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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開放政府資料各國經驗

第三節 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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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部門應出版資料集相關後設資料,將其在單一網址公布並附上支持資 料格式來源和資料意涵之敘述。

第三節 加拿大

加拿大政府正式推動開放政府資料的時點為 2011 年,目前已有建置完整的政 策方針和入口網站 data.gc.ca。以下將介紹加拿大開放資料運動發展歷程暨近期重 要開放政府資料政策。

壹、 發展歷程

加拿大早在 1983 年即通過政府資訊公開法制,一般人民得透過政府資料取得 法案(Access to Information)及隱私權法(Privacy Act)賦予人民有權向聯邦政 府主張資訊取得,但在實際執行時資訊取得申請時卻衍生一些政治問題,造成政 府機關對於該法案之排拒,加上早期政府資訊取得申請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未全 面採用電子化程序,造成申請手續上之不便利,但人民在取得政府資料上仍有許 多限制125。於 2006 年制定之聯邦責任政府法案(Federal Accountability Act)將適 用政府資訊公開法之範圍擴張,讓國會下屬獨立機構、聯邦國有公司及其子公司 議納入該法規範對象126

在 2010 年加拿大陸續有民間團體和國會議員倡議聯邦政府應提倡開放政府 與開放政府資料之概念公開資料政策,其中較著名者為由加拿大資訊主委和隱私 權主委共同提出關於開放政府的決議之建議,強調開放政府資料雖然與政府資訊 公開法制有關,但其中又加入了更多資訊管理跟開放之要求,故建議加拿大政府 在在實行開放政府資料政策上,除了強化施政透明度、國家可課責性、公眾參與 以及落實民主政治等政策目的之外,更要改變政府的內部文化,建立更有利人民 接近使用資訊之機制和服務;考量資訊上落實資料開放的各項考量,例如,採用 有利讓資料再次使用、散布成本最小化以及開放格式之要求;同時顧及相關法律

125 Robert Hazell et al., Assessing the Performance of Freedom of Information, 27 GOVT INFO. Q.,352, 353(2010).

126 陳舜伶、林珈宏、莊庭瑞,前揭註 53,頁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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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例如,隱私、保密、國家安全以及皇家著作權等議題127

加拿大政府嗣後對於開放政府資料之態度轉為積極,在國家策略上同時發展 數位經濟策略(Digital Economy Strategy)以及開放政府(Open Government),於 2011 年 3 月起陸續推行與開放政府資料相關之國家政策,像是為期三年的開放政 府資料行動計畫(Canada's Action Plan on Open Government)以及開放入口網站測 試計畫(Open Data Pilot Project),於同年 9 月更加入開放政府資料聯盟(Open Government Partnership)向世界宣告加拿大政府對於強化開放政府資料的決心

128

貳、 政策成效

加拿大開放政府資料行動計畫以開放資訊、開放資料以及開放對話三大 承諾為核心,並透過資訊公開、公眾參與、誠信專業以及藉由新興科技帶來 開放和國家可課責性等四大原則予以實踐129

圖 6 加拿大開放政府資料行動計畫各項承諾暨原則

127 THE 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OF CANADA, Open Government: Resolution of Canada's Access to Information and Privacy Commissioners (Sep. 1, 2010),

http://www.priv.gc.ca/media/nr-c/2010/res_100901_e.asp, last visited June 16, 2014.

128 陳舜伶、林珈宏、莊庭瑞,前揭註 53,頁 17-18。

129 DATA.GC.CA, Canada's Action Plan on Open Government,

http://data.gc.ca/eng/canadas-action-plan-open-government, last visited June 1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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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ttp://data.gc.ca/eng/canadas-action-plan-open-government)

在實施開放政府資料行動計畫時,加拿大政府制定了開放政府指令

(Open Government Directive)以及開放政府授權條款(Open Government License)作為基本措施。開放政府指令為指導 106 個聯邦部門和機構的執行 策略方針,像是更明確規定線上取得資料具體措施、確定資料性質暨出版時 間以及規範各部門將資料釋出之時間、格式以及標準。加拿大政府將在二至 三年間逐步發布執行的指令,以建立各政府機關和部門開放出版資料一致性 的實際措施;為了讓開放政府資料的資料、資訊、網站以及出版物得透過授 權條款統一釋出,加拿大政府參照國際上各國開放政府資料授權條款採用之 經驗,於 2011 年 11 月推出自行擬定加拿大開放政府授權條款,讓開放政府 資料的資料、資訊、網站以及出版物得透過授權條款統一釋出,對於本授權 條款之介紹,將在下一章有更詳細之介紹130

加拿大的各項開放政府資料措施,皆圍繞著開放資訊、開放資料以及開 放對話三大承諾而做更細部之規定,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在開放資料承諾下 所建置的 Data.gc.ca 開放政府資料入口網站。根據該網站自行揭露之資訊,

自 2011 年網站推出後一年之間,有來自 20 個部會將其資訊在該網站上以開 放資料釋出,涵蓋了廣泛主題,包括住房、健康以及環境等各式種類,總數 超過 272,000 的數據集,自推出以來一年間有超過 10 萬的數據集下載131

在 2013 年 6 月 Data.gc.ca 歷經一次重新改版,其改版重點為採用新的開 放政府資料授權條款,要求政府機關提供資料必須以無限制且得再使用的方 式釋出政府資訊以及資料,並將加拿大安大略省,阿爾伯塔省和不列顛哥倫 比亞省相關資料授權規定結合,讓使用者在運用不同級別的政府資訊做成應 用時減少使用上可能造成條款限制之障礙132

130 Id.

131 Id.

132 TREASURY BOARD OF CANADA SECRETARIAT, Minister Clement Launches Next Generation Open Data Portal (June 18, 2013), http://www.tbs-sct.gc.ca/media/nr-cp/2013/0618-eng.asp, last visited June 1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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