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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詞類系統與標記

4.2 次類標記

4.2.2 教材編寫之動詞次類劃分階層

4.2.2.4 動後主語

在 4.2.2.1 的討論中,我們提出了對於漢語動詞的及物性應予以標記的 主張,然而在漢語的句法結構中,卻有一類句式如「王冕七歲死了父親」、

「剛剛發生了一件車禍」等主語後置的存現句,也使得這些不及物動詞的句 法表徵看似及物,使學習者對於及物性的定義感到疑惑。

存現句將主語置於動詞後的結構有其句法功能。Lambrecht(1994:144) 指出存現句依其言談功能可區分為兩類,一類為事件報導句(event-reporting sentence),一類為引介句(presentational sentence)。事件報導句的功能為陳述 事件,引介句的功能則為引介新信息104

「王冕七歲死了父親」此句以功能來分類即為一事件報導句,盧俊宏 (2010:146-148)將此類句式稱為分裂主語句,此結構具有調整信息結構的功 能。將表示領屬者的名詞作為話題,以符合話題的連續性,而表示領屬物的 名詞因為並非言談的話題,因此被移到動詞後。此時將主語移位到動詞後方 的功能不是引介,而是為了避免讓該主語被視為言談的話題,旨在陳述事 件。而「剛剛發生了一件車禍」此引介句的功能則在於引介新信息。

至於存現句的動詞,呂叔湘(1987)、黃正德(1989)依Perlmutter(1978)的 非賓格假定(the unaccusative hypothesis)理論,將漢語的單元動詞分為非作格 (unergative)與非賓格(unaccusative)兩類:單元非作格動詞主要為表示動作的 自動詞,如:「笑、哭、跳、飛」等;單元非賓格動詞多為表示存在、出現 或消失的存現動詞,如:「來、去、死、有、發生」等,如下表:

104 此部分轉引自盧俊宏(2010:52)。盧主要參考自Lambrecht(2000:623)對句子焦點

(sentence-focus)句的論述。Lambrecht(2000:623) ”the overriding function of the SF category is presentational: SF constructions serve either to introduce a DISCOURS-NEW REFERENT or to introduce an EVENT which involves a referent which is discourse-new or contextually construed as such.”

表 四-13 非賓格假定理論─單元動詞和及其次類(以漢語為例)

論元數 動詞類型 詞例

單元 非作格動詞 (表示動作的自動詞) 笑、哭、跳、飛 …

非賓格動詞 (存現動詞) 來、去、死、有、發生…

上述非賓格動詞(存現動詞)具不及物的特性,然而卻可形成主語後置的 存現句,因此我們只要將可以形成存現句的不及物動詞予以動後主語 (post-verbal subject)的標記,即可以為上述所謂「不及物動詞的句法表徵卻 看似及物」的情形解套105

存現句為華語教材的主要語法點之一,該結構有不同之句法次類,而其 詞序改變實則因為焦點及信息功能的影響,因此筆者認為,不須將所有可以 構成存現句的動詞於生詞表中一一標示出動後主語的標記,可以採取附表的 形式將此類動詞彙集列出。動詞後接主語的情形實屬有標結構,當學習者學 習到存現句時,再對照此表,將更具系統性,同時也簡省了單項詞類標記的 繁雜。

4.2.2.5 小結

我們以 Chafe(1970)、鄧守信(1974)的動詞三分理論做為動詞次類標記的 依據,將動詞依語義劃分為動作動詞、狀態動詞、變化動詞三類。再以鄧守 信(2010)現代漢語詞類教學語法中「語義的次類能夠遷移,結構的次類則不 一定能夠遷移」的概念,依漢語的「及物性、定語性、分離性、動後主語」

等句法特性,將詞類進行進一步的次類標記。我們所劃分出的動詞次類如下 表:

105 其他可進入存現句結構的不及物動詞,如:姿勢動詞「站、坐、躺」等亦同。此外,

並非所有的存現動詞都為不及物動詞,如:「放、停、掛、存」等及物動詞也可以形成 存現句,關於存現句次類及存現動詞的探究,請參閱盧俊宏(2010)《現代漢語存現句及其 次結構》。

表 四-14 現代漢語動詞次類標記一覽表106

Vi Action Verb, Intransitive 動作動詞, 不及物

站、回、休息

Vst State Verb, Transitive 狀態動詞, 及物

知道、覺得、相信

Vpt Process Verb, Transitive 變化動詞, 及物

變成、贏

Vs-aux State Verb, Auxiliary 狀態動詞, 助動詞

能、會、可以、要

Vs-attr State Verb, Attributive 唯定狀態動詞

國際、中等、急性

Vs-pred State Verb, Predicative 唯謂狀態動詞

多、夠

V-sep Verb, Separable 離合動作動詞

上課、開會、睡覺

Vs-sep State Verb, Separable 離合狀態動詞

生氣、傷心

Vp-sep Process Verb, Separable 離合變化動詞

Chafe(1970)的動詞中心論,於 4.2 進行動詞次類劃分的討論,我們的次類標 記主要基於鄧守信(1974)的動詞三分理論,將動詞劃分為動作動詞、狀態動 詞、變化動詞三類,並依個別動詞的句法殊性,進一步予以結構上的次類標 記,我們將動作動詞、狀態動詞、變化動詞三個動詞次類之下再進行及物和 不及物的劃分,在狀態動詞部分則劃分出助動詞、唯定狀態動詞和唯謂狀態 動詞,最後則是離合詞及動後主語的標記。句構導向為我們的標記原則,其 立意在於使學習者正確地輸出合語法的句子,並預防偏誤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