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和(貳)實詞研究(乙)
4.0 代詞相關問題討論
關於這個部分,要討論的主要有以下幾個問題:
4.0.1「我」、「吾」、「余」、「朕」的用法比較
眾所周知,出土文獻時代明確,傳抄訛誤少,可靠性高,是值得真正信靠的第 一手資料。因此若想要討論上古漢語裡第一人稱代詞「我」、「吾」、「余」和「朕」
等字,參考出土文獻是必要的。然而僅僅參考出土文獻又是不夠的,必須得參考同 時期的傳世文獻,方能確定研究和比較後得來的討論結果有更高的可信度。
《說文》:「我。施身自謂也。或說我,頃頓也。從戈從鈒。鈒,或說古垂字。
一曰古殺字。凡我之屬皆從我。」55在周時代,「我」在第一人稱代詞系統中已佔 據主導地位,在當時是一個常用代詞,這與現代漢語的使用情況是一致的。其實,
「我」是人稱代詞中出現最早的第一人稱代詞,在甲金文中的使用已經相當發達,
是唯一可以作主語、賓語和定語的第一人稱代詞。甲骨文的「我」( 、 )原義是 一種武器,跟作為第一人稱代詞的「我」無關。在甲骨卜辭裡,「我」用作第一人 稱代詞,可表複數之義。《爾雅註疏》:「卬、吾、台、朕、身、甫、余、言,我 也。」56《爾雅》以「我」為通語解釋其他的第一人稱代詞,可見「我」在上古的 使用率之高,使用範圍之廣。在楚地,任何人皆可以「我」自稱,甚至連「山鬼、
聖人、天帝、百姓等都可以『我』來自指,證實了戰國時期楚方言中的『我』沒有 特別表示謙敬的功能。」57
55頁 632。
56(晉)郭璞注(宋) 邢昺疏 李傳書整理《爾雅註疏》(全 2 冊)(臺北:臺灣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1 年)。 57尹喜艷 邵慧君〈戰國時期楚方言第一人稱代詞系統研究〉《海南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第 5 期(2013 年 9 月),頁 51-57。
在《清華簡》(壹)和(貳)簡文裡,「我」主要作句子的主語,比率高達 54.8%。
「《史記》中第一人稱代詞主要用『吾』、『我』。」58在《左傳》裡,「我」也 是主要作主語,也可作賓語和定語。《左傳》的情況跟《清華簡》(貳)大致是一樣 的。在稱數方面,「我」除了可表單數,也可表複數,只是表單數的用例占大多數。
楊樹達(1971)和楊伯峻(1956)把這種用法的「我」稱為「『我』的擴張用法」59。
「我」的擴張用法在語法上有其特點,如主賓領三格都用,都是表複數,而人稱代 詞中只有「我」具備這種特殊用法。
無論如何,從甲金文開始直到《史記》的時期,「我」是古代漢語裡相當重要 的第一人稱代詞。在現代漢語裡,「我」可表單數,加上「們」後,構成「我們」
表複數。這或許是「我」從上古時期一直發展到現代,仍然是最常用的第一人稱代 詞的其中一個原因。
「吾」也是上古漢民族所使用的第一人稱代詞。《說文》:「吾,我,自稱也。
從口五聲。」60,「吾」乃是「我」的後起字。在金文裡,「吾」字形是 、 、 。
「吾」是「五」加上「口」,表示長久交談,在金文裡「吾」已作為第一人稱代詞。
「吾」作為第一人稱代詞在《清華簡》(壹)和(貳)裡僅出現並使用 2 次,佔第一人 稱代詞總數的 2.63%。它出現於〈尹誥〉61和〈金縢〉篇章裡,屬於《尚書》的範 疇62,1 次作主語使用,1 次作定語使用。
據張玉金(2006:372),殷墟甲骨卜辭中的第一人稱代詞有「我」、「余」和「朕」
三個,沒有「吾」。在現有的西周漢語的語料中,有「我」、「余(予)」、「朕」、
「卬」和「吾」等五個第一人稱代詞63。「吾」可能是西周時期,才慢慢成熟起來
58漆權〈史記中的人稱代詞〉《語言學論叢》(第 12 輯)北京大學中文系《語言學論叢》編委會編 (北京:商務印書館,1984 年 8 月),頁 171-193。
59在先秦古籍中,「我」的擴張用法基本上只見於《春秋》、《左傳》等史書。
