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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詞類系統與標記

4.2 次類標記

4.2.2 教材編寫之動詞次類劃分階層

4.2.2.1 及物性

趙元任(1968)將漢語的動詞主要劃分為及物動詞與不及物動詞二類。然 而趙元任(1968)的劃分,主要並不是根據動詞有沒有賓語來決定,而是看他 們所帶的賓語類型。趙元任(1968:338)指出「動詞不管及物不及物,都可以 有賓語」。及物動詞可帶任何賓語,而不及物動詞則僅限於下列幾種:

A. 表示性質或次數的同指賓語。如:「哭了一天」、「跑了幾趟」。

B. 表示移動的目的地。如:「飛上海」、「來這兒」。

C. 表示移動的出發地(或目的地)。如:「上山」、「下山」、「上船」、「下船」。 D. 表示存在的「倒裝主語」。如:「講臺上坐著美國學生」、「地下睡著兩隻

狗」。

E. 表示「來」和「出現」的倒裝主語。如:「起大霧了」、「來了一個客人」。

F. 表示「去」與「消失」的倒裝主語。如:「跑掉了兩個賊」。

根據 Quirk et al.(1985:1176)對賓語的描述:「及物動詞作用於句法功能 時需要一個直接賓語,可能是名詞組、子句等。直接賓語通常是一個可以充 當被動句主語的名詞組。98」;Richards et al.(1992)對於賓語(object)的定義

98 Quirk et al.(1985:1176) “Verbs used in monotransitive function require a direct object, which may be a noun phrase, a finite clause, or a nonfinite clause. Direct objects are typically noun phrases which may become the subject of a corresponding passive clause.”此翻譯出於筆 者。

如下:「賓語指含有及物動詞的句子中的名詞、名詞片語、名詞子句或代詞,

傳統上稱其為受動詞動作的影響99。」上述趙元任(1968)稱之的賓語並不符 合一般語言學的定義(Quirk et al.,1985;Richards et al.,1992),我們認為趙 元任(1968)的觀點是從表層結構來定義賓語,因此我們也不主張將這些動後 成分視為賓語。

鄧守信(2009:178)認為詞類在語義上直接表示經驗,例如「吃」這個概 念不管在哪個文化,其句法除了動詞「吃」,一定尚包含施事及受事,因此 提出及物性也可以遷移的假設。以此原則,我們認為及物性屬於普遍性 (universal)的概念,因此也不需要再給這些動後成分另外下個「不及物動詞 後的成分於漢語中也是賓語」的定義。我們詞類標記重點是在於找出漢語的 句法表現對於學習者來說哪些是負遷移(negative transfer)的部分,以決定詞 類要標注到什麼程度,以及要標示地多詳細。因此我們雖也主張將動詞分為 及物動詞和不及物動詞,但我們的概念和趙元任(1968)有些許的不同。

我們主張要標示及物動詞和不及物動詞的原因在於學習者母語的及物 性和漢語並非完全對等,而這些負遷移100則往往是偏誤的主要來源。如:「to meet」和「見面」。見下列例句:

(49) a. *明天我會見面她。(cf. 明天我會跟她見面。)

b. Tomorrow I will meet her. (2012 台大外交生班語料) 例句(49a)為歐美學習者常見之病句,原因在於「meet」在英語裡的用 法可以直接添加賓語,如例句(49b)。部分學習者在學習「見面」這個詞彙 時,只注意到該語言的語義,卻忽略了英漢句法形式的不對等,進而造成負 遷移,產生偏誤。若是我們在「見面」的詞類標記中,予以不及物動詞「Vi」

的標記,教師在教學時,也能確實教授詞類,給予學生不及物動詞的觀念,

並點出該詞項使用時必須搭配介詞,如此一來,將會使學習者更準確地掌握

99 Richards et al.(1992). “the noun, noun phrase or clause, or pronoun in sentences with TRANSITIVE VERBs, which is traditionally described as being affected by the action of the verb.” 此翻譯為管燕紅(2000:317)之英漢翻譯本。

100 關於學習者的經驗遷移,要視學習者的母語背景而定,本節所舉的例子主要是以英語 為母語的學習者為主。

該詞項的用法,進而輸出正確的句子。

我們認為及物性為人類經驗的連結,及物動作動詞的數量最多,故[+

及物性]可視為默認值,在詞彙標記中不需特別註記,同時動作動詞也是 Croft(1991)標記理論中的的無標動詞,因此我們把及物動作動詞標記為

「V」,不及物動作動詞標記為「Vi」(intransitive verb);而狀態動詞及變化 動詞多數皆為不及物,因此[-及物性]為此二者的默認值,我們將不及物狀 態動詞標記為「Vs」(state verb),不及物變化動詞標記為「Vp」(process verb);

至於少數的及物狀態動詞與及物變化動詞則標記為「Vst」(transitive state verb)與「Vpt」(transitive process verb)。如下表四-10:

表 四-10 鄧守信(2010) 動詞類型與及物性標記

詞類標記 動詞類型 詞例

V 動作及物動詞 (Action Verb,Transitive) 吃

Vi 動作不及物動詞 (Action Verb,Intransitive) 哭

Vs 狀態不及物動詞 (State Verb,Intransitive) 高

Vst 狀態及物動詞 (State Verb,Transitive) 愛

Vp 變化不及物動詞 (Process Verb,Intransitive) 來

Vpt 變化及物動詞 (Process Verb,Transitive) 變成

動詞三分與及物性標記的重要性,我們可藉由例句(50)101的偏誤做進一 步的闡述:

(50) a. *我破了你的杯子。(cf. 我打破了你的杯子。)

b. I broke your glass.

例句(50a)亦為歐美學習者常出現的偏誤,原因在於「break」在英語中 具及物性,動詞後可直接添加賓語,然而漢語的「破」為變化動詞(Vp),具 不及物的屬性,因此其後不可加賓語。目前的教材因為缺乏詳細的次類標 記,因此教師除了在教學中特別指出說明外,也就只能被動地等學生出現偏 誤的情形後再行糾正。然而若是我們在教材中能依漢語的句法特性詳細標示 出每個動詞的次類,並於教學中給予學習者系統化的詞類標記概念,學習者

101 例句(50)的偏誤引自鄧守信(2009:180),然而鄧守信(2009)僅點出及物性標記的重要 性,並沒有對該詞項的動詞類型作說明,筆者在此進一步進行論述。

具備了漢語詞類的知識,將可以減少此類偏誤的產生。在此偏誤中,筆者認 為最重要的是要確實讓學生知道「破」為變化動詞,且內建不及物的屬性,

和英語的動作動詞「break」並不對等。

透過例句(49)和(50),我們已闡述了動詞次分類和及物性概念的重要 性,不過王楚蓁(2012:451)舉出「王冕七歲死了父親」此分裂主語句,認為 漢語「及物性」的定義模糊,理論與實際教學應用存在著斷層:「死」於深 層結構為不及物,然而卻可以及物的形式存在於句子的表層結構中,如此看 似及物,實則不及物的情形也增加了教材標記及教學應用的難度。然而筆者 認為此句為存現句,存現句的動詞主要為不及物動詞,其句法特點是主語可 以置於動詞後,因此我們只要將可以進入存現句的動詞,加以動後主語 (post-verbal subject)的標記,透過此動後主語機制的建立,將可以解決此問 題。(此部分詳見 4.2.2.4 之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