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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前往有機的「稻路」

第三節 研究方法

二 田野互動對象

除了訪談,這篇論文的資料亦來自於參加私人聚會,或是合作社會議結束後,

我所記錄的田野筆記以及訪談逐字稿。呈現不同群組的論述情境,或批判者在合

幹部皆由社員任之。所有的幹部在當時都是我所稱呼的「農友」,因此在表 1-2 標記他們的身分時,

農友的身分優先於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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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社所處的位置及立場是必要的。筆記以及逐字稿的輔助讓我掌握社員彼此以及 社員和行政人員之間的情感、在公事以及個別經濟考量上的評判或累積的經驗,

係如何影響了雙方的合作情況,進而在組織層面上,也影響合作社的運作情況…

等等的資訊。

節錄這類資料或是在轉述時,我選擇以使用化名的方法來標示或是稱呼這些 田野報導人。以下是出現在這本論文裡的受訪者或報導人,共計 17 名。他們的身 分,以及在本書中摘錄的訪談或田野筆記的情境請參考表 1-2。

慢慢地認識並讓社員們熟悉我的存在,也代表漸漸掌握這些社員還有其他類 型的行動者不論是在公事或私事上的互動關係。在每一個階段裡拿捏我和田野的 報導人的關係都是困難的,包括一開始我如何在這些村內的風聲或間接的資訊裡,

掌握我需要知道的情報,接著在這些基礎上,模擬下一個計劃或是下一段訪談時,

最恰當的發問方式及發問時機,旁敲側擊;直到田野結束、正式進入開始在室內 寫作的階段時,怎麼下筆、怎麼使用這些資料,怎樣的格式引用與方法能盡量地 不改變當事人或合作社,又能在不會模糊論文的核心論述下,證實這個合作社的 運作背景以及當時存在的限制…等等。這兩個階段分別代表「觀察者」與「紀錄 人」兩種不同的身分。對我來說,兩種身分該如何地連結並調合進論文裡,還有 該如何拿捏身分之下所反應出的對這些行動者的態度,以及我這個論述人的立場,

都是很大的倫理議題與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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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2 對象與化名

化名 身分或職稱 訪談或互動地點 主要語言 錄音 曹股長 農會推廣股股長 五結鄉農會、育苗場、五

結鄉有機米第四產銷班

國語 有

陳研究員 政府人員 花蓮縣農業改良場(蘭陽 分場)

國語 有

陳場長 政府人員 花蓮縣農業改良場(蘭陽 分場)

國語 有

青松 員山鄉農民 土城彈藥庫 國、台語 無 小黑 多元就業專案經理 住宅、合作社 國、台語 有

小李 行政人員 合作社 國語 有

阿華 農友、合作社會計 住宅 國、台語 有 榕哥 農友、行政人員 住宅 國語 有 阿美 農友、幹部 住宅、合作社 台語 有 勇伯 農友、幹部 住宅、合作社 台語 有 賢仔 農友、幹部 住宅、工作間 台語 有

仁伯 農友、幹部 住宅 台語 有

園哥 農友、幹部 住宅 國語 有

阿平 農友、幹部 住宅 台語 有

阿龍 農友、幹部 住宅 國語 有

阿福哥 農友、幹部 合作社 國語 有

水伯 農友、幹部 住宅 台語 有

正仔 農友 合作社、住宅 國、台語 無 阿海 農友 工作間、合作社 國、台語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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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必須特別指出的是,筆記裡部分帶有負面或情緒性的批判、閒話或是 風聲也是論證合作社發展或限制時的素材之一。當我藉由這些資料加以說明、佐 證農民的耕作習慣的轉變、合作社的角色或發展限制時,同時也意味著必須小心 地梳理當中的合作社人際網絡、行健村內既有的村莊政治,以及過去產銷班的組 成歷史。這些談話人以及被談論對象的身分或作為都只是一個過程中的片段之一,

而我認為,單獨檢視每一個片段對於理解行健村村民或合作社社員的有機實驗不 會有太多的幫助,也不會是這本論文的主軸。但不可否認的是,對每一位當事人 而言,每一個片段的時間排序、當中的經驗積累便構成了他們下一步行動的判斷 跟依據,也是構成 2012 年我所看見的、以村為整體的有機動員的面貌。我也無意 在我離開田野以後,因為素材的使用形式不夠恰當,用語上的不成熟、不精準而 變動了合作社自有的運作次序,因而在考慮到這個合作社的主體性,及社員之間 不論是農事上、家族上或是鄰人間緊密牽連在一起的關係,但又為了凸顯這本論 文的焦點課題以及考量閱讀時的完整度下,我採用化名的方式來訴說 2010 年到 2012 年,發生在行健有機村內的故事與故事情境(即便對這些研究對象或報導人來 說,這些資訊並不是這麼的隱密或難以指認的)。

在論文裡,我將這些組織單位或行動者歸類為「政治制度」、「農業生產與 銷售體制」、「農業組織與地方組織」、「常民社會或公民社會中的其他行動者」

四種類型。政治制度裡和這些農民互動的單位主要是農政或地方單位,像是當地 的花蓮農業改良場、宜蘭縣政府農業處;農產生產與銷售體制內的其他行動者,

則像是當地的農民、農民組成的有機稻作產銷班,稻作生產的環節內的協作業者(如 培育、加工或代耕隊…等),還有市場中的運銷商;農業組織則為一般大眾皆可能 聯想到的農民團體,尤其是作為一位農民,他們最常接觸的鄉鎮地區農會(也就是 三星鄉農會),以及有機農民為了突破既有的市場或生產限制或是為了增加經濟與 社會效率、自行成立的有機農產生產合作社,至於負責農田灌溉與灌溉工程的水 利會,也可能在過程裡影響農民的有機生產情況及成本,地方組織或行動者則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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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村內的社區發展協會、村長等公共事務的處理者;至於常民社會與公民社會的 學者、NGO 組織、研究單位則可能是有機試驗過程中的專業或技術提供者,以及 其他群體的媒介者,而參與其中的消費者因為對有機的生產或消費有特定的立場 與偏好,再加上台灣的食品安全議題以及農業生產環境的因素,他們選擇跳過既 有的農產運銷模式,進入行健村農民的有機產銷過程裡,甚至直接和後者連結、

互動。這些不同類型的組織、單位或是行動者分別在生產者的有機試驗的環節中 扮演何種的角色,其影響結果以及背後的因素將在接下來的「農民組織與有機米」、

「生產合作」、「銷售合作」以及「制度環境與社員參與」四個章節中一一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