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個體層次官僚協力行為與考績制度

第二章 理論基礎與文獻檢閱

第二節 個體層次官僚協力行為與考績制度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5

制度或非制度途徑外,而是以其為基礎,但將重心置於發展技術工具以支援制度 與非制度途徑的運作,如電子公文、雲端技術、服務導向架構(SOA)……等技術 發展。

第二節 個體層次官僚協力行為與考績制度

協力網絡管理的層次涉及集體的組織與個體的官僚。其中,個體層次重視官 僚須接受訓練與激勵,並藉由人際關係的發展,在形塑化的協力網絡中有效提供 各種財貨與服務(謝俊義,2007)。此外,公共管理者通常透過管制性措施、人力 與資源的分配,以及權力與課責的操作來控制協力網絡的運作,確認參與者和資 源,形塑協力網絡規則、價值和系絡,推動全觀策略,促進資源分享,以提升協 力網絡的合作程度 (謝俊義,2007;Agranoff & McGuire, 2001; Agranoff &

McGuire, 1999) 。

一、個體層次官僚行為

對於單一機關或單位而言,協力治理系絡中日益增加的互賴性,使得專業分 工的官僚組織在專業領域疆界上的競逐日趨頻繁與白熱化;同時,在協力網絡中,

面對其他組織主導之政策行為所帶來的不確定性,亦使得其採取保守的防禦措施,

減低合作的效果(Downs, 1967; 陳敦源,2005)。進一步來說,當協力的政策活動 與官僚追求自主性的利基10產生衝突時,將對官僚產生工作保障、生涯發展和專

10 James Q. Wilson(1989)認為官僚的生存利基為:(1)尋找別的單位還沒有執行的工作,作為自己 最重要的工作;(2)與試圖插手自己工作的任何機關奮戰到底;(3)避免接觸與自己核心工作無關 的工作;(4)對於其他機關的合作計畫持保留態度;(5)避免執行可能導致自己工作支持者分裂的 工作;(6)謹記個別機關過去經驗中常犯的缺失,避免重蹈覆轍,以獲取大眾的支持(轉引自陳敦 源,200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業領域的威脅,加上有限資源與設備的使用衝突、政策方向的喪失、對於既有優 先性的破壞、對課責的疑慮、建立共識的困難與個人自我價值的保護等因素,形 成本位主義,以鞏固官僚地盤(Wilson,1989; Bardach,1996; 曾冠球,2006),並築 下合作的障礙。

在實務研究上,章光明、林瑞欽、洪文玲、林子倫(2009)發現我國砂石採售 行政管理網絡涉及經濟、環保、林務、地政、營建、農業、礦務、原住民等中央 與地方行政機關和單位,由於各機關單位的專業認知、法令規範、組織目標和價 值觀不同,各存本位主義,而難以協力執行土石採取政策。曾淑賢、王文伶(2007) 在訪談時發現早期療育服務受到不同部會的管轄,然而各部會僅欲消極處理屬於 各自管轄業務,缺乏協調與溝通,使得早療業務相關承辦人員難以做事。曾冠球 (2008)指出在臺北市「新市民生活網」的建置經驗中,協辦單位的自主性利基受 到主辦單位的威脅與侵犯,使得配合意願低落,因而多「應付了事」,甚至是「陽 奉陰違」。顏良恭、林俊宏(2011)則指出地方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治理網絡的困境 來自於有限的資源、主責業務的排他性、專業壁壘,加上權力的不足,使得衛生 局難以取得或要求其他平行單位的積極配合。

除此之外,組織透過管理的方式,以胡蘿蔔(獎勵)和棒子(懲罰)建構誘因機 制,運用官僚對權力、職位、薪資津貼、績效產出、公共聲望與安全的追求,專 業表現的自豪,渴求為公共利益服務,以及對特定行動計畫的承諾等動機(Downs, 1967; Niskanen, 1971),驅動官僚行為,強化向心力,建立對所屬組織的忠誠,

並展現「自私的忠誠」,亦即只效忠於與其工作安全與升遷有關的機關或單位 (Downs, 1967; 陳敦源,2005),強化本位主義的效用,使得協力難以成功。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7

二、協力治理與績效管理

從柯林頓的「政府績效暨成果法案」(Government Performance and Results Act, GPRA)、小布希的「總統管理議程」(President's Management Agenda, PMA)和專 案評估分級工具(Program Assessment Rating Tool, PART),績效管理的改革與發展 一直是美國聯邦政府運作的核心活動,而當前歐巴馬政府所領導的績效管理革新 則更明確地將跨機關協力合作的提升設定為其重點項目之一(胡龍騰、張國偉,

2010;孟蕾、卓越,2010)。因此,透過績效管理途徑尋求協力合作的提升成為 政府治理的一種趨勢。

績效管理中評量與監控的過程可以有效膠合擁有不同文化、價值與歷史背景 的網絡參與組織(Moore, 2009)。以美國野生動物保育政策網絡為例,就如同其他 政策網絡一般,雖然官僚層級節制、法制規範、以及課責與彈性的權衡,限制高 階官員與第一線人員的行動與努力,但仍積極從事與發展各種協力與整合的措施,

