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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6.9;劉寶傑、李順德,2004.6.10)。
扁政府連任後一年,行政院通過「無線電視公股處理條例」,與在野勢力多 次協商後,確立華視公共化、台視則走向民營化的政策立場,並為釋出華視與台 視的公股股權,在草案中另訂「公股審議小組」,由行政院副院長擔任召集人(聯 合報 2005.5.19)。在 2005 年 12 月 26 日法定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最後期限前夕,
傳出華視總經理江霞,為在黨政軍退出後得以續任總經理,正試圖尋找金主買下 華視(李恆宇,2005.12.23;黃雅詩,2005.12.31),在野黨意識到兩台民營化後,
民進黨政府可能將股權轉賣給親綠金主,反而會導致政治意識型態嚴重偏頗卻又 無法監督的窘境,轉而支持台華視一公一民政策(黃如妤,2007)。
雖然各黨對台華視公共化與民營化政策已有初步共識,針對華視公股如何釋 出、股權轉讓審議小組組成模式卻有重大分歧,甚至民進黨內立場也產生衝突。
原行政院同意政府出資買回華視民股、審議小組由「政黨比例」推薦等基本方向,
然而時任新聞局長姚文智認為立法權以干預行政權否決審議小組由政黨比例推 薦,民進黨與台聯黨亦主張解散黎明文教基金會,無償收回華視公股,這些政策 立場遭國民黨杯葛。最終,立院各黨彼此妥協,最終通過「無線電視事業公股釋 出條例」版本內容,取消「政黨比例」字眼,改在附帶決議中保障國親推薦 6 席;而乏華視資金問題,公股條例明定台視釋出公股的所得,將作為購回華視民 股的財源,不過條例並未明定台視公股轉讓的時程。
二、黨政軍退出媒體之後:老議題、舊手段、新問題(2006-2008.5)
2005 年底,趕在黨政軍退出三台時限將至前,國民黨宣布將「三中」轉賣 予中時集團37,隔年 3 月 NCC 即通過三中股權變更案(自由時報,2007.11.12、
2007.7.3)。而 2007 年趙少康隨即又向 NCC 申請中廣股權轉讓及負責人變更,此 舉遭到各界質疑收購「三中」的余建新為國民黨白手套,僅為替國民黨規避黨政 軍三退條款。(楊士仁,2007;洪貞玲、劉昌德,2006、2007)。
其中余建新收購華夏 90 億的交易案,包含收購價與承接負債的部分也曾引 起各界對挹注資金來源的疑義,另一方面,詳觀三中股權轉移的模式非常複雜,
國民黨實際掌有黨營媒體的「華夏投資公司」是將股權轉賣給中時集團董事長余 建新所設立的「榮麗投資公司」,三中並非直接納入中時集團。華夏公司以鉅額
37 事實上國民黨轉手的媒體企業為「五中」,包含中央日報、中華日報、中視、中廣、中影,
然而中時集團對中央日報與中華日報承接意願不高,因此雙方附帶協商日後由國民黨旗下的中 央投資公司再購回雙中報紙,因此中時集團實際購買的部分僅「三中」,即中視、中廣、中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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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投資方式,迴避社會各界監督的聲浪39(洪貞玲、劉昌德,2007;洪貞玲,2009;陳人傑等人,2009;王尹軒,2002)。
然而,整起「三中」交易案最大的爭議實在於「跨媒體壟斷的問題」,由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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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勢力;另一方為代表行政院新聞局的鴻邦建設,雙方角力也毫不掩飾地端 上檯面,可由賴國洲以個人名義收購日資股份遭政院拔除董事長職務,及時任新 聞局長鄭文燦私下約見日商,並要求日商將股權售予自由時報可窺知一二。為此,
媒改團體雖曾多次對政府表達對台釋釋股過程不滿,認為民進黨毫不避諱地介入 台視公股處理過程,已違反「廣電媒體民主化」、「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原則,然 而皆未得到政府正面的回應(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2011;洪貞玲,2009)。
除此之外,非凡電視台董事長黃崧取得台視主要股權後,同樣引來跨媒體所 有權集中的疑義,然而黃崧所持有台視股份未達有線電視施行細則 19 條之規定,
NCC 僅能通過股權轉移案,附帶要求黃崧做出黨政軍退出媒體、防止外資持股 等承諾,「股權形式合法」仍無法可管。
