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全民國防教育法制化之比較
第二節 以色列全民國防教育的法制化
2002.3.1施行
報告、附則等相關規定。 法律
2005.1.11 制 訂15條 2005.2.2 公 布
資料來源:立法院法律系統:http://lis.ly.gov.tw/lgcgi/lglaw?@@1804289383、
作者整理及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edu.law.moe.gov.tw/LawCategoryContentList.aspx?id=14&CategoryList=14
第二節 以色列全民國防教育的法制化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B%A5%E8%89%B2%E5%88%97#.E6.B3.95.E5.BE.8B
池,2004:18)。《兵役法》也稱《國防服務法》或《安全服務法》27。 目前,以色列實行義務兵役制,同時也招募少量的職業軍人,服現役 期滿後轉入預備役。
二、 沿革
以色列在1949年制訂《兵役法》但在1959 年才正式頒佈實行《兵 役法》(蔡鴻池,2004:18)。1986年再次修訂《兵役法》28新移民也 需服兵役相關規定。
2000 年,以色列通過《兵役法》修正案讓國防軍女兵與男兵享有 同樣的權利與義務,女兵人數約佔國防軍1 / 3,其中約佔軍官人數26
%,佔士官人數12%。女兵也遍及90%的單位,分別擔任10 項不同的 戰鬥職務,包含防空單位和砲兵部隊女兵約佔20%,搜救單位女兵約 佔25%,邊境警察女兵約佔10%(吳東林,2012:163)。
2008 年,以色列國會另通過《預備兵役法》(Reserve Service Law)
(吳東林,2012:160),健全了國防軍的預備兵役制度。
三、 目的
《兵役法》給予以色列國防軍的權力,讓以色列能有足夠兵力面 對環伺的強敵。
四、 內容
大多數以色列人(無論男女)都在 18 歲時被徵召從軍。有些移民 也會自願的加入以色列國防軍。不過阿拉伯裔的公民則是例外,大多 數阿拉伯公民都沒有被徵召,以避免在與其他阿拉伯國家開戰時可能 爆發的利益衝突。其他不需當兵的還包括殘障人士、已婚婦女、或者
27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Israeli Security Service Law〉,
http://en.wikipedia.org/wiki/Israeli_Security_Service_Law【2014/4/19】
28Israel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http://www.mfa.gov.il/mfa/mfa-archive/1980-1989/pages/defence%20service%20law%20-consolidated
出於宗教原因者及犯罪者。男性的義務役是三年、女性則是兩年(根 據這項法律,對男人的服務期為 30 個月,婦女 18 個月,但 1968 年 1 月 10 日臨時命令,額外的六個月增加了強制性的服務,因此男性的義 務役是三年、女性則是兩年)29。以色列國防軍裡也有貝都因人等少數 族群參與。自從 1956 年來,德魯茲族群也和猶太人一樣被以色列國防 軍徵召從軍。雖然阿拉伯裔的公民不在徵兵範圍內,他們也可以自願 從軍。同樣的政策也套用在貝都因人和許多非猶太裔的公民上30。服過 義務兵役後,以色列男子轉入國防軍預備役部隊,每年從事幾個星期 的服務,直到 40 歲為止。
五、 衝突
在宗教機構就學的人可以獲得延緩徵召。多數猶太正教人士會不 停地延遲服役,直到超出法定服役年齡,這種做法在以色列引起相當 大的爭議31,以致於有些以色列民眾對於不需服役之宗教人士有許多不 滿,從而出現一些衝突。
貳、 國家教育法(State Education Law)
一、 背景
1949 年以色列訂頒了《義務教育法》(Compulsory Education Law, 1949)規定,政府第一次從法律上明確規定在全國範圍內普及義務教 育,並開始實施 6 年免費義務教育(胡茹萍,2012:149-172)。經過 數年的努力,到 1954 年,以色列政府決定把免費義務教育的時間由 6 年延長到 9 年。進入 70 年代,以色列政府再次決定把免費義務教育由
29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http://en.wikipedia.org/wiki/Conscription_in_Israel【2014/4/9】
30貝都因人是以氏族部落為基本單位在沙漠曠野過游牧生活的阿拉伯人,與非猶太裔的公民,通常 不接受徵召以避免在與其他阿拉伯國家開戰時可能爆發的利益衝突,但目前可以依個人意願從軍。
31維基百科:以色列的國防軍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B%A5%E8%89%B2%E5%88%97%E5%9C%8B%E9%98%B2%E8%BB%
8D【2014/4/12】
9 年延長到 13 年,2001 年又修正為 3—18 歲32。為基礎教育提供保障 需制定法律來規定,如 1953 年通過的《國家教育法》,對基礎教育所 用的教材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二、 沿革
1953年通過《國家教育法》,根據這項法律,學校的任務不僅僅 要把學生培養成為一個有學問的人,更重要的是把他們培養成為一個 熱愛祖國,忠誠於國家和人民,以及更高層次熱愛全人類的人。
1999年修正版本目標則強調以色列在猶太復國主義框架下進行社 會價值及道德教育,使之成為猶太民族的信仰(彭正文,2012:7);
換句話說,以色列的國家教育是以猶太復國主義為核心,包括猶太人 文化價值觀教育、國防教育、國土安全教育在內的國家意識教育,即 我們通稱的「愛國主義」教育。
三、 目的
