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組織重組:問卷調查
第四節 卡方檢定交叉分析
用以瞭解新竹市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組織成員隨著單位、職務、性別、年齡、學歷、
公務年資變數不同,對於組織合併的相關議題的看法,究竟有那些構面之間存有關聯的 情形。由於組織成員學歷中屬博(碩)士人數非常少,因此在分析上將其歸於大學(專)類 別上,另外公務年資屬5年以下人數為少數,為分析上有效性,將其歸於6~10年類別上。
表5-17將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所有問卷合併交叉分析結果如下:
表5-17 各研究變項之統計分析(卡方檢定(Pearson chi-square)交叉分析)
單位 職務 性別 年齡 學歷 年資
地方自治 0.453 0.345 0.985 0.507 0.260 0.222 組織編制 0.402 0.113 0.474 0.271 0.674 0.792 精簡人力 0.104 0.014 0.509 0.079 0.318 0.022*
節省成本 0.242 0.112 0.750 0.508 0.378 0.042*
簡化工作流程 0.091 0.243 0.451 0.336 0.337 0.079 品質效率提昇 0.276 0.705 0.490 0.757 0.673 0.326 升遷管道 0.005* 0.580 0.120 0.168 0.239 0.004*
修改戶籍法 0.006* 0.656 0.372 0.343 0.329 0.586 組織合併 0.002* 0.508 0.127 0.144 0.147 0.045*
合併方式 0.000* 0.000* 0.135 0.323 0.158 0.013*
不需合併理由 0.175 0.965 0.450 0.908 0.570 0.045*
* P<0.05
以下僅就卡方檢定(Chi-square)顯著項目提出分析
一、單位與組織合併升遷管道是否暢通交叉分析
表5-18 單位與組織合併升遷管道是否暢通交叉分析表
暢通 沒意見 不暢通 Total
組織合併升遷
管道是否暢通 Count Adjusted Residual
Count Adjusted Residual
Count Adjusted Residual
區公所 64 2.0 65 1.0 36 -3.2 165 單位
戶政事 務所
24 -2.0 30 -1.0 37 3.2 91
Total 88 95 73 256
p=0.05,n=256,Pearson Chi-Square=10.584 , df=2
如表5-17中所示,由卡方檢定所得之結果中,發現受訪者「單位」的差異在「升遷 管道」這一項指標的p-value小於α﹦0.05,呈現顯著。換言之,單位的不同會影響組 織成員,對新竹市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組織合併後,組織成員升遷管道暢通與否的看 法。區公所認同組織合併升遷管道會暢通者顯著偏高(Adjusted Residual = 2.0);戶 政事務所認同合併升遷管道暢通者顯著偏低(Adjusted Residual = -2.0);區公所認同 組織合併升遷管道會不暢通者顯著偏低(Adjusted Residual = -3.2);戶政事務所認同 組織合併升遷管道不暢通者顯著偏高(Adjusted Residual = 3.2)。
區公所的組織成員在新竹市政府的調動升遷頻率較多,新竹市政府目前有部份秘 書、副局長、課長、課員等是從區公所調升,機會確實比戶政事務所多,因此印證了交 叉分析,區公所認同組織合併升遷管道會暢通者顯著偏高,戶政事務所認同組織合併升
遷管道不暢通者顯著偏高。戶政事務所在此一問項中係被合併的機關,戶政事務所員工 擔憂合併後的去留問題所產生的心理傾向所致。
二、單位與組織合併修改戶籍法是否容易交叉分析
表5-18 單位與組織合併修改戶籍法是否容易交叉分析表
容易 沒意見 不容易 Total
組織合併修改 戶籍法是否容 易
Count Adjusted Residual
Count Adjusted Residual
Count Adjusted Residual
區公所 39 1.6 76 1.9 50 -3.2 165 單位
戶政事 務所
14 -1.6 31 -1.9 46 3.2 91
Total 53 107 96 256
p=0.006,n=256,Pearson Chi-Square=10.359, df=2
如表5-18中所示,由卡方檢定所得之結果中,發現受訪者「單位」的差異在「修改 戶籍法」這一項指標的p-value小於α﹦0.05,呈現顯著。換言之,單位的不同會影響 組織成員,對新竹市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組織合併,政府需要修改戶籍法,修法容易性 的看法,區公所認同組織合併,修法不容易者顯著偏低(Adjusted Residual = -3.2);
戶政事務所認同修法不容易者顯著偏高(Adjusted Residual = 3.2)。
由於區公所組織成員對戶籍法修不修改與自已權益影響不大,因此區公所認同組織 合併,修法不容易者顯著偏低,戶政事務所組織成員認為戶籍法修改會影響自己權益,
