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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年齡限制

年齡限制的規定,主要是中共體認幹部年輕化的重要性,早在 1964 年 1 月鄧小平在全軍政治工作會議上作的「關於目前國際、國內形勢的報告」中,

提出軍隊幹部年輕化的問題,他認為「幹部中經常要有新的血液,要有新的接 班人,要讓比較年輕一點的政治思想好的共產主義者來接班」。131960 年代初 期劉少奇提出要幹部年輕化的問題,但這措施剛開始就因為文化大革命而中斷。

劉少奇提出要幹部年輕化的問題,但這措施剛開始就因為文化大革命而中斷。

文化大革命結束後,鄧小平掌握實權以來,為了求取政局穩定與延續改革開放 的政策,中共開始重視年輕幹部的甄拔,積極推動「幹部年輕化」與「梯隊接 班」。

為安排老幹部的出路問題,中共在十二大時中央委員會外,特別設立紀律 檢查委員會與顧問委員會,以讓年邁幹部「充分利用他們的經驗,發揮他們的 指導、監督和顧問的作用」14然而,實際上最主要的目的是「使中央和國務院 的日常工作領導幹部更加年輕,逐步實現年輕化」。15中央顧問委員於十四大 後不再設立,中共黨章亦刪除有關顧問委員會的相關條文,進一步實行幹部年 輕化的具體措施。

鄧小平二次上臺後,開始致力於精英甄補的制度化,其幹部甄拔政策逐步 轉為革命化、年輕化、專業化、知識化的「四化」方針,在幹部制度改革方面 亦決定逐步廢除領導幹部職務終身制,建立公務員制度,加強培養年輕幹部,

13 鄧小平,鄧小平文選(第 2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年 10 月),頁 44。

14 鄧小平,「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鄧小平文選(第 2 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年 10 月),頁 339。

15 同註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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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優化領導幹部梯隊年齡結構,16也因領導幹部老化現象,中共於 1982 年 2 月正式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建立老幹部退休制度的決定》,該檔「原則性」規定 正省部級幹部 65 歲、副省部級幹部 60 歲退休。當時允許個別幹部經組織同意 後,可以提前退休,或繼續擔任領導職務。更重要的是,年齡限制不適用於在

「黨和國家的中樞領導崗位上」的革命元老鄧小平、陳雲、李先念、葉劍英等 人。也就是說,建立幹部退休制度之初,並沒有規範領導人的退休年齡,使得 他們仍然享有「終身制」待遇。

1982 年 10 月的《關於省級領導班子配置的幾點原則意見的通知》,除重申 正省級幹部 65 歲、副省級幹部 60 歲的年齡限制,還規定「省委二、三把手中 至少一名低於在 55 歲,至少 1/3 以上常委為 55 歲以下。」1993 年實施幹部年 齡「一刀切」,省部級幹部的年齡限制是男性 65 歲,女性 60 歲。除少數「因工 作需要」留任以外,絕大多數超齡幹部陸續退出工作崗位。省級領導班子成員 平均年齡不得超過 55 歲,50 歲以下幹部在省級黨委中不得少於三人,在政府 領導班子中不得少於兩人。省級黨政領導班子中,必須各有一名幹部年齡在 45 歲以下。17

1995 年 1 月在《中共中央關於抓緊培養選拔優秀年青幹部的通知》中規定,

縣級以上黨政領導班子形成多層次的年齡結構。中共中央、國務院部委的正職 領導幹部中,應有一定數量的 50 歲左右的幹部,45 歲左右的幹部至少有一名。

省級黨政領導班子的正職領導幹部中,應有一定數量的 50 歲左右的幹部,黨委 領導班子中要有三名 50 歲以下的幹部,政府領導班子中則要有一名。黨政領導 班子中,至少各有一名 45 歲左右的幹部。同年 10 月在《中共中央國家機關工

16 吳仁傑,「中共加快幹部年輕化與部屬第四代接班態勢」,中共研究,第 34 卷 9 期(2001 年 9 月),頁 29。

17 寇健文,中共菁英政治的演變:制度化與權力轉移(臺北,五南出版社,2005 年),頁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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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關於加強中央國家機關專職幹部隊伍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專職領 導職數為三人的黨委,配備一名 40 歲左右的幹部;領導職數為二人的,也應形 成年齡梯次。

1997 年「十五大」規範現任黨政軍領導人年齡在 65 歲或以上,原則上不 擔任十五屆中央委員;年齡在 70 歲或以上,原則上不擔任政治局委員、中央軍 委委員。中央委員要老、中、輕結合,55 歲以下的要佔 50%以上。到 1997 年 6 月 30 日,原來的中央委員中,滿 65 歲的正省、部級幹部和滿 60 歲的副省、

部級幹部,不再提名;新提名的不得超過 62 歲。同年,另行規範行政部門,實 際年齡超過 65 歲的行政正部級官員(包括部長及省市長)必須從職位退休;年齡 超過 60 歲者不再擔任的省部級副職官員(包括副省長及副部長);各省、市、自 治區新一屆政府的副職長官中,須配備若干名 45 歲至 55 歲的官員。

1998 年 6 月在《1998-2003 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中規定,省 部級黨政班子由 60 歲左右、55 歲左右、45 歲左右的幹部組成梯次配備。中共 中央、國家機關部委領導班子中,45 歲左右的幹部至少有一名,部委正職中 50 歲左右的幹部要有一定數量。省級黨委領導班子中,50 歲以下的幹部要有三名,

