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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學者如何劃分詞類?

第一章 緒論

1.7 關於劃分詞類的幾個問題

1.7.2 各家學者如何劃分詞類?

在上一個章節裡,本文已談論了在語法學上曾發生過的一場大討論:漢語詞語 到底能不能分類和該不該分類的問題。這兩個問題已經得到了解答,接下來要談論 的是:各家學者如何劃分詞類?

古人對「字」和「詞」的觀念是混而不分的,可是這並不代表說他們不懂語法。

古人對語法的認識其實是隱藏式的,含糊而不清。大體上來說,古人所說的「字」

就是今天我們在語法學上所說的實詞,而「詞」就是虛詞。

王力(2006:142)裡也曾提到這一點:

中國古代學者們也曾注意到一些語法事實。例如《說文》:「者,別事詞也。」;

「皆,俱詞也。」;「曾,詞之舒也。」;「乃,詞之難也。」;「爾,詞之必 然也。」;「矣,語已詞也。」《說文》所謂的詞,大致等於今天所謂虛詞。

古人口中的虛詞,其實又有許多不同的稱呼,如「詞也」、「辭也」、「語辭」、

「語助」、「發聲」、「發語聲」、「發音」、「發語之音」、「發聲語助」、「語助聲」、「長 聲」和「聲之助」。

王力(2006:143)也曾說過:

關於詞類的劃分,從前也曾涉及過。大約在宋代就有了「動字」和「靜字」

的分別:「動字」等於今天所謂動詞,「靜字」等於今天所謂名詞。這也可 以算作語法的萌芽,但是距離整個語法體系的建立,還是很遠的。

中國真正的第一部語法書,是馬建忠的《馬氏文通》。因此要談論詞類,必須 首先從《馬氏文通》說起。

(1)馬建忠《馬氏文通》(1899) :馬建忠在《馬氏文通》裡清楚說道,「有事理 可解者,曰『實字』。無解而惟以助實字之情態者,曰『虛字』。實字之類五,虛字

之類四。」馬建忠分別詞性,皆以「字」為本位。實字即名字(即名詞)、代字(即 代詞)、靜字(即形容詞)、動字(即動詞)和狀字(即副詞)。「虛字」分為介字(即 介詞)、連字(即連詞)、助字(即語氣助詞)和歎字(即歎詞)。

接著,以下是各家學者認為應該如何劃分詞類的看法和主張,本文略為敘述:

(2)黎錦熙《新著國語文法》(1969):黎錦熙在此書中提出「詞無定類」即無詞 類,主張「依句辨品」。黎錦熙把詞類分為九種,但可約之為五類,即如下表:

五 類 九 種 實體詞 名詞、代名詞

述說詞 動詞

區別詞 形容詞、副詞

關係詞 介詞、連詞

情態詞 助詞、歎詞

表一:黎錦熙劃分詞類表

所謂的九種詞,即名詞、代名詞、動詞、形容詞、副詞、介詞、連詞、助詞和 歎詞。

(3)呂叔湘《中國文法要略》(1942):呂叔湘按照意義和作用,把詞語歸為兩類,

即實義詞和輔助詞。依據呂叔湘的說法,實義詞是意義和作用相近的詞。意義不及 名詞、動詞和形容詞那樣實在的,一概稱為輔助詞。實義詞又分為名詞、動詞和形 容詞。輔助詞又分為限制詞(也稱為副詞)、指稱詞(也叫稱代詞)、關係詞和語氣 詞。後來於一九七九年,呂叔湘《漢語語法分析問題》又提出了另一種分類詞語的 方法。呂氏認為虛實二類的分別,實用意義不大,因此提出把詞語分為可列舉的詞 類(又叫封閉的詞)和不能列舉的詞類(又叫開放的詞)。可列舉的詞類,就是一 些不會有新詞出現的詞類,而不能列舉的詞類則會不斷湧現新詞。呂叔湘歸納詞語 的方法,有如下表:

可列舉的詞類(封閉的詞) 指代詞、方位詞、數詞、量詞、

趨向動詞、助動詞、介詞、連詞、助詞 不能列舉的詞類(開放的詞) 名詞、一般動詞、形容詞、副詞

表二:呂叔湘劃分詞類表

呂叔湘把副詞歸類為「開放的詞」。現代漢語中有一些副詞可單獨進入句子中,

意義半實半虛,歸類為實詞是有道理的。可是副詞中也有一部分的例詞多是固定的,

變動率不是很高,是不是該歸類為「開放的詞」,實在尚需一番思量。

(4)王力:王力於一九三二年,在《中國文法學初探》收錄的一篇題為〈死文法與 活文法〉的文章裡明確指出:中國的文法在上古時,想必曾經過一個未固定的時期。

第一是詞品未固定,第二是詞或句的次序未固定。所謂詞品未固定者,是指「文法 成分」的種類混合而言。在文法學上,有所謂「意義成分」與「文法成分」。「意義 成分」即指名詞、形容詞、動詞和副詞。「文法成分」則是指代名詞、介詞、連詞 和助詞。可是另一方面,王力又重申「文法成分」的界限在上古時候本來就分不清 楚。後來王力(1944)又主張以理解成分和語法成分來區分詞類,把詞的種類大致 歸納為如下表:

理解 成分

實詞 1.名詞 2.數詞 3.形容詞

4.動詞(包括助動詞)