因此戶政事務所認同修法不容易者顯著偏高。
三、單位與組織合併同意度交叉分析
表5-19 單位與組織合併同意度交叉分析表
同意 沒意見 不同意 Total
組織合併同意
度 Count Adjusted Residual
Count Adjusted Residual
Count Adjusted Residual
區公所 87 2.4 43 0.9 35 -3.5 165 單位
戶政事 務所
34 -2.4 19 -0.9 38 3.5 91
Total 121 62 73 256
p=0.002 ,n=256,Pearson Chi-Square=12.262, df=2
如表5-19中所示,由卡方檢定所得之結果中,發現受訪者「單位」的差異在「組織 合併」這一項指標的p-value小於α﹦0.05,呈現顯著。換言之,單位的不同會影響適 度將新竹市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合併同意度的看法。區公所同意適度組織合併者顯著偏 高(Adjusted Residual = 2.4);戶政事務所同意適度組織合併者顯著偏低(Adjusted Residual = -2.4);區公所不同意適度組織合併者顯著偏低(Adjusted Residual = -3.5);戶政事務所不同意適度組織合併者顯著偏高(Adjusted Residual = 3.5)。
區公所組織變大,區公所組織成員認為對自己權益無影響,因此區公所組織公所同 意適度組織合併者顯著偏高,戶政事務所組織裁撤,因此組織成員戶政事務所人員擔心 機關裁撤自己可能會換工作性質,因此戶政事務所不同意適度組織合併者顯著偏高。
四、單位與選擇組織合併方式交叉分析
表5-20 單位與選擇組織合併方式交叉分析表
方案1 方案2 方案3 Total
選擇組織合併
方式 Count Adjusted Residual
Count Adjusted Residual
Count Adjusted Residual
區公所 91 5.2 27 2.0 9 -8.0 127 單位
戶政事 務所
14 -5.2 4 -2.0 31 8.0 49
Total 105 31 40 176
p=0.000 ,n=176(贊成合併的人數),Pearson Chi-Square=63.544, df=2
如表5-20中所示,由卡方檢定所得之結果中,發現受訪者「單位」的差異在「組織 合併」這一項指標的p-value小於α﹦0.05,呈現顯著。換言之,單位的不同會影響組 織成員,對新竹市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組織整合發展方案,方案選擇的看法,區公所選 擇方案一顯著偏高(Adjusted Residual = 5.2),戶政事務所選擇方案一顯著偏低 (Adjusted Residual = -5.2),區公所選擇方案二顯著偏高(Adjusted Residual = 2.0),
戶政事務所選擇方案二顯著偏低者(Adjusted Residual = -2.0),區公所選擇方案三顯 著偏低(Adjusted Residual = -8.0),戶政事務所選擇方案三顯著偏高(Adjusted Residual = 8.0)。(方案一:裁併戶政事務所,合併成一個機關,區公所下增設戶政課,
原戶政事務所其所屬成員依原職等調整任用。方案二:裁併戶政事務所,合併成一個機 關,區公所區長職等調整為10職等,並增設副區長一名(由戶政事務所主任轉任),區公 所下增設戶政課,原戶政事務所其所屬成員依原職等調整任用。方案三:裁併戶政事務 所,合併成一個機關,區公所區長職等調整為10職等,並增設副區長一名(由戶政事務
所主任轉任),區公所下增設戶政課,戶政課下設登記股及資料股,原戶政事務所其所
方式 Count Count Count
Total
區長 0 2 0 2
Total 105 31 40 176
在贊成組織合併176人中,依職務不同分析,如表5-21中所示,職務的不同會影響 組織成員,對新竹市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組織整合發展方案選擇的看法。職務為戶籍員 選擇組織合併方案一偏低,職務為會計人事選擇組織合併方案一偏高,職務為區長選擇 組織合併方案二偏高,職務為股長及戶籍員選擇組織合併方案三偏高,職務為里幹事選 擇組織合併方案三偏低。(方案一:裁併戶政事務所,合併成一個機關,區公所下增設 戶政課,原戶政事務所其所屬成員依原職等調整任用。方案二:裁併戶政事務所,合併 成一個機關,區公所區長職等調整為10職等,並增設副區長一名(由戶政事務所主任轉 任),區公所下增設戶政課,原戶政事務所其所屬成員依原職等調整任用。方案三:裁 併戶政事務所,合併成一個機關,區公所區長職等調整為10職等,並增設副區長一名(由 戶政事務所主任轉任),區公所下增設戶政課,戶政課下設登記股及資料股,原戶政事 務所其所屬成員依原職等調整任用)。
職務職務為會計人事選擇組織合併方案一偏高,因為人事會計在組織合併雖然會精 簡,但人事會計人員升遷管道非常暢通,令會計人事人員不用擔心;職務為區長選擇組 織合併方案二偏高,因為目前區長職務是九職等,若合併變成十職等職權加大;職務為 股長及戶籍員選擇組織合併方案三偏高,因為若組織合併,戶政課下設登記股及資料 股,對股長及戶籍員較有保障。
