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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場的見證者:《所知錄》對瞿、張殉國事件的紀錄

第四章 明清之際時人的傳述:以錢澄之《所知錄》為例

第二節 不在場的見證者:《所知錄》對瞿、張殉國事件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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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返諸「敘事」,即錢澄之如何書寫瞿式耜殉國始末與情境。即便詩人自 稱「以詩注史」,前提還是以記事散文為本體。清初至清中葉《所知錄》流播不 廣,卻也在一定的文人群體中流傳。且不論是何種傳抄本,皆以史事記載為軸,

詩歌居次,甚至在某些抄本中詩歌還被全面地刪除。這或許意謂著,時人、後人 藉由筆記、史錄各類文體來重述南明史事,若讀過《所知錄》,援引和參考的多 半是「敘事」的部分。因此,筆者欲藉由「瞿張殉國」之段落,分析錢澄之撰寫

《所知錄》的發聲立場與書寫策略,以及相關詩歌是如何分置行文之中。「史筆」

與「詩歌」之間,是相輔相成之作用?或是形成具有褒貶意識的縫隙與張力?

第二節 不在場的見證者:《所知錄》對瞿、張殉國事件的紀錄

《所知錄》卷一為〈隆武紀年〉,卷二至卷四皆記「永曆時事」,而「瞿張殉 國」始末載於《所知錄》卷四〈永曆紀年下〉末段。與南明形勢節節敗退相應的 是大批朝臣、將相、義軍首領的相繼殞歿,錢澄之在《所知錄》中詳細紀錄這批 死難大臣的事蹟。在〈永曆紀年下〉卷末,錢澄之以嚴起恆(陰山,1599-1651)

與曾櫻(二雲,?-1648)的殉國事件,作為《所知錄》的結尾。張暉認為錢澄 之有意識地為南明死難忠臣構建一脈「忠義的歷史」,當他以〈哭峽江曾二雲老 師〉四首作為隆武、永曆兩朝史事的尾聲,意味著「南明的歷史是以名臣良相的 死亡來終結的」。266在此之後,錢澄之與永曆行朝失散而返家,不再記寫南明朝 事。筆者注意到,錢澄之記寫嚴起恆、曾櫻的殉難始末之前,運用了相當多的篇 幅來記述瞿式耜、張同敞的殉國事件;行文詩文間雜,時序跳躍,頗耐人尋味。

日本學者清水茂研究「錢澄之詩」提及《所知錄》作為「記事文學」的價值,曾 特記一筆:「特別是寫瞿式耜和張同敞在桂林陷落之際,拒不投降、引頸就義的 場景,栩栩如生,恍在目前。」267的確,錢澄之寫瞿式耜、張同敞殉國事確有匠 心獨運之處。

錢澄之究竟是根據什麼樣的立場,來陳述「瞿張殉國」事件呢?我們必須先 瞭解一下永曆四年 (1650) 的時事背景以及錢澄之此際的行蹤。是年五月,朝廷 間爆發了「五虎事件」,錢澄之〈永曆紀年下〉記此黨爭衝突非常詳盡。吳黨朝 臣極力攻訐楚黨劉湘客、金堡等五臣,其中以金堡受刑最慘。錢澄之在黨爭中盡 量保持中立,然為疏救金堡一事奔走甚力,遂被吳黨仇之。事罷,錢澄之告病假 往遊桂林。八月抵桂,錢澄之拜晤瞿式耜、張同敞,與舊友方以智、劉湘客、吳 鑑在等人聚首,尤與張同敞結為知交。

錢澄之深切感到桂林「風雨欲來」,處境詭譎:何騰蛟、李成棟歿後,朝廷

266 張暉:〈詩與史的交涉──錢澄之《所知錄》「以詩為史」的書寫樣態〉,頁 213。

267 〔日〕清水茂:〈錢澄之的詩〉,《清水茂漢學論集》(北京:中華書局,2003 年),頁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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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爭更烈,諸將挾私逞事、爭功奪利的情況也益加嚴重。268十月,錢澄之離開桂 林欲返回行在。未幾,聽聞桂林城破,行在亦遷徙,錢澄之展開顛簸流亡的旅程,