語法 成分

半實詞 5.副詞 半虛詞 6.代詞 7.繫詞 虛詞 8.聯結詞

9.語氣詞 10.記號

表三:王力劃分詞類表

王力解釋,記號是一種附加成分,用來表示詞或仂語的性質的,分為前附加 和後附加兩種。其實這裡所說的「記號」就是詞綴,前附加成分和後附加成分就是 前詞綴和後詞綴。不過這個以語法成分來劃分詞類的主張,很快地又被王力自己所 推翻了。

在《中國語法理論》裡,王力另外又提出了一個新主張,那就是以概念來劃 分詞類。王力認為詞可以分為兩大類,凡本身能表示一種概念者,叫做實詞;凡本 身不能表示一種概念,但為語言結構的工具者,就叫做虛詞。實詞的分類,當以概 念的種類為根據;虛詞的分類,當以其在句子中的職務為根據。因此,依中國語言 的結構,詞可分為九類,一、名詞;二、數詞;三、形容詞;四、動詞(這四種是 純粹的實詞);五、副詞;六、代詞;七、繫詞(和虛詞相近);八、聯結詞;九、

語氣詞。

(5)高名凱《漢語語法論》(1948):雖然高名凱主張實詞不能分類,可是他卻強 調實詞在句子裡是具有詞類功能的。他主張「詞類」和「詞類功能」是兩個不同的 概念。

關於高氏如何劃分「詞類」和「詞類功能」,下面有更詳細的敘述:

實詞雖然沒有固定的詞類,但在句子裡卻具有詞類的功能,而這類詞的功 能是和語言通過表達思想達成,反映客觀存在的作用有關的。……詞類指 的是個別詞的分類,詞類功能指的是詞在具體的句法中所具有相當於某 一固定的詞類在這一場合下所具有的功能。我們所說的具有某種詞類功 能的詞都是指詞在句法中所具有的這種功能而言11

據高名凱對「詞類」和「詞類功能」這兩個不同的概念,本文給漢語詞語的 分類制成表,如下:

11高名凱《漢語語法叢書 漢語語法論》(北京:商務印書館,2011 年 3 月),頁 83-84。

表知的詞

實詞

具有名詞功能的詞 具有動詞功能的詞 具有形容詞功能的詞

虛詞

代表虛詞 指示詞 代詞

範疇虛詞 數詞、數位詞、

次數詞、體詞、

態詞、欲詞(願詞)、 能詞、量詞

結構虛詞 繫詞、規定詞、

受導詞、連詞、承接詞

表情的詞

實詞

具有名詞功能的詞 具有動詞功能的詞 具有形容詞功能的詞 虛詞

(口氣 虛詞)

否定詞 確定詞 命令詞 歎詞

表四:高名凱劃分詞類表

(6)朱德熙:朱德熙在《語法講義》裡主張劃分詞類的時候,只能根據功能,不 能根據意義來分類。因此朱德熙分類詞語的方法如下表:

實詞 體詞 名詞、處所詞、方位詞、時間詞、區別詞、

數詞、量詞、代詞(體詞性)

謂詞 代詞(謂詞性)、動詞、形容詞

虛詞 副詞、介詞、連詞、助詞、語氣詞、擬聲詞、感歎詞 表五:朱德熙劃分詞類表

朱德熙分類詞語的方法是不錯的,分得十分仔细,如代詞又分為體詞性和謂詞 性兩類。

(7)周法高:周法高在題為〈中國語的詞類〉單篇論文裡(收錄在《中研院史語所 專刊之三十九 中國古代語法 造句編》),主張劃分實詞和虛詞的方法,可以從句 子的主語和述語來斷定。周法高說,有些詞可以做句子的主語和述語,有些詞則否。

他把前者叫做實詞,後者叫做虛詞。有些詞通常做句子的述語,有些詞則否;前者 叫做謂詞(predicatives),後者叫做名詞(substantives)。關於周法高的詞語分 類,有如下表:

實詞 名詞、謂詞、代詞(substitutes)、數詞(numerals)、助名詞(單 位詞,auxiliary substantives)、方位詞(localizers)、助謂詞 (arxiliary)、狀詞

虛詞 副詞、聯詞、介詞、歎詞、助詞

表六:周法高劃分詞類表

其餘各學者如陳光磊(1994)12、劉景農(1994)13、楊伯峻和何樂士(1992)14

12陳光磊把詞類分為實詞和虛詞兩大類。實詞又分為四類十二種,即體詞、用詞、點別詞和副詞 四類,名詞、代詞、時間詞、處所詞、動詞、形容詞、斷詞、衡詞、數詞、指詞、簡別詞和副詞 十二種。

13劉景農把詞語分為兩大類即實詞和虛詞。實詞又分為名詞、動詞和形容詞。虛詞分作代詞、副詞、

介詞、連詞和語氣詞,共八種。

14楊伯峻和何樂士把古漢語詞類分為十四種:一、名詞(包括處所詞、方位詞、時間詞),二、代 詞,三、動詞(包括繫詞),四、形容詞,五、數詞,六、量詞,七、助動詞,八、副詞,九、介 詞,十、連詞,十一、助詞,十二、語助詞,十三、感歎詞,十四、呼應詞。

高更生(2001)15、張能國和張文甫(2003)16、李佐豐(2004)17、康瑞琮(2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