黨不僅擁有中視近 7 成的股份,持有者部分股 份的民營電台經營者也與國民黨關係良好;最後,國防部看似已減少華視持股,

但華視文教基金會與黎明文化基金會是由國防部捐助成立,國防部在兩文教基金 會仍有實質控制力,因此國防部在華視的直接持股約 31%、間接持股約 40%,

仍具有高度的影響力。而若由三台董事長任命、其代表股份與相關資歷在解嚴前 後並無二致的結果看來,三台仍高度受黨政軍影響,唯其中的細微差異是:台視 雖由省政府控制,但與民間大型企業關係較好,董事長的主要企業資歷亦較為豐 富,而中視與華視的董事長人選就較為單純,分別由國民黨中央與國防部的政戰 處出身(張禮智,2005)。

資料來源:整理自鄭瑞城等人(1991)、陳師孟等人(1991)、台灣全志卷 12,2009

相較於解嚴前後皆受黨政軍政治力高度控制的無線電視台第四台、共同天線、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2

出股權,否則將結合反盜錄協會查緝業者(戴伯芬,2000;陳美靜,2010)。

由非法時期以有線電視、地下電台等非法媒體的產權結構、經營者背景來看,

欲加入有線電視的業者分為幾種勢力:一為既有無線電視台業者所組成的「中華 民國電視學會」(簡稱電視學會);二為早期為解決硬體技術問題,社區共同天線 業者於 1988 年聯合全國業者組成,共同抵制非法第四台(林靜宜,1996);三為

「有線電視發展協進會」,早期由第四台業者統一購買器材需要而匯聚,後因剪 線運動查緝運動而加強聯合,由立法委員王令麟任第一屆董事長、立法委員周荃 任名譽理事長;四為「台灣民主有線電視台全國聯合會」,1990 年由 24 家民進 黨及第四台業者組成,民進黨主席黃信介為名譽主席;五是「中華民國反盜錄委 員會」(反盜錄協會)合作的和信集團;最後,也最為特殊的「博新公司」,於 1992 年由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董事會通過的投資案(陳美靜,2010;戴伯芬,

2000;周冠印,1997;汪繼源,1995;方素惠,1991)。 由 1993 年以前廣電媒 體的勢力分布來看,合法業者倚賴政府的特許照護,寡占使用稀有公共資源並取 得較高的經濟利潤,相對來說是一種侍從的狀態;非法競爭業者為能生存、躲避 取締,需要倚賴地方派系、民進黨等政治勢力。

即便是《有線電視法》與《有線電視法暫行條例》於 1993 年 7 月三讀通過 後,既有非法得以暫時就地合法化經營,由有線電視業者股權結構來看,可知政 治人物與地方派系常介入系統台的經營,即便在有線電視合法化後並無法切斷政 治人物政媒雙棲、政商夥伴關係的連結(表七)。

另一方面,再由 1994 年有線電視籌設許可的申請過程與結果來看,可再次 證明政治實力對媒體業者生存的重要性。由外資主導的「台華」與「飛利浦」兩 家因無與政治勢力培養長期私人關係,幾乎全軍覆沒。民主台聯盟是由民進黨地 方黨部集資的系統台、或由政治立場上較傾向民進黨的獨立系統業者組合而成,

通過率超過 8 成。和信集團主要股東為擁有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的辜家,集團領導 者辜振甫為國民黨籍、也曾擔任過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總統府資政等要職,

通過率近 8 成。力霸集團領導人王又曾時任國民黨中常委,也是全國商業總會理 事長,負責媒體事業的王令麟為國民黨立委,並同時擔任「有線電視發展協進會」

理事長,許可率與和信相近。博新為國民黨投資成立的有線電視系統與衛星頻道 代理公司,通過率為所有勢力中最高。且由最終順利開播的系統家數來看,與國 民黨關係良好的和信與力霸集團市場占有率約 25%,與民進黨關係緊密的民主台 聯盟近 30%,外資則全軍覆沒(陳炳宏,1999;戴伯芬,2005;林宜靜,1996)

鐘麗華,1997;陳彥龍,201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