直到抵達梧州村才得以安身。對於瞿張二公死難諸事,應是這段期間錢澄之與故 舊相逢,輾轉得知的消息。儘管錢澄之不在桂林現場,《所知錄》記述瞿式耜、

張同敞殉國時,仍以敘述者的全知視角去陳述事件經過,恍如親見一般。

錢澄之先鋪陳桂林城破前夕,瞿式耜籌畫防線、調度將士皆不得力的情形,

269再展開描述如今我們已然熟知的殉國情節,即式耜留守不去、同敞回城共難、

與孔有德論辯等等:

(十一月初五日)……獨存留孚式耜危坐府中,家人盡散。總兵戚良勳操 二騎以至,邀兯速去,再為後圖。式耜叱曰:「爾去則去耳,我去,不過 多活幾日。自古至仉,誰不死者?但須死得明白耳!」良勳去。總督張同 敞自靈川回,聞知城虛無人,止留孚在;遂泅水過江,直入府。曰:「事 迫矣!奈何?」留孚曰:「皇上以留孚命吾,與城存亡。自丁亥三月,桂 林瀕破時已拚一死;仉得死所矣,夫復何言。子無留孚之責,盍去諸?」

同敞毅然曰:「死則俱死耳。古人恥獨為君子,吾師固不許予同死乎?」

遂呼酒,與共坐飲。四顧左右,惟一老兵不去。命召中軍徐高至,以敕印 書劍悉付之,諭仙星飿赴行在,完歸皇上,勿為敵人所得。張燈相向,坐 至天明。更數騎,腰刀挾弓矢執二人去,二人曰:「吾兩人坐待一夕矣,

無容執。」遂與偕行。至靖江王後門,見孔更德。更德於正月初十日,差 官持咨文書啟十餘函,詣留孚及滇焦諸勳,陳說天命,指譬人事,為劫降 之語。留孚焚其書,斬其亱,以聞於上。及是,更德見二人至,蹲踞於地,

舉弙曰:「誰是瞿閣部先生?」式耜噦曰:「某是也。城既陷,惟求一死耳。」

更德霽色慰之:「吾在湖南,已知更留孚在城中;吾至此,即知更兩兯不 怕死,不去,吾斷不殺忠臣,何帉求死?仉人事如此,天意可知,閣部無 自苦。我掌兵馬,閣部掌錢糧,一如在前朝可耳。」(《所知錄》,頁 118。)

在第二章,筆者已論述瞿式耜「隻身殉國」與張同敞「臨危共難」的情節,是從

「孤臣」衍為「雙忠」,擴編了此一殉國故事的容量:亦即,相較於習慣陣前逃 亡的永曆帝和作鳥獸散的將領,張同敞泅水入城、誓共生死的情操,使瞿式耜殉

268 以桂林周邊局勢來看,滇營(趙印選)與焦鎮(焦璉)主客不合,協防桂林附近城池的于元 曄、趙印選、胡一清三員大將,更是早有嫌隙。見《所知錄》所載:「于元曄督兵桂林,有女許 聘寧遠伯王永祚矣。趙印選聞之強求焉,遂更嫁印選,由是王趙成釁。印選又與一清爭總統,大 閧。一清出守榕江,從事獨勞。印選居城內守老營,惟酒色是耽,心甚不平。三帥各有私憤。」

不僅如此,平時與瞿式耜互為照應的焦璉鎮守平樂,無法即時予以支援。因此,清兵先攻全州,

再下桂城,諸營鬨亂星散,清騎暢行無礙。〔清〕錢澄之:《所知錄》,頁 117。

269《所知錄》:「十月二十九日,一清、永祚俱入城分餉,榕江一帶遂成空壁。十一月初五日,

興安塘報至,知於初四日嚴關諸塘盡掃。留守檄引選出城,赴子營為城守計,戀其老營不行。再 促之,則已盡室而去。一清、永祚與武陵侯楊國棟、寧武伯馬養麟、綏寧伯蒲櫻各家老營俱已奔 竄,永祚已迎降矣。」〔清〕錢澄之撰,諸偉奇輯校:《所知錄》,頁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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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最原始的敘事元素有了人物的對照組,有了可以反思的情節與對話。接著,錢 澄之敘寫瞿張二人「罵賊」的姿態,儼如史書中著名的殉國忠臣。其中,錢澄之 筆下兩人頑強抗拒、怒罵賊臣之貌,早已超出了瞿式耜〈臨難遺表〉與詩歌所能 提供予讀者的訊息。究其實,「罵賊」文字乃錢澄之從歷史忠臣事蹟或當時死難 諸臣事聞加以發揮的產物:

