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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組織重組之限制

第四節 相關研究個案探討

本論文係研究新竹市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組織重組,而新竹市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 是最基層的行政機關,是地方政府的一環,筆者在蒐集相關文獻的同時發現1999年地方 制度法實施後較多以「地方政府」為對象的研究著作中,但有關地方政府組織重組學術 論文較少學者觸及,若有也是以台北市區公所及高雄市區公所的研究著作較多,透過多 方管道儘最大可能地蒐集相關資料,茲將筆者蒐集到的以我國縣市政府組織研究相關的 學術研究論文及研究報告。

鄭彥信(2000)在「政府組織減縮管理之研究─以高雄市政府為例」一文中以組織精 簡與委託外包係減縮管理一體之兩面,均在使「大政府」 組織結構朝向「組織精簡」

與「人力精簡」之革新措施,研究旨在探討高雄市政府組織減縮管理之現況、瓶頸與突 破之道。其研究主要目的為理論分析政府組織減縮管理之要義,了解我國地方政府組織 減縮管理之優點與不足之處﹔探討英、美、紐、澳、加、日、中國大陸等國的減縮管理 背景、體制環境與減縮重點,以分析比較借鏡之處﹔針對高雄巿政府近年來組織精簡及 委託外包等措施進行研究,探析應興應革之道﹔針對高雄巿民意代表、各級機關學校首 長、一般主管同仁及受委託機構等進行深度訪談,了解各界對該巿減縮管理執行成果之 廣泛性評價﹔最後綜合上述理論與實務分析,加上高雄巿政府減縮管理探討及訪談之結 果,析論本研究發現與結論,並提出建言,期能落實政府組織減縮管理。

賈文輝(2000)在「我國縣市政府組織與職權之研究」一文中以精省後縣市政府成為

地方自治的第一級政府,將直接與中央產生合作與對抗,也形成地方自治層級的主要部 份。研究目的:1.瞭解精省後相關法制(地方制度法、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對於縣 市政府組織結構與職權產生的影響與變革。2.進一步運用組織理論、地方自治功能理論 以及實證研究,檢討縣市政府運作的成果與問題。

林國漳(2001)在「地方政府組織制度變遷與組織發展之研究-縣市組織人力再造觀 點」一文中以以微觀的角度,探討地方制度法頒行後,地方政府運用組織及人力再造,

改變既有組織結構面向(包括複雜性、正式化、集權化),以及人力資源的重新分配,

使組織內部關係轉變,在群體意識共識下,針對地方特性與需求,共同努力開創地方多 元發展之途徑,達到提昇服務績效之效能政府與國家競爭力之最終目的。

陳百山(2003)在「高雄市區公所組織定位與業務功能之研究」一文中指出其高雄市 區公所組織架構並無隨工商發達高度都市化的多元社會需求而做適時之調整,造成組織 僵化、層級定位不明及業務功能不彰,實應徹底檢討改進。本研究目的在於瞭解高雄市 區所的組織結構、層級定位、業務職掌及區政功能,從研究中探討實際運作產生之問題,

並提出解決方案建議,以為高雄市區公所組織調整及功能重組之參考。

高崇雯(2004)在「直轄市政府組織功能之比較研究─以臺北市、上海市為例」一文 中分別為直轄市的憲政定位、組織法制設計、組織結構態樣與組合及組織功能之運作與 作為四個面向來探討。在實務上,中國大陸 90 年代後期地方政府發展是著重「制度」,

由上而下來推動市政建設,而臺灣地區則偏向「民主管理」由下而上進行市政建設;因 之,本研究主要目的:1.由法制面出發以探討兩岸直轄市政府異同之處。2.以兩岸首善 之區的「臺北市」與「上海市」為個案進行探討。3.分別透過憲政定位、組織法制設計、

組織結構、組織功能等四面向,檢視兩岸直轄市政府行政之良窳,評估兩岸地方政府重 點發展項目,俾供檢證兩岸直轄市政府行政組織的成效並為研究建議之參據。4.綜合各 項研究發現、提出具體建議,以供未來相關研究或政策研議之參考,並對直轄市未來的 建設發展,如行政改革、組織再造以及提高競爭力能有所裨益。

孫清泉(2005)在「台北市區公所組織功能之研究」一文中指出必須體認民意上達的

度 7.加強推動事務性工作委外措施 8. (2000)

我國縣市政府組

組織文化僵化無活力,必須逐漸改變。 (2001)

地方政府組織制

以人力願景面向,來達到再造發展的理 (2003)

高雄市區公所組 (2004)

直轄市政府組織

號已經喊了十幾年,但是都沒有能夠兌 現。3.兩個城市的市長產生方式與任期 不同 4.兩個城市市長的地位不同 5.兩 市立法機關不同 6.兩市公務員素質不 同 7.兩市在當前施政與未來願景方面 都有旺盛的企圖心 8.兩市的共同點。研 究建議 1.中國大陸在市場化改革過程 中政府職能的轉變, 唯有組織體系成員 素質提升、專業與敬業精神的養成、組 織目標與願景的認同,以及組織學習與 創意能力的發揮,才能使機構改革成效 得以彰顯。2.中國大陸現應積極提供三 項職能:(1)提供公共產品和設施;(2) 進行宏觀調控;(3)實行微觀規制。3.

中國應揚棄極權體制,實施民主制度,

權力下放 4.上海市政府應注意軟體建 設 5.上海市應澈底將「黨政企」分離,

才不會影響企業自主性 6.臺北市應加 強電子卡片的運用 7.讓臺北市多一點 科技,經濟與文化,少一些政治意識型 態 8.臺北市應強化核心能力,提昇城市 競爭力 9.臺北市應鼓勵創新機制,活化 市政發展機能 10.兩市共同需改進之 處。

孫清泉 (2005)

台北市區公所組

一、1998年我國精省後,1999年「地方制度法』與『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的施行開 啟縣市政府改革,各縣市機關組織擴張後,公務員員額均擴增,從中央至地方政府

組織僵化、層級定位不明及業務功能不彰,實應徹底檢討改進。

六、地方政府必須體認民意上達的重要性,重視區公所的存在,透過修改組織編制及權 力下放方式,提升區公所的自主性,透過區公所對市民進行最直接服務,結合民意,

由下而上傳達地方的需求,經由溝通說明會,推行重大公共建設,彌補市府各單位 由上而下施政方式之空缺,以提供市民全方位高品質服務。

七、地方政府區公所業務方面,在時代的要求下,很多都要求要直接服務,為了效率、

節省成本,所以都是直接自己來,而無需承轉。政府已進入電腦化時代,不需要 太多人力,組織要隨時代調整,戶政事務所存在的必要性減弱了,很多都可以減 併掉了,現在要求組織要扁平化,直接服務民眾的事情交由區公所來做,絕對可 以提昇效率。

從上文獻探討中,普遍認為地方政府業務性工作,應交由第一線區公所來執行效 率較高,同時也探討到戶政事務所存在的必要性減弱,因此本人提出新竹市政府區公 所與戶政事務組織相關重組方案研究,經過以上理論文獻檢討之後,從影響組織重組 之政治面、管理面、法律面、經濟面(財政面)四大因素分析(社會面的探討,本論文 暫不討論,因此民眾只在乎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服務速度與態度,對於區公所與戶政事 務所的組織調整並不關切,組織精簡可以精簡人力、減少政府的支出,民眾不會有興 趣,因此本文的深入訪談並不擴及一般民眾的觀點),提出組織重組方案之探討,架 構出適當研究分析圖,並選擇適合研究方法,將理論與實務結合,提出區公所與戶政 事務所組織重組具體可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