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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亞區域整合與全球化之衝擊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東南亞區域整合與全球化之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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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於哈斯所謂的「政治共同體」(吳新興,2001:47;曾怡仁、張惠玲,

2000:56-57)。

曾怡仁與張惠玲指出,整合理論由於社會與國家中心之研究途徑無法完整解 釋歐盟之發展經驗,在90 年代提出修正或補充,主要包括寇爾貝(Dorette Corbey) 的辯證功能主義(dialectical functionalism)、皮爾森(Paul Pierson)的歷史制度主義

59(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和烏格(Mehmet Ugur)的政治經濟分析途徑(曾怡仁、

張惠玲,2000:61-62、64、67)。

吳新興(2001:45-46)指出,學界對整合理論的看法雖有分歧,仍存在共通 看法:不同國家間之政治整合是一漫長漸進的過程、和平改變與自願合作是整合 成功的先決條件、整合過程中菁英與民眾的參與上的情形、整合的研究不十分在 意其最終狀態、菁英在整合過程中的角色具有發動性、社會大眾會依循菁英決 定、外部因素對整合成敗很重要、必須成立機構推動與處理整合事務、整合理論 研究成功與失敗的案例。蘇宏達(2001:646-648)綜觀歐洲區域整合的各方理論 對於歐盟屬性之爭議,有三項特點:一是其論戰是隨著歐洲區域整合發展變化而 來,二是每次對屬性之界定,具有理論之傾向,三是美國學者是爭議的要角,如 哈斯、莫拉夫席克和杜意奇,著重理論建構,歐陸學者居於次要地位,以憲法、

政府制度與思想等為主。

第二節 東南亞區域整合與全球化之衝擊

東協自 1967 年創立至今已超過 40 年,由最初的五國(泰國、印尼、馬來西 亞 、 菲 律 賓 、 新 加 坡 ) 擴 大 為 十 國 ( 再 加 上 汶 萊(1984)、越南 (1995)、寮國 (1997)、緬甸(1997)、柬埔寨(1999)),地理上屬於東南亞的國家均加入了,這對 其內部差異性極大的發展型國家60而言,是相當不容易的,並成為亞太地區最具

59 歷史制度主義是以批評自由派政府間主義為其重心,用「路徑依賴(path dependence)」途徑來 強調歷史的延續性與制度的自主性。請參閱盧倩儀,2003a:73-74。

60 發展型國家(developmental state),有譯為「發展國家」或「發展型政體」)一詞是強生(C.

Johnson)指稱日本自 1920 年代中期以來實行的、後來被其他東亞經濟體仿效的政府體系,可說 是資本主義發展在亞洲的變體(Asian variant);而 1930 年代日本經濟學者學者赤松要(Kaname Akamatsu)用雁群的 V 字形飛行陣式來說明日本與其他東亞國家建立互補之經濟關係,即雁型 發展模式。發展型國家理論流行於1980 年代末到 1990 年初,是概括指稱東亞與東南亞的經濟 發展模式,其重點是指出一國經濟發展中的核心角色即是政府,制訂政策、建立制度,再回報 經濟成長給全民,更確立國家統籌社會與經濟面的正當性。請參閱 Cohen and Kennedy, 2000:

178-179,182-183; Gilpin, 2001: 305;楊雪冬,2003:61。宋鎮照則提出「依賴發展(dependent development)」模式來詮釋東協五國如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泰國和越南的經濟發展經 驗。請參閱宋鎮照,1996:7-10。對發展型國家或低度發展國家之經濟發展有兩大學派在爭 論,應由市場機制發會影響力,抑或國家由介入主導。在 1945-1970 年間是發展經濟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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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的區域組織。綜觀這 43 年的發展,很清楚的是區域化的、且是緩慢而不順 遂的,最初成立時是為政治目的,其功能性受到諸多質疑,尤其是「東協方式 (ASEAN Way)」和不干涉原則對各會員國主權之尊重,直到 1997 年亞洲金融風 暴後,才積極朝向經濟合作。如今雖已成立了安全、經濟和社會文化等三大共同 體,然其前景仍多變數。

