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新竹市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組織重組方案的意見,依所發現的問題,設 計問卷,進行問卷調查,由於重組合併對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人員有影響,因此問 卷調查的對象包括新竹市三個區公所及三個戶政事務所所有員工,獲取量化資料,
以補文獻研究之不足,並藉由百分比與交叉分析得出結果以為提出解決問題方案的 參考,問卷如附錄二, 題目的設計有下列四個面向:
(一)有關政治面問題有:
1.中央政府將地方政府組織架構,授權地方政府自行調整,以落實地方自治的 精神,您是否同意?
2.新竹市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組織合併,您認為組織成員的調動、升遷管道是 否會暢通?
(二)有關法律面問題有:
1.新竹市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組織合併,政府需要修改戶籍法第五條:戶籍登 記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設戶政事務所辦理,更改為戶籍登記由直轄市、縣 (市)政府得設戶政事務所辦理,您認為修法容易嗎?
(三)有關管理面向問題有:
1.新竹市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組織合併,會簡化與改善行政工作流程,您同意 嗎?
2.新竹市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組織合併,服務民眾的品質與效率會提昇,您同 意嗎?
(四)有關經濟面向問題有:
1.新竹市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組織合併,會精簡人力,您同意嗎?
2.新竹市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組織合併,會節省成本,您同意嗎?
(五)有關組織合併同意度、同意方案、不同意理由等問題有:
1.為提高行政效率,落實政府組織再造,在不影響組織成員權益下,適度將新 竹市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合併,您同意嗎?
2.新竹市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組織整合發展方案,如果有下列幾種,您認為那 種方案最可行?(1裁併戶政事務所,合併成一個機關,區公所下增設戶政課,
原戶政事務所其所屬成員依原職等調整任用。2裁併戶政事務所,合併成一 個機關,區公所區長職等調整為10職等,並增設副區長一名(由戶政事務所 主任轉任),區公所下增設戶政課,原戶政事務所其所屬成員依原職等調整 任用。3裁併戶政事務所,合併成一個機關,區公所區長職等調整為10職等,
並增設副區長一名(由戶政事務所主任轉任),區公所下增設戶政課,戶政課
3.您認為新竹市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不需要合併的原因,有下列那幾種?(可複 選)(1.組織已很完善,無需變動。2.變動會造成民眾的不方便。3.變動會造 成組織成員的不適應。4.變動會造成組織成員權益的損失。5.兩個單位組織 文化,組織氣候不同,無需變動。6其他)
4.針對新竹市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組織合併方案,請問您還有何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