以突破合作障礙,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其在績效管理機制的努力,透過將組織績效 評估、合作評量與個人績效考核整合的方法,促進網絡參與者的積極合作(Eggers, 2009)。因此,經由績效管理的途徑,結合誘因機制,驅動官僚合作行為,已逐 漸成為公部門從事協力管理時所須重視的課題之一。

另一方面,自 1960 年代後期,傳統靜態的「人事行政」逐漸轉型為積極動 態的「人力資源管理」(DeCenzo & Robbins, 1999),並在績效管理的發展與新公 共管理運動的推波助瀾之下,政府積極發展與運用績效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進行 治理活動,以有效提升行政效率,並提供公共服務。其中,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 在於績效評估與管理,其與人力規劃、任用招募、培訓發展、薪酬管理和員工關 係等人力資源管理功能具有關聯性(許世雨,2006)。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考績制度位居人事管理中樞,在明確的績效管理目標下,透過人事考核資料 的蒐集、評核與處理,成為各種人力資源管理措施的依據,如俸給福利、陞遷轉 任、獎勵懲處、退休撫卹等各種激勵獎懲與提升績效的途徑(蔡良文,2003;楊 智喬,2003)。具體而言,蔡良文(2003)認為考績應具有健全人事制度、發掘培育 人才、調整俸給待遇、強化遷調免退、調整公務人力、維持團體紀律、提高效率 與效能等功能。余致力(2003)則進一步將考績功能歸納為行政功能與發展功能,

如表三所示,其中行政功能聚焦於官僚在職位上的陞遷、轉派、調任與資遣,在 薪資、獎勵、福利等激勵措施上的給予和調整,以及對於人力資源管理措施的檢 討與改進;發展功能則重視如何透過考績評核界定官僚在專業或能力上的不足,

發掘工作潛能,藉著有系統的訓練和輔助措施,協助受考者提升能力、發揮潛能 以及建立生涯規劃,另外考績所提供的各種資訊更要能協助組織建立人力計畫。

從功能論的觀點出發,考績制度是組織用以控制屬員的主要工具之一(黃弘 君,2004)。組織透過考績制度的各種功能將官僚個人動機和組織利益扣合,驅 使官僚為組織的目標和利益努力,並挺身捍衛組織的地盤與權力。然而,組織領 導者(單位主管)通常掌握考績評核的權威,形成「權威獨佔」(authority monopoly) 的現象,成為官僚個人績效唯一決策者,而基於地盤及利益的保護與追求,主管 透過考績制度掌握各項考績功能的運用,要求所屬官僚從事該組織或其個人所偏 好的行為(Miller, 1992; 陳敦源,2005;林奕銘,2006;陳敦源、蘇孔志、簡鈺珒、

陳序廷,201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此外,傳統的績效系統多聚焦於官僚專業技能的評量,未將協力成果和協調 能力等合作因素納入績效管理制度的建構與設計考量中,使得官僚難有動機誘導 展現積極的合作行動(Eggers, 2009; 曾冠球,2011)。同時,個人為了獲取好的考 績結果,來自其他組織的請求或意見將在個人判斷其不為領導者所好,或與組織 利益有所扞格的時候,易產生忽視、不配合,甚至是阻撓等行動。這種情形將鞏 固組織本位主義的氛圍,並且對協力合作的網絡績效有所危害。如我國警政協力 網絡中,由於單位之間的官僚專業、本位主義,以及績效管理機制問題,使得警 察人員常各自隱匿情資,爭相論功,難以真誠合作,而易延誤破案(廖俊松、曾 憲華,2006)。

因此,為減輕考績權威獨佔問題所造成的影響,降低單一組織對於所屬人員 在考績上的主觀影響,使個人重視其他參與者的需求,促進協力網絡中的團隊互 動與合作,分享考績權威,使績效評核來源多元化成為值得探討的解決途徑。然 而,不論是多重考評方式,或者是績效管理中的多元評估模式 (multi-source assessment model, MSA),其主要目的都在於分散績效評估來源,適度增加考評 層次與考核者,減少考核者的主觀性,並帶入合作關係,將受考者的績效與其工 作有關的相關人員做完整的聯結(洪國平,1998;張瓊玲,2009)。

如此,隨著考績構成的多元化,一方面打破考績權威獨佔的局面,使得直屬 機關、單位或主管釋放並與其他網絡成員分享對官僚的影響力和控制力,降低本 位主義的效用;另一方面則使合作的概念與行為更容易植入執行協力活動人員的 思維與行動之中。

(multiple-source feedback)的方法取得較為客觀真實的評核結果,並修正績效行為 (張裕隆,1998;徐木蘭,1999;孫本初,2001;施能傑,2004;林維熊、許瀞 文,2009;Tornow, 1993; Robbins, 1997)。如圖四所示,多元評估模式的績效資 訊來源大致可歸納為(徐木蘭,1999;Brutus, Fleenor & London,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