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銷售合作
第二節 新的銷售經驗及合作
二 公利?私利?
很多時候談到合作社的銷售問題時,社員跟幹部也會談到個人經濟利益與合 作社共利益之間的衝突。這個衝突直接表現在合作社的稻穀繳交議題,以及社員 如何使用外來資源的議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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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稻穀收購制度
在 2012 年年底以前,社員們口頭同意每一年一期稻作收成以後,一公頃至少 要繳交六千公斤的稻穀,農友以自己的稻作面積,自行計算至少要繳交多少稻穀。
這項規定唯一無法約束的情況為─ 除非當年度的產量不足。不過,扣除產量不足 的問題以後,幾乎所有的農友都沒有遵守這項規定。
一位被幾位農友和幹部指責說沒有繳交到最低份量的農友「平伯」解釋說,
合作社沒有能力把所有農友的稻米賣完,他可以先交一部分給合作社;如果合作 社賣完了但還有訂單進來、而他自己也還有稻穀的話,他再賣剩下的稻穀給合作 社。他認為這樣的方式才能都照顧到自己與組織的利益:
因為合作社多那麼多(米),伊也不一定能碾...,也不一定銷得去。一來你也 不會賣那麼多,大家稻穀加起來會很多,我現在暫且(留一部分)放著,我自己 能賣的,我就自己賣。
停頓一下後,平伯又接著補充說:「...自己賣,利潤有高一些。」語調微微 上揚。我因此追問「自己賣」的價錢與成本,他回答說:
我說給你聽!因為合作社跟社員買稻穀對吧?阿他再賣出去,跟我們自己賣 同價,就是說合作社要賺。阿我們賣,就等於說要賺合作社賺到的錢,我們 要自己賺。
平伯用簡單的換算方式說明為何他與其他社員只繳交一部分的稻穀給合作社。
一包行健米的收益扣掉合作社付給農友的稻穀收購價以後,就是每位農友不賣稻 穀給合作社而能多賺的錢。雖然農友還要另外支出包裝袋、驗證貼紙等成本(有些 人還要負擔運費)且使得手續較為麻煩,但是直接賣給消費者稻米所得到的利潤比 賣稻穀給合作社還多。
從訪談中可知,平伯本人也沒有否認自己賣稻米的價錢會比賣稻穀給合作社 的利潤還要多,不過在一些私下聚會裡,有些農友還是指責他過於自私:
伊就說,「你合作社是要為農民服務的,要幫農民賣米的,哪有只收一次的?」
伊就是想要自己賣,留太多賣不完,最後才想說要丟給合作社!(問:是不是 很多農友都這樣想?)嘸,嘸,嘸!就他一個會這樣想,再不然就是他跟阿龍,
有這樣的想法跟做法─ 我就自己來賣啊,如果(合作社)賣到後來沒有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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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新米要出來我舊米賣不出去,我再丟給你合作社,你合作社要給我們那 個啊!
也有農友在民國 100 年及 101 年時,因為自行賣出的稻米佔了當年度幾近全 部的生產量,而無法賣稻穀給合作社,不過因為她身為幹部,必須以身作則,因 此轉而同其他農友購買稻穀,之後再轉賣給合作社。這件事情也被一些社員私底 下拿來開玩笑,將它當成印證這名幹部領導不力、身為合作社核心人物卻根本沒 有為合作社著想的例子。另一位社員在合作社收購稻穀將近尾聲後才將稻穀交給 合作社,在這之前他給大家(包括我)的說法是,全台各地有許多消費者都跟他訂米,
而他好不容易跟一些消費者溝通並取得對方的諒解後才取消了訂單,也才能把這 些稻穀賣給合作社。我猜測,或許他取消訂單有某部分的原因來自那陣子在合作 社內感受到大家談到稻穀議題時的意有所指(雖然所有人在公開場合裡沒有指名道 姓),或是間接聽到村內或組織內傳了好個人後的耳語。79
合作社理事主席阿美在受訪時表示,理監事會已經做出了決策,若農友在 102 年度(2013 年)「如果沒有繳交稻穀」,合作社會將該名農友驅逐出社。80阿美主席 自擔任村長以來,其處理公共事務的風格多半傾向盡量不得罪村民及農友。她也 常說希望這個村子跟合作社內部都是「和和氣氣」的。合作社的理監事們即使採 取了這個決定,但是會不會在 2013 年夏季第一期行健米收割、烘乾後確切執行,
尚是未知數。此外,這樣的制度的確能警告一、兩位這兩個年度沒有繳交稻穀的 農友,卻無法有效地約束有繳交、但是沒有到規定量的幹部及社員。
(二)、如何處理外地資源?
