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球化是壓倒一切的要務。而如今,由於中國社會動盪和政治緊張的風險有所上 升,他們的作用也開始日益凸顯。

另一派即是「太子黨」其核心成員包括習近平、副總理王岐山和重慶市委 書記薄熙來,他們都被稱為「太子黨」成員,因為他們都是前任領導人的後代。

例如,習、王和薄的父輩都曾擔任過國務院副總理。現在太子派在政治局中占 了 28%的席位。大部分太子黨都成長於經濟比較發達的沿海地區,並且在金融、

貿易、外事和科技行業有所建樹。儘管太子黨成員之間的庇護關係並不總是十 分密切,但他們都需要維護自身利益,特別是在民眾日益反感裙帶關係之時,

這種共同利益關係就把他們緊緊聯繫在一起了。中國高層的這種權力對壘和輪 替機制,從而防止任何一派用權過度。雖然新一代的領導人在個人專長、素質 和從政經歷等方面有著顯著差異,但是為了維持執政黨的權力,這兩個相互競 爭的派系都將會認識到一點:他們都需要尋求某種途徑從而和平共存。因此,

派系在中共政治中的仍然有其重要性地位,但由於政治權力繼承已朝制度化方 向發展,未來派系鬥爭也只能在制度的規範框架下運行與相互妥協。

第四節 中共集體領導模式之建構

毛澤東在實踐過程中,深刻認識到加強集體領導對革命和建設的重要性以 及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的重大意義所在,長期革命和建設實踐中,毛澤東對黨 的組織建設中如何實現集體領導予許多關注,並認為團結一致的健全的領導集 體是完成任務的保証;嚴格遵守集體領導的原則是黨的團結的保証;加強黨的 集體領導是正確貫徹民主集中制、實現黨內生活正常化的保証。對如何實現集 體領導,毛澤東也提出一系列構想,強調黨委制是保証集體領導、防止個人包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辦的黨的重要制度﹔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二者不可偏廢﹔黨的各級代表 大會定期召開和充分發揮作用,使之對各級黨委加強集體領導起到促進作像社 會主義乃至共產注意過渡。113

中國共產黨取得全國政權後,毛澤東繼續探索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中執 政黨如何進行自身建設的問題,1141949 年 3 月,毛澤東在中共七屆二中全會上 所作的結論中提出黨委會工作方法十二條,其中第一條就是“黨委書記要善於當

‘班長’。黨委書記要完成自己的領導任務,就必須依靠黨委這“一班人”,充分 發揮他們的作用。書記、副書記如果不注意向自己的“一班人”做宣傳工作和組 織工作,不善於處理自己和委員之間的關系,不去研究怎樣把會議開好,就很 難把這“一班人”指揮好。如果這“一班人”動作不整齊,就休想帶領千百萬人去 作戰、去建設。總之,要講究工作方法,才能把黨委的領導工作提高一步。115

同時,毛澤東也認為,實行集體領導的主要條件,就是集體領導必須和個 人分工負責相結合。沒有集體領導,就很難作出正確的決定。但是,有了集體 領導,而沒有個人分工負責,那麼所決定的問題,也很難真正付諸實施。因此,

毛澤東指出:集體領導和個人負責,二者不可偏廢。就是說,重大問題必須由 黨委集體討論決定,然後分工負責去執行。強調集體領導,不是否定個人在集 體領導中的作用。書記或第一書記擔負著組織黨委活動和處理日常工作的主要 責任,那種藉口集體領導而降低書記或第一書記在黨委會中重要作用的傾向也 是不對的。另外黨委成員也必須明確個人應承擔的具體職責。凡屬於個人分工 範圍內的事情,就要敢於獨立負責處理,才能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

113 林蘊暉、範守信、張弓,1949~1989 年的中國:凱歌行進的時期(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 年),頁 303,311~313。

114 中共中央黨校黨史教研二室主編,中國共產黨社會主義時期文獻資料選編(一)(北京:人 民出版社,1987 年),頁 286~287。

115 毛澤東選集第 4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年),頁 1340~134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使集體領導真正落到實處。

然而 1957 年反右鬥爭持續擴大,加上文革時期黨和國家的動盪不安,以至 於毛的權力過分集中,並進而取代黨中央的集體領導,當時社會對於毛澤東的 個人崇拜幾近狂熱的程度,而導致中共黨內民主乃至國家與人民的重大浩劫。

鄧小平結束文革動亂後,1981 年 6 月中共召開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關 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總結歷史經驗與教訓。這個《決議》評 價中共建政三十二年以來毛澤東的功過,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和「無產階級專 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該《決議》同時重申廢除幹部領導職務終身制,「要求 在堅持革命化的前提下逐步實現各級領導人員的年輕化、知識化和專業化。」116 這個論調否定了華國鋒在十一大提出的幹部選擇標準,117該《決議》也針對堅 持黨的路線、堅持集體領導、維護黨的集中統一等多項議做出原則性規定。

鄧小平並於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決議》, 總結歷史經驗與教訓。這個《決議》評價中共建政三十二年以來毛澤東的功過,

也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和「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該《決議》也 針對堅持黨的路線、堅持集體領導、維護黨的集中統一等多項議題作出原則性 規定。

