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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Bagtyyarlyk陸上氣田。27值得注意的是,在選擇國外公司簽署關於開發陸 上天然氣的服務合同時,土庫曼似乎更傾向於亞洲和波斯灣沿岸的國家的企 業,而不是西方石油公司。2009年,獲得協助開發南約洛坦氣田(South Yolotan)初始合同的公司包括中石油、韓國的LG International和現代以及阿 聯酋的Petrofac和GulfOIl&Gas。陸上資源由東方企業開發,海上資源由西方 企業開發,在這種明顯的劃分背後是對一些地理因素的考慮,陸上資源更靠 近中國大陸和亞洲市場,而裏海資源似乎更適合出口歐洲和西方市場。此外,

土庫曼宣稱自己也有能力開發規模更大、更容易開採的陸上氣田(前提是需 要從西方能源公司購買專業技術作為支持),但同時也承認,海上氣田的探 勘需要獲得國際技術和資本。專業分析師預測,土庫曼的限制性投資政策和 有限的出口選擇將會減緩其陸上資源的開發。

除了傳統客戶(俄羅斯)和新的出口市場(中國大陸)以外,土庫曼也向伊 朗出售少量天然氣。不過,由於國際制裁的影響以及伊朗國內巨大的天然氣 儲量,伊朗的購買潛力受到限制。印度和巴基斯坦(人口分別為12億和1.9 億)也能成為潛在客戶,但前提是首先需要開闢一條穿越伊朗或阿富汗的運 輸路線。歐洲市場雖然增長緩慢,但人口(5億人口)富裕的消費者,仍可提 供巨大的盈利空間。再回到運輸問題上,跨越裏海管道和穿越格魯吉亞、亞 塞拜然、土耳其的管道建設問題仍未得到解決。

第二節 中亞各國現存之問題與外交政策

裏海週邊國家個別的投資環境,囿於相關政策模糊不清,可能無助於吸 引開發油氣資源所需的大規模投資,因為在這之前,對不同生產國的政策、

法律和稅收條件都必須加以區分。不過這些國家也有著共同點,那就是高度 集權的政治體制,法律制度和機構都較為薄弱。這就意味著,高層的任何變

27土庫曼 2007 年 7 月與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 (CNPC)在北京簽署了一項 Bagtyyarlyk 油田 油 30 年的氣資源勘探與生產協議。每年從與薩滿-DEPE 和阿爾 Asyr 區域生產 17 億立方米的 天然氣。中國石油集團在 Bagtyyarlyk 總投資估算約 11.5 億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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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都會迅速演變成政策逆轉。亞塞拜然和哈薩克政府希望從油氣資源中獲得 更高的收益,或為其國有能源企業爭取更多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下,使得在 兩國從事資源開發的國際投資者承受了非常巨大的壓力,也因此不得不就合 作條件進行重新談判。

一、中亞在國際能源戰略地位的不安因素

首先,對於中亞國家的專制政策制度不力其經濟發展,,舉例說明,截 至目前,土庫曼僅允許國外石油公司少量參與本國天然氣行業。部分裏海國 家已經在嘗試改善本國油氣行業的投資環境。例如,2010年12月,哈薩克對 外宣布,該國已「接近符合」採礦業透明度行動計劃(EITI)的標準(EITI 是一個鼓勵公開資源生產交易和收入的組織),該組織還敦促資源生產國利 用開發利潤提高整個社會的福利。2009年,亞塞拜然成為EITI的一員。而土 庫曼目前還因為國家政策和預算的不清晰,以及缺乏獨立的民間團體,距離 入會標準還有一段很長的距離。28

其次,裏海資源所處的中心位置一方面是吸引歐洲、俄羅斯、亞洲等不 同客戶的有利條件,但另一方面也阻礙了能源出口。土庫曼、亞塞拜然和哈 薩克均屬內陸國家,毗鄰的裏海並沒有一條連接公海並可容納油輪通過的航 道。至於管道運輸,只有在不遠於數千公里的距離內才能產生成本效益。除 了哈薩克對俄羅斯和中國大陸的出口,裏海地區其他油氣出口國均需通過跨 越多國的、複雜的管道項目才能完成。雖然從二十世紀90年代初開始,西方 石油公司就一直活躍在哈薩克和亞塞拜然,但近來許多來自波斯灣地區和亞 洲(如中國大陸、馬來西亞、韓國、印度等)企業也開始在這裡投資,這當 中,中國大陸是所有非西方國家中,參與程度是最深入的。除了政府間往來,

大陸主要是通過國有企業—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石油)參與中亞建 設。中石油為整個中亞地區提供了龐大的投資,並推動了新管道的建設。29

28 徐海燕,〈中國與中亞的能源雙軌合作〉,《國際問題研究》,6 期(2013 年),頁 90-99。

29 沈曉雨,〈中國與中亞地區石油貿易發展現況與問題研究〉,《跨國經營》,9 期(2012 年),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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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哈薩克,由中石油控股的Aktobe Munai Gaz公司是該國第三大石油生 產 商 , 僅 次 於 哈 薩 克 國 家 石 油 公 司 KazMunaiGaz 和 正 在 開 發 Tengiz 和 Karachaganak的聯盟企業。第四大石油生產商是Mangistau Munai Gaz,2009 年中收購了其50%的石油股權,從而使大陸官方控制的實體在哈薩克石油產 出中的總比重達到了19%。1997年,大陸和哈薩克達成合作共識,共同建設 從裏海沿岸經哈薩克到新疆的石油管道。其中最西端的一期工程已於2004 年竣工,2006年從哈薩克中部到大陸的管道也已開通,連接兩端管道的中間 部分已於2009年完工。中國大陸(通過中石油)在管道建設與融資方面發揮 了重要作用。雖然到了二十一世紀第一個十年的中期,該管道的輸送能力已 達到40萬桶/天,但與計劃的管道延伸相比(經俄羅斯和黑海)仍然很有限。

