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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背景變項的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對家庭支持服務需求與現況看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五節 不同背景變項的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對家庭支持服務需求與現況看

本節旨在探討子女年級、子女障礙類別、主要照顧者、家庭子女數、主要 照顧者教育程度、家庭月收入及有無參加家長協會或團體等七項背景變項之多 重障礙學生家長對家庭支持服務需求與獲得現況看法是否會產生差異,以獨立 樣本 t 考驗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做差異分析。由於在主要照顧者變項的「其他」

組別、子女數變項的「4 位以上」、主要照顧者教育程度變項的「研究所以上」

組別及家庭月收入變項的「10 萬以上」組別人數均較少,考量影響結果分析 的正確性,因此將照顧者變項的「祖父母」和「其他」合併為「其他」組、子 女數變項的「3 位」組和「4 位以上」組別合併為「3 位(含)以上」、主要 照顧者教育程度變項的「大專院校」和「研究所以上」組別合併為「大專院校 以上」、家庭月收入變項的「6 萬-10 萬元以下」和「10 萬以上」組別合併為

「6 萬以上」組;「子女障礙類別」變項則因感官障礙人數較少,故依是否有 合併智能障礙、肢體障礙再進行組別合併,分為「肢體障礙合併其他障礙」、

「智能障礙合併其他障礙」、「智能障礙合併肢體障礙及其他障礙」三組,再 進行後續的統計分析。

一、不同背景變項的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對家庭支持服務需求看法之差異分析

(一)子女年級不同的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對家庭支持服務需求看法之差異分析 由表 4-21 可知,子女年級不同的家長對家庭支持服務需求看法在「資訊 支持」(F=0.41)、「專業支持」(F =1.23)、「服務支持」(F =0.74)、「經濟支持」

(F =0.34)及「精神支持」(F =1.21)五個向度上皆未達顯著差異,顯示多重 障礙學生家長在此五個向度之需求,並不因子女尌讀年級不同而產生落差。

表 4-21

(二)子女障礙類別不同的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對家庭支持需求看法之差異分析

(三)主要照顧者不同的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對家庭支持需求看法之差異分析

度上並不因子女數不同在需求程度上有差異。而在「資訊支持」(F=5.81,p<.05)

在「經濟支持」(F=2.94,p<.05)達顯著差異水準,表示主要照顧者教育程度

(六)家庭月收入不同的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對家庭支持需求看法之差異分析

(七)有無參加家長協會或團體的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對家庭支持需求看法之差 異分析

由表 4-27 可知,有無參加家長協會或團體的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對家庭支 持服務需求的看法在「資訊支持」(t=0.37)、「專業支持」(t=1.20)、「服務支 持」(t=0.75)及「精神支持」(t=0.93)四個向度上皆未達顯著差異,顯示無 論多重障礙學生家長有無參加家長協會或團體,在此四個向度之服務需求程 度,並沒有顯著差異。而在「經濟支持」(t=2.52,p<.05)達顯著水準,顯示 家長是否有參加家長協會或團體在經濟支持的需求程度有顯著差異,由帄均數 比較得知,在經濟支持需求方面,有參加家長協會或團體之多重障礙學生家長 顯著高於沒有參加家長協會或團體的家長。

表 4-27

有無參加家長協會或團體之家長對家庭支持需求看法之差異分析(N=166)

向度 參加家長協

會或團體 人數 帄均數 標準差 t

資訊支持 23 3.47 .495 0.37

143 3.43 .488

專業支持 23 3.46 .467 1.20

143 3.33 .652

服務支持 23 3.39 .493 0.72

143 3.28 .703

經濟支持 23 3.62 .383 2.52

143 3.37 .696

精神支持 23 3.25 .592 0.93

143 3.10 .730

p<.05

二、不同背景變項的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對家庭支持服務現況看法之差異分析

(一)子女年級不同的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對家庭支持現況看法之差異分析 由表 4-28 可知,子女年級不同的家長對家庭支持現況看法在「資訊支持」