六、公務年資與組織合併是否會精簡人力交叉分析
表5-22 公務年資與組織合併是否會精簡人力交叉分析表
同意 沒意見 不同意 Total
組織合併是否會
精簡人力 Count Adjusted Residual
Count Adjusted Residual
Count Adjusted Residual
10年以下 30 -1.0 21 2.8 24 -1.2 75 11-15年 28 0.0 8 -1.1 26 0.8 62 16-20年 28 -0.7 7 -1.8 33 2.2 68 公務
年資
21年以上 29 1.9 9 0.0 13 -2.0 51
Total 115 45 96 256
p=0.022 ,n=256,Pearson Chi-Square=14.792, df=6
如表5-22中所示,由卡方檢定所得之結果中,發現受訪者「公務年資」的差異在「精 簡人力」這一項指標的p-value小於α﹦0.05,呈現顯著。換言之,公務年資的不同會 影響組織成員,對新竹市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組織合併,精簡人力的看法。公務年資10 年以下對於組織合併會精簡人力,表示沒意見者顯著偏高(Adjusted Residual = 2.8);
公務年資16-20年者不同意組織合併會精簡人力顯著偏高(Adjusted Residual = 2.2)。
公務年資愈久愈不認為組織合併會精簡人力,對自身未來前途或退休所得的影響會 擔心,因此公務年資16-20年者不同意組織合併會精簡人力顯著偏高。
七、公務年資與組織合併是否會節省成本交叉分析
表5-23 公務年資與組織合併是否會節省成本交叉分析表
同意 沒意見 不同意 Total
組織合併是否會
節省成本 Count Adjusted Residual
Count Adjusted Residual
Count Adjusted Residual
10年以下 30 -0.9 20 1.5 25 -0.4 75 11-15年 29 -0.5 11 -0.7 22 0.1 62 16-20年 25 -1.4 10 -1.4 33 2.7 68 公務
年資
21年以上 29 2.0 12 0.6 10 -2.6 51
Total 113 53 90 256
p=0.042 ,n=256,Pearson Chi-Square=13.065, df=6
如表5-23中所示,由卡方檢定所得之結果中,發現受訪者「公務年資」的差異在「節 省成本」這一項指標的p-value小於α﹦0.05,呈現顯著。換言之,公務年資的不同會 影響組織成員,對新竹市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組織整合併,節省成本的看法。公務年資 21年以上者同意組織合併會節省成本顯著偏高(Adjusted Residual = 2.0);公務年資 16-20年者不同意組織合併會節省成本顯著偏高(Adjusted Residual = 2.7);公務年資 21年以上者不同意組織合併會節省成本顯著偏低(Adjusted Residual = -2.6)。
八、公務年資與組織合併升遷管道是否會暢通交叉分析
表5-24 公務年資與組織合併升遷管道是否會暢通交叉分析表
暢通 沒意見 不暢通 Total
組織合併升遷管
道是否暢通 Count Adjusted Residual
Count Adjusted Residual
Count Adjusted Residual
10年以下 17 -2.5 30 0.6 28 2.0 75 11-15年 26 1.4 19 -1.2 17 -0.2 62 16-20年 18 -1.6 28 0.8 22 0.8 68 公務
年資
21年以上 27 3.1 18 -0.3 6 -3.0 51
Total 88 95 73 256
p=0.004 ,n=256,Pearson Chi-Square=19.028, df=6
如表5-24中所示,由卡方檢定所得之結果中,發現受訪者「公務年資」的差異在「升 遷管道」這一項指標的p-value小於α﹦0.05,呈現顯著。換言之,公務年資的不同會 影響組織成員,對新竹市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組織合併後,組織成員升遷管道暢通與否 的看法。公務年資10年以下者認同組織合併後,組織成員升遷管道會暢通顯著偏低 (Adjusted Residual = -2.5);公務年資21年以上者認同組織合併後,組織成員升遷管 道會暢通顯著偏高(Adjusted Residual = 3.1);公務年資10年以下者認同組織合併後,
如表5-24中所示,由卡方檢定所得之結果中,發現受訪者「公務年資」的差異在「升 遷管道」這一項指標的p-value小於α﹦0.05,呈現顯著。換言之,公務年資的不同會 影響組織成員,對新竹市區公所與戶政事務所組織合併後,組織成員升遷管道暢通與否 的看法。公務年資10年以下者認同組織合併後,組織成員升遷管道會暢通顯著偏低 (Adjusted Residual = -2.5);公務年資21年以上者認同組織合併後,組織成員升遷管 道會暢通顯著偏高(Adjusted Residual = 3.1);公務年資10年以下者認同組織合併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