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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混淆,在此實有特別說明的必要。所謂「集權」係指權力結構設計上,特別注 重統一、效率的政體,這個政體並不一定沒有「理念」在其中,相反的,許多集 權國家恰好蘊藏了神聖的意志,諸如柏拉圖的理想國或者墨子尚同的世界。「集 權」的設計乃是為了達成某種使命,而非目的自身,更不是滿足獨裁者一己私欲 的工具。當然這些並非意指「集權國家」都是善良的,因為即使它具有神聖意志,
但權力容易使人迷失,最後的結果往往會朝負面的方向發展。
但極權政治卻不如此,它一開始就是以「獨裁」、「邪惡」為本質,這個政權 非但不是要完成某種道德上的善,相反的它的任務就是要消滅善,使人在「恐懼」
氛圍中,完全臣服於獨裁者的意志。正如 Hannah Arendt 在《極權主義》一書中 的所說的:「極權政體創造出一種環境,使人置身其中,良心的呼喚成為一種困 擾,而善行成為一件不可能之事,透過這樣的環境,集權政體有意識地實施於所 有人民身上的『連作法』的罪刑才能夠不斷擴充其受害者。」256
集權政府所以吸收個人自由,在於他們認為有某種目的,其價值遠遠大於個 人自由,因而我們必須犧牲個體自由以達成該目的。如此一來集權國家取消的僅 是表面的自由,我們心靈或者仍可處於自由放任的狀態;但是極權政治非如此,
它始終一貫地排斥自由,不僅行為連心靈的自由也都不復存在。二十世紀初的納 粹、法西斯以及共產政權正是最佳的註解。在他們發動的各種運動中,人們甚至 沒有緘默的權利,只能隨著獨裁者的意志起舞。
墨家無疑傾向集權思想,他們亟欲打造一個全能的大有為政府,但是它卻不 是極權的國度,原因在於墨家不僅無意消滅人性之中蘊含的正義、善良等價值,
相反的墨家要強化這些價值。而它更是缺乏極權政治最重要的一個手段,也就是
「恐怖統治」的運用,透過讓人身心無法承受的壓力,迫使人們服從組織的意志。
三、道治社會 --- 精神的烏托邦:世俗秩序中的心靈自由
烏托邦(Utopia)一詞乃湯瑪斯.莫爾(Thomas More,1478-1523)所發明,
它的原始涵義具有「子虛烏有的地方」與「美好的地方」兩種意涵。它可能存在 於遠古的黃金時代、尚未到臨的未來,或者是現存但卻遠離人類聚居社會的世外 桃源,用以表達人類對於「樂土」的懷想。今日「烏托邦」一詞不僅用以指稱狀
256 Hannah Arendt/鄂蘭:《極權主義》(台北:聯經出版社,民國 71 年初版),頁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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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同時也用來一種與現實環境不相符,帶有不可妥協理想主義色彩的思想。而 中國哲學中,道家建擘的道治社會,無疑就是其中一類的典型代表。
(一)道家對於道治社會的嚮往
分析《老子》一書內容,可知道治社會必須具備兩大要件:第一是最低密度 的社群型態,第二則是採行無為而治的君王。所謂最低密度的社群型態,係指一 種能夠將人與人的交流或統屬關係減低到最小的「類國家組織」。道家既不主張 眾建諸侯式的國家體制,也非大一統思想的擁戴者,但他們也承認人類生存仍然 需要一定規模社群,而非絕對孤獨的存在。因此老子標榜「小國寡民」的理念,
在「小國寡民」的理想世界中,同樣存在君主與武力,但國家即使擁有兵器,卻 無施用的必要。人民毋需冒險向遠方遷徙拓展,但憑素樸本性即能和諧相處,終 至老死,不相往來。257
除了社群結構的極簡化,道治社會成立的最重要因素,還是來自君王的無為 之治,也就是以道為摹本的統治方式。老子認為道生成萬物,但卻從不將萬物為 佔為己有,而是任由萬物生長。因此聖王最高的境界,即是學習大道的精神,透 過「無為」達到「無所不為」結果,所謂「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之,
萬物將自化。」(第三十七章)
在道治社會中,君王治理國家係以「靜下」手段,258「靜下」不僅是對內施 政的方針,同時也是國與國間相處的原則。老子認為大國如果能向江海一般居於 下流,天下自然願意歸附,蓋居於天下雌柔位置者,必定能以「靜定」之道勝「雄 強」之國。如此大國謙下小國而聚養小國,小國侍奉大國而為大國所見容,彼此 各得所欲,而一個自然和諧的犧皇盛世也就翹首可待了。
老子道治社會的規劃,無疑具有極高的理想性,事實上處於一個以農耕為主 的社會,「土地大小」往往成為國力強弱的關鍵。土地的增加不僅可以累積更多 財富糧食,同時也能容納更多人口,除非極大變因加入,否則終將導致國際之間
「大者恆大、弱者益弱」的局面出現。也由此原因,戰國群雄莫不通過「兼併」
257 《老子》第八十章云:「小國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輿,無 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復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 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258 如《老子》第六十一章云:「大國者下流,天下之交,天下之牝。牝常以靜勝牡,以靜為下。