60頁 56。
61王玉蛟〈《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人稱代詞研究〉指出:「『吾』出現於《清華簡》簡文僅 2 例,
其中 1 例出自〈尹誥〉,屬於《商書》範疇,據此推斷『吾』剛剛產生,還沒有得到普遍運用所致。」
王氏的推斷有其可能性。
62在《清華簡•金滕》裡,周公自指「吾」,但在《尚書·金滕》改成「我」。可能後人偽古所致。
63張玉金《西周漢語代詞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 4 月),頁 31。「吾」有一例出現於〈尹
的。「從西周晚期開始,『朕』、『余(予)』已逐漸從口語中退出,代之而起的是
『吾』。『吾』是宗周方言詞而逐漸進入共同語,這與周族人成為天下的統治者有 關。」64在《清華簡》(壹)和(貳)簡文裡,「吾」僅出現 2 次;1 次是湯自稱,1 次 是周公自稱,只見專屬於殷周王族的自稱詞,不見為百姓所使用的例子。
李開(1984:30-36)認為,「『吾』的意義重在自我稱說,但這種自我稱說含『自 傲義』。」何樂士(2000:287-317)則認為,《左傳》裡的「『吾』表示禮貌、有自 謙的意味。(這是跟『我』形成對照後主要的傾向,並非每例皆如此)」。在《清華 簡》(壹)和(貳)簡文裡,「吾」專屬殷周貴族用詞,無法識別自謙或自傲意(不排 除「吾」僅有兩次頻次之局限所造成的)。據漆權(1984:171-193)的研究,「『朕』
自秦始皇起,成為帝王專用的自稱代詞,但在帝王的口語中使用還不經常。劉邦當 皇帝後還是常用『吾』自稱,極少用『朕』」,可見當時社會百姓也可以「吾」來 自稱,不存在任何「自傲義」或「自謙義」,而且「吾」作為第一人稱代詞還是相 當普遍的。在《清華簡》(壹)和(貳)簡文裡,「吾」用於主格和領格,顯示出了在 格位使用上的區別,可用於疑問句和陳述句。
王力(1988:341)認為,「『吾』、『我』的分別,就大多數情況看來是『吾』
字用於主格和領格。『我』字用於主格和賓格。」以《清華簡》簡文情況來看,王 力所言不差,只是「我」不僅可用於主格和賓格,也可用於領格。這種使用情況跟 西周時候「我」的分佈使用情況是無差別的,「我」在格位上沒有使用的限制。
甲骨文「余」( ),字形是尖圓屋頂加上房柱和橫樑,表示單柱尖頂的建築物。
「余」的甲骨文本義跟作為第一人稱代詞顯然並沒有關係,但是在甲骨卜辭裡已經 有「余」用作人稱代詞的實例。「余」也可寫成「予」。王力(1988:339)認為,「『予』
和『余』只是在寫法上有分別,它們自古開始就是同音詞。《書經》用『予』,《左 傳》用『余』。這種事實證明了,不同的時代或不同的作者有不同的寫法。」「余」
誥〉屬於《周書》,但內容記載屬夏史事,可能是後人增改所致。
64張玉金《西周漢語代詞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 4 月),頁 79-80。
在《清華簡》(壹)和(貳)共出現 17 例,未出現「予」。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予』、『我』之『予』,《儀禮》古文、《左氏傳》皆作『余』。鄭曰:『余』、
『予』古今字。」65《清華簡》抄手多用古字「余」。《清華簡》裡的〈金縢〉、
〈祭公〉和〈皇門〉用「余」,《尚書•金滕》和《逸周書》裡的〈祭公〉和〈皇 門〉用「予」。只是當中有一例外,《逸周書•祭公》有一例句用「予」,但《清 華簡•祭公》用「我」,這可能是抄手個人風格或特意使用古詞所致。
在甲骨卜辭裡,「余」已有第一人稱代詞的使用。只是那時候,「余」的使用 情況還不太普遍。到了戰國時期,「余」才漸漸廣為使用。在《清華簡》(壹)和(貳) 裡,「余」所使用的次數達 20 次,占第一人稱代詞總數的 26.32%。跟「我」一樣,
「余」在使用上沒有格位的限制。它可用於主格、賓格和領格。「余」還可跟其它 人稱代詞搭配如「沖人」,組成同位短語。鄒秋珍、張玉金和胡偉(2010:20-25)