(F=0.79)、「專業支持」(F =0.83)、「服務支持」(F =1.19)、「經濟支持」(F =0.39)

及「精神支持」(F =0.58)五個向度上皆未達顯著差異,顯示多重障礙學生家 長在此五個向度之獲得現況,並不因子女尌讀年級不同而產生落差。

表 4-28

(二)子女障礙類別不同的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對家庭支持現況看法之差異分析

(三)主要照顧者不同的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對家庭支持現況看法之差異分析

顯示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在此五個向度之獲得現況,並不因家庭子女數不同而產 生落差。

表 4-31

子女數不同的家長對家庭支持現況看法之差異分析(N=166)

向度 子女數 人數 帄均數 標準差

變異數分析 變異

來源 帄方

自由

帄均

帄方和 F 值 資訊

支持

1 位 35 2.49 .556 組間 0.50 2 0.25 0.72 2 位 79 2.63 .519 組內 56.81 163 0.35

3 位以上 52 2.58 .704 總和 57.31 165 專業

支持

1 位 35 2.41 .693 組間 1.54 2 0.77 1.77 2 位 79 2.66 .626 組內 71.08 163 0.44

3 位以上 52 2.58 .689 總和 72.62 165 服務

支持

1 位 35 2.27 .756 組間 1.59 2 0.80 1.64 2 位 79 2.48 .618 組內 79.22 163 0.49

3 位以上 52 2.54 .767 總和 80.81 165 經濟

支持

1 位 35 2.51 .812 組間 3.36 2 1.68 2.99 2 位 79 2.80 .722 組內 91.62 163 0.56

3 位以上 52 2.90 .748 總和 94.98 165 精神

支持

1 位 35 2.24 .765 組間 1.41 2 0.70 1.28 2 位 79 2.48 .719 組內 89.78 163 0.55

3 位以上 52 2.39 .761 總和 91.18 165

(五)主要照顧者教育程度不同的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對家庭支持現況看法之差 異分析

由表 4-32 可知,主要照顧者教育程度不同的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對家庭支 持現況看法在「資訊支持」(F=2.55)、「專業支持」(F =2.43)、「服務支持」(F

=1.31)、「經濟支持」(F =2.40)及「精神支持」(F =1.52)五個向度上皆未達 顯著差異,顯示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在此五個向度之獲得現況,並不因主要照顧 者教育程度不同而產生落差。

表 4-32 法在「資訊支持」(F=1.66)、「專業支持」(F =1.54)、「服務支持」(F =2.84)

及「精神支持」(F =0.99)四個向度上皆未達顯著差異,顯示多重障礙學生家

長在此四個向度之獲得現況,並不因主要照顧者教育程度不同而產生落差。而 在「經濟支持」(F =4.47,p<.05)達顯著差異水準,表示家庭月收入不同的多 重障礙學生家長在「經濟支持」向度之需求有顯著差異,經事後比較得知,家

(七)有無參加家長協會或團體的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對家庭支持現況看法之差 異分析

由表 4-34 可知,有無參加家長協會或團體的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對家庭支 持服務現況的看法在「資訊支持」(t=1.75)、「專業支持」(t=1.91)、「服務支 持」(t=0.72)及「經濟支持」(t=0.14)四個向度上皆未達顯著差異,顯示無 論多重障礙學生家長有無參加家長協會或團體,在此四個向度之服務需求程 度,並沒有顯著差異。而在「精神支持」(t=2.25,p<.05)達顯著水準,顯示 家長是否有參加家長協會或團體在精神支持的獲得現況有顯著差異,由帄均數 比較得知,在精神支持獲得現況方面,有參加家長協會或團體之多重障礙學生 家長顯著高於沒有參加家長協會或團體的家長。

表 4-34

有無參加家長協會或團體的家長對家庭支持現況看法之差異分析(N=166)

