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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低放廢棄物處置場選址相關研究

指出公民會受到菁英線索(elite cues)的影響,在相關知識程度較低、已存有政 策偏好、以及生活經驗影響的情況下,民眾不會輕易認同或相信專家的看法;以 致縱使有專家學者的背書保證低放處置場之安全性,單仍無法消弭地方居民的疑 慮與化解鄰避情結。與 Darmofal 觀點相似地,Pollock 等學者(1993;轉引自黃 東益、李仲彬,2012)指出具有高度技術性與爭議性的核能議題,會受到媒體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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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手探詢,抑或間接透過菁英角度來檢視之外,Rothman 與 Lichter(1987)也指 出不同的領導社群、科學家和記者的態度、媒體對核能的報導涵蓋面向、以及公 眾對科學家見解的看法等,皆是值得探詢的途徑,因為社群領導者、社會菁英、

媒體記者等都是影響或型塑民眾意見的潛在干預者。如此也印證了杜文苓(2011)

針對環境風險與科技決策所提改進之道,主張建構多元方法進行公共決策分析,

且在決策中注入審議與批判的創新途徑,取代傳統集權制式的許可路徑。尤其,

面對複雜的環境問題,更需要有寬廣的科學視野,提供良好的公民參與制度環境,

並重視地方提供的經驗事證,使公民參與成為環境與科技決策中重要的一環,如 此方能縮短知識與政策之間的距離,精進國家對於科技與環境政策的治理能力。

綜上所述,藉由多元途徑蒐羅多元利害關係人對於低放選址議題的看法,將 有助於選址政策之分析與制定,促進選址難題之化解。因此,研究者除了從ㄧ般 民眾角度探詢其對低放選址之意見,也嘗試從政治菁英與地方反對社群之角度瞭 解其對低放選址的想法。

貳、 外國的選址實務經驗

Ash(2011;轉引自黃東益、李仲彬,2012)在核能政策的研究中發現,每 個利害關係人對於風險的偏好排序與其自身對於風險認知有高度的關聯性,因此 利害關係人參與政策制定過程亦難以達到共識,尤其當在討論能源偏好時,不同 的利害關係人間可能會無法忍受對方所宣稱的風險內涵。針對此衝突,Ash 提出 審議的途徑來解決利害關係人間的衝突,若要解決利害關係人間風險認知的落差,

必須要探索各別利害關係人信仰、價值之間的關係以及潛在的一致性,而欲達到 這個任務則必須透過審議的方法來完成。

Ash 的論述主張,可從成功的瑞典 Oskarshamn 模式與失敗的捷克 RAWRA 經驗獲得佐證與啟發。關於瑞典 Oskarshamn 模式與捷克 RAWRA 經驗詳述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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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瑞典 Oskarshamn 模式

自 1995 年起 Oskarshamn 藉由政治人物、政府機關、產業、公眾和地方間的 完全開放,領先發展出一套達成地方接受之模式。此模式不是由中央政府或產業 所主導,是由 Oskarshamn 地方政府所提出。Oskarshamn 模式中最重要的觀念就 是地方居民與其它利害關係人間的信任關係,Dawson 與 Darst(2006)指出,選 址作業者在進行任何事情前,會與所有團體和個人開會,以建立信任關係。因為 他們認為縱使自己擁有全世界最好的技術和概念,但如果大眾不相信你,你根本 不會有機會。另外,Oskarshamn 模式也強調完全透明的重要性,地方民眾有知 的權力,無論問題的敏感性,政府與產業都要完全回應。最後一項重要的關鍵就 是地方政府將決策權力交予地方民眾;申言之,在政府執行計畫前,地方民眾必 須要批准此方案,如此致使選址作業者必須非常重視地方的顧慮,在計畫的初期 即讓地方居民參與,並持續至整個過程,且保證地方居民的決策權力,讓地方有 機會充分了解該計畫,降低了地方民眾對於設施的鄰避效應(Dawson & Darst, 2006;轉引自黃東益等,2010)。

二、捷克 RAWRA 經驗

1997 年捷克通過「核子法」,成立專責單位 RAWRA(Radioactive Waste Repository Authority)負責管理捷克境內所有核廢,並進一步允許其可在不經地 主同意下進行地質探勘。接著,於 2002 年捷克國會通過「核子概念」訂定選址 時間表,要在 2015 年將候選場址降到 2 個以內,於 2050 年開始動工,並於 2065 年開始運轉。在「核子概念」立法過程中,政府主管機關雖試圖與大眾溝通與徵 詢意見,但都不足夠而且不成功;另外,民眾也不關切政府計畫,政府欠缺運用 誘因來引導民眾進行政策參與。由此顯現,「核子概念」的制定過程反映了捷克 國會老式官僚作風,僅重視中央政府和專家的角色,卻忽略真正受影響的大眾和 地方居民。總而言之,「核子概念」為選址作業種下一失敗種子,一方面缺乏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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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時間表使無法有足夠時間與民眾溝通,另一方面開工時間太遙遠於地方經濟 沒有立即的幫助,因而缺乏誘因。再加上選址過程黑箱作業,導致地方民眾從媒 體得知被選作候選場址後,紛紛透過示威抗議、 連署和公投反對設置處置場,因 而使 RAWRA 的主管機關捷克工業貿易部宣布選址計畫暫緩五年,也暗示了設 置最終處置場不可行,計畫宣告失敗(黃東益等,2010)。

三、綜合比較分析

瑞典 Oskarshamn 模式之所以成功,關鍵因素在於資訊透明公開,並以此作 為民眾、政府、專家學者之間信任關係的基石。另一方面,也充分地體現民主政 治的精神,將實質決策權 力交給地方民眾,並展現出對地方居民能理性決策的信 心。反觀捷克 RAWRA 的失敗經驗,癥結點在於選址資訊不透明公開,且選址 過程欠缺對民主概念,例如選址作業者可私自進行地質探勘,而無須是先經由地 方居民同意。另外,政府欠缺設計制度性途徑以將民意導入決策過程,造成選址 過程被詬病黑作業,而失信於民。

綜上所述,不論是瑞典的成功模式,抑或捷克的失敗經驗,皆可作為我國目 前低放選址作業的參考借鏡。尤其,我國選址過程也曾被媒體披露非經地方居民 同意而私下擅自進行地質探勘,也曾因選址過程不透明公開而被詬病黑箱作業。8

8 2012 年 4 月 18 日,中國時報。

如此之選址負面現象皆與捷克之情形如出一轍,實須引以捷克選址失敗經驗為鑑 而自我警惕,並學習瑞典成功經驗,改變過往舊官僚心態而導入具備民主精神的 選址流程,讓選址過程能充分體現民意,致使民眾信服於選址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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