一、區域化是對全球化發展的回應

吉爾平認為,雖說全球化對多數弱國家是一種威脅,唯若該國能充分運用外 資與貿易政策,全球化反而是解決發展中國家與低度發展國家的「部分良方」,

例如東協在 2000 年之後,不但自 1997 年金融危機中復甦,並主導一波東亞區域 合作 (Gilpin, 2001: 304,329-330)。田中青(1993:93)則是指出,東協在冷戰後 走向經濟合作,是在回應世界經濟的區域集團化,即歐盟與北美自由貿易區的貿 易保護主義。宋鎮照(2004:160-161)更明白指出,東協是主動而自主地進行區 域化之發展,形成區域化優勢,由此來連結與因應受發達國家操控的經濟全球 化,如:新東協之形成與主導亞太地區的政經秩序之發展,並建立東協共同體,

但不會走向貿易堡壘。

郝培芝(2004:129-132)認為,自 1980 年代末到 1990 年代初的區域主義潮 流主要是回應全球化的挑戰與壓力,故被學界稱為是一種新區域主義,其內涵與 特質有三項:外向型與開放型區域主義、南/北區域主義、複合型區域主義;其 中,亞太地區包括東協在內的區域整合是一種開放型區域主義,意指對區域外之 國家開放,南/北區域主義是描述開發中國家與已開發國家間積極進行貿易與投 資的協定,複合型區域主義是指一國家參與兩個以上的區域組織,而東協特殊之 處在於其本身不僅是一個區域集團,還以一集團身份組成東協自貿區、東協區域 論壇,並參加亞太經合會(APEC)、東亞經濟論壇(EAEC)和亞歐會議(Asia-Europe Meeting, ASEM)。

二、成立之初是為政治目的,1990 年之後才強調經濟合作

陳鴻瑜(1992:9、19)從東協之成立宗旨是在經濟、文化出發,認為其在

(development economists)觀點暫居主流,其主張對發展中國家之經濟發展應由國家來主導;到 1970-80 年代間,強調市場機制的新古典經濟學派受到學界與國際組織的重視,直到 1980 年代 末,發展型國家理論開始挑戰新自由主義觀點,即由於東亞新興經濟體採取市場導向之發展策 略才促使其成就斐然,所以向世界開放市場、降低政府在市場中角色、推動出口導向策略,是 市場機制在發威。請參閱Gilpin, 2001: 306-307。柯司特在《千禧年之終結》一書中論及發展型 國家,意義與吉爾平和楊雪冬相似,均強調國家角色與經濟成長之重要性,但因其書中討論之 案例是所謂的亞洲四小龍-台灣、南韓、新加坡與香港。請參閱 Castells, 2000b: 28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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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質上乃一區域性經濟組織,經由「經濟合作,集體對外協商、議價和對話」,

但由於外在威脅而以政治性目的為主,並避免成為軍事聯盟。61王正毅(2004:

13)則謂創始國 5 國聯合的直接原因是在東西集團對立中尋求中立、在世界經濟 中提高自身地位、以和平方式解決內部爭端。但多數學者則是認為,成立於冷戰 時期的東南亞國協,最初是為合作圍堵亞洲共產國家而立的區域安全組織,未考 慮在經濟上之合作,由其以外長會議為決策核心之運作方式可知,即便是在 1976 年之後到 1990 年之間所進行的區域內之優惠貿易安排與協議,但無助於各會員 國之經濟整合,因為產品項目有限、減稅幅度太小,主要在於各會員國間之經濟 發展是競爭性大於互補性,故限縮優惠之產品項目,且無法對非關稅措施達成共 識(蕭富元,2008:17;林欽明,2008:176-177;林若雩,2008:19;吳祖田,