1953 年通過的《國家教育法》,對基礎教育所用的教材進行了詳細 的規定,為基礎教育提供法律上保障。
四、 目標
以色列《國家教育法》對基礎教育所用的教材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主要是教育以色列學生要熱愛人類,熱愛民族,熱愛國家,做以色列忠 誠公民,孝順父母、家庭遵重遺產、文化特徵和語言,這其中蘊含了培 育下一代關懷家人、社會、民族、熱愛國家及人類,從關懷人開始。
培養學生價值觀對人權、民主價值的尊重及守法精神;教授學生以 色列歷史明瞭以色列遺產及立國精神;在以色列社會生活中營造一種環 境,即:自覺承擔責任並以獻身精神和責任心完成之,互相幫助,貢獻
32 李芳玉,〈以色列中小學教育制度及啟示〉,百度文庫
社區,建立服務的熱忱;了解以色列國的阿拉伯人口及期他少數族群的 語言、文化、歷史、遺產以及他們獨特的傳統(彭正文,2012:6)。
由上述可知,以色列《國家教育法》希望達成培養學生關懷人類、
尊重人權及民主、守法精神及服務社會大眾的熱忱等目標。
參、 塔爾法(Tal law)
一、 背景
當以色列建國後,第一任總理戴維·本 - 古裡安,授予幾百 Haredi 極端正統教猶太人(亦稱哈瑞迪教徒)從軍隊服務的豁免33,從此之後,
以色列有了宗教豁免權的教徒免於徵兵,由於是行政命令不是法律,
此舉被許多人視為不民主、不公正和不平等34,引起許多以色列人的不 滿。
以 色 列 極 端 正 統 猶 太 人 的 學 校 課 程 主 要 是 著 重 於 宗 教 教 誨 , 大 多 數 信 仰 極 端 正 統 猶 太 教 的 男 孩 只 接 受 世 俗 教 育 到 14 歲 。 上 學 的 多 數 時 間 著 重 宗 教 內 容 , 這 些 教 育 都 是 為 了 男 孩 將 來 選 擇 終 身 投 入 猶 太 教 律 法 做 準 備35, 也 因 此 ,大 多 數 極 端 正 統 猶 太 教 成 年 男 子 以 都 投 入 宗 教 中 , 不 事 生 產 , 也 因 為這 種 教 育 內 容 讓 多 數 畢 業 生 無 法 找 到 工 作 , 也 無 法 與 現 代 社 會 銜 接 , 許 多 以 色 列 人 擔 心 人 口 增 加 最 快 速 的 極 端 正 統 猶 太 教 徒 ( 宗 教 教 義 禁 止 節 育 , 因 此 每 個 家 庭 平 均 有 8 位 子 女 ) 將 因 教 育 程 度 低 落 , 威 脅 到 以 色 列 的 經 濟 發 展 和 優 勢 的 研 究 領 域 。
33 Linda Gradstein,2012,“Tal Law has history of contention.” The Times of Israel, February 21, 2012,http://www.timesofisrael.com/end-of-an-era-for-the-tal-law/【2014/4/18】
34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Tal committee, http://en.wikipedia.org/wiki/Tal_committee
【2014/4/19】
35謝雯伃,〈以 國 憂 極 端 神 學 教 育 阻 礙 發 展 〉,《臺灣立報》,2012.1.10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4458【2014/7/5】
有鑑於此,1999 年 8 月,當時的以色列總理埃胡德·巴拉克委任退 休法官 Tzivi 塔爾掌管一個公共委員會來解決以色列國防軍(IDF)神 學院學生的兵役豁免問題36。因為在 1974 年只有 2.4%的人口有豁免 權,但神學院的成員,在
Torato Omanuto
安排下 1999 年這個數字達 到了 9.2%,人數將會不斷增長,以色列社會不滿情緒也在不斷增長。二、 沿革
2002 年,以色列議會以 51 比 41 通過了塔爾法(Tal Law),這是 一個臨時的法律,必須每五年重新延長。該法遭到了以色列社會的各 個教派內的廣泛批評。因該法案所生之司法爭議進入了高等法院,有 人質疑該法違反了法律平等原則。2005 年,國家承認違反規定,再向 最高法院聲請回應,2012 年 2 月 21 日,高等法院裁定,法律是違憲的。
2002 年,以色列議會雖通過了《塔爾法》(Tal Law),2007 年 再延長五年,但 2012 年 2 月 21 日,以色列高等法院宣告該法違憲。
目前議會正再研議另一法案替代《塔爾法》,但抗議及紛爭仍不斷37, 替代法案要過關仍需一段時間。
三、 目的
希望讓以色列徵兵制更民主、公平、公正。
四、 內容
為解決哈瑞迪教徒兵役豁免權的問題,《塔爾法》在該法案中詳 細且有條件規定神學院學生有資格獲得軍事延遲:一般以色列青年 18 歲即入伍服役,但哈瑞迪教徒可以延遲 4 年,在 22 歲的時候學生們可 以有選擇,要繼續深造或步入職場。如果他們選擇了進入職場,他們
362012,“The Rise and Fall of Israel’s Tal Law.”The Algemeiner ,
http://www.algemeiner.com/2012/02/22/the-rise-and-fall-of-israels-tal-law/【2014/4/19】
37 Crispian Balme(2014),“ Ultra-Orthodox Jews stage mass protest against Israeli draft law ” ,Sun, March 2, 2014 ,
將進行一年的職業培訓,然後再決定是否要參加隊軍的最低 16 個月的 服役生涯,之後每年預備役,或一年的公職為民服務,沒有任何薪水38。
此外,法律還規定了國防軍(IDF)要針對哈瑞迪教徒服役時做妥 善處理及規劃。然而實際執行上,哈瑞迪教徒會先申請延遲服役,到 23 歲時大部分哈瑞迪教徒都已結婚並生育ㄧ個以上的子女,實際上進 入國防軍(IDF)得人數並不多,依舊存在不公平的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