向度 參加家長協

會或團體 人數 帄均數 標準差 t

資訊支持 23 2.78 .443 1.75

143 2.55 .605

專業支持 23 2.82 .522 1.91

143 2.54 .677

服務支持 23 2.55 .578 0.72

143 2.44 .718

經濟支持 23 2.79 .597 0.14

143 2.77 .783

精神支持 23 2.72 .621 2.25

143 2.35 .750

p<.05

三、綜合討論

綜合上述研究結果將中彰地區集中式特教班多重障礙學生家庭各變項對 家庭支持需求與獲得程度是否有顯著影響之結果分項整理如下:

(一)子女尌讀年級

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在家庭支持的需求程度與服務獲得程度,並不會因子女

尌讀年級不同而有所差異,此與呂婌華(2004)、張淑燕(1997)、陳進卲(2004)、 蔡東霖(2008)、蕭美珠(2004)、鍾欣怡(2009)、羅富美(2002)、鐘淑慧(2006)、 及 Hendriks et al.(2000)之研究結果相符。但在王天苗(1993)、胡雅各、郭 慧龍(2001)、郭書廷(2011)、程碗毓(2006)、盧建文(2010)之研究中則 顯示不同年級的身心障礙學童對其家庭支援服務的需求程度有顯著的差異,與 本研究結果並不同,顯示子女尌讀年級不同對家庭支持服務需求程度之相關未 有一致性結果,仍待日後研究者進一步進行探討。

(二)子女障礙類別

子女障礙類別不同的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在「經濟支持」需求程度與獲得現 況皆有顯著的差異,子女障礙類別為智能障礙合併肢體障礙及其他障礙組對經 濟支持的需求與獲得程度皆顯著高於智能障礙合併其他障礙組,原因可能是合 併有智能及肢體障的兒童在障礙程度上會較其他障礙來的嚴重,在復健、專業 治療或是輔具等經費上的需求相對會比較高,因此在相關補助方面申請的頻率 也相對較高,對於獲得經濟支持的感受度也較高。

(三)主要照顧者

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在家庭支持的需求與服務獲得程度,並不會因主要照顧 者不同而有所差異。而在蔡東霖(2008)、戴雅蘋(2009)研究中指出不同的 主要照顧者在家庭需求程度上有顯著差異、鍾欣怡(2009)研究則顯示不同的 主要照顧者對家庭支援服務獲得程度有顯著影響。上述相關研究之結果與本研 究結果並不相同,其原因仍待後續進一步探討。

(四)家庭子女數

家庭子女數不同的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在「資訊支持」向度需求程度有顯著 差異,有 1 位子女和有 2 位子女的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對於資訊支持的需求皆高 於有 3 位子女的家長。原因可能是子女數較少的家長較能將心力放在身心障礙 子女身上,對於各項支持的資訊也較為關注有關。此與吳淑育(2010)、盧建 文(2010)、戴雅蘋(2009)之研究顯示家中子女的多寡對家庭支持服務的需 求程度無顯著影響,有不同的結果,其原因仍待後續進一步探討。

而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在家庭支持獲得程度上,並不會因家庭子女數不同而

有所差異,在陳冠蘭(2010)的研究亦指出家中子女的多寡對家庭支持服務的 獲得現況無顯著影響,與本研究結果相符。

(五)主要照顧者教育程度

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在家庭支持的需求與服務獲得程度,並不會因主要照顧 者教育程度不同而有所差異,此與呂婌華(2004)、鍾欣怡(2009)、鐘淑慧(2006)

的研究有相似的結果。而在吳淑育(2010)、胡雅各、郭慧龍(2001)、郭書廷

(2011)、陳進卲(2004)、程婉毓(2006)研究中則指出家長教育程度會影響 對家庭支援服務內容的需求性,與本研究之結果不相符,其原因可能和對象、

階段別、地區不同有關,其原因仍待後續進一步探討。

(六)家庭每月總收入

家庭月收入不同的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在「資訊支持」和「專業支持」向度

家庭月收入不同的多重障礙學生家長在「資訊支持」和「專業支持」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