式耜曰:「吾天朝大臣,為皇上供職,豈為汝供職耶」?更德曰:「吾居王 位,於閣部亦非輕。」式耜曰:「孜祿山、朱泚自以為王,何王之賤也!」

更德又曰:「吾先聖之裔,勢會所迫,以至仉日;閣部何太執耶?」同敞 厲聲曰:「爾無辱先聖,不過毛文龍部下走卒耳!乃自以為聖裔耶?」罵 語甚多,不具述。每一語,留孚一為之拊掌。更德怒叱左右縛之,逼仙跪,

不屈;折其兩臂、傷一目。式耜曰:「是宮詹司馬張同敞也。與吾同難,

應與吾同死焉,烏得辱之?」更德命釋其縛,還衣冠,仙坐。兩人曰:「吾 中國人,不慣坐地,呼椅來!」且曰:「汝何不速殺之?殺我兩人,天下 事定矣。」更德顧笑,召副將全節護之出,幽於民居,雖異室而聲響相達。

更德又遣官王三元、彭爌勸諭之,仙薙髮,不可;仙自請為僧,亦不可。

曰:「為僧,薙髮之漸也。髮短命長,我不為也。」南冠而囚,終日賦詩 唱和,以明厥志。270

錢澄之強化了雙方的對辯與角力過程。不論是孔有德自稱為「聖人後裔」,或謂 投誠清廷乃為「時勢」所迫,皆被瞿式耜、張同敞輕視譏罵。孔有德在威逼不成 後決定以行動服之,故「釋其縛」、「還衣冠」,試圖展現自己禮賢下士的一面,

但兩人依舊「不跪」、「不坐地」、高呼「吾中國人」,諷刺空有「孔氏」之姓卻背 明投清的孔有德。

閏十一月十四日,式耜語同敞曰:「吾兩人待死四十日矣。尚隱忍偷生,

其為蘇武耶?李陵耶?誰實知之。」同敞曰:「易耳。」即草檄,命老兵 間道飿諭焦璉曰:「城中滿兵無幾,若提勁旅疾入,孔更德之頭可立致也。」

老兵去八十里,為邏所獲,獻之。271

孔有德從勸降到下令他們薙髮,不論是給予選擇還是做出讓步,瞿式耜、張同敞 一再地拒絕並挑釁。孔有德仍不殺二人,將他們幽禁了四十餘日。二人擔心死志 為人置疑,暗中派人送信聯外,再謀反攻桂林,終於迫使孔有德下處決之令。如 果死亡是最後的救贖或獎賞,瞿式耜和張同敞可謂求仁得仁。在明清許多史料中,

關於兩方對陣叫囂的篇幅擴寫幅度更大,然在《所知錄》中,錢澄之早將瞿式耜、

張同敞「罵賊」的情節刻畫入微。末段,錢澄之描寫瞿張二人就義的場景:面對 即將來臨的死亡,瞿式耜、張同敞顯現出來的是心安與從容,他們整理遺稿、寫

270〔清〕錢澄之撰,諸偉奇輯校:《所知錄》,頁 118-119。

271〔清〕錢澄之撰,諸偉奇輯校:《所知錄》,頁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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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命詩、整理衣冠、遙拜君王。

十七日辰刻,更數騎至繫所,請留孚出;留孚曰:「已知之」。援筆作詩二 首:一自題,一贈同敞。肅衣冠,南向拜訖。所錄臨難時與同敞唱和諸稿 共一百一首,置几上;從容步出。遇同敞於道,同敞曰:「快哉,行也。

厲鬼殺賊,誰敢忘之。」行至城隅,見一磐石,式耜曰:「吾生帄愛亰山 水,此石頗亰,可以死矣。」刑者從之,遂與同敞並遇害。同敞既刑,屍 不仆;首墜,躍而前者三。頃刻大雷電,雪花如掌,空中震擊者亦三;敵

厲鬼殺賊,誰敢忘之。」行至城隅,見一磐石,式耜曰:「吾生帄愛亰山 水,此石頗亰,可以死矣。」刑者從之,遂與同敞並遇害。同敞既刑,屍 不仆;首墜,躍而前者三。頃刻大雷電,雪花如掌,空中震擊者亦三;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