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詞之定義
3.1 詞的內部成分
3.1.2 詞根(root)和詞綴(affix)
討論詞的內部結構時,要探討何謂詞根及詞綴,首先我們先檢視詞根的 定義。O’Grady & Dobrovolsky(1987:131)認為「詞根屬於詞素的一種,其承 載了主要的詞義,屬於某一詞類25」。以英語為例,動詞、名詞、形容詞在
25 O’Grady & Dobrovolsky(1987:131) “The root morpheme carries the major component of a word’s meaning and belongs to a lexical category.”此翻譯出於筆者。
構詞成分中可充當詞根,而和詞根相對的為詞綴。如「books」是由詞根「book」
加上詞綴「-s」所組成的。由此可看出,詞根附載了詞彙的主要意義。
Packard(2001:69)將漢語的詞根分為自由詞根和黏著詞根二類:
1. 如果詞素表示意義,且是自由的,為根詞(root word),也就是單純詞。如:「冰」。
2. 如果詞素表示意義,且是黏著的,為黏著詞根(bound root)。如:「房」。
由Packard(2001)的分類可看出,英語的詞根和漢語的詞根有所不同。在 英語中,詞根為自由、獨用的,屬於某一詞類。而在漢語裡,只要附載了詞 彙的主要意義,無論是自由詞素或是黏著詞素都可作為詞根,當自由詞素不 和其他詞素結合時,此自由詞素同時也是詞,如:「人、花」等,可稱為根 詞或單純詞;若是兩個自由詞素相結合,如「地震」的「地」和「震」皆承 載了詞彙的主要意義,不可偏廢,二者皆為詞根;而「喜歡」的「喜」和「歡」
同時皆具有意義,雖其屬黏著詞素然而兩者亦為詞根;至於「聊天」的「聊」
提供了詞彙的主要意義,自然為此詞的詞根,且是自由詞素。
和詞根相對的構詞成分為詞綴,我們以下要探討漢語中是否有詞綴。
Packard(2001:70)給詞綴的定義及分類如下:「如果詞素是黏著的,具 語法功能性,是詞綴。詞綴可分為語法詞綴 (grammatical affix),如:了1、 們、著、過;以及構詞詞綴 (word-forming affix) ,如:子、化、頭。」我 們於文中論述時將採用湯廷池(1992)之術語:分別為屈折詞綴(inflectional affix)、以及派生詞綴(derivational affix)。
首先我們針對屈折詞綴進行討論。謝國平(2002)對屈折詞綴的說明如 下:
有些詞位只能附著在特定詞類上,形成同一詞項的另一形式,表示語法的功 能,但是詞類維持不變。這種詞位稱為「構形詞位」(inflectional morpheme),
又稱「屈折詞位」,這種詞位通常也是以詞綴的方式存在,因此也稱為「構形 詞綴」(inflectional affix)或屈折詞綴。例如中文的「-了」、「-著」、「-過」
等是加在動詞後面的詞尾,分別表示動作動詞的完成、進行、經驗等「情態」
(aspect),……「-們」也是構形詞綴。 (謝國平,2002,p.158)
上述二位學者(Packard,2001;謝國平,2002)皆認為漢語的「了 1、們、
著、過」屬於屈折詞綴。這點我們有著不同的看法,我們認為漢語並非屈折 語,詞本身並無「數、性、格、態…」等詞形變化,因此我們認為「了1、 著、過」實是作用於句法層面,而非構詞層面,因此我們將之都視為功能詞
26,而非構詞的詞綴。
至於漢語的「們」,我們可參見陳俊光(2007:217)的研究論述:
漢語為孤立語,與印歐等語系的屈折語不同,無須仰賴有標的形態變化(即透 過所謂的複數詞綴「們」)來表達複數義。絕大多數的情況,語境已經提供了 必要的信息。 (陳俊光,2007,p.217)
陳俊光(2007:218)所舉的例句如下:
(10) a.學生來了。
b.那些學生來了。
c.學生們來了。
在漢語中,若是我們要把例句(10a)以複數的形式來呈現,除了加上所 謂的複數詞綴「們」以外,我們還可以透過別的語言形式來表示出「學生」
的複數義,如例句(10b),加上量詞「些」即可表示出學生的複數義。陳俊 光(2007:218)指出:把「們」視為複數後綴,便形成了複數語義的重複表達,
違反了語言的經濟原則。又如例句(11)27: (11) a.朋友們
b.*三個朋友們 (cf. three friends)
c.三個朋友 ILjic (2001:20) 我們透過例句(11b)可看出,和英語不同的是,漢語的「們」無法跟數 量詞「三個」連用,由此即可證明漢語的「們」並非複數詞綴。
透過以上討論,我們認為漢語並沒有屈折詞綴。
26 我們認為「了1、著、過」為動態助詞,屬於助詞的一個次範疇。
27 此例句轉引自陳俊光(2007:219)。
至於漢語有沒有派生詞綴,我們檢視了呂叔湘(1941)、王力(1943)、趙 元任(1968)的定義,發現三人的定義及分類皆不相同,三人分類的共同點在 於「詞綴的意義消失」,而共同舉例只有「子、兒、頭」三項28。
O’Grady & Dobrovolsky(1987:131)認為「詞綴屬黏著詞素,透過詞綴來 構詞可以改變詞根的語義或是該詞的詞類29。」如「builder」是由詞根「build」
加上詞綴「-er」所組成的。我們以此定義來檢視漢語:
(12) 石子:「石」加上所謂詞綴「子」;
(13) 花兒:「花」加上所謂詞綴「兒」;
(14) 木頭:「木」加上所謂詞綴「頭」。
我們可看出例(12)~(14)的詞項,既無改變詞根語義,也無改變詞類。並 不符合西方語言學(如 O’Grady & Dobrovolsky,1987)的詞綴定義。因此我們 並不主張將這些詞素視為詞綴。