除了是否落實稻穀的繳交規定與懲罰這項議題外,另一個常被社員私底下拿
79 或許是因為農村裡的人際網路過於緊密的關係,行健村以及合作社內部常會流傳許多的耳語及 說法,像在這起事件上,我也有聽過這名農友是因為跟行銷經理小黑不合而故意不把稻穀賣給合作 社的版本,雖然兩人在爭端結束以後再也沒有公開衝突過,但是許多農友們都指證並要我認真考慮 兩人不合是一個不會被當事人以及旁觀者在公開場合公然揭開、卻非常關鍵的原因。
有時這對我也是一種困擾,為了論文,有必要去求證當中的真實性,但採取這樣的做法的話,就必 須承擔打破這些流言指涉者及散播者之間的平衡關係而隨之而來的、我在兩個群體中的被信任程度 的心理準備。
80 不過這項議題並未在 2013 年的社員大會上表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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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討論,或者用來指責某一位社員自私自利、不會從合作社(或全體社員)立場來 思考的,則是「外地資源進來後,該如何使用並公平分配」的議題。
從合作社的設定來看,「觀光客來到合作社時的金錢消費」以及「之後在他 的人際網絡中能發揮的經濟效益」這兩項「資源」皆應該保留在組織內,以組織 為主。當合作社得到利潤及商業上的效果之後,再透過社員的共識,決定採取何 種方式來分配給社員。我並不清楚是否所有的農友都同意這樣的立場,不過在 2010 到 2012 兩年間,有兩、三位農友以自家農場的名義,辦理遊客參訪以及體驗活動,
又或者跟外來的單位合作、共同舉辦對方主辦的農業活動。表面上看起來,「農 友與合作社各別舉辦各自的」這樣的現象沒有任何人力上的衝突,但在本質上對 合作社也是一種損失。其主要原因在於,兩邊所舉辦的體驗活動的項目與流程重 疊性太高,沒有太多的差異,而農友也同樣可以在不同的場合內,講一套合作社 的成立故事以及有機耕作的心得與觀光客分享。也因此,根據小黑的說法,有些 觀光客參加個別農場舉辦的活動以後,會以為自己接觸的單位是行健有機農產生 產合作社。
理事主席阿美是辦理自家農場體驗的其中一名農友。她的身分到底適不適合 辦理個別體驗活動(假設先不要談其他同樣也舉辦活動的社員),在農友之間就曾引 起一場爭論與耳語,同樣舉辦類似活動的社員阿海便指責她身為理事主席以及她 的對外知名度,已為她獲取相對充裕的外來資源,也擁有許多與消費者連結的管 道。阿海認為,在利益分配不均的現實以及作為領導者的情理上,阿美都不應該 再以個人身分接辦活動。也有社員認為,活動的進駐應該統一經過合作社這個窗 口,讓幹部決議活動的性質與歸屬。因為阿美的名氣,許多單位在確定與行健合 作、或是要了解行健的有機推動的情形時,都是與她接觸,有時候見面的場合是 阿美的家而不是合作社。有些社員認為這樣的方式是不妥當的(雖然他們會同時向 我保證他們相信阿美的人格)。合作社的上工人員有時則以玩笑的口吻說,合作社 今天忙著舉辦米苔目跟蔥油餅體驗,不過阿姨那裡「也很忙碌」。「如果你(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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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說你明天有一群學生要來,要來這裡吃一頓,啊我這個活動我也是要推給合 作社,不能說我自己賺。有錢、有資源進來,一定要丟給合作社去賺。人則是做 配合而已,人可以配合去那裡解說啦、導覽啦!」沒有私下接辦活動的農友勇伯 以集體的角度表達他的看法,他跟我說,反正合作社賺錢也就代表他隔年可以分 更多紅利,且把資源帶給合作社的做法才能讓合作社一直運作下去;身為組織內 的其中一個成員,反而應該協助合作社將這個活動辦好才是。
小黑則認為如果主席接獲外面的參訪團體,應該要先表明她屬於合作社成員 的身分,詢問對方有沒有意願來合作社參訪,以合作社的利益為優先。這個想法 背後其實有一套關於合作社的價值觀:
重點就是說,沒有錢的時候,我還是認為我要為大家好,我不要緊,到那個 時候我們就成功了。每個人都這樣想時,我們就成功了。如果沒這樣想的話,
(合作社)不會活。阿我(指在自家農場辦理活動的農友)這就好好的且人家找來 我這裡,我就個人把它接過來,變成說跟合作社沒關係...。
這樣的現象或許可以歸咎於幹部處理公共事務時,他的個人特質,還有他習 慣採取的作法。或許如同其他成員以及合作社人員的指責與說法,像是他沒有替 合作社其他人加以設想,或是他並沒有意識到這樣的做法將與合作社的收益產生 衝突,不過撇開這些個體層次的背景因素或個人動機,小黑為合作社設定並使用 的策略也強化了這樣的發展路徑。小黑在行銷行健合作社時,會使用「捧一兩位 合作社明星」的作法,他本人也承認這個作法造成的缺憾:
我本來在行銷的時候,我會找兩個明星。阿你兩個明星起來(指變得有名氣或 是經濟情況扭轉以後)的時侯,你就要把其他的農友也托起來;但是這些明星
我本來在行銷的時候,我會找兩個明星。阿你兩個明星起來(指變得有名氣或 是經濟情況扭轉以後)的時侯,你就要把其他的農友也托起來;但是這些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