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和(貳)實詞研究(甲)
2.1.1 普通名詞
2.1.1.1 物質名詞
物質名詞是表示具有固定形狀、有顏色、耳朵可聽見和肉眼可看見,且沒有生 命事物的詞。一般上,物質名詞不能充當句子的施事主語,只能充當當事主語,成 為謂語敘述的對象,而不是開始或進行動作的主語。由於《清華簡》(壹)和(貳)文 本裡的物質名詞為數不少,本文以詞的音節多寡的方式來歸類。經過計算,《清華 簡》(壹)和(貳)裡的物質名詞共有 61 個。以下是文本裡的物質名詞,每個物質名 詞的頻次,請看文後附錄 2。這些物質名詞是:
(1)單音節:保(寶)、璧、幣(敝、 )、帛、車、川、𦄂(帶)、雘、地(地、 )、 風、備(服)、訶(歌)、骼、 (管)、光、珪、匱、 (郭)、鶾、詣(稽)、甲( 、 甲)、金、酉(酒)、 (爵)、雷、量、 (路)、門、莫(幕)、時(寺、 、旹)、 志(詩)、 (尸)、 (世)、箸(書)、水、述(隧)、坦(壇)、 (墠)、 (縢)、 田(日、田)、天、土、勿(物)、 (席)、亯(饗)、行、 (歆)、玉、月、 (旃)、 中、舟、𥬃、雘(獲)、荓(屏)、說(敚、兌)、誦、詷,共 58 個。
(2)雙音節:皇天、天下、 (墳墓),共 3 個。
(1)物質名詞的語法特點和句法功能
不管是古代漢語或現代漢語,物質名詞的語法特點大致相同,可充當句子中的 主語、賓語和定語,還可作定中結構的中心語。敘述如下:
(1.1)作主語
在《清華簡》(壹)和(貳)簡文裡,物質名詞可作當事主語,如∶
(1)周公或舉爵酬王,作祝誦一終曰《明明上帝》:「明明上帝,臨下之光,丕顯來 格,歆厥禋盟,於……月有盈缺,歲有臬行,作兹祝誦,萬壽亡疆。」(耆,
7-9)
(2)周公秉爵未飲,蟋蟀趯降于堂,〔周〕公作歌一終曰《蟋蟀》:「蟋蟀在堂,役 車其行;今夫君子,不喜不樂;夫日□□,□□□荒;毋已大樂,則終以康,
康樂而毋荒,是惟良士之方……。」(耆,9-11)
上述例句中的「月」和「車」在句子裡皆作當事主語。例句 1 的意思是:「周 公又舉起銅爵酬謝君王,演唱一首祝誦名叫《明明上帝》:『明察秋毫的上帝,偉 大的光芒照臨四方。你帶著光明而來,請盡情享用這祭祀的芬芳。……月亮有陰晴 圓缺,歲月有其標準恆常的流逝的軌道。高唱這首祝誦之歌,祝福君王萬壽無疆。』」 例句 1 裡的「月」是句子的謂語所敘述的對象。
(1.2)作賓語
在《清華簡》(壹)和(貳)簡文裡,物質名詞作受事賓語的例子也相當多,
例句如下∶
(3)旣告汝元德之行,譬如主舟,輔余于險,臨余于濟。(皇,13)
(4)懼其主,夜而內尸,抵今曰 , 必夜。(楚,5)
(5)文王為客於息,蔡侯與從,息侯以文王飲酒,蔡侯知息侯之誘己也,亦告文 王曰:「息侯之妻甚美,君必命見之。」(繫 5,26-27)
(6)周公乃爲三壇同墠,爲一壇於南方,周公立焉,秉璧植珪。(金,2) (7)朋棘 梓松,梓松柏副棫覆柞,柞化爲雘。(程,4)
(8)〔王〕若曰:「發,朕疾漸甚,恐不汝及訓。今朕疾允病,恐弗堪終。汝以書受 之。欽哉!勿淫!……」(保,3-4)
在例句 3 裡,「舟」作動作動詞「主」的受事賓語。例句 3 的意思是:「我已經 把大德的行為告訴了你們,就像是駕馭船隻一樣,在險要的地方要輔助我,使我可 以安全抵達目的地。」在例句 4 裡,「尸」充當動作動詞「內」的受事賓語。例句 4 的意思是:「(鄀嗌偷了鄀人的牛來祭祀)由於擔心鄀人來尋牛,因此在夜間舉行 祭祀活動,直到現在稱作 ,(因為當年偷鄀人的牛於夜間祭祀而形成的傳統),今 天要進行這種祭祀活動就一定要在夜間。」在例句 5 裡,物質名詞「酒」作動詞
「飲」的受事賓語。在例句 6 裡,「璧」作動詞「秉」的受事賓語。在例句 7 裡,
「雘」作動作動詞「化為」的賓語。例句 7 的意思是:「棘(比喻小人)唾棄仇視梓 松(比喻良才),梓松和柏樹由於同類所以互助,棫庇護柞(棫柞也是同類),柞則化 爲雘(喻指真正成材)。」在例句 8 裡,物質名詞「書」充當介詞「以」的賓語。例 句 8 的意思是:「王這樣說道:『發,現在我的病確實很嚴重,恐怕不能把傳授寶訓 的事辦完。你把它書寫記錄下來。虔敬地做事啊,不要放縱享樂。……』」
(1.3)作定語
在《清華簡》(壹)和(貳)裡,也有物質名詞作定語的例子,如∶
(9)明歲,楚王子罷會晉文子燮及諸侯之大夫,盟於宋,曰:「弭天下之甲兵。」
(繫 16,88-89)
在例句 9 裡,「甲」作有生名詞的定語,修飾後面的賓語「兵」。
(1.4)作定中結構的中心語
物質名詞也可充當定中結構的中心語,附在結構助詞「之」的後面,構成「名 詞+之+中心語」的組合,如∶
(10)摯曰:「后其賚之,其有夏之[金]玉田邑,舍之吉言。」(誥,3-4)
(11)周公乃納其所爲功自以代王之說于金縢之匱,乃命執事人曰:「勿敢言。」(金,
5-6)
(12)周室既卑,平王東遷,止于成周,秦仲安東居周地,以守周之墳墓,秦以始大。
(繫 3,15-16)
(13)明歲,齊頃公朝于晉景公,駒之克走援齊侯之帶,獻之景公,曰:「齊侯之來 也,老夫之力也。」(繫 14,72-73)
(14)申公叔侯知之,宋公之車暮駕,用抶宋公之御。(繫 11,57-58)
在例句 10-14 裡,「玉」、「匱」、「墳墓」、「帶」和「車」皆是定中結構的中心 語,前有名詞和助詞「之」。這種「名詞+之+中心語」的組合,在《清華簡》(壹) 和(貳)文本裡出現的數量不少。例句 10 的意思是:「伊尹說:『君王您要賞賜他們,
夏朝的金玉田地城邑,施捨他們好的言語。』」例句 11 的意思是:「周公於是納入 他祈求以取代周武王去死的訓誥在一個用金屬繩子所捆扎的櫃子裡,跟著命令執
事人,說道:『不可以說出去。』」例句 13 的意思是:「隔年,齊頃公朝見晉景公,
駒之克拿走齊侯的腰帶,獻給景公說:『齊侯會來朝見,是我的功勞。』」
簡單來說,物質名詞在句子裡可充當當事主語、動詞和介詞的賓語、定語(以 修飾在其後面的名詞)。另外,物質名詞也可充當定中結構裡的中心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