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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國法制化之比較

第三章 全民國防教育法制化之比較

第三節 兩國法制化之比較

綜上所述,我國與以色列全民國防教育法制化過程具備相似及相 異之處,本研究擬針對兩國之法制化差異情形進行分析比較,分述如 下:

壹、 制定程序

雖然我國在早期即有類似全民國防之作為,譬如軍訓教育、大專 生必須赴成功嶺集訓或是役男及後備軍人召集等。但是真正納入法制 化,並且定期正規性的實施卻是近幾年的事。相對於西方先進國家早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至1980年代間,即陸續訂頒相關法律,例如美國 於1958年頒佈《國防教育法》;法國在1982年通過《全民國防教育法》。

我國在1962年先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軍訓實施辦法》,進 而在2000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國防法》,隔年也完成《全民防衛動員 準備法》,2005年完成《全民國防教育法》的立法程序,教育部並在 2011年頒布《各級學校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實施計畫》,我國全民國防 教育法制化已臻完備。

以色列在 1949 年由議會制訂《兵役法》,1953 年也完成《國家教 育法》此法對基礎教育所用的教材進行了詳細的規定。由上述可知,我 國法律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條,《國防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

38 同註 35。

法》、《全民國防教育法》皆立法院通過之法律;以色列立法機構為 議會,稱為「Knesset」,《兵役法》及《國家教育法》皆議會通過制 訂而成的。

由上述可知,兩國全民國防教育皆有法制化過程都是循序漸進的 方式進行。

貳、 法源依據

《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的根本法,擁有最高位階的法律權 力。全文共 175 條、計分 14 章。我國基於憲法制訂《國防法》、《全 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全民國防教育法》來保障全體國民之生命財 產安全。

而以色列為不成文憲法,因此以色列政府是依據國會頒布的法規 運作,包括了一系列的「以色列基本法」(Basic Laws),目前為止 總計有 14 條基本法。以色列以《基本法》及《獨立宣言》為依據制訂

《兵役法》及《國家教育法》。

綜上所述,我國有根本大法-憲法,來保障人民基本權益,許多法 律基於憲法保障而來;而以色列無憲法,並以《基本法》及《獨立宣 言》為依據制訂《兵役法》及《國家教育法》。

參、 立法機構

我國《國防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全民國防教育法》

皆立法院通過之法律條文,《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軍訓實施辦法》

及《各級學校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實施計畫》則為教育部頒發之行政規 定,因此我國在推動全民國教育法制化過程中,有立法院制定之法律 及教育部制定之行政規定。

以色列立法機構為議會,稱為「Knesset」,《兵役法》、《國家 教育法》及《塔爾法》皆議會通過制定而成的。

由上述可知,我國與以色列在推動全民國防教育法治化過程中,

法律及規定制訂的機構不同。我國法制化包括國會立法及行政命令,

而以色列皆由國會立法;我國法制化包括國會立法及行政命令,但少 有人質疑其公平性或不民主,然而以色列雖皆由國會立法,但卻出現 不民主不公平之爭議,推究其原因在於我國不論是法律或行政命令,

其適用對象皆為全民,而以色列《塔爾法》適用對象卻是僅對極端正 統教猶太人(亦稱哈瑞迪教徒)39,且是對其服兵役之義務之優待,人 民心生不滿。

肆、 其他特色

我國《全民國防教育法》希望透過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社區教 育與政府機關在職教育的實施,使國民在國家認同,政治價值產生正 確的判斷與認知,強化國民信心的建立與國民的整體精神素質,鞏固 全民心防建設,並為全民國防的推動奠定良好的心理基礎。

以色列1953年通過的《國家教育法》,對基礎教育所用的教材進行 了詳細的規定,為基礎教育提供法律上保障。並且在法律中明文規定「愛 國主義」教育為基本目標和重點,相較之下我國則較為中立,推究其 原因應為以色列已亡國2000年,人民亟欲保有這國家,因此在法律條 文上直接律訂「愛國主義」相關規定。

我國目前徵募兵並行制,徵兵制度中相較之下較為公平並且少紛 爭,募兵制則為個人意願報考參加考選,經遴選後再進軍中服役,目 前我國並無因兵役制度不公平、不正義而有大規模示威遊行抗議或衝 突。

以色列雖為全民皆兵國家,除疾病外還有宗教豁免權的人,這些 人口從建國初期的少數到目前已接近以色列總人口數的 10%,其所代表

39在 以 色 列 人 口 中 極 端 虔 誠 的 哈 瑞 迪 人 口 佔 8% 到 10%。許 多 人 完 全 不 工 作,僅 靠 政 府 支 持 補 助 , 生 活 在 貧 窮 線 之 下 。

之意義是不公平的,且這些宗教豁免權的人在以色列是受社會救濟的 一群人,補助的費用已經拖累以色列財政,以色列亟欲改善這個問題,

因此有《塔爾法》出現,但 2012 年 2 月 21 日,以色列高等法院宣告 該法違憲;2014 年 3 月日 2 日路透社報導,極端正統派猶太教徒為爭 取免服兵役,走上街頭,他們集結了數十萬人上街頭抗議他們的軍事 豁免權40,這場示威抗議顯示以色列兵役制度存在著不公平、不正義的 一面。

表 3-2 我國與以色列全民國防教育法制化比較

制定程序 法源依據 立法機構 其他特色

我國 循序漸進 憲法 法律-立法院

法規-教育部

法律條文中立 兵役制度爭議 少

以色列 循序漸進

不成文憲法 基本法 獨立宣言

議會

法律明文規定 愛國主義兵役 制度紛爭多

資料來源:作者整理

綜上所述,我國與以色列兩國所建構之全民國防教育均能遵循法 定程序,並透過相關法令依據以確保全民國防教育之落實,皆有完善 的法律條文做為推動全民國防教育的基礎,有了法律做基礎在兩國推 動全民國防教育上則更有效率及依據。

我國在推動法治化過程中,爭議性較少;惟以色列兵役制度所造 成的衝突將衝擊以色列經濟,如何處理將考驗著以色列執政者的智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