呂叔湘(1941)認為此類詞綴的功用為「幫助造詞作用,意義消失,只增 加音節。」由於現代漢語已由古代漢語的單音節逐漸趨於雙音節化,因此筆 者認同呂叔湘(1941)的增加音節之說,然而,對於意義消失這一點,潘文國 等(2004:88)有著不同的看法,其認為「子」的原義為兒子,後引申指為「小」,
這樣的語義應該也是一種實義,因此不能將之視為完全的意義虛化。趙元任 (1968:125)也指出,「兒」表示小的意思,或表示輕鬆的口氣或態度,或是 意義的延伸。如「球兒」指的是小的球,「官兒」包含說話者認為小或是不 重要的語氣,「信兒」可延伸為消息之義。因此筆者同意趙元任(1968)、潘 文國等(2004)的說法,認為「子、兒」雖意義漸虛化,但還是存在著部分語 義。
由於這些詞素的語義相對較弱,因此歷來多位語法學家將之視為和詞根
28 三人對詞綴的共同分類及舉例如下:呂叔湘(1941)「幫助造詞作用,意義消失,只增加 音節。如:子、兒、頭、然、的」;王力(1943)「記號:附加於詞,表示語法性質。如:
子、兒、頭、們、了、著。」;趙元任(1968)「典型語綴,失去詞彙意義,標誌語法作用。
如:阿、老、第、初、子、兒、頭、巴、們。」轉引自潘文國等(2004:82-84)。
29 O’Grady & Dobrovolsky(1987:131) “Affixes are bound morphemes which typically modify the meaning or syntactic category of the root in some way.” 此翻譯出於筆者。
相對的詞綴,然而透過和語言學定義的比較,以及對其語義的討論,我們認 為這些詞素的功能並非「改變詞根的詞類或主要語義」,同時其在某種程度 上還是貢獻了語義成分,因此,我們把以上這些所謂的詞綴均視為黏著詞 素。,至於其他如「-頭」、「老-」等詞素,雖語義逐漸虛化,但同樣不符 合西方語言學的詞綴定義,因此我們認為漢語沒有真正符合派生詞綴定義的 詞素。
除了三位學者共同所舉的「子、兒、頭」以外,呂叔湘(1941)、王力(1943)、
趙元任(1968)舉的詞綴例子尚包含「人、家、然、士、者……」等意義較實 的詞素。我們以下檢視西方語言學的詞綴操作模式,並檢視漢語中這些詞素 是否應該被稱為「詞綴」。
O’Grady & Dobrovolsky(1987:134)指出詞綴的操作為英語的構詞手段之 一,即派生(derivation),此操作模式為在原有的「詞」上透過添加「詞綴」
的手段來構成新詞30,如:
(15) hospitalize:「hospital」+「-ize」
然而我們檢視傳統漢語學者所舉的所謂「詞綴」及其詞例,可以找出由
「黏著詞素」加「黏著詞素」所構成的詞,如「然:當然、果然、居然;士:
碩士、護士;者:使者、智者……」等。這並不符和 O’Grady &
Dobrovolsky(1987:134)所謂派生的構詞手段是在原有的「詞」上透過添加「詞 綴」的定義,因此詞綴的說法也就不成立了,因為詞綴表示和「詞」相對的 概念。同時,趙元任(1968:122)的詞綴舉例尚出現屬「自由詞素」的詞綴例 子,如「人」、「家」、「錢」等,其舉例為「人:工人、媒人、夫人、丈 人;家:自家、咱家、行家;錢:價錢、本錢、房錢……」,這也不符合上 述O’Grady & Dobrovolsky(1987:131)指出「詞綴屬黏著詞素」的定義。筆者 認為漢語的構詞模式是將詞素的意義相加,和上述西方語言學由詞加上詞綴 的派生定義不同,因此我們也不將這些具能產性的詞素稱為詞綴。
30 筆者改寫自O’Grady & Dobrovolsky(1987:134)的定義“Derivation is the process by which a new word is built from a stem, usually through the addition of an affix.”其中「詞幹」有三 類,一為只含一個詞根的詞幹,二為詞根加派生詞綴,三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詞根(Richards et al,1992)。綜合而言,詞幹指的是已成詞的單詞。
此外,趙元任(1968:123)的詞綴分類中還有一類「現代詞尾」,該分類 主要和外語翻譯有對應關係,如「化、率、員、學……」等。然而如同上述 提到的,我們認為漢語的構詞模式是將詞素的意義相加,而非派生或屈折變 化。因此「工業化、自動化」等詞彙雖然是透過外語的播譯而產生的,但這 些所謂的詞綴在漢語中本來也具備各自的意義,如「化」本來指的是「變化、
改變」之意31,如「羽化」、「老化」等,同時在趙元任(1968)所舉的例子 當中,也可以看到如同上述由「黏著詞素」加「黏著詞素」所構成的詞,如
「腐化、速率、議員」等,這些也不符合上述O’Grady & Dobrovolsky(1987) 所謂派生構詞手段的操作定義。此外,趙元任(1968)將「數學、化學、哲學」
中的「學」也視為詞綴,然而筆者認為「學」的功能並非改變詞根的詞類或 語義,同時該詞素也提供了部分詞彙意義,因此我們還是認為漢語的構詞模 式是將詞素的意義相加。這些所謂的「現代詞尾」雖和外語翻譯的詞彙有關,
然而其構詞手段和西方語言學典型的派生模式並不完全相同。
根據以上的討論,我們認為漢語並沒有符合典型定義的詞綴,因此漢語 的構詞類型主要是依照詞素的類型及結構而定。關於詞的類型,我們將於下 節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