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灣廣電媒體所有權政策變遷的相關研究
第五節、 研究架構、方法與歷史分期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0
藉以理解台灣廣電所有權監管政策發展結構的軌跡。本研究探討的主要問題包 括:
一、解嚴至今,台灣的廣電媒體所有權監管政策有何轉變?不同時期的政策變遷 各具有什麼特色?
二、不同歷史時期出現之媒體政策變遷的政經社會脈絡為何?
三、媒體政策變遷過程中,國家、市場與社會三者之間所扮演的角色為何?彼此 之間的互動關係及其影響為何?
第五節、研究架構、方法與歷史分期
關於媒體是否被權力擁有者控制的問題,在傳播理論的社會中心取向,將媒 介視為政治力與經濟力的反映,媒體理論僅是大型社會理論的特殊運用(Golding
& Murduck,1978),認為政治和媒體之間的連結確實因為不同的時空產生巨大 的差異,在每個時空、個案的轉變之中,媒介政策本身都容易受到社會中權力關 係變動的影響,即國家、市場與公民社會三者的互動。(張惠堂,2009;McQuail,
2009)。
且重新思考傳播法規制度變遷的動力,本文將以批判的傳播政治經濟學的角 度出發,將社會變遷與歷史、社會整體性、道德哲學納入分析,並注重國家(空 間)內的歷史特殊性,分析各項因素在歷史互動中催化社會變化的影響力(馮建 三,2003;Mosco,1998)。
如前所述,本研究將採媒體爭取公民權的角度立場,期待媒體再現的過程,
提供不同、多元的理論資訊視角,能促進個人重新詮釋他們的社會經驗,使人有 智識去質疑主流文化與背後的權力觀點,進而保護個人或社會的福祉,也因此本 研究將自變項分為批判的傳播政治經濟學中典型的分類,即國家、市場與公民社 會三者。
本研究中的「公民社會」為具有組織性、倡導公共利益、公民參與的媒改運 動,是一種公民的集體實踐,雖然立場較為基進與狹隘,但卻關注了民主的參與 面向,並與公民權緊密結合9,如同 Robert A. Hackett 主張媒體民主除了包含國家、
9 在過去的諸多經驗中,大多以利益團體形式的進行政策遊說者,甚少是反對自由市場的觀點,
大多採消費者主權至上、保障私有財的觀點,訴求多要求政府負擔起促進媒體競爭的責任。這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1
企業媒體與生活世界的主張外,同時更要和關鍵性的媒體運動對話,因為批判性 的媒改運動是公民追求集體公共利益的具體表現(Robert A. Hackett,2007;Frank Fischer,2003)。研究者更認為唯有透過新社會運動,才使得公民社會的概念得 以浮現(鄧正來,2001;Robert A. Hackett,2007、2000;Golding & Murdock,
1997;McQuail,2009;Atton,2003;Calabrese,2004;Brinson,2006、2007;
Carroll & Hackett,2006;Hackett & Adam,1999;Hackett & Carroll,2006;Classen,
2004;Horwitz,1997)。
本研究中的國家是採韋伯之定義,是由「許多行政權威所領導和協調的機構 組成,擁有在特定疆域內制定和執行對所有民眾具有約束力的規力與規則」
(Migdal,2009:21)。國家做為一個組織擁有自主性與外於環境結構的政策偏 好,並以正式/非正式規則與社會交互作用,仍然深刻影響著社會、並形塑了當 今的社會樣態。依照國家加於社會的能力不同形成強弱之分,其中區分的標準彰 顯在國家對社會控制、滲透能力,與驅使公民去做原本不會做的事,而國家對社 會控制能力的差異,會影響國家的其他面向,如:按既定的方式配置或使用資源 的能力,或國家的滲透能力(Migdal,2009)。
相對於公民社會、又不屬於國家組織的範疇內,擁有媒體所有權的企業主、
資本家,則為市場的部分。在此須強調的是,不同的媒體市場中運作也有不同的 考量,先暫時屏除媒體商品的特殊性,基於媒體產業也同為一般商業性的私人公 司經營,因此最主要的問題便是「財源收入」,持續創造利潤才能在市場中生存,
因此投資者甚少會側重公共利益,評估的是銷售額、廣告及淨利(McQuail,2009;
David & William,2013;Picard,1994)。
研究者認為「國家」與「社會」之間的路徑分析是雙向的,會相互影響與轉 化,國家和社會的鬥爭,將對國家發展、政策產出有重大影響。總結來說,為回 應本文主張廣電政策制定的標準隨國家社會關係浮動,國家雖有最終制定政策的 權利,仍須考慮國家與社會關係進行政策制定,因此制定政策的能力是鑲嵌國家、
市場與公民社會(社會運動)基於各自偏好的動態關係中。
研究者認為,在研究媒體政策的產出時,不但要包含政治、資本、公民社會 的媒體改革團體力量三者互動,更應該放入時間軸,考量到政黨輪替為政治權力 結構改變,將帶動依附舊政權的資本結構變革,也影響媒改團體的抗爭訴求,政
類的利益團體多是私人企業組成、屬於較有社會資源、支持「去管制」的傳播政策,大多更與政 治人物之間的關係緊密,這樣的運動被視為與公民權、傳播權背道而馳。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2
黨輪替前後國家-市場-社會結構關係的變化,本研究將以兩次政黨輪替為界分 為三個時期進行討論(二至四章)。
而本研究以台灣廣電監管所有權政策作為個案,橫跨解嚴至今超過二十五年,
經歷數次的立法與修法、政策產出環境也有變化;另一方面也因分析架構較大,
同時包含社會結構的拆解與行動者間互動的分析,基於時間與人力的限制,無法 納入所有廣電所有權監管政策的立法與修法。因此本研究將透過文獻整理來理解 個案發展過程中,各個行動者的立場、歷史點中結構的限制,文獻的蒐集範圍主 要針對個案歷史點中的相關報章、雜誌新聞、評論、政府官方資料、媒改團體的 相關聲明稿、以及相關學術研究等。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