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權,以確保地主獲致公平補償。

(二) 貸款擔保

若送出基地土地所有權人急需借貸融資,可將土地發展權做為抵押品向 TDR 銀行進行融資,此種抵押借貸 TDR 銀行僅暫時取得 TDR 的使用權,無法將其作 出售買賣,等到送出基地土地所有權人將債務清償後,發展權歸還至土地所有權 人,由所有權人決定是否將發展權放置銀行或自行至私人市場進行出售。

三、TDR 銀行執行成果

蒙哥馬利縣的 TDR 銀行制度於 1990 年退出縣內 TDR 計畫,然而,該縣內的 發展權移轉仍是美國 TDR 計畫運作成功的典範之一,截至 2009 年蒙哥馬利縣成 功保護了 52,052 英畝的農地面積,且根據政府統計開發商及私人部門共投資一億 一千五百萬的資金在 TDR 市場內運作,其 TDR 運作成功的主因在於公私部門的 相互配合,發展權買賣雙方也可經由政府劃定區域找出發展權交易對象,政府部 門也會扮演記錄監督的角色,使得 TDR 交易過程順暢。

歸咎蒙哥馬利縣 TDR 銀行失敗的原因主要為其所具有的功能較少且容易被 政府其他部門替代,由於蒙哥馬利縣的 TDR 計畫主要由馬里蘭州的國家資本公園 及規劃委員會執行,發展權送出及接受區都由規劃委員會明確劃定,TDR 買賣雙 方欲購買或出售發展權必須先向委員會申請批准,開發商更是須提出開發計畫供 規劃委員會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則於政府網站註冊登記,一旦發展權被移轉政 府則會進行追蹤記錄,TDR 銀行的設立目的僅扮演了發展權買賣的中間組織,提 供市場上有足夠的發展權需求,確保送出基地所有權人能在適當時機出售基地發 展權,補償土地受限制開發的損失。

在發展權價金部分,蒙哥馬利縣政府也制定出一個客觀評估發展權價金公 式,而非專業估價師依基地條件進行評估。此種價格評估機制的建立雖然制式化,

造成條件不同發展權送出基地容易產生相似的發展權價格,卻提供買賣雙方一個 合理且有效的價金估算模式,對於市場運作亦產生正面影響。

伍、小結

由上述的案例說明可以更了解美國各郡縣 TDR 銀行制度發展模式為何。TDR 銀行可以作為一個連接發展權買賣雙方的資訊中心、價格穩定機構、市場供需調 節者及市場維繫者,並透過協助地主與開發商交易,強化買賣雙方進入市場的誘 因,並促進 TDR 市場的完善發展。圖 3-5TDR 銀行操作架構示意圖即說明美國

轉的證明(Bratton and Fox, 2008:22;Goelman,1995:55)。所得而來的價金則用來作 為之後購買容積的資金及都市公共建設的經費來源。此種運作循環機制給予市場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蒙哥馬利縣發展權私人市場發展良好,多數地主與開發商多選擇直接進行買賣交 易,故 TDR 銀行制度於 1990 年停止,然而,整個 TDR 計畫仍在政府部門的監督 推動下執行,並成為美國 TDR 計畫成功的典範之一。

換言之,國外已發展 TDR 銀行制度多與私人市場採併行機制,透過 TDR 銀 行讓容積相關交易資訊更為公開透明,降低交易成本,減少交易時間差,同時,

也制定容積估價機制,解決容積價格的浮動及不確定性,而政府亦在 TDR 銀行制 度中扮演了穩定價量,媒合供需,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的關鍵角色,並 透過監督控管容積移轉之過程,控制都市發展總量,有效保護自然生態及農業發 展等環境敏感地區,可見政府在 TDR 計畫中具一定之重要性與必要性。透過國內 外制度的綜合比較分析瞭解容積銀行制度之異同,期望未來在發展容積銀行制度 時能避免美國 TDR 銀行制度之缺失,並將其運作成功部分作為我國容積銀行機制 研擬之重要參考依據。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第四章 容積銀行制度相關課題及利害關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