故大國以下小國,則取小國;小國以下大國,則取大國。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大國不過欲兼 畜人,小國不過欲入事人,夫兩者各得其所欲,大者宜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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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自己的優勢。在此「恐怖競爭」下,諸侯國間的攻伐不再以「屈服敵人」為 滿足,而是亟欲殲滅對方,攫取他人土地人民。處於這個殺人盈野的時代,道家 此種放棄武力土地擴張的論調,顯然滿腹的不合時宜,但卻也很大程度反映渴望 解除「群體」束縛的聲音。
然而文明一旦發動,便無法停止,人在文明演進之中不斷不投置於群體,透 過道德法律等方式被強力被整併在一起。隨著文化的發展,這樣的力量也愈來愈 強大,連帶的人的自主性也逐漸消融其中。259道家「小國寡民」、「無為而治」主 張,無疑表達一種鬆動「群我」加諸「個人」束縛的渴望,一個精神永恆回歸的 烏托邦。
(二)道治社會建構出的兩種自由
自由可以分為「消極」與「積極」兩種面向,「消極的自由」意味著我擁有 某些自由作主的權利,即使國家也無權侵犯這個領域。「積極的自由」則是主觀 精神的發動,它不僅止滿足於客觀制度的保障,而是要求自己成為意欲的主人,
進而尋求內在本質的實現。在此思路下,同樣的我們也能從道家道治社會中離析 出兩種自由的向度。
1、政治層面消極的自由
作為儒家思想的反動,道家不再強調「我們應當服從規範」等積極誡命,而 是更多時候要求執政者不要干擾人民的生活,「無為而治」一詞正是這種消極自 由的統稱。道家並不全然否定社群以及君主制度的價值,但是他們希望君王能夠 放棄自己主觀成見,放任百姓依照自己內在本性生活。是以「無為」固然是一種 施政手段,但它同時也是一種執政心態,君主透過對於「道」的臨摹而將自己客 觀化,使「自我」成為制度的一部份,如此「無為之治」才有實踐的可能。在無 為之治的社會中,國家對於人民的干預被減縮到最小,任何「主觀意欲」的加入,
都被視為破壞道治社會的因素。
如果道家道治社會可以實現,那它可能會是自有君主制度以來,對於人民干 涉最小的一種政體。因為「君王」意志已經被解消,而「道」也就成為個人自由 的客觀保證者。當然我們也不應樂觀地將這種透過「道」所客觀化的自由,等同
259 儒家提倡道德倫常,希望透過修身齊家而平治天下。在此結構中,人固然自始為家族所保護,
但相對的對於家族也須負擔同等義務。而後法家更透過嚴刑峻法,以國家力量為後盾,施行保甲、
連坐等制度,將不同之個體或家族,強力整頓為一禍福與共的單位。至此「個人」價值已無多大 意義,剩下的只有如何轉換成對於「君主」或者「國家」有益的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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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民主社會的「消極自由」。其原因有二:第一,透過「道」所保證的自由是 脆弱的,不只是其中充滿太多模糊的空間,更重要的是它缺少法律強制力的保 證,這種客觀性因而顯得無比脆弱。對於一個不受道德約束的君王而言,無論「祖 宗家法」或者「天道性命」,不過都是一種形上空談。反之在憲政社會中,人民 擁有彈劾、罷免以及憲政慣例等各種武器,可以對抗一個違憲的政府,正點正是 民主社會所以可貴的地方,也是「消極自由」所以成立的基礎。
除了缺乏法律的保障,其次,老子道治社會中對於「自我意志」客觀化的工 作乃是雙向進行的。換句話說老子一方面要求君主泯除自己主觀成見,將自己與
「道」合為一體,但他同時也將這種力量轉向百姓,要求人民也應「無知無欲」、
「虛心實腹」地生活。這點顯然與儒家「重責君、輕責民」的觀念不同,儘管儒 家對於君王一向採取高標準要求,但是對於一般百姓則尊重其天性,任其「樂利 喻利」地發展。但是道治社會卻是一種雙向的結構,君王與人民同樣依循「道」
的法則生活,在彼此配合狀態下,才有可能締造真正的和諧。
對老子來說,真正懂得治國者並非開啟人民思辯機巧之心,而是透過「愚之」
手段維持和諧,所謂「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 欲,使民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 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第三章)仔細分析其中 詞彙的使用,其中「不尚賢」、「不貴難得」固然指稱消極不作為的狀態;但是「常
手段維持和諧,所謂「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 欲,使民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 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第三章)仔細分析其中 詞彙的使用,其中「不尚賢」、「不貴難得」固然指稱消極不作為的狀態;但是「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