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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語教材檢視

第五章 教學應用

5.1 華語教材檢視

5.1.1 選詞標準檢視

我們於第三章的討論中,確立了我們所主張的選詞標準:只有「詞」應 標記於教材生詞表中,黏著詞素和詞組則不應予以收錄。筆者檢視教材時,

發現三本教材中存在著「黏著詞素入詞」、以及「語法結構入詞」的現象,

不符合我們的選詞標準,見以下論述:

在華語教材的編寫中,常因為要兼顧字本位和詞本位的理論,將黏著詞 素也列為詞項,但往往造成偏誤的產生。如下例句:

(59) *明天是我的生日,你要來我的會嗎? (2012 台大語文中心華語班語料) 例句(59)為筆者於學生作業蒐集到的偏誤,進而探究偏誤產生的原因,「會」

在《實用視聽華語》教材中的標記如下:

(60) 舞會:N. dancing party

會:N. meeting, party (實用視聽華語 B2,L11)

107 此詞庫為台灣師範大學華語文教學研究所 2007-2010 年執行之一項研究計畫─「華語 文教學之漢字、詞彙及語法分級研究」,經過三年而研發完成。該基礎詞庫主要著重學 習者語言情境的實際需求,而不以詞頻為主要選詞依據,主要提供給初級華語教學為參 考。(參閱自《華語教學基礎詞庫 1.0 版》序文)

「生日會、舞會」中的「會」雖然都是 party 的意思,但是若是將「會」單 獨標記,學生將會誤以為該詞項可以獨用,我們可以發現,許多偏誤的產生 均來自於教材的詞項選注與生詞注解的誤導。在此例中,「會」為離合詞「開 會」的名詞性詞素,應和「開會」標記為一個詞項,而非單獨標記。此外,

「費」也有這樣的情形:

(61) 水電108: water and electronic

費:N. fee; expenses (中文聽說讀寫,Level1,Part II,L17) 上述「費」的標記,除了《中文聽說讀寫》外,《新實用漢語課本》的處理 情形亦同,此兩本教材中均將「費」單獨標記,因此學生常常產生「*需要 別的費嗎?」「*我的大學的費很貴」等病句,筆者認為這是為了要兼顧字 本位的學習理論,而將黏著詞素也標記於生詞中,但是卻也造成了偏誤的產 生。此外過於強調漢字本位,以此方式來標注生詞也會造成古漢語和現代漢 語混用的情形:

(62) 足球:N. soccer 足:N .foot

球:N. ball (新實用漢語課本 B2,L21) (63) 東京: Tokyo

京:N. capital (of a country) (中文聽說讀寫,Level1,Part II,L14) 上面此二例,「足」和「京」為古代漢語,然而若是將之列入生詞表中,學 生無法分辨其箇中差異,將會產生如「*我的足很大」等似是而非的句子。

三本教材中,唯有《實用視聽華語》設立了黏著形式(bound form)的標 記,然而該教材仍出現少許黏著詞素未標記 BF(bound form)的情形,如上文 提到的「會」。筆者認為,教學者授課時若是碰到同類的黏著詞素,能對這 些具能產性的黏著詞素進行說明,如「家:教育家、畫家、鋼琴家…」、「場:

棒球場、籃球場、飛機場…」等,然而我們不主張一一將每個黏著詞素都標 示出來,因為這些詞素概念學習者進入中高級學習階段將能自然的累積,若

108 若是筆者引用教材時未註記詞類,表示該教材中並未標注。

是初級階段於教材中將這些黏著詞素以詞項來標示,則容易造成偏誤的產 生。我們的主張是黏著詞素不選入生詞表中,包含 BF(Bound Form)黏著形 式、Pref.(Prefix)詞頭、Suf.(Suffix)詞尾等構詞詞素在教材中都不另外標記。

