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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與政府:政府職能提升或超國家組織主導?

第三章 回應全球化之案例:歐洲聯盟 vs. 民族國家

第二節 主權與政府:政府職能提升或超國家組織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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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2004 年 5 月十國加入:匈牙利、波蘭、捷克、斯洛伐克、愛沙尼亞、立 陶宛、拉脫維亞、斯洛維尼亞、賽浦路斯、馬爾他,2007 年羅馬尼亞、保加利亞 正式加入:

歐盟這一次擴張常被稱為「東擴」83,有謂將成「世界最大的內部市場和最 大的貿易板塊」,更是「歐洲力量」的重現,同時也面臨了政治與經濟的不確定 性。在經濟面,新加入的十國尚須歐盟投入相當資金補助其農業、提升其基礎建 設,才能提高其經濟水準等等;在政治面上,雖說增強歐盟在國際上發聲的強 度,但新加入的十國在外交政策上,與歐盟大國德法並不同調,由美國攻打伊拉 克一事上可見一斑(民生報,2004;董更生,2004)。

由上所述,歐洲區域整合之成就不是偶然的或無中生有,也不是一路順利,

各會員國之間更不是齊心協力,歐盟能發展由歐體發展到現在,是經過各國官員 與歐盟官僚之不斷協商和妥協而來,並以經濟事務優先,一部門一部門地擴溢,

其實也都是各國政治菁英之政治抉擇。

在整合之路上,安全議題不是沒談過,但卻無法成立倡議中的歐洲防衛共同 體(European Defence Community, EDC),西德與荷、比、盧四國都支持,法國 不願分享軍事權力,亦批評西德將因此重獲平等地位的作法,尤其反對西德再武 裝,法國國會於1954 年 4 月 30 日否決該提議,英國沒興趣參加,因此,安全與 防禦議題一直等到冷戰結束後才會被考慮,在此之前,就是完全依賴以美國為首 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防禦歐洲安全(Sbragia, 2006: 464;張亞中,1994:

106;科勒-科赫等著、顧俊禮等譯,2004:26、50)。

第二節 主權與政府:政府職能提升或超國家組織主導?

歐盟被學者稱為「跨國國家模式」(貝克)、「後民族國家」(孫治本)、

「永久性國家協會」(赫斯特和湯普森),名稱不同,卻可用新的政治實體稱呼 之,關鍵即在於歐盟是國際組織其產生之規則(regulation)對會員國具約束性,此 不同於一般國際組織特性,這是歐盟最令人混淆的特徵,故有歐盟是對「主權轉 讓(pooling sovereignty)」的一種實驗(Sbragia, 2006: 458),或謂「包含式主權的實 驗室」(貝克)的看法出現。

本節在探討歐盟各會員國主權在其政府運作上,是否因超國家組織而喪失,

還是更為提升。然而,歐盟的運作無論是學者所謂的「沒有國家性質的政府」或

83 歐盟東擴是一項相當浩大的政治工程,經歷一連串的談判與協商,歐盟為新成員之加入定下所 謂「哥本哈根」標準(Copenhagen criteria),要求新成員必需是民主政體、市場經濟,並保證執 行會員國應盡義務的能力。歐盟東擴議題,並請參閱Tuschhoff, 2006; Sedelmeier,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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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級網絡治理」,還是歐盟於 2000 年提出的「開放方法的協調機制」(W.

Wallace, 1996;黃偉峰,2003),牽涉歐盟內部的各項政策範圍甚廣,超出個人 能力,故本節主要係以貨幣主權與國家主權兩部分為討論,後者可再分為國家最 終之決策權與憲法草案。

一、經濟暨貨幣同盟(Economics and Monetary Union, EMU)與歐元 (Euro)(貨幣主權)

從民族主義觀點可知,貨幣象徵一國之主權,由國家專門機構(一般均是中 央銀行)負責管理與發行諸如匯率、利率、儲備等,也是一國發展國民經濟與福 利的工具,所謂「貨幣主權」即是「通過貨幣實現的國家利益」、「不容許他國 侵犯」(于祖堯,2010)。換言之,一國享有其獨立自主的鑄幣權與匯率決策 權,若一個國家貨幣政策與他國一同行使,似乎意謂著國家主權之喪失,但當面 臨環境變動威脅國家經濟發展失利時,若能藉由與鄰國進行經濟合作來度過難 關,甚至包括市場與貨幣的整合為一個共同市場和單一貨幣,一國政府會如何抉 擇?這就是歐體在 1950-70 年代之間所面臨的國內外環境當中,需加以抉擇的。