同時,對於毛澤東的歷史地位,《決議》把毛澤東個人與毛澤東思想分開,

116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轉載自政治體制改革資 料選編編寫組,政治體制改革資料選編(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1987 年),頁 234。

117 在十一大政治報告中,華國鋒曾就建立領導班子的原則進行說明,他強調必須按照毛澤東 提出的「接班人五項條件和老、中、青三結合的原則」,逐步將各級領導班子建設為「全面 地正確貫徹執行毛主席的無產階級的革命路線,堅決執行黨中央的決策和指示」的領導班 子。見華國鋒,「十一大上的政治報告(2)」,人民網(北京),「中國共產黨歷次全國代表大會」

專題,1978 年 8 月 12 日,

http://www.people-com.cdGB/shizhen/252/5089/5103/20010428/455022.html。根據這個原則,

十一大黨章第九條規定,「黨的各級代表大會和各級委員會都應當按照無產階級革命事業接 班人的五項條件和老、中、青三結合的原則,經過民主協商,由無記名投票選派產生。」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認為毛澤東個人雖然犯下發動文革的錯誤,但整體來看仍是功高於過。毛澤東 思想則是他和戰友們集體智慧的結晶,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普遍原理和中國革命 具體實踐相結合的產物。《決議》同時分析了文化大革命在理論和方法上的錯誤,

並認為文革發生的直接原因是毛澤東的專斷作風,但社會歷史因素則是當時社 會習慣於用群眾運動方式解決不屬於階級鬥爭的問題,導致階級鬥爭嚴重擴大 化。118

一、毛澤東時期對集體領導之建構

1921 年中國共產黨成立之初到 1935 年遵義會議前,在組織上並不成熟,

陳獨秀、王明等作為當時黨的主要領導人,曾經背離民主集中制搞“一言堂”使 革命事業遭到慘痛損失。然而此時中共中央集體領導也並非絕無建樹,1927 年 中共五大,確立中央委員會─政治局委員─政治局常委─總書記的中共中央集 體領導的基本體制,可以説這一時期是黨中央集體領導體制的探索階段。

1935 年遵義會議後到 1938 年中共中央六屆六中全會,這是中央集體領導 體制逐步成型的時期。遵義會議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集中解決了黨和軍隊的 領導權問題,挽救了黨和紅軍。中共中央的六屆六中全會確立了以毛澤東為核 心的中央領導集體,得到了共産國際的認可。毛澤東在回憶民主革命時期黨的 歷史時曾説:「六中全會是決定中國之命運的」。

1938 年到 1956 年長達 18 年的歷史時期,被中共黨建專家視為是中共中央 集體領導體制最為成熟、輝煌階段。1945 年 4 月 23 日~6 月 11 日,中共中央 黨的七大在延安召開,選舉産生以毛澤東為核心的新的中共中央委員會。6 月 19 日召開的七屆一中全會上,選舉毛澤東、朱德、劉少奇、周恩來、任弼時為

118 張樹軍、齊生主編,同前揭書,頁 764~773。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中央書記處書記。史稱“五大書記”。毛澤東當選為中央委員會主席、中央政治 局主席和中央書記處主席。中國共産黨以毛澤東為核心的第一代領導集體形成。

這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政治上成熟、年富力強、經驗豐富、卓有作為。其後,結 束抗日戰爭、迎接國共談判、領導解放戰爭,五大書記的集體領導、集體決策 達到輝煌的階段。

1943 年 6 月毛澤東在《關於領導方法的若干問題》一文中指出,要完成整 風任務,必須形成一個以該單位的首要負責人為核心的領導集體。“許多地方和 許多機關工作推不動的一個基本原因,就是缺乏這樣一個團結一致、聯繫群眾 的經常健全的領導骨幹”。1191953 年 8 月全國財經工作會議上,毛澤東強調:「為 了保證社會主義事業的成功,必須實行集體領導,反對分散主義,反對主觀主 義。」120並認為不關心和反對集體領導,是缺乏黨性的表現。1956 年 9 月 13 日,毛澤東在中共七屆七中全會第三次會議上的講話中提出黨內設副主席和總 書記。這樣做的中心目的“就是為了國家的安全,多幾個人,大家都負一點責 任”121。毛澤東設想多幾個人負責,一層意思是為了黨和國家事業後繼有人,更

1943 年 6 月毛澤東在《關於領導方法的若干問題》一文中指出,要完成整 風任務,必須形成一個以該單位的首要負責人為核心的領導集體。“許多地方和 許多機關工作推不動的一個基本原因,就是缺乏這樣一個團結一致、聯繫群眾 的經常健全的領導骨幹”。1191953 年 8 月全國財經工作會議上,毛澤東強調:「為 了保證社會主義事業的成功,必須實行集體領導,反對分散主義,反對主觀主 義。」120並認為不關心和反對集體領導,是缺乏黨性的表現。1956 年 9 月 13 日,毛澤東在中共七屆七中全會第三次會議上的講話中提出黨內設副主席和總 書記。這樣做的中心目的“就是為了國家的安全,多幾個人,大家都負一點責 任”121。毛澤東設想多幾個人負責,一層意思是為了黨和國家事業後繼有人,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