1998:37;田中青,1993:82-83)。但東協各會員國對區域外之大國如美國、日 本與歐盟則是經濟往來順利(田中青,1993:85)。東協於 1990 年代初期開始 第二波正式協商(林欽明,2008:177),以因應冷戰後之新情勢,如 1992 年 1 月 東 協 六 國 高 峰 會 發 表 新 加 坡 宣 言 ,62將 在 15 年 內 成 立 東 協 自 由 貿易 區

63(ASEAN Free Trade Area, AFTA)。

由於 1997 年亞洲金融危機重創東協各會員國經濟,但科恩、甘乃迪和楊雪 冬不認為該金融危機終結了東協這種發展型國家的說法,因為從全球化角度而 言,東協各成員所採取之出口導向策略,充分顯示出國家積極利用本身優勢,參 與和利用世界市場,同時國家必需維護社會公平政治穩定,而金融危機更讓各會 員國認清走向進一步合作之必要性(Cohen and Kennedy, 2000: 186-189;楊雪 冬,2003:60-64)。事實上,1997 年亞洲金融危機反而促使東南亞國家彼此之 間走向更進一步之經貿合作,吳玲君、王啟明與 Terada 均認為,全球區域化如歐 洲聯盟與北美自貿區的發展是另一重要因素,因此,東協同時亦加強其與美國、

中國、日本與韓國的雙邊和多邊關係,此即東協加三的內外部因素,當然,東協 各會員國也考量到在走向東亞區域主義過程中,是否會被中日韓三國邊緣化的威 脅,故在東協加三的架構中是以建立共同市場為主軸(吳玲君,1997:118;王 啟明,2008:63;Terada, 2006: 233-234)。然而,宋興洲(2003:277、279-280)則主張,自 1997 年之後,東協無力因應亞洲金融危機、緬甸政變、印尼海 域大火,成員雖有增加,卻更是惡化其困境,如:東協內部的互貿比例仍低、重 要會員國印尼本身的不穩定,以及因個別之經濟發展與市場開放程度不同而影響

61 林若雩亦提出此看法。請參閱林若雩,2008:20。

62 1992 年 1 月 28 日新加坡宣言 http: //www.aseansec.org/5120.htm. 蕭富元(2008:17)認為 1997 年亞洲金融危機後東協才轉而以經貿合作為主,但從新加坡宣言來看,東協在 90 年代初期之 後即開始加強區域內經貿合作。

63 郝培芝(2004:133)認為,東協成立自貿區的主要目的在爭取國際資金,而非擴展區域內之 貿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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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行動能力等,所以,東協試圖透過與東北亞國家日本、南韓和中國增加貿易 往來,不但可強化自身經濟發展出路,亦可擺脫對澳洲、紐西蘭等英語系國家的 依賴。

三、超國家組織、政府間組織、或區域論壇?

東協是一個由十國組成之區域集團,無論是新區域主義或是現實主義均視東 協為一政府間組織。由其發展,陳鴻瑜(1992:31、33)早已注意到,東協「正 面臨向外放大與向內縮小的雙重壓力」,前者是指如何因應亞太地區或東亞地區 等的整合要求,後者是東協本身的數個會員國自行合作、發展「成長三角」之經 濟。而2003 年兩篇發表在亞洲研究(Asian Survey)的文章64從東協的《巴里第二和 諧宣言》(Bali Concord Ⅱ, 2003)宣示期待於 2020 年前建構起一個高度整合的「東 協共同體」出發,將使東協從一個「政府間組織」發展成「區域共同體」模式。

然而,王正毅(2004: 13)從區域論壇(ARF)的功能性來看,東協是被當作一

「政治論壇」的區域組織;宋興洲與林佩霓(2009: 33、41-43)則指出,東協雖透 過區域論壇想要主導亞太地區之發展,卻在反恐議題上,不過是被美國當作一個

「談話場所」,對於非傳統的、跨國的之安全威脅,東協仍是以主權為主要考 量,或以雙邊關係取得他國之合作,換言之,「東協的規範是消極的,而認同是

「談話場所」,對於非傳統的、跨國的之安全威脅,東協仍是以主權為主要考 量,或以雙邊關係取得他國之合作,換言之,「東協的規範是消極的,而認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