指出,「西周時期,『余(予)』主要是用為主語、賓語、兼語,作定語的數量還非 常少,到了戰國時期,『余(予)』主要還是作主語和賓語,但作定語已非常常見了。」
這種情形剛好反映在《清華簡》簡文裡。在《清華簡》(壹)和(貳)簡文裡,「余」
雖然不是使用次數最多的第一人稱代詞,但其使用率還是相當高的。另外,「余」
(另一個是「朕」)可以跟其他人稱代詞即「沖人」搭配組成同位短語,其他人稱代 詞至今仍不見具備這方面的使用特點。
尹喜艷和邵慧君(2013:51-57)指出,「『余』在戰國時期的楚方言中,共 使用 110 次,除了屈原、宋玉以『余』自指之外,主持祭祀的巫人也可以用『余』
自稱,湘君和湘夫人(湘水的配偶神),大司命和少司命(命運之神)、東君(日神)、
河伯(河神)、山鬼、楚國等都可以用『余』自指,可見『余』並沒有表謙敬的功能,
凡人能用,巫人也可以用,神仙也能用。」證明了「余」在楚方言裡不具表謙敬的 功能。在《清華簡》(壹)和(貳)簡文裡,上至貴族君王,下至普通百姓也都可以「余」
來自稱。在稱數方面,「余」可用於單數和複數。在後世,「余輩」一詞形成並使
65頁 159-160。
用,只表複數。這導致了「余」在語義上有了分工,造成「余」在稱數方面的使用 變狹窄了,僅用於單數。在語言學上來說,一個詞同時長期負擔兩個詞義的功能和 使用是不合理的,新增一個詞或以舊詞為基礎而增添新部首是常見的解決辦法。
「余輩」一詞相信就是在這種情形下構成的。
甲骨文「朕」( ),字形與「般」相近,像是兩手掌握船舵,詞義顯然跟第一 人稱代詞無關。然而在甲骨文卜辭裡,「朕」已經作為第一人稱代詞使用。《說文》:
「朕,我也。闕。」66在《清華簡》(壹)裡,「朕」有三個不同的異體字,即「朕」
出現 5 次、「 〈朕〉」出現 5 次和「縢(朕)」出現 7 次。
據王玉蛟(2012:218-220)的研究,「第一人稱代詞『朕』只表示單數」、
「『朕』沒有發現表示普通民眾的用例」,這是正確的。在《清華簡》(壹)中,
「朕」表示「王」佔 29.5%,表示「公」佔 70.5%。「朕」的用例全表單數,這與
「吾」和「我」的用法明顯不同。其實在先秦以前,「朕」並不是普通百姓的自稱 代詞,而是地位顯赫的王公貴族的自稱之詞,體現了它指代內容的唯一性,這種唯 一性也體現了其使用者在身份地位上的尊貴性。這個觀點同王玉蛟所言是一致的。
張玉金(2006:390)指出,「在甲骨卜辭中,第一人稱代詞有『我』、『余』、
『朕』三個。『我』為複數,而『余』、『朕』為單數。『余』、『朕』在格的問 題上有分工,作定語時用『朕』,作賓語、兼語時只用『余』,作主語時經常用『余』, 有時用『朕』。」在《清華簡》(壹)簡文裡,「朕」作主語共 11 例句,占 64.7%;
作定語共 6 個例句,占 35.3%,沒有作賓語和兼語的例子。
秦朝建立以後,「朕」成為秦皇帝的專用自稱代詞。很顯然地,「朕」的詞義 是縮小了。這種情況一直維持到秦以後歷代皇帝,都用「朕」為自稱代詞。在《清 華簡》(壹)簡文裡,「朕」還可跟其它人稱代詞如「沖人」組合,構成同位短語,
但是這種用法並沒有流傳下來。
66頁 403。
從上述討論中可確知,甲金文獻中的主要第一人稱代詞是「我」、「余」和「朕」, 而這跟《清華簡》(壹)和(貳)簡文所反映的語言面貌大致相當。在《清華簡》(壹) 和(貳)四個第一人稱代詞當中,「我」的使用次數最多,占 48.68%,其次是「余」,
佔 26.32%,接著是「朕」,佔 22.37%,出現頻率最少的是「吾」,只有 2.63%。
「我」和「余」主要可用於主格,也可用於賓格和領格。「朕」和「吾」則主 要用於主格和領格。這種語用現象顯然不是偶然的,「我」、「余」、「朕」和「吾」
在上古時期大致存在著格位上互補的現象。
在上古時期大致存在著格位上互補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