所以,一國政府簽訂《馬斯垂克條約》,不代表就加入歐元,可以選擇排除在外 (opt-out),如英國、84丹麥和瑞典,但加入歐元就代表完全喪失國家主權嗎?以下 先敘述歐元發展經過,再討論其出線之原因。

(一)發展經過

事實上,歐元是經由簽訂《馬斯垂克條約》建立會員國間之經濟與貨幣同 盟,在此之前已醞釀了 20 年,可追溯到 1970 年國際金融環境,然其相關概念之 提出還是要回到1957 年。

1957 年六國簽訂之羅馬條約並未提及經濟暨貨幣同盟,但第 105 條-呼籲各 會員國調和本國經濟政策以平衡支付(balance of payment)和第 108 條-允許部長理 事會協助支付平衡事件之類的危機等兩條文是關於總體經濟政策,且說得多、做 得少,更談不上要進行經濟暨貨幣之同盟,主因在於國際金融體制依賴由美國支 撐的布列頓森林體系(Bretton Woods System),歐洲各國對內實踐凱因斯主義 (Keynesian),熱衷於掌握總體經濟政策之工具如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追求經濟

84 英國自始就不同意貿然實行單一貨幣,建議經由各國出資籌組的「歐洲貨幣基金」(European Monetary Fund)來發行歐體的第十三種通貨,現有的十二種貨幣仍繼續流通,其用意當然是不 願放棄國家的貨幣主權,俾掌控完全主導權,不受德國貨幣政策與其他國家經濟變動之影響和 波及,尤其是經歷 1992 年 9 月德國為因應統一所引發之通膨危機而調高利率的動作,造成歐 洲嚴重之通貨危機。(張亞中,1994)英國即使在 1997 年布萊爾首相上台後,表達加入歐元 區之意願,但至今仍未加入。

體系(European monetary system, EMS),建立歐洲通貨單位(ecu)、歐洲匯率機制 (an exchange rate mechanism)和聯合基金以維持其信用機制(a credit mechanism) (Tsoukalis, 1996: 281; Gilpin, 2001: 233-237; Verdun, 2007: 197; Hodson, 2010:

159)。

1989 年 6 月歐洲理事會在漢諾瓦(Hanover)峰會上決定以執委會主席戴洛於 1988 年的報告為基礎訂出實施三階段,整理如表 7:

資料來源:歐盟官網http: //europa.eu/abc/12lessons/lesson_7/index_en.htm,2011/2/2 擷取;科勒科 赫等著、顧俊禮等譯,2004:89。

說明 a:希臘因不符五項標準,延至 2001 年 1 月加入,英國、丹麥與瑞典選擇不加入。

85 此乃國際金融體系的一個命題,又稱「不可能的三位一體(the impossible trinity)」,意指一個開 放型經濟體要運用政策工具如「固定匯率」、「浮動匯率」和「資本管制」,以達成「匯率穩 定」、「資本自由移動」和「本國金融(貨幣)政策自主」三項目標,是不可能的事,至多只能 達成兩項目標。關於三難困局,請參閱小林正宏、中林伸一著、梁世英譯,2011;邱奕宏,

2012:10;黃志典,2011 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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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值得注意的即是,為走向第三階段各國必需遵守五項趨同標準:價格穩 定、控制通膨、控制赤字、控制公共預算、穩定匯率,1997 年制訂成所謂的穩定 與成長公約(Stability and Growth Pact),如表 8。

表8 《穩定與成長公約》的五項趨同標準 項目 趨同標準(convergence criteria)

通貨膨脹率 通貨膨脹率不得超過前一年最低三國通貨膨脹率平均值的 1.5%

預算赤字比率 預算赤字不得超過其國內生產總值(GDP)的 3%

政府債務 政府債務餘額不得超過其國內生產總值(GDP)的 60%

長期利率 長期利率不得超過前一年最低三國長期利率平均值的2%

匯價表現 通貨匯價在前兩年必須維持在「匯率機制」的2.25%界限內,未 出現緊張局面

資料來源:摘自張亞中,1998b:199。

這五項標準並約束 2004 年加入之會員國,其中斯洛文尼亞(Slovenia)首先於 2007 年、賽浦路斯(Cyprus)和馬爾他(Malta)於 2008、斯洛伐克 Slovakia 於 2009 分別加入。同時,歐洲理事會於 1997 年 12 月創立歐洲集團(The Eurogroup),是 各國財政部長會商確保經濟政策之一致、並監控歐元區之財政和預算的一個非正 式團體。86整個發展的重大事件整理如表9。