然而在此我們要再次強調,功能詞如「了、著、過」等,均須標記於生詞表 中。

此外,我們於教材中也發現詞組結構標記於生詞表中的現象,如「健康 保險」、「出去」、「賣完」、「找不到」等 NP、VP、VC 標記;以及「裝 暖氣」、「關門」等 VO 標記,在結構標記中,NP、VP、VO、VC 等標記 皆非「詞」而是結構,屬於句法單位,此類結構應劃分之句法範疇,而學生 在學習語法規則時也能對這些結構進行掌握,因此不需一一標記於生詞表 中,否則將會使生詞表過於雜駁。如「吃完、喝完、寫完、看完…」;「裝 暖氣、裝電話、裝電視…」等。

另外,已生成的句法也不應標記於生詞表中。如下例(64):

(64) 病了:V. to become ill (實用視聽華語 B2,L1)

「了2」為句末助詞(sentential particle),其核心語義為[+狀態改變],如例(64) 表示從健康的狀態轉變為生病的狀態;因此在進行詞彙標記時,應該回歸各 自的詞類進行標記,因此「病」應該標記為變化動詞;而「了」則標記為助 詞。至於「了」的句法功能則歸於語法層面進行教學和講述。

此外,筆者發現 PT(Pattern)句式、IE(Idiomatic Expression)/CE109(Common Expression)熟語性用語等標記也常出現在教材的生詞表中。如下:

(65) 連…都…:PT. even (實用視聽華語 B3,L2) (66) 要…了:to be about to… (中文聽說讀寫,Level1,Part II,L23)

以上這些「要…了」、「連…都…」等句式皆不屬於「詞」。教材中,

這些繁瑣的標記情形都降低了詞彙標記的經濟性。句式應該只在句法部分出

109 《中文聽說讀寫》採用的術語為 CE,而《實用視聽華語》、《新實用漢語課本》則 使用 IE。

現,而不應標記在生詞表中。

至於熟語性用語(以下簡稱 IE)的使用,教材的定義不清,以《新實用漢 語課本》為例,「琳瑯滿目」、「應有盡有」在教材中並無詞類標記,然而

「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感興趣」、「不好意思」等則標示為「IE」。

我們已於第三章討論了熟語(idiom)的定義,認為熟語有其固定結構,看似由 詞組或句法生成,然而其語義並非字面義相加;而華語教材中的 IE 涵蓋性 較廣,並不僅限於國語教學110中的成語、諺語、慣用語和歇後語等熟語。因 此筆者認為「琳瑯滿目」、「應有盡有」、「比上不足,比下有餘」、「不 好意思」可以標記為「IE」,至於「感興趣」沒有經過語義延伸,應該視為 詞,標記為「Vs」。IE 不屬於「詞」,然而有其固定框架,可以用語法規 則將其組織、構句。因此在華語教材編寫中,筆者建議將其置於生詞表之後,

劃分成另一範疇。

同時,筆者於教材檢視時,發現部分詞項並沒有標注詞類,在詞類一欄 採空缺註記。歸咎原因發現可能有下列情形111

1. 該詞項屬於句式。如:「要…了」等。

2. 該詞項屬於詞組。如:「水電」等。

3. 該詞項為熟語性用語。如:「琳瑯滿目」等。

4. 編者無法判定應歸於何詞類。如:「還有」、「的」等。

筆者認為在編教材時,要確實掌握「詞」的定義,上述情形中,「句式」

應排除於生詞表中,將之歸於語法部分;而「詞組」為「詞」跟「詞」的組 合,也應分開標記;「熟語性用語」宜置於生詞表後,與「詞」作出區隔;

最後教材中各詞項應有所屬,不宜有所空缺。上述舉例中,「還有」應標記 為「連詞」,「的」標記為「助詞」。

5.1.2 詞類術語檢視

我們整理了《實用視聽華語》、《新實用漢語課本》、《中文聽說讀寫》

110 此國語教學指的是本國的語文教學,如中小學的國語文教育等。

111 此情形出現於《新實用漢語課本》和《中文聽說讀寫》兩本教材中,例 1.2.4 取自《中 文聽說讀寫》;例 3 取自《新實用漢語課本》。

三本教材出現於生詞表中的術語標記112,一共可分為以下五大類:

表 五-1《實用視聽華語》《新實用漢語課本》《中文聽說讀寫》生詞標記 標記分類 舉例

(一) 詞類標記 Noun(名詞)、Verb(動詞)、Adverb(副詞)等。

(二) 構詞標記

Bound Form(黏著形式)、Prefix(詞頭)、Suffix(詞尾) 等。

(三) 結構標記

Noun Phrase(名詞組)、Verb Phrase(動詞組)、Verb plus Complement(動補詞組113)、Idiomatic

Expression(熟語性用語114)、Pattern(句式)等。

(四) 語義標記 Place Word(地方詞)、Time Word(時間詞)等。

(五) 語用標記 Colloquialism(口語詞語)、Abbreviation(縮略語)等。

上述三本教材的詞類標記分類數均分布在 24-26 間,我們認為數量過多 且內容繁雜,有整併的空間。扣除 5.1.1 討論的「構詞標記」、「結構標記」

外,筆者認為「語義標記」、「語用標記」只是補述說明,其層次屬於主要 詞類之下,因此不應和主要詞類並列,應該回歸各自詞類。如語義標記的 PW(Place Word)地方詞、TW(Time Word)時間詞應該歸為名詞標記;

RE(Resultative Ending)結果語(如:「成」、「死」等)說明結果,應回歸各 自詞類,而語用標記的 Coll.(Colloquialism)口語詞語、Abbr.(Abbreviation) 縮略語等,可放在詞語解釋的部分補充說明。

在「詞類標記」的部分,三本教材所共有的詞類包含 A/Adv. (Adverb) 副詞、CONJ (Conjunction)連詞、M (Measure)量詞、N (Noun)名詞、P (Particle) 助詞、PN (Pronoun)代詞、V (Verb)動詞、VO (Verb Object Compound)動賓

112 詳細術語標記整理表請參閱附錄。

113《新實用漢語課本》一書的中文術語為「動補式動詞」,然筆者認為 VC 為詞組並非詞 類,因此將其調整為「動補詞組」。

114《新實用漢語課本》一書的中文翻譯為「習慣用語」。

式動詞115、I(Interjection)嘆詞、ON (Onomatopoeic)象聲詞、Nu (Numerals) 數詞、Adj(Adjective)/SV116形容詞此 12 類。我們已於 4.1 的討論中,進行詞 類整併及邊緣詞類的刪除117,確立了「名詞、動詞、副詞、介詞、連詞、助 詞、量詞、限定詞」此八大核心詞類,在此則不重複論述。

此外,上述三本教材,皆未將詞類依句法殊性來進行次分類,同時教材 中的標記雜駁,無法達到詞類學習的最大效益及預防偏誤的效果。我們認為 詞類應予以次分類,同時確實應用於教材及教學中。

信世昌、鄧守信、李明懿(2010)《華語教學基礎詞庫 1.0 版》是現今處 理詞彙標記處理得較為詳細的一本初級詞表,該詞庫以鄧守信(2009)所提出 的詞類劃分與標記的原則為基礎,建立了一套較為精簡並以句構為導向的標 記系統,其不僅針對動詞次類做了詳盡的劃分,包含將動詞劃分為動作動 詞、狀態動詞、變化動詞;以及進行及物性、定語性、分離性的標記等;同 時在詞項的處理上也較為細膩。如:多義詞之不同義項視為不同詞條,「熟」

分「熟1」、「熟2」等;同形但不同詞類者予以分列標記,如「可能」分 列為名詞和副詞二詞條等。雖然該詞庫是以類似詞典編纂的方式進行標記及 詞項編排,然而其對於詞彙標記的處理模式,可供日後教材編寫者參考。

以下,我們將於 5.2,透過偏誤觀察,再次提出我們認為詞彙應予以次 分類的主張,同時提出我們於詞類教學與詞彙標記的建議。