哈薩克的石油,特別是裏海大型油田的石油,需要經過長途跋涉才能到達中 國大陸內地市場,因此,哈薩克石油對大陸來說比較昂貴。不過,由於哈薩 克的其他管道遭遇開發延誤,所以通過這條管道對中國大陸的出口能量可能 比目前的預期增長得更快。30

2007年,大陸與土庫曼針對阿穆爾河右岸Bagtyyarlyk氣田群的開發簽署 了一項產量分成協議(PSA)。由此,中石油成為第一家也是迄今為止,唯 一的一家被允許開採土庫曼豐富海上天然氣資源的企業。其他裏海油氣生產 國的形勢甚至比這還要嚴峻,能源運輸和交通已成為開發土庫曼天然氣資源 的巨大障礙。由於土庫曼所處的地理位置,造成該國的任何石油或天然氣出 口,均須經過長距離運輸。31因此,維護與鄰國的良好關係將是土庫曼面臨 的持續挑戰,而這項任務因為尼亞佐夫的孤立主義而變得非常複雜。土庫曼 堅持「在邊境銷售天然氣」的原則,這讓情況變得更加複雜。與其他生產國 不同,土庫曼並不參與國際管道的共同發展合作項目,它將如何向市場輸送

45-17。

30 張文中,〈中亞五國的貿易特徵及向東發展的障礙〉,《新疆財經》,1 期(2015 年),頁 53-61。

31 張文木,〈絲綢之路與中國西域安全—兼論中亞地區力量崛起的歷史條件、規律及其因應戰略〉,

《世界經濟與政治》,3 期(2014 年),頁 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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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的問題留給了自己的客戶,不過這並沒有難倒大陸。大陸在很短的時 間內成功修建了天然氣管道(CAGP),同時克服了土庫曼與其鄰國(特別是 烏茲別克)之間由來已久的對抗。但是,土庫曼堅持在邊境銷售天然氣的做 法對歐盟構成了巨大的困擾,因為建設西部管道必須跨越裏海,所以獲得土 庫曼的積極支持是一項必要條件。從歷史上看,俄羅斯是土庫曼唯一的能源 客戶,通常每年都會從該國購買大約500億到600億立方米的天然氣。從1997 年起,土庫曼才開始向伊朗出售少量的天然氣。從前,尼亞佐夫經常威脅俄 羅斯,要求其提供更優惠的條件,否則將把天然氣賣給其他國家,所幸這些 威脅大部分都成了空頭支票。不過為了保險起見,俄羅斯還是與土庫曼簽署 了長期的大規模採購協議,根據這些協議,土庫曼只能繼續向俄羅斯一國提 供天然氣。為此,雙方於2003年達成一項協議,計劃在未來25年內將土庫曼 向俄羅斯提供的天然氣數量提高到每年1,000億立方米。

2006年,CAGP協議的簽署改變了這一切。俄羅斯很快承諾,願意出更 高的價格購買土庫曼的天然氣。但是由於2009年歐洲天然氣需求下降,俄羅 斯本國的經濟又陷入衰退,俄羅斯不再需要土庫曼的天然氣填補國內天然氣 的不足。2009年4月,連接俄土兩國的天然氣管線發生大規模爆炸,造成天 然氣輸送的全線中斷,此次事件也讓雙方的關係跌落至最低點。土庫曼指責 俄羅斯故意破壞輸氣管道,目的是不想按照歐洲金融危機之前天然氣需求水 平簽訂的協議支付較高的天然氣價格,但俄羅斯否認了上述指控。由於沒有 其他出口通道,2009年土庫曼的天然氣生產(以及GDP)陷入低谷,這再一 次提醒了土庫曼的領導人,未來必須實現多元化的策略,以擺脫對俄羅斯的 依賴。2009年12月,俄羅斯和土庫曼同意恢復天然氣供應,將每年的最大輸 送量增加到300億立方米(這當中並未披露價格協議),但是在2010年和2011 年,俄羅斯的採購量僅達到協定最高數量的三分之一。

二、中亞腐敗和專制政權所面臨的變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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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世界銀行的治理指標,中亞國家的治理不善受到影響,腐敗和缺乏 法律和透明度的規定,這種雙方面的深層次問題,也相對拖累經濟增長。在 經濟衰退民怨四起,中亞獨裁者紛紛藉由高壓手段維護政權。這地區缺乏一 個獨立的司法機構相互結合,作為一個治理腐敗的有效工具,如果沒有透明 的司法系統,那麼中亞官方也就沒有一個可靠的治理結構機制,可以來執行 合約或去保護私有財產,並且有效地將獨裁者打入冷宮,因此無論是政治或 經濟犯罪往往都是選擇性起訴。石油或天然氣的開採和出口等新興產業發展

根據世界銀行的治理指標,中亞國家的治理不善受到影響,腐敗和缺乏 法律和透明度的規定,這種雙方面的深層次問題,也相對拖累經濟增長。在 經濟衰退民怨四起,中亞獨裁者紛紛藉由高壓手段維護政權。這地區缺乏一 個獨立的司法機構相互結合,作為一個治理腐敗的有效工具,如果沒有透明 的司法系統,那麼中亞官方也就沒有一個可靠的治理結構機制,可以來執行 合約或去保護私有財產,並且有效地將獨裁者打入冷宮,因此無論是政治或 經濟犯罪往往都是選擇性起訴。石油或天然氣的開採和出口等新興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