表9 歐洲經濟暨貨幣聯盟發展大事記

時 間 事 件 備 註 1957 年 羅馬條約第105 條、第 108 條

1969 年 12 月 海牙峰會各國領袖一致同意規劃經濟暨貨幣 同盟

主因在布列頓森林體 系的不穩定

1971 年 8 月 布列頓森林體系正式宣告瓦解

1972 年 3 月 六國貨幣之匯率限定在一狹窄的區間浮動 上下限2.25%

1979 年 3 月 建立歐洲貨幣體系 是固定匯率制度 1989 年 6 月 漢諾瓦(Hanover)峰會上決定以 1988 年戴洛

報告為基礎訂出實施三階段 1990 年 7 月 第一階段開始

1992 年 2 月 《馬斯垂克條約》簽訂

86 歐盟官網 http: //europa.eu/abc/12lessons/lesson_7/index_en.htm,2011/2/2 擷取。然依據 Hodson 的看法,歐洲集團的聚會是機密的,這是法德之間的妥協,為求在經濟暨貨幣同盟取得各國經 濟政策的一致性,並實際監控著歐元區各國遵守穩定與成長公約,而非經濟與財政事務部長理 事會(Ecofin)。See Hodson, 2010: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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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事 件 備 註 1994 年 1 月 第二階段開始,建立歐洲貨幣制度

1997 年 6 月 歐洲理事會在阿姆斯特丹決議採行穩定與成 長公約

1997 年 12 月 歐洲理事會在盧森堡決議建立歐洲集團 1998 年 5 月 歐洲中央銀行成立

1999 年 1 月 第三階段開始,歐元問世,十一國a加入 英國、丹麥、瑞典選 擇不加入(opt-out) 2001 年 1 月 希臘加入

2002 年 1 月 歐元全面正式流通 2007 年 1 月 斯洛文尼亞加入

2008 年 1 月 賽浦路斯和馬爾他加入 2009 年 1 月 斯洛伐克加入

2011 年 1 月 愛沙尼亞加入

資料來源:http: //europa.eu/abc/12lessons/lesson_7/index_en.htm, 2011/2/2 擷取;Tsoukalis, 1996:

281; Verdun, 2007: 197; Hodson, 2010: 159-160.

說明 a:十一國分別是:法、德、義、奧、荷、比、盧、愛爾蘭、西班牙、葡萄牙、芬蘭。

從歐洲經濟共同體成立、到經濟暨貨幣聯盟、到單一貨幣-歐元上市,歷經 41 年,歐盟的經濟整合進程經歷 1950、60 年代主張政府扮演重要角色的凱因斯 主義經濟學說時期,貨幣議題在當時是屬於「高政治」層級,到 1970 年代,歐 洲面臨國際金融情勢轉變(布列頓森林體系瓦解、美日之競爭)和經濟衰退,強 化各國政治菁英積極應對彼此之經濟合作,不僅是建立共同市場,還需設立單一 通貨。到 1989 年,歐體內部才確定實施之三階段,並納入《馬斯垂克條約》之 中,訂出五項趨同標準與獨立的管理機構(即歐洲央行),以維持歐元幣值,有 助於經濟發展的穩定。

歐元發展至今已成為全球第二大貨幣,僅次於美國。2007 年歐元在世界各國 央行的外匯儲備比例佔 27%,美元佔 64%、英鎊佔 4.7%、日圓佔 2.9%(ECB 2008,轉引自 Hodson, 2010: 175)。即使遭遇 2008 年到 2011 年間內外之經濟和金 融的嚴重衝擊,歐元區目前繼續運作,歐元區國家的貨幣主權仍掌握在歐洲央行 這個超國家機構中,然不同理論對歐元誕生之原因,各有不同解讀。歷史制度主

歐元發展至今已成為全球第二大貨幣,僅次於美國。2007 年歐元在世界各國 央行的外匯儲備比例佔 27%,美元佔 64%、英鎊佔 4.7%、日圓佔 2.9%(ECB 2008,轉引自 Hodson, 2010: 175)。即使遭遇 2008 年到 2011 年間內外之經濟和金 融的嚴重衝擊,歐元區目前繼續運作,歐元區國家的貨幣主權仍掌握在歐洲央行 這個超國家機構中,然不同理論對歐元誕生之原因,各有不同解讀。歷史制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