綜觀「黨政軍退出媒體」老議題下,中視與台視分別以人頭公司轉投資、與 政商夥伴關係經營媒體,政治勢力雖然「表面上」退出媒體,事實上「政治力量 卻伺機將黑手伸進媒體,釋股政策反而為『黨政進攻媒體』開了『巧門』」(轉引 自洪貞玲,2009:91),除此之外,亦衍生了新問題—跨媒體所有權集中。
第三節、小結
政黨輪替前廣電媒體鬆綁卻未建立新制度,政策後果逐漸體現在廣電業者間 併購風潮劇烈的媒體市場;雖然如此,此時期廣電監管政策變革相關爭議卻未處 理市場競爭失靈的問題,主要聚焦處理「政治干預」廣電媒體的問題,即黨政軍 不得經營媒體,另設置「獨立」機關等。整體廣電監管所有權政策持續自由化鬆 綁,較重視傳媒市場勢力範圍重分配、並增加新的競爭者,卻忽略「公共利益」
的政策精神,與公共利益最為相關的公民參與政策管道卻未建置,一般公民在法 治上的權利並未提升。
政黨輪替後所帶來的機會與限制,不論是台灣為加入 WTO 使得國內所有權 管制鬆綁、廣電監管主管機關移轉,皆有助於政策所有權管制鬆綁、促進市場競 爭,具體政策的結果也加速了台灣媒體市場與全球市場整合、外資進駐後國內廣 電市場結構也隨之改變。
其次,內政上,舊有的黨國資本關係瓦解,民進黨政府為立院相對弱勢的少 數政府,國家能力削弱,為與在野黨抗衡,轉而尋求新資本家協助,使政商關係 改變,促進了新的政商關係、政治參與機會。整體來看,資本家自主性較前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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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大幅提升,尤其在黨政軍三退後,政治人物全面退出媒體管理層(至少是表面 上的持股或經營),市場業者有更多的議價空間能依照自身利益行動。
第三,由過去總統大選陳水扁的政策白皮書《陳水扁國政藍圖》的內容來看,
民進黨勝選承載了許多改革派的訴求,亦有許多長期關懷媒體改革學者投入,期 待民進黨完成民主化的改革議程,媒體改革團體在此階段已產生質變與量變。以 往國民黨威權主義下,任何社會議題的抗議活動都被視為有政治意圖,改革運動 一方面倡議自身關懷的社會議題;另一方面卻又必須共同挑戰威權國家的壓制,
政黨輪替後,改革團體不再需要抵抗來自於國家的打壓,因此影響力確實地提升;
且民進黨政府執政期間也提拔許多社運人士組閣,這也為改革運動帶來了新的機 會,相對來說社運組織的政策參與權也隨之提升。
然而,此時期媒體結構改革的運動模式仍以利益遊說為主、群眾動員為輔,
這在民進黨與媒體改革團體間界線日趨明顯的歷史背景下,常需倚賴新聞局長、
部分立委作為媒改團體與政府間的溝通橋樑,新聞局長或立委個人對媒體改革支 持與否的態度,將決定性地影響政策方向,造成「政隨人變」或遭到政商關係綁 架的後果。
雖然如此,媒體改革運動特質在此時期也產生轉變,一次政黨輪替前改革運 動的群眾基礎主要是政治反對運動群眾,因此在民進黨成為執政黨後,街頭抗爭 的動能便大幅消退;即便如此,改革運動的成員組成較以往更為多元,具體如消 費者(閱聽人)運動興起,過去向國家抗議劣質媒體內容轉向廣告主施壓,廣電 媒體修法也不再直接與政治改革連結,這樣的好處是:民進黨與社會運動間的界 限逐漸能清楚區分,將公民社會與市場業者自相對於國家的「社會」中更加明確 地區分開,使市場與公民社會的談判成本、與推動理想政策的機會遠較國民黨政 府時期高出許多,這有助於國家、市場與公民社會以自身利益、目標為前提行動,
影響力也遠較前一時期高出許多,也為政策結果添加更多的不確定性,由此階段 立法過程來看,也確實是如此。
在此時期國家、市場與社會三者關係,由前一階段國家相對主導政策轉變為 政經雙元宰制的結構,市場業者對於廣電媒體所有權監管政策的影響力,基於結 構限制下產生的新政商關係,提高了市場業者議價空間提高,新興資本家有條件 以政治支持交換民進黨政府釋出過去以來一直由公股壟斷的無線廣電事業股 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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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來說,民進黨在廣電結構改革的議題相較於在野勢力擁有執政優勢,不 僅在公營事業有人事任命權,公營事業民營化政策推動需借行政權護持,行政權 有絕對的主動權,增加了民進黨的議價空間,與履行競選承諾的可能。然而民進 黨並未掌有立院絕對多數,少數政府的政策必須與在野勢力協商,而在野黨在立 法過程中的反制動員,往往達到了一定的成效;其次,行政權與民進黨團間的意 見衝突,總統府在政策制定過程中立場曖昧不明,且各部會間意見也常不一致,
造成新聞局政策無法在立法過程中被落實;第三,政黨輪替以來新聞局長更迭頻 繁,使得政策走向隨新聞局長個人立場擺盪,提高了法制化過程的困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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