省級政府領導班子中則要有兩名。其中 45 歲左右的幹部要至少各有一名,黨正 職中 50 歲左右的幹部要有一定數量。

2001 年 9 月中共高層達成共識,十六屆中委會的年齡結構要比十五屆年輕 5 歲以上,政治局委員年齡要在 60 歲左右,而政治局常委的最大年齡不能超過 70 歲。同年十二月建立「離崗不退休」規範。副省部級幹部 57 歲以下留任,

58 歲以上轉崗。正省部級幹部以 63 歲劃線,64 歲以上者轉崗。

2002 年 7 月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規定,黨政領導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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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任職年齡界限或者退休年齡界限者,應當免去現職,至此屆齡限制從允許 例外的柔性規定,轉變為不允許例外的剛性規定。同年 11 月的「十六大」,規 定十六屆中委會的年齡標準為:第一、除特殊情況外,連任的中委和候補中委 年齡須在 64 歲以下。第二、正省部級幹部出任中委或候補委者須在 62 歲以下。

第三副部級幹部擔任中委或候補中委者須在 57 歲以下。此外,還要求從 50 歲 以下的優秀幹部中,推舉中委或候補中委。

相對於省部級幹部的年齡限制採取「明文規定,下發通知」的做法,中共 對領導人的年齡限制改採「高層密室協商」。換言之,隨著幹部層級的升高,規 範年齡的方式從官方檔轉變為內部會議決議、內部共識。大陸學者曾指出,中 共會針對個別全國大表大會的情況,做出一些特別規範,但這些規範未必拘束 下一次大會。18然而,1997 年以後,年齡限制逐漸適用在中央領導人身上。「十 五大」時,中央高層做出政治局常委、軍委委員「原則上」70 歲劃線離退的決 定,超齡者不尋求連任。2002 年十六大改選後,所有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員、

軍委副主席、軍委委員不再出現超過 68 歲者,僅有江澤民一人超齡連任軍委主 席,但不再擔任總書記、政治局常委等要職。2007 年十七大時政治局常委、政 治局委員、軍委委員所有成員均不到 68 歲。由此可見,在 10 年間,中共中央 領導人的年齡限制逐漸成形,劃線離退的年齡也從 70 歲降到 68 歲,並作為連 任政治局委員之必要條件。政治局常委也具政治局委員身分,所以他們的退休 年齡目前應為 68 歲,屆齡後不得尋求連任。不過新任政治局委員年齡應在 63 歲以下的規定,並未適用在新任政治局常委身上。十七大的周永康年齡(1942 年 12 月生)、賀國強(1943 年 10 月生)當選政治局常委時都已年滿 64 歲。

一、超齡領導人減少

18 同註 17,頁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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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 年代末期以後,年齡限制已開始朝向領導階層發展,但對於總書記、

政治局常委、軍委正副主席等重要職務,並沒有足夠證據認定已有明確的年齡 限制。例如,在 1997 年北戴河召開的政治局會議中,決議年齡在 70 歲或以上 的幹部原則上不擔任十五屆政治局委員、軍委委員。按照這個決議,具有政治 局委員、常委身分的總書記應該適用「70 歲劃線離退」的原則。19

前曾論及中共於「十五大」時建立「70 歲劃線離退」的慣例,革命元老原 本不在限齡退休的範圍內,致使超齡(超過 70 歲)領導人的人數與比例,於十二 屆五中全會到達最高點。(如表 3-2)舉例來說,1985 年全國代表會議(黨代會)召 開時,八成的政治局常委(四人)、五成的政治局委(十一人)及二成的書記處書記 超過 70 歲。「十三大」時,鄧小平、陳雲、李先念退出政治局常委會,聶榮臻、

徐向前、張愛萍、余秋里、楊得志等人退出軍委會,使得超齡者大為減少。

「十四大」時,超齡人數繼續大幅減少。政治局常委中,僅劉華清一人超 齡,占全體人數(七人)的百分之十四。政治局成員中,僅兩人超過 70 歲(占全體 人數的 9%),遠低於十三屆的六人(占全體人數的 33%)。「十六大」時政治局常 委會、政治局均無人超過 68 歲,僅有一人(江澤民)超齡,至「十七大」時,政 治局常委會、政治局委員及軍委會所有成員均無人超過 68 歲。

這個現象顯示,在「十五大」出現政治局委員 70 歲劃線的共識之前,超齡 者已經在「十三大」、「十四大」連續遞減。「十三大」、「十四大」期間,

鄧小平、陳雲等元老退而不休,但他們啓動的年輕化政策,增強政治精英對領 導人應有退休制度的觀念。經過 10 年的年輕化,再加上革命元老自然凋零,「十 五大」時出現領導人的年齡限制,並在「十七大」時形成潛規則。

19 羅冰,「喬石出局與十五大選舉內幕」,爭鳴(香港),1997 年 10 月,頁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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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領導階層平均年齡下降

從十一屆到十七屆政治局常為平均年齡來看(如表 3-3),政治局常委的平均 年齡從十一屆的 67.6 歲逐屆攀升到 1985 年黨代會的 74.6 歲的最高點。十三屆 時,常委的平均年齡驟降至 63.6 歲,甚至低於同時期政治局成員的平均年齡。

此後政治局常委平均年齡微幅升高到十五屆的 65.4 歲,再降到十六屆、十七屆 的 62.3 歲。也就是說,十三屆以後,政治局常委的平均年齡皆在 65 歲至 62 歲

此後政治局常委平均年齡微幅升高到十五屆的 65.4 歲,再降到十六屆、十七屆 的 62.3 歲。也就是說,十三屆以後,政治局常委的平均年齡皆在 65 歲至 62 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