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前往有機的「稻路」

第四節 章節安排

這本論文的主軸設定為─ 一群從事有機農業的農民在耕作轉型開始了以後,

所遇到的限制、契機與可能結果。以行健村村民的集體種植與有機試驗作為起點,

我穿越他們的有機稻米的生產與銷售過程,討論對資本低、技術密集以及決定將 土地利用型態轉變為有機的農民而言,種植有機稻米的行動如何成為可能,動機 又在哪些環境條件下而得以持續。透過訪談、觀察行健村村內部分的有機農民以 及有機生產合作社,還有透過受訪者或觀察者的口述,文中處理了不同單位又或 是不同領域的行動者及組織如何在農民的有機試驗中和他們產生了關係;又,生 產者這樣的和消費者、組織工作者、政府單位的彼此結盟、衝突,以及立場和作 法上的相似與不一致,如何回頭影響農民在未來從事有機種植的態度、規劃與意 願。

從我國有機農業的發展歷史以及其他農民的耕種案例來看,行健村這群農民 的有機耕作的嘗試並不新穎。在民國八零年代末期,有機耕作以及背後主張的環

28

境友善的價值已經在農政單位以及民間的引介下進入台灣的農業實作裡。然而跟 全國的可耕地面積比例相對照的話,直至2012 年這近二十年以來,台灣的有機耕 作面積佔全國可耕地面積的比例一直維持在百分之一以下。25再以2012 年的「農 戶數」及「產值」來看,根據「農業統計年報『健康卓越方案』」以及「農業指 標」的統計,申請有機驗證並通過的農戶數為 2625 戶(而全台灣的農家戶數共 779,275 戶);農產總產值以及畜牧總產值加總共計 3 千 7 百多億台幣,而有機農業 的總產值為 33 億;在兩項指標中,有機農業的比例皆不到百分之一。 但不可否 認的是,有機面積以及申請驗證的戶數在近四年來的成長速度相當的高,尤其當 農委會按照馬英九總統的施政藍圖,在民國98 年至 101 年推動「四年期精緻農業 健康卓越方案」以後,有機農業的總產值較97 年多了 1.4 倍,且如圖 1-2,有機面 積在此期間的成長率較往年都來得高,平均成長率24%,稻作產業在其中的成長 比率也不低,在2010 至 2012 這三年間皆有 21%以上的面積成長(如同圖上所標示 的數值)。除了中央的「無毒農業島」理想,宜蘭縣政府也立志要在未來成為全台 第一個「無毒農業縣」。行健村居民開始參與有機耕作的年份正是這一段時期,

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下,台灣的環境以及社會掀起了一股農業以及食品安全的風潮。

除了有機商店、農夫市集以及城市近郊的農業小舖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各大報 的周末生活版也常出現農村旅遊以及對有機農戶、農法、產品的介紹。村民似乎 搭上了當時的順風車,「從事有機農業」也好像阿美對外介紹時所說的一般,是 個「時髦的職業」,且前景看好。

25 資料來源:有機農業資訊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台灣的有機農業推動政策》p.18。根據我的 計算,2011 年台灣的有機產業面積占可耕地面積(808,294 公頃)0.6%。

29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有機水

30

助這些農民的耕作轉型,藉由計劃或政策,考核並輔導農民團體或是地方的發展。

而整個市場體系的銷售主軸既然是一般的農產品,有機生產者在生產完畢以後,

如何找到消費者,或是有意願擔任中介者的運銷商,可能都是一項過去不須考慮 或加倍煩惱的工作。簡而言之,當既有的產銷和農政運作系統未將一定比例的業 務核心轉向支持有機產業的運作和發展時,身為有機產業中的實際運作者,農民 在決心改變生產型態之前以及改變之後,面對的挑戰可能是比過去還要大的。我 國有機產業若是以已開發國家的有機生產比例為目標,似乎還有一段路要走。

在下一章,我將討論農民選擇生產合作的原因,以及行健合作社出現之背景。

合作社的出現反映特定的環境條件,還有領導者的身分背景、社會關係以及他在 制度當中的選擇,然而,當合作社開始運作以後,這些因素也對農民的集體行動 以及農民的經濟利益產生了正負向的影響,正向者像是收購價格偏高,但與政府 的互動、補助經費、發展的規模與速度等等則在過程中存在各種限制,且有待合 作社或社員的補足與投入。若與同樣身為有機稻米生產專區的宜蘭五結鄉與台東 池上鄉對比的話,這些情況將會更加明顯。從第三章開始,我將從農民的角度來 說明合作社向農民提供的服務,互動的關係以及互動模式。當農民從事有機生產 以後,驗證制度的運作對生產節奏、生產模式以及生活作息的影響證明一件事,

亦即組織與集體的力量能幫助農民(尤其是第一次進入有機產業的農民)減少部分 他們生產上的問題或限制。第四章則呈現有機農產品在下一階段的生產、加工與 運銷過程。有機農產品之所以與一般農產品在市場上的差異之處,包括其生產成 本普遍較高、數量少等因素,以至於生產者常需倚靠特定的管道販售,或是直接 地接觸消費者;若再加上一直以來的銷售習慣,以及和其他業者、農會在市場上 的交易模式使然,農民更傾向委託組織的工作者、職員處理後續的販售事宜。合 作社在組織既有的成本考量以及整體的市場、政策環境下,發明或參與各種與消 費者接觸的活動或管道,好販賣行健米。不過這樣的運作方式也引發組織和農民 之間易因為農民作為合作社的社員,到底要參與多大幅度的販售行動,還有有機

31

米的收購價格、市場定價等議題而產生緊張。

將個人的經濟型態的考量或行為集結成具體行動、進而創造出特定的組織形 式,或許能為行動者帶來特定的經濟利益(或許其成本也比單打獨鬥來得低廉)。為 了確保這樣的集體行動能夠持續提供共同利益,制度的出現以及對行為者的規範 在這個過程之中是必要的。不過制度就像是一個百寶箱(a mixed box),它可能解決 個人以及組織之間的利益衝突,但也可能因為其中的特定規則而加深個人與組織 之間的利益矛盾(North, 2010: 400)。

許多的報導、政府委託報告或學術文獻在檢討台灣的有機產業時,也常指出 農民進入驗證體制時遭遇的問題、有機市場的規模與建置不足、消費者的價格取 向心態與選擇等議題。不過這些議題其實反映特定的經濟、社會因素,在第五章,

我希望能呈現制度作為形塑或因應集體行動而生的機制,和農民選擇從事有機生 產、農民遭遇限制以後所作出的選擇之間有何關係,而作為農民自主性的組織能 否有效提供農民生產時需要的資源、減輕產銷上的負荷。最後,我以嘗試以行健 合作社這個案例,和合作社的組織原理以及核心關懷對話,討論「能否為地方創 造出個人經濟以外的社會價值或文化」應該存在的社會條件以及制度因素。因此,

在這一章之中,「中央或地方政府的現行政策是否能解決有機產業(或是有機稻作) 既有的產銷問題」、「組織對農民的輔導、補助工作以及承接政府計劃的方式,

如何協助農產品在生產和銷售上找到一定的窗口」,皆是一項牽涉有機產業在地 發展以及有效推廣的關鍵。農民組織的成立、運作、維持的成效如何,在過程之 中農民的共識、參與或行動能否對社區以及共同的經濟利益有長足的發展,需要 哪些制度的輔助、創新或是既有的制度的支持,皆須在政治、經濟以及社會的